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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文化读后感

时间:2014-10-07 02:18

求《艺术与文化》的读后感,抄袭的不要 追分50

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从天然资质讲,不亚于世界上的任何民族,因此我们曾经创造了世界先进的文明和灿烂的文化,成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但是差不多从明代中期起的这五六百年来,我们却落后了

而恰恰从这一时期起,世界上另一个文明古国所在地的欧洲却从中世纪的委顿中重新崛起,走到我们前头去了。

这是什么原因

我想这多少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跟我们的文化心态有关。

下面仅以我们传统的建筑文化为例,讲点个人看法。

世界上的建筑(这里主要指大型的、属于艺术范畴的公共性建筑),从形式上划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主要用石头建造的,叫“石构建筑”,流行于世界绝大多数地区;一类主要用木头建造的,叫“木构建筑”,流行范围很小,主要以中国为主的东亚地区。

两种形式的建筑各自都有深厚的文化渊源,各有不同的风格和艺术特色。

就艺术而言,各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取向,很难分出高低。

这篇感想,仅从反思的角度,着重谈谈我们的建筑文化中那些制约着我们发展的、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克服的负面现象。

纵向承袭的惯性思维 中国人总习惯于“摸前有”,而西方人则善于“探未知”。

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个不断重复前人,不思突破;一个则不断推陈出新,向前跨越。

我们的木构建筑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那“覆压三百里”的阿房宫可资证明。

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从形式到风格都只是单一的发展,没有发生过质的变化,可谓“两千年一贯制”。

而欧洲人的石构建筑,仅自古希腊罗马时期开始,其风格上的更新换代至少在一打以上:古希腊风格、古罗马风格、拜占庭风格、罗马风格、哥特风格、文艺复兴风格、矫饰风格、巴洛克风格、古典主义风格、浪漫主义风格、折中主义风格、现代主义风格、“后现代”风格……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之一恐怕是:我们习惯于承袭思维,总爱向前人看齐;以前人的水平为坐标,以前人的成就为荣耀。

而欧洲人就不是这样,他们不管前人有多大成就,也不高山仰止,而设法超越他们,努力向前探索。

正如鲁迅当年所概括的:我们中国人总习惯于“摸前有”,而西方人则善于“探未知”。

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个不断重复前人,不思突破;一个则不断推陈出新,向前跨越。

纵向承袭思维近年来的一个突出例子表现在,到处热衷于搞仿古建筑,其中“重修圆明园”的呼声堪称其最高音响。

说是为了“再现昔日造园艺术的辉煌”,殊不知,美是不可重复的

若是可以重复,则今天世界上的艺术品早就没有地方可堆了。

何况圆明园是极为重要的国耻纪念地,是入侵强盗的“作案现场”,重修意味着对“现场”也就是对文物的破坏。

建筑作为艺术的一门和审美的载体,它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因为人的审美意识是不断变迁的,而且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19世纪下半叶起,从世界范围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的建筑学理论和新的建筑材料的诞生,建筑开始了一场崭新的革命。

中国的木构建筑作为农耕时代的产物,也已走完了它的历史进程,面临着蜕变。

然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整个儿讲就慢了西方一大拍,即少了一个工业时代。

西方思潮作为强势文化迅猛地涌入我国。

这意味着,客观形势已不允许中国建筑从自己的娘胎里孕育出自己民族的建筑新胚胎,我们一边招架,一边接受;来不及细嚼,难免囫囵吞枣,就是说:简单仿效。

这在开始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异域的人类文明成果,先要“拿来”,而后才能进行鉴别、挑选和借鉴。

但如果一味“拿来”,或“拿”的时间过长,这就值得注意了。

吸收别人的长处,毕竟不能代替自己的创造。

学别人,如果只学其表面,即形式和风格,而不学其本质,即创造精神,那就是舍本逐末了。

整个20世纪我们在总体上就未能跳出西方建筑的窠臼,既没有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民族个性的东西,也没有在世界新思潮中取得令人瞩目的地位。

结果,到世纪末一看,缺少自己的东西,没有进行必要的反思,马上又求助于老祖宗,把前人留下的那些遗产,即把“大屋顶”风格当作中华民族永恒不变的建筑美学法则和艺术模式,到处用钢筋水泥搞复古。

