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如何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突发性事件,是指司法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在不可预知或预知可能会发生,有一定影响力或破坏力的不可预测事件。
其特点是:不可预知性、危害性大、影响深远。
随着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矛盾纠纷通过法院依法解决,随之人民法院成为当事人间矛盾纠纷的集结地。
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突发性事件,轻者有些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闹访,影响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重者甚至采用暴力冲击法院或伤及法官人身安全或危害公共安全,人民法院已经成为了矛盾暴发的前沿阵地,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法官的人身安全和法院公共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司法警察面临突发性事件的主要类型1、哄闹、冲击法庭类突发性事件。
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刑事、行政、民事审判活动中,表现为闹事者利用旁听,参加审判活动等机会在法庭上进行哄闹、谩骂或围攻、殴打法官、公诉人、证人及对方当事人,扰乱正常庭审秩序,妨碍司法活动正常进行。
2、暴力抗法类突发性事件。
主要发生在刑事、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中。
表现为被执行人或者其亲属为逃避执行,采取暴力手段围攻、冲击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抓扯执法人员佩戴的执行公务证,撕毁执行卷宗材料。
毁坏执行车辆和器材,抢夺警械用具或自伤、自残等妨碍执行活动正常进行的犯罪行为。
3、集体、个人缠访类突发性事件。
这类事件其表现为多人聚集,拉横幅、印广告、喊口号,个人采取跪喊,静坐,堵车、堵门,喊冤等手段扰乱法院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意在获取过往群众的同情,引起不知实情人们的言论肆意传播,以此达到引起社会关注,如处理不当会再次上访滋事或发生冲击法院或其机关的事件。
4、危险人物报复类突发性事件。
这类突发事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不满,意图报复,往往通过携带管制刀具、枪械、爆炸物、有毒腐蚀液体等进入法院机关,在审判现场、办公场地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二、司法警察遇突发性事件处置时面临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警队伍建设,但法警队伍建制始终不健全。
从法院正式成立司法警察队伍开始,各级法院领导都极为重视法警队伍建设,将法警队伍建设问题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
但由于体制、编制等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加之法院担负审判、执行任务繁重,在繁忙的工作中较长时间内尚未出现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不可能将有限的编制配置到法警力量上,由此法警力量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法警部门也成了法院内设机构中的后勤综合部门,法警人员进出渠道不畅、年龄老化、配置不科学、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成为司法警察队伍面临的最直接的也是最突出的问题。
以目前的司法警察力量,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警力不足是不争的事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配置员额应占全院编制的12-15%,法警员额严重不足,是法院的普遍现象,以商洛市法院系统为例,全市法警的实际员额基本不到编制员额的7%,占法警编制不到40%。
二是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的操作性不够强。
目前各单位制定的预案大都是原则性规定,技术、战术方面涉及的较少,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不够充分。
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往往有时对困难和问题估计还不够全面,准备还不十分充分。
四是处置突发事件演练开展不够。
法院基本都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但按预案搞演练的比较少。
五是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不够。
任何事情只做不总结就不会提高,警队每年处置的突发事件不少,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较少,交流总结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非常有必要。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与建议第一、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司法警察队伍现状。
司法警察担负着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的各项职责,处于各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尤其是提审、押解、看管、值庭,参与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到法院上访上诉的群发事件,执行死刑等“危、难、险、重”任务,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和危险性,稍有懈怠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后果。
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不仅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更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发挥审判职能的需要。
因此,要重视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缓解司法警察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
第二、构建科学完善的处置突发事件网络体系。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
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一要细化,即针对不同种类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进行细致制定,优化操作,涵盖全方位确保处突有案可依,打好有准备之仗。
二要全面,即预案应当明确组织体系、职责、目的、要求,处置程序、原则及具体措施、方法、警力部署与分工、联动机制、纪律要求等内容。
三要灵活。
在面临突发情况时,以预案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性运用,在处突实战和演练中一旦发现预案缺陷,及时修正,确保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
通过与公安、信访机关等部门建立长期的沟通联系机制,广泛交换意见,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时能迅速联动,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合力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建立预警机制。
