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读《西方经济学》读后感
《经济思想的力量》,一本将近400页的书,可以总结为一句话:自由市场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带来更大的幸福。
作者马克史库森列举了美国的医疗保障计划、社会保障计划、欧洲的福利制度、印度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等等的例子,论证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是巨大的经济损失,与此相对的,他对智利的社会保障私有化和香港的经济自由度表现出极度的欣赏。
作者偏爱供给学派的理论,极力反对凯恩斯的经济模式,反对政府大规模地干预经济运行,提倡经济自由、市场化、私有化、低税率等经济模式。
“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管得越好的”,这句话可能是这位经济学家笃信的。
美国的社会保障计划的章节,我发现,我们平常认为正确无误的政策,其实带给我们的是损失。
中国也有中国的社保体系,参加社保的公民需要每月向社保体系投入规定比例的资金,虽然在未来的会计的账面上,我们可能会得到比投入量更大的收益,但是,我们失去的是把这笔资金投入到能获得收益大得多的投资的机会,在经济上,我们是损失的。
而印度和香港的对比也告诉我们,自由市场和私有化,常常是解决经济难题的好方法。
低税率是小政府的体现,也是作者希望看见的。
我在另外一位经济学家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中了解了“剩余”的概念,知道税收会使总剩余减小,即使连同政府收入加入总剩余,也会造成无谓损失。
就个人而言,低税率意味着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收入,意味着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样商品。
我觉得,中国在政府支出方面严重缺少管理,大量的税收被浪费,没有人愿意因税收把多付的钱用在不合适的地方,低税率至少可以让每个个人少付一些被浪费的钱。
尽管《经济思想的力量》的确给了我很多很宝贵的思想,但是它的某些部分我不能完全认同。
首先是我开头认同的私有化的社会保障。
从总体来看,市场化的确可以给社会总体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我并不怀疑,可是,这个结论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
现实生活中,不能理性理财的人占据的比例,我想,没有少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假如社会保障私有化了,而我们当中的某些个人保障计划破产的人,应当怎样度过难关呢
我认为以来慈善行为是不可靠的,书中并没有解答社会保障私有化可能带来的这个问题。
另外一个很大的问题,作者似乎混淆了概念。
他认为在自由经济下,富人更富了,穷人也更富了,证据是穷人用上了以前富人才能用的奢侈品。
我认为,富人们和穷人们是否比以前更富了,不在于他们财富的绝对值是否增加了,而在于他们的差距。
人们所说的富人更富,穷人更穷也并不是指穷人的财富比原来少了,而是指穷人和富人的财富差距增大了。
我很认同作者关于“向富人征更多的税不能带来繁荣”这个观点,不过,我认为在不向富人征更多税的同时,有一个我认为很重要的、几时回阻碍经济发展的事,是给穷人脱离穷人阶级的机会。
只是机会,不是实质的援助。
很可惜,作者没有提及怎样使穷人获得这样的机会。
我认为,在自由市场的模式下,“马太效应”会越发明显,企业竞争可能会演变成垄断,而垄断对经济的破坏可能比税收还要大。
作者崇尚的自由市场,似乎不能解决某些问题。
自由市场给我们解决很多问题的方向,只是可能有时候会失效。
事实上,我们的政府的干预明显多于我们实际需要的。
看完《经济思想的力量》,我不时思考,到底怎样的自由和政府才是好的组合呢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NBA这个词。
我认为NBA的模式是十分值得参考的,前提是,官员要像NBA的管理人员一样,个人收益和经营收益密切相关。
NBA联盟,作为管理机构,权力无比强大,从修改规则到强行阻止球队的行为,它想对任何一支球队做任何决定都可以,但是,联盟极少动用它的权力,更多的情况是,它让球队自行决定他们的决策。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是选秀制度。
选秀制度使战绩糟糕的球队得到一次增强实力的机会,选秀制度与工资帽制度一起发挥作用,使NBA在几十年间没有一支球队保持优势,也没有一支球队一直是弱旅,充分的竞争下,NBA的篮球水平和收益迅速增长。
与NBA球队的普遍盈利不同,由自由竞争发展到现在少数球队瓜分奖杯的欧洲足坛,很多球队不能为老板赚取利润。
自由市场并不是像作者所描述的那样完美,不过,我们的政府也的确大了点,当今的阶段,我希望我们还是尽量听市场的。
重说中国近代史读后感1000字
还原一段被扭曲的历史,挖掘国人今日问题之根源 ——读《重说中国近代史》 我们关于近代史的知识,大多来自初高中历史教科书,甚至是大学的政治历史公共课。
因此,一提及中国近代史,脑中浮现的便是中国在近代史上如何被西方列强欺凌、清政府如何腐败以及资产阶级软弱等画面。
然而,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学者张鸣的《重说中国近代史》将带领我们走出传统历史叙事的固定观念模式,从新的角度认识这段历史。
诚如本书的副标题所言“还原一段被扭曲的历史,挖掘国人今日问题之根源”。
在书中,作者通过阅览大量原始档案和资料,试图为我们还原一段真实的历史,因此,相较于传统的历史叙事,作者提出了许多新的历史解读视角。
作者首先批判了近代史研究中存在的“三妇”心态,即怨妇心态、泼妇心态和情妇心态。
怨妇心态认为一部近代史即是被西方列强欺负的历史;泼妇心态认为一部近代史即是反抗西方列强欺压的历史;情妇心态则认为纵然我们被欺压了,却因此而获得了进步,好似非此不可得救一般。