应该说,作为民族遗产,适当地、扎扎实实地重建一点古建筑是无可厚非的,但铺天盖地的搞,甚至借“弘扬”之名,“一窝蜂”地大贴“古建符号”,就有违历史规律了。

求《文学作品朗诵艺术》的读后感,字数500,跪求啊

《文学作品朗诵艺术》一书的作者是谢伦浩。

谢伦浩是湖南大学播音系主任,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中华演讲协会理事,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员,全国汉语口语研究会会员;多年担任播音主持专业《播音学概论》、《文艺作品演播》、《演讲与论辩艺术》、《语言学概论》等课程,并兼任留学生《汉语口语》、《语言表达》及《中华文化》等课程教学;在国家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出版朗诵艺术、演讲艺术、即兴口语艺术等应用语言学著作二十多部,主持参与省级科研课题三项。

读了《文学作品朗诵艺术》一书,使我们清楚地了解朗诵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技术。

作为艺术朗诵具有悠久的实践历史与较为完整的理论建构,可以说,朗诵与人类同时产生,与劳动相伴相随。

人们利用朗诵活动相互交流、共同生活、传达信息、完善言行。

朗诵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具有巨大的社会传播功能、交际功能。

朗诵的理论体系也慢慢地在朗诵实践中得以诞生并回过来指导朗诵实践,使朗诵艺术蓬勃发展、日益完善。

作为技术,朗诵具有一定的技巧方法,无论是宏观技巧不审微观技巧都对朗诵表达起着明显的完善美化功能。

这些技巧方法在理论的支撑与指导下经过刻苦认真的训练是可以习得的。

要注意的是,技巧的获得需要长期的训练,技巧的完善需要刻苦的学习,日积月累、天长日久,朗诵表达时才能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才能消除技巧的痕迹,使朗诵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作者还在书中对古典诗词和现代诗词的朗诵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对比、举例和说明。

使喜爱文学作品朗读艺术的读者朋友,在读这本书时,感觉不但得到一本内容详尽的教科书,更像面对一位负责的老师尊尊教导,娓娓而谈,令人受益匪浅。

《什么是艺术》读后感

《什么是艺术》 美学上所有的“美”的定义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认为“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完善”的表现之一,而绝对“完善”是指观念、精神、意志、上帝。

第二种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

接受第一种定义的有、谢林、、和研究哲理的法国人、如夫拉、拉维松等人,第二流的美学哲学家这里就不提了。

现代大部分有教养的人也都赞同这种客观而神秘的“美”的定义。

这种理解很流行,特别是在老一辈人中间。

第二种对“美”的理解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这种理解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学家中间,但也为我们这个社会一半人所接受,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

由此可见,“美”的定义只有两种(此外不可能有别的结论),一种是客观的、神秘的,它把“美”的概念同最高的完善,即同上帝融合为一,这是一种幻想的定义,没有任何根据。

另一种定义则相反,它是简单明了的、主观的,认为凡是讨人喜欢的东西都是“美”,我不给“喜欢”一词添加“没有目的、没有利益”等字样,因为“喜欢”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计较利益。

一方面,“美”被理解为某种神秘的、很崇高的,可惜并不明确的东西,因而它包含着哲学、宗教和生活本身。

例如谢林和的定义就是这样,他们的德国继承者和法国继承者的定义也是这样。

另一方面,应当承认,按照和他的的定义,“美”只不过是我们得到的一种特殊的、无私的快感。

这样“美”的概念虽然好像很清楚??可惜也不准确,因为它扩展到另一方面去了,即把由于饮食和接触柔软皮肤所得到的快感也包括在内,例如瞿渥和克拉利克等人就持这种看法。

的确,如果追溯一下“美”的学说在美学中的发展,那就可以看出,起初,即从美学初创时起,形而上学的“美”的定义占有优势。

可是年代越近,那种实验性的、在最近几年来带有生理学性质的定义就越加明显,于是甚至出现了像维隆和塞利那种企图完全避开“美”的概念的美学家。

但这种美学家成就很少,大多数民众和大多数艺术家与学者,仍坚持大多数美学著作对“美”所下的那种定义,即,或把“美”看成一种神秘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或把“美”看成一种特殊的快乐。

