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知道一个乡镇府有多少个部门
各部门职能
大概就可以
谢谢
产业分析中国殡葬业作为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市场的特殊行业,其容量及发展潜力都是惊人的,孕育着无限的商机。
我们旨在对中国民情、国情、政情之格局分析,掌控中国殡葬市场发展态势,规划怀恩立基点及经营之道,率先抢占中国“生命礼仪”市场先机。
一、民情分析1、中国人口进入老龄化阶段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03%。
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
而到205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可能多达4.50亿人,占总人口的30%以上。
2006年底,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出,目前中国老年人口高龄化(80岁以上)趋势也非常明显,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1600万人,2020年将达到2200万,其中,农村老龄化程度比较高、老年人口分布比较多,占据老年人口60%。
人口的发展呈现出“孩子越生越少,老人越来越多”的趋势。
2、中国人口老化进程加快以湖南人口年龄结构为例,从1998年进入老龄化以来,老化进程不断加快,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全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586.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27%,比 2000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其中长沙市60岁以上的老人有近100万人。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老龄化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老年人口增长快于总人口增长:“十五”期间,我省总人口仅增长了2.6%,而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却增长了24.1%,老年人口的增长幅度大大高于总人口的增长幅度。
(2)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国际上常用低龄(60-69岁)、中龄(70-79岁)、高龄(80岁以上)老人比重三个指标反映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状况。
从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来看,2000年为8.6%,2005年则上升到14.4%,比重提高了5.8个百分点。
3、中国人口的死亡率造就殡葬市场巨大潜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死亡人口每年大约有900万人。
按照最低标准丧葬费用计算,假如平均每人2000元丧葬费,那么,可以估算出殡葬行业每年的既定市场份额为180亿元。
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以及其他殡仪服务等费用,殡葬行业的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大众对殡葬消费水平的提高,预计国内殡葬市场将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
二、国情分析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殡葬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
50年代,以等为首的中央领导推行火化,屈指算来,我国推行火化已有50余年的历史,但根据现状,我国的殡葬还存在诸多薄弱的环节。
1、人才以及设备落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对殡葬业的从业人员一直存在世俗的偏见。
因此,殡葬业的员工是近亲多,子承父业多,家庭成员多,学历低的多,这“四多”现象普遍存在。
导致国内大部分殡仪馆的各种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殡仪服务设备设施也较为陈旧。
殡仪馆内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的高级技工、专业人员。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殡仪设备的科技含量不高,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抗衡。
在目前的1500多个殡仪馆中,达到国家一、二、三级殡仪馆的只有20%,尚有80%的殡仪馆未达到等级标准。
2、市场垄断:殡葬业长期以来享受政府有关政策的保护。
