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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契约性质读后感

时间:2020-01-25 12:45

(科斯)企业的性质读后感

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性质》这篇论文发表于1937年,是由罗纳德·科斯构思完成的。

这篇著名的论文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第一,企业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第二,企业的规模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

文章从企业的定义开始入手,认为我们有必要对企业给出明确的定义。

而通过边际概念和替代概念这两种分析工具,企业的定义是可以获得的。

接下来,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对企业的性质做了全面的阐述。

第一部分:作者觉得探索企业的定义有必要先考察经济体制。

因此作者列举了阿瑟·索尔特爵士对经济体制的描述:“正常的经济体制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它不需要中央的监查。

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这个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同时,作者也补充道,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私人的计划。

但作者还是认为阿瑟·索尔特爵士的描述并不完整。

虽然马歇尔把组织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引入经济学理论,J.B.克拉克赋予企业家以统筹职能,奈特教授强调了经理的协调作用。

但这些仍然不能解释组织为什么会存在。

最后,作者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组织作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他几乎是不自觉的发挥自己作为一个单细胞的作用。

而我们可以假定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同时,作者也指出了自己写就本文的目的在于为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决定和资源的配置依赖于作为协调者的企业家这两个假设构建一座桥梁,说明在现实中我们是如何对二者进行选择的,其影响因素是什么。

第二部分:作者首先就企业的出现是由于一些人具有指挥别人的愿望以及购买者较之于以其他方式生产的商品更偏爱由企业生产的商品这两种假设予以否定。

从而指出建立企业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而企业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市场运行的成本。

另一方面,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作用在某一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的产生。

第三部分:明确了企业产生的原因,作者把焦点放在了企业的规模上。

企业的规模与企业的效益直接相关,当时的经济学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但由于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当时的经济学家认为要想科学地分析和预测企业的规模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作者对此却持有不同观点。

基于之前企业产生的原因的理论,作者认为企业的规模是可以预测的。

作者指出,当其他条件不变,组织成本越少,生产要素的价格越低,企业家犯错的可能性越低,企业的规模就会趋于扩大。

而在实践中,上述的要素不可能满足,当企业的规模扩大时,收益很有可能会减少。

当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时,即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时,企业的规模就达到了最大。

第四部分:作者进一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举例说明了为什么自己的解释比其他已有的解释更加可取。

当时有人说企业的产生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因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定的一体化的力量,没有一体化的力量,分工将会导致混乱。

但作者提出为什么一种一体化力量(企业家)会替代另一种一体化力量(价格机制)

这于当时并没有合理的解释,因此被予以否定。

另一方面,有人觉得因为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很多人安于接受合理的报酬而听从别人的指挥。

某些人具有较好的判断力和知识,这些自信者和冒险家为消费者承担了风险,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市场的资源进行整合和配置,从而使得企业得以产生。

但事实是,即使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体制中,仍存在协调者,尽管他们仅承担日常工作的职能。

由此看来,这一观点是自相矛盾的。

而且上述观点也不能够解释价格机制被替代的原因。

第五部分:作者处理了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理论与实际是否相符。

作者是通过考察“主人与仆人”或“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来加以证明的。

作者指出:1、仆人必须向主人或主人的其他代理人承担提供个人劳务的义务,而契约就是有关物品或类似物品的出售的契约。

2、主人必须有权亲自或者通过另一个仆人或代理人控制仆人的工作和何时不工作,以及做什么工作和如何去做。

而雇主与雇员这种法律关系的实质,这正是本文所提出的经济概念。

由此作者得出结论,本文的定义与现实是比较相近的,是能够指导实践的。

科斯的这篇文章可谓是经典之作,拜读了之后确实受益匪浅。

一方面对企业的产生和实质有了全面的了解,一方面对企业的发展有了清晰的认识。

但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其局限性。

当人的大脑得到一个相对正确并且富有创新意义的观点时,我们就会不断地对此加以认同和证明,因此,就很有可能无法全面把握事实的真相。

本文在对企业的产生进行描述时,是把企业当作一个质点来看待的。

指出企业的产生就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减少。

但事实上,企业的内部是复杂多变的。

就企业与外部市场的关系来看,也是错综复杂的。

而人性也并不像作者描述的那么单一。

所以就现实而言,企业的产生并不单单是因为能够降低交易费用。

另一方面是关于企业规模。

作者把它归结为两种交易成本的对比,当企业的交易成本等于市场的交易成本时,企业最大化。

这一论点虽然具有指导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规模的本质。

然而事实上,企业的职能是有限的,就算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企业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规模。

