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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哲学读后感

时间:2015-04-17 21:29

《刑法哲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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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与被引起的关系法。

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与该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法。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法。

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法。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法。

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法。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法。

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法。

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查找原因法。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 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法。

在刑事案件中,危害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危害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法。

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法。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法。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 一因一果 这是最简单的因果关系形式法。

指一个危害行为直接地或间接地引起一个危害结果法。

司法实践中,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法。

(2) 一因多果 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形法。

在一行为引起的多种结果中,要分析主要结果与次要结果、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这对于定罪量刑是有意义的法。

商 (3) 多因一果 多因一果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危害行为造成的法。

它最明显的表现有两种情况:一是责任事故;二是共同犯罪法。

(4) 多因多果 多因多果是指多个危害行为同时或先后引起多个危害结果法。

其典型表现形式存在于集团犯罪中法。

6、中的因果关系 不作为的原因,在于它应该阻止而没有阻止事物向危险方向发展,从而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法。

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它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法。

除此以外,它的因果关系应与作为犯罪一样解决法。

7、与刑事责任 刑法因果关系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客观基础,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法。

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法,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

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法。

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法。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法。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法。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

时效中断法。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法。

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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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

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

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

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

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

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

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

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

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

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

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

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

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

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

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

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

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

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

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

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

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

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

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

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

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

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制衡,有时也容易导致效力低下。

事实上,在实践中美国也难以彻底贯彻三权分立原则。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是有很大差别的。

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盲目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不仅误读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也将会极大的危害了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任何的改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共和国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

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应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

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这些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佩服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羡慕我们的。

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小心谨慎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

同志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种体制符合中国实际,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佛教禅师认为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参禅有所感悟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至参禅彻悟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就是参禅的最高境界。

要真正读懂孟德斯鸠大师的《论法的精神》这部经典之作,还是需要多多学习专业知识才能真正有所感悟的。

读《读者》读后感100字30篇

不容易啊;太少分了~~~  1.荷香月色,诗情画意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全文就像是一幅工笔画,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荷塘月色图。

作者没有提及月光,但不管是静止画面还是动态景象,处处都存在着淡淡的月光,这月色就融化在作者通过观察之后的具体描写之中。

那叶子、花朵的情态,以及被微风带起的凝碧的波痕,都是在轻淡月色?  2.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3.青年作家特里勃列夫痛感“现代戏剧全是俗套和偏见”,写了个形式新颖的剧本,由他的一心想当演员的恋人妮娜来主演,但这次演出因遭特里勃列夫的母亲、名演员阿尔卡基娜的挑剔而中断。

妮娜受不住荣誉的诱惑,投入了名作家特里果林的怀抱。

很快妮娜被这位名作家遗弃,不久孩子又夭折。

但生活的磨难并没有把妮娜压垮,经过艰苦奋斗她终于成为一个好演员。

两年之后,面对事业成功的妮娜 ,一事无成 的特里勃列夫在绝望中开枪自杀。

写了艺术与世俗的冲突,以及艺术天才在生活重压下痛苦挣扎的艰辛。

  4.它描写患肺炎的穷学生琼西看着窗外对面情上的爬山虎叶子不断被风吹落,他说,最后一片叶子代表她,它的飘落,代表自己的死亡。

贝尔曼,一个伟大的画家,在听完苏讲述完同学琼西的故事后,在最后一片叶子飘落,下着暴雨的夜里,用心灵的画笔画出了一片“永不凋落”的长春藤叶,编造了一个善良且真实的谎言,而自己却从此患上肺炎,一病不起。

  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依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西也绽放出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

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门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5、  读有感  这篇文章很早前我已在上读过,当时我就很喜欢它,现在又反复读了几遍,印象更深了。

它的名字叫。

  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深深的哲理。

两句话语,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

  玫瑰园里,有一对双胞胎和她们的母亲。

双胞胎对玫瑰园的看法是这样的:“这是个坏地方

因为每朵花下面都有刺。

”“这是个好地方

因为每丛刺上都有花。

”  道理很明了不同的角度看事物都会有不同的想法,这个法则可以用到任何方面,只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的话,会有最好的结尾

  6、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道理  “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不会发生。

”这句话你相信吗

我犹犹豫豫的,半信半疑。

  又一起的里,就有一篇这样的文章,题目就是,它用一个个鲜明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好神奇耶

  神奇归神奇,我还是认为这是一句安慰人的话,因为这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如果烦恼都不会发生,那还烦恼什么

