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利亚随笔读后感
《伊利亚随笔》读后感 大概是因为我书读的不广的缘故,以前从来不知道查尔斯·兰姆这位英国作家的。
在语文作业的必读书目里,我只是挑了一本从名字看读起来会比较轻松的书罢了。
比起塞万提斯、奥斯丁、屠格涅夫等一同列在书单上的星光璀璨大作家们,甚至比起同样是写随笔的不朽的蒙田,兰姆这个名字实在是过于暗淡了。
还好,我挑对书了。
这是本迷人的随笔。
它所有的一切就是兰姆一人。
没有侃侃而谈的大道理,没有夸夸其谈的大故事,也没有高深难解的大学问,只有兰姆一人。
只有他的事,他的想法。
不过这也足够了,足够他写,也足够我们读了。
一个从十几岁就迫于生计被钉在办公桌前不停抄抄写写的小职员,直到五十岁退休才可以自由自在写些属于自己的文字的老人,写了些什么呢
他以怎样的口吻和行文,诉尽这么些年的辛酸炎凉
他写了他想写的,也的确写的很好。
书中这些风雅幽默,情趣横生的文字仿似出于某位安坐壁炉边、叼着小烟斗的闲散绅士之手,从穷亲戚的含笑揶揄,到街头扫烟囱男孩的耀眼大笑,甚至一只悄悄安排在孔子身上的烤乳猪,无一不是文字考究、笔调亲切。
而那些描写老来孑然一身的凄凉文字,完全是悱恻动人,哀而不怨。
他这随笔最迷人之处也就是在此:它包罗百态,细意描摹——满怀着温情与幽默。
讲讲兰姆此人。
他悲剧一生都像荆棘沼泽般苦难:先因口吃进不了大学;又因深爱的女人嫁给了富商而患了精神病(若不是天生,要有多大爱才能把人折磨进精神病院啊);后来疯癫的姐姐杀了母亲,独自扛起家庭重担;而为照料姐姐,又终生未娶;中年的人生穷困潦倒,只得寄居他
charles lamb生平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散文家。
代表作: Tales from Shakespeare《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 Album Verses Essays of Elia《伊利亚随笔》 在19世纪初期的英国文学界,有这么一位作家,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弱,一件伦敦职员常穿的黑色燕尾服下摆紧贴在细细的腿上;面孔是长长的,一双淡褐色的眼珠有时流露出忧郁的神气,有时又含着调皮的光芒;他性格温和,有时又有点倔倔的脾气;他有口吃的毛病,可在朋友们当中又爱说句俏皮话;他的文章也写得有点曲折、古怪。
这个人就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
作为一位作家,“伟大”之类的称号加不到兰姆的头上,但作为一个 随笔作家,兰姆却是与蒙田并列的具有世界声誉的一大家。
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
他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
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
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帐本。
兰姆一生经历平凡但又屡遭不幸。
他小时常到外祖母为人管家的乡下田庄去住,认识一个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
但他20岁时,安妮却与一个当铺老板结婚。
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复元。
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他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
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
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
为了不使玛利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兰姆的文学写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后业余进行的。
他写过诗歌、传奇、剧本、莎剧论文。
美术评论,还和玛利合写过一部《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我国解放前的中译本曾叫作《莎氏乐府本事》)——这原是为英国儿童写的通俗读物,现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18年,兰姆43岁,出了两卷《文集》,打算“封笔”了。
但是《伦敦杂志》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编向他约稿,文章内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
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机遇。
兰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写出自己最熟悉、最高兴写的东西。
于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亚”作为笔名,陆陆续续发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随笔散文.以后出版成为两本书,即《伊利亚随笔》(1823)和《伊利亚续笔》(1833)——这是兰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兰姆的这些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还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写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
