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与沈从文的关系
师生关系 著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长经,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 ================================== 汪曾祺与沈从文的师生情 著名作家汪曾祺在回顾自身的成长经历时,曾不无自豪地说:“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而一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向文艺界推荐这位学生的作品时,也总是说:“他的小说写得比我好。
”那么,在我国现当代文坛上相映生辉的这两颗双子星,究竟有着怎样的师生情谊呢? 西南联大拜沈从文为师 1939年夏,年仅19岁的汪曾祺怀揣着已读了多遍的《沈从文小说选》等书籍,告别了故乡高邮,千里迢迢辗转来到昆明,顺利考入心仪已久的西南联大中文系。
关于个中缘由,他后来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好像命中注定要当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还有沈从文先生。
” 实际上,自从汪曾祺深深地喜爱上沈从文小说的那一天起,他心中就深深埋下了一个沈从文情结。
进校伊始,他就渴望着尽快拜见这位作家老师。
初次在校园内见到沈老师时,他好像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当旁人告诉他,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小说家沈从文时,他才恍然大悟。
他多么想走上去恭恭敬敬地鞠一躬,问一声好,因为羞怯而稍一犹豫,沈从文已经走了过去。
后来,他多次在校园中见到沈老师迎面走来,总是谦恭地与同学们一道礼貌地退立一旁让老师先过,他含笑点头。
直至大学二年级,由于选修了沈从文开设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和“中国小说史”,汪曾祺才得以正式拜谒这位老师。
首次听沈从文讲课,汪曾祺激动万分。
如此近距离地端详着刚踏进教室的这位老师,他觉得与想象中的沈从文实在不同:那瘦小的身躯上罩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蓝布长衫,眉清目秀貌若女子,略显苍白的面庞上,却辉映着一双亮而有神的眼睛。
在紧张中沉默了几分钟之后,沈从文终于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操着浓重的湘西口音开讲了。
加之他讲课时不用手势,缺乏舞台道白式的腔调,且声音又低,因此有不少同学对沈从文的课热情日减,惟独汪曾祺越听越有味,并深有体会地告诉同学:“听沈先生的课,要像孔子的学生听孔子讲课一样,‘举一隅而以三隅反’”。
沈从文教创作课主要是让学生“自由写”,他鼓励学生们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即便有时在课堂上出两个题目,也非常具体,像“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记一间屋里的空气”等,意在让学生像初进厂的青年工人那样,先学会车零件,然后才能学会组装。
对于学生的习作,他除了仔细点评,写出很长的读后感而外,还将一些与这篇作文写法相近似的中外名家作品介绍给学生阅读,使其在对比中找到差距,得到提高。
沈从文教的这些创作方法,让汪曾祺受益终生。
汪曾祺写过一篇名为《灯下》的短篇小说习作,沈从文读后,却从其稚嫩的文笔中欣喜地发现了汪长于白描,有能够抓住一个个富于特征性的细节,铺展开来罗织成一幅幅几乎和生活本身完全一样的图画的本领。
他遂特意到图书馆找来几篇类似于《灯下》写法的作品,其中包括他自己写的《腐烂》,让汪曾祺认真品读、揣摩。
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经汪曾祺反复修改,将《灯下》改为《异秉》,由沈从文推荐发表在1948年3月《文学杂志》第2卷第10期上;汪曾祺的另一篇小说《小学校的钟声》,好几年找不到地方发表,也是沈亲手帮助寄给上海的郑振铎、李健吾,在他们主办的《文艺复兴》杂志上发表的。
由于沈从文很欣赏汪曾祺的文学才气,故而曾把他二年级的作业拿给四年级学生去看,还曾给他的一篇课堂习作打了120分。
这些对于初踏文学路的汪曾祺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
沈从文在创作课上曾有一句口头禅——“要贴到人物来写”,对此一些同学要么不在意,要么领会不深,汪曾祺听了却如同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这天,沈老师有意让他对同学们谈谈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汪即侃侃而谈:“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
据我的理解,沈先生这句极其简略的话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派生的、次要的。
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作者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
作者的心要随时紧‘贴’着人物。
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
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
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
小说要避免‘学生腔’。
”如此透彻的理解,不仅让同学们听得入了神,更使沈从文欣喜不已。
沈从文除了在课堂上认真讲,在课外热情辅导学生而外,还以其刻苦的创作精神、严谨的创作态度为学生们树立了好榜样。
有一个时期,他每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总要出几本书,被誉为“多产作家”。
由于他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作,以致辛劳过度,落下个爱流鼻血的毛病。
汪曾祺曾多次亲眼见过沈老师染有鼻血的手稿,引起他内心极大的震动,从而使他懂得了创作不仅仅需要才能,更需要老师的这种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耐烦”精神。
在西南联大就读的后期,汪曾祺与沈从文往还密切,情同父子。
有一天,正患牙痛的汪曾祺去看望老师。
前来开门的沈从文一见汪的腮帮子肿得老高,便默默地出去买了几个橘子抱回来,看着汪吃下两个,又将剩余的塞到他怀中,叮嘱他多吃以便清火。
在老师扶掖下终有所成 1943年,汪曾祺因两门功课考试不及格而从西南联大肄业。
此后,他先是在昆明市郊的一所名叫中国建设中学的私立学校当了两年教员,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社会与人生;后毅然离开云南,辗转来到上海,原想通过熟人或朋友找一份职业,不料却连碰钉子,手头仅有的一点钱也快花光了,即将落魄街头,以致他情绪异常低落,甚至想到自杀。
当他把这里的遭遇写信告诉沈从文之后,老师很快回信责骂他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里有一枝笔,怕什么!”信中还举了沈从文当年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闯荡北京,战胜厄运发奋创作的例子,使汪曾祺既感动又惭愧。
沈从文还致信上海的李健吾,请其对汪多加关照,并让夫人张兆和从苏州写了一封长信来安慰汪曾祺。
此前,从沈从文的多次推荐中,李健吾已了解了汪曾祺,并也很欣赏其才气。
现在汪曾祺找上门来,他便热情地给予鼓励,并举荐汪到一所私立致远中学任教,使汪在此度过了一年多相对稳定的生活,且有幸结识了著名作家巴金。
由于沈从文分别于1942年、1947年和1948年三次遭到文艺界有关人士的围攻,甚至被斥骂为“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致使他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曾一度陷入严重的精神危机,并忍痛放弃了文学创作,转而从事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老师的这种激流勇退,着实让汪曾祺感到惋惜,他担心老师能否在文物研究上搞出什么名堂来。
但没过几年,当读到沈从文那些既有见地又不乏文采的文物考古文章时,他就放心了。
许多年后,在为庆贺沈从文的80寿辰而写的祝辞里,汪曾祺还不无由衷地赞美道:“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
” 反“右”运动中,时任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编辑的汪曾祺因文获罪,在1958年夏被打为“右派”,撤了职务,工资待遇连降3级,并被下放到张家口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改造。
在这里,他不仅与农业工人一道起猪圈、刨冻粪、扛麻袋等,还热心参加并指导所里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孤寂苦闷的时候,他就给家人、给老师沈从文、给老朋友写信,从那一封封充满亲情和友情的回信中,他得到了莫大的精神抚慰。
1960年年底,汪曾祺被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宣布结束劳动改造,因原单位不接收,他遂暂留在农科所协助工作。
当时身患高血压病住在阜外医院治疗的沈从文从来信中得悉此情后,不禁欣喜万分,立即给汪曾祺复信。
因等不及家人为他找来信笺,他就从练习本上撕下几张纸急匆匆地写起来。
他全然不听夫人的劝阻,不怕因激动而使血压升高,洋洋洒洒,一气呵成长达12页、近6000字的回信。
在信中,沈从文对于汪曾祺下放劳动后的收获,感到由衷的高兴;而对于其在信中流露出的因一时回不了北京所产生的苦闷,则给予了语重心长的抚慰与鼓励:“得到你1月15日的信,应当想像得出我高兴的心情。