审判业务部门在开展审判实践活动时,对各类司法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在预见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警部门报告,以便法警部门提前做好准备。
第三、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素质培训,保证头脑冷静。
树立“抓大事、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作理念,明确“严格、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理念,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培养干警不怕危险、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使干警在思想上正确对待突发事件,破除处突的畏惧情绪,提高处突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警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战斗力。
通过组织法警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业务理论,从中获取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每次突发事件在发生前并非没有迹象可寻,也有一个矛盾累积、激化的过程,有自身特点和规律,通过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特征和应对方法,树立处突信心,增强处突底气。
三是加强业务经验传授,做好“传帮带”工作。
由具备丰富处突经验的老法警向年轻法警或新进院法警认真介绍传授处突经验,紧贴实际需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演练,着力提高警务基本技能,提高理性思考、综合判断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四、科学训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大力加强应急训练和演练。
要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增加训练投入,改进训练方法,用日常训练与集中训练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加强对应急分队的实战演练,提高法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加强法警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使法院的司法警察成为随时能拉得出、关键时刻派得上、任何情况下都过得硬的拳头队伍。
二是加大物质保障投入。
尤其是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把警务装备建设纳入司法警察工作总体目标,加大资金投入,购置、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确保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在警力、装备上有充分的保障。
三是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司法警察的工作大都是服务性和配合性的工作,也伴随着高度的危险性,而对司法警察工作的考核评价不如法官考核评价来得客观,准确,基层法院的法警任务繁重,工作艰苦,危险性大,接触各类疾病多。
因此,要充分重视司法警察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应当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对司法警察予以关心和照顾,对司法警察面临的疾病、危险配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职业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局,以安全防范为重点,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履行职能为动力,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多方面加强探讨和实践,不断总结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提高司法警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谁能发一篇关于检察院法警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方面的文章。
急
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做法】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法警大队工作,把法警大队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以队伍建设促进警务建设,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
我院法警大队按照市院法警处的工作部署和院党组的安排,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使我院的司法警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极大的改变了法警风貌。
回顾法警大队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教育,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有计划的组织全队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读本《司法警察条例》、《人民警察法》、《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教育大家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打牢执法思想根基。
学习过程中每位警员都要参与讨论,队里有每位警员发言的记录,每位警员必须有详细的学习笔记,每个月上交一份学习心得,队领导随时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要求找不足,对照他人查自己,写出书面材料,深入剖析原因,每月初召开全队工作总结座谈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位警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个人总结,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式,找差距、找不足、找对策、定措施。
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针对几年来法警大队一直没有发展党员的状况,支部分别找每位同志谈话,采取党员与群众一帮一活动,年初确定三名同志为积极分子,目前一名同志已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不仅为支部增添了新鲜血液,也极大的激发了其它警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六月,法警大队开展了主题为“寻找先辈足迹,继承革命传统”党日活动。
全队警员一起前往河北蓟县看望慰问了我院退职老干部李宗元同志,同老前辈一起进行了交流和座谈,体会到了老一代革命前辈博大的胸怀和甘于奉献、大公无私的崇高境界。