那末,在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里,被人们用来给艺术下定义而顽强坚持的那种“美”的概念,实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从主观方面来说,我们把使我们得到快乐的东西称为“美”。

从客观方面来说,我们把外界存在的某种绝对完善的东西称为“美”。

但是我们之所以认识外界存在的绝对完善的东西,并且认为它们完善,只是因为我们从这些绝对完善的东西的显现中得到某种快乐,所以,客观定义只不过是主观定义的另一种表示而已。

实际上,这两种对“美”的理解都可归结为我们所获得的某种快乐。

换言之,凡是能使我们喜欢而又不引起我们欲望的东西,我们都认为它美。

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科学自然不会满足于根据“美”来给艺术下定义,即根据使人喜欢的东西下定义,而应探求一个普遍的、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的定义,以便根据这样的定义来确定各种事物是否属于艺术范围。

但是读者在我前面援引的美学理论的摘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的。

如果他能费心读读这些美学文集原著,那末,这就更加清楚了。

想为绝对的“美”下定义的一切尝试,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是适宜,是各部分的协调,是对称,是多样化中的统一等等……所得到的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结果,或者是什么定义也没有下,或者所下的定义只不过是指某种艺术作品的某些特点,而远远包括不了被所有的人当作艺术看待的一切东西。

“美”的客观的定义是没有的,现存的种种定义,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定义或是实验的定义,都可以归结为主观的定义,而且,说起来也真奇怪,都可以归纳为这样的观点,凡是表现“美”的,就是艺术,凡是使人喜欢而不引起欲望的,就是“美”。

许多美学家觉得这样的定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也是不稳固的。

为了给这个定义寻找根据,他们问自己,一件东西何以会讨人喜欢,于是他们把“美”的问题转变为趣味问题,赫奇逊、、等人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读者从美学史中或者从经验中可以看出,一切想为趣味下定义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而且我们找不到理由,也不可能找到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件东西这个人喜欢而另一个人却不喜欢,反之亦然。

因此,整个现存的美学并不在于可以向这种自命为“科学”的智力活动期待什么,即不是要确定艺术或“美”。

假定“美”是艺术的内容、性质和法则,或者确定趣味,假定趣味能解决艺术问题和艺术的价值问题的性质,然后根据这些法则而把与之相符的作品称为艺术,把与之不相符的作品摈弃不理,而是要——承认某一类作品是好的,因为它们使我们感到惬意,——制定出一套艺术理论,把某一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切作品容纳进去。

有这样一个艺术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那些作品,菲狄阿斯、索福克利斯、、提香、、巴赫、贝多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等人的作品,被承认是艺术,美学的见解也应当概括所有这些作品。

在美学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见解,这些见解并不是以我们衡量某一事物的好坏的某些法则为根据,而是以这一事物是否符合于我们所制定的艺术规范为根据。

最近我读过福格尔特的一部很不错的著作。

在讨论艺术作品的道德要求时,作者直率地提出,对艺术提出道德要求是不对的,为证明他的观点,他举例说,如果我们容许这种要求,那末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尔》就不符合优秀作品的定义。

但是这两部作品既然都列入艺术的典范,那末,上述的要求就不对了。

因此,必须为艺术找出一个也能适用于上述两部作品的定义。

福格尔特把“重要”Bedeutungsvolles??的要求当作艺术的基础,用以代替道德的要求。

现有的一切美学体系都是根据这一意义组成的。

人们并不给真正的艺术下定义,然后再看一部作品是否符合于这个定义,以确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人们只是把由于某种原因而为某一特定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系列作品认为是艺术,并想出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这些作品的艺术的定义。

不久以前我在一部很好的著作——谟特的《十九世纪艺术史》中见到了一个关于这种方法的极好的例证。

在讲到已被看作艺术典范的“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时,作者不但不批判这种倾向,却反而竭力放宽自己的尺度,来容纳“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

在他看来,这些派别是反对自然主义的极端性的合理反应。

艺术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神志错乱,只要这种神志错乱一旦被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所接受,??就立刻会有人编出一套理论来,为这种神志错乱加以辩解,并使它合法化,仿佛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里,那过后就被遗忘、并未留下丝毫痕迹的虚伪、丑恶和荒谬的艺术都能被某些特殊圈子里的人们所接受和赞许似的。

