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报告会心得体会
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政教处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
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
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
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
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
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然后稍改一改 就ok啊
一篇法制安全讲座心得体会,作文 600字左右
少年强,则中国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在当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
“法律进学校”将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的进程,使学生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促进平安、文明、和谐的琼中建设。
依据我县“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项工作。
一、 整合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保证学校法制建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大力挖掘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安干警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法治案例帮助学生认清真、善、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网络建设,开展“我与爸妈同学法”举办“家长学校”等系列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 拓展普法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
建立起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每季度在宣传橱窗展出一期法制宣传画,并在校区显耀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校园普法、的氛围。
同时广泛开展读一本法律书、开一次法律、讲一个法律故事、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办一份法制手抄报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律进校园”活动。
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效率。
组织教职工以学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组织学生以学习《宪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内容为重点。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具针对性。
在新形势下,“法律进学校”活动必须面向学校,贴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
我们将精心设计、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我校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
加强法制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电化教育功能,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远程教育、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专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逐步增强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警察有约”“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牵大手”等校园普法活动。
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法律进学校”伴着三月的春风走进了学校。
这项工作要得于顺利开展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
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我校将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
增强法律意识的心得体会
关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得我们生活的是一个法在不断完善的时代。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敬畏法律是错误的想法。
当代大学生有必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
在生活当中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今,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健全,所以大学生有义务和责任去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提高法律修养要在认识和知识构成上都有所提高才行。
一、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1、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的重要性。
2.导向功能。
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
从某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
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
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
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律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如何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1、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1)、应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
(2)、应培养大学生关于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3)、应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4)、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2、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进行普法教育,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2)、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①.组织大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大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②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大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法律的内容,提高学法兴趣。
③组织大学生去法院旁听。
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旁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大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④组织大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要彻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的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时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