能保持健康,担背得起百多斤洋山芋,消息好得很!时代大,个人渺小如浮沤,应当好好的活,适应习惯各种不同的生活,才像是个现代人!一个人生命的成熟,是要靠不同风晴雨雪照顾的……你应当始终保持用笔的愿望和信心!好好把有用生命,使用到能够延续生命扩大生命有效工作方面去……你应当在任何情形下永远不失去工作信心。
你懂得如何用笔写人写事。
你不仅是有这种才能,而且有这种理解。
在许多问题上,理解有时其实还比才能重要!” 不久,沈从文出院回家后,还曾将此信用毛笔在竹纸上重写了一次,寄给远在沙岭子的汪曾祺。
从老师的这些谆谆教诲之中,汪曾祺获得了直面现实生活、战胜艰难困苦的极大勇气。
后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刻苦努力,至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汪曾祺终于以短篇小说《受戒》和《大淖记事》等而名扬中外,由此确立了他在我国当代文坛上的著名小说家的地位。
================================== 汪曾祺和沈从文的渊源 -----从<<边城>>和<<受戒>>的艺术特色看二人的契合 转载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沈从文与汪曾祺可谓两位重要的作家,同时他们也是一对情深意重的师生。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大弟子,也是以废名、沈从文、凌叔华、萧乾等为代表的“京派”文学的最后传人。
沈从文是“京派”文学成就最大的作家。
不管是从师生情谊还是文学风格与流派的传承、发扬上,汪曾祺都成为沈从文的继承和发扬的不二人选。
汪曾祺当仁不让地写出《沈从文和他的〈边城〉》、《又读沈从文》等多篇“沈从文”论。
汪曾祺当年随同祖父和父亲避战乱而由家乡高邮,经香港,到越南,再到昆明,最终报考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时随身带着的那本《沈从文小说选》,而在他拜读过《边城》之后,更加敬重沈从文,始终对沈从文执弟子之礼甚恭。
多年之后,汪曾祺的一篇《受戒》更是宣告了他对老师的继承和作为最后一名“京派”文学传人的身份。
因此,从〈〈边城〉〉和〈〈受戒〉〉的比较可以看出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渊源。
对美的抒写的继承。
《边城》是沈从文最负盛名的作品,代表了他重要的风学风格。
文中对美的抒写更是犹如一首抒情诗。
对人美的描写在于人性之善,纯净质朴,超功利而又不沾染任何世俗气。
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总是抱有善良的愿望在交往。
老船公和翠翠相依为命,一拉船为生,却不收坐船人的钱,生活得自由自在,心灵也不受任何羁畔。
甚至,老船公死后,乡亲们都帮助翠翠,杨马兵如父亲一般照顾翠翠。
汪曾祺也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
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的主人公是饽荠庵里的小和尚,和尚们的世俗生活以及逾越“门禁”的杀猪,吃肉,打牌,搓麻将的描写,打破了人与宗教的隔膜,展示了人性最本真的自由,有一种反扑归真的美。
人之美还在于人情之美,人情之美在于爱情之美,亲情之美,乡情之美。
〈〈边城〉〉里的翠翠与傩送的爱情,少女之恋清新,纯净而又青涩。
而〈〈受戒〉〉用抒情的笔调描写了了一个小和尚和村姑的恋爱故事。
“字里行间,只觉得景美,情美,文美,宛如清澈的小溪漫过心头。
又如多年老酿,回味无穷。
”〈〈边城〉〉里翠翠与老船公的祖孙情以及老船公与女儿的父女情流露在“门外高崖上月光下”,“翠翠抱膝坐在月光下,傍着祖父身边”,听祖父时而讲着母亲的乖巧时而又吁一口气,“可是却无从把那东西挪开。
”天保和傩送都爱翠翠,但兄弟间的亲情超越了爱情,哥哥天保死后,傩送无法面对翠翠,兄弟情深深地压着他,以致淡淡的悲伤。
〈〈受戒〉〉里小和尚明海因为舅舅的关系得以到饽荠庵当和尚,也是一种出路。
小英子照顾姐姐赶嫁妆,田里的零碎生活小英子全包了。
最深刻的是乡情,忙活重活的时候,“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
”要是有“嫁闺女,陪嫁妆,磁坛子,锡罐子”,赵大娘“都要用梅红纸剪出吉祥的花样,贴在上面”,甚至“二三十里的人家都来请她”。
而〈〈边城〉〉里老船公死后,帮忙的人都来了,“家中人出出进进”,船总顺顺来了,带来了一口袋米,一坛酒,一腿猪肉,杨马兵为大家唱丧堂歌。
不可忽略的另一种美则是景美。
纯净的溪水,绿绿的翠竹,屋后的白塔上飘着“桃红色的薄云”,温柔,美丽,平静的黄昏,到“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
”〈〈边城〉〉的自然,纯净之美,正是犹如圆润的珠玉。
而汪曾祺展现给读者的也是一幅幅亲信隽永,没有任何浸染的纯然的宁静的境界。
文章结尾出更是把景美写到极致,“芦花才吐新穗。
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
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紫浮萍。
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汪沈二人与水都有不解之缘。
他们的小说是水孕育出来了,水孕育出了他们优美的水乡小说。
〈〈边城〉〉是沈从文以家乡小城凤凰为背景描写的湘西边境靠近川东的小城茶峒。
故事以水城为背景,“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人家。
”祖孙两人就住在溪边的屋子里。
汪曾祺与沈从文相似,〈〈受戒〉〉是以汪曾祺的家乡高邮为背景的。
他的家乡是一个水乡,他从小生长在水边,“耳木之所接无非是水。
”文中饽荠庵门前是一条河,明海做了一只船才到达。
因此,他们师徒的缘分是“水”,他们描写的故乡的小说被称为“水乡小说”,他们的小说似水,“水性”构成了他们二人水乡小说的共同底色。
“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作品的风格。
”汪曾祺曾说。
他们的小说的语言如流水一般自由,有一种流动美,充满了水的随意性和散漫性。
表现出语言的散文化和诗化的特征,采取了白描了手法,并没有非常激烈的情节设置,犹如小溪一般宁静自然。
〈〈边城〉〉里的语言清新,自然。
“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这种散漫性的语言风格使得翠翠母亲的故事,妓女的故事得以自然地插入,形成统一的整体,文章柔美而连贯。
〈〈受戒〉〉里的语言简洁而有干净,节制而又有弹性,对景物的随意铺写,呈现出自然与随和,表面杂乱无章,繁杂无矩,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构成整体的水乡画面。
如对饽荠庵的描写,“过穿堂,是一个不小的天井,种着两棵白果树。
天井两边各有三间厢房。
走过天井,便是大殿,供着三世佛。
佛像连盒才四尺来高。
大殿东边是方丈,西边是库房。
大殿东侧,偶一个小小的六角门,百门绿字,刻着一副对联……” 从选裁方面看,汪沈二人都写的是水边普通人的平凡事,以水为联系,构成全文。
《边城》里的老船公一拉船为生,水手和妓女的爱情,翠翠母亲白喝冷水而死,天保溺水而死,他们的命运与水相关联。
《受戒》里的明海与小英子第一次相遇因为坐船过河,常常坐小英子家的船“给庵里买香烛,买油盐。
”小英子送明海去“受戒”,又在“散戒”之后接明海回庵。
最后,在船尾,小英子表达了对明海的爱。
他们的爱情与船密切相关,又怎能与水无关
沈从文一温爱的笔调描写了水边普通人的真实的生活状态,而汪曾祺同样以温润的笔调勾画出水乡人淳朴和善良。
三 同样浓重的乡土风俗风情的描写。
《受戒》中汪曾祺用心描写了风土人情,对故乡苏北水乡的风土人情的叙述游刃有余,当然与他师承沈从文密切相关。
《边城》中叙述了湘西边境小城的风俗,以唱情歌的方式表达爱情。
天保和傩送夜里给翠翠唱歌,歌声优美柔和。
当年杨马兵也是“牵了马匹到碧溪组来对翠翠母亲唱情歌”。
翠翠乐意听祖父唱歌,也“哼着巫师十二月里为人还愿迎神的歌玩——你大仙,你大神,睁眼看看我们这里人……”而《受戒》中唱歌得以延续,明海的三师父仁渡会放“花焰口”,却也情不过乡亲,唱起山歌小调。
此外,《受戒》中,融各种乡土风俗与作品里。
开头则写出“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猎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表明一个地方出一种职业,这已经是既成的风俗。
和尚们每天出门,扫地,烧香,磕头,念经,这是佛教的习俗。
对放“花焰口”的描写,以及“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的风俗,剪纸的名俗等的描写。
在文章中,风俗作为背景出现,不仅吸引人们对乡土风情的感受,而且对文章的整体美作铺垫,又不时地影响着人物的塑造和推动情节的发展。
《边城》里天保走车路失败又走马路,而走马路只有傩送有份,美妙的歌声使翠翠梦里摘虎耳草,这一走马路的风俗直接推动着他们爱情的发展。
《受戒》里小英子在明海受戒后对明海的关心,他们蒙胧的爱情更加突显,受戒这一佛教仪式推动了他们的恋爱。
四 汪沈二人共通的美学追求。
沈从文作为“京派”文学的最具代表作家,高度奉行着“京派”所倡导的尊从古典文学,吸收中国传统文学优秀的部分,崇尚一种静穆、和平隽永的审美观点,追求艺术的健康和纯正。
《边城》是充分体现他的审美趣味的作品。
作者把故事柔和化,表现出中国古典的中和之美,温柔敦厚。
汪曾祺深受他的影响,继承发展了“京派”的美学观点,其美学追总体趋于和谐。
《边城》里,沈从文对小说采取的是淡化处理,翠翠内心冲突的淡,只一心牵挂傩送,并非是十分激烈的复杂的心里冲突。
悲剧的成分淡化,翠翠母亲的爱情悲剧只在祖父口中提及,减轻了悲剧的壮烈性,使其变得柔和。
天保和傩送两兄弟都爱着翠翠,但有相互帮忙夜里轮流给翠翠4唱歌,深厚的兄弟情超越了爱情,也阻碍了爱情,表面上对兄弟情深的表达,其实也给爱情造成了淡淡的悲伤。
对少女之爱的描写,本来也是羞涩蒙胧,淡淡的感情,又融之于淡淡的悲剧故事,体现出整篇文章的柔和之美。
而把历史上一切惨烈的东西背景化,并没有影响到文章的柔和,而是留下淡淡的伤痛,却也是永久的痕迹。
美和愁相融,淡淡的愁和宁静的美绵远延长,中和之美跃然。