企业的规模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主要说的是什么

近日,一个朋友打电话要我给她们公司写个司训。

朋友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装饰公司。

说实话,对他们公司的情况我是一无所知,写司训更是难以胜任,便照实对他说:“这个任务我无法完成,因为我根本就不了解你们公司。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打住,可没想到的是,他哈哈一笑说,以你大主编的文笔,写几句口号性的文字没什么难的,你就别推脱了。

我一时无语。

我知道和他解释不清楚了,也就含糊地说了句“我再考虑一下吧”匆匆挂断了电话。

\ 实际上,在当前的很多中小型企业(甚至还有些较大规模的企业)的管理者中,像我这位朋友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在他们看来,司训就是一个可以让员工集体诵读的一个口号,就像是军训时喊的“一、二、三、四”一样简单,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好听好记就OK了。

在以往与企业界人士的接触中,也偶尔会涉及到司训之类的话题,很多人对司训的认识也仅仅是限于“时髦、每天晨会让员工集体高诵很酷、提高一下员工的精气神儿”的层次。

\ 首先,司训是一个公司企业文化最核心价值的直观体现。

它同现代企业科学化管理体系中的其他标准模式一样,是西方契约关系社会背景下,企业为了达成员工对企业文化一致认同的管理手段之一。

司训的产生源自西方企业长期对“标准化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是西方企业以“法”为重心的管理模式特质的体现。

\ 以欧美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突出独立的人格。

西方人文主义强调个体的人是宇宙的中心,周边一切“皆备于我”。

在独立人格基础上形成的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以宗法伦理、等级的约束,而是平等的契约为基础的。

当社会发展需要把这种契约关系用某种法定形式规范下来时,西方社会就演化为法制社会。

法制社会在管理上的特点就是以规范、制度和条例为准则,通过有序和有效的管理来实现组织的目标。

因此,在管理发展史上,美国式的西方现代管理反映了行为科学管理中属于“独立人”方面的全部内容,反映了数理统计、控制论、系统论等现代科学思想,注重循规蹈矩、风险防范、量化管理、分而治之,克服了传统管理的混沌、粗放、不易量化等缺陷,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

因此,这种人文背景的影响反映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来,就同样需要一个类似于“企业公约”性质的标准化“口号”让大家来一致认同和遵守。

这就是我们说的司训。

\ 其次,就个体公司而言,司训的形成应是随着公司企业文化的成熟与完善过程逐步归纳提炼的。

作为“企业文化最核心价值”的直观体现,并不是随便找个局外人写一些看似“高尚、有煽动性”的口号那么简单。

它除了要能完整而贴切地概括企业文化的核心诉求,还要成为公司的“公约”,成为便于公司全体人员遵守的“天条”。

当然,强调“司训”的西化身份并不是否定它在东方企业中的作用,如果用得好,用得合适,它同样可以在东方文化背景的企业中开花结果。

如同其他西方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一样,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司训的“拿来主义”也必须经历一个环境适应的变革和进化。

一句话,是你是在怎样的环境中管理企业。

如果你的企业主要是在本土上经营,你的员工主要是中国人,那么你的管理模式就要更多地体现东方管理文化,如果你能将两种管理文化融会贯通,并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突出个性和可操作性,司训是能够帮你提高经济效益的。

\ 在国内的不少企业中,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着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

他们往往会不惜重金聘请一些所谓咨询师或咨询公司,“空降”一套看似“高尚、时髦”的“文化”,便在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地强行灌输一通。

