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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道德读后感

时间:2018-03-09 21:07

乡土中国读后感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

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

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

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求《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乡土中国》读后感。

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

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

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

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

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

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

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

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

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

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

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

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

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

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

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

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

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

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

按照学校按排,我才有幸得以了解。

费孝通,1910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

原,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

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其所著的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

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英文版,1939)、(1943)、(1947)、(1948)、(1948)、(1983)、(1985)、(1986)、(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

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

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

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

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

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

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

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

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

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

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

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

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

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

对费老的《乡土中国》,你怎么看

时至今日,仍然非常值得细细琢磨,仍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现在的中国

阿克顿怎么得罪小人的

后果又是什么

鲁迅的小说中经常出现人物对话中断和失语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又大都发生在代表启蒙话语的、具有现代性思想意识的知识分子与落后不觉悟的群众之间,据此很多研究者都倾向于认为鲁迅的这些小说旨在说明古老中国的“厚障壁”和“铁屋子”是窒息和扼杀中国人的罪恶渊薮,必须全力打破,才能使昏睡于其中的大众醒悟。

毋庸讳言,这样的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道理,却有僵化文本之嫌,忽略了鲁迅思想更复杂的层面。

本文拟通过对《故乡》中“失语”现象的分析,重新解读《故乡》主题的复杂性,从而达到对鲁迅思想多面性的重新理解。

\ 分析《故乡》中的“失语”现象,要从《故乡》中的对话说起。

在《故乡》中,叙事者“我”返乡后所进行的重要对话共有两次。

第一次是与“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对话。

杨二嫂人未到声先到,然后又套近乎地说“我还抱过你”,而叙事者“我”的反应是“愕然”、“愈加愕然”,接下来便是这场对话的主要内容: “忘了

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 “我并没有阔哩。

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

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

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以往的研究者大都强调这段对话反映了杨二嫂作为小生产者的无知与自私自利的心理,进而得出鲁迅意在批判“国民劣根性”的结论。

但如果我们把这段对话拉入到更大的历史语境中,仔细辨认这段对话所传达出来的信息,就会发现这寥寥数语其实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小说中的叙事者“我”是一个从“故乡”到城市读书,并且在城市谋生的知识分子,此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说明“我”在城市的生活也并不如意。

但尽管这样,杨二嫂还是把“我”想象成了一个在城里做官的人,并且向“我”索要一些旧的物品。

杨二嫂这样来想象小说中的“我”并向“我”索要旧物是毫无道理的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从传统读书人在“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中所承担的重要作用说起。

我们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士大夫为中心的“四民社会”。

士、农、工、商这四大阶级,形成了以儒家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分层。

作为社会中心的士大夫阶层,是通过制度化的“科举”从民间选拔出来的精英,“科举”保证了精英来源的开放性和竞争性。

以士大夫阶层为重心,传统中国的社会与国家浑然一体,表现出了有机的融合。

在传统中国,士大夫阶层通常一身兼二任:在朝廷辅助君王治理天下,在乡野则作为道德表率和地方精英领导民间,是帝国王权制度与社会宗法制度相互联系的中枢和纽带。

汉唐时代的儒生们走的是往政治发展的上行路线,身份更多地体现为帝国的士大夫,而宋明以后由于佛教和理学的内在转向,士大夫们从单一的上行路线转而下行,注重民间的教化职能,身份从士大夫变为士绅。

由于传统中国的政治权力只到达县一级,在地方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有很大的权力真空,而这一权力真空正是由地方士绅们所填补,这样在民间就形成了一个具有高度自治性质的“士绅社会”[i]。

士绅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与中国的基层社会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他们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这些士绅虽然具有科举考试所正式赋予的国家功名,但他们的权威更多地来自民间,来自儒家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威权。

[ii]所以,他们在一些情况下是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非正式延伸,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乡土利益的代表,与国家进行利益博弈、讨价还价。

[iii]士绅的产生与发展都与科举制度紧密相联,科举制度是“国家—士绅—民间社会”产生良性循环的大动脉。

而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则瓦解了士绅产生的基础,其结果是使一个被我们今天称为“知识分子”的新阶层开始在中国出现。

台湾学者张灏认为,与传统的士绅阶层相比,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有其特殊性,传统士绅与他们所来自的乡土社会有着密切的有机联系,他们是当地的精英,不仅有影响力,也可以发挥地方行政领导的作用;而现代知识分子则多半脱离了他们的乡土社会,寄居于沿江、沿海的几个大都市,变成了社会的游离分子,他们赖以生活或活动的组织,常常就是报纸杂志、学校和学会三种制度媒介。

就他们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来看说,士绅阶层的文化认同较高,而现代知识分子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较弱,他们常常徘徊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间,带有强烈的游移性、暧昧性和矛盾性。

[iv]他们的这种身份的模糊性与待定性也经常让他们处于一种存在的合法性焦虑之中。

了解了这样的背景,再回过头来看这段对话,我们可以发现,杨二嫂认为“我”在城里“放了道台”,说明她对知识者的印象还停留在“士绅社会”。

所以她也是按照“士绅”的标准来看待“我”。

传统的读书人很多都是受到了族人和同乡的资助才得以考取功名[v],考取功名后回报家乡,保一方平安。

[vi]正如费孝通所言,“全族人合力供给一个人去上学,考上了功名,得了一官半职,族人都靠福了”。

[vii]杨二嫂虽与“我”不是同族的人,但结合她的自我描述(曾经抱过“我”)和“我”对她的称呼(二嫂)来看,至少也是较为亲近的邻里。

这样的关系即使得不到“道台”太大的帮助,但跟着“道台”沾点光、索要点旧物还是合情合理的,这也可以说明她潜意识里还保持着对科举时代“士绅”的美好记忆。

而“我”作为一个上新学堂的知识分子,在城市的空间艰难谋生,已经二十年没回故乡,基本斩断了和故乡的关系,与传统的“士绅”的形象相去甚远。

作为一个具有反思精神的“我”,应该能够意识到故乡的凋敝是与“我”这样的精英知识分子的离去有着密切关系的。

“我”作为一个从“故乡”走出去的读书人最后却远离了“故乡”,无力给杨二嫂们任何切实的帮助,哪怕是给他们一些笨重、破烂的木器,所以“我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 《故乡》中的第二次重要对话发生在“我”与闰土之间。