《受戒》之中汪曾祺对自然与人的和谐的描写,小英子一家人与和尚都自食其力,赵大伯是个“全把式”,荸荠庵的和尚也照样挑水,喂猪,租地收租,放债收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相融相合,也有人与人之间真纯质朴和睦的相处。
小和尚和村姑的爱情,也是宗教和与世俗的和谐。
资深的老方丈,也在绣花房里藏了一个十九岁的小老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在这样和谐温婉的环境里,小英子和明海的恋情的诞生也就合乎情理。
汪曾祺似乎比沈从文多了些文人境界。
沈从文的悲愁情绪在汪曾祺那里化为了乐观感受,泯灭了深刻与尖锐,凸显了和谐,文章显得和平优美。
就如汪曾祺自己所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是和谐。
”全文并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宗教和世俗共存,人们并每哟指责和尚犯戒,二师父仁海的家眷“每年夏秋之间”去庵里住几个月,“因为庵里凉快”,“仁山、仁海叫他嫂子,明海叫她师娘。
”庵里不叫“方丈”,也不叫“主持”,却叫“当家的”,收租,放债,也有烧香,磕头,念“南无阿弥陀佛”,敲磬,念经。
和尚是出家人,也和普通人一样娶妻生活。
这样融宗教、历史、伦理、爱情为一体的生活十分和谐,在折中和谐的氛围里,人们喜欢纯洁的爱情,而不会深究其违背伦理的过错,人性之纯真自由撼动人心。
作为中国乡土小说重要支脉的“京派”,是与“海派”想区别的,“鲁迅认为乡土文学可说是现实主义文学,而沈从文的作品更具有一种浪漫的气息。
鲁迅心目中的乡土文学像是杜甫的‘三吏’、‘三别’一类面对现实的作品,沈从文呢,写的是陶渊明。
”甚至有人认为“《边城》是《桃花源记》的现代版。
”沈从文抒情式的小说,对爱、美、自由的追求发出悲哀的声音,出于对“人性”的虔诚,通过对乡土的赞美,“以扩大中国文化来重造人心。
”即使“京派想像的社会图式和民族精神带着不轻的乌托邦的色彩。
”以审美为美学取向,也不可否认沈从文即“京派”给中国文学带来的重要影响。
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传统文化小说的重要的一支,有着很高的美学价值和文学史意义。
汪曾祺师承沈从文,连续了被中断和遗忘的小说风格,散文化小说的传统延续下来了,《受戒》洋溢着沈从文式的诗情,着力与情绪氛围的营造,对爱、美、自由的继续抒写,人性之美,人性之善,人性解放,呈现出《边城》一般唯美的感受,“京派”文学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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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胡适传》的读后感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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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好的给分
《胡适传》读后感 今日完读《胡适传》,一代哲人,为民主、自由而奋争,为国难、民穷而奔波,尽一个知识分子的应尽责任,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发端人、领军人物,一度曾任驻美大使、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终生索求,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
堪有孔子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风骨,其主张的民主、自由、人权的思想及怀疑的精神,他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至今令学人深思。
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正如所言,该是为其正名的时候了。
“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煞,应当实事求是。
到了二十一世纪,那时侯,替他恢复名誉吧。
”蒋介石送挽联称其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当是对其比较确切的评价。
读《胡适传》有感 百无一用 2008-07-30 00:08:40 来自: 百无一用(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 读罗志田新版胡适传,上载胡适初到美国留学时,享受的是美国归还的庚款补贴,数额不菲,除接济家中外,甚至还雇了一个佣人。
胡适常对人言,吾等留学生,在外代表炎黄子孙,不可只图省钱,而须处处注意吾等形象,免为西人歧视也
自己留学在外,对胡适当年此言有直接的体会。
身边的一些中国学生,千方百计地省钱,自己衣食节省无可厚非,但寻机贪图小便宜,遭外人背后议论,实在令人为之汗颜
我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当然不会挥金如土,但因对自己的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而且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决志不做金钱的奴隶,所以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只求称心,不图省钱,由此虽落下个“懂得享受”的恶名,也不以为意。
但即便是如我这般消费,每个月的奖学金还是能颇有结余,而一些中国学生想着靠省下的奖学金将来买房买车,实在令人不解。
且不说现在房价已涨,省下的钱实在杯水车薪,买不了几平米,就算高瞻远瞩,未雨绸缪,也应该是在学业上用功,将来谋个好差使,拿高工资,那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胡适当年回国到北大任教的时候,也没听说兜里带了多少钱回来啊。
活着应该享受每一天,年轻的时光更是弥足珍贵,为了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亏待自己大好的年华不说,还养成个小器爱占便宜的毛病,甚至于有失国人脸面。
两相衡量,实在觉得不值。
胡适被后人誉为一代大儒,社会导师,大学问家,学贯中西,但其实他的国学功底一部分是在出国前奠定的,另一部分则是回北大后“补课”的。
在美国的几年,据罗织田推测,可能并没有认真读多少书。
先是在康奈尔,书没读好,倒是成了校内小有名气的演说家。
后来转学到哥大,应酬不减反增,平均每天要写好几封信。
记得以前读胡适的留学日记,他常自责不安心读书,朋友来信中也常劝他好好读书。
说胡适在美国没有读书自然不可能,但从日记中按图索骥,其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要是比起陈寅恪吴宓等来,就显得黯然了。
胡适日记中记载其与友人打牌、喝酒,动辄半天,多不甚举。
如此留学之胡适,后来竟能得享大名,成为引领时代潮流之人物,虽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胡适本身聪慧过人,又早怀做“社会之导师”之宏志,为此亦做了相当的准备。
胡适读书博杂而不精,自己亦承认此为生平大过,但要成为一代之精神导师,必须是个通达之才,而不能只是一个专功之家,而胡适于专业学习之外尤关注现实政治,实为其归国后呼风唤雨奠定了基础,这些又是陈寅恪吴宓等所不及的。
读至此,不禁想,“浪子回头金不换”,胡适虽在美国虚度了些时日,但后程发力,终成名山大业。
但当年,中国虽处内忧外患之中,没拿学位的胡适尚可回北大任教,既而掀起一次影响深远的思想运动,且在其后的岁月中纵横议论,针砭时弊,还差点参选了总统,其一生可谓传奇而多彩。
试想今日回国之留学生,虽有绝世之才干云之志如胡适当年者,安得成就如彼之洪业乎
思之不禁 “西北望长安”,一声叹息尔。
重读《胡适传》有感 转发 评论 2007-02-28 12:02 最近在单位整理东西,无意间看到了多年前《光明日报》连载的白吉庵先生著的《胡适传》,便再次拜读了一遍。
记得当时每天拿到报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连载的《胡适传》剪下来。
今天许多人对胡适可能比较陌生了,因为他生活的年代已经离我们比较久远了。
但是,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胡适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位赫赫有名的人物。
他和陈独秀一道,是中国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也是中国现代白话文学第一人。
我十分敬佩胡适的人品
敬佩他的清正廉洁
敬佩他的骨气
敬佩他的才学
胡适和母亲包办的年龄比他大、且识不得几个字的原配夫人江冬秀(小脚,即缠足)白头偕老,以他的身份地位和才华能力,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完全可以再娶第二、第三房姨太太,或抛弃原配,找个年轻貌美的。
所以,从这一点看,他比鲁迅强。
胡适的清正廉洁、他的骨气更令人钦佩。
在抗日战争期间,他任四年驻美大使,离职时银行存款只有1800美元。
长期在美国生活,但不愿加入美国国籍,拒绝接受美国人在住宅等方面的馈赠。
在他花甲之年,国民党台湾当局送给他六万美元,被他全数退回。
我印象最深、也是我最欣赏的,是胡适曾经对年轻人常讲的一句话: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胡适晚年在台湾某大学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进行的一次题目为《一个防身药方的三味药》的演讲也非常经典。
他送给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三味药”:第一味药是“问题丹”,年轻人应总要寻找、思考几个麻烦而有趣的问题,并想方设法地研究解决;第二味药是“兴趣散”,每个人除了本职工作外,都应有几个业余爱好。
他认为:这种非职业的玩艺儿,可以使你的生活更有趣、更快乐、更有意思。
有时候,一个人的业余兴趣、爱好也许比他的职业还重要,还富有成果;第三味药是“信心汤”,年轻人必须自信,要坚信自己能够干成一些事。
