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两篇读后感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朱自清《荷塘月色》的主要内容(简短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百科名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
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上。
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
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目录 同名小说作品概述 人物介绍 艺术特色 作者简介 文学价值 同名电影基本信息 演职员表 上映日期 制作发行 同名书籍同名小说 作品概述 人物介绍 艺术特色 作者简介 文学价值 同名电影 基本信息 演职员表 上映日期 制作发行 同名书籍 展开 编辑本段同名小说 作品概述 哈克贝利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现在做了寡妇的养子,成天穿挺括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人难熬。
一天,失踪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
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哈克贝利当然高兴。
但是父亲逼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钱财,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令人无法忍受。
于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淹死的假象,然后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 封皮 起来。
小岛本荒无人烟,可是他却发现了华岑小姐家的黑奴吉姆。
吉姆听说小姐要卖他出去,就逃了出来。
哈克贝利知道帮助逃奴是违法行为。
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逃之者,也就同病相怜了成了患难之交。
他们知道小岛并不安全,就立即动身,乘木筏顺漂亮流,希望逃离蓄奴州。
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
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安全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向南而不是向北漂流,所以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
他们无奈,只好听天由命。
对他们来说,唯有,唯有这小小的木筏,才自由安全的天地。
一天拂晓,有两个被愤怒人群追赶着的人向哈克贝利求救,善良的哈克贝利收留了他们,却很快发现他们是狡猾的骗子“国王”和“公爵”。
他们喧宾夺主,控制了木筏,一路上不断招摇撞骗,甚至背着哈克贝利卖掉了吉姆。
哈克贝利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斗不过两个坏蛋,就偷偷躲过他们,前去费尔普斯农场拯救吉姆。
他在那里发现买下吉姆的正是汤姆的姨夫,而且这一家人正在等待当年汤姆前来作客。
所以费尔普斯太太一见哈克贝利,就误认他是侄儿汤姆。
机灵的哈克贝利将错就错,索性冒冲起汤姆,又赶出去截住汤姆,一起设计救出吉姆。
汤姆热衷冒险,坚持按书上的惊险方式进行营救。
他以自己弟弟席德的身份见了姨夫一家,然后悄悄寄出匿名信声称吉姆即将逃跑。
农场里的人于是组织了起来。
当吉姆失踪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荷枪实弹地四处追捕。
由于他们是真枪真打,所以把帮助吉姆逃跑的哈克贝利和汤姆吓得半死。
他们慌了手脚,拼命乱跑,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
当他看见人们押回吉姆时,这才透露了事实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吉姆早已获得自由。
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贝利,但被谢绝。
哈克贝利主意已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人物介绍 (1884)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作品。
小说的中心情节是讲白人孩子哈克和黑奴吉姆如何结下深厚友谊的故事。
哈克为了逃避酒鬼父亲的虐待,逃到一小岛上,巧遇逃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企图从密西西比河上逃 马克•吐温 往北方的自由州。
哈克起先受反动教育影响,觉得不应该帮逃奴的忙,后来在日日夜夜的漂流生活中,逐渐被吉姆的善良无私的性格所感动,表示宁肯冒着下地狱的危险,也要帮助吉姆得到自由。
他们一路上历尽艰险,遭遇民队的追捕、骗子的虐待以及各种自然灾害。
在两人的同心协力下,所有艰险均被化解。
最终,哈克在好朋友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并得知女主人在遗嘱中已宣布解除吉姆的奴隶身份。
吉姆是个忠厚能干的黑人,但他依然避免不了被任意贩卖的厄运,他的不幸命运是广大黑奴悲苦人生的真实写照。
值得肯定的是,他不再像哈里叶特•斯托笔下的汤姆叔叔那样,面对迫害逆来顺受,而是采取了出逃的对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要算是力所能及的反抗了。
他还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人,在大河上漂流时,他处处照顾哈克,尽可能不让孩子受惊受苦;当汤姆中弹受伤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留在危险区域协助医生救护孩子。
通过吉姆一系列高尚热诚行为的描绘,作品告诉我们,黑人在人格上不仅不比白人差,甚至在许多方面还超过了白人,由此彻底粉碎了的谬论邪说。
通过这一形象的塑造,小说意在表明废除蓄奴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哈克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富于正义感和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
小说开始时,他虽然活泼好动,爱好自由生活,但因为长期受到种族主义反动说教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歧视吉姆,常常捉弄他,一度想写信告发吉姆的行踪。
经过与吉姆同行的日日夜夜,他终于认同了吉姆,决心帮助他获得自由。