至于艺术的荒谬和丑恶可以到达什么程度——特别是当这种艺术被认为毫无缺点的时候,例如在现在,只要看看现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些什么艺术活动就行了。

因此,美学中所阐述的、模糊地为一般人所信奉的那种以“美”为依据的艺术理论,只不过是把我们——某个圈子里的人们——在过去和现在所喜欢的东西认为是好的罢了。

要为人类的某种活动下定义,就必须了解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要了解人类某种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就须根据这一活动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来考察活动本身,而不能单单根据它所给我们的快乐。

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活动的目的只在于给我们快乐,因而只根据这种快乐来为这项活动下定义,那末,这样的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

给艺术下定义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 正如那样认为食物的目的和用途是给人快乐的人们不可能认识饮食的真正意义一样,那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享受的人们也不可能认识艺术的意义和用途,因为他们把享受的这一不正确的、特殊的目的加诸于艺术活动,其实艺术活动的意义是在它和其它生活现象的关系上。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吃东西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时,他们才会明白,饮食的意义在于滋养身体。

就艺术来说也是这样。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美”,即享受时,他们才会懂得艺术的意义。

把“美”或者说从艺术得来的某种快乐,看作艺术的目的,这不但无助于我们判定艺术是什么,反而把问题引入一个和艺术截然不同的领域——即引入形而上学的、心理学的、生理学的、甚至历史学的探讨。

为什么某些人喜欢这一作品,而不喜欢那一作品,为什么另一些人喜欢那一作品等等,因而使得给艺术下定义成为不可能。

正像讨论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吃梨而另一个人喜欢吃肉决无助于判定营养的本质是什么一样。

讨论艺术中的趣味问题,关于艺术的讨论不知不觉地归结到趣味问题上,不但无助于我们弄清楚被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这一人类的特殊活动究竟是什么,反而会使我们根本弄不清楚这个问题。

艺术使得千百万人为它付出劳动、牺牲生命,甚至丧失道德,艺术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现有的各种美学理论中找到了一些答案。

这些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艺术的目的是“美”,而“美”是通过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快乐而被认识的,艺术享受是一桩好的、重要的事。

换言之,享受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是享受。

因此,被认为是艺术的定义,其实并不是艺术的定义,只不过是用来替人们为这想象中的艺术所遭受的牺牲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同时也是替现存艺术中那种自私的享受和不道德的行为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所以,说起来也真奇怪,虽然论述艺术的书堆积如山,但艺术的正确定义迄今仍未决定下来。

原因就在于艺术的概念是以“美”的概念作为基础的。

如果把那影响整个问题的“美”的概念撇开不管,那末艺术究竟是什么呢

下面是最近的几种最易理解的、不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艺术定义,艺术是一种在动物界就有的活动,它是从性欲和对游戏的嗜好产生的(席勒、达尔文、斯宾塞);这种活动伴有神经系统的愉快的刺激(格朗特,阿伦),这是一种生理的、进化的定义。

还有一种定义是,艺术是通过人类能感受的线条、色彩、姿势、声音、话语、情绪而作的外部的表现(维隆)。

这是实验的定义。

塞利的最新定义认为,艺术是“某种永恒存在的物象或一时发生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物象或动作不但给产生者以兴奋的快乐,而且还能给一定数量的观众以愉快的感觉,而与当时所得的个人利益完全无关。

” 虽然这些定义与那些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的定义相比有其优越处,但它们仍然很不精确。

第一种定义——生理的、进化的定义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它所谈的并不是构成艺术本质的活动本身,而是艺术的起源。

那种根据对人的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而下的定义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在这个定义里可以包括人类的许多其它活动,情况同新美学理论中碰到的一样,它们主张缝制美丽的衣服,制造芬芳扑鼻的香水,甚至烹调都算作艺术。

实验的定义认为艺术就是情绪的表达,这种看法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一个人可以靠线条、色彩、声音、言词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他的这种表达可能并不对其他人起什么作用,这时候这种表达就不是艺术。