他说:努力是不会白费的
读《胡适传》有感 (2011-10-10 15:40:16) 转载▼ 标签: 杂谈 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有的人一生庸庸碌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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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胡适走过的人生之路,想想现在的我,总是觉得生活很无聊,从来都不发言,从来都不写文章,从来都不广交友人,也从来都不上心于学术,我只是静静地对着电脑,偶尔玩玩游戏,偶尔发发呆,偶尔拨弄自己的头发,偶尔担心自己的作业没有写完。
时间就这样在我这无数的偶尔中流失,流失了又开始后悔自己什么也没有做,我的生活似乎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胡适大学和读研期间可不是这样,他研究学术,发表演讲,研究政论,发表己见,想着怎样去救过,怎样去顾家。
当然我不能和他比,只是有句话叫做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走得更高更远,我想我必须要求自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
不管晚不晚,我希望我也能有一番作为,能严于律己。
感谢胡适,感谢老师
浅读《胡适传》 (2009-03-01 19:12:57) 转载▼ 标签: 胡适 家庭教育 杂谈 分类: 2009 在我的记忆中,胡适这个名字只是在历史书上看到过。
过分的轻描淡写,是我对这位名人的关注并不多,仅仅是知道他曾经是北大的校长而已。
不像鲁迅,几乎每一册语文教材都有一篇鲁迅的名作,这就自然而然地对鲁迅了解更深了。
想去了解胡适,是从教育学课堂上认识到教授对胡适的崇拜开始的。
因为对一个人尚未有基本的了解,所以并不敢轻易去读胡适的文章,只是借了本《胡适传》来看看。
《胡适传》总共十二章,比较详尽地介绍了胡适先生的一生。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仅仅看了前两章,也就是仅仅是了解到胡适先生在留学美国前的那段日子里的事。
其中感触最深的是胡适先生对家庭教育的见解。
胡适先生在十几岁便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此他曾经发表过相关的一些文章,例如《敬告中国女子》和《论家庭教育》。
他认为:女子接受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其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
有一位受过教育的母亲,才能使其孩子有更好的家庭教育。
胡适先生还引用“三岁定八十”、“山树条,从小湾”说明了:一个人小的时候最是要紧,将来成就大圣大贤大英雄大豪杰,或是成就一个大奸大盗小窃偷儿都在这“家庭教育”四字上分别出来。
胡适之所以如此重视家庭教育,我想这必定是从自己的成就和别人的成就的对比中,以及自己母亲和别人母亲的教育的对比中总结出来的。
胡适四岁就丧父,母亲二十三岁就守寡,但是胡适并没有因此而失去良好的家庭教育。
相反,母亲对其在做人上的严格要求以及在求学上的大力支持,使得胡适渐渐地卓越于其他的孩子。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在做人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母亲。
”在《胡适传》中清楚地写到:“每天天刚亮,就把他(胡适)叫醒,披上衣服坐着,然后训诫他说: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他认真改正;并且要他认真学习。
又是向他讲述父亲的种种好处……”、“平时胡适在家做错了事,母亲从不在人前责备他,而只用严厉的眼光一瞅,胡适就吓住了。
到了晚上人静的时候,他母亲才关起房门教训他……”相比之下,胡适的嫂嫂们对孩子的教育就显得那么的愚蠢,她们总是在不顺心的时候拿自己的孩子出气,骂给别人听。
胡适先生的父亲死后,家业逐渐衰落,但尽管如此,母亲还是为胡适多交学费,使得私塾的老师能在严加管教年幼的胡适,并倾尽全力教育好胡适。
当其他的孩子还在绞尽脑汁想办法逃学的时候,胡适就已经学会自己读一些深奥的书了。
这应该能给现今的父母们一个启示:要求孩子学特长固然重要,但是如何令孩子对所学东西产生兴趣,而不是因此产生厌学情绪就更显得重要了
联想到我的家庭教育,我的父母还是做的很不错的。
他们向来不会在客人面前埋怨自己孩子的不是,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树立起了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另外,我真的有做不好的地方,他们就会在日常聊天中指出。
我的父母始终认为不应该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另孩子失去该有的自信,否则得不偿失。
至于我的学习方面,他们从来不可以要求我去学这学那,而是培养起我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并在我求知的过程中给予我极大的帮助。
希望更多的人把家庭教育重视起来,而不至于白白断送了众多孩子的未来!
胡适《我的母亲》读后感
胡适对母亲的爱满溢于全文,这是读后的最大感受。
虽然作者的笔调很平实,并没有过多的华丽辞藻与歌功颂德,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平实,所以才令此篇散文的光彩持久、柔和。
文章起初,作者将一些童年趣事记忆起来,并将自己作为“先生”的心理活动描写出来,让读者颇觉有趣与熟悉。
小孩子总是有那么一个心理,虽然大人们总觉得他们小爱开他们的玩笑,可是在小孩的心里自己却是很成熟的。
而作者写他小时候的童年趣事则是为了给下文母亲的出场作铺垫。
母亲对“我”的管教,不仅是严格的,也是慈爱的。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
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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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从这便可知道母亲对“我”的严格与母亲生活的艰难,作者从来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醒来坐在床前多久,可见母亲虽然仁慈温和、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可是在后母兼后婆的身份下,她的生活比一般封建家庭主妇更加地艰难。
因此,儿子就是她的精神与生活的寄托,更是未来的希望。
而在她看来,儿子踏上丈夫的脚步就是最理想的。
母亲对作者的管束最严,“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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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回家再关上门好好地教育儿子,这给“我”留足了尊严与脸面,并不是像其他家长一般喜欢在外头教训孩子,给别人看给别人听,以示自己管教的严格。
母亲虽然严格,可是在她心里面却是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疼爱。
有一次“我”害了翳病,母亲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她便真的用舌头舔“我”病眼。
在当时她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也没有担心病菌会不会传染给自己。
作为当家的后母在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的时候,总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就算受了多大的委屈多少的脸色,都不曾与他们脸红、吵嘴、闹气,只是再也无法忍受得了就悲泣,让矛盾暂时地和缓下来。
因为作者从心底里同情与心疼母亲,所以他说,“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是的,打和骂还只是躯体上的疼痛,可是纠结在心里的难受是会让人发疯的。
虽然,母亲待人是最仁慈最温和的,但是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是绝对不允许的。
譬如那次五叔对母亲的污蔑,“母亲气得大哭,并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
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从这可见母亲的刚气与对名节的忠贞。
从这些作者对母亲的回忆可见作者对母亲的爱是多么地深沉与难忘。
作者还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从这便可知母亲在作者心目中的形象与份量。
爱,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我们感情中最最宝贵的发自内心的情感,是我们生命中完整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缺失了爱,那么他的人生就会有无限的遗憾与不堪。
很开心能在胡适平实的笔调中见识了世间伟大母亲的一种,这使我更加地珍惜、感恩现在的生活与所拥有的一切。
求10篇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了冰心奶奶写的一本散文选——《繁星。
春水》。
冰心奶奶写的散文里,有快乐的回忆,有人生的哲理,有长大的烦闷、顾虑……从冰心奶奶写的每一篇散文里,我都感觉到冰心奶奶写散文时的每一种心情:有高兴、有伤感……现在,我给大家说一说我从《繁星。
春水》中的几篇散文得到的感受和收获吧!从第三十四篇散文中,我读懂了做出伟大事业不单只是一些伟大的人,也 有可能是一些犹如细小的泥沙的小人物这一个道理。
