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龙城飞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读了几遍,与霍布斯的《论公民》相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得逻辑性更强,观点更鲜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一阵后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
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
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
为了读懂卢梭,我还读过李平沤写的《主权在民Vs“朕即国家”——李平沤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以及相关的一些参考书。
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
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
而李平沤的书更是集其精华,真正介绍卢梭内容的文字更是少了一半,非常适合时间较少又想了解卢梭的人士阅读。
卢梭是十分伟大的,他集社会契约思想的精华而为《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借鉴的。
卢梭的许多观点或者其主要观点我是同意的,现在凭记忆记录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主要观点: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对此,我的理解是,若将“契约”一词改为“合作”,可能更符合社会现实。
因为人们一般对契约的理解多着重于商业的契约,并且是价值相等的交换性的契约为主。
用合作则可以避开一定要等价的思维框架。
此外,也可以用来回击一些人对社会契约论的攻击,他们声称,并没有看到谁来签订契约,社会契约何来之有
2.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
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
我个人认为,若不提出这样的观点,而是明确提出政府是公民的代理机构,国王或总统是公民的代理人的观点可能更容易解释他的逻辑。
在政府是公民代理人这理观点之下,国王或总统的权力必然必须得到人民或公民的认可。
当然,他们失职也应当受到人民的弹劾。
3. 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这符合古代到现代人们关于民主统治的观点,亦我是所赞成的。
事实上,在当代民主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许多公共事务都是由人民或公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美国,管理港口有港口管理委员会,美国9.11被炸毁的摩天大楼就是属于纽约港务局的财产,而该局亦是由一个委员会进行管理。
管理贸易有贸易委员会等。
管理某个地方路政可以有路政管理委员会,等等。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
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主权者,也就是国家。
主权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5.政府的行政官员是主权者授权的。
他们做事必然符合公意,也就是全体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6.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7. 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8.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在这里,卢梭的逻辑思路有一些混乱,他把由全体人民组成主权者,混同为国王之君主权力,即由主权者赋予其权力的政府的行政机构。
但总的含义是清楚的,即,若代表人民利益的君主,或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执行管理功能的总统,其所作所为脱离了人民,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起来反抗,更换这些代理人。
他在这里包含了两种含义。
其一是以和平的方式,即定期选举的方式更换自己的统治者,实为代理人。
其二是当代理人实际上变人民的统治者,人民就有权力起来反抗,直接更换这些僭权者。
9. 人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
即使他自己,也无权出卖自己的自由而为他人的奴隶。
当然,这里所说是指人身的自由,政治上决定自由,财产则是有转让的自由。
10.人生来是平等的,没有人有权奴役别人,也没有人有义务受别人的奴役。
11. 与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转让一样,主权是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12.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
主权者根据公意制订法律,交由政府代表主权者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
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
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
他们从主权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
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14. 民主制不适合人类。
卢梭认为,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
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
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于人类的。
”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政府形式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所有制,即国家的权力属于谁。
贵族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属于贵族。
国君制,国家权力属于国王,即中国自秦始皇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结构。
民主制,则是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
卢梭认为民主不适合人类,是与他的人生而平等,生而具有一份平等的权利,政府和国王仅是人民的代表人的观点相左的。
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
有时,他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
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
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
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
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
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
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