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白话之中夹点又言,情调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兰姆的随笔属于英国浪漫派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
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追求个性和感情的解放;从创作方法上摆脱古典主义的限制,追求“我手写我心”——在这些根本方面,兰姆和其他英国浪漫派作家并无二致。
但不同之处在于:当其他浪漫派作家(如华慈华斯)以农村、大自然。
崇高理想、热烈爱情当作自己的汇歌对象时,兰姆在自己的随笔里却以伦敦的城市生活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中寻找出有诗意的东西,赋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
美国学者安妮特·鲁宾斯坦博士指出:兰姆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
兰姆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
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
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
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
批评家贝雷尔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
”他有他的苦衷。
尽管如此,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兹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
这种感情,从他的随笔的字里行问时时可以觉察出来。
兰姆在他的随笔中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文风,那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读了他的随笔,就了解了他的个人经历、性格和感受。
因此,他说过:他的随笔集,不需要序言来介绍,因为他的每篇随笔都是自己的“序言”。
他的文章写得文白交错、迂回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览群书所养成的“杂学”所整个决定的。
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一朵奇花。
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的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散文作品。
他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
两剿伊利亚随笔肿贯串着一种别人无从模仿的幽默感。
这种幽默乃是一颗善良的心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应该顺便一说的是:“絮语散文”这个名词是我国“五四”以后对于英国文学中的familiar essay的一种早期译法,今天一般称为“随笔”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谈式的散文”。
读书滋味长600初中作文
每个上过学、读过书的人,一定听说过这样的顺口溜吧
“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睡不醒的冬三月。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有蚊虫冬打盹,收拾书包待明年。
”总之是懒人的逻辑,一年四季,唯恨觉少。
我也有另一种懒人的逻辑,是说一年四季都是读书的好时节,所以不该去上班工作,以免浪费了天赐光阴。
春天,实在是读书的好时节。
拂面不寒杨柳风,鹅黄初上树枝头,万物都充满生机,温暖而多情。
心绪和感触也萌醒着,总似有千般慨动、万种激情。
这种季节,在午后的阳光里,该携一部诗集,去柳梢浮影的湖边,倚在长椅里或是躺在草地上,读上半天书,然后,独自看夕阳余晖,会默念起刚刚读过的诗句,让自己感动到潸然泪下。
也可以在不是周末的日子去大观园或紫竹院或玉渊谭,在水边的亭子里读书,偶因注目于闲游的野鸭,得以领会一回'清风乱翻书'的情趣。
夏天里读书却是别一番滋味。
屋外烈日炎炎,闷热难当,但似乎都与你无关。
舒舒服服地冲个凉,穿上居家的棉质便服,从冰箱里抱出半个冰透的沙瓤西瓜。
坐在那把老式藤椅上,一边用勺子挖着吃那又沙又甜的西瓜,一边捧一本川端康成的《雪国》,或是兰姆的《伊利亚随笔》来读。
电扇放到最弱的一档,象是有席席凉风从窗外吹来,根本觉到空调的多余,早已暑气全消,悠然进入清凉世界。
光脚、露腿、赤膊,有凉风、冰西瓜、人浼炎鳎馐窃跹南硎苣兀? 如果是下午,而你又有午睡的习惯,一边读书,一边睁不开眼了,那便随手将书一搁,凭自入梦,这便是尝到了'手倦抛书'的滋味。
神清气爽、空气新鲜的秋天,是不可多得的读书天。
特别是深秋时节,落叶纷飞,秋雨绵绵,守着孤灯一盏,秋窗一扇,静听雨打竹叶的'嘀哒'声,读一部《红楼梦》直到天明,真是'秋风秋雨愁煞人'。
或是天高月明之夜,独坐桌前,满目清辉,发一回怀古悠思,让古诗古韵伴你,可入绝妙境地。
阳光明媚的下午,可以去一间熟悉的咖啡屋,要一杯浓咖啡,坐在临窗的小桌旁,暖阳下读麦基的《思想家》,到华灯初上,顶着秋空中最早的几颗星,走过车水马龙的城市街道,回家。
冬天更是读书的最佳季节。
大雪封门,寒风打窗,一切户外活动都让人犹疑再三,也少有'最难风雨故人来',更断绝了外界的消息,此时,还有什么能胜过闭门读书呢
