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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我喜欢读后感

时间:2016-12-20 09:06

张晓风的<<我喜欢>>读后感200字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因为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出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更是我所欣赏、喜欢的。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小中,得到喜欢与快乐。

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也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我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想象的充实,也会更有韵味。

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也会给他每天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我也爱上了生活,同时,我也深深地感谢生活。

张晓风散文《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张晓风

——《张晓风散文》读后感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

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

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

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

”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

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

”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

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

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张晓风的散文读后感

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 ------ 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张晓风,生于1941年。

原籍江苏铜山。

晓风为笔名。

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于东吴大学,香港浸会学院,阳明大学至今。

一生致力于写作,作品多以散文戏剧为主。

著有《地毯的那一端》《步下红毯之后》《晓风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再生 缘》《晓风戏剧集》等。

读后感: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

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

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

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

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

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

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SPAN>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

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

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

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 出云的模样。

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p> 树在。

山在。

大地在。

岁月在。

你在。

我在。

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

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

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

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

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张晓风散文集之 种种有情 的读后感。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

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

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

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

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

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

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

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

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

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

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

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

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

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

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

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

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

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

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

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

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

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

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

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

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

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

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

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这不就够了吗

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

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

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

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

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

他们也许都过去了。

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

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

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

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

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

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

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

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

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

我不是在停顿

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

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的。

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

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

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

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

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

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

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

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

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

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

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

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

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

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

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

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

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

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

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

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

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

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

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

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

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

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

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

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

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

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

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

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

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

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

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

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

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张晓风散文集读后感

读《张晓风散文集》有感 我曾经以为只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才能写出感人肺腑的东西,读完《张晓风散文集》之后,我发现我错了,而且错的是一塌糊涂。

早前,我是不喜欢读散文的。

我总认为,所谓散文,要不就是风花雪月的文字,读的时候,令人对作者的语言功底啧啧称赞,读完之后呢

就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要不就是故意将一些生活小事写得极其的煽情和繁琐,来讨得读者的同情,显得婆婆妈妈,不干脆,远不及武侠小说来的酣畅淋漓。

这次应师父要求,要写一篇读后感,将家里的书翻了个底朝天,要不就是已经看过很多遍的,要不就是枯燥的令人想起就害怕的,翻来覆去,就只剩下两本书可读。

一本是《余秋雨散文集》,另一本就是《张晓风散文集》。

曾经看过余秋雨的一些文章,写的是不错,就是觉得他这人太过浮躁和自以为是,不是很喜欢。

而对于张晓风呢

曾经听说过她,只知道她是台湾作家,很早就已经享誉文坛了。

怀着一份对女性心理的好奇,最后决定,就是她了,《张晓风散文集》。

(女性心理,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平时就不知道女孩子都在想些什么,到至今为止还是单身一个,趁此机会,顺便补习一下喽) 不读也就罢了,这一读,还上瘾了。

我早年读过《红楼梦》,虽说读过,其实也就是囫囵吞枣地过了一番,现在,你要是问我里面的有关人物和情节,我也只能是摸头不知脑了。

但是,有一个人,却印象深刻,她就是林黛玉。

她长得美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全部,毕竟,《红楼梦》里美女如云。

为何会对她念念不忘

只因为她有一颗十分细腻和敏感的心。

读《张晓风散文集》,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位“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娴静时如镜花照水”的林大美人。

打开《张晓风散文集》,第一篇是《地毯的那一端》。

从内容上来看,这是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前,给她的丈夫德写的一封信。

说真的,我想,任何一位男生如果读了这篇文章都会有一种想娶她的冲动。

出神入化的文笔自是不必说,更动人的是那种细腻而真挚的感情。

似一抹丝绸从指缝间穿过,又像一湾泉水,缓缓地,柔柔地,从心头流过,于是,干渴疲惫的心,变得滋润,仿佛穿越在花丛中,又似乎翱翔于彩虹之巅。

在这一刻,人世间的一切,似乎不再重要,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此刻幸福似乎可以捧在手心里。

在张晓风笔下,一切似乎就这么简单,既没有天荒地老的誓言,也没有生离死别的痛楚,有的只是清而亮的星斗,有的只是朋友的一句祝福,一张贺卡。

然而就是因为这种简简单单,才让我们明白了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才是真。

而这一切却得乎她那种细腻而敏感的心,让我们知道波澜壮阔是人生,而平平常常也是人生。

仅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对于一般人,也许就够了,但对于张晓风,却远远不够,并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仅仅因为她是一个作家。

有人曾说,“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也不尽然。

我记得高中有一篇文章,是王安石写的,叫《游石钟山记》,其中有一段,“郦元之所见闻,殆与余同,而言之不详……余是以记之,盖叹郦道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