行业的垄断状态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产生了负面作用。
这种垄断,使殡葬服务单位缺乏降低服务成本的激励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垄断消除了机构外的竞争压力,垄断造成了与殡葬相关事业的滞后,垄断下的非市场经济行为,实质上保护了落后,垄断使大多数殡葬事业仍然处于服务项目单一,经营服务手段粗糙,产品质量低下,员工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忧患意识,领导者缺乏适应市场变化能力。
这种垄断状态下人们的惰性心造成的这样的一个单位拿到市场上去很难有竞争力,容易导致落后挨打且亏损倒闭的局面。
由于接尸、火化、骨灰寄存等到服务项目收费很低,这三项收费基本上亏损,殡仪馆则用出售骨灰盒的暴利来弥补殡仪馆的亏损,存在着严重的收费不合理现象。
3、政企不分:管理体制上存在着政事不分。
殡葬管理处(所)和殡仪馆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管理体制,既不利于殡葬管理,又不利于殡仪馆的经营。
精力都集中在殡仪馆的经营上,使对社会面上的殡葬管理弱化,现有的僵化体制使殡葬业经营活动严重缺乏,内在发展动力不足。
殡葬事业单位仍然采取企业经营事业化管理的体制,行业的领导者还是采用上级指派的方式,这样的领导者并不一定能全面而正确的掌握殡葬业的情况。
所以这种体制很难适应现代社会市场竞争。
4、重视程度不同,发展不平衡:殡仪馆的发展很不平衡,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当地政府对殡仪馆更新改造重视程序不同和殡仪馆更新改造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等因素,经济不发达省份有的是吃饭财政,无力更新改造殡仪馆,所以,造成殡仪馆的发展很不平衡,悬殊很大。
致使有的殡仪馆,例如广州市殡仪馆,投资2亿5人民币,占地267亩,建成了非常漂亮的现代化的欧式殡仪馆,无论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而还有相当多的殡仪馆存在着难以维继的状况。
5、服务网点不足:我国有近14亿人口,全国仅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单位2600多个,实在太少,而美国有3亿人口,全国就有24000多个殡葬服务公司,法国有5700万人口,全国就有6000多个殡仪葬服务公司,他们基本上一万人就平均有一个殡葬服务公司,并且“生前、临终、后续”等服务完善配套都形成了产业规模。
按照这个国际标准,以湖南为例,殡仪服务如果要形成产业化经营,将具有6000多所专业化服务公司的市场容量。
因此,我国殡仪服务网点布点任务很重。
6、未开放前,多为地下操作:在国内的竞争压力已经显现出来,很多行业都将目标对准了殡葬业这最后一块尚待开垦的土地,等待着政策的开放,一旦国家政策允许,他们将迅速冲击市场,想方设法挤进中国的殡葬业,竞相抢占丧葬市场。
目前地下的殡仪服务代办点、殡葬用品商店多如牛毛,也已侵吞了相当一部分的市场;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与品味在日益提高,但是,大部分服务机构都不能满足丧家需求,比如:服务不专业、价格杂乱等。
7、产业规模未成型:大部分殡仪服务公司和殡葬生产制造商仍属于地方性经营运作,不明码标价,毫无体系规模可言,比较分散,几乎找不出一家品牌规模经营的大型殡葬服务公司,根本无法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殡葬设备用品的销售和采购,与其他行业相比还较为传统和落后。
为了给各地殡仪服务部门提供设备、用品,全国目前有各类殡葬设备用品生产厂商约3000家,主要生产火化机、殡仪车、冷藏柜、纸棺、寿衣(被)、骨灰盒及各类祭奠用品。
这些生产厂家一般规模较小,市场分散,均属于家庭作坊式运作模式,主要通过上门推销的方式销售其产品。
由于缺乏对市场信息资源的准确掌握,这种销售方式一是效率低,二是费用高,对生产厂家产生较大压力。
而作为殡葬设备用品的采购单位,殡仪馆和公墓等殡仪服务部门,也大多采用到生产厂家现场考察的方式采购设备用品。
由于行业资源渠道的闭塞、产品供应厂商的规模限制,各殡仪馆往往是需要多少用品就要跑多少生产厂家,使采购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大增加。
同时,由于产品分散,殡仪馆在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缺少指导和比较,使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大大降低。
8、陵园墓地,存在不规范:随着世界范围内土地资源的日益短缺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紧迫,在殡葬改革上取消土葬风俗,推行火葬制度已经成为主流,过去的“坟山”及墓地零散分布的状况正慢慢成为历史,而较之更科学、生态和便于管理的殡葬用地新模式——“公墓”逐渐得到了发展,并且在运作模式上也由过去的“隐讳所在,任其发展”向市场化发展,墓地是整个殡葬行业中最赚钱的,因此也是竞争最激烈的,民间也涌现出一批私人出资兴建陵园的大型企业。
当前陵园的品牌销售策略主要是通过环境建设、永续服务质量以及“风水”文化等方面提高商品价值,部分陵园更是利用骨灰存放进行传销、炒买炒卖陵墓等违规销售方式,提高预占市场份额。
