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B是什么意思
对于超常的事情和人, 市井称赞法就俩字------- 牛逼. 网称为NB。
NB 的本意其实是Natural Beautiful的意思,中译就是”自然美”.什么叫自然美呢
大概想象一下就是某村有一村姑,荆钗布裙却难掩天生丽质,然后某年某月某日被星探发现,然后送到大内陪君伴驾,皇帝老儿上下这么一眨抹眼,说了句:”寡人本以为阅尽天下美色,今日方才知晓,朕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加上N多宫女也B不上一村姑,确实是NB啊
” 所以说呢,这NB是不能依靠涂脂抹粉的,虽然大家都特别想往NB,但是往往画虎不成反类犬.中国古代就有个叫东施的,看邻居西施施展西心捧心确实特别特别的NB,于是很不恰如其分的学习了一下,据考证这是民间有记载的第一次”超级模仿秀”.由于某种天赋原因,她名垂青史的失败了,而且准确的说明了 NB不能装.
朝花夕拾一到十篇每一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1、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有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
鲁迅的,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第一次和男朋友约会要怎么做啊
女人就要矜持点,千万不要过于主动,也不要轻易献身,如果那样你男朋友会看不起你的,即使他玩你了,也会看不起你的。
被自己时间挺长的一个闺蜜在背后叨叨为什么还是不找男朋友结婚,是不是有问题之类的,我应该发飙吗
文章摘自《爱的智慧》 作者:艾小羊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本书简介:“男错行,女怕嫁错郎”,婚姻虽然不是女人的全部,却主导着女人的一生。
美好的爱情,美满的婚姻,构成了女人幸福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每个女人都重视爱情,然而为什么有些女人爱情甜蜜,白头偕老……[连载内容] 最爱的人是碰到的,最适合的人是选到的。
25岁之前,我们研究如何遇到最爱的人,25岁之后,应该考虑什么样的人适合自己。
爱永远是一个虚幻的字眼,怎样才算爱,究竟他爱你多一些还是你爱他多一些,统统是些累死人不偿命的问题。
而合适与否却是能够说出一二的。
每当你与一个男人爱得要死要活,闺蜜或老妈总会在耳边念念叨叨:我怎么看都觉得你们不合适。
不要责怪她们不懂什么是爱,倒要警惕你自己选男人的眼光。
25岁之后,没有多少光阴可以浪费在谈情说爱中,你需要在自己与目标之间划直线了。
靠直觉爱上的,往往是个性及其鲜明,或与自己差异很大的那类人,相处中,才发现他身上吸引我们的那些,也会将我们磨得皮开肉绽。
基因决定你爱谁 朋友小朱感叹自己在爱情中总是重复相似的故事,受同样的伤害。
“我的运气真不好,总是遇到同样的男人。
”她总结道。
我却说:“那是因为你愿意。
” 或许因了成长背景又或许天性使然,每个人的确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无论选衣服、选男人还是选食物。
然而一个人,如果她每次挑选的衣服穿出去大家都说难看,喜欢的食物吃了总是闹肚子,显然不能责怪命运不公,而只能责怪自己“一根筋”。
爱情中的“一根筋”患者,常被各种文学作品描述成可可泣的“英雄”。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把自己当人,不把自己的伤当伤,最多就是在苦守孤灯或灭了自己成就了男人之余,叹一句“命不好”。
可是,感情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建功立业的,既然你愿意“一根筋”,前提也是选对方向。
另外一位朋友,名叫阿蓝,一贯喜欢那种忧郁内敛的闷骚男人,可她又是个神经特别大条的人,完全搞不定他们。
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伤害。
某日,与友外出,结识一位闷骚帅哥。
第二次,这帮人又约她,当她得知闷骚帅哥也会到场时,毅然拒绝了,因为怕自己不住爱上他。
同时,她开始努力说服自己去深入了解那些过去不愿意过多接触的追求者。
后来,我们惊讶地发现,她正在与一个性格直率、丝毫不懂伤春悲秋的理工科男生交往。
与前几次恋爱的时候,她拼命减肥、美容,时常哭哭啼啼地向大家讨主意不同,这一次,她完全保持了自己的本性,大大咧咧地在那个男孩面前挖鼻孔。