如果真的是对的,那……不是太伟大了

  我做了一个实验,写下了3个烦恼,果然,一个也没发生,实在太令我吃惊了。

你一定不信,我看你可以试试。

(那个烦恼一定要现实哦)  7读有感  写得不错,内容也很有味道,好

  11岁的孤儿安妮被错送到住在绿屋的一对夫妇家,因为安妮的可爱,那对夫妇收留了安妮。

于是绿屋的安妮上学了,发生了许多让人又可气又可笑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又喜欢上了安妮这个人物形象,她活泼、大胆、可爱、聪明、善良,最重要的是她极富想象力,乐观极了,在她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

她爱说话,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倒希望和她交朋友,有她在我永远都不会寂寞了。

  我希望能做个像安妮一样的女孩,讨人喜欢的可爱女孩。

因为女孩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8读了后,我感受至深。

  我发现了“爱”会让人笑;“爱”会让人哭;“爱”会让人烦……人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来自与“爱”,但是“爱”却令人无法抗拒,令人无法放弃。

  如果,这个世界充满爱,那每个人的脸上就会只剩下笑容;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爱,那每个人的脸上就会只剩下悔恨的泪。

  在这两者之间,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如果选择前者,那世界便会“欢迎你”,如果选择后者,那世界便会“远离你”

  9在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10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11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

如果 他 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

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但我却觉得宋江的“善”并不是真“善”,与此相反,方腊的“恶”也不是真“恶”,而是为了打击昏庸无能的皇帝,为天下的老百姓造福

  12是一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位流浪的小男孩给一支骑兵小队当哨兵,为了看清楚敌军的情况,他不顾危险,勇敢地爬上树梢,最后为祖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故事宣扬了普通的人对祖国的热爱之心,从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勇敢和忠诚,感受到了拳拳的赤子之心。

  13《爱国》是一篇爸爸写给恩里科文章,爸爸在恩里科听了一个爱国故事以后,用这个故事的内容教育、启发恩里科。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恩里科对祖国崇高伟大的爱国情意。

  14读《永别了武器》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15《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6《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17读《永别了武器》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18小故事大道理100字读后感  这几天一口气读完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

书中共收集了100多个100字左右小故事读后沉思,顿觉豁然开朗。

感到世间充满了美好和快乐,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把人难倒。

生活中心态很重要,做人心胸要开阔,命运要自己掌握。

为人要厚道,待人要诚实,困难面前要坚强,这世界上没有翻不过去的山,没有过不去的河。

摘记几篇100字左右的小故事大道理给大家共勉。

小故事大道理100字:丢了一只鞋 一个老人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不小心把刚买的新鞋从窗口上弄出去了一只,周围的人倍感惋惜,不料那老人立即把第二只鞋也从窗口扔了下去。

这举动更让人大吃一惊。

“是这样,老人解释道,这一只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而言都没有用了,如果有谁能捡到一双鞋子,说不定他还能穿呢

” 大道理:与其抱残守缺,不如就地放弃。

事物的价值不在于谁占有,而在于如何占有。

失去不一定是损失,也可能是获得。

小故事大道理100字:难解的结 古罗马时代,一位预言家在一座城市内设下可一个奇特难解的结,并且预言,将来解开这个结的人必定是亚细亚的统治者。

长久以来,虽然许多人勇敢尝试,但是,依然无人解开这个结。

当时身为马其顿将军 ...  19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悟到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

今天,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环境里,但我们不能忘记以前血的历史。

我们只有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学好各项本领,才能保卫我们的国家永不受辱,历史不在重演。

  20《章鱼拜师》主要是介绍许多动物各个部位的作用和生活习性的。

比如说《尾巴歌》让我知道了各种动物尾巴都很有用处,而且是用儿歌的方式来写的,让我们读起来既朗朗上口,又容易理解,很适合我们小朋友读。

这真是一本好书,很值得我们去看。

能让我们更加了解这个神奇的世界,更懂得动物的好处和习性,我们就能与他们和平共处了。

  21 看完《人皮论语》本书,长叹口气忽,然想做一个侠客,哪怕此生,只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我想也是有意义的。

史可明鉴,倘若,这样的历史并不是真实的呢

有谁还可以再相信道德,相信仁爱

统统都是利用,都是工具罢了。

  郑板桥老先生有一句话是对的:难得糊涂啊。

  22看完《平凡的世界》很有感悟。

  人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真的是很渺小、平凡的,好似是大漠里的一粒沙尘,是那么的微不足到,但是沙漠却不能缺少这一粒粒、一颗颗的沙尘。