第三种定义,塞利所提出的,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给产生者以快乐,并给观众或听众以愉快感觉,但无利可图的那些物象所产生的结果”,也可以包括表演戏法、体操以及其它不能算作艺术的活动;反之,许多可以使人感到不快的物象,例如诗中所描写的或舞台上所表演的阴沉和残酷的场面,却无疑是艺术。

所有这些定义之所以都不精确,是因为它们也都像形而上学的定义一样,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从艺术得来的快乐,而不是艺术在个人和人类生活中的效用。

要想精确地给艺术下个定义,首先就不要再把艺术看作享受的工具,而把它看作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

如果这样看待艺术,我们就不能不认为艺术是人们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

每一部艺术作品都能使接受的人和曾经或正在创造艺术的人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而且也使接受者和所有那些与他同时在接受、在他以前接受过或在他以后将要接受同一艺术印象的人们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语言传达人们的思想和经验,是使人们结为一体的手段,艺术的作用也正是这样。

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语言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感情。

艺术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接受他人表达感情时,能够体验到那感情表达者所体验过的同样的感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笑了,听到这笑声的另一个人也高兴起来;一个人哭了,听到这哭声的人也难过起来;一个人生气了,另一个见他生气,自己也激动起来。

一个人用自己的动作、话音来表达蓬勃的朝气、果敢的精神,或相反地,用动作和话音来表达忧伤或平静的心情,这种心情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受苦,当他用呻吟或痉挛来表达自己的痛苦时这种痛苦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事物、某些人或某些现象的喜爱、崇拜、恐怖和尊敬时,其它人受到感染,也会对该事物、该人或该现象感到喜爱、崇拜、恐怖或尊敬。

艺术活动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受别人感性的感染这一基础之上的。

如果一个人在体验某种感情时直接用自己的神态或发出的声音感染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在自己想打哈欠时引得别人也打哈欠,在自己不禁为某一事情而笑或哭时引得别人也笑起来或哭起来,或是在自己受苦时使别人也感到痛苦,这还不能算是艺术。

艺术开始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有个遇见狼而受到惊吓的男孩把遇狼经过叙述出来,以便在别人身上引起他所体验过的那种感情,于是他描写自己的经过,他在遇狼之前的情况、所处的环境、森林、他的轻松愉快的心情,然后描写狼的形象、狼的动作、他与狼之间的距离等等。

所有这一切——如果男孩子叙述时重新体验到他所体验过的感情,并以此感染了听众,使听众也体验到男孩所体验过的一切——这就是艺术。

如果男孩子从未看见过狼,但时常怕狼,他想在别人心里引起他的那种恐惧感,于是捏造出他遇到了狼,而且讲述得那样生动,以致在听众心里也引起了男孩想象中遇狼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或想象中体验到受苦的可怕或享乐的甘美,他把这些感情在画布上或大理石上表现出来,使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体验到或者想象出愉快、欢乐、忧郁、失望、爽朗、灰心等感情,以及这种种感情的相互转换,他用声音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使听众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象他一样体验到这些感情,那末,这同样是艺术。

各种各样的感情——非常强烈的或非常微弱的,很有意义的或者微不足道的、非常坏的或者非常好的,只要他们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就都是艺术的对象。

戏剧中所表达的奋不顾身、以及顺从于命运或上帝等等感情,或者小说中所描写的情人的狂喜的感情,或者图画中所描绘的淫荡的感情,或者音乐中以庄严的进行曲所表达的爽朗的感情,或者舞蹈所引起的愉快的感情,或者可笑的逸事所引起的幽默的感情,或者描写晚景的风景画或催眠曲所传达的宁静的感情——这一切都是艺术。

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能感染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

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而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把这种感情传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

艺术是这样的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能被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艺术并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那样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并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人们藉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并不是情绪通过外在标志的表达,并不是惬意事物所产生的结果,最重要的——并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个人和全人类向幸福迈进的进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际的手段,它用同样的感情把人们结成一体。

由于人能理解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因此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全人类在思想领域内为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在现在借着理解别人思想的能力而参与别人的活动,而且能够借着这种能力把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和自己心里产生的思想传达给同辈和后辈;同样,由于人能通过艺术而为别人的感情所感染,因此他就能够体会到人类在他以前在感情的领域内所体验过的一切,能够体会同辈正在体验的感情和几千年前别人所体验过的感情,并能把自己的感情传达给别人。

