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林童话的简介
《格林童话》的中译本简介- -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是语言学家和古文化研究者。
两人在上大学期间结识了海德堡浪漫派诗人布伦塔诺和阿尔尼姆,他们搜集整理的德国民歌集《男童的神奇号角》给了兄弟二人启发。
后来,这哥俩在黑森、美茵河等地访问善于讲童话的人,收集他们口中的故事,几年下来竟有百余篇。
1812年,这些故事结集成《儿童和家庭童话集》的第一卷,于圣诞节前夕在柏林问世,大受欢迎。
此后直到1857年,格林兄弟不断补充故事,并一再修订,共推出七个版次。
第七版后来成为在各国流传的原著版本,至今已译成数十种语言,许多故事都广为流传。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河南教育厅编译处编成,内收《雪姑娘》、《六个仆人》等10篇故事,名为《格尔木童话集》,译者王少明。
此后名家赵景深也曾译成《格列姆童话集》,收《乌鸦》等6篇,由上海崇文书局出版,但年代已不可考。
《格林童话》共收集多少故事,说法不一,有的说216篇,有的说211篇。
1934年商务印书馆推出魏以新的译本———魏是翻译名家,曾译有《闵豪生奇游记》等作品。
这个译本共两册,据德国莱比锡德国名著丛书译成,含210篇,书前有《格林兄弟传》一文,名为《格林童话全集》。
商务的这个版本是解放前最全的译本,出版后备受好评。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分别在1956和1959年将它重版,此后人文社又不断再版,去年又在名著名译插图本系列中将其推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版本,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杨武能译本,早先曾由译林出版社在1993年推出,后包含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杨武能译文集》中,含故事206篇。
杨武能译有席勒、歌德等人的作品多部,是德文翻译名家 《格林童话全集》共二百一十篇,可以说篇篇都是精品,脍炙人口而又百读不厌的除了前面提到的几篇,还有《莴苣》、《亨舍尔和格莱特》、《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桧树》、《白雪公主》、《幸福的罕斯》、《矮子土地》、《放鹅姑娘》等等。
要是谁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了烦恼,甚至睡觉都不安稳,只需从这本宝书中读上几篇,包管他会睡得很香很香,明早起身会精神饱满地走向生活,就像喝了神奇糖浆的“勇敢的小裁缝”,哪怕面临巨人一般大的困难,他都不会害怕。
——你若不相信,请听席勒说:“更深的意义不在生活所教的真实,而在我童年所听的童话。
”
求一下几本书的读后感,700字左右,拜谢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山居笔记的读后感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
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
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
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
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
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
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
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
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 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七里香的读后感 这是一首精致感人的美丽小诗,饱含真挚热切的爱恋之情。
当我们走过缤纷的花丛,怡人的小径,亦或经过一株独开的花,一片残留的绿时,我们是否会想到在我们的身边的莽莽生灵中有那么一些正守望着我们,祝福着我们,深深地爱着我们,因我们的存在而美丽,幸福
爱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悲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
是否真有轮回的造化成就着情感的延续与传递
亦或身边的美好本身就透漏着爱的信息
当我们还是孩提时,愿做一棵开花的树,苦望成熟。
然而时间无视渴望。
成长与蜕变是花开花落的必然历程,岁月极美就在于它必然流逝。
阳光下朵朵盛开的是浓抹的重彩,一地花落的凄凉是突兀的可悲。
难道,真的是一万年才修得人形,再有一万年才修得七情六欲,才可以站在所爱的人面前,流下第一滴眼泪。
也许一开始就注定是错,只是我不愿不愿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有一次相遇的巧合。
五百年的等待换回了相遇的那一刻,如果我再等五百年或者更长的岁月,你会不会看我看我那满树的期望是怎样为你纷纷而落。
一棵树,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只有一次美丽。
只为你能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而你却无视地走过,踩着一层叠一层地花落。
我这才悟出:相遇不是美丽,相遇是错。
在平凡的日子里,可以认认真真相爱的人,是有福的
这首诗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孤单的心,充满了对爱情的期盼却又似乎不为人知。
她(他)情感真挚热切,哀婉之情中不乏执着于恒久。
成为一种昭示 -- 爱情,需要执著。
丁丁历险记是哪国动画片,主人公名字的中文翻译是什么
生为中国人,一辈子要承受数不尽的苦恼、愤怒和无聊。
但是,有几个因素使我不忍离开,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其中一个,就是唐诗。
这种说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认同。
不少朋友会说:“到了国外仍然可以读唐诗啊,而且,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好诗
” 因此,我必须对这件事情多说几句。
我心中的唐诗,是一种整体存在。
存在于羌笛孤城里,存在于黄河白云间,存在于空山新雨后,存在于浔阳秋瑟中。
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国人一见相关的环境,就会立即释放出潜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卷入诗境。
心中的意象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潜藏下来的。
也许是父母吟诵,也许是老师领读,反正是前辈教言中最美丽的一种。
父母和老师只要以唐诗相授,也会自然地消除辈分界限,神情超逸地与晚辈一起走进天性天籁。