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条件。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网上帮你找的哈
为何做法官以及如何做一名优秀法官
人生有梦才精彩,法官是我人生的梦想。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终于实现了做一名法官的梦想,既感到高兴又感到彷徨,因为如何才能够做一名称职的法官,一名好法官的困惑一直围绕着我,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的心慢慢的也点释怀了,好像有点明朗了。
当然,我深知,这仅仅是一种初步的体会,我以后的路会更长,这种困惑将伴随我的一生,我也必将会为此而践行一生。
法官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精英群体,如果你仅仅把它当作谋取生活的手段,就亵渎了它的神圣。
法官是一种境界,是融法律与品格为一体的境界;法官是一种人生,是在追寻正义的过程中修善自我的人生;法官是一种信念,是获取人生辉煌的信念。
正是如此,我才渴望成为一名法官,并最终实现了我的法官梦! 公正的审判是法院工作的核心,是法院职能的集中体现,是树立司法权威即提高的关键.要做到公正审判,必须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
法官,是司法机关的细胞,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建设有赖于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因此,从狭义上讲,司法能力建设的就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
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不难看出,这是从整体上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期望.但这几个方面的能力,实际上是通过法官素质的提高来加强的.可以说,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小流汇成江河,砖木盖成楼房,只有依靠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的司法能力,法院的司法能力的提高才能实现.因此,法官在司法能力建设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其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一个浅显的道理: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做一个法官,不易;做一个好法官就更难。
大家都知道不进则退的道理,昨天的合格法官、优秀法官,今天不一定合格,更不一定优秀。
只有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地学习和探索,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要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法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学习、实践、历练,它既是一个法官从初任到成熟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的成长历程。
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官,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法官必须不断加强。
法院是国家的,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只有具备完善的人格,勇于面对压力的法官,才能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合格法官。
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乃至一言一行,都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群众中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
因此,法官要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开展审判活动,领悟做人的道理,完善自己的人格。
, 并能深入其中,理解其法学原理,这是我们法官在提高自己的学法能力中尤其要注意的.学习要克服为了学习而学习,机械应付,要有热情,能拓展自己的思维.要全面理解法律原意,整体上加以掌握,忌单个的条文片面理解,将法律条文作圣经.另一个是用法能力,即依法办案能力.这种能力,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关键.知识学来并非束之高阁,而是要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将法律作为评判案件的标准.要将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有机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法官必须做到博学多才。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
法官是法律人,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的维护者,应该具有渊博的和高超的审判技能。
渊博的和高超的审判技能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后天的不断学习而获取的。
在学习中,要不断提高两种能力:一个是学习能力,即吐故纳新的能力。
孔子曰:,正是说的如何提高人的学习能力。
法律更新很快,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吐故纳新,如何及时更新自己的,迅速掌握现行的法律。
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没有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就很难胜任审判工作。
法官的博学多才,首先表现在对法律的精通与知新方面。
精通,就是要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了解法律产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掌握法学原理,探究法律要旨,理解和领会立法意图。
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要抓住要领,运用自如。
知新,就是要学习和掌握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有人说法官是孤独的职业,是因为法官是一个依靠一个人的能力就能完成工作的职业,不需要很多人组织在一起来完成工作,是通过个体的思想和智慧履行职责,思想和智慧只有在独处的环境中才会产生。
思考需要自信和孤独,孤独是法官思考所必须的时间和空间,是闲世人之所忙,忙世人之所闲的境界。
法官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轨迹和方向,做自己愿意做、应该做的事情,从己而不从众。
当代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科学知识分化急剧,新陈代谢迅速,作为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
这就要求我们要吸取新信息、新知识、新理论,掌握新法律,新要求,不断充实自己,丰富和完善法律知识。
专业知识的精通与知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自觉地坚持学习,始终站在法律的前沿。
此外,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必须掌握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既要掌握自然科学常识和逻辑学、心理学、法医学方面的知识,又要掌握语言学、文字学和文学写作方面的知识,还要握历史、地理、人文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从某种程度上讲,一名合格的法官就是一部汇集百科的科学词典,只有博学多才,才能细察万象,明断是非。
三、法官必须做群众的贴心人。
维护公平和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法官的神圣职责。
法官在现实中要多接触一些案例,要多深入乡村、企业了解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了解他们的疾苦,掌握现存的一些社会矛盾和弊端,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通过到社会中学习磨练,不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
