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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纪检监察报:“三转”不到位,症结何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275 发布时间:2015-01-03 牵头治理收费乱象、全程监督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当前,一些地方纪委仍然存在职能发散的情况,纪检监察力量仍然没有充分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出在哪里
哪些因素制约着地方纪委履职尽责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通过交流探讨,剖析现象背后的原因,为进一步深化“三转”扫清障碍、凝心聚力。
畏难等靠、观念跑偏,“三转”要求如何落实
“现在,一些地方纪委还存在着不想转、不愿转的问题,有的担心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容易得罪人,有的舍不得以前的那些权与利,在工作中有所顾虑,甚至带有消极抵触情绪。
”东部某市的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
常言道:“志之所趋,无远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
”转变思想观念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前提。
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状况的成因,首先要从思想层面上找起。
其一是畏难等靠,不愿积极落实“三转”要求。
“三转”后,监督问责、查办案件成为纪委工作的着力点,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变成得罪人的“专业户”。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因此心怀顾虑,视“三转”如畏途。
同时,“三转”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些人担心自己无法胜任新任务,转不到位反而不如维持现状。
于是未转先怯,等靠观望。
其二是观念跑偏,受到错误政绩观、权力观的羁绊,放不开手脚。
少数纪委领导干部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如果专司纪检监察业务,有可能被领导认为不懂得搞活经济谋发展,以后交流机会和提升空间都会受到影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认为自己原来参与的一些“中心”工作交出去后,权力小了,说话办事就会失去“话语权”,就会逐渐被边缘化。
说到底,一些地方纪委不想转、不愿转的根子出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认识不清,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解不到位,骨子里缺乏直面问题、立行立改的勇气,容易受到部门与个人利益左右。
“要想在行动上‘转’到位,必须先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打消顾虑才能轻装上阵。
”这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指出,“没有点动真碰硬的精神,咋能当好反腐‘尖兵’、发挥‘利剑’作用
” 研究不深、担当不够,怎能转对方向
两年来,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一些地方纪委仍面临着不会转、转不动的尴尬局面—— 有的地方纪委仅仅调整内设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就算交差,其他工作一切照旧,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形转实不转。
有的地方纪委对如何从“大而全”的监督模式转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感到束手无策,仍然习惯于发文件提要求,或是专在规范权力运行、专项治理等方面下工夫,看似风生水起,实则避重就轻、缺乏担当。
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三转”过程中存有“路径依赖”心理,还在凭经验办事、靠“老黄历”吃饭,惯性思维固化,懒得动脑研究。
正如西南某县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分析指出:“不会转的原因是对上级的要求领会不够,把不准方向;转不动的原因是很多事情过去都是这样办的,有些纪委已经陷进去了,一时半会儿转不出来。
” 想明白才能做明白。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就是要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存在的职能发散、聚焦不足等问题。
其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能否准确把握这些关键点,守住监督执纪问责的关口,是衡量“三转”到不到位的重要因素。
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
这就要求上级纪委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为下级纪委落实“三转”做出表率、提供指导。
基层纪委也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本着负责任、敢担当的态度,把“三转”要求吃透用活,才能转对方向。
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让纪检监察力量回归主业 “以前,我同时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城建、计划生育、重点项目建设……十几项工作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纪检监察这项本职工作反倒像是副业。
”浙江某镇纪委书记说,“现在,虽然一天下来也很忙,但忙的都是‘正事’。
” 深化“三转”,将纪委书记从过去“包打天下”的重压下解放出来,也让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回归主业。
然而,目前“三转”仍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对有些地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日常工作中的压力与困惑仍旧不少—— 有的基层纪委书记反映,少数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旧习惯于让纪委充当“救火队”、“开山斧”的角色。
对当地纪委来说,这些“副业”不去干是“违令”,干了属“越位”,辛辛苦苦干了许多,主责主业反倒没精力去抓。
而一旦出了问题,纪委很容易成为“挡箭牌”和“替罪羊”。
还有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到,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时,习惯于借力纪委好推进,出了问题好卸责。
纪检监察机关常常陷入“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裁判员”变成“运动员”,“监督员”变成“共同体”,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很难开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
将“三转”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关键。
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唯有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才能不断深化“三转”,让纪检监察力量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来。
(记者 闫鸣)
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执纪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共产党第十八届央纪律检查委员第七全体议强调须扬鞭自奋蹄绝辜负党民重托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支让党放、民信赖队伍党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风险压力进步体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关护提浅薄意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党央、纪委实施高压反腐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突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断深入四风问题腐败蔓延势效遏制与同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更职务、岗位风险自工作、理、情等诸面压力归纳起主要面临10种风险压力:()高压反腐态势腐败诱惑、拉拢、腐蚀风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线与腐败进行直接较量查办案件程腐败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员通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权力办情案、关系案使案办案案实现逃避党纪政纪纪惩罚目确央高压反腐态势纪检监察干部承担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权力特别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纠风等权力加纪检监察干部没免疫力旦放松警惕现灯黑问题党十八央纪委机关处理38其立案查处17、组织调整21全处违纪违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谈函询4500余、组织处理2100余仅20168月至12月全纪检机关处纪检干部400余(二)期外办案、管理失控造违纪违风险工作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经外办案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组织其工作情况难掌握管理鞭莫及容易滋慵懒懈怠甚至违纪违等行江西省纪委曾通报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等典型案例办案员案件进展缓慢、难突破极能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事行纪检监察干部期外办案监督失控存违纪违风险(三)违纪员调查取证全造责任风险前违纪违行越越隐蔽些违纪员虽受党纪政纪处由于线索源全仍能其违纪违行没彻底查实查清未受严格追究案发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追究严、重罪轻判责任风险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程于关注直接证据忽视间接证据于注意证据自身完整性忽视证据间关联性于重口供轻其证据导致证据全案件质量高些都潜责任风险(四)定性量纪准造律风险案件定性准既党纪规存缺陷原办案员自身原违纪行没明确规定涉案员定性量纪握《共产党纪律处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于本条例没规定危害党、家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违纪行比照则类似条款处理;些违纪行表述模糊清导致些违纪行界定定性容易现歧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委、监察局局办公都存争议能实行数决 