从第四十五篇中,我读懂了我们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能对别人承诺过的事一点也不做实际行动,必须言必信,行 必果。
从第五十五篇散文中,我又明白了不能去一昧羡慕别人的一个成果,还要看见别人为了这一个成果而花费了多少心血和努力。
我也从第一百四十九篇散文中明 白了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因为,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我还从后面的长篇散文中得到了感受。
从《不忍》中,我感受到冰心奶奶伤感的心情,也感受到了生命成果的脆弱。
《中秋前三日》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朋友的思念之情。
《乡愁》一诗更体现冰心奶奶思念家乡。
而《纸船》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母亲的爱慕之心……啊!冰心奶奶,您写的诗呀!充满了真情实感,它们让我明白了多少人身的道理!【第二篇】爱的教育读书笔记500字《爱的教育》是一本值得父母和孩子一起细细品味的名着。
我怀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书,看了这些故事深深感到其中的爱!书中有关于孩子、家长、老师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给我和孩子留下深刻印象。
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共同学习和成长。
它以日记的形式,通过看似平凡的人和事。
作为一名家长,当我看到父亲教育儿子的细节,我常常想,生活中的我好象少了些耐心,多了些浮躁;少了些宽容,多了些挑剔;少了些鼓励,多了些批评……自己希望孩子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又希望孩子成为怎样的人?孩子原本是可爱的,在其成长的路上真的需要爱的精神,爱的教育,教会孩子学习,让她拥有爱心,让她懂得做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爱的教育家长读后感。
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
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
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
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同这首《明天会更好》的歌一样,只要有爱人间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温暖。
【第三篇】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第四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500字“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段话是一书中主人公保尔一生恪守的人生原则,这段话激励我:要努力,要坚强,要奋进!保尔,他是一个那样坚强的人,他以他顽强的毅力震撼着我,虽然饱受战争的洗礼,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他仍经受得住更严峻的考验。
他奋力在人生的乐曲中谱写辉煌的音符。
1927年,23岁的保尔已经全身瘫痪,接着双目失明。
但他顽强地生活下来,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在母亲与妻子的帮助下,丝毫没有写作经验的他竟出版了一本小说!难以想象,在这背后保尔付出了多少努力,他那如钢铁般的意志是达到了怎样高地境界啊!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冰心的《成功的花》的精神。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是啊,古今中外的名人,人们只看到他们“现时的明艳”,却看不到“奋斗的泪泉”与“牺牲的血雨”。
正如保尔一样,他们让我了解到炼成的钢铁的背后:司马迁编撰《史记》,经历千辛万苦,走访百家,最终才得以名垂青史;李时珍编撰《本草纲目》,亲自尝草药,餐风露宿,才著成医学巨著;海伦·凯勒,命运是那么地不幸的她却以钢铁般的意志取得了成功;居里夫人在简陋的环境下,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提炼出了镭……试问,哪一位名人志士不具有坚定的信念与钢铁般顽强的意志呢?再想想自己,题目做烦了就当作不会做,不去思考了;爬山爬累了就没有勇气去征服这座山了;长跑累了就停下走路了。
再想到保尔就觉得一股羞愧之感席卷而来。
宽容看了书架上摆着一本《周作人散文》,匆忙拿下来阅读.记得两年前看过一本《周氏三兄弟,印象颇为深刻,从头至尾细细读下来,兄弟三人传奇的一生和那些未能解释缘由的错综往事萦绕心头,久久不得释怀.现在想起那本书,很有回肠荡气的感觉,还是有很多话在心中,忙不迭的表达.三人同为兄弟,命运却不尽相同,尤其是老二作人,非议最多.我想这非议肯定不是他想得到的吧,青年时代的周作人又何偿愿意去做什么伪差,留下个汉奸的污名呢.历史的结论,容不得任何理由,他说在北京“苦住”是因为有“家累”,说他自己的十口之家不好轻易抛下不管,还要照顾母亲和鲁迅的遗孀.事情的真相笔者不得而知,这些话也只能和那段历史一般苍白罢.我想世人的评说还是太绝对了,历史上的人和事往往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英雄,或者,就是贼子了,对他们的评价往往也都是一句话,没有中间者,而我想,周作人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中间者吧.在这里笔者并没有要为他正名的意思,只是笔者有着中国人几千年来喜好皆大欢喜结尾的完美主义思想,总想让知堂先生的名份真能如其文章一样供人欣赏,至少,不被人唾弃罢了.历史的问题不便深究,也究不明了,只能越辩越混,越辩越缠绕的紧,只是尝试着找到一些慰藉,哪怕是理由.这本书的前言写的不错,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Essay书中摘了胡适的一段话:“这几年来,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深刻的意味,有时很象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笔者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类的文章罢,简单明快,有生活琐事,支言片语,或夹杂着激情澎湃的战斗檄文.看到这些文章,总能让我有种恬静的感觉,像是午后的阳光照在桌前,只是注入墨水,眼盯着纸,即刻伏案了.我在想自己也能写出这般的文字,到了那一天,我可以来感受自己的阳光了.周作人等等的一批作家把这些给我们端了上来,如若把文学作品比作一盘菜的话,厨艺疏浅的我们真的矛盾着不敢碰那些生命中最美的佳肴了.作文作文终究是难的,周作人一生作品无数,小品短文三千多篇,没有发表成集的和翻译书信等等更是不计其数,在爱好作文的笔者看来,这些文字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功绩.只是它们的主人叫周作人,一个当过伪差的汉奸.后人是不能给他思想家的名号的,如今还能成全个文学家,也是不小的福份了.常写作的人都会常思考,因为无论写出的文字是好是坏,是精华还是糟粕,也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老笑话说的:做文章到底是苦事,因为肚子里原是没有的,而且即使腹中有那四五百字,一时也有点凑不起来.周作人在《作文难》里说:“说话本来只是信号,我们举猫为例,它在饿时,怒时,痛时和叫春时才开口作声,平时决不多叫,人虽是比较进步的,根本还是一样,那里有这许多话来,不饿不叫,不怒不痛或是不叫春而叫,无话可寻,岂不都是假的么?即使有了想说的话,话怎么说,这也是一个大难问题,我的确还不知道是应该怎么说的.”把这一段抄下来,笔者感觉畅快多了,终于找到了应该推崇的对象.这不也正是对于写作还不是很熟练的我的真切感受嘛.难道写作都是无话寻话,都是不饿,不怒不痛抑或不叫春而叫?当然不是.周作人只是换了个看起来更吸引人的说法,我想这就是小品文吧(英文中的essay),随笔、絮语散文也无妨.要的只是表达,至于语言,还是那句话:写文章没有别的决窍,只有一字曰简单.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垂钓》是作家余秋雨写的一篇充满了深刻人生哲理的美文,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相伴共存的. 文章篇幅虽然短小,但喻义深广.在海参崴游玩,作者见到了一胖一瘦两个垂钓老人:胖老人的钓绳上有六个小小的钓钩,每次举起钓钩,每一个钩上都有一条小鱼,他忙忙碌碌地,举起又放下,我们看时,水桶里早已有半桶小鱼.不一会儿,便满载而归;而瘦老人的钓钩硕大无比,他一心只想钓大鱼.他认为胖老人“根本是在糟蹋钓鱼者的取舍标准和堂皇形象”.胖老人在胜利凯旋之时,他仍然端坐在那里.“两个都在嘲讽对方,两个谁也不服谁.”作者认为,“一个是喜剧美,一个是悲剧美.他们天天在互相批判,但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人类”.作者借助对这两位垂钓者的描写,意在阐发: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两位垂钓者,实际上代表了两种人生追求:一个是物质的,知足常乐;另一个是精神的,永不满足.《垂钓》中描述的生活现象是简单的,但余秋雨的叙述却引发了许多的人生思考,其一:胖老人与瘦老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对峙;其二:胖老人与瘦老人是喜剧人生和悲剧人生的互相批判;其三:胖老人与瘦老人是人类社会多样性的写照;其四:人生的对手与朋友是相互依存的; 胖老人活泼、随和、容易满足,追求物质,大小鱼都要.瘦老人执著、倔强、追求精神,只钓大鱼,不等待大海琐碎的施舍.