通过组织这次党日活动,增强了支部每一位党员对历史的深刻认识,激发了大家爱国爱民意识,增强了大家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使全体警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四是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教育队员把个人的追求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发挥榜样示范激励作用,组织全队认真学习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陈建设的发展相适应,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干警行为,对所有警员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加强人性化管理,广泛征求每位警员的意见,采取谈心的方式,加强队长与副队长、队长与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思想动态,梳理不良情绪,帮助警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工作中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协作的氛围。
二是制定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制定了《司法警察警务管理条例》《司法警察精神文明公约》《司法警察警容风纪的规定》等制度,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风纪、出勤、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树立形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廉洁自律性。
法警执法素质提高最终要落实到自律性上,采取措施在保证法警自律性的提高上下功夫。
抓好法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一线的监督工作。
一线工作随时检查总结,同时关注法警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组织法警开展八小时以外问题大讨论活动,引导法警树立正确的休闲观。
每月由法警如实填报廉政报表,着重就案件保密情况,接触当事人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等内容,如实填写上报,层层把关,同时采取走访当事人、发案单位以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最后由纪检组建立廉检档案。
使法警绷紧廉洁这根弦,对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大提高,保证法警的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四是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惩处力度。
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纯洁司法警察队伍,发展检察事业。
由于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全队的组织纪律性有了明显改善,今年以来,今年八月,由区纪委和我院共同举办的“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和谐通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在我区举行。
展览开幕式上法警大队派出六名警员,平时每天指派三名警员,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维持展览现场秩序等工作。
在展览过程中,三名警员做到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到位,着装整齐,警容严整,纪律严明,姿态端正。
体现了良好的组织纪律性,通过良好的形象和姿态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形象,受到参观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抓培训,强化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采取内部培训与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岗位练兵,掌握法律知识。
5月18日,组织参观了第二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及反恐技术装备展览会,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
9月17日,我院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司法警察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司法警察条例》。
重点考察司法警察对于司法警察的职责和业务的掌握能力,考察司法警察的理论水平。
二是采取与相关业务部门相互交流的方式,邀请本院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等业务部门干警开展案例式教学,讲解案例,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职责。
8月3日,我院法警大队邀请反贪局、公诉处、反渎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为全队进行了一次案例式教学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结合各自办理的案件,充分阐明了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具体职责、作用;详细论述了司法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检察官发生的职权职责关系;指出了犯罪嫌疑人提讯、押解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法警大队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出了建议。
三是着眼于司法警察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效率,吸取、分析办案中的教训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从“安
关于辅警的作文
字体冷漠的协警今天早上下着蒙蒙细雨,我背着书包与一同行走在上学的路上,的路很泥泞、很滑,很容易摔跤,我小心翼翼的走着。
||| 我们过了路口,妈妈突然哎呦了一声,我转过头,问妈妈怎么了,她用手指指自行车道,说:“你自己看吧
”我一边想着发生了什么事,一边朝妈妈手指的地方看去:“咝~~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一辆电动车飞驰而过,居然比汽车的速度还要快。
撞上了一位学生的自行车,由于雨天路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雨衣蒙住了他的头,使人看不清他的伤势如何,但是从他的动作中可以看出他很痛苦:他四脚朝天的仰在地上,用手捂住他的额头,他似乎站不起来了,脚拼命地蹬着地,像是等待着路人的求助。
我刚想过去帮助他时,看到了那个肇事者穿着雨衣赶了过来,试图将学生拉起来,可是却无能为力,他的脚还是始终蹬着地,显示出他的痛苦,肇事者一边似乎在跟他说些什么,一边慢慢的,把他拉起来,可他好像伤势很严重,有了人的帮助还是站不起来,这时,绿灯亮了,妈妈拉着我穿马路,我一步三回头,妈妈说:“别看了,我们去对面找交警处理。
”“真的吗
”我兴奋的问道,想:太好了,他终于可以获救了。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时间较早,交警还未上岗,我和妈妈只好让协警联系交警处理,当妈妈要求协警到对面去协调和联系交警时,他却站在雨棚下一边剔着牙,一边无所谓的说:“对面有协警的,叫他处理不就好了。
”(但是,当我们在对面时,并没有看到另一个协警的影子,否则我们也不会穿过马路来寻求他的帮助)经过几次反复的要求,协警还是无动于衷,只是朝马路对面张望了一下,我和妈妈非常气愤,正准备折回去去帮助学生时,却看到他已在肇事者的搀扶下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
||| 我觉得非常气愤,作为一个协管人员,对这种能够轻易处理的小事却毫不理会,难道现在的人都这么冷漠无情吗
作为一个执法者他就应该这样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