尤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律专业才保障些都极能造律风险(五)双规象管理位造办案安全风险双规旨防止调查拖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双规象纪检监察机关规定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位排除发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能由造办案安全风险潜危害更媒体报道三门峡市级民院原副院兼执行局局贾某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脏病死亡引起社高度关注(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身安全风险纪检监察干部受身攻击伤害事情屡见于报端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精神、理受伤害往往忽视调查象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凑效便千百计办案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十几电让办案员家属胆颤惊造极精神创伤纪检监察干部面临查象恶意攻击造纪检监察干部恐吓、威胁、诬告风险(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造诬陷、诬告风险实际工作受处员或者调查象及相关利害关系员利用媒体、网站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情况并鲜见其目博取知情网民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八)三转位造工作错位、越位、缺位风险前些领导干部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认识清党风廉政建设两责任 落实力三转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经济事务较甚至带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现错位、越位、缺位底《纪检监察报》文章点名批评某市纪委管闲事参与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广工作容易现缺位、越位、错位风险实践由于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工作期形惯例原些部门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要求转及、转彻底、转位转部明转暗转转没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接起(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情世故相悖情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并真空或或少存情、权力、关系等各面阻力干扰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情与理冲突问题些调查象立案调查处托找关系希望能轻处理遇特权案、情案等领导批条、亲戚朋友请托说情情形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敢碰硬;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面临着各种情世故干扰压力(十)工作、家庭压力造身健康风险前反腐高压态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益繁重由于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期放松休息加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问题与家沟通家庭责任顾及面临家理解、支持情形产巨理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面临自身健康、家庭顾忧压力潜意识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敬远能避避二、原析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压力原主要五面:()体制机制够给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破除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纪委书记同级党委员纪委、财、物等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同级党委领导主级纪委领导辅种体制纪委仅充履行同级党委监督职能且能查办案件罪同级党委领导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造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压力主要原(二)主体责任落实够位党十八届三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力纪委监督责任虚化、弱化些党委思想没转变观念认党风廉政建设纪委事没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挂帅征些领导干部甚至认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影响区经济发展违纪违干部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仅些党委、政府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职能部门牵工作交给纪委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入手足、承载量繁重任务同要腾量间、力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外其工作围绕、服务局、保驾护航同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容易发工作错位、越位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展造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主要原(三)自身建设存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缺陷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主要存三问题:办案手足按照央纪委三转要求各级纪委通整合优化资源加强办案力量案少问题仍较突二办案能力足些办案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律、财税等专业知识甚至未扛枪要战场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匮缺,导致办起案力容易引发律责任风险三自身监管力工作特殊性造办案员特别期外办案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约束监督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种监管失控情况些警觉性高、纪律性强办案员能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腐蚀造案谋私、知犯、知纪违纪(四)保障措施乏力纪检监察干部累月超负荷工作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缺乏必要休息锻炼同度工作规律作息间使纪检监察干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等面统筹兼顾终导致身劳累疲倦纪检机关实行严格队伍管理强调铁纪律打造硬队伍往往强调纪律忽视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理亚健康问题既没进行理疏导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谈能及掌握其思想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困难种超负荷工作强度、文关怀足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理(五)内外干扰素较外部析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易受各种外界素干扰包括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查调查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些自四面八杂音办案员围堵使办案员承受巨精神压力影响办案员工作、内部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部跟朋友、同事难免抬见低见社属性决定其难摆脱传统情面、世俗观念等影响情、面与纪相冲突造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主要原三、策建议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形势依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任务艰巨根据调研析何减缓、化解广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与压力提策建议()坚持加快改革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整体工作发展要落实两主查办腐败案件级纪委领导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级纪委同组织部门主强化级纪委级纪委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二推进两全覆盖反腐败斗争没禁区、特区盲区要发挥派权威驻优势系统规模、直属单位、监督象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监督象少部门实行归口派驻用巡视反腐利剑推进规巡视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哪信访举报、哪案件发易发、哪群众意见往哪巡视三要落实案双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同必须向级纪委报告制度破解基层党委想查案、让查案基层纪委敢查案、能查案难题(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严执纪并重限度争取党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