至于这些“文化”是否帖合自身的实际,是否能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起到一些推进,便成“遥远的事情,仿佛可以不管”了。

更有可笑的是,有个别企业甚至在企业创立之前就为自己“设计”好了“文化”。

实在是令人费解。

\ 其实,作为“企业文化”家庭成员的司训,其作用的显现必须是建立在员工认同的基础之上的。

没有公司全体人员的一致认同,司训只能成为一个摆设,如果公司管理者再强行予以“灌输”,则可能会引起员工的反感与抵制,甚至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 因此,司训能否产生实效的关键不在这项活动的本身,而在于司训的内容,也就是说,司训本身能否贴切而精练地涵盖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并且能被员工认可。

制度与办法的区别

办法,是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词语,意为“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现今也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

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办法的分类  办法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办法可分为实施文件办法和工作管理办法两种。

办法的结构  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内容。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制发时间、依据。

标题之下用括号注明规定制发的年、月、日和会议;或通过的会议、时间及发布的机关、时间;或批准的机关、时间等。

有的办法随“命令”、“令”等文种同时发布,这一项目内容可不再写。

  (2)正文。

一般由依据、规定、说明这三层意思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

办法中的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体部分,要将具体内容和措施依次逐条写清楚。

办法的结尾,一般是交代实施的日期和对实施的说明。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词义  1、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2、“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基本解释 1. [system;institution]∶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管理货币制度   2. [order]∶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以他们为首的腐朽制度的象征   3. [style]∶式样;规格   制度宏敞 详细解释  1. 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易·节》:“天地节,而四时成。

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 孔颖达疏:“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则不伤财,不害民也。

” 宋 王安石《取材》:“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

”魏巍《壮行集·春天漫笔》:“他没有看到,存在几千年的剥削制度的消灭,就是大公平。

”   2. 制订法规。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

”《汉书·严安传》:“臣愿为民制度以防其淫。

” 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第三章:“创制权,由人民以公意创制一种法律,此则异於专制时代,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也。

”   3. 规定。

  唐 元结 《与何员外书》:“昔年在山野,曾作愚巾凡裘,异於制度。

”《续资治通鉴·宋孝宗隆兴元年》:“尚书省奏:‘ 永固 自执政为 真定 尹,其繖盖当用何制度

’ 金 主曰:‘用执政制度。

’”   4. 指规定品级的服饰。

丝弦戏《空印盒》第十场:“与他去了制度

”   5. 制作。

  唐 赵元一 《奉天录》卷一:“臣望 奉天 有天子气,宜制度为垒,以备非常。

” 元 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四折:“桂花性温,当归活血,怎生制度

”   6. 谓制作方法。

  宋 朱彧 《萍洲可谈》卷二:“ 东坡 在 黄州 ,手作菜羹,号为东坡羹,自叙其制度。

”   7. 规模;样式。

  《史记·孝武本纪》:“上欲治明堂 奉高 旁,未晓其制度。

济南 人 公玉带 上 黄帝 时明堂图。

” 清 韩泰华 《无事为福斋随笔》卷上:“此铃金质坚鍊,制度浑朴。

”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他自己乘坐高四层的龙舟, 萧皇后 乘坐制度较小的翔螭舟。

”   8. 规制形状。

  唐 苏鹗 《杜阳杂编》卷上:“遇 新罗国 献五彩氍毹,制度巧丽,亦冠绝一时。

” 宋 张洎 《贾氏谈录·李氏琴制》:“ 贾君 云, 嵩山 僧 如寂 ,尝收得 李汧公 百衲琴,制度甚古拙,而音韵清越。

”《封神演义》第四八回:“ 子牙 后随军至 岐山 , 南宫适 筑起将台,安排停当,扎一草人,依方制度。

”   9. 制度。

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清 吴伟业《遇南厢园叟感赋八十韵》:“改葬施金棺,手诏追褒扬,袈裟寄 灵谷 ,制度由 萧梁 。