烧一只小炉,烹一盏香茶,在温暖舒服的床上或是地毯上拥衾而坐,一边品茗,一边读大部头的书,不急不忙,一页一页翻下去,一整天都是属于你的。
或有冬日惨淡的阳光照进来,更增添一些写意。
而寒冬之夜,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越显出屋内的寂静、温暖。
放上一张喜欢的唱片,低徊的乐音伴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人生得一夜晚若此,尚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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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照<<斗笠>>写一节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 你便把故乡戴在头顶, 走到哪里,你都是故乡的一朵蘑菇, 娘在
孩子,戴上这顶斗笠,让故乡竹林的涛声萦绕在你的耳际,孩子,它可是娘对你的声声叮咛,让它时时伴你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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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怎么写
学会坚强 回首过去,我们从懵懂的小孩变成花季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累过,哭过,乐过,痛过,我们坚持下去,勇往直前
坚强,让我们永不退缩
现在,我们读初三了,苦日子来了,初三的生活有多“苦”,我们可以用这句话概括“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糟,过得比驴累”。
正因为这样,我们班有很多同学都坚持不下去了,在刚刚品尝到初三生活的痛苦后,就早早地退学了。
我也曾想过放弃,但我又不甘心
每每晚上熬夜“加班”时,我总想:累了,就退出吧
可是,每当我想要退缩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妈妈那慈爱的微笑,老师那亲切的微笑,同学那关爱的微笑,他(她)们似乎告诉我:“你不能放弃,要坚强,冲下去,不要做缩头乌龟
”对呀,我不能退缩,留下来的都是强者,我要做强者,我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面对困难时,学会——坚强 一只蝌蚪变成青蛙,它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变得坚强;一粒沙子变成珍珠,它经历了磨难的考验,变得坚强;一只雏鸟变成雄鹰,它经历了天空的考验,变得坚强…… 我曾在一张报纸上看过这样一则信息:赖东胜曾是一个被人嘲笑的小乞丐,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向世人证明了乞丐也有成功的那一天。
如今,年近50的他已经是一位有名的企业家,2000年成了台湾的风云人物。
我不得不感慨:一切成功的背后,必有一颗坚强的心
大家所熟悉的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发明了2000多件作品,而电灯是最有成就的,然而,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过程中,历经重重困难,做了几千次实验,最终才获得成功。
试想,如果当年爱迪生没有一颗坚强的心,没有顽强的意志,他能取得成功吗
他还能成为大家熟悉的发明大王吗
我们今天还能生活在这光明的夜晚吗
怎样才算坚强呢
只要你在挫折时不屈服,失败时能从容,困难时能面对,我相信:成功一定属于你,坚强一定属于你
求推荐英文原著
我看过的大抵都是大家所谓的“文学经典”,lz如果不嫌弃我见识浅薄,就继续往下看吧。
首先要说的是,用阅读来原著来提高英语水平是很好的,但是在短期之内不要指望成绩突飞猛进。
有成绩的进步,也得是在语感建立之后。
如果专奔成绩,可以找些报刊看看,考试也多用报刊的语言。
故而此下推荐的书籍,是为着语感的目的,而并非直直地通向高分的。
Jane Austen的作品,比如傲慢与偏见,应该是很适合lz的。
她行文浅近,词句说不上华丽,但也非常可人。
她的作品在中国也很有名,lz大概是看过的。
有着剧情的印象,看起原著就容易得多。
随笔和散文在英语是很有代表性的。
我们熟知的培根之类,思想虽然稍嫌古旧,行文和遣词都非常工巧。
他的作品比较难懂,幸而译本大多很好,可以参照着看。
如果只想看英文的,推荐兰姆的《伊利亚随笔》。
还有一类可看的,就是书信。
纯英语的书信集子(而非各国名人的书信集)在书店难以看到了,十数年前某社出过一套“一百”系列,不知道还有不有卖。
那其中虽然也兼有非英语国家人的来往书信,却是以英语居多的。
书信倒是看谁的都可以,都是非常易懂的。
不得不提的是戏剧。
古早的英语文学家,大体都涉猎戏剧的。
不过还是以莎翁为大。
只是戏剧大多方言、口语并杂,这类语言又多数已遭淘汰,故而非常难懂。
lz可先看中文的译本,然后看一些英语的评论。
现代的戏剧和话剧我不怎么关注,但是应该也有专印的本子,一定是大有裨益的。
至于小说,我们熟知的那一些,比如狄金森,文字实在是古旧了,很多惯用语现在都不大用。
lz可以从现在的小说看起,或者挑一些20世纪的行文浅近的来看。
但是我只知道Jane Austin一人,也不好乱讲。
因为是为了语感而看,所以涉猎的范围大可以广泛一些。
在诗歌里,Wordsworth,Tennyson和Byron都是非常好懂的。
近现代的诗人,比如Tagore,Eliot,以及二战之后的一批诗人,其语言已经是现代英语,并且并不再为格律音部所限,读起来应该非常顺畅。
至于各类学科自己的理论专著,在语言上一般都比较浅近,对于自己熟知的领域,Lz可以挑一些来看,也当涨涨词汇,并且许多时候,翻译的版本实在无法尽善尽美。