作级纪委同级党委双层领导机构既要按照级纪委部署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风肃纪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力纪律保障要主作强化责任担纪检监察机关作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专职机关要确处理党委、政府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关系主作围绕、服务局始终服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做党委政府工作任务安排哪纪检监察监督检查跟进哪作风、办事公、落实力、履职位单位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强力执纪监督检查经济社发展营造良氛围二要善于作履职与服务两误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前提保障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全、全区全区工作局思考、谋划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纪委履职与服务发展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相益彰、相互促进三要精于协调形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纪委工作支持撑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落实监督责任根本要向党委政府传达级纪委重决策部署向党委政府汇报级纪委工作重要向指示精神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赢党委、政府信任、理解支持(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黑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执纪者监督丝毫能松懈要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监督影灯消除灯黑要强化外部监督实行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制度通纪委放、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微博等种形式公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作用拓展社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态化监督体系二要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等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充发挥其监督作用同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事项报告制度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纳入报告范围三要强化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境)、配偶业情况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态强化态监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态化监督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权力研究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四)坚持公透明与良性互并重打造阳光纪检公透明防腐剂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击应及调查处理澄清社关注热点问题要公透明推行新闻发言、纪检监察放重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制度重、典型案件及曝光主应社关切通门反腐让社各界士群众走进纪委揭纪检监察机关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群众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二要紧接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任务每组织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基层接访与农村基层群众面面接触面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面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案件线索同悉民情、解民忧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阳光运行三加强互依托电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官微博微信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重要主邀请媒体参与及应媒体曝光问题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问题及调查处理反映失实及澄清诬告陷害追究责任制造传播谣言依加打击传递群众媒体监督能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外部支撑(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队伍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铁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首先准入要严关口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资格条件突德才兼备、德先用标准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裸官、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影响使用、近3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等情况列禁入类型第二管理要抓早抓苗性、倾向性问题做早发现、早提醒推行班员、室主任级谈谈制度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间节点针性展谈谈第三惩处实行零容忍先清理门户态度决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行发现起查处起清除害群马点名道姓公曝光办案行、抹案行纪检监察干部请列毫留情清除害群马第四培训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习培训业务技能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工作自觉运用治思维治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依规严格执纪第五理疏导要加强文关怀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现办案遗症工作员进行理调适定期组织展健康益文体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精神状态释放压力家庭困难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顾忧
如何围绕总目标,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保证作用
强化党性锤炼。
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推动改革落地。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制定实施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省属高等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4个提名考察办法,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备用人选库。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
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强化“两个责任”。
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
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
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三转”应用培训和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缺啥补啥,加强政策理论培训,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分类优化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
聚焦主责主业。
集中查办、通报一批有影响的腐败案件。
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干部的问题线索,以及腐败易发多发、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领域的案件。
持续用力正风肃纪。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针对性整治突出问题特别是变异问题,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在扎紧制度笼子上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
严格纪律约束。
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详解学转促怎么学,怎么转,怎么促
党的十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进程与前景瞻望大以来,党中央把反特权、反贪腐摆上治国理政的重要日程。
总书记强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王岐山同志指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从严治标的实效取信于民,赢得国内外广泛赞许。
反腐败进入“打虎灭蝇”的治标关键期 坚持有风必纠、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党纪国法没有例外,治理腐败没有特区,既反映出执政党的坚强有力,也契合全社会的共同愿望。
打击特权的拳头越来越重。
一是严抓作风。
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决反对“四风”。
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以“全天候”从严执纪为切入点敦促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
