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逝的恐龙读后感 400字
消逝龙》读后感小时候,我非常喜欢恐龙,恐龙玩具,也看过许多恐龙的图书,了解了一些关于恐龙的知识,也认识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恐龙。
比如,最凶猛的恐龙是霸王龙,最大的恐龙是梁龙,最小的恐龙是美颌龙,最聪明的恐龙是伤齿龙,最笨的恐龙是箭龙。
我一直对恐龙的生活及灭绝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这几天,读了《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另类新知”之《消逝的恐龙》以后,我对恐龙这种史前动物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1822年,英国一位喜爱收集化石的医生格丁﹒曼特尔在出诊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块奇特的化石,这是世界上发现的第一枚恐龙化石――一块禽龙化石。
最早的恐龙大约是在2.45亿年前出现的,它们在地球上生存了大约1.8亿年,它的足迹遍布七大洲,据统计,目前发现的恐龙属有285个,种有336个,然后在距今6500万年前突然灭绝了。
在恐龙生活过的时代,地理、气候和地球上的植物都在不停地变化着,同时各种不同的恐龙也在不停地进化着,然后是灭绝和被新物种所取代。
目前获得的有关恐龙行为方面的证据非常稀少,但是1971年在蒙古境内却有一个惊人的发现。
古生物学家们发掘出一具迅猛龙和原角龙的尸体,它们因角斗而互相纠缠在一起,它们几乎同时杀死了对方――而又及时地被封存了几千万年。
许多古生物学家穷竭一生研究恐龙的化石、足迹,希望找出导致恐龙灭绝的原因。
但是,到底有多少种恐龙
它们是温血的还是冷血的
恐龙是怎么灭绝的
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也正是这些问题,让恐龙探寻者们不断地忙碌着,让众多的古生物学家们为之疯狂。
对恐龙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读一读《消逝的恐龙》这本书,当一回恐龙侦探吧,研究研究这个在我们星球上走来走去、体形硕大、长相奇特的“怪物”,进入一个曾经
《可怕的科学-消逝的恐龙》的主要内容以及读后的想法。
1、1822年,英国一位喜石的医生格丁﹒曼特尔在时无意中发现了一特的化石,这是世界上发现的第一枚恐龙化石―一块禽龙化石。
最早的恐龙大约是在2.45亿年前出现的,它们在地球上生存了大约1.8亿年,它的足迹遍布七大洲,据统计,目前发现的恐龙属有285个,种有336个,然后在距今6500万年前突然灭绝了。
2、在恐龙生活过的时代,地理、气候和地球上的植物都在不停地变化着,同时各种不同的恐龙也在不停地进化着,然后是灭绝和被新物种所取代。
目前获得的有关恐龙行为方面的证据非常稀少,但是1971年在蒙古境内却有一个惊人的发现。
古生物学家们发掘出一具迅猛龙和原角龙的尸体,它们因角斗而互相纠缠在一起,它们几乎同时杀死了对方――而又及时地被封存了几千万年。
3、许多古生物学家穷竭一生研究恐龙的化石、足迹,希望找出导致恐龙灭绝的原因。
但是,到底有多少种恐龙
它们是温血的还是冷血的
恐龙是怎么灭绝的
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也正是这些问题,让恐龙探寻者们不断地忙碌着,让众多的古生物学家们为之疯狂。
恐龙的宝藏读后感800字咋不能转发
这学期,唐老师推荐了十本书给我们看,我首先看了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
这是一部长篇小说,它以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藏宝图引出故事,塑造了虚行龙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和田鼠阿仓、小猪巴罗、花猫花菲尔等生动的童话形象。
故事讲述的是由于恐龙太多,食量越来越大,恐龙的森林消失了。
虚行龙按树叶地图指引的方向,走向山川、城市、圆湖,在找寻宝藏的途中,认识了一群动物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去找宝藏,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的宝藏——森林。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有趣,一个星期就读完了。
书中的人物个个都十分善良,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们。
比如当花菲尔被他城市的主人抛弃时,玉米婆婆发现他之后便收养了他,还教他做东西吃,于是花菲尔学会了做玉米汉堡,在城里开了一家汉堡店。
还有一次,阿莉和阿仓到外面寻找食物,阿仓发现有一棵树上长满了木耳,于是阿仓就建议把木耳摘下来煮着吃。
可是,阿莉却不忍心地说:“这棵树已经没有树叶了,只有这些木耳。
它用木耳听声音,也许能听见风声,也许还能听见鸟的歌声。
如果我们把这些木耳摘掉,那它就什么也没有了,会死掉的!”于是他们便没有摘木耳。
读完《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我更加懂得人类要爱护森林,保护大自然。
动物朋友们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永不放弃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
恐龙的宝藏读后感95o字 小说
虚形龙阿迪遇到了不同寻常的绿蜘蛛,他正在画一张树叶地图,这只绿蜘蛛预言,恐龙家族会因为庞大而毁灭。
阿迪是虚形龙中很有学问的恐龙,他研究树叶已经有很多年了。
有一天,阿迪半眯着眼睛躺在一棵树下,阳光照射在他的身上,一片绿色的树叶飘下来,在空中转悠着,落在了阿迪面前的泥地上。
这是一片像扇子一样的树叶。
阿迪想:“啊,这片树叶落在我面前,应该是属于我的。
” 阿迪把这片树叶捡起来,放进他扁扁的木箱里。
阿迪的木箱里放着各种各样的树叶。
“笃笃笃……”阿迪刚刚盖住的木箱里发出了声音。
“奇怪,木箱里只有树叶啊
”阿迪想着。
“快把朝天的门打开。
”木箱里传来了一个细小的声音。
真好笑,箱子的盖子成了朝天的门。
阿迪打开盖子。
在层层叠叠的树叶上面,居然站着一只小小的绿蜘蛛,他的手里举着一片绿色的树叶。
“你在那里做什么
”阿迪问。
“我在画我的藏宝图,一阵风把我吹落到地上,你知道吗
在地上我还可以继续画我的藏宝图,但是,到了你的箱子里就不同了,这里太暗了,我一点也不喜欢。
” 绿蜘蛛的话让阿迪觉得很奇怪。
“你的藏宝图
在哪里
”阿迪问。
“在树叶上。
你没有看这片树叶吗
除了树叶本身的图案,还有我用银色的丝画的藏宝图。
”绿蜘蛛说。
阿迪看了看树叶,树叶上的叶脉和别的树叶都不一样,而且树叶上真的画着一张地图,是用蜘蛛银色的丝画的。
蜘蛛都是织网的能手,可会画地图的蜘蛛,阿迪却是头一回看见。
阿迪仔细地打量这只绿蜘蛛:他的肚子很大,额头有一些皱纹,腿很短。
如果他从树上倒挂下来,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也许会喜欢他,但是,绿蜘蛛举着小木棍,显得有些凶巴巴的,这让阿迪感觉有些不舒服。
阿迪用不耐烦的声音说:“知道吗
小蜘蛛,我们恐龙是地球上最大的动物,我们是不会害怕蜘蛛的,就算你是拿着武器的,我们也不怕。
” 绿蜘蛛说:“恐龙的确是地球上最大的动物,但是,恐龙会因为庞大而毁灭。
” 阿迪觉得这只绿蜘蛛说的话有些奇怪。
“记住,这是一张藏宝图,是属于恐龙的,你应该去寻找。
”绿蜘蛛说完就爬上一棵树,消失在绿色的树叶之间。
一阵风吹来,扇子树叶叮叮当当地响着,这是阿迪听见的最奇怪的树叶声音。
等声音停下来的时候,绿色的树叶已经变成了一片金黄。
读《远古的霸主恐龙》有感1000字作文
寒假里,小姑打电话问我喜欢什么书
我告诉她,我喜欢科普类的书,比如恐龙或兵器类的,结果小姑送了我一本《恐龙科普立体书》,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很意外,又非常惊喜,当时的我如饥似渴的把书轻轻地打开,哇
映入眼帘的这些恐龙像活的一样,我一页一页的翻着……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一两亿年前,当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地球被一群极不寻常的爬行动物统治着。
它们和现代的爬行动物类似,大部分也长着有鳞的皮肤、长长的尾巴以及爪子。
但是6500万年前,它们从地球上神秘的消失了,留下了众多难解之谜。
而这本书,让我穿越了一次时空,回到史前时代,一起去探索恐龙的奥秘……我最喜欢这本书其中的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侏罗纪巨型恐龙,这个部分说的是,进入侏罗纪,恐龙的种类更为多样化,一些恐龙的身体进化的非常庞大,还出现了一些巨型食草恐龙,大型食肉恐龙也活跃在这一时期。
我第一个看到的是巨型食草恐龙——梁龙,有一张小卡片上带着问题“哇哦
你能想象到它有多重吗
”引导着我去寻找答案:长脖子长尾巴的迷惑龙和梁龙就属于这一族群。
还有巨大的长颈巨龙,其身高是长颈鹿的两倍多,体重是大象的十倍多,从鼻子到尾巴的长度是27米
哦
原来梁龙是这样的,它虽然身体庞大,但很心地善良,还有它和我一个“姓”。
接着是可怕的掠食者——剑龙,这只剑龙你可得小心了!有一只饥肠辘辘的掠食者就在它的背后
异特龙是侏罗纪时期最大的食肉恐龙。
这种两足行走的掠食者有一个巨大的脑袋、强壮有力的颌部,以及一口锋利的牙齿。
这种恐龙真是动如雷震,凶猛威武。
第二部分是:白垩纪恐龙,这个部分说的是,在中生代的第三个纪,也就是最后一个纪——白垩纪, 新种类的恐龙出现了。
这些不可思议的恐龙包括身披重甲的食草动物和集体狩猎的可怕掠食者。
这个纪的恐怖霸主是霸王龙,它是有史以来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雷克斯霸王龙。
这种两足行走的恐龙身高为大象的两倍,头部硕大,嘴里长有约50颗香蕉状的利齿。
霸王龙那致命的颌部能一口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蝴蝶梦》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本外国著名小说《蝴蝶梦》,这本书的作者是达夫妮·杜穆里埃 她是一位英国女作家, 她厌恶城市生活,长期住在英国西南部大西洋沿岸的康沃尔郡,她的不少作品即以此地的社会习俗与风土人情为主题或背景,故有“康沃尔小说”之称。
《蝴蝶梦》主要讲述:在法国南部海滨的一座悬崖上,一个古怪、忧伤,精神恍惚但是很有魅力的男人来回徘徊着。