“这不是你的Style!”大家惊呼。
她却胸有成竹地说:“其实爱是决定。
” 她决定不再跟着感觉走;决定不再需要那种电光火石,欢乐与痛苦同样深重的爱;决定将爱情与婚姻分开对待;决定相信有一种男人注定只适合恋爱。
阿蓝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审美”都是可以改变的,爱情也不例外。
你凭直觉喜欢的那类男生,不一定是坏男生,甚至很可能成为别人的好丈夫。
然而你却屡屡受到他们的伤害,只能说明你搞不定、不合适,或者根本就是爱得太深,所以脆弱。
爱情教人成长,所谓成长,不是试图改变他人而是坚决改变自己。
如果你这次觉得疼,就要努力避免再疼一次。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爱情痛苦的承受能力会越来越低,你不一定要那么多快乐,但一定不能要那么多的痛苦。
靠直觉爱上的,往往是个性及其鲜明,或与自己差异很大的那类人,相处中,才发现他身上吸引我们的那些,也会将我们磨得皮开肉绽。
而那些我们年少时认为永远不可能爱上的人,或许正是成年后,适合白头偕老的人。
经历了几次挫折,你必须知道哪一类人是适合自己的,然后努力地跟这一类人培养关系。
只要有决心,铁棒磨成针。
更何况,根本不需要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只需要想想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能够继续浪费在“爱情”中,你便很容易下决心去爱一个合适的、却未必能够给你带来刻骨铭心的欢娱的人。
你最终爱上的其实已经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一种平静平淡的生活,那是普通女子最好的美容霜与健身药。
爱是决定,这就是伤害教会我们的事。
无论男女,在感情的最初,都是重视虚伪与虚荣的。
女人,打扮漂亮,含蓄低调,男人,即使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也应体查女生骨子深处的那点可爱的小虚荣。
数饺子男很不靠谱 某大龄男青年约会频繁失手,无助地叹,我难道长得很丑?其实他个子比潘长江高,脸比陈羽凡滑,眼睛比胡彦斌大,惟一缺点是节俭不分场合,公汽收班之前绝不打的,去饭店落座的第一句话永远是今天有菜吗,哪怕是跟女生第一次约会。
年少时读小说,有个很有趣的数饺子男。
与女友约会,两人一起吃饺子,女二两,男四两,一两饺子七只。
香喷喷热腾腾,相谈甚欢,男却不忘暗暗数自己吃了几只饺子。
盘中见底时,男忽然拍案而起,说少给了一只。
讨要回来,心满意足,女友却已落荒而逃。
日本一本畅销书的名字叫《警惕初次约会吃两碗饭的女人》,作者认为初次约会,女生如果不懂得装淑女装秀气装害羞,而是大大咧咧、食欲大开,男人会觉得很挫败,因为“她没有恋爱的感觉,她根本就不爱我”。
看来无论男女,在感情的最初,都是重视虚伪与虚荣的。
女人,打扮漂亮,含蓄低调,男人,即使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也应体谅女生骨子深处的那点可爱的小虚荣。
“以后结婚了,省下的钱都是她的啊!”这个理由非常能够打动女生的老妈,于是数饺子男们以成熟稳重男自居,批评女人虚荣浅薄又目光短浅。
其实,虚伪男有什么不好吗,至少他尊重她年轻的虚荣。
她希望第一次约会是在一个情调不错的餐厅里,想吃什么点什么,无论今后如何发展,至少今天是快乐的。
倘若发展的好,当然会结婚,总有一天要面对含辛茹苦的生活,然而那是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
一个大男人,从一开始就极度小家子气,是要告诉别人什么呢?是本人为打着灯笼难找的节俭男,银行卡上定有大把钱;还是生活不易,你跟着我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无论抱着什么样的心,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自以为是且绝不善解人意。
对于女人的虚荣,他了解却假装不知,对于女伴的不快,他看在眼里却嗤之以鼻。
他要的是一个能够受自己全部缺点的贤妻良母,至于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着自己的小梦想,小虚荣,他才懒得管。
如此真诚,女人要他有何用呢? 倘若两个男人,一个在初次约会时点满满一桌吃不完的山珍海味,一个只点鱼香肉丝和清炒小白菜。
所谓大约会说,后一个更适合过日子哦。
可是,她们并没有意识到,无论虚伪还是虚荣都能够被生活逆转或磨平,而藏在不虚伪背后的自私、偏执及对异性的轻视,恐怕才是致命的顽疾。