军队出新规、树新风,以“去神秘化”的治豪车、查房产等措施整肃军容军纪,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严打老虎。
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前11个月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占到80.2%。
中央纪委监察部利剑高悬,其官方网站进入2013年底日均曝光1名落马官员。
十多位省部级高官落马,令“选择性反腐论”不攻自破。
三是严格问责。
如中央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违纪人员点名道姓,加大震慑力度。
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瞒报者处以调离岗位、免职、剥夺后备资格等问责硬招。
刹风治乱的落点越来越实。
一是动态治理。
中央纪委每到重要时间节点推出指向性禁令成为惯例。
从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等到整治公款送礼宴请,以“钉钉子”精神抓细节、抓小节、抓年节,逐一整治群众身边“看得见的腐败”。
二是常态建设。
从打击会所歪风到规范公务接待,从强化预算硬约束到实行“三公”经费公开,“治理+制度”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让领导干部在“办公室内外”都有实质性监督压力。
三是“生态”再造。
综合治理举措此起彼伏,从政治生态到社会生态均显现新变化。
如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报告显示,公款举办的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议持续减少;中国烹饪协会年度餐饮业报告称,高端酒店市场开始摆脱公款消费依赖;国际咨询机构贝恩预计,2013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增长率为2%,远低于往年的30%。
这些变化促使领导干部纠正“花公款不心疼”等行为积弊,以及“公权可以私用,私事可以公办”等认识误区。
上位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
一是做强上对下巡视监督。
创新巡视机制和方式方法,实行中央巡视组组长、巡视地点及对象“三不固定”,并被赋权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工作重心“下沉一级”以“寻虎找蝇”。
加强巡视成果运用,重点线索逐一核实、件件落实,一些重要“打虎”线索正是由中央巡视组发现。
二是做实点对点派驻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机构设置,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
三是做好面对面约谈监督。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约谈53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和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
建立健全约谈制度,成为强化监督新亮点。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减少暂存、留存类线索,接到反映就约谈当事人尽快搞清问题;对一般性问题运用诫勉谈话等,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大过,成为转变办案方式的重要内容。
开门执纪的能力越来越强。
一是开辟网络监督新战场。
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网站均在首页开设网络监督专区。
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网站“开门反腐”,日均接受群众举报超过800件,并推出“网上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
二是开启依法反腐新路径。
从薄熙来案到杨达才案,对重大、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力度前所未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彰显了反腐决心和司法公信。
三是开拓信息公开新阵地。
中央纪委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以及受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流程;委部领导同志在线访谈,自揭“神秘面纱”,回应公众关切。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开设1800多个网站和近千个政务微博,打造“永不落幕”的“纪务”公开平台。
纪检监察的主责越来越明。
一是做减法。
中央纪委将四个相关业务室合并为二;取消或不再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快步紧跟,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二是做主业。
在中央纪委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的带动下,截至2013年10月底,17个地方纪委分别新设1至2个相关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
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11.2%、12.7%、13.3%,印证了“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执行效果。
三是作表率。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和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递交零持有会员卡报告,履行“打铁自身硬”的自律之责。
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现出新思维、新境界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腐败绩效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
十八大以来治理腐败的正确策略、有效路径和治标战果,映射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维、新境界、新成就。
坚持治标促治本的“目标—方法论”,切实把惩治摆到更突出位置。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群众依然关切,只有治得住标,使形势向有利于治本的方向转化,才能为治本赢得时间和民心。
党中央在反腐败上高举高打、动真碰硬,着力以“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以“打”的动作强化“防”的实效,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三项实体任务,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各居其一,进一步凸显了“以惩促防”的治理方略。
坚持有为有不为的“职能—绩效观”,扎实“做强主业,担当主责”。
如同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做好分内之事,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也要把握好定位与权责、投入和效益的关系,否则就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挫伤信心。
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为各自职责“签字背书”,纪委“扛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向党委和部门“移交”其主体责任,做大做强主业,才能在反腐主战场守土负责。
实践证明,收紧拳头,才能更集中发力,更有效出手;收缩战线,才能更突出重点,更扩大战果。
坚持抓大不放小的“战略—战术观”,务实推动党风政风民风转变。
既把查办大要案作为战略重心,让人们从“打大老虎”的行动中看到中央决心和战略意图;又把纠治蔓延成风的小问题作为战术重点,较快改变勤廉“观感指数”,让全社会从“治小顽疾”的实效中增强信心。
如据一项在全国693个市县的3000份随机抽样调查结果,60%的受访者和78%的公职人员认为公款吃喝比以前少多了。
持续治理车轮上、酒席间、节日中的歪风陋习,把奢侈、浪费等标签从公务活动中“剥离”,建立公私分明、礼贿分清、善恶分界的公共伦理,对净化党风政风和带动民风社风有双赢之效。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 关心爱护的对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强调“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
为进一步体现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提出以下浅薄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在党中央、中纪委实施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更大的职务、岗位风险和来自工作、心理、人情等诸多方面的压力。
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以下10种风险和压力:(一)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被腐败分子诱惑、拉拢、腐蚀的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一线,与腐败分子进行直接的较量。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最后使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实现逃避党纪政纪法纪的惩罚的目的。
的确,在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法纠风等权力也加大了。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
仅2016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机关处分纪检干部400余人。
(二)长期在外办案、管理失控造成违纪违法的风险。
因工作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办案,对长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的,组织对其工作情况难以掌握,管理鞭长莫及,容易滋生慵懒懈怠甚至是违纪违法等行为。
如去年江西省纪委曾通报了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
又如办案人员在案件进展缓慢、难以突破时也极有可能出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当事人的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外办案监督失控,存在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对违纪人员调查取证不全造成的责任风险。