”一本作“ 制度 ”。

清 李渔《怜香伴·欢聚》:“你们只管掌灯随我老爷走, 汉 家自有制度。

” 内部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

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

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内容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

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分类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

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

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

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发布方式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

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

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

  3.规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写法  (一)标题。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

  (二)正文。

制度的正文有多种写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引言、条文、结语式。

通篇条文式;多层条文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   先写一段引言,主要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然后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再写一段结语,强调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通篇条文式   将全部内容都列入条文,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逐条表达,形式整齐。

  3.多层条文式   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制度,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篇下分项、项下分条、条下分款。

如某省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下的条,用“1、2、3、……”来表示条下的款。

  (三)制发单位和日期。

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规章制度的写法: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文种组成。

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细则》等。

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2.正文。

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

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

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

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

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

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2)条款式。

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

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体式的规范性。

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事务文书,更具有规范性。

规章制度,用语简洁、平易、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编、章、节、条、款、目、项。

一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内容的严密性。

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新制度经济学的五个代表性人物是谁

他们的主要观点分别是什么

谢谢

新制度经济学是二十世纪一支突起的异军,它的源头是大家公认的科斯教授1937年的那篇短文《企业的性质》。

之后几十年间,经济学家似乎对这篇文章视而不见,直到1959、1960年科斯的另两篇宏文问世之后,他的思想才逐渐被大家注意,然而,即便如此,仍然是引用者多而深入研究者少。

对此,科斯常有抱怨之词。

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大经济学家认为1937年的文章太过空泛,从逻辑上看虽然无懈可击,毕竟难以操作。

当然张五常先生肯定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认为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它是后来1960年文章的源头。

新制度经济学的名字是威廉姆森给起的,在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新制度学派,之所以有一个新字冠在前头,主要是为了和以凡伯伦、康芒斯、密切尔为首的老制度学派相区分。

老制度学派曾一度在美国成为主流,那是大萧条之后的几年里,马歇尔和凯恩斯之间的过度时期,迷茫的美国人对自己国人的思想第一次重视,但是,可是说旧制度学派几乎没有给现代经济学留下多少东西,也许正如科斯所说他们本来也不愿留下些什么。

科斯在1998年的AER上发表的《关于新制度经济学》一文中说:“老制度经济学的代表康芒斯、密切尔等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们却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资料,很少有东西被继承下来。

”虽然其中的代表人物都曾一度在美国经济学家中声名显赫,但对现代经济学范式的影响几乎看不到。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NIE)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们非常活跃,而且也逐渐得到了主流的承认。

1986年,M atthews就任皇家学会主席的演说中提到:“在我们的学科领域里,制度的经济分析已经成为一个极为活跃的研究领域。

”(Maathews,1986)在他看来,NIE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他提出了两个有意义的命题,第一,制度是重要的,第二,制度现象将影响经济理论工具的分析。

对于第一点来说,倒算不上是新制度分析的功劳,因为无论新旧,两派都强调制度是重要的。

因此在我看来,NIE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其关键之处还是在于它为经济分析提供了一种更为真实可行,更为敏锐的视角。

阿罗(1987)说:“我现在思索新制度经济学运动的一个答案。

它并没有为传统的经济学问题——资源分配和效用度量——提供一个新的答案,但他回答了一些新问题,为什么制度是这种方式出现而不是其他呢:它融入了经济史,但却提供了比传统的方法更为尖锐(微观分析)的推理方式。

”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独特视角呢,是一种什么样的微观分析方法呢

张五常在1991年的这篇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章中开篇就讲到了这种变化。

在新古典框架里,“在瓦尔拉斯(Walras)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

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企业家,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

”而新古典大家马歇尔又过于急噪,总是太想把经济学象心理学、生物学那样挤入科学的殿堂,虽然他“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与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

”在此以后,人们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了经济学大厦的工程建设,力图从效用理论、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各个方面将新古典的大厦夯实,使得经济学以一种严谨的形式美展现在世人面前,它自己也急不可待的自我宣称自己是最接近自然科学性质的社会科学,是最成熟的。

