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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围城读后感600

时间:2014-08-05 04:13

钱钟书的《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一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篇小说,也是一幅市态图。

作者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

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

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

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

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

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

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

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有谁看了钱钟书的围城

分享一下感想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还来不及遐想许多,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

总感觉那末了的句号,并不意味着故事的终结,而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那只祖传的老钟大概是因为看到太多的人情世故,感叹之余忘记了跟紧时间的脚步,所以才成了“时间落伍的计时机”吧。

  初读《围城》,便被它细致,生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写给吸引住了,经典之句信手拈来——如描写陆子潇鼻子的一句:“鼻子短而阔,仿佛原有笔直下来的趋势,给人迎鼻孔打了一拳,阻止前进,这鼻子后退不迭,向两旁横溢。

”再如描写一位女明星的歌声:“那位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跟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的品性。

”等等不胜枚举,让人读起来都忍俊不禁,这也正是《围城》语言的最大特点,句句都暗含着讽刺。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发生的事以及去三闾大学旅途的经过,在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的经历和后来与孙柔嘉结婚的故事。

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就像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也“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assiege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但在我看来,里面的围城不止一个,婚姻生活只是其中的一个,大围城套小围城,小围城里再套围城,人生就是由这些大大小小的围城组成。

譬如方鸿渐的大家庭里妯娌之间明争暗斗,封建迂腐的繁文缛节,正是方鸿渐一直想要逃出来的一个围城;再譬如在三闾大学教书期间所见所闻所亲身经历的教授们之间的勾心斗角,更是一座到处布满机关的围城,幸而最后方鸿渐冲了出来,但是,冲出来的同时,他又步入了另一个围城——与孙柔嘉结婚。

就这样无休止的出城,进程…..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

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

是那些学龄前儿童,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

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堡——工作。

  人生,城堡,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钱钟书的《围城》有哪些经典的语句

杨绛先生写了一部《记钱钟书与<围城>》的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收人“骆驼丛书”出版。

说它是书,其实只有一万人千字,比起曾经有过和以后还会有的许多“专著”以及洋洋大观的“传记文学”或“文学传记”来,它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但它的确是一本书,不仅因为它是设计朴素、装帧精美的“骆驼丛书”之一种,而且因为它完全可以容纳足可称为“书”的内容:只要放纵想象,“据实构虚”,就可以写出数十万言的传记来。

以杨先生的手笔,也完全可以写得“优美动人”。

但是,《记钱钟书与<围城>》不是传记,尤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记。

杨先生只用了两个小标题:“钱钟书写《围城》”、“写《围城》的钱钟书”,并以她写《干校六记》那种平淡清丽的文风,记叙了《围城》是如何被“捏造”出来的,以及“捏造”它的作者从小就具有怎样的“痴气”。

与“想人非非”的写《围城》的夫婿相反,杨先生不容许自己想象,不作主观的“自我介入”。

她“既不称赞,也不批评,只据事纪实”。

  “据事纪实”本来是传记家的准则,“据实构虚”才是小说家的本领。

但人们却往往把二者颠倒过来,看小说以为是作者的“据事纪实”,写传记则忘记了不可以“据实构虚”,结果弄出无数人间喜剧来。

钱钟书先生对这种喜剧看得多也看得厌了,所以一听说为人作传之类营生便不免产生厌恶的情绪。

  早在1941年,开明书店出版过钱钟书先生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在开卷第一篇《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里,他就写下一段关于传记的对话:  “你看,人怕出名啊

出了名后,你就无秘密可言。

什么私事都给采访人去传  说,通讯员等去发表。

这么一来,把你的自传或忏悔录里的资料硬夺去了。

将来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点新奇事实不

”我问。

  他又笑了:“不料你的识见竞平庸得可以做社论。

现在是新传记文学的时代。

为别人作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

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儿子都认不得的形象,或者东拉西拉地记载交游,传过别人的轶事。

所以,你要知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你要知道别人,你倒该看他为自己做的传。

自传就是别传”。

  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过去了,钱先生的话似乎并没有起到醒世的作用,相反的,这类“自传”或“别传”一天天多起来。

久而久之,人们产生一种心理:宁愿将小说当“别传”或“自传”来读,也不妨将“自传”或“别传”当小说或故事来写。

例子之一就是人们对于《围城》的反应。

有人干脆认为,方鸿渐就是钱钟书,仿佛福楼拜曾经说过的“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有人甚至特地拜访过当年和“方鸿渐”一起去“三闾大学”的教授哩。

更有好事者,几乎要根据《围城》写出一部“钱钟书评传”来。

  笔者也是“好事者”之一,也曾经想过能有一部“钱钟书评传”该多好,这样也就不至于再有人翻翻《管锥编》以后问我:“钱钟书是哪个朝代的

”1982年上半年,当香港出版界约请郑朝宗先生写一部有关钱钟书生平和著述的评传时,我因此而极力怂恿。

但郑先生人为所动,他太了解钱先生了。

  最了解钱钟书的,当然莫过于杨维光中了;最熟悉《围城》的写作经过的,无疑也莫过于杨先生了。

正如她自己所说:“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同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正因为熟悉,而又“只据事纪实”,才使《记钱钟书与<围城>》给人的印象首先是真实,钱先生“读后也承认没有失真”。

换句话说,杨先生没有把它写成“传记”。

它不是“自传”,也不是别传。

  钱钟书的“痴气”  读杨先生此书,我最感兴趣的还不是“钱钟书写《围城》,而是“写《围城》的钱钟书”。

作为学者的钱钟书,其学识之渊博,视野之广阔,是足以令人惊叹的。

作为作家的钱钟书,给人们的感觉是神秘的。

在不少读者眼中,钱钟书和他的《围城》简直是个谜。

是机智,是讽刺,是幽默,是深于嘲弄,还是深于歌哭的

是希望,是失望,是悲哀,是深谙今世,还是深悲来生的

总之是“神龙般的迷走”。

自从《围城》重印以后,国际国内曾掀起好一阵《围城》热,不管钱先生是“诚诚恳恳地奉劝别研究”它,还是“客客气气地推说‘无可奉告’”,或者“不讲情理”地拒绝求见者,人们还是按照各自的想象和理解去理解和想象《围城》与它的作者。

  杨先生毕竟是女性作家和学者,比起“不讲情理”的钱先生,似乎更能理解读者的心情。

她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充分地满足了《围城》的爱好者们渴望理解小说与作者的愿望。

她以极简约的笔墨为读者写出了一个真实的钱钟书,一个从小“痴气”旺盛、天生一副作家脾性的钱钟书,并且第一次向我们透露了钱先生创作兴致极浓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的原因。

  钱先生于文艺创作有极浓的兴趣,是和他自幼便具有的“痴气”直接相关的,杨先生对此作了非常生动的记述。

钱先生从小爱读书,并且“一辈子钟情于书”,仿佛是命中注定的。

据说他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而得名。

他在伯父的庇护下读书,像《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正经小说”,家里是有的,他很早就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尽管把“呆子”读成“皑子”,山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但那又何妨

伯父肯花铜板计他向书摊租小说,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那些家中不藏的书,父亲未必让看。

什么《说唐》、《济公传》,什么《七侠五义》,他都看得津津有味,回到家里,还要把刚看过的小说向弟弟搬演一番:  希望可以帮到你  论文时候就写,因年代久远,所以发表日期不详,望老师海涵。

然后在拽点文邹邹的东西  哈哈~

老师都喜欢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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