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500字 青春里,那场无人知晓的远足
选择,是需要放弃一些东西的,放弃那些羁绊的东西。
也许是物质,但更多的许是内心 那年,我十七岁,初三毕业,收到了本市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当时,中专很热门,考上,就能分配工作,就有了所谓的铁饭碗,简直是人人羡慕。
可是,我想读高中上大学啊
但作为家中的长女,我必须要为贫困的家庭承担责任,于是,我还是选择了中专。
从此,我将与大学无缘了。
我躲在小屋里,趴在爸爸用木棍搭成的床上,泪哗哗地流,湿透了妈妈亲手做的枕头。
妈妈轻轻地敲门:“莹,好点没
”我没有应声,妈妈也没有说话,只听到她在外屋擀面条的声音。
她知道,我喜欢吃。
当眼睛里没了泪水。
空白的脑子里也渐渐有了影像。
忽然,一个大胆的决定,油然而生。
我说:“我要去邻村同学家看看。
”妈妈爽快地答应了,还给了我五十块钱。
这些钱,在当时是我们家近一个月的生活费。
“不用了,我还有学校奖励的二十多块呢。
”妈妈没听我解释,硬塞给了我。
现在想想,是不是妈妈那时候已经知道,我要去干什么了
可是,直到现在,她也没有和我提起过这些。
是的,我对妈妈撒了谎,我是要去远行。
我要去的地方是济南,山东师范大学,距我居住的小村足有五百里。
而我长这么大,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距我们小村六十里的县城。
骑了自行车出门。
先把自行车放到邻村同学家里,然后乘坐班车到县里。
我舍不得再花一分钱,步行来到火车站。
买了票,是下午五点多的票。
除了剩下的四十多块钱,我什么都没带。
坐在候车厅里,看着人来人往。
紧紧攥着票,心里忐忑不安,表面却要敌作镇定。
终于等到上车。
车厢里,人很少。
我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看着窗外,一动不动。
车开动了,心,刹那间安静下来。
离开了这座城,似乎一切都与我远离,只有大学,离我越来越近,真好。
昆虫记这无人知晓的历史悬案指的是什么呢
昆虫记这无人知晓的历史悬案指的是蚂蚁剥削蝉。
借和还是从来不存在于掠夺者的习性中的。
蚂蚁剥削蝉,厚颜无耻地把它洗劫一空。
我们要讲讲这种洗劫,这是至今尚无人知晓的历史悬案。
《昆虫记》。
作为一本科普读物,它的趣味性超越了一些小说、戏剧,这是难能可贵的。
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作者以人性的眼光关注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的散文,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
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
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
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
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
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
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
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
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
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
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
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
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
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
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
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
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
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
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
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仔细查阅美国的当代文学作品,有两部小说历经十几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利森的《看不见的人》,另一部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麦田里的守护者》。
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对我们青少年更有教育意义,所以我就利用这个假期阅读了这一本仅有十几万字的小说。
作者塞林格,一九一九年生于美国纽约,父亲是做干酪和火腿生意的犹太人,家庭非常富裕,塞林格十五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事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
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六年从军,经过一年多的反间谍训练后,在一九四四年付欧洲大陆做饭间谍工作.一九四六年复原回到纽约,专门从事写作。
书中主角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无法好好念书,因此她的不用功实质是对资产阶级现实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这样,霍尔顿这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成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旅店,逛夜总会,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解除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事“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他尽管资本主义社会的世道,却只好苦问,彷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
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整本书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理解想霍尔顿这样的人,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剖析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实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的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的颓废,敏感,善良的一面。
在某种程度单反映了我们青春期变化时的特点。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我是说——除了我,我哪,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它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 这段话道出了霍尔顿的向往,他所向往的事东方哲学,揭露了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这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要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道出了他们的心声。
一时间,美国大,中学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美国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
而我读完此书却使我们对丑恶的现实了警惕,并促使我去选择了一条自爱的道路。
用心去看,写下读后感
俩字,磨机
翻不完的课本书读后感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
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
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
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
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
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
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
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
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
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
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
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
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
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
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
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
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
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