合适的爱情,并非在一百个人中挑选一位,而是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有着合适的坚持与经营。
减法爱情 总有些女人,会走马灯般地换男友。
即使在不换男友时,身边也有许多备用男性朋友,人前人后网上网下,生命有无限多可能,爱情从哪里开始都看上去很 美。
在青葱岁月,我们常常将此视为本领。
一个女生,与之有发展可能性的男生多了,意味着她有更多的选择。
选择多了,自然会良中选优,优中选更优。
然而,事 情的最终却往往出乎所料。
百里挑一的未必选到良驹,门前冷清的偏偏却中了头彩。
过去我们总以为优秀女人身边才会出现无数暧昧不明的男人,实际上,其实只要你愿意给自己的生活做加法,愿意降低感情的标准,每个女人都能够培养出无数“有 用的男人”--不需要你倾国倾城,只需要立志把生活搞得像马戏团。
集贸场的那个小贩,倘若你愿意多给他几个媚眼,他自然愿意每天把最新鲜的青菜留给你。
单位里那个发际线后移的小头目,倘若你愿意盯着他的眼睛多夸赞几句,他会相当愿意偶尔请你喝喝咖啡谈谈暧昧。
大学时的前男友,倘若你肯花时间在MSN上与 他调情,他当然不拒绝利用出差机会来看看你,以一条水晶珠链换一夜他乡艳遇。
习惯加法爱情的女人生活看上去很热闹,可以天天有礼物,时时有。
然而,她的生活没有重点,像一个无知又贪靓的女子,身上挂满首饰,以至于淹没了脸庞。
不懂留白的女人渐渐会养成一种恶习:一定要在手里抓一堆男人,这是她的信念,亦是她所认为的安全感。
逢到小事,做加法的优势会显露出来。
有人会替她那件 她不太舍得的昂贵连衣裙,有人愿意在紧急时候给予不过分的银两资助,有人愿意开车去接她远道而来的父母。
只是,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她必须放弃睡美容觉的 时间陪A讲,陪B聊MSN,陪C去海边吹风。
加法的背后是不断增加的欲望以及一个日益虚荣的女人。
明知手里的每一个男人都不合适,却哪一个都不肯放手。
她努力营造着众星捧月的繁荣景象,内里的凄凉却只能自己体会。
男人虽多,然而愿意为她做的也不过仅此而已,再多一点、再进一步都勉为其难。
人终是无法做每一件想做的事,爱每一个想爱的人。
即使你自认胆识过人、精力过剩、甚至患上了无度症,然而你没办法无视自己眼角的第一条皱纹,没办法忽视内心的抓狂感受--在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肩膀共度难关时,每个男人都说自己正在开会,明天约你吃饭。
合适的爱情,并非在一百个人中挑选一位,而是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有着合适的坚持与经营。
名媛孙芸芸13岁遇到年长自己7岁的豪门公子,此后8年,她对其他男性避而远之,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发展这个对她来说“有意义”的关系,终于在 21岁嫁入豪门。
如今,30岁的她不仅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更是丈夫事业的支柱,在她的身上,有如花的容颜,更有令人折服的优雅。
滋养女人花所要的不是沧桑,而是简单直白得可以一眼望穿的幸福。
诚然,嫁入豪门并非所有女性心目中“有意义”的关系。
有人的理想是与志同道合者相守,有人则非貌比潘安者不嫁,有人爱才有人爱财,有人想找个听话小男人,有人就喜欢被大男人呼来喝去。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问题是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与其不断给自己加码,将生活弄得像马戏团,不如选择和一个人、一件事培养有意义的关系。
这就是减法生活及伴之而生的减法爱情。
习惯了做加法的人会十分不放心甚至百分同情地说,万一你看走了眼表错了情,悉心培养关系的男人忘恩负义离你而去,生活一片空白怎么办? 努力经营一件事,成功的可能性总会多于失败。
即使上述令人担忧的情况出现,空白却也未必一定输于填满。
装满水的杯子永远无法再倒入甘醇的红酒,倘若他真的不是你那杯茶,将杯子空出来总比里面永远被口味怪异、内含不明的液体充满要来得明智。
先有空才有满,倘若永远不空,则可能里面的东西已经变质走味,你却倒也不是不倒也不是。
服装设计师说,有留白,才有重点。
智者说,到一定的时候,人生必须做减法。
所以,不如从现在开始,选择一个人,开始一段减法爱情。
(编辑:红尘)文章摘自 《爱慧》 作者:艾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更多文章进入书摘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