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法官,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威信。
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努力缩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用自己的全部行为教育广和引导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要善于了解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善于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的困难,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谅他们的难处与痛苦,切实为群众排难解纷,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一,要有一颗良心。
在办案中,可能由于个人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不同,法律适用会有所不同,那是个人的认识问题,但是如果法律事实的认定不同,那不是单纯的个人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人做人原则问题,没有一颗最起码的做人应有的良心。
古人说: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就是良心,小节不察生大隙,,做为一名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一颗良心,一颗为民之心,为公之心,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自已,不失自已做为一个人的根本,最起码可以使自已所办理的案件摆脱其它因素的束缚,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第二,要保持一颗感恩心。
感恩我们的父母,因为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并养育了我们;我们感恩社会,因为是社会成就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使我们成为栋梁;我们感恩生活,因为是生活带给了我们磨难,并使我们能够享受每一滴幸福;我们感恩我们工作,因为是工作给了我们生活来源,并从中体会了职业的快乐,追求到了人生的价值,当然我们也要感恩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因为是他们的每一滴血和泪,敲响了我们做人的警钟,带来了做人的启示,使我们更加珍惜我们自已的每一刻幸福。
因此始终保持一颗感恩心,可以使我们在百忙之于,忙的有价值,有光彩,才能乐在当下,体会出创作之快乐、唯美之快乐、责任之快乐。
第三、要有一颗廉洁之心。
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风清,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
那我们就要做到六慎即:慎微、慎言、慎察、慎出、慎行、慎独。
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防微杜渐、三省五审、独善其身。
同时我们也一定要把握好四关即:人情关、亲情关、说情关、委屈关。
在面对自已的亲朋好友时,我们一定要坚守自己的信念,要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是朋友,一定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当然如果是昔日领导,我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可以为之提供方便,但是这种方便不是让你徇私枉法,而是让你能够在法律范围内给予方便,实在做不到,可以实事求是的向其解释,我相信都能够理解,毕竟曾经他们也经历过嘛!因此我们要做到六慎、四关很不易,但是我们一定要为之而努力,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不畏惧,不卑不亢,才能始终保持一颗廉洁之心。
第四、要有一颗平常心。
法官也是一个人,一个社会中普普通通的人,我们没有比他人更高的特权,也没有比他人更高的地位,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人,我们跟他们的差别是职业不同,仅此而已。
由于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官本位思想较严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很多人感觉自己是个法官,很了不起,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是很危险,尤其是对刚进入法官队伍的我们来说,更危险。
很多已经执业很长时间的法官都知道,法官是个高危险职业,有人比喻是刀尖上的舞者,的确如此。
因此我们要学会用平常心善待自已,善待工作,善待他人,始终保持一个平和心态,只有这样,我们在对待当事人的时候,才能做到平等对待,才能不会用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才能不会漠视他们的权利,特别是面对一些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时,始终保持一个平和心态,尤为重要。
因此如果我们能将自己做到了平庸而不平凡的境界,那我们的人生价值也就彻底的体现出来了。
四、法官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要有审时度势的政治觉悟。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这也许很多人不屑,其实我开始也有一点,认为这样很空洞,但是我细细的体会后,我才发现这是多么的必要呀。
法官要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就要考虑国家之政策,这样有助于办理案件。
比如:专项斗争的开展(二抢一盗);巡回审判方式;调解年活动等,这些活动在对于我们日常办案中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内容,即便是你的判决没有错误,但是社会效果不理想,也是不行的,也是不能做为一个好的判决推广的,我们现在着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是最基本的效果,但也绝不能办案就案,一定要考虑社会效果。
因此具有审时度势的政治觉悟有助于我们处理案件。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我们面临的第一挑战。
执法观念、工作方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都必须紧随时代的车轮,不断地更新、拓展、充实和提高。
我们要勇敢地摈弃旧事物,勇敢地接受新事物。
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迫切地学习新知识,不断地提升自身素质。
大浪淘沙,真金百炼,去除外在约束之后,更需要的是心灵的准绳,这种准绳,对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职责而言,不能一概而论,但我认为,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我们只有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社会的发展,与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法律意识、、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才不会迷失方向。
五、法官要有较高的悟性和较强的求知欲。
很多法律前辈告诫:上班如上学,可能同一天工作,但是若干年后,就会分出不同层次。
原因为何,就在于是否具有悟性,可见作为一名法官悟性是必备的。
这就需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不断的思考、总结,做一个有心的人。
在处理事务时,善于用法律思维来考虑;处理问题时,善于用法律智慧来解决,不断提高自己的悟性,使自已在处理事物时能够做到游刃游余。
要有较强的求知欲,由于法律是门社会科学,根基于社会生活,伴随着社会层出不穷的问题,往往会有一些新颖事物出现,而于此同时,法律的规定又往往落后于社会生活,因此一定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孜孜不倦,努力提升自已的素养,丰富自已的知识积累,做一名知识型法官,以便于解决纠纷。
很多人有这种认识,在学校学到的东西在工作中可能只会用到20%,而很多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知识你又不具备,这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学习,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汲取丰富的营养,才能使自己不断适应新的情况,在现实中,有很多法官,他们可能学历没有多高,但是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并不少,处理问题的能力很高,原因在于,他们有较强的求知欲,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到学无止境,做到终身学习。