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些违纪人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线索来源不全,仍有可能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查实查清而未受到严格追究。
如果日后案发,纪检监察机关将要承担追究不严、重罪轻判的责任风险。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过于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过于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过于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证据不全,案件质量不高。
这些都是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定性量纪不准而造成的法律风险。
案件定性不准,既有党纪法规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
有的违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对涉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就不好把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处理”;还有些违纪行为的表述模糊不清,导致一些违纪行为不好界定,定性也容易出现分歧。
个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的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都会存在争议,只能实行“多数决”。
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这些都极有可能造成法律风险。
(五)对“双规”对象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
“双规”旨在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被“双规”对象在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排除发生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潜在危害更大。
如媒体报道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某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对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
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的事情屡见于报端,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被人们忽视。
有的被调查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不凑效时,便千方百计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一天十几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的家属胆颤心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查对象恶意攻击,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被恐吓、威胁、诬告的风险。
(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而造成的被诬陷、诬告的风险。
实际工作中,受处分人员或者被调查对象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员利用媒体、网站对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不知情网民的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
(八)“三转”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错位、越位、缺位的风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三转”不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较多,有时甚至带头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出现错位、越位、缺位。
如去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不点名批评了某市纪委“多管闲事”,参与当地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
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过广,工作上容易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风险。
在实践中,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有因为工作长期形成惯例的原因,还有的是因为有些部门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有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得不及时、转得不彻底、转得不到位,有的是转了一部分,有的是明转暗不转,有的转了没有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只好又接起来。
(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人情世故相悖的感情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权力、关系等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因此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人情与法理冲突的问题。
一些被调查对象被立案调查后,到处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
遇到“特权案”、“人情案”等领导批条子、亲戚朋友请托说情的情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有的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
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人情世故干扰的压力。
(十)工作、家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风险。
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心长期得不到放松和休息。
加上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有问题无法与家人沟通,家庭责任无法顾及,时常面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形,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面临自身健康、家庭后顾之忧的压力。
很多人潜意识里“不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和“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二、原因分析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和压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体制机制不够给力。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以破除,如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委的人、财、物等方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这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为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
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不仅无法充分履行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而且有可能因为查办案件得罪同级党委领导而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
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大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和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就会虚化、弱化。
有些党委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观念,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行动上“只挂帅不出征”。
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对违纪违法干部不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把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交给纪委主抓。
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入手不足、承载大量繁重任务的同时,还要腾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也容易发生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自身建设存在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在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办案人手不足。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各级纪委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加强了办案力量,但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
二是办案能力不足。
一些办案人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财税等专业知识,有的甚至“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匮缺,导致办起案来力不从心,还容易引发法律和责任风险。
三是自身监管不力。