然而,这一切在20世纪5、6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奈特早在1924年就已经提出了不确定性概念,西蒙(1953)的有限理性,科斯(1937)、(1960)的交易费用范式和社会成本问题,哈耶克(1937,1945)的关于知识问题的讨论,以及迪克莱特对反垄断的口述传统都对新古典造成了冲击。

正如科斯所批评的那样,经济学不应该只是一堆分析工具,尽管他们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应该是它的研究内容或论题,“我想经济学家应最哦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度

”(1998)如此以来,我们就不难看出新制度经济学本身正是在不满新古典日益成为一门抽象的语言而丧失了实际内容方面而兴起的,这个学派既吸收了传统的一些经济分析方法,又有自己的分析范式。

一、 制度与价格任何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成本,价格机制也是制度之一种,它的运行同样如此,但价格机制仍有它显著的优越之处。

任何一个社会,人们都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人与人之间既合作又竞争,因为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要来说总是不足,所以竞争和稀缺是同义的。

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或称为产权或称为制度,无疑人们是无法走出霍布斯丛林的。

这是一种困境。

我们姑且不在此讨论霍布斯、卢梭以及洛克的思想,因为那显然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我们只来考虑分析制度的绩效。

讨论绩效,必然要假定人们已经走出了丛林状态。

然而,即便产权确定了,却有着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产权人的需要,竞争的产权规则本身就是千差万别的。

这些方式中,价格机制只是其中的一种。

只不过,它的绩效最高,相对于租金消散所带来的人们的成本来说,是最低的。

我们从这里开始谈起。

租金是对使用资源的一种支付,这种支付就是一定制度安排下我们为满足最终享受收入而必须花费的成本,最早的租金概念专指地租。

李嘉图当年的概念是只土地使用的价格,它不随人们的需求的改变而改变供给状况,因为供给根本缺乏弹性。

其实,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几乎只要存在竞争就必然存在这种供给的缺乏弹性。

那么,对这些稀缺资源的分配就必须通过一种机制来完成。

在历史乃至现代,这样的机制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古代的九品中正制就是对稀缺的政治资源的分配,现在机关里的论资排辈现象等等也是如此。

其实,这和男人凭气力、女人凭容貌来排列本质上讲并无二致。

虽然这些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一再为人们所行使,但人们的代价有的时候常常会十分高昂,这一代价就是租金的消散。

我举一个夸张的例子,在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进华府亲近秋香假装卖身葬父,而另有一位则假装卖身葬全家,二人都想进华府,但石榴姐手中却只有一个名额,于是竞争势在难免。

石榴姐自称心肠软,见不得别人家惨,于是二人就制定了一个相互比谁更惨的竞争规则,结果大家都知道,两个人的成本都是十分高昂的,唐伯虎为此打断了自己的胳膊,而另一位哥们竟然因此而命丧黄泉。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租金的消散是非常之大的。

这和排队成本一样,只不过它更夸张,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只是要达到最后分配的目的,即一个均衡状态而已。

如果石榴姐的心肠没那么软,而是很黑,让二人出价竞争,租金就不会消散,结局也不会这么悲惨。

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不采用价格或使得价格扭曲的情况,总会有另一种规则来代替它,但是代价会十分高昂。

正如哈耶克(1945)所说:价格机制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也许是所有发明中最伟大的。

可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时候人类偏就是选择了非价格的配置规则,正如张五常(1974)所说“租金消散能导致均衡的观点是一种机械演习,不是经济学命题”,我们要解释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于是,接下来就引出了年轻的科斯当年的问题。

二、企业的性质与交易成本如果象我们上一节所言,那么价格机制就应该是最佳的,“看不见的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新古典辛苦了几十年,无非也是想把这一思想更为理论化、系统化,基础更为坚实。

然而,真实世界比理论显然要复杂的多,人类的智慧与上帝相比,也许根本就是上帝跟人类开的一个玩笑。

1930年代,一位大三的学生科斯拿到奖学金从英国来到新大陆,并巧妙的参观了福特的汽车公司——这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公司之一,于是科斯开始问了他的两个问题:一、既然“黑板经济学”告诉我们价格体系如此有效,那么为什么现代经济里还有依赖行政命令运行的企业的存在呢