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正如一个股份公司中的总经理。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我们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所希冀的,所追求的。
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人自由,人人平等。
若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存在着阶级,就是假民主,或者只是部分人之间的民主,比如过去所讲之贵族的民主或现在的所谓“精英”的民主,对广大人民群众仍是专制与压迫。
待续2010-9-25声明:1. 本人以网名“龙城飞将”发表的文章均为本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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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一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
人是生而自由的,可是现在他却处处戴着镣铐
---卢梭《社会契约论》这是里面最经典的一句个人认为,你可以围绕这个来写资本主义的自由,还可以延伸到民主、人权,还可以与社会主义民主做对比。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一卷里,卢梭得出过这样一个结论:一个专制的政府要成为合法的政府,就必须让每一代年轻人都可以自由地决定是接受它还是拒绝它;如果做到这一点,该政府就不再是专制的政府了,读后感。
我在想我在决定接受我们的执政党时有没有选择的自由,没有,我都从来没有奢望过会有,也就无所谓了。
但据说我有选举的权利,我又在回忆我的选举权行使的历史。
从小时开始选什么优秀、三好、干部,这些班级内的选举时,我是有表决举手的权利的,但选的对象多为老师时常在班里表扬的好学生,我也因此得到过实惠:没做过什么事,但老师常表扬文章写得好、字很漂亮,也就得过什么优秀的,但我自认为自己真不怎么优秀来着。
印象很深的一次选举班长,原任班长是个学习成绩很好,但不关心他人的女生,全班对些很有非议,于是选举的结果是该女生下课了。
但班主任在选举后进行了长时间的演讲,表述该女生的成绩和与众不同,看着年迈老师的期盼,放学时间已到,没有任何事能与家里的饭菜香和此时的饥饿感相比,在老师要求下全班又重新投票,女生继续当着班长,一波才算了了,读后感《读后感》。
没有人去怀疑老师的权威,也不可能有人去质疑第一次选举的有效和第二次选举的拉要票作弊,学生的民意在此可见无力。
再说宪法给的选举权吧。
在高中时,有同学到了18岁,参加过选举了,据说投了票的还给点钱什么的,以车费还是以什么名义给,我记不清了,但学生有总比没有好。
问那些被选举的人他认识不,都不认识,也不了解,反正有多种原因可以决定选择其中之一:名字好听一点的,或者性别为男的,或者听说过的,或者住在同一小区的,或者一个学校毕业的,或者……总之,有一个条件正好对上眼感觉舒服就成,至于是不是符合真正的被选举的条件,道德、知识水平如何,都无关紧要,政府或者有关组织(想象中的公正机构)会帮我们把关的。
后来才知道,一切制度的制定时,都要把当政者当成贼来防,而我们忘记了这一点,以为人性本善,漏洞大开,贼也纷入。
以至于贼会骂,我不是生来是贼的,还不是体制提供的机会,我只是牺牲品。
说远了,不过直到现在,我也没真正按我的意愿行使过选举权,都是别人画好的馍让我点,馍的口味如何,没有人知道。
刑罚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是不能参政议政,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剥夺与否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于他们而言这根本不算处罚。
根据老卢的观点,是民主还是专制真的一目了然。
〔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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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卢梭传》的读后感
卢 法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让·雅各·卢梭)(1712——1778)是法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认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直至消灭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
这就是人民主权思想。
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
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但是卢梭抛弃了他自己的孩子,因为怀疑他那年幼的老婆对他不忠和记恨他丈母娘的刻薄吝啬。
这一点在《悲惨世界》中也被雨果反复嘲笑挖苦。
而他自己的《忏悔录》也极内疚地提到了这一点。
他的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
卢梭的祖父原是法国新教徒,因躲避宗教迫害于16世纪中期来到瑞士。
父亲是钟表匠,技术精湛;母亲是牧师的女儿,颇为聪明,端庄贤淑。
母亲因生他难产去世。
他一出生就失去了母爱,他是由父亲和姑妈抚养大的。
比他大7岁的哥哥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始终没有音讯。
这样,家里只剩下他一个孩子。
卢梭懂事时,知道自己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他幼小的心灵十分悲伤,更加感到父亲的疼爱。
他的父亲嗜好读书,这种嗜好无疑也遗传给了他。
卢梭的母亲遗留下不少小说,父亲常常和他在晚饭后互相朗读。
每读一卷,不一气读完是不肯罢休的,有时通宵达旦地读,父亲听到早晨的燕雀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
”在这种情况下,卢梭日复一日地读书,无形之中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渐渐充实并滋养了他年幼的心灵。
在父亲的鼓励下读了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的名人传记。
7岁的卢梭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
他还外出借书阅读,如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莫里的几部剧本等等,他都阅读过。
由于这些历史人物的典范影响和他父亲的谆谆教诲,卢梭深深体会到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可贵。
他既有父亲的爱国血统,又以这些伟人为榜样,甚至言行之间常把自己比作那些历史中的人物。
有一天,他在桌旁叙说斯契瓦拉的事迹,在座的人全都很惊讶地看到卢梭走上前去,把手放在熊熊燃烧的炉火之上,来表演斯契瓦拉的英雄壮举。
这种早熟早慧的表现,正是卢梭特有天资的最初显露。
卢梭《社会契约论》这书值不值得看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最著名的代表作品。
其“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的名句,激励了古今中外无数仁人志士投身追求民主与自由的人类解放事业;其“人民主权”的思想观念,深深影响了美国独立革命及其《独立宣言》和法国大革命及其《人权宣言》。
它是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与约翰·洛克一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
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虽然卢梭喜爱仁君胜过其它的政府形式,他对此表达得含糊其辞。
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
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