小说以颇具戏剧性的笔触描写了哈克内心斗争的结果:他拿起了那封告发信说道:“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后就一下子把信扯掉了。
这段非常传神的描写诚如作家所言,是“健全的心灵(即民主理想)与畸形的意识(即种族偏见)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
哈克的思想转变和多次帮助吉姆渡过难关的行动,说明既然种族主义谬论连一个孩子都蒙骗不了,那么蓄奴制度的崩溃确实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表明了作家提倡白人黑人携手奋斗,共创民主自由新世界的先进思想。
艺术特色 马克•吐温的作为美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著作,在语言艺术上具有其独特性,即口语化语言的运用。
这种口语化语言的特征是:一、主人公叙述者的语言常常打破语法常规、与叙述者的儿童式思维契合、动词时态随意转换;二、其他人物语言多为土语方言,甚至俚语。
的口语化语言开创了美国小说语言的新风,对美国后世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封皮 这部小说也比较全面地体现了马克•吐温创作的艺术魅力。
首先,作品把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性很好地糅合在一起,哈克与吉姆的漂流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密西西比河上和沿岸的自然景物在作者笔下也闪烁着奇异壮丽的光华,而沿岸一带的城乡生活描写则翔实真切,具体可感。
这种奇妙的融合尤其体现在哈克的思想斗争中,作家既纤毫毕露地呈示了人物意识活动的逻辑轨迹,又不无幽默风趣地调侃嘲弄了宗教谬说给一个孩子造成的荒唐观念。
其次,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从哈克的视角反映生活、刻画形象,亲切生动,引人入胜。
再次,作品的语言颇具特色,作家在广泛采用美国南方方言和黑人俚语的基础上,经过精妙地提炼加工,形成了一种富于口语化特征的文学语言,简洁生动,自然含蓄,是英语文学的范本。
在美国19世纪中期,霍桑的就具有了儿童形象作品的雏形,但到了二三十年后,在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儿童才第一次在美国文学中以主人公的形象出现。
它以儿童冒险经历为线索,透过一个十三四岁孩子的眼睛,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朽和奴隶制度的罪恶。
小说中生动真实的社会生活场景和诙谐幽默的言语风格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
因此,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
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以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
”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一百多年来,这部小说一直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热烈欢迎,专家们也好评如潮。
英国诗人艾略特认为哈克的形象是不朽的,堪与、浮士德、哈姆莱特比美,美国小说家海明威称颂它“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塞缪尔•朗荷思•克莱门斯,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位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家,自幼成长于密西西比河畔,以水手的行话“马克•吐温”为笔名发表作品。
马克•吐温的作品以讽刺见长,他不仅尖锐地讽刺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还嘲笑欧洲封建残余与宗教愚 马克•吐温 昧。
他的幽默、独特的文字表述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
这部小说从思想到技巧都有许多创新。
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
马克•吐温以写男孩历险故事及抨击人性的虚伪著称于世。
由于他的创作源于他的平民生活,他被称作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马克•吐温享有盛名,主要归功于《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前者以汤姆为故事中心,以儿童为主要读者,是儿童文学的经典;后者以哈克贝利为故事中心,以成人为主要读者,思想内容更深刻,艺术风格更独特,是作者美佳之作,也在世界文学名著之列。
海明威曾说:“所有美国现代文学皆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前所未有的最佳之作。
”这部小说把现实主义的细致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描写紧密结合,把人物心理的剖析和幽默风趣的想象紧密结合,自然而又生动地展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密西西比河流域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既歌颂了追求自由的决心和毅力,也赞美了良知战胜社会偏见,还揭露了宗教礼法和奴禁制度对人性的扭曲。
浓重的乡土气息,丰富的南方方言,流浪汉小说的结构形式,天真儿童的视角,幽默的调侃,尖锐的讽刺,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寓意深刻的象征手法,充分表现了马克•吐温无与伦比的艺术造诣。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辉煌里程碑,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文学价值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 图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封皮 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文章中哈克正处于青春期结束(1~21),这一年龄段的特殊的社会群体。
按照传统,人们并不把儿童看成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认为他们是一类没有个人身份的雏形成人,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其实在呀呀学语时他们就喜欢用不同的表情和音调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