如果人们并不能理解前人心里有过的、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一切思想,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那末人们就好似禽兽或卡斯贝霍塞了①。

如果人们没有另一种能力——受艺术感染的能力、那末他们大概还会更加野蛮、而主要是,还会更加散漫,更加充满敌意。

因此,艺术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像语言活动一样重要,一样普遍。

语言不仅通过布道、演讲和书籍来影响我们,而且还通过我们用以互相传达思想和经验的一切语言来影响我们;艺术也是一样,广义的艺术渗透了我们的整个生活,而我们只把这一艺术的某些表现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

我们习惯于把“艺术”一词只理解为我们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和展览会上所听到和看到的东西,以及建筑、雕塑、诗歌、小说……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我们在生活中用以进行交际的那种艺术的很小一部分。

人类的整个生活充满了各种各种的艺术作品——从摇篮曲、笑话、怪相、住宅装饰、服装和器皿直到教堂的礼拜、凯旋的行列。

所有这些都是艺术活动。

因此我们所谓的狭义的艺术,并不是指人类传达感情的整个活动,而只是指由于某种缘故而被我们从这整个活动中分离出来并赋予特殊意义的那一部分。

人们向来都特别注意可以表达出从人们的宗教意识所流露的感情的那一部分活动,并把整个艺术的这一小部分活动称为真正的艺术。

古代的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是这样认识艺术的。

希伯来的先知和古代的基督教徒也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回教徒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这样理解艺术的,现在的宗教人士也是这样理解艺术的。

人类的几位导师,如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里、最初的一些基督教徒、严正的回教徒,以及佛教徒等,往往还否认任何艺术。

现代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只要能给人以快乐,就是好艺术,而以相反观点来认识艺术的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艺术和语言不同,语言可以不听,而艺术却能使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其危险性是非常之大。

如把一切艺术都取消,人类所受的损失也远比容许任何一种艺术存在要小。

这些否定一切艺术的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否定了一种不可否定的东西——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之一,人类没有它就不能生活。

然而我们欧洲这个文明社会、这个圈子和这个时代的人们容许一切艺术,只要它们为美服务,换言之,只要它们给人们以快乐就行。

他们这样做也同样是错误的。

从前,人们担心艺术作品中偶然会有一些使人腐化的东西,就索性禁止一切作品。

可是现在人们只因为怕失去艺术给予人们的某种快乐,就袒护一切艺术。

我认为后一种错误比前一种错误严重得多,危险也大得多。

①卡斯贝霍塞即“纽纶堡的弃儿”??是1828 年5 月23 日在纽伦堡市场上被人发现的,看起来好像有十六岁光景。

他很少讲话,几乎连平常的事物都全然不知。

后来他告诉人们,他是被幽禁在地下室里长大的,只有一个人去看他,但他看到这个人的次数也不多。

——译自谟德的英译本注。

“文化是什么”读后感

读了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让给我最大的受益就是彻底认识到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延绵不绝,让我充满了作为中国人的自豪。

在几千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中国文化发生了几次剧变。

殷周时代,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开创时期;春秋战国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

秦始皇焚书坑儒,使文化的发展受到一次严重的挫折。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于是儒学的经学占了统治地位,开始了经学时代。

两汉之际,印度的佛学输入,到东晋南北朝时代而逐渐盛行起来,隋唐时代形成儒、释、道三教鼎立的局面。

北宋时期,理学兴起,对于佛道“二氏”进行了批判,重新发扬先秦儒学。

从南宋到明清,可称为理学时代。

明代后期,欧洲传教士来到中国,致力于中西文化的交流。

清代中期,鸦片战争以后,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于是一些进步人士向西方寻求救国之道,形成为西学东渐的新时代。

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受到资本主义列强的疯狂侵略,志士仁人都在谋求救亡图存的方略。

康有为、梁启超主张变法维新,孙中山发动辛亥革命,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使有识之士认识到“唯有社会主义能救中国”,思想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密切结合,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书中对80年代“文化热”的反思和90年代文化建设的宝贵经验的思考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供了许多借鉴。