就像是人不能缺少那种中流砥柱的精神一样。

  23《原谅我红尘颠倒》是一部发人深思的故事,描写的是当下社会的黑暗面,也正是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对司法界的认识。

沉闷了几天也调整不过来自己的心态,谁给告诉我,我是不是看到了真相......  人间烟尘苍茫,这一段红尘颠倒的故事,唤起每个人的反思和警醒。

  24《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在很短的时间就看完了,知道了罗文的故事。

学到了历史。

这书还是吸引人的。

而且知道了别的发达国家也在学习,比中国还早了。

  做业务或是做工作都有成功的想法在支持自己,看了这书以后就坚定,努力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而且知道了有主人公的想法是对了的,操心习惯了,以后自己的公司就知道操心了。

  25<<世界少儿百科>>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因为它分为很多板块,分别有,宇宙奥秘,地球万世象,动物世界,人体科学,太空科技等.  这本书可以带给我很多知识,还有很多生动的图片.  就拿世界风貌这一模快来说,清楚地说明每个国家的人口,面积,首都,自然景观及各种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再说宇宙奥秘,它让我了解宇宙浩瀚无边,到处充满了神秘的气息,期待更多的科学家去探索它的奥秘,让宇宙的真相一点…  26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黑道巅峰》,在那我看到了我一直寻找的东西:  不是里面的人物多么伟大,他们所做的事多么不可思议,只是因为他们的一腔热血和兄弟之间的义气深深的震撼着我,感染着我,他们将友谊升华到可以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兄弟的那个节段,让我为之羡慕,试问世间又有几人可以做到如此地步,如果能拥此好友,也不妄此生。

  27《常识》是哲学出身的资深评论家梁文道的一本时事评论集,他的语言称不上犀利,他无所不评论,每篇评论都与常识结合,深入浅出,或贬或褒,文字充满了思辨,超脱于繁杂尘世,令人深思。

  一遍读下来了,很多观念虽不能完全消化,但对中国、中国人民甚至是自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对很多事情的认识不会再人云亦云,不再肤浅地去评论某一事或某一人,不再盲目崇拜也不会随便诋毁。

  28穷孩子卢比  卢比是个穷孩子,在他没有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在战争中死去了,她的母亲靠当洗衣妇,来维持母子俩的生活。

  由于长期的劳累,母亲生病了,卢比想请医生给母亲看病,可那有钱治啊

趁母亲睡觉的时间,卢比走出了门外,外面非常的冷却依然坚持着,辛苦可见一斑。

  这个故事令我深刻,写出了卢比很孝顺自己的母亲

  29看了《我与地坛》后对生命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

一些更深刻的看法,作者史铁生由地坛的荒废,自己的残疾自伤想到了轻生,在母亲的呵护下理解下懂得了生命的真蒂。

而母亲却离开了人世使作者更加悲痛,作者开始追忆往事,思念母亲痛悔当年对母亲的冷漠,对母亲乱发脾气,痛悔自己的轻生。

  让我明白了我们是父母存活的希望,是父母生命最充实的结晶。

我们要努力去体会,去感悟不要失去了才…  30 如果从整体上概括《哈姆雷特》的悲剧性,我觉得可以用“可惜”两个字来形容。

虽然整个故事的发展是以复仇的过程为路线,但当真正读完整个剧本,你会发现你很难真正地去恨里面任何一个角色。

  相反你会怜悯其中的每一个人,即便那个人罪大恶极,即便那个人善于阿谀谄媚,即便那个人圆滑老练到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步。

  31读完《圆明园的毁灭》后,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心如刀绞,愤怒无比。

  这种奇耻大辱何止一次,“落后就要挨打”也是先人给后人血的教训;现时,我们已不再落后,国家慢慢地昌盛起来;科技慢慢地发达起来——“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时,睡狮已醒,在旧社会的废墟上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国内,巨龙腾飞了

祖国如同巨人,将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未来将要我们去创造

  32 前几天又买了一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收藏,顺便买了一本辛夷坞的新作《我在回忆里等你》。

刚刚看完,说实话,有点小小的失望:故事有点做作、拖沓,害得我没看到一半,就急着看结局...即便如此,故事的结局,还是赚到了我的眼泪。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你会想去哪里

”  “但凡觉得辛苦的,都是强求”  “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最动人的誓言不是“我爱你”,…