心态问题是我们看待近代史时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上三种心态显然不足为取,终究应该尽可能客观的对待近代史上发生的一切,正如作者所言:冷静地审视过去,不能再当怨妇、泼妇、情妇,然后去看待我们的未来,尽早学得聪明些。
关于鸦片战争,作者将之视为两个世界最初的碰撞,在这一部分作者打破了关于鸦片战争曾经创造的两个神话,即:“忠奸格局”的神话和“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神话。
根据“忠奸格局”的逻辑,在鸦片战争中,林则徐是忠臣,穆彰阿、琦善等人是奸臣,鸦片战争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奸臣当道,如若林则徐一直被重用战争的结局可能不会这样。
很显然,这种叙事逻辑掩盖了事情的本质,林则徐并不能挽救清朝的败局。
鸦片战争之时的中国已经在经济、军事、观念等各方面落后于西方,这才是战争失败的关键。
至于“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神话,则意味着如果能发动百姓,也即发起群众运动,战争的结局可能被改写。
因此,正统近代史给予“三元里抗英”以很重的戏份,然而作者认为三元里抗英时间是经过我们长期演绎加工而成的,事实上英国只损失了一人。
缺乏组织且无先进武器的群众也难以挽救清朝的败局。
农民起义一直是帝国的古老命题,所谓“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清末的太平天国运动即是此规律的又一表现。
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在作者看来其最大影响即是它唤醒了中国的汉族士大夫的积极性,而非如传统叙事所言,太平天国运动沉重打击了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其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篇》被视为进步的表现。
的确,传统近代史叙事认为《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的一大亮点,然而作者认为以往的历史叙事过高评价了《资政新篇》,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它的主张几乎没有被运用到现实中。
太平天国运动使得中国的汉族士大夫重新焕发了生机活力,在内忧外患面前,他们提倡开展了洋务运动。
按照传统近代史的说法,甲午战争的失败是洋务运动失败的标志。
然而作者认为洋务运动未必是一场失败运动。
虽然北洋水师在甲午中日战争中表现极差,但这并不代表整个洋务运动的失败,洋务运动毕竟还是给中国打开了一扇窗,奠定了中国工业的初步基础,如果说他是失败的,也只能是就程度而言,就与强邻日本相较而言。
因此,不应低估了洋务运动的历史价值。
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真正唤醒了沉睡的中国人,为图自强,一大批先进知识分子开始了戊戌变法。
在作者看来,关于戊戌变法,正统的近代史叙事存在几个问题:第一,过分强调康梁在变法中的作用,将戊戌变法局限于“百日维新”。
事实上,作者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材料发现,变法实际是一幅十分壮丽的画卷,戊戌变法当时存在多个中心,多钟路径;第二,关于变法失败原因问题,传统近代史叙事将其归于资产阶级实力太弱,封建势力过于强大。
然而作者认为我们应该跳出这些分析框架,不要总试图靠一些概念化、符号化的东西来看待它,一直用落后与先进,顽固与保守,以及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之类的话语,其实是很荒唐的。
(p159)通过分析,作者发现,戊戌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帝后二元结构。
有名无权的光绪帝与有权无名的慈禧太后之间的冲突是导致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因为变法一旦成功,将使得光绪帝有名有权,而慈禧太后则无名无权。
正因此,慈禧太后才断然决定要阻止变法,事实上,慈禧太后并非顽固保守、不图变化、不思进取之人,实则因为变法将祸及其权力地位才出此下策。
中国人反抗的第二次高潮即是义和团运动,然而传统近代史叙事在评价义和团的功绩时,常常说义和团粉碎了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美梦。
然而,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
义和团运动之后,列强并没有把中国彻底瓜分,然而,这并非仅为义和团的伟大功绩,实际上,在作者看来,西方国家本身的多面性是也是重要的原因。
西方国家到义和团出现时,已经开始对殖民活动进行反思和批判了。
义和团运动带来的更多是灾难和倒退。
在经历了种种灾难之后,清政府气数实将尽矣。
此时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迫不得已开启了新政。
作为后来者,我们当然清楚的知道清廷的新政以失败告终,并且紧接着就发生了辛亥革命,于是我们想当然的认为是新政断送了清朝的气数。
然而,作者却看到了不为人知的新政的成就。
作者认为清末的新政实际上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变法,其深度和广度都远远超过了戊戌变法。
(p205)新政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新鲜事物:一是媒体的壮大,二是新市民的兴起与发展,士绅和商绅团体的壮大,三十准议会的出现。
这些对中国后来的历史发展而言,都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的。
单就新政中的预备立宪而言,作者就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立宪如果能走到最后,肯定就会建成比较充分的代议制民主。
(p209) 然而,不幸的事慈禧太后和光绪帝死后,新掌权的满足贵族缺乏足够的政治经验,他们开始试图重新收回权力,这不仅导致了新政的失败,同时使得矛盾变得更为尖锐。