三、政情分析中国的殡葬业在政府的保护下发展了几十年,至今尚未形成优势,没有大的集团,也无足够的经营者群体和专业队伍,在市场大潮面前显得束手束脚。
在此背景之下,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被国务院纳入了立法计划,体制性障碍有望突破,早日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状况,这是公众的期待,也是行业管理的必然趋势。
修订重点集中在以下方面:1、全面开放,走向市场化:市场化是殡葬改革的必然趋势。
所谓市场化,就是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使殡仪服务走向市场化,打破垄断,依靠市场调节。
《条例》规定除了火化具有公益性质,殡仪服务全部放开,公民、法人、组织,只要符合行政许可条件,都可以从事殡仪服务。
这不仅是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也是国务院依法行政的要求。
民政部门制定政策、颁布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让殡仪服务回归市场,真正体现了该管的管起来,该放的放下去。
2、政企分离:从政府行政改革的角度看,实现政企分开是个大方向,政府应由“运动员”变成“裁判员”。
对此,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在接受媒体的访问时直言“要害”,他说:“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是殡葬改革的关键。
”3、定义殡仪馆性质:《条例》明确规定殡仪馆为公益性非营利机构。
殡仪馆仅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不营利原则制订。
4、规范墓地运作方式:严禁炒卖墓地塔位,墓地买卖交易必须具备“火化证”、“死亡证”两项证明。
这项政策的推出,使墓园根本不可能再实施预占市场的经营方式。
四、综合分析1、市场分析(1)往生中市场(殡仪服务、殡葬用品、陵园墓地)中国13亿人口以千分之六点七的年平均死亡率计算,每年将近往生900万人。
人均3项丧葬消费以2万多元计算,往生中殡葬市场每年有将近2000亿人民币的市场份额;(2)往生后市场(祭祀服务、祭祀用品、网络纪念)13亿的中国人口,近一亿个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祖先,中国有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是个最注重孝道的民族,以每年平均仅祭祀两次祖先,一次花费500元计算,往生后市场每年有近1000亿人民币的市场份额;(3)往生前市场(生前规划、祈福寿品、关怀记录)中国的人口结构已经出现严重的老龄化,特别在计划生育后,老年人的奉养问题,将会成为重要的问题,预先规划好后事,已经是国际的趋势和潮流,目前中国超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一亿人,也就是有兆亿人民币以上的往生前市场,等待着我们去开发。
2、竞争分析(1)目前竞争者少由于中国殡葬行业长期的垄断,政策上才刚开始放开,目前进入行业者较少,现阶段是进入殡葬行业的最佳时机;(2)目前竞争者小目前中国并无任何大型化殡葬集团出现,多为小型的地方殡葬单位,且在人才、技术、设备上面相对都比较落后,所以竞争风险相对较小;(3)未来大型竞争者少传统的心理以及专业信息封闭的门槛,导致很少有大企业投入。
3、政策分析三条法律规定陆续出台引领殡葬行业欣欣向荣:(1)2004年7月1日,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全面放开殡葬用品市场;(2)2007年5月1日,国家殡葬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将全面放开殡仪市场;(3)2007年9月1日,国家反垄断法出台,控制了可能发生的行政干预垄断行为;五、结论1、殡仪服务公司的诞生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清晰的感受到,中国殡葬市场的庞大以及落后的产业情况,然而随着政策的支持以及新殡改条例的推出,一方面今后的殡仪馆除火化、遗体接运、及冷藏业务外,其他大量的殡仪服务业务将逐步开放,引入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于殡仪服务的经营单位,则规定必须符合企业登记资格,个体无照经营户将成为政府打击取缔的重点。
因此,个体户必须挂靠合法公司,争取合法性。
另一方面,陵园的销售模式受限,买卖墓地必须具备两证方可销售,这也预示着将来陵园必须大力加强与殡仪服务公司的互动合作,依托殡仪服务公司的终端服务代为销售商品。
再则,殡葬用品生产厂商的最大客户是殡仪馆,随着改革的深入,固定“销售渠道”逐渐消失,因而要想全方位的推广自身产品,就必须依靠各地殡仪服务公司来进行,否则,市场将越做越小,面临着逐步被其他大型厂商吞并的局面。
综上所述,中国殡葬业的发展格局对殡仪服务公司的出现将越发强烈。
2、怀恩生命礼仪连锁模式将快速发展怀恩的目标就是集中所有力量,创造一个成功的中国生命礼仪经营模式,并快速复制于各区域市场。
怀恩努力的方向就是迅速有效的占领中国既定的往生中市场,逐步引导消费市场,进而开创生前服务及后续服务市场成为完整的生命礼仪事业。
公安部属下有哪些局,分别为公安部第几局??