”由此可以看出郦道元很早就已经考察过石钟山了,却不为大众所知,为什么王安石一篇文章,却能让世人都知道有一个地方叫做石钟山呢

正如给岳阳楼和滕王阁题词作赋的人有很多,为什只有在范仲淹和王勃出现之后,岳阳楼和滕王阁才为世人所知

郦道元和那些曾经给岳阳楼和滕王阁题词的人,都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而且也发现了美,只是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情趣,所以他们注定成不了真正的作家。

而张晓风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作家,除了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就是因为她的文章还有一番情趣。

人不吃饭可以活七天,但是人不喝水却只能活三天。

世上还有什么比水更美,但是你喜欢去喝一杯白开水吗

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

怎样将这杯白开水喝下肚,你可以给它加一点你喜欢的味道。

而情趣呢

就是将这杯白开水变成可口可乐的味道。

喝水烧菜有现成的味道可以用,但一位作家所需要的“味道”却要她本人去调。

如果没有对生活的亲身体验,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思维,那是万万调不出来的。

看张晓风的散文,不是看死了一书的琐屑,而是看活了一书的幸福。

山不再是平白的如一幅画,而水不再是空洞的如一句话。

我记得,里头有一篇文章,叫《常常,我想起那座山》。

“是中国人,就有权利向上帝要一座山。

”而她要的那座山就叫拉拉山。

为什么要拉拉山啊

“因为这里也是山,那里也是山,山跟山都拉起手来了。

”中国人看山,怎能错过水呢

在古人眼里,山和水就是一对孪生兄弟。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就是明证。

所以,她继续写到,“峰回路转,时而是左眼读水,右眼阅山,时而是左眼被览一页页的山,时而是右眼圈点一行行的水——山水的巨帙是如此观之不尽。

独自一人来面领山水的圣谕。

”这就是“风景是有性格的”。

当风景都有性格的时候,你还要怎样的情趣

我常常见到一群人,他们总喜欢伸出一个手指头,然后不停地摇晃,接着头一摆,很心满意足地甩出一句话:“你太嫩了

”这时,看听的人没有说话,就更得意了,顺便还翘成个二郎腿,抖得不行。

我不敢想象,当张晓风碰见这样一群人时,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我不敢说,我是一个成熟的人。

说实在的,何谓成熟,何为幼稚,我都分不清。

读张晓风的文章,还以为自己回到了童年时候,天马行空的想象,简单而纯朴的想法,读着读着, 感觉自己就像老了许久,突然又变年轻了。

而她呢

却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活蹦乱跳地,演绎着一个美好的世外桃源。

我突然又想起了佛家的一句话:“四大皆空。

”通俗一点说就是看破红尘。

可是,人生在世,怎能无情

一切皆空,实在太难。

人生的意义何在

我不知道。

但是我却知道一点,人活着,就是要让自己快乐,让身边的人快乐。

委曲求全算快乐吗

尔虞我诈算快乐吗

勾心斗角算快乐吗

说人家“太嫩了”的人知道什么是成熟吗

是委曲求全,是尔虞我诈,还是勾心斗角

读张晓风的散文,我读到了一种最原始最淳朴的感情,既没有一脸严词的说教,也没有故作深沉的讲理。

有的只是充满乐趣的生活小事,有的只是一些单纯而奇趣的想法。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局限于此,未免显得确实有点天真,而张晓风的高明之处,就是在这种简单有趣的生活琐事和淳朴的想法背后,让我们明白了生活。

就好像从一滴水中让我们看到了整个世界。

有一篇文章,印象很是深刻,叫《鼻子底下就是路》。

整篇文章并没有长篇大论的演讲,也没有故意的煽情;仅仅只是通过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小到什么程度呢

小到问路这么简单,小到仅限于婆孙之间的一些家常。

而在文章的最后,却水到渠成的引出了这样一段话:“每一次,我在陌生的城里问路,每一次我接受陌生人的指点和微笑,我都会想起外婆,谁也不是一出世就藏有一张地图的人,天涯的道路也无非边走边问,一路问出来的啊

”简洁明了的一段话,却将生活的真谛揭露无遗,让人受益匪浅。

而衔接的却是天衣无缝,真可谓“天然去雕饰,不露斧凿之痕”。

-----于无声中听大音;-----于无形中见功底;-----于点滴中现情趣;-----于细微处见真情。

山不在呆板,水不再空洞,独到的眼光令人折服,敏锐的思维让人惊叹,这就是《张晓风散文集》带来的。

张晓风散文《遇见》 读后感

我读张晓风 台湾出产的女作家中,龙应台和张晓风是有趣的对比。

第一印象,龙应台是刚,是冷峻,可犀利如她,竟也写出过《孩子你慢慢来》这样柔情似水的文字;张晓风则相反,初读是柔,是华丽,是美不胜收,却句读处处透着一股子豪劲。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

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

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

”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

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写自己的爱情观,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是朝朝暮暮的恩情,她说:“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保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这是作为平凡女子张晓风的爱情,可是她不凡的时候,爱情便是“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的豪迈与“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的庄严。

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

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

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

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

她真的做到了。

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

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

”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

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

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

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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