于是,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而且,这种唤醒全然不是出于抽象概念,而是出于感性形象,出于具体细节。
这种形象和细节经过时间的筛选,已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集体敏感、通用话语。
有时在异国他乡也能见到类似于“月落乌啼”、“独钓寒江”那样的情景,让我们产生联想,但是,那种依附于整体审美文化的神秘诗境,却不存在。
这就像在远方发现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虽有一时的喜悦,但略加端详却深感失落。
失落了什么
失落了与生命紧紧相连的全部呼应关系,失落了使自己成为自己的那份真实。
当然,无可替代并不等于美。
但唐诗确实是一种大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读,都能把心灵提升到清醇而又高迈的境界。
回头一想,这种清醇、高迈本来就属于自己,或属于祖先秘传,只不过平时被大量琐事掩埋着。
唐诗如玉杵叩扉,叮叮当当,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打开了,让我们看到一个非常美好的自己。
这个自己,看似稀松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遥远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最仁爱的同情,最洒脱的超越。
这个自己,看似俗务缠身,居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
这个自己,看似学历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么优雅的节奏,那么铿锵的音韵,那么华贵的文辞。
这样一个自己,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会是稀有的,但由于唐诗,在中国却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态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我才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产生唐诗的土地,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对国际间的文化信息并不陌生,当然知道处处有诗意,不会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泥坑。
但是正因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作出一个公平的判断:就像中国人在宗教音乐和现代舞蹈上远远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样,而唐诗,则是人类在古典诗歌领域的巍峨巅峰,很难找到可以与它比肩的对象。
二 很多文学史说到唐诗,首先都会以诗人和诗作的数量来证明,唐代是一个“诗的时代”。
这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明白,数量不是决定性因素。
这正像,现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音乐的时代。
若说数量,我们都知道的《 全唐诗 》收诗四万九千多首,包括作者两千八百余人。
当然这不是唐代诗作的全部,而是历时一千年后直到清代还被保存着的唐诗,却仍然是蔚为大观。
《 全唐诗 》由康熙皇帝写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写诗的数量已经与《 全唐诗 》差不多。
因为除去他的《 乐善堂全集 》、《御制诗馀集 》、《 全韵诗 》、《 圆明园诗 》之外,在《 晚晴簃诗汇 》中还说有四万一千八百首。
如果加在一起,真会让一千年前的那两千八百多个作者羞愧了。
只不过,如果看质量,乾隆能够拿得出哪一首来呢
宽泛意义上的写诗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经学会造句的人只要放得开,都能随手涂出一大堆。
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看到当代很多繁忙的官员出版的诗文集,在字数、厚度和装帧上几乎都能超过世界名著,而且听说他们还在继续高产,劝也劝不住。
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
他如此着魔般地写诗,满朝文武天天喝彩,后来终于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员大胆上奏,劝他不必以写诗来呈现自己的治国才能。
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绝句—— 慎修劝我莫为诗, 我亦知诗不可为。
但是几馀清宴际, 却将何事遣闲时
对此,今人钱钟书讽刺道,李慎修本来是想拿一点什么东西去压压乾隆写诗的欲焰的,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住,连那东西也烧起来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从这蓬火,我们也能看到乾隆的诗才了。
但平心而论,诗才虽然不济,却也比现在很多官员的诗作清顺质朴一点。
说唐诗时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对应,但这不能怪我。
谁叫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个人的诗作数量来与《 全唐诗 》较量呢
其实,唐诗是无法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杰出诗人手中,也已经不能了。
这是因为,唐代诗坛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风,连忧伤都是浩荡的,连曲折都是透彻的,连私情都是干爽的,连隐语都是靓丽的。
这种气象,在唐之后再也没有完整出现,因此又是绝后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气象,被几位真正伟大的诗人承接并发挥了,成为一种人格,向历史散发着绵绵不绝的体温。
三 首先当然是李白。
李白永远让人感到惊讶。
我过了很久才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们对他的惊讶,恰恰来自于他的惊讶,因此是一种惊讶的传递。
他一生都在惊讶山水,惊讶人性,惊讶自己,这使他变得非常天真。
正是这种惊讶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惊讶,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们在他的诗里读到千古蜀道、九曲黄河、瀑布飞流时,还能读到他的眼神,几分惶恐,几分惊叹,几分不解,几分发呆。
首先打动读者的,是这种眼神,而不是景物。
然后随着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发现景物果然那么奇特。
其实,这时读者的眼神也已经发生变化,李白是专门来改造人们眼神的。
历来真正的大诗人都是这样,说是影响人们的心灵,其实都从改造人们的感觉系统入手。