六、法官要有程序观念。
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我们法官较注重实体上正义,而忽视程序上正义。
而实际上,实体正义有时候法官也左右不了,程序正义法官却是可以左右的。
尤其是程序上的正义是需要被看到的,有时候很可能法官的不经意间的言论、眼神,当事人就会浮想翩翩,大做文章,实际上这也无可厚非,这些东西当事人的的确确是看在眼上的,既便是你的判决再正确,他们也会持怀疑态度,这也很正常。
因此程序上的正义是需要被看到的,这也如同为什么越是比较亲近的人,我们越是没有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客客气气,结果是造成很多的误会,这就是因为我们忽略一些被人看到的客气,一些程序,只是单纯的追求实质内容而已。
总的说来,做一名合格法官已经不易,更何况是一名好法官,但是查看一些好法官的事迹,他们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都是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干着不平凡的事业。
就我个人认为,法官首要的任务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并贯彻到审判工作之中。
要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要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要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解决问题上,时刻按照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学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习体会
ps:楼主去“法律”专栏问吧,这里是法语区。
下面的仅供参考。
学法用法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 区经贸局 戚苏靖 上个月,我作为交通志愿者在斑马线上站了一天岗,在如潮的人来车往中看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闯红灯、逆行、超载……有的是无意识的,比如正打电话呢,没注意红绿灯就直接往前冲,有的就是有意为之,比如有电动车骑行在机动车道上,在我们指出后改正,没过多远又骑到机动车道上了。
对于前一种情况,无心之失,批评指正就能解决,但对于后一种屡教不改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这时我才感觉到法律法规对我们维持正常有序生活的重要性。
那么法是什么
书上说法就是调整人行为的社会规范。
古人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也知道没有绝对的自由和权利,如果不受约束,自己的权利也会受到影响。
而交通法规关系到每一个的出行自由,是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如今的道路已成为法律压力最密集的场所。
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大家都认可和遵守的规则,也就是要有法可依。
我们国家最新的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有了法律就要求我们都遵守,依法办事。
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怎么办
就像前面说的电动车抢机动车道,如果他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那么后面就不仅是他,会有更多的电动车乱骑行,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此不仅对于违法的行为就要进行追究,还要求执法机构和人员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我的一位朋友曾经因为骑车带人被罚过50元钱,当时觉得交警管得太严了,一点情面也不讲,我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只有罚得痛了,罚得怕了,他们才不敢继续犯错,才会正视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近期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开展的针对酒后驾车的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从重从严处罚了一批酒后驾车的司机,就对规范交通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至少从我周围就能感觉到大家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各种舆论也开始关注和引导人们正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但是专项行动过后,会不会又固态萌发呢,会不会变成“情况严峻、集中整治、情况好转、情况再严峻、再整治”的怪圈呢,这就要多方的努力和坚持了。
我们每个人都牢记法律准绳,执法机关再加大处罚力度,健康良好的交通环境也就实现了。
让我们都争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从小事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
琢玉成器——我的法律日记 区委党校 张伟炜 扉页 《说文》中记载“扉”户窗也。
扉页也许可以叫做文字之户窗——遮掩瑕疵,引人入胜。
苏城的夏天没有小家碧玉的羞涩,有的是飞火流星般的热情。
我来这个江南古城已有七年,人说“七年之痒”,也许我对她的热情,正和不断蹿高的温度相反,慢慢在褪去,可我知道我心中埋藏的所有珍贵人生点滴都与她有关。
以至于后来的工作没有太多的思考、犹豫,在这里我成为了一名公务人员,在党校做教师。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而我主教的课程是法律课,更是多了一份教授各位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职责,对我来说,我的工作也就有了双重的意义——琢玉,琢人又琢己。
一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万里无云,岁煞北 虽然已经是秋天,夏天的霸道没有丝毫的懈怠。
今天的课上我准备安排一次课堂案例讨论,话题是最近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
这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更是我们学法用法的典型案例。
经过几次课堂学习,大家的法律素养提高了,能紧跟政治热点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探讨。
“这些厂家太过份了,拿老百姓的健康、生命开玩笑,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严惩他们。
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法的罚则,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已经作出明确的规定,问题是我们要考虑到这个事件的社会效应,对他们的审判应该从重从严,不能简单的作一般的经济犯罪论处,此次奶粉事件对食品安全卫生执法也是一次考验。
”讨论开始后,第一个发言的是莫邪区人民法院的副审判长王国海。
“王法官说的对,这次奶粉事件的社会反应恶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们卫生行政部门一定会全力组织人力、物力补救带来的损失。
”说话的是卫生局医政科刘千惠。
“对食品安全的立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体系,为什么常常会发生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再到今天三聚氰胺,我想事件本身背后是高额的利润回报,让不法企业铤而走险。
”发改委的孙明东科长略有所思的说道。
“国家从上到下应对这一次公共卫生危机的反应相当迅速,我想一方面和我们国家应急制度的建立分不开,但是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健全,让执法部门能够有法可依,可以迅速反应降低事件带来的损失。
”这位可是班里的“高仓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的潘凯悦。
“我个人认为奶粉事件背后还反映出这样的问题,就是食品制造信息的不透明、不公开,老百姓不能参与到对厂商的监督中来,处于信息的盲点。
我们的法律应该进一步规定生产厂商对产品信息的公开,严厉打击,造假弄假。
”工商局的范期补充说。
听完大家的发言,我进行了总结:“美国的FDA是管理整个联邦政府食品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的机构,美国有关食品药品的法律制度也是相当完善的。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样重要,法制建设的道路是漫长的,还需要在座每位同志的共同努力。