在每一处、每一刻,儿童都有他们的声音。
(一)童话里的声音 首先一直伴随着儿童的是童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追崇真善,向往自然的生声音,直到儿童被成人世界同化,那么童话才将被同化,成为现实的演绎。
清脆的童声才将被糟哑的声音掩盖……哈克也不例外,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装糖的大木桶里,自在逍遥、心满意足。
”这就是他潜在意识里喜欢的声音,这才是童话里的声音,这才是真实与自然的声音。
(二)、内心的声音 其次,在执着的童话声音的内心又是怎么样一个心境,又发出怎样的一个声音,这个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
哈克是个酒鬼的儿子,经常遭受酒鬼父亲的毒打,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
”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
”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
”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
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
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杀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
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哈克的冒险历程权势一种无意识的探索,也是他内心的声音指引所向。
他的探险其实就是一种在内心声音指引下追求自由,接近自然,摆脱文明的束缚的一种探索过程。
(三)、试图发出声音 然后,当内心的声音积压到一定程度,总想能发这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声来,这就是从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过程。
哈克在历险的过程中看到两岸形形色色的所谓文明人的生活,大河上经常漂浮着尸体;到处是“公爵”“国王”式的骗子;贵族出身的南方旧派格蓝奇福德家族与谢泼德森家族因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两家几乎全部死在野蛮的相互厮杀中……这一切都是哈克在游历中亲身经历的。
他看着人类社会的种种罪恶,对比黑人逃奴杰姆的忠厚、善良与真诚的关心。
杰姆在和哈克走散后,焦急的寻找哈克,以为哈克被水冲走了而嚎啕大哭;为了三百美金试图抓住杰姆的女人,虽然因为那笔金钱的诱人而试图抓住节目,但是她还带着温柔的光芒,对于哈克男扮女装的包容;这些都让哈克感觉到了人类社会“善”的微光。
他的试图帮助黑人杰姆逃跑的想法正是他通过对社会的一种思索得出一个决定,也是由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决定的过程。
这正是哈克试图发出他内心的真实的声音的一个表现。
(四)、无声的抗议 最后,儿童的无意识的逃避行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讲,其实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
在他们试图去发出内心的声音的情况下,面对着周围世界到处遍布着嘈杂的成人声音,他们的声音显得十分的微弱,他们在潜意识里就会以逃避这样的无声的抗议作为他们反抗的一种表现方式。
他们在无声的过程中,希冀可以走出这个嘈杂的成人世界,到一个属于他们,没有干扰的世界去发出属于他们本身的声音,那个地方就是没有成人世界存在的自然。
在这个反抗的途中,儿童往往采用各式各样的逃避方式来以示他们的抗议,无论他们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姿势太微弱,都只能是无声的抗议。
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也能读懂华盛顿将军和战争的故事;也能去学校上学,认识几个字,并因为学习好而得了一张用蓝黄两色画着个牧童赶着几头牛的图片。
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除了鞭子那部分。
“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哈克的这种意识其实就是逃避成人社会的文明教育,逃避教育,虽然是在他那个酒鬼老爸的逼迫下逃学的,但是他却怡然自得。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关于责任的名人事例100字概括
1.,经过艰难的努力,积蓄了一笔钱开办了一家小银行。
但一次银行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
他破产了,储户失去了存款。
当他带着妻子和四个儿女时,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
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
”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
”偿还的代价是39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感叹道:“我终于一身轻了。
”他用一生的辛劳和血汗完成了自己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2.的故事3.想姑妈道歉的故事4.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邻居愤怒不已,向他索赔12美元。
这12。
5美元在当时可谓是天文数字,足够买下125只生蛋的母鸡了。
男孩儿把闯祸的事告诉了父亲,并且忏悔。
见儿子为难的样子,父亲拿出了12美元,说:“这笔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要分毫不差的还给我。
”男孩赔了钱之后,便开始艰苦地打工。
终于,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把这“天文数字”分毫不差地还给了父亲。
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
他还回忆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到底什么是责任。
” 5.武汉市鄱阳街有一座建于1917年的6层楼房,该楼的设计者是英国的一家事务所。
20世纪末,也即那座叫做的楼宇在漫漫岁月中度过了80个春秋后的某一天,它的设计者远隔万里,给这一大楼的业主寄来一份函件。
函件告知:为本事务所在1917年所设计,设计年限为80年,现已超期服役,敬请业主注意。
80年前盖的楼房,不要说设计者,连当年施工的人,也不会有一个在世了吧
然而,至今竟然还有人为它的安危操心