《中国文化概论》还就中国古代的科技、教育、文学、艺术、史学、传统道德、宗教、哲学展开了专题的分析,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书作者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阐释。

作者在对中国传统美德进行完整的、有机的认识基础上从人和自身、人和他人、任何躯体的关系三个方面概括出中华民族的十大传统美德,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报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和勇毅力行。

我觉得作为大学生首先一定要做到的是精忠报国,记得在党校学习时,新闻学院詹碧澄书记曾为我们看过一个视频,西部地区的孩子连食堂都没有,条件十分艰苦。

我们应当认识到祖国发展还很不平衡,当代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应当承当起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怀着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发扬中华民族精忠报国的传统美德,在大学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学好大学的专业课程理论,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以学业为本,争取优异成绩,学好本领将来为社会、为人民做贡献。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时也要培养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无私的奉献设祖国,为民族的发展、国家的富强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向共产党员看齐,时刻怀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忧国忧民意识,面对困难要有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为祖国的发展献出自己的应有的力量,主动抵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通过阅读《中国文化概论》,我对中国文化有了更透彻的认识,使我充满了民族自信心,也坚定了我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决心,将满腔热情投入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中国文化常识读后感

室内设计创新之路室内设计如何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热门话题,它主要针对当前建筑室内设计创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忽视室内环境特点和要求,忽视建筑形式与内部空间的整体性,盲目照抄照搬、盲目追赶潮流、盲目进行材料堆砌、盲目听命于甲方老板、盲目追求效益的倾向而提出来的。

一切艺术创作的创新问题都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因为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所谓标新立异、推陈出新,都是指在继承过去设计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发掘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寻找新题材。

在建筑创作范畴,还要探索新结构、新技术领域、开拓新的材料来源。

我国现阶段的室内设计,由于受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阶段的制约,还没有形成既结合国情,又具有鲜明时代感的设计风格趋向,普遍出现照抄照搬西洋或中国古代建筑样式或装饰部件的情况,这就是社会上公认的以拼凑代替设计的现象。

说明我们缺乏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建筑文化素养。

其具体原因是: 1) 对建筑室内环境的意义缺乏理解,缺乏正确的建筑环境意识和念。

2) 社会整体建筑文化发展的落后(或称繁荣中的危机)。

3) 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机制不完善。

从社会观察中发现一些问题十多年来,我国室内设计从无到有,出现空前活跃之发展势头,对于开创广大人民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设计创作中也出现不少好作用。

但由于室内设计作为一种专门的学科和专业,刚刚建立,人才培养还没有跟上形势,行业的兴起更是基础薄弱。

出现上述情况是基于根本的设计观念模糊: 1. 对环境认识的模糊  认为室内设计是在已有建筑空间中进行表面装修和布置家具、悬挂装饰灯具和布置其他装饰品。

把室内设计看成单纯的视觉条件的改善。

即是从简单的装饰要领出发去认识室内设计,把建筑室内空间内涵与建筑设计割裂开来。

实际上,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一种延续,它们都是属于建筑设计范畴的。

室内环境的设计究竟包含哪些东西,这是值得进一步弄清的问题。

室内设计主要指在现代建筑条件下,创造合理完善的建筑室内环境,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

当今室内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是由于它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充分反映时代的需要。

室内设计是现代科技和文化艺术的综合产物,对于室内设计的研究,受到若干新兴科学发展的影响,如行为科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学、环境艺术和现代室内设计工程管理等。

这门学科最广泛地包罗人的各种生活和生产活动内容,反映了人们相互交往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室内设计应充分体现人的价值特征,必须以人为主体确立设计依据,研究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寻找和它们相适应的环境形态结构。

研究室内环境问题,要研究人的多种生活体验,研究人的感觉、知觉、习惯、智能和各种生活活动规律以及人对于室内环境的各种反映等。

室内设计又是一种文化活动过程,是社会文明的一种标志。

建筑室内空间往往以自身形象(包括空间形式、节奏和秩序)和相关的装饰手段来反映时代和社会特征,不同的室内空间表现不同的环境气氛和具有不同的艺术感染力。

(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弱觉等来完成) 如果不从以上室内环境意识的观念出发,社会造成设计思想的混乱。