少年时代的闰土与“我”尽管分属不同的阶层,但却有着不受阶层和礼教“规矩”约束的共同的话语和兴趣。

而二十年后进入成年世界的两个人在故乡重逢之际,归来者的我”仍然保留着少年时代的心境、兴奋和语言,同时作为现代知识者的“我”也不再讲究身份的尊卑意识与礼教“规矩”,但是,在“我”兴奋地喊出了充满少年时代真情和重逢喜悦的“闰土哥”之后——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我也说不出话。

闰土为什么非要如此固执地叫“我”老爷呢

是闰土麻木吗

是闰土忘记了和我曾经的友谊吗

如果结合前面对杨二嫂的分析来看,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这里面所传达出来的依然是故乡人对传统社会制度和民间伦理的依恋。

“老爷”显然不是闰土对“我”的特别尊重,而是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而存在的。

这个象征符号作为维系乡村秩序与伦理的重要一环,曾经给闰土们带来了诸多的福利和保护。

闰土似乎比“我”更清楚一套完整的伦理秩序对于乡村的重要性,即使“老爷”这个符号已经失效了,他也还在固执地维持,任凭母亲怎样纠正,他都不轻易改口。

这里面甚至蕴含了几分悲壮。

而“我”虽然意识到老规矩有很多不妥之处,但“我”应该知道闰土的苦难并不完全是来自于这些老规矩,相当多的一部分其实是来自于那些以改变老规矩为名加强对闰土们的控制与剥削的变形的“现代改革”。

这种变形的“现代改革”破坏了老规矩,又形不成新的取代力量,使乡村陷入了无序的状态,使闰土们无所依托。

而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我”对此也无能为力,因此只能哑场和失语。

在《故乡》中,鲁迅并未采用“五四”时流行的“全知全能”的外来者叙事模式,而是采用了第一人称的“限制叙事”。

虽然在小说中,叙事者“我”仍然是外来的,依然存在着“看”与“被看”的关系,但这时的“我”已经不是无所不知、真理在握的“启蒙者”,而演变成了一个面对乡村的文化与意义世界,不断失语的“困惑者”。

在这里,鲁迅的意图已经不是简单地批判宗法的乡村使闰土们变得愚昧、麻木,而是更为复杂地记录了两种生活方式与价值体系的一次特别的相遇,把剖析的笔指向了现代知识分子自身的灵魂,传达出对描述另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之不可能性的反省。

可以说,在《故乡》中存在着的人物对话中断和失语的现象是鲁迅小说的一个重要的叙事模式。

这种叙事模式往往和鲁迅小说的其他几种叙事模式交融在一起,对小说主题、意蕴的丰富与深化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鲁迅小说鲜明的诗学特征之一,也是打开鲁迅小说世界之门的一把钥匙。

通过这把钥匙,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鲁迅思想的复杂性——鲁迅正是通过对回到故乡的“失语者”、困惑者等现代知识分子形象的塑造,揭示了现代启蒙主义话语自身的悖论:启蒙是一束光,它在试图照亮世界的时候,却忽略了自身内在的逻辑黑暗。

这样的逻辑黑暗在鲁迅笔下的知识分子中呈现为这样的景象:一方面他们认为传统的文化形态压抑了一个有生气的乡村,并希望用启蒙精神对其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在对乡村这些规范而理性的话语进行无情地瓦解的同时,他们却无力从这个话语的圈套中跳出来:在猛烈地冲锋中,他们似乎离开了这些理性共同体,然而,鲁迅惊奇地发现,他们转了一个圈子之后,又以一种背反的方式回到了出发点。

他们似乎无法“告别”这个理性共同体和这个理性共同体的构成部件——乡绅、礼仪、迷信,等等。

虽然他们可以用深邃的怀疑将这一切批得体无完肤,但他们的话语也在这里停滞,他们无法穿越这浓厚的屏障,在广袤而复杂的乡土中国找到一种替代性的力量。

[i]“士绅社会”(gentry society)这一概念,最早由费正清提出。

参见费正清:《费正清论中国》,正中书局(台北)1995年版,第104-106页。

[ii]关于士绅威权的论述,参见费孝通:《中国绅士》,惠海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9页。

[iii]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范忠信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330页。

[iv]张灏:《张灏自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13页。

[v]一直到近代,许多作出杰出贡献的成功人士都是得力于这种家族、宗族内部的救助。

如国学大师钱穆早年丧父,其家就曾依靠族中“义庄”的资助,使钱穆得以完成初级教育。

著名表演艺术家于是之家境也极其贫困,族中有的资助他学费,有的资助吃喝,有的提供住处,通过家族的“集体培养”才念完中学。

参见钱穆:《八十忆双亲》,三联书店1998年版;于是之:《幼学纪事》,《中国青年》1983年第5期。

[vi]比如宋代范仲淹做官以后,就在苏州一带买良田十多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计口分给同族子弟,至南宋理宗时期,范氏义庄已经增加到三千多亩土地。

自范氏义庄之后,许多官员竞相仿效,逐渐形成了一个传统。

参见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4-45页。

[vii]费孝通:《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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