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办案人员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监管机制也不健全完善,在这种监管失控的情况下,一些警觉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出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而被腐蚀,造成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
(四)保障措施乏力。
纪检监察干部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长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休息锻炼。
同时,过度工作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也使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生活等方面统筹兼顾,最终导致身心劳累疲倦。
纪检机关实行严格的队伍管理,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往往过分强调纪律而忽视人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心理“亚健康”问题,对此既没有进行心理疏导,也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不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
这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人文关怀不足以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生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心理。
(五)内外干扰因素较多。
从外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包括地方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不查,被调查对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
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杂音”对办案人员“围堵”,使办案人员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影响了办案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
从内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是当地人,跟朋友、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属性决定其难以摆脱传统人情面子、世俗观念等影响。
人情、面子与法纪相冲突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艰巨。
根据调研分析,对如何减缓、化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风险与压力,提出对策建议。
(一)坚持加快改革和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一要落实“两个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二是推进“两个全覆盖”。
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特区和盲区。
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归口派驻。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在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哪里信访举报多、哪里案件多发易发、哪里群众意见大,就往哪里巡视。
三要落实“一案双报告”。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制度上破解基层党委“不想查案、不让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能查案”的难题。
(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从严执纪并重,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支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层领导的机构,既要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正风肃纪,为当地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善于作为,履职与服务两不误。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
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在全国、全区和全地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到纪委履职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三要精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多为纪委工作支持撑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要多向党委政府传达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的工作重要动向和指示精神,多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多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最大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下黑”。
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
要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
一要强化外部监督。
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公开。
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
二要强化内部监督。
在健全完善地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同时,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地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报告范围。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强化日常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
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心权力,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良性互动并重,打造“阳光纪检”。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
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动出击回应,及时调查处理澄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要公开透明。
推行新闻发言人、纪检监察“开放日”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开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开门反腐”,让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走进纪委,揭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
二要紧接地气。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接访活动,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接触。
一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一方面从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同时也在悉民情、解民忧中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互动。
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会、官方微博微信和“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及时回应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法加以打击,传递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撑。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是要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首先,在准入上,要严把“关口”。
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将“裸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情况的列为禁入类型。
第二,在管理上,要抓早抓小。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推行班子成员、室主任“分级谈话”和日常谈心制度,在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三,在惩处上,实行“零容忍”。
正人先正己,以“清理门户”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害群之马,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办案不行、抹案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请“出列”,毫不留情清除害群之马。
第四,在培训上,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纪。
第五,在心理疏导上,要加强人文关怀。
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对出现办案后遗症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调适。
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释放压力。
对家庭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