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亲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母亲的呼唤》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一个母亲伟大而又细微的母爱是多么的无私。
她对孩子深刻的爱,令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篇文章的作者把生活中和妈妈一个个美好的故事娓娓道来,写出了一个母亲的爱。
从那一句“小蓉
小蓉
小蓉啊
”就能看出母亲对小蓉的爱。
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但它包含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千丝万缕的牵挂和关心。
我觉得,世界上母亲的爱有千万种,小蓉的妈妈就是一种。
其实,那都是方式不同的爱。
我的母亲也对我充满了关爱。
有一次,我和她在公园里走散了,她找了很长时间,却丝毫不见我的踪影。
她来不及歇一会酸疼的腿,就慌忙抹了把泪水,急匆匆地呼喊,终于把我找到了,妈妈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我的母亲和小蓉的母亲一样,都对孩子有浓浓的爱,有人曾经说过:“母爱是天下最无私、最伟大的爱。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也应该珍惜母爱,不要把她的爱误解。
母亲对我们做的一点一滴,不论是打骂还是说笑,都是为我们好。
文中的小蓉等到妈妈生病的那一天,才知道了自己需要妈妈的爱。
其实我们平时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正离开了幸福,才懂得珍惜。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母亲的爱。
母亲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要感谢母亲,感谢她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因为她付出了,我们也要有所回报。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我要两本书的读后感200字
我的信念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
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
我归纳了一下,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
第一点是:不求盛名。
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
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以前在丰都,自从我上了电视以后,便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说:“那不是黄聪吗
”我就有了可恶的虚荣心,对那些小的演出我也要尽力地把自己表现得更突出一点,因此很多同学都说我爱表现自己。
我以后一定要把精力多放在学习上,老师安排的任务我当然也要尽力做好,不过平时要尽量低调一点,这样我就会慢慢地脱离我的虚荣心。
第二点是:不为金钱。
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
当她发现第一克镭时她的信念让她不能违背她纯粹研究的观念,因而她没有申请镭的专利,抛弃了一大笔财富。
有人说她傻,可她却坚持她是对的,她认为“诚然,人类需要讲究现实的人,他们在工作中获得很多的报酬。
但是,人类也需要梦想家——他们受事业的强烈的吸引,既没有闲暇也没有热情去谋求物质上的利益。
”这一点使我更加的钦佩这位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
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
”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否则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
当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
’”居里夫人的这句名言应该成为我的座右铭 狼来了读后感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
”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
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
狼来了
真的
这次狼真的来了
”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
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
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献给她。
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冰冷,却不能不让我们深受震撼。
除夕之夜,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走上街头,赤着脚走在雪地里。
这幅不幸的剪影是那个不公平时代的最好见证。
我们的同情心和善良,在这里得到滋润和洗礼。
一个高尚的人,应该具备这样一种基本的美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
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的手里有那样一根火柴呢
而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女孩,却用她微薄的渴望和梦想帮助了我们。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
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
”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 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最大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
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读完了这本书。
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
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
我完全相信、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
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
“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
此外,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
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
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
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小、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
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
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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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读后感3个200字
这些够不够
不够再说《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读《巴黎圣母院》有感“人们要把他从他所搂抱的那具骨骼分隔来时,他马上化作了灰尘”这句话是雨果所写的《巴黎圣母院》中的最后一句话.听来,会想:是因为什么而呈现了这凄凉、悦耳的一幕?故事发生在中世纪.“愚人节”那天,流离的吉卜赛艺人在广场上表演歌舞,有个叫埃斯梅拉达的吉卜赛姑娘吸引了交往的行人,她长得斑斓悦耳舞姿也很是美妙.这时,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罗德•弗罗洛一会儿对斑斓的埃斯梅拉达着了迷,疯狂地爱上了她.于是他呼吁教堂敲钟人,容貌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抢来.功师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法比救下了埃斯梅拉达,抓住了卡西莫多.他把敲钟人带到广场上拷打,善良的吉卜赛姑娘不计前仇,反而送水给卡西莫多喝.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埃斯梅拉达的善良而打动,在别人都在辱骂,漫骂卡西莫多的时辰,她居然有勇气去救一个曾经抢过她的人.她虽然贫穷,但有着一颗良多富人没有的善良而尊贵的魂灵.卡西莫多很是感谢感动埃斯梅拉达,也爱上了她.无邪的埃斯梅拉达对法比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弗罗洛暗暗在后面跟着,出于嫉妒,他用刀刺伤了法比,然后逃跑了.埃梅斯拉达却因谋杀罪被判死刑.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从绞刑架下抢了出来,藏在巴黎圣母院内,弗罗洛乘隙威胁吉卜赛姑娘,让她知足他的情欲,遭到拒绝后,把她交给了国王的戎行,无辜的姑娘被绞死了.卡西莫多愤慨地把弗罗洛推下教堂摔死,他拥抱着埃斯梅拉达的尸身也死去了.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如翡翠、纯挚善良、能歌善舞,她的金角小山羊聪明又善解人意,她和它是美与善的化身.