以美国的FDA建立为例,从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创建FDA开始,美国人花了一百年的时间才建立起今天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从立法、到执行都可谓领先于世界。
当然,借鉴要基于我国国情,刚才有同学已经提到了我们国家在食品安全立法、执法上的进步。
对奶粉事件的严惩是肯定,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次一次的社会成本的沉淀中,不断完善法律、优化执法流程,直到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 掌声响起,我没有激动。
心里还是挂念着医院里那些小生命,他们经受了本不该经受的痛苦,希望这样没有回忆的痛苦能够让他们的生命变得更坚强,让他们的人生道路走得更坚实。
就像我们的祖国,一次一次的痛苦,都是她成长的基石,总理说“多难兴邦”。
二 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台风过境,大利东方 最近全国上下各民族同胞都在积极的为迎接建国60周年做准备。
与此同时,针对社会上不同程度的不文明现象,多个部委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
其中,公众关注比较多的是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打击“醉驾”的专项行动。
早上,一到课堂,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情。
趁此东风,我布置了课堂作业,主题是《以人为本,依法整治“醉驾”》。
所有的文章中交警大队的林卿贤的作文最为出色。
从南京醉驾造成惨案,到成都醉驾司机被判极刑,再到最近杭州保时捷飙车撞人事件,一系列的恶性交通事故,让公众对醉驾声讨声骤然上升。
党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部分地区甚至对醉驾施以极刑,这反映了有关部门对百姓利益的关注。
如今随着国家的富强,人均占有汽车的数量是逐年上升,目前我国拥有汽车量占世界1.9%。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每年竟达1.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几乎每3起交通事故就有1人死亡……法律的制定是为人服务的,个人行为是不能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
各位学员和我都感受到,做为公务员,要树立起以人为本的观念,强化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成为学法守法的典范。
三 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小雨淅沥,文昌大行诸事宜 《建国大业》今日上映,前辈们冲锋的号角萦绕于耳畔,时时告诉我建国难,守国更难。
我的工作让我更加关注民生,关注法治社会的建设,更要学法用法。
法治社会的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像前辈一样一次一次的冲锋
董守法与法 区国税局 吴睿炫 董守法,是个好人。
说董守法是个好人,这里面有几层意思:第一,董守法为人没得话说,在老婆眼里是标准老公,在小女儿心里是模范爸爸,亲戚朋友七大姑八大姨的也都相处得很好;第二,他董守法实在是个忠厚老实人,平日在单位里跟谁总和和气气的,笑笑咪咪的,在居民小区里对左邻右里的也总爱帮衬着点儿,都夸他是个热心人;这最后一点啊,得感谢他爹老董头儿,他那名儿起的好啊
“懂守法”
这天是周六,照例是好人董守法一周里难得能睡上懒觉的一天,可这懒觉还正睡到兴头上,就被老婆一阵骂声惊醒。
“缺德啊缺德
现在这些做生意的都缺了德啦
尽拿些破烂玩意儿以次充好
董守法你还不给我起来
你老婆都被人家欺负到头上了
”老婆的骂声不绝于耳,逼得董守法起了身:“这又是怎么了啊
大清早的谁惹你了啊
”“还不是老王头那黑店
又蒙人
你看看你看看,这‘康师傅’拿回来女儿一看变成了个‘廉师傅’
这些造假的还得了啊
”董守法一边起身拍着老婆后背,一边说:“先别气啊
来顺顺气儿。
你回去找老王没
兴许就给你退了呢。
”“哼
怎么没去
那老狐狸非说他没卖冒牌货,他可没说卖的是‘康师傅’
死不肯给我退
你看把我给气的
”董守法说话间已经穿好衣服“走
咱找他说理去
”叫他老婆带上那一大包“廉师傅”,他自己特地拿了床头柜上一本小册子就出了门。
夫妻二人来到小区农贸市场边老王头开的杂货店门口,董守法老婆看到老王头就气不打一处来,跨进门坎儿就嚷嚷上了:“老王头
这东西你到底是给我退不退
”只见老王头一脸见怪不怪,眼睛都懒得抬一下,慢条斯理地说道:“卖出去的东西,好好的,你怎么能说退就让我退
”说完了眼睛才往上这么一瞟,正对上董守法老婆因为气愤睁得老大的眼睛,大有挑衅的意思。
一句话噎得她没反应过来,愣了半晌,好容易才回过神来:“好好的
你这是冒牌货
我怎么不能退
”边说边跟董守法使眼色,示意他助阵。
老王头不紧不慢道:“冒牌
冒得什么牌
笑话
”边说边把眼睛也转向董守法。
董守法被两人看着,终于开了口:“老王头,从拆迁搬到这新小区之前,咱们街里街坊的住着也那么些年了,如今你做这小生意可也得讲诚信啊
你这卖的方便面是个新牌子
‘廉师傅’
”老王头面上有些挂不住,可还硬撑着:“怎么,你们没听说过的牌子就不能卖啊
我这卖的还就是‘廉师傅’
”“可以,当然可以
”董守法边说着边拿起货架上方便面,仔细观察着道:“可除了名字,你这‘廉师傅’从包装袋颜色,到商标图案,到认证检验标志,连生产厂家厂址怎么都和名牌儿‘康师傅’一模一样啊
莫不是双胞胎
也没听说XX公司出了这新产品啊
”老王头脸上顿时精彩,是红一阵儿白一阵儿的,支支吾吾不成句,“我。
。
。
反正我没说过这卖的是‘康师傅’
什么冒牌儿货。
。
。
不作数的
”董守法倒也不急,不紧不慢地拿起手里那本小册子,念将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老王头儿啊,你看咱们是不是还得麻烦质监和工商部门来给你上上课
”原来那是昨天小区普法宣传会上分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宣传册。
老王头听了顿时脸色铁青,没了话,只愤愤从抽屉里取出几张票子塞在董守法老婆的手里。
董守法老婆脸上扬起胜利的笑容,丢下那一大包“廉师傅”,挽着董守法胳膊就要走。
董守法脚下一顿,回头冲老王头就是一笑:“老王头啊,过几天我再回头来看看你这‘廉师傅’卖得怎么样哈
”只见老王头白了他一眼,转身从货架上卸下了好几大包包装得火红喜气的方便面。
立了大功,董守法免不了被老婆一顿夸奖,又得以饱餐一顿丰盛午餐作为奖励,好不满足。
正想着美美睡上个午觉补眠,不想楼下吵吵嚷嚷得闹作一团,实在睡不着。
他这好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跑下楼去一看究竟。
还没下到一楼就听到一男一女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男的气势上明显高过一筹,那女的声音里已带了哭腔。
好几个围观的,怎奈双方各执一词,想开口劝劝也是摸不着头脑。
董守法拨开围观群众往里一看,哟
这不是隔壁单元3楼的老梵家的女儿么
小梵怀里抱着只小狗,一张俏脸许是气得,满面通红,说话间已是梨花带雨。
“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别吵架啊
有话好好说呗
”董守法一边劝着架,一边就问起事情经过:“来来
两人有什么误会给大伙儿说说,说明白了不就解开了么
到底怎么回事儿
”那看着约摸20多岁的男青年抢先开了口“她的狗咬人
你们看看把我手咬的
要是得了狂犬病可是要死人的
她该不该赔钱
”边上围观的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哟
这咬的真够深的
”“养的狗咬了人,那是要赔钱啊
”一边小梵急着分辩:“我家皮蛋平时最乖了,才不会咬人
是他拿石头砸皮蛋的头,它才火了的
哼
恶人倒先告状
”一旁的李奶奶急忙道:“嗳
这我可看的真真儿的
这小伙子是拿石头砸那小狗来着
”闻言那男青年也无甚话说。
围观群众又是一阵讨论,有的说要赔,有的说不该赔。
董守法嘴角却扬起笑,对大家:“不知道大家前天晚上有没有看XX电视台的《法治XX》节目啊
”正好就有这么一桩案呢!那电视台请来的律师啊当场就给人家断明白了
是说《民法通则》第127条里这么讲: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只见那男青年面带喜色,一脸得意,再看小梵,那圆溜溜的大眼瞪着他,似乎嗔怪他没帮着说话,董守法只笑笑,又开了口:“可这第127条里呀还有一句: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哦
还有这么一条呢啊
”“那可就是咬了白咬咯
”围观群众边说着边那眼睛齐刷刷看向男青年。
男青年脸色一白,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哼了一声,悻悻离去。
围观的也散了去,小梵谢过董守法,摸着小狗的脑袋说着“乖皮蛋,可没人冤枉你了
”回了家。
好一阵闹腾,觉可就睡不成了。
董守法坐进沙发,看着茶几上那本普法宣传册,又想起刚才的事儿,心里不禁感叹:才这大半天儿,就是两场官司呵
不懂法,不会用法还真不行
以后啊,这法律学习可不能放松,每天, , 这法制节目可得准时收看。
对了
还得去买本书好好学学,怕是有挺多法律法规还不了解呢,可别哪天吃了亏才后悔没学法哟
想到就做,董守法从沙发上跳起来就屁颠屁颠儿奔网上搜书去了。
几天之后,董守法家客厅桌上就多了一套好几大本儿《中国法律大全》。