胖老人生活滋润、快乐,可以代表生活中世俗的人生态度.瘦老人孤独、悲壮,然而却崇高,可以代表生活中崇高的人生态度.胖老人与瘦老人因钓鱼观念不同而互相对立,他们天天互相嘲讽,但他们的价值都得由对手来证明,丧失了一方则另一方不会存在.这篇散文叙事真实、说理真情到位 . 是一片优美散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多方位的思维方式,体现了余秋雨的博学和睿智,及深厚的文字功底. 因此,推荐大家读读余秋雨的作品.从容的文化风度——余秋雨散文读后感最近读了余秋雨的散文,感觉读书的过程其实是一场心路的旅行.“只有书籍,能把遥远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带来给你;只有书籍,能把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只有书籍,能把一切美好与智慧对比着丑陋与愚蠢呈现给你.”这是余秋雨的原话,读了它,唤起了人们对书籍的珍视.从未见过这样的文章,一点儿也没有做作;从未进入过这样的天地,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巨人也变成侏儒;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侏儒也变成巨人.《风雨天一阁》是我最喜爱的一篇散文.余秋雨对它的处理正可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钱绣芸那一段.——“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令人感动的.”《历史的暗角》给我们剖析了历史上诸多的小人!恶奴型小人、乞丐型小人、流氓型小人、文痞型小人,被余秋雨描述得淋漓尽致.小人的特征也被他刻画的形象至极——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见不得权势;小人不怕麻烦;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需要博取同情;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的最终大都以悲剧而告终!《遥远的绝响》让我认识了魏晋时代的文化,认识了行为怪异的阮籍,文采横溢却有自由洒脱的嵇康!而他们的悲惨结局,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的遗憾!文化,可以成为一种点缀,但文化有最终指向.正是这种真善美的指向,维护了人类.这是余秋雨散文的精髓.安静下来,以一派宁静和从容的文化风度前进,这,就是余秋雨.《荷塘月色》写于1927年7月,是一篇写景抒情的散文.作品通过对月下荷塘的描写,抒写作者在政治形势剧变之后,在严酷现实的重压下的苦闷、彷徨和寂寞的心境,表现了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面情绪以及对未来美好自由生活的朦胧追求.《荷塘月色》起句简洁,为排遣心中的郁闷,于是踏着月光向清静的荷塘走去.“心不宁静”是全文的情感线索,它给荷塘、月色染上了不同一般的色彩,也给以后的抒情写景创造了特定的条件.在淡淡的月光下,独处于荷塘世界,感到是个“自由的人”.于是徜徉于荷塘,沉醉于月色,一幅美不胜收的荷塘月色画便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先鸟瞰月下曲曲折折的荷塘全景,给人以总的印象,然后有层次地从上到下写来,田田的荷叶,美如舞女的裙;荷花零星点缀,姿态万千,如星星熠熠,似明珠乳白;微风送清香,叶动花颤,流水脉脉含情.在这幅画里,作家不满足于对客观景象作静止的摹写,而动静结合,形象地传达出荷塘富有生机的风姿.接着作家着力写月光之美.光是难以捉摸的,作家却借助于景物,创造出一种勾人心魂令人陶醉的意境.那流水一般的月光,倾泻在花和叶上,如“薄薄的青雾”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既有实写,也有虚写,虚中见实,贴切地表现了朦胧月色下荷花飘忽的姿态.为强化月光效果,作者着力摹写月的投影,如有“参差斑驳”丛生灌木的“黑影”,也有“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而这些“影”又像是“画在荷叶上”,这里光影交错,岸边的树、塘中的荷连结,着意写月色,但处处不忘荷塘,满塘光与影的和谐的旋律,细腻地展现了荷塘月色的令人惊异之美,使人神醉.最后写荷塘四面,着墨较浓的是柳树,写下月下的情景,面对树梢的远山,树缝里的灯光,以及蝉声蛙鼓则是随意点染,只为增加生气,静中有声,浓淡相间地反衬了荷塘的幽静.作者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是片刻的,回到现实立刻又感到重压,心里越发不平静了.文章最后写了作者遥想古代江南采莲胜景,虽不在现实之中,然而借助联想,使荷塘画面扩展,更显清新雅致,同时也表达作者对美好、自由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荷塘月色》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首先文章追求的是一种诗情画意之美.作者调动一切艺术手法,着意创造一个诗意盎然、情景交融的境界.作品中满贮诗意的是风采绮丽的荷塘月色.作者层次有序地时而以荷塘为主景,月色为背景,动静结合,运用鲜明的比喻,通感手法,由远及近,从里及外地描绘了月光下荷塘的无边风光.作者时而又以月色为主景,荷塘为背景,别出心裁地虚实为用,浓淡相宜地勾勒了整个荷塘的月夜风采.作者努力挖掘蕴含在大自然中的诗意,让声、光、色、味都透出神韵,共同点染荷塘月色绰约的风情.这样的以景衬情,情景交融的写法,不仅使作品富有诗情画意,也使作品具有情趣美.精于构思、巧于布局,是《荷塘月色》又一显著特色.作品开头写心情颇不宁静,这是作品抒情线索的缘起,文章以“我”去观赏荷塘为脉络,以人物的行止为线索,全文的写景抒情过程,都是随着作者的脚步和视线的移动逐步深化的.行文中以荷塘、月色为中心,又适当点染周围背景.布局上层次清晰分明,详略得当,疏密相间,自然舒展.朱自清散文的语言典雅清丽、新颖自然.《荷塘月色》保持了这一持色.朱自清很注重语言的锤炼,且以轻笔淡彩的口语来绘神状态,表情达意.《荷塘月色》中动词与叠字叠词的运用,不仅准确而传神地渲染和强化了诗情画意,而且节奏明朗,韵律协调.富有音乐美.《匆匆》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充实的.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赏析现代诗的方法
民国年间的诗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恋爱史和婚变比他的文学作品更轰动于世。
徐志摩出身于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学英国,他的原配夫人叫张幼仪。
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
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能相夫教子。
徐志摩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儿子和媳妇,又非常高兴有了孙子。
所以父母在经济上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他们的。
婚后,徐志摩出国留学。
1921年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期间,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学生叫林徽音,他一见钟情,忘记了自己是已经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了。
徐志摩虽然很有才华,也很有钱,但是林徽音鉴于他已有家室,虽然和他交往频繁,并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里,开始对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开的嫌弃,说张幼仪是‘乡下土包子’,‘我要离婚
’。
张幼仪还是默默地为丈夫洗衣服、做饭伺候丈夫。
当时张幼仪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国陪读的。
两岁的儿子留在家乡由爷爷奶奶照看。
21岁的张幼仪已经又怀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说:‘你去打胎。
’张说:‘打胎很危险啊,有人会因打胎而死掉的。
’徐志摩却冷漠地说:‘做火车肇事还会死人的,难道你就不坐火车了吗
’更有甚者,几天之后,徐志摩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可怜的年轻孕妇,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语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杀,但是后来想起了《孝经》上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于是打断了自杀的念头,是孔老夫子的话救了她的命。
她重新思考人生。
她煎熬痛苦若干天以后,开始求救于在法国留学的二哥和在德国留学的七弟。
兄弟们都向张幼仪伸出了援助的手,劝她千万不要打胎,生出了孩子,兄弟愿收养。
得到手足的帮助鼓励,张幼仪在德国生了第二个儿子。
后来徐志摩又来逼她离婚。
他们在一个朋友家里见面,张幼仪说:‘你要离婚,等禀告父母批准才办。
’徐志摩用狠硬的态度说‘不行
我没时间等
你一定要现在签字
’张幼仪见他如此无情,对第二个儿子的出生也毫不理会,知道无法挽回,被迫签字离婚。
因为徐志摩的喜新厌旧和见异思迁,1922年,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
徐志摩离婚后,心花怒放,马上去找林徽音。
可是林徽音却悄然回国了,不久与他人正式结婚了。
徐志摩的追求变成了泡沫。
有人评述,时值芳年的林徽音为什么没有嫁给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呢
