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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粮食读后感

时间:2013-11-10 14:21

珍惜粮食公开课观后感800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可一点儿都不假,吃饭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嘛

现在的中国地大物博,粮食资源众多,人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浪费粮食的现象也随处可见,“节约”一词在不少人的心里已日渐忽视和淡忘了。

吃饭已不成问题的我们到底要不要重视节约呢首先,我们要知道,中国的粮食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2000年我国谷物、棉花,肉类总产量均占世界第一位。

可是按人口平均,人均有粮食仅362公斤,比世界平均水平还低,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的国家。

更令人感慨的是,新中国的今天不是比一千多年前的唐宋王朝粮食不知多了多少倍吗

可是由于人口猛增,人均占有粮食竟比唐宋时代还少了200多公斤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我国人口已达十三亿。

而我国的耕地面积呢

仅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百分之七,却养活着占世界百分之二十二的人口。

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成为我国第一个大问题。

如今,浪费粮食应该是最可耻的行为之一,因为浪费粮食就相当于慢性自杀!大家看到,现在铺张浪费的人越来越多,浪费的花样百出,虽说目前我们中国人是饿不死的,但中国人口每年净增长1200万人,如果现在浪费,以后的中国人只有饿死的份儿

另外,我们应该有“一饭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的朴素情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从选种、播种,锄草、施肥、收割到加工等,每一粒粮食饱含了农民伯伯和其他人的多少辛劳

所以,我们珍惜粮食也是对他们劳动的一种尊重。

正是有了他们的劳动,我们才能吃得饱,吃得好;也正是有了他们的劳动,当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旱灾等袭来时,国家才能调拨大批救灾物资,而其中的粮食成为灾民们的第一所需,也许平时在你看来从不放心上的普通食物会成为别人救命的稻草和天下最美味的食品

天下的农民都不易读后感

难言的难过——读后感“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

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

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

他没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

懂得善待他人。

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

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

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项羽大失民心。

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

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没错,如果项羽听了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

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

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要灭亡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

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

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

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

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

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

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

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

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

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

“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

”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

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

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

项羽,真正原因。

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

并不会太难。

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

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

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

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

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

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

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

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100字以内的《鲁滨逊漂流记》英文读后感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

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

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

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

”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

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

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名著读后感

圣洁的灵魂----《茶花女》读后感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

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

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

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

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

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

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

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

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

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

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

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

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

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

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

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

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

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

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

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

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

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

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

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

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

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

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

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

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

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

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

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

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

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

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

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

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

她的父亲威廉。

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

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

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

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

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

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

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

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

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

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

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

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

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

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

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

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

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

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

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

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

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

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

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

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

”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

德。

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

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

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

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

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

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

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

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

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

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

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

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

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

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

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

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

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感  钢铁,多么坚强的字眼

我怀着一丝心灵的愉悦与感悟,读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本书主人公保尔出生在乌克兰的一座小城,生活贫穷,被迫到火车站做童工,在社会底层吃过很多苦。

沙皇被推翻后,红军来到了保尔的家乡。

在老布什维尔朱赫来的影响下,保尔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并和朱赫来结为忘年交。

后来参加红军,在着名的布琼尼骑兵部队中英勇作战。

他因伤回到地方,担任共青团的工作。

在严寒的西伯利亚修筑铁路时得了伤寒,差点儿死去。

出院后身体每况愈下,以至双目失明。

在病榻上,他也不肯向命运低头,拿起笔从事文学创作,总结自己的一生,以激励后人。

  对于顽强的革命者保尔,我心里有崇拜,有尊敬。

单凭他能吃苦。

他因为生活贫穷而被迫当童工,吃苦不少,而我们现在的时代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相较之下我们要幸福的多。

我们何不抓紧现在的条件,抓紧努力学习呢

  其次,保尔很珍惜友谊。

他曾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捕的朱赫来,自己却被毒打并关进监狱。

之后侥幸逃脱。

他不会利用朋友,陷害朋友,因为他懂得那是朋友

对于朋友,我们能给予的是关怀与谦让,是舍己为人。

相反,如果你的朋友陷害你,利用你,你会作何感想

  保尔的身上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而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利沃夫地区的战役中,保尔听说列图诺夫师长牺牲了,不顾一切想那些波兰士兵劈去,师长的死,给整个连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保尔心里燃烧着仇恨的烈火,把波兰军一个排的士兵杀光了。