浅谈如何提高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案件查处质量的关键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近年来,惩处了多起违纪腐败案件,得了好的成效,案件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人员少,事务多,业务弱,变动频等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工作仍存在着难以适应北方共青城发展的需要。
农场纪委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能,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全面全面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为优质高效的查办案件,提升案件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多,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对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业务素质要求。
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少,变动频,业务不熟悉,还要协助党委做好中心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普遍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
(二)案件查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由于人员少,在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既当案件调查员,又当案件审理员,审理的监督把关作用淡化。
如在某些笔录中谈话人和记录人多为同一个人。
这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就难以保证。
(三)工作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农场每年案件数量不多,平均每年一到两件,但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由于审理业务专业性很强,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对案件的定性量纪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四)案件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主要是文书说理性不强、照片等证据收集不够齐全、装订归档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质量的提升。
二、解决问题对策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反腐败协调工作乏力,协调机制缺位或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为重点,以预防治本为目标,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按章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牢固树立案件审理质量意识,夯实案件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理工作业务水平。
始终把学习纪检业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案件业务教程》,结合审理实践开展案例研讨,加强审理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审理能力素养。
二是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和机制。
先后建立了纪委委员会议、办案协作会议等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了《关于共青农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多年案件联审工作的实践证明,要从案件移送、审理人员阅卷、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审理登记和保密六方面健全制度,规范案件联审工作,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定性处理,保证案件质量;完善案件协审制度,统一量纪尺度,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联审组活动制度,相互交流办案经验、谈体会和共同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了审理工作责任,推进了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
针对近年来案件审理人员变动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机会,加强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案件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同时走出去开阔眼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技能。
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利用召开会议之机,针对案件查审工作中阶段性存在的问题和典型、复杂、疑难案例,进行集中进行剖析、讨论解决或公开审理,进一步提升了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在坚持查审分开的基础上,对政策界限难以把握的复杂疑难案件,审理小组提前介入阅卷,与查案人员反复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力争达成共识,并及时请示管理局纪委审理室领导给予指导把关,形成高质量的审理报告,从而确保了案件的审理质量,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管理,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引入目标管理、标杆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绩效管理理念,在局域网上建立内部工作流程,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工作衔接等指标实行网上管理。
每个案件调查结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审理小组签字接收调查案卷,即转入案件审理程序,审理承办人员按“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三关“,即,严把案件初审关、严把联审程序关、严把呈报备案关,发挥了联合审理的网络作用。
保证了案件审理的相对独立性,为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三是通过案件联审,力求案件审理准确到位。
通过实行案件联审,通过实行案件联审,可以缓解了纪检干部人员不足的矛盾,使原来的各办其案变成现在的多人联办;也解决了审理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的问题,起到了相互交流、共同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实现了查审分离,保证了案件质量和案审时效。
对于单纯党纪案件的审理,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和集体审议制度,主动与管理局纪委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最终的处理意见提交纪委全会研究决定。
对于司法移交案件,注意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在取得案件材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处理恰当。
(三)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后,按照《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的要求,落实处分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针对落实处分执行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了处分执行责任追究制。
近年来,农场纪委建立公开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来访案件认真登记归类,符合条件给予立案审理,保证每年至少审理一个案件,并做到及时上报。