一声惊叫打断了他的沉思,来到附近画画的一个年轻女子怀疑这位先生有自杀的倾向而上前喝止。
这个鲁莽的举动倒让两人很快结识,甚至很快成为一对亲密的恋人。
这位英俊潇洒的贵族富豪叫梅西·文德斯,几年前的丧妻令他沉痛不已,而那个年轻女子只是一个贴身使女。
他们开始在外面约会,但每次年轻的姑娘问起德文特久负盛名的曼德利庄园时,文德斯先生总是显得忧郁而沉默。
文德斯先生逐渐爱上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就在她要随主人离去的时候,他向她正式求婚。
很快,梅西·文德斯带着他新婚的妻子回到了自己在英国的庄园。
庄园里严厉的管家丹弗斯夫人明显流露出对新夫人的厌恶和对前任文德斯夫人丽贝卡的崇拜,丽贝卡虽然死了,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影响着庄园里的一切,到处都是带有里贝卡名字缩写的物品。
新的女主人尝试着熟悉新环境,却一次次碰壁,所有这些痛苦经历似乎都在给她一个暗示:她的丈夫将永远——而且只爱丽贝卡。
她的猜疑、梅西的沉默,在这对新婚夫妇之间划下了越来越深的裂痕。
但是过去发生的事并没有这么简单,逝去的丽贝卡仿佛隐藏着很多的秘密,而远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圣洁、美丽。
终于,为了挽回新婚妻子的心,梅西承认是他杀死了丽贝卡,并把丽贝卡沉尸大海。
就在这时,丽贝卡的尸体被人发现,她的死因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经过调查,最终还是真相大白:丽贝卡是自杀死的,却把一切布置得象是被梅西亲手杀死的样子来报复他。
最后,丹弗斯夫人在绝望中点起大火,与曼德利庄园一起化为灰烬……达夫妮·杜穆里埃在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此人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除在倒叙段落中被间接提到外,从未在书中出现,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
小说中另一女性,即以故事叙述者身分出现的第一人称,虽是喜怒哀乐俱全的活人,实际上却处处起着烘托吕蓓卡的作用,作者这种以“实有”陪衬“虚无”的手法颇为别致。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通过刻画吕蓓卡那种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与德温特的畸形婚姻,对英国上层社会中的享乐至上、尔虞我诈、穷奢极侈、势利伪善等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
作者还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比较 成功地渲染了两种气氛: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 望恐怖。
这双重气氛互相交叠渗透,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本书成为一部多年畅销 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复活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
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
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
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
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
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
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
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
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
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
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
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
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
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
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
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
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
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
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 ,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
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
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
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复活的力量 --《复活》读后感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因为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
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
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
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平的。
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
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
这样看来,相信自己比相信别人要难得多。
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择: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面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
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
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
他胜利了。
不止一次的胜利了。
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
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
或许平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
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希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
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直这样沉沦下去,一定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
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可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
恶劣的行为可以不再重犯,可以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不过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
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
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
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
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相信他。
无论他实际的样子和希望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
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不过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所以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现在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助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积极奔走。
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政府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
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
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