此时,辛亥革命爆发了。
关于辛亥革命,作者对传统近代史叙事中突出夸大革命党人实力的论断进行了驳斥,作者结合材料分析发现,当时革命党的力量并不强大,革命的成功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此外,评价辛亥革命时,我们时常说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革命的果实最后被袁世凯窃取了。
然而,作者发现,这一说法显然太不合理。
可以说按照结局的观点来讲,革命党人最多算是小资产阶级,而当时的立宪派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依此,显然不能论断革命党人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关于袁世凯称帝的问题,作者认为关键原因在于帝制被推翻后,中国即进入了无权威状态,袁世凯称帝是希望通过重树皇帝来重数权威,然而,袁世凯的美梦自然是无法实现的。
其实,无权威的咒语也一直困扰着后来的北洋军阀们,北洋时期的混乱,很大原因正是因为军阀们权威不足。
军阀之间互不承认,互相争执。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和会上,中国政府的失败表现直接引发了五四运动。
作者认为五四是一场很重要的运动,在文中,作者发现了五四运动与军阀裂变之间相互呼应。
正是五四运动为直系军阀吴佩孚提供了攻击皖系政权的理由,五四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一场直系反皖的政治动员。
当然,这只是一种解释,一种丰富五四意义的解释,诚如作者所言,五四的意义和价值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挖掘。
当然,以上仅就作者在本书中提出的较为突出的论断进行了梳理,实际上,书中充满了闪光点,绝非以上几点所能涵盖。
作者为完成此项工作,阅览了大量原始史料和文献,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启发着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我们的历史。
更为重要的是在阅读过程中分享作者的分析逻辑,体会作者是如何根据已有的有限材料力图还原历史的真相,这种方法的学习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更有助于我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这才是培根所指:学史可以明智。
正是在这样的阅读中,我们不仅看到许多新思想,也让我们体会到该如何看到问题,进而理解当下处境。
学习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感想
读中国古代文化史有感法律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从来就有。
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的中国,在大约公元前5000年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产生了父权家长制。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私有制的产生,导致贫富分化,阶级差异明显,平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
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产生了法律,也促进了华夏民族的融合。
中国法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其独特的特点。
约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一种前所未有的奴隶制法律体系建立起来。
继夏而兴的商,继承并发展了此种法律体系,并将神权法思想发挥到了极致。
但夏商仍处于习惯法阶段,并没有进入成文法阶段。
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
利用宗教神灵控制社会,宣扬“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是秉承天意来统治人世的,目的在于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政权合法化和神圣化,并赋予统治阶级的代表—国王以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尚书 召诰》曰:“有夏服天命。
”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后建立了周朝。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殷商的天道观已受到较大冲击。
统治者不再宣称王是天帝的化身,而代之以“天只赞助有德”之人。
总结了商朝重刑辟招致亡国的历史教训,结合在镇压三监叛乱中的实践认识,为了建立和巩固周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
中国古人重视祭祀,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套以维护宗教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也就是“周礼”。
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亦即“礼治”,也是西周的一大特色。
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变化,秦朝在统一天下后,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废除了六国各自的法律,使“法律由一统”。