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好政策界限,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立足于教育,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力求做到既要使违纪党员受到应有的处分,又要使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受到警示教育,既教育本人,又注重社会效果,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做好案件审理办结后的有关工作,巩固执纪成果。
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都坚持做到及时对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同时,对上级纪委下达纪律检查工作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将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纪委。
并认真整改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如何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
(一)自上而下完善司法体制的设置,正确解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等影响独立司法的现实问题,为依法独立审判提供体制保障、经济保障、法官资质保障及身份保障 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独立于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司法机关行使其职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和“四个不”。
三个基本内容:一是司法官独立审批案件;二是司法机关有自己独立的组织系统;三是法律对司法官的地位特设有保障条款。
“四个不”是指不侵权、不介入、不施压、不妄评。
所谓不侵权是指不侵犯司法机关的管辖权。
不介入,指不能违法进入司法程序干预司法裁决。
不施压,指禁止对司法官员和官署直接和间接施加某种压力,以特定和不特定的不利性后果迫使5其按照施压者的意思作出司法决定。
不妄评,指在法律裁决作出可能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报道和评论。
6保证司法工作不受来自任何外界的干预和影响,以保障和维护法律崇高权威,是真正实现司法独立的外部条件。
客观地讲,我国的司法独立制度与国际社会“司法独立”制度在形式和内容乃至性质上有着较大差距。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司法独立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既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又能融会贯通司法独立之内在精神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模式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我国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是基于西方的“分权说”,而是基于“职权分工说”。
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分权说”中的某些合理因素。
我们不能完全照搬照抄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但可以借鉴“分权说”中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合理因素,并使之与我国国情紧密相结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模式。
1、调整现行经济利益结构,使法院摆脱对地方的物质依赖。
国家财政拨出司法专项款,由中央统一开支各级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法官工资,福利等费用;司法机关的装备、办公用房等设施,由中央按统一的标准解决,切断法院及法官在财、物方面对地方政权的依赖,同时也使各地司法机关的装备、经费、办公用房,法官工资、福利住房等不因地区的差异而悬殊过大。
2、建立垂直的法官任免体制:最高人民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法官和军事法院、铁路运输6法院等专门审判机构、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其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最高级别的法官由上一级地方人大任免,其余法官一律由上一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以摆脱本级地方政权对法官的人事控制,从而杜绝因“行政命令”和“地方保护”而导致的司法不公。
3、保障法官的身份独立。
包括:(1)保证法院的行政领导必须由具有丰富的法律职业阅历的法官担任,严禁指派无法律职业资历的人担任法院行政领导职务。
(2)确保法官的待遇从优。
要使法官安心工作,不至于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出现腐败,必须使其拥有适当的待遇。
法官所享有的待遇必须与社会资源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太高,但更不能太低。
笔者认为,法官的待遇应当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待遇,虽然我国不实行“高薪养廉”。
况且“高薪并非必然能够养廉”,但是,我们应当避免法官因不廉而失去这份职位或因待遇受到必要的物质约束。
(3)法官任职终身制,这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
法官非因法定事由(如自愿辞职,丧失工作能力,犯罪以及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司法官)及程序不得任免,以保持法官工作恒定状态。
(4)法官的惩戒和调动。
在日常工作期间,法官不受到随意惩处;建立法官惩戒标准;设置正当的惩戒程序;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并征得法官本人同意,法官不得随意被调动。
(4)确保法官及其家庭的安全。
7由于法官的裁判,都会影响到某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所以,国家应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法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7 4、理顺和规范党委、人大对审判的监督关系,创造使法官只服从法律的法治环境,保障司法独立。
任何权力若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司法不独立,受制于人,有碍司法公正;反之,如果司法独立了,但不受监督制约,或者监督不力,也会出现司法专横和审判权的滥用,这已为历史所证明。
为此,必须建立规范的监督关系体系,理顺各种监督关系,尤其是理顺和规范党委、人大和新闻对审判的监督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
(二)下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完善错案追究和司法赔偿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只有公正司法,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能力素质决定了司法质量的高低,因此,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课题。
具体措施包括:1.大力强化业务培训。
按照法官专业化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打造“法律精英”队伍。
2.努力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准。
教育广大法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规范司法行为,文明司法,谨言慎行,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严格约束业外活动,树立公正司法、勤奋敬业、刚直不阿的良好职业形象。
3.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惩戒制度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
4.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滥用司法权,防止发生腐败案件;完善案件管理机8制、岗位责任制,加大查处力度,重点解决查处失之于软、追究不到位问题,纯洁法官队伍。
5.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注重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