请问领导一词的出处

我由这本书知道苏力先生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苏力先生的书,我当时在达二寒假,带回家不少书,但真正看下来就这本。

  关于法社会学、的朦胧的意识从此时开始形成。

  对于诸如马克斯 韦伯 、 、福柯、等学者的思路也由他的文章的注释、引用中开始了解。

  “地方性知识”“非线性历史”“知识考古学”等概念也是从他的文章中。

  苏力先生的许多文章曾在中发表(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书评类读物,我曾经在旧书摊淘到很多,甚至八十年代的纸页发黄的都有找到)。

编辑黄平曾讲,的选稿标准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苏力先生的文章无疑是合乎他们的品位的。

  我一度因为法学教材里面充斥着大量政治性的内容,痛恨法学的学习,甚至连考试前应付考试而背书都深感恶心.  但是,这本书无疑是洗去了很多我对于法学的误解与偏见.  大陆的教材的编写无疑受到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不可抗力”的阻挠。

而且课程安排上许多法学院将抽象的法理学安排得最早,让学生难以捉摸。

  苏力先生<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见<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1996年10月第一版 苏力著 ))说,“我建议,从第一学年开始就讲授民法总论,第二年开始讲授刑法,刑诉和民法,事实上将这些课程作为法律系的基础理论课,而将诸如法理学,法律史等理论程排在三四年级上.之所以作这种安排,并不是不要或弱化理论,而是因为民法,刑法和诉讼法实际是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  其实如果这种改革有困难的话,完全可以指定将这类似的法学家的学术随笔类(再如刘星的)课外阅读作业作为弥补法理学枯燥难学的补充。

  我倘若早些读的话,可能浪费的时间会少很多  读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

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

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

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之死的一些看法。

分析了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

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

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

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

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

“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

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

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

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

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

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

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

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

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

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

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

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

“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

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

“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

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

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

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

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

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

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

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

“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

“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不可思议的洞穴读后感

在一次和朋友的谈话中,他跟我说了一本书,就是《洞穴奇案》,用朋友的话说 极具神奇色彩,堪称法学独秀之一 ,最让我有一种去看的冲动的就是,他告诉我 你对此案例的所有看法都会在法官的看法当中 .所以就专门去图书馆找了这本书,读罢此书不由长吁一口气,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书中充满了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对于我这个法学初生牛犊来讲确实应接不暇。

然而,我就是带着一种 要产生自己独特的法官之外的见解 的非正常思维去读的,一看就不舍得放下:一个虚拟的案例,竟能引发如此多的观点,逻辑般的充满了法律、哲学、正义、人性情感太多的思辨,让我不禁深深陷入其中,领略这法律的无尽魅力和作为法律人的无限风光。

  该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 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象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中,水尽粮绝,而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持生命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维特摩尔使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

其他四人任执意抽签,而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

获救以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本书的前一作者围绕这一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

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也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

本书可以说就是十四位法官判决书的集合。

  自然我们不是每天都面临着洞穴探险者案那离奇的事情,我们置身其中的政治、法律、文化以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与书中所说或者是大异其趣,但这些都不影响我们从其论述中获得富有现实意义的教义和理性,同时也是对于正义和社会整体道德情感关注和热议,所以我们才会对那些似乎与我们不是有太大关联的李丽云案、许霆案和邓玉娇案的关注。

因此我可以说,虽然对于洞穴奇案没有陪审团,没有媒体大众的关注,甚至可以说是几个大法官坐而论道,但其中的严禁法律推理,公开理性论辩以及对于公平正义的探求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因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所以就举两个例子,谈谈几个大法官的主要观点和辩论中的精妙技巧。

  首席大法官的主要观点是: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必须判处死刑。

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是可以断定其是 不仅公正明理,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 .然而福斯特法官以 探究立法精神 为题,用了两个新观点巧妙的绕过了首席法官的罪刑法定挂点: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之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一基础,实定法就不再适用,而是用自然法则,因此本案不适用于联邦现行法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通过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规定,因此他认为本案应该判无罪。

另一论点就是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认为饥饿不是杀人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被指控,被告的抗辩理由是自己当时处于饥饿状态,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

因此唐丁法官认为 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事物的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

而另一方赞同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很大的差异性:首先,沃尔金可能不是一直处于饥饿状态或者有生命危险,不知其挨饿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找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本案中的探险者没有这样选择,杀人成为了唯一的途径。

这样的精彩辩论怎能不让我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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