二、企业的边界在哪里,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场的大海中在什么样的规模下被确定呢

1937年科斯在文稿写成四年后终于发表,这就是《企业的性质》一文。

科斯首先表明,其实在新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并没有对企业问题视而不见,新古典并不比古典经济学更狭隘,但他认为,那些重视及解释都不能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还有奈特的观点。

奈特利用风险和不确定性来作为工具进行分析,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的产生。

风险是人们可知其概率分布的一种不确定,但是人们可以根据过去推测未来的可能性,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类的无知,因为不确定性表示着人们根本无法预知没有发生过的将来事件,它是崭新的过去从来没有过的。

根据这样的分析工具,奈特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总有少数人,他们具有风险偏好的性质,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拓新,勇于为利润的生成而不懈努力;而绝大部分人是风险规避和中性的,他们愿意交出自己的权利让风险偏好者指挥他们,但条件是偏好者-企业家要确定的保证他们的薪水,于是,公司就在这样的权利划分中成立了。

这是《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的思想。

但科斯不认同,他一方面认为奈特也承认管理者(非企业家)也负有日常管理的责任,这一现象奈特无法解释,奈特的分析无法给管理者以地位;另一方面,科斯认为如果仅仅只是风险偏好不同,那么雇主和雇员之间也完全可以通过契约的方式来以市场完成之。

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并非是无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价格发现的成本,只有这一成本小于企业的组织成本时,人们才会通过市场来完成。

这个成本就是科斯首创,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大行其道的交易成本,这一概念我们稍后再谈,下面我们还是先来科斯的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规模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是之后几十年NIE乃至主流学者们不断追问的一个问题。

科斯的答案比较家但,这就是那几个著名的圈圈,他说,在一个城镇的消费中心A的外围有产业B、C,如果我们的企业处在外环C处,那么在交易成本边际上高于组织成本时,企业就在环内扩张,这就是规模效应,而这种扩张会带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会增加管理的难度,以至于大于了市场交易成本,那么企业的边界在横向上就会被确定;而向内环B的扩张也是如此,即与B的市场交易成本与合并后的组织成本相比较,边界也可以通过边际分析确定。

应该说,科斯的这个分析是非常清晰的,因为他借用了交易成本范式,而交易成本则是一个应该加以解释的概念。

许多经济学家不满意科斯的分析也常常是从这个角度来非难的,的确,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定义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这里的分析显然会显得空泛。

后来的对纵向横向一体化的分析几十年间络绎不绝,其中最有名的有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分析和套牢问题(HOLD-UP),也有哈特提出的核心资产和剩余控制权概念,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就不进一步讨论了。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看到解释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是多么重要。

但在简单讨论它之前,我们还是有必要略微提一下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的观点,就是队生产问题。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不认同科斯,认为根本不存在一个企业内的“权威”(authority)的问题,企业内的雇主与雇员和杂货店的老板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并无二致,企业之所以出现,全是因为队生产的需要。

完成一件工作,由于分工的原因不可能不合作,而合作通常会面临对努力的计量和监督两个问题。

对于许多工作来说,计量问题几乎无法解决,因为努力程度有的时候很难观察,这需要一个监督人,而且我们还要给这个人以剩余的收入权,使他有动力防止人们的偷懒而不是合谋。

于是,企业家出现了,企业也因之产生。

在他们1972年文章里,他们还讨论了诸种企业的类型,并得出了企业作为市场上的信息搜集场所的结论。

对于这个观点,张五常一直无法认同(1991),他认为他们二人的分析在假设上就是不必要的,偷懒和理性是重复,本着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张五常认为这一分析全无必要。

这中不用交易成本范式所进行的分析骨子里并没有脱离开,计量和监督问题,本身就是信息成本问题,而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