(三)理顺和规范公众舆论对审判的监督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 在新媒体日益普及的今天,公众利用网络关注司法的热情日益高涨,人民法院要正确对待群众通过各种不同媒体表达的意愿。
一方面发布全面完整的权威信息及时化解矛盾、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宽容对待、认真倾听公众的不同声音,把微博、论坛作为和社会公众之间增进了解、消除误会的平台。
81、变被动为主动,强力推进审判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执法办案和新闻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两驾马车,两者之间不应背道而驰。
法院应当将网上办公、数字法庭、裁判文书上网等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让每一次公开庭审都成为法律宣传的途径,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成为生动的法律宣传的素材。
全方位、客观公正地把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开出来,切实做到不回避、不躲藏、不遮掩,让公众实实在在地了解法院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坚持善待媒体、主动与媒体打交道的原则,积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定期交流机制,与新闻界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以更开放的态度面对公众,消除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隔阂,赢得更多理解和支持。
3、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在网络舆情处于萌芽阶段时起就高度重视,坚决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主动应对质疑和猜测,竭力抢占舆论制高点。
4、规范各类媒体的报道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法院审判工作有它自身特点,审判独立是我国法律加以规定和保障的。
新闻媒体对审判的监督应以遵守“罪从判定”为前提,以遵循真实性为原则。
媒体对审判进行报道时,不得误导公众,不得引导审判机关的裁判结局,从而侵犯司法独立。
同时,媒体如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改革信访考评机制,重塑法院信访工作机制 近年来,涉诉信访工作在法院整体工作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受种种因素影响和制约,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甚显著,甚至一度陷入被动应对的尴尬境地,涉诉信访已经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痼疾。
部分上访人文化水平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法官及其它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长期坚持无理申诉;也有一些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
在收容遣送制度被取消以后,如何应对某些上访人的过激、违法行为,尚未建立起相应的处置机制,对一些缠访者尤其是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的上访者难以处置。
少数上访人利用法律、制度上对申诉权利缺少制约的漏洞,无理纠缠,甚至辱骂法院信访工作人员,影响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信访制度,改革信访考评机制,刻不容缓。
1、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指导当事人按条例规定依法有序上访。
抓好条例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对条例、现行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调整,使之与新条例相适应,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立上下级法院及各接访机关之间的信访联动,统一标准。
上下级法院及各接访机关接访的原则不一,答复口径不一,就会加剧当事人的越级访。
实行上下级法院信访信息传递、反馈制度,对一些社会影响面大,疑难复杂的越级访和重复访,实行各级同堂会审,尽快给出一个终局结论。
3、建立专家陪审团,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出专家意见。
借鉴西方国家的陪审制度,建立由法学专家、教授及知名律师组成的专家陪审团,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专家陪审团陪审,并给出专家意见,一方面可以提升案件质量,另一方面也提高判决结果的说服力。
4、改革处访机制,改变平行部门或上级部门向法院转办或交办案件的随意性。
对于信访案件,有的部门或有关领导不懂或不顾案件的具体情况,不考虑能否进入再审程序或能否改判或有无审级限制等因素,直接简单的批办、交办或督办,转办。
有些案件已不能够进入再审程序或属于上级法院受理而被驳回申诉,但有关领导或部门交、转办函成为申诉人手中的“令箭”,向法院申诉不休。
5、改革信访考核机制,依法处置无理访。
信访工作“一票否决”使基层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自身的主要职能,一到“敏感”时期,都要放下所有工作,全体动员反复排查,重点布防,“不能使一个漏网”,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又影响了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抓稳控多,解决实际问题少,尤其是“信访当事人属地管辖”的规定,更使一些基层法院陷入既无权解决问题,又要承担信访工作责任的极为尴尬的境地,无奈之下只能采取“盯梢”、“利诱”、央求等甚为可笑之举。
这样的后果只能平稳一时,并且助长了个别人员无理、无序信访的嚣张气焰,从而使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走进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建议通过建立信访听证,划分无理信访与有理信访,对于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则依法严肃处理。
(五)开展法制教育,推进全民守法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的法治观念也大大增强,但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全民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1、切实推进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意识,养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造就一群被法律重塑的新型公民。
真正下大力气开展全民法律教育,以期从灵魂上重塑和改造那些历来漠视法律的大多数民众。
要知道“真正的法治绝不仅仅在于冷冰冰的条文、威凛凛的法官、硬梆梆的警棍和空洞洞的判决,而是有一群被法律重新塑造过的新型公民,他们信仰法律,把司法独立视为天理,并愿意尽力去捍卫,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的法治建设真正成功了。
”2、改革法学教育制度。
法学教育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它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还有差距,法学教育的“产品”—法学人才在政治、经济、司法等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尚不尽人意。
因此,有必要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提升法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并从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为法学人才在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3、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制度,延伸法律服务的基层触角。
要尽快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依法有序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等诉求表达方式,畅通和拓宽社会诉求表达渠道,让法律的阳光普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