在巩固皇权专制的前提下,无论是嬴政还是韩非,李斯都极力奉行“缘法而治”的思想,厉行法治。
从出土地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制定法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然而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奉行法家的治国原则。
在重刑主义理论指导下,秦王朝承袭奴隶制的酷刑,给广大群众带来深重灾难,最终点燃了农民起义的烈火,公元前202年,经过五年楚汉战争汉高祖刘邦在秦帝国倒塌的烈火中建立了统一的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国家—西汉。
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一向蔑视儒家的庶民皇帝刘邦采纳陆贾“无为”理论,为西汉以儒为本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建立做了铺垫。
从220年曹丕称帝至581年杨坚建立隋朝,政权不断更迭,但都操于士族豪门地主手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面对复杂矛盾的局面各统治集团都重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一时期立法频繁,律学发达,成为上承秦汉,下开隋唐的历史阶段。
隋朝沿革了汉魏以来的法律形式,《开皇律》是其代表作。
至唐初,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主张治国必须礼法结合,缺一不可。
他们特别强调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
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
司法也是重中之重,并集中在慎重刑罚方面,唐太宗要求司法官大公无私,做到“法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
唐律处处体现礼的精神,还用法维护礼,君权,父权和父权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所以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
继唐而起的宋朝法制较唐有进一步的发展。
可以将宋朝的立法思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北宋初年至仁宗末年,立法主要在肯定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第二阶段至北宋末,法律主要用来摆脱财政危机;第三阶段也就是理学发展完备,“因时适变,度时制法”成为指导思想。
宋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律,他们参与立法,倡导律学考试,注重官员的法律素养。
皇帝对法律的重视引起了社会价值的重大变化,争言法令成为一种时尚,以至于“天下争诵法令”。
这是宋代社会的特色。
到了明朝,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又一次出现。
明朝以元亡为鉴,提出了“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制指导思想。
但这也并非是百世通行的治平之道。
对“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中国传统法制指导思想,明朝统治者也可谓心领神会。
他们虽有“重典治乱”表象的一面,但在实质层面上,更注重传统儒学与伦理纲常的教化作用。
在他们看来,法律是推行教化的必要措施。
教化与刑罚不应有主辅之分。
满族入关后,为笼络汉人,全面继承明朝法制。
清统治者在“首崇满洲”的基础上主张“满汉一体”但对于汉族知识分子与官吏又极为猜忌,对其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其吹毛求疵的程度为历代所罕见。
自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步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大陆法系为主的西方法律原则和立法体例开始移植到中国,并与中国的某些传统相结合,使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纳入到世界近代法制的框架中。
1905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十四个省宣告独立,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宣告成立。
虽然由于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使得南京政府犹如昙花一现,仅仅存在了3个月,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仍积极进行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临时约法》和其他一系列革命法令,改革司法制度,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光辉的法制篇章。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法制的发展,包括宪法,民法和经济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
新中国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
改革开放后,新中国的法制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律的相继制定和颁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