操这份心的,竟然是它的最初设计者,一个异国的事务所
6.2008年被评为年度人物的,和妻子照顾初恋女友20多年。
7.照顾妹妹,上大学带着妹妹,尽可能给妹妹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8那些的人物 基本上都是这种类型的人
自由之于我——《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
[自由之于我——《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喜欢读王小波的杂文,他的作品有的讥诮反讽,有的天马行空,有的激情浪漫,有的让你忍不住爆笑……他一生最珍贵的东西,是对自由的追求,自由之于我——《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
我也向往自由,但我也知道自由只能是我一生的理想,它并不是一条道路尽头等待我们的花园,自由只能是这条道路本身。
因此,我只能一生都奔波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平淡的生活着。
很多人都特别喜欢王小波那篇著名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内容幽默诙谐,那真是一条“与众不同”的猪,他可以像山羊似的敏捷,像猫儿似的轻巧,可以不费什么力气就刷新猪界的跳高记录,潇洒地过着貌似快活的生活,可他真的快乐吗
所谓枪打出头鸟,缩椽耐朽,后来因为他的“特技”引来一场杀身之祸。
但是他此次并没有死,而是逃逸了,他不会再吹自由的号角了,他仍然特立独行,作者没有安排他死,而是活着,并且是依然潇洒而光辉地活着,可是猪就是猪,他难道又能逃得掉下一次追捕
能够自由自在的活到老死
我看未必,除非是被人类当宠物的养着、保护着……王小波自己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切都在不可避免的走向庸俗”。
是啊,生活不是文学,社会不是空想,纷繁复杂的人类世界更需要法律和秩序,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公平的法律和良好的秩序正是一个自由人的本能而自然的追求,大多数人都只是在这种规律下有序的生活着,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坦白的说,我欣赏那只“特立独行”的猪,但我并不赞同那只猪的活法,可以独善其身但不需特立独行,你有特技但不需要张扬,你有性格但不需要显摆,要认清当前环境,进一步适应环境,在关键时候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比如说那个地震中存活下来、继而被人类颂扬的“猪坚强”,如此看来我的潜意识中还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已
对于人生而言我们总有着无数个追求,只要有一丝机会的存在,我们就会不断地为自己增添心中无数种渴望、希望与幻想。
这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所驱,生存的目的就是能更好地享受一切,然而,无论你站在生活的那个层次,当我们真正的面对现实的生活时,我们所做的事却是身不由己,我们所说的话却是言不由衷,这是因为我们无法摆脱来自内心与外界环境的双重压力,迫使我们做些自己不愿而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也许这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我们无法自由而畅快的宣泄自我,无法做到特立独行,读后感《自由之于我——《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
很多人说王小波的作品以其文采和哲思赢得了无数读者的青睐,都能从他的文字中收获智慧和超然,他让人们看到,一个自由的人,既可以享受思维的乐趣,拥抱理性与常识,也可以跟随灵魂的舞蹈,在凡俗生活之外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但却给人们创造了天马行空的理由,也许只是我们本身喜欢找理由,在脱离这感性的世界之外,我们还需要理性的来看待这个社会,冷静的看待自身,而不会茫然的脱离现实,去追求自己所谓的自由,都不如平淡而幸福的过完有限一生来的更加实际。
当我们张开双看着眼前的这个世界时,猛然间,会感到混身上下顿时是毛骨悚然,我们生活在权利与利益的明争暗斗中、虚伪而又虚荣的人群中。
生活在这样一个空间里,寻得属于自己平淡的那一份生活其实也很难,上致高层人士、下致平民百姓、小到单位或部门到处都可以让你嗅觉到这种气息在不断地在滋生蔓延,感染一大批不同层次的群体,更不要谈自由了,平淡的生活已是难得,我们是应该知足者常乐。
看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发现自由也许果真是个坏东西,子不见千百年来,没有自由的人们,不也是活得好好的吗
比如那木偶,什么事都不必自己操心,自有操纵者来指挥,该干啥就干啥,做错了也不是自己的错。
倘若给木偶自由,它能做出什么来呢
它岂不是要着了慌,不知所措
不,还是不要自由的好。
将自由丢弃,让人来指挥,安排自己的一生,那样要有条理和顺利得多。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嘲笑我的浅薄,鄙视我的胸无大志,但我就这样想,我是个懒人,总是希望花最少的力气去取得最大的收获,能懒则懒;但我作为一个人男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无法懒下去,只能尽力的安排好自己的小生活,知足者常乐
面对平淡的生活,我们却总有太多的抱怨与埋怨,既然上苍赏赐给你这样一份丰厚的财富,那么你就当好好的享受,不管别人对你有如何的看法,你的日子始终还得你自己过,谁也无法阻挡你;拥有自由并非就享有幸福,读懂自我才是快乐的源泉,平淡是人在社会活动中从人性所具有的私欲转变为理性中的最真诚、最纯扑的表现,一切的繁华只不过是短暂的,只需留下一个平淡的心态,无风无浪也无大喜大悲,幸福地活着,一天又一天直到老去,那才不枉真正的生活过,不要整日里无病呻吟,说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也许会有人说我的言辞过于偏激,对次我也不想争论什么,对于“自由”这个问题,比我高明,比我精深的讨论者大有人在,我只要不死气沉沉的堕落,我只要不在黑夜里熄灭心头如豆的火种即可,除了“自由”,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存在,我决不会去做那“特立独行的猪”,仅做循规蹈矩的人,一生亦是如此于我也已足够
〔自由之于我——《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什么意思
beyond的 海阔天空 里的歌词 表示自己不想受到别人的约束 就是所谓的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这里的自由是绝对的 心灵的自由 如果爱上一个人的话 心就会约束到这个人身边 关心她什么的 这样就不自由了:如果那个人用这句话拒绝表白的话 真心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