波兰军向他们开炮,一块烧红的铁片飞进了保尔的脑袋,保尔倒在地下。

读到这儿是,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想到保尔为了给市长报仇而付出的代价,不仅使我感叹他对朋友的重视性。

  昏迷了十三天的保尔醒来了,他的右眼将再也看不到光明。

保尔并没有痛苦呻吟,而愉快地说:“还不吐下了做样呢,现在叫我怎么打枪

”他还在想着上前线呢

  不知这一次,死神光顾了他四次。

但他都以惊人的毅力挺过来了。

在此之间,他已经双目失明,也瘫痪了。

之后他画多年心血写小说。

小说终于被确认了,保尔多年的梦想实现了

  高尔基曾经称赞道:“看,灵魂是怎样战胜肉体的

”是呀,保尔不就是用灵魂在拼搏吗

现在一天比一天幸福,这种精神也不能忽视,反而更需要了。

这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卑微的爱——读《巴黎圣母院》一个丑大王爱上一个没有底子的灵慧的女子,这注定是场卑微的爱

  那个白衣裙子带着可爱的小山羊的快乐渲染了他,她的一颦一笑让他痴迷,她的杯水之恩让他铭记,她撇嘴的小动作让他心动。

多美好的女子,而他呢

丑得让她无法正视,他甚至还没有正常人的体格。

他卑微呀

无论在她落难时他怎样尽心尽力地照顾她,她的心里一直想的是那英俊的队长,那个抛弃她的负心汉

他太卑微了,但他又勇敢地爱了。

为了心上人的安全。

他逆了既便自己是丑大王时也俯首称臣的恩人教士的意,他不再与心爱的大钟玛丽亲昵,他甘愿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不可怜起他来,快放弃吧,她不是属于你的,我在心里喊道。

  而丑大王却让我震惊万分,美丽的姑娘被残忍地绞死,尸体被扔到了地穴里,而卡西魔多竟随她而去,他抱得那么紧,他爱得那么深,那么执着,他想和她化作尘埃,不再分离了

作者说卡西魔多成亲了,是啊

我心里突让很难受,这是爱吗

是的是的,比起那假教士的自私占有欲,比起那负心汉队长的花心,我想这更是真正的爱情,那么卑微,那么高尚。

  容我在此感怀那为爱的勇气。

不要因小失大——读《三国演义》有感  世界着名文学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的确,看书能带给我们许多好处。

它能让我们开拓视野,让我们丰富感情,让我们增长知识等等。

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故事《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

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火攻,导致蜀国的军队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

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

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

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

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

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

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

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

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

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

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

”说完便跑出了教室。

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

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羊脂球》读后感800字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甚至为了《羊脂球》的身世而艰难的挤出一滴浑浊的眼泪.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面对自身利益,你会怎么选择.是向装束整洁的死神招手,还是向遍体鳞伤的耶稣探头.也许有的人真的会走向耶稣,他们知道以见利忘义为耻,宁愿损失钱财这些身外物也不要丢掉了高尚的灵魂.但有人也会踏上摇摇欲坠的铁锁桥,向死神走去,用灵魂去换他们的赏钱,用他人去换他们的赏钱.就像贵族们在旅馆所做的一切,当普鲁士兵威胁到他们的腰包时,他们看不见羊肢球是他们恩人的身份,只看见她是妓女的身份.他们顿时由哈巴狗变成了柴狼,拼命把《羊脂球》推入火坑.同时面对金钱时他们也是吸血鬼,就像马克思所形容的那样: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在马车上《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食物,到在旅馆被迫出买灵魂,在到马车上遭受欺凌,没有一出不反映出《羊脂球》虽身为妓女但拥有尊严和志气的傲骨女性,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土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从侧面也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等上流社会的人的自私自利,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更使我气愤的是,事后这班所谓的权威人士,所谓的上流分子,面对饥寒交迫的《羊脂球》所给予的鄙弃,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由细胞发育而成的人类会有天差地别,是金钱,名誉,权力在作怪,还是自己的灵魂在扭曲…《羊脂球》的故事不仅仅述说了她的悲惨生活,更反映了当时的人类是多么的虚伪,像她那样真的人真的非常值我们学习的,不能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为自己付出了不等的代价的了,而是给于她一定的关心.莫泊桑《项链》读后感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

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

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

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

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

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

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

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

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

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

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

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

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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