先教会人们怎么看,怎么听,怎么发现,怎么联想,然后才有深层次的共鸣。
当这种共鸣逝去之后,感觉系统却仍然存在。
这样一个李白,连人们的感觉系统也被他改造了,总会让大家感到亲切吧,其实却不。
他拒绝人们对他的过于亲近,愿意在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
这也是他与一些写实主义诗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给人的陌生感是整体性的。
例如,他永远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去处,只让人相信,他一定来自谁也不知道的远处,一定会去谁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会看到谁也无法想象的景物,一定会产生了谁也无法想象的笔墨…… 他也写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可以让任何人产生亲切感的诗句,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既然如此思乡,为什么永远地不回家乡
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拥有足够的自由,偶尔回乡并不是一件难事。
但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执意要把自己放逐在异乡,甚至不让任何一个异乡真正亲切起来,稍有亲密就拔脚远行。
原来,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为此,他如不系之舟,天天在追赶陌生,并在追赶中保持惊讶。
但是,诗人毕竟与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乡拥入怀抱。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一要素,是酒。
“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都道出了此间玄机。
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诗了。
对于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
作为一个永远的野行者,他当然很喜欢交朋友。
在马背上见到迎面而来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说得上话,他已经握着马鞭拱手行礼了。
如果谈得知心,又谈到了诗,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
他与杜甫结交后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与杜甫相比,他算不上一个最专情、最深挚的朋友。
刚刚道别,他又要急急地与奇异的山水相融,并在那些山水间频频地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
他老是想寻仙问道,很难把友情作为稳定的目标。
他会要求新结识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访一个隐居的道士。
发现道士已经去世,便打听下一个值得拜访对象,倒也并不要求朋友继续陪他。
于是,又一番充满诗意的告别,云水依依,帆影渺渺。
历来总有人对他与杜甫的友情议论纷纷,认为杜甫写过很多怀念他的诗,而他则写得很少。
也有人为此作出解释,认为他的诗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着很多怀念杜甫的诗。
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且也有可能确实是如此。
但是,应该看到,强求他们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毕竟是相当不同的两种人。
虽然不同,却并不影响他们在友情领域的同等高贵。
这就像大鹏和鸿雁相遇,一时间巨翅翻舞,山川共仰。
但在它们分别之后,鸿雁不断地为这次相遇高鸣低吟,而大鹏则已经悠游于南溟北海,无牵无碍。
差异如此之大,但它们都是长空伟翼、九天骄影。
四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
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
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
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兑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
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
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以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
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
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
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
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
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
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
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
杜甫让他惊叹,因此很快成为好友。
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
到哪儿去打猎呢
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著名诗人高适。
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
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
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
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
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
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
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
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
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
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