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
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
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
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
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
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发展过程中过许多不同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了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读后感2009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
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
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
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
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
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
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
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
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
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
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
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
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
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
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
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
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
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
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
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
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
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
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
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
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
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
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
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
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
“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
“把你爸爸叫来。
”他对我说。
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
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
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
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
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
祖父几乎吼了起来,他对我父亲说:“他竟然还要摹仿人家写小说,太吓人了。
他要敢写这样一部小说,咱们全家都不得安宁,都要跟着他倒大楣了。
”祖父将那本书从我父亲手里没收了,并顺手带走了我刚写下的几页小说。
第二天,祖父对我说:“你写的小说我看了,跟人家没法比。
不过,这也好,它不会惹是生非。
”你可知道,这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对我的小说最为恶劣的评价
两年以后,我的祖父去世了。
我记得盖上棺材之前,我父亲把一个黄河牌收音机放在了祖父的耳边。
从家里到山间墓地,收音机里一直在播放党的十三大即将召开的消息,农民们挥汗如雨要用秋天的果实向十三大献礼,工人们夜以继日战斗在井架旁边为祖国建设提供新鲜血液。
广播员激昂的声音伴随着乐曲穿过棺材在崎岖的山路上播散,与林中乌鸦呱呱乱叫的声音相起伏———这一切,多么像小说里的情景,它甚至使我可耻地忘记了哭泣。
但是二十年过去了,关于这些场景,我至今没写过一个字。
当各种真实的变革在谎言的掩饰下悄悄进行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慢慢集中到另外的方面。
但我想,或许有那么一天,我会写下这一切,将它献给沉睡中的祖父。
而墓穴中的祖父,会像马尔克斯曾经描述过的那样,头发和指甲还在生长吗
《百年孤独》读后感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力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
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印第安传说、东方神话以及《圣经》典故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
如写普罗登肖的鬼魂日夜纠缠布恩地亚一家,便取材于印第安传说中冤鬼自己不得安宁也不让仇人安宁的说法;有关飞毯以及俏姑娘雷梅苔丝抓住床单升天的描写是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的引伸;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拉丁美洲的民间传说往往带有迷信色彩,作家在采用这些民间传说时,有时把它们作为现实来描写;如好汉弗朗西斯科“曾和魔鬼对歌,击败了对手”;阿玛兰塔在长廊里绣花时与死神交谈等等。
有时则反其意而用之,如写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等等,显然是对宗教迷信的讽刺和嘲笑。
本书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首推关于不眠症的描写。
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
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
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
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
”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
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
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
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
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
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求短篇爱情故事1000字内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
“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
”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
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
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
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
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
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
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
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
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
”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
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 “你是谁
我不认识你
”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
”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
”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
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
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
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
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
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
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
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
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
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
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
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
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
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
“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
”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
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
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
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
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
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
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
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
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
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
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
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
”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
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
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
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
一瞬间,我心痛不已。
是我疏忽了吗
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 “哥哥……朵朵要走了。
” “去哪儿
”我不明白 “……” “去哪儿
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
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
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 “这么快
”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
”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
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
”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
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
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
”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
”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
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
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
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
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
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
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
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
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
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
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
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
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
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
”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
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
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
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
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
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
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
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
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
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
谢谢,秘书小姐。
”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
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
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
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
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
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
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
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
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
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
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
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
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
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
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
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
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
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
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
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
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