因为林徽音凭直观的感觉,觉得这个诗人的热情不足以信赖。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
王赓的妻子陆小曼,是一个漂亮的才女,爱好艺术,擅长诗、书、琴、画。
不久王赓调往哈尔滨工作,陆小曼留恋北京,没有与丈夫同去。
在这段时间里,徐志摩与陆小曼接触的机会更多了。
徐志摩开始追求陆小曼了。
当时北京的知识界,对这两位才子才女原本是有很多赞誉的,但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交往已超越了礼度的范围,徐志摩是在迷恋一个有丈夫的女子,所以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就多起来了。
本来这时悬崖勒马还来得及,但是色迷心窍,徐志摩没有回头,最后的结局就是陆小曼离婚了,另一个家庭破裂了。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
这件事成为当时轰动京城的新闻。
陆小曼的父母不高兴,徐志摩的父母更生气,他们中止了对徐志摩的经济供给,并且根本不见这个新媳妇。
正如《弟子规》所说的:‘德有伤,贻亲羞’。
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他与陆小曼结婚时,训斥他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经济拮据。
陆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顾佣人。
公公婆婆坚持不见她,她的自尊心受压抑,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东奔西跑去兼课赚钱,来往于上海北京之间。
徐志摩在北京大学上课,希望陆小曼从上海搬到北京来。
可是陆小曼迷恋上海的生活,不肯去,喜欢打牌、跳舞、看戏特别是吃上鸦片膏和戏子们打的火热。
徐志摩对此非常不满,夫妻经常吵架。
1931年11月,徐志摩听说他过去追求过的林徽音将于19日在北京举行演讲会。
他兴奋地搭机赶往北京去捧场,结果这次飞机失事,这位才子结束了五年的新婚生活,死时才35岁。
徐志摩接受了西方的教育糟粕部分,随著自己的感觉走,不顾道德。
虽然他做到了‘我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子’,但是他并没有幸福。
后人著述《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作者张邦梅)曾评论:‘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抛诸脑后,对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结发妻子,一点恩情也没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训,竟然与友人之妻陆小曼谈恋爱,一手摧毁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个家庭破碎,更伤透了父母的心。
’《弟子规》中说:‘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
’徐志摩不正是这种人吗
徐志摩虽然会写诗作文,但对爱情婚姻轻率的行为,违背了人伦道德,可以说对父母不孝,对子女不慈,对妻子不忠贞,对朋友无信义,并且他身为人师带坏风气,所以他的结局是不幸的。
徐志摩《再别康桥》诗词的完整意思
《再别康桥》赏析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
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
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
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徐志摩家中富裕。
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
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
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
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
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
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
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
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
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
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
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
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
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
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
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
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
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
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
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
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
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
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
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
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
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
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
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
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
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
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
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
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
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
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
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
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
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
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
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
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
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
》,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
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
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斐冷翠的夜》(斐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
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
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
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
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
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
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
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
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
(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
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
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
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
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
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
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
(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
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
例如《砌造一座桥》。
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
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
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
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
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
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
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
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
安分守己过日子。
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
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
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
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
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
。
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
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
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
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
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
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
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
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
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
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
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
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
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
一回家两人吵架。
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
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
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
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
这是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
为什么
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
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
》。
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
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
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
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
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
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
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
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
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
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
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
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
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
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
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
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
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
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
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
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
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
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
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
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
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
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
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
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
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意在言外,旨在象内。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
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
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
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
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
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
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
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
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
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
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
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
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三级 3-26 18:13《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
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
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
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
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