有一点,英语和汉语一样,都是有古代和现代之说的,只是英语并未经过那么大的人为的改动,而是细水长流造成的区别,所以看起来不那么明显。
但lz可以想想从秦代到清代汉语的演变,也就知道其变化之大了。
所以越是往前的作家,即使他的文风在当时可算浅近,在现在也不一定不晦涩。
以我的阅读,lz要浅近的名著,也只能说到这里。
lz可以试着找一本英语文学选集,先稍稍涉猎,找到感兴趣的作者,再深究不迟。
实在希望看晦涩的名著,市面上也许有简写的版本,不过看到后来不免索然无味。
或者也可以找找双语对照的。
最后推荐一个网站,这上面有很多名著,都是免费开放,只可惜不能下载。
lz可以自己去看。
虽然间或有一些错误,但也不是发现不了。
唯一的坏处,就是这上面不大有注释,古早的作家又喜欢引经论典。
这上面也有圣经的全版,是很浅近的。
如果不与lz的信仰和坚持冲突,是可以看看的。
名家写的散文
你好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内容提要】 《文化苦旅》是作者的一部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获得首奖,全书的主题是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
其中《道士塔》《阳关雪》等,是通过一个个古老的物像,描述了大漠荒荒的黄河文明的盛衰,历史的深邃苍凉之感见于笔端。
《白发苏州》《江南小镇》等却是以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
《风雨天一阁》《青云谱随想》等直接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的心路历程。
此外,还有早已传为名篇的论析文化走向的文章《上海人》《笔墨祭》以及读者熟知的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散文《牌坊》《庙宇》《家住龙华》等。
作者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我们不禁严肃起来。
像一群被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
宗于我们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实像,壁画依然不言,我们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
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
它曾遭遇浩劫:王道士手中一串钥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却任其流落在外人手里,而中华子孙却也将之弃而不顾,那一马车,一马车的文物输往外国。
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为何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它并非外表炫丽,而是它只是一种仪式,一种人性的,及它深层的蕴藏。
我们在这儿看到,美,也有宗教的天地,以及它是中国千年的标本,一样美的标本,纵使它曾经残缺,被人无情的,任意的转换。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这副楹联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
江南小镇它不是经由大自然雕琢出的自然山水,而是属于华夏古老文化的人文山水。
我们不曾到过此处,但书中的江南小镇却给予我们一种,回到家中那般自在,难怪历年来,许多文人遇到了政治不清明或人生不得志时,便会到此隐居起来,但在荒山结庐有着生活上的麻烦,“大隐隐于市”便成了文人来江南隐居的最好推力。
其实我们对「隐」有着正反两面的看法,好的一面其一就是当中国文化受到某些因素例如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中原地区而开始凋零时,文人或学者们就会带着他们的知识修养到此处隐居起来,藉以免于战争或政治的迫害;其二生老病死与官场浮沉是文人们的失意时刻,做什么事都不顺心,此时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的身心获得纾解,找个地方隐居,等休息够了又是一段新旅程的开始。
坏处是有人会把隐居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假隐以求得一官半职,这些举动让中国特有的隐的文化开始产生变质,隐士生前的孤傲和死后的名声全然黯暗。
尽管如此,我们对隐还是保有着正面看法,因为古代中国给文人发展的空间实在大狭隘了,逼得他们除了隐或许只有一死,与其这样让自己的雄心壮志陨落,我们会选择沉潜,待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
余秋雨曾说他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在柳侯祠前,由一尊石像追想柳宗元的一生,从他的文采想至他的被贬,既遭贬谪,而永柳二州又是荒远之地,因此他自放于山林水泽之间,将其困厄感伤的心境,完全寄托在游赏山水之间与文章创作之中,使中国文学史上拥有了《永州八记》这样出色的山水文学,这样的一代士人的气节与傲气让后世学者不得不去尊敬他的文化意识及人格,带着崇敬和疑问来瞻仰这位大文豪。
合上书卷,我们不由自主地走向窗前,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这里是高雄,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也许咱们应该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让我们读过书后,沉重而苦苦的步伐,也走在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