可是在阿谁禁欲主义流行的年月,这样一个翡翠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失利的教会势力下“摔碎”了.20岁的卡西莫多驼背、独眼、蹩脚,严重的残疾使他一出生便遭到怙恃、社会无情的遗弃.然而奇丑无比的他却有着一颗常人难有的纯正善良的心灵,卡西莫多以自己那纯挚不杂的爱如同守护至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拼命使她远离一切危险,但在壮大大的邪恶势力面前,他一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当爱斯梅拉达将要无辜被绞死时,他也力所不及了,只好了望着,最后和爱斯梅拉达一路在鹰山上化为灰尘.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都有着不幸的身世,虽容貌上有着重大大反差,但都有着纯挚善良、不向那时邪恶势力垂头的思惟.之所以有了他们,《巴黎圣母院》中的其他人物都皆露了卑劣的素质.小说中除了卡西莫多,还有良多人也爱着爱斯梅拉达,可他们的爱与卡西莫多的爱比起来真是寰宇之别.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自私的,布满了据有她甚至杀绝她的心理,恰是因为这样,才把爱斯梅拉达送上了绞刑架.小说中还有两人也很卑劣,一个是光有华美外表、心里却一团糟的夏托佩尔队长,他粗野、陋劣,是一个巴黎花花令郎,他以极其恶毒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是诗人格郎古沃,他是一个在爱斯梅拉达的拯救下纰漏塞责的人,为了保留他不要庄严、丢弃责任,连他的救命恩人也置之度外.他们确实应该受到嘲讽.那时的状况是何等的另人愤恚,那时的法兰西波旁王朝内部又是何等倾扎和失利,他们对于“罪犯”除了酷刑拷问又有什么,开庭鞠问就像玩游戏一般,他们心中根柢没有真爱.小说中的爱斯梅拉达生在这时,又怎能逃过这荒唐乖张的一切?不管人世间的长短乌有,只要你的心中布满真爱,传染打动所有人城市爱,这世界将会酿成最为夸姣,最为和平的人世--------------------------------------------------------------《巴黎圣母院》的亮点 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桌上的《巴黎圣母院》还在那一页,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叹、天的眼泪.我静静合上《巴黎圣母院》,陷入沉思……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她的一切,我无语……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 爱之伟大 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刚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时,她就对自己说:“女儿就是我的全部.”的确,她全身心地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 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社会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地工作,有一天,他看见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在广场中间,尽情地歌舞,那是埃斯梅拉达,她的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小山羊,从此,他就被她的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所喜欢,他听从她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 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住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美丽的埃斯梅拉达,但他只是为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他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回到了富贵小姐的身边.这个结局,对他来说,是悲惨的,因为他走向了婚姻这条路. 树滴下了雨后的第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天晴了…… 点评: 新课标提倡个性化阅读,特别是对经典名著的阅读,这是因为阅读经典名著,可以获得精神上的启示,可以获得人格力量上的增长.这篇满分作文,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也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作者对世界文学名著《巴黎圣巴院》是非常熟悉的,不仅熟悉故事中的人物与情节,更熟悉故事的精髓——对爱的赞颂和呼唤.作者从广博丰富的小说内容中,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情节,并分别冠以“爱之伟大”“爱之无私”“爱之可恨”,体现出作者裁剪选择的眼光和能力.三个小节,浑然一体,很好地表现了“爱是一种亮点”的主旨.结尾处的写景,深化了主旨,充满了意蕴,留给读者广阔的思考回味空间.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看到这个名字不要以为他它是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摩德斯通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是经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海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而卑鄙小人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从而揭开“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显现出隐藏其后的社会真相.在人物的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作者的全部心血.不论是他孤儿时代所遭遇的种种磨难和辛酸,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都表现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经历了大苦大难后尝到人间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直率的品性,积极向上的精神,以及对人的纯洁友爱之心.安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她既有外在的美貌,又有内心的美德,既坚韧不拔地保护着受希普欺凌的老父,又支持着饱受挫折之苦的大卫.她最后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种完美的婚姻使小说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他们都是狄更斯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这种思想的形成与狄更斯个人的经历和好恶是分不开的.他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小说中许多普通人如渔民辟果提、海穆,尽管家贫如洗,没有受过教育,却怀有一颗诚朴、善良的心,与富有的斯提福兹及其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这种强烈的对比还反映着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部小说里各类主要人物的结局,都是沿着这种脉络设计的.如象征着邪恶的希普和斯提福兹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善良的人都找到了可喜的归宿.狄更斯希翼以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这是他的局限性所在.《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不无夸张之处,但都生动地描绘出一个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至于对女仆辟果提的刻画,那更是维妙维肖了.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师,小说的字里行间,常常可以读到他那诙谐风趣的联珠妙语和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勾勒.评论家认为《大卫·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阎维文的母亲,听了有何感想,写一篇读后感
今天偶然听了阎维文唱的《母亲》,感触很深。
小时候就知道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那时候念它,觉得很顺口,其实念不懂它。
等你念懂它的时候,是自己也做了母亲。
心中不免有几许愧疚
母亲付出了多少
作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几多回报
小时候因为不懂事会经常惹母亲生气,慢慢懂事了却开始离开母亲外出上学了,期盼着毕业了好好回报母亲的爱,但是工作的忙碌和生活的琐事又常常忽略了回家看看。
心中永远有一丝歉疚和不安......当自己也作了母亲,我更是深深地感受到的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我觉得,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就是母亲的呼唤;人世间最温暖的地方,那就是母亲的臂弯;人生中最无私的爱,那就是母爱
再听一遍阎维文的《母亲》,泪眼迷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