公安部部属厅局: 纪委监察局 检查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命令的情况;协助公安部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行调研、分析和指导;拟订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和队伍监督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受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按照管理权限查处和督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公安系统党员、民警不服处分的申诉。
警务督察局 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人事训练局 宣传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主要职责是:调查、汇集、研究、分析全国经济犯罪的情况、动向和规律;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起草经济犯罪侦查的规章、条例、实施细则等,经过公安部领导审核发布实施;掌握全国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以及其它重大经济犯罪活动情况,检查、指导、督促侦查破案工作,必要时派人直接参与和指导某些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跨省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并案侦查和其它重大的经济犯罪侦查活动,发挥调度指挥功能,发布全国性的通缉通报,向基层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直接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治安管理局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巡警队、特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边防管理局 一是沿边沿海地区边防管理;二是边境沿海地区、海上治安管理及渔船民管理;三是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边防检查和监护;四是毗邻香港、澳门边境一线的巡逻警戒,北部湾海上边界巡逻监管;五是涉外边防合作;六是防范、打击沿边沿海地区各种违法犯罪,管辖在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发生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偷越国(边)境案和破坏界碑、界桩案,以及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查获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等案件。
刑事侦查局 (一)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三)拟订刑事技术和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为侦办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
(四)承担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七)主管物证鉴定中心,南昌、昆明警犬训练基地,沈阳警犬技术学校,南京警犬研究所,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
出入境管理局 主管全国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设出入境管理局(处),负责本地区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绝大多数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县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具体执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指导,同时接受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国家在全国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边防检查站,执行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
消防局 公安部消防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标准规范处、战训处、警务处、科技处、宣传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财务处,负责全国消防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领导。
网络安全保卫局 监所管理局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是对全国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进行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
主要职责是: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交通部公安局 民航总局公安局 1、起草民航安全保卫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编制民航安全保卫规划,并监督执行。
2、审定民用机场、航空公司运行资质中航空保安部分内容,审核民航企事业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监督执行。
3、监督管理民航空防安全工作,规划和指导建立行业空防安全管理系统(SEMS),开展对空防安全威胁因素评估,发布形势分析报告(通报)及防范措施、指令。
4、负责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决定和发布预警等级。
5、指导处置非法干扰民航安全事件,指导制定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承担处置劫机、炸机事件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6、指导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员队伍业务建设,制定航空安全员训练和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
7、指导和监督民航安检工作,承担民航安检仪器设备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8、参与民航专机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国家重大活动和会议中的民航安全警卫工作。
9、监督管理民用机场道路交通、消防和民航禁毒工作,指导机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民用机场治安和公共活动区道路交通工作。
10、按规定管理直属公安队伍和空中警察队伍,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负责其他机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任前备案工作。
11、指导审查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项目。
12、负责民用机场控制区有关通行证件、空勤人员登机证、航空安全员执照等证件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民航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和实施民航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
14、监督检查民航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15、承办民航局和公安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交通管理局 研究拟定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现有处级机构为七个,分别是办公室、秩序管理处、公路巡警指导处、事故对策处、车辆管理处、队伍建设处、科技管理处。
法制局 (一)编制公安部立法规划。
组织、协调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
(二)审核部机关和有关部委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总结交流公安法制工作经验,负责地方公安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四)研究执法工作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的建议,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执法责任等制度。
(五)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涉外案件、敏感事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六)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公安机关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听证、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
(八)参与涉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九)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和国际警务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等涉外法律事务。
(十)清理、汇编、编纂公安法规、规章,维护、管理公安法规文献资料库。
(十一)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和警察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合作局 装备财务局 禁毒局 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保障工作。
4、组织、协调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5、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6、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7、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组织、指导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组织建设;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部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
五十六个民族的生活习惯
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分行政和事业两部分。
行政部门设置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三个部门;事业部门设置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利站和乡镇企业站等五个部门。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机关的工作制度;2、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会务、保卫、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3、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4、受镇党委、政府的委托,联系和协调文化广播电视站、人民武装部、青年团、妇联等工作;5、办理镇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经办公室:1、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煲扬,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农村救灾救济、劳务输出、殡葬改革、行政区划等工作;2、负责协调公安、司法、综治、土地城建、环保、计划生育、工商、税务、镇企业、水电等部门的工作;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制定辖区各种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培育税源,发展财源,并组织实施。
三、农业办公室:1、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农村工作计划、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产品产量预测和农业信息工作,组织推广各种农业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搞好农业增收示范点建设,达到科技兴农。
2、具体负责协调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水产、特产、农机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和综合性事务,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做好农业科技种养、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农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种植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负责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
六、文化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俗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水利站: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本区域水资源;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水利和水土保持的区划,规划各项小型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负责节水节能先进经验和其它科技成果,普及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科学知识;依法负责组织收缴水费;负责上级下达的和当地筹集的水利、水土保持经费和水利劳动积累工的安排、使用、监督和决算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建设;协助调查处理水事纠纷和案件。
八、企业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做好财务、统计、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指导企业的科技进步及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协调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指导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促进横向联合,总结推广企业发展与改革经验,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