2. 在社会文化变革,建筑文化变革中出现的模糊观念。

改革开放,使中国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这 种冲击表现为大量西方科技、文化被引进,在文化艺术领域里,典雅的、通俗的、理性和非理性的思潮在无选择的传播。

总的说来,对于我们拓展视野、更新文化观念、繁荣艺术创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建筑(包括室内设计)作为文化的表现形式(或载体)在外来建筑思潮影响下,使我们在追求时尚的社会心理之下,普遍表现为求新、求异,或追求多样化。

这种倾和和我们比较熟悉的后现代主义恰好不谋而合。

我们讲的拼凑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倾向的有意无意的表现。

这是当前典型的室内设计的社会模式。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建筑思潮,由于其形式和内涵的多样性和通俗性,而成为一种雅俗共赏的时尚建筑形式。

后现代主要针对现代建筑存在的某些问题提出的另一种颇具哲理性的创作方法,它对于当代建筑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社会上对多种建筑形式的生搬硬套,或者照抄一些后现代建筑师作品的某些细部,实际上它的建筑内涵十分浅薄,有的甚至与后现代的基本思想的混乱表现之一种,其直接原因是建筑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脱节。

3. 市场经济冲击下出现某些社会扭曲现象,严重影响了设计创作的正常发展。

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带 来的不公平竞争,使室内设计创作面临许多新问题,其中主要是设计成果的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冲突。

有的人为了单纯追求效益而盲目顺应甲骨文方要求。

某些暴发的老板没有文化素养,在他的设计下出现华而不实,谈不上什么文化品味的东西,一些奇而不美的低劣设计普遍出现,严重损害了建筑的功能和价值。

严格说,这是丧失设计者的社会责任,甚至是出卖职业道德,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4. 室内设计材料使用的模糊观念在不少室内设计工程项目中出现盲目使用高档材料的倾向。

有的人自 知设计没有什么内容,便用大量高级材料去掩盖设计上的缺陷,这也是当前设计创作中有代表性的倾向。

   建筑空间是由一定实质材料的界面所组成,选用不同材料的结构和围护构件,按照材料,基本性能和力学规律围合成的室内空间,具有满足使用功能和人的审美要求双重特征。

运用不同材料,在室内出现不同形式的空间界面(如蓬波杜中心的金属结构天棚、居室中的木屋架等)在室内产生各种形式的线、面、体等空间构成要素,这是材料与结构对室内环境产生的综合影响。

某些新材料构件的应用,如大型玻璃隔断,使室内空间出现通透感,大大丰富了室内空间层次变化,这些都改变了传统建筑形式和它的设计方法。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室内空间的整体形象是材料,结构和空间共同体现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形象。

另一方面,材料因为体现了本性才获得价值,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可以加强空间环境效果,并使它的基本形象更具有意义,所以任何材料的运用都应体现其本质,如建筑材料中的木材料的运用都应体现其本质,如建筑材料中的木材被认为是最具有人性特征的材料,人们都愿意接近并喜爱它生动的纹理和天然光泽,在使用时有意去表现它。

砖是一种普通材料,但在当代建筑师心目中仍然把它看做一种富于自然品格和表现力很强的材料,国外不少低层住宅、办公室和一些文化类建筑室内,普遍采用清水砖墙,在现代环境中不断更新其材质和表现特性,砌筑方法,开发其新的肌理,使它发挥更大潜力。

对于室内装饰材料的研究,除了掌握其功能特点外,主要应研究材料本身的素质和艺术表现力,以及人的视觉、心理反应等。

室内设计的各种意图,必须通过材料的合理运用来完成,可以用在室内环境中的材料很多,但要达到合理运用则比较困难,我们应当学会主动驾驭材料,最大限度发挥材料各自的优势,而不能盲目乱用,甚至无原则的高级材料堆砌。

对于高级装饰、装修材料的使用,应重点突出,体现高材精用的原则。

目前,很多工程中,不分重点地将一类高级材料,如花岗石、不锈钢、高级硬木、镭射玻璃等到处乱用,以为这才能体现他的所谓装修档次,这实际上是把使用高贵材料和提高环境质量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混为一谈。

这种指导思想,离开室内设计基本方向和原则,不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且使室内环境给人一种不伦不类暴发户的印象,或者说是把室内设计简单化、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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