他们二人只从生产的角度谈论企业,似乎并不足以解释企业的存在。

我们现在开始讨论交易成本。

老实说,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极难理清。

罗宾斯说:“一个定义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通常要从该定义的实际运用中寻找。

”但是,在交易成本的运用中各人的理解也全然不一致。

科斯在他对张五常1991年文章的评论中写道:“如果在个人之间交换的可能性被引进这种伊甸园,一系列新的活动将不得不接受。

购买者和出售者将彼此寻找:购买者想知道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而供应商想知道购买者想购买的;双方都想知道另一方做生意的价格,对此要进行谈判,签订契约,确定他们观察到的条款是否无误,等等。

市场将会建立起来,专业的代销商和经纪人将出现以助于交易过程。

所有这些活动的成本就是我叫做交易成本的东西。

”在科斯的文章中,他的这个定义是合适的。

但张五常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吗

》一书中,他认为交易成本应该是鲁滨逊世界里不存在的一切费用,他更乐于称之为制度成本。

这样以来,在他看来,文革中的背语录,表忠心,跳忠字舞都是交易成本。

这样的定义显然和科斯的定义相去甚远。

威廉姆森则从有限理性和投机出发来论述交易成本的意义,人们由于有限理性,常常难以确切知道未来及他人的决策,因此需要测量成本和签定契约的成本,同时,人们又是会欺诈的,狡猾的,有投机行为,因此还需要监督,这几乎和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观点有些类似。

此外还有阿罗“经济系统运行的成本”以及巴泽尔“产权换手的成本”之类的概念,无不是出于自己的运用方便来定义之。

由此,我们可以略微知道,在当今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对交易成本还有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至少不存在一个大家广泛接受的交易成本概念,这或许就是威廉姆森(2000)所称的多元化。

大家都是从自己的应用角度出发来谈论这一概念,莫衷一是。

对词,我认为,交易成本其实是人们为了使他人的行为可预期而付出的一种费用。

仔细分析一下,以上的所有定义都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

科斯的发现价格的成本,无非也是人们为确定下次交易对方的行为、地点时间等而付出的费用,张五常所眼的欧洲的教堂和中国的忠孝礼仪制度等是交易成本,也是为了使人们的行为在大家能共知的轨道运行,大家形成共识,使得我们彼此的计划一致,这样我们的交易就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

如果对方常常欺骗,行为不可预期,我们就必须制定出一系列的或明或暗的规则来限制和惩罚这种行为,所有的这些花费都是交易成本。

总之,我觉得不存在交易成本增或减的问题,只存在能否使得大家的预期相互确定一致的这样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评价哪个交易成本高或低必须基于这样的基础。

三、社会成本与科斯定理我至今无法确切的知道社会成本的含义,也许这是一个福利经济学的重要命题。

我们开宗明义,一开始就来入手讨论科斯的那篇宏文《社会成本问题》。

其实,这篇文章远不如《联邦通讯委员会》好读,而且思想大体上已在后者中披露,其所举的例子也远比牛与麦子更为适当,因为空中的电波是很难观察到是谁侵犯了谁,法官在这点上往往和经济学家一样也清醒不了多少,但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仍然来举牛和麦子的例子。

简短捷说,不论牛或麦子的产权归谁所有,只要在私有产权之下,自由交易在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总是得以实行,那么由牛吃麦子,而非扎篱笆总可以使得双方的利益增进,分析的方法仍然是边际分析。

只不过比庇古要明白的多,庇古借用外部性这样的概念得到的结论伦理上的含义太过浓厚,恐怕在借用这一概念之先,庇古先生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

的确,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科斯尤其强调产权的重要性,他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

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因为在波段这样的市场上,产权无法清楚的界定是一个大问题。

但是,即使产权界定不明确,如果交易成本为0,大家也是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的(张五常,1982),但真实世界从来不会有交易成本为0这样的情况出现,因此,权利的界定显得异常重要。

之后斯帝格勒的那个科斯定理的定义,显然与此有些差别。

那个定理的一个经典的表达是:无论产权谁属,只要交易成本为零,帕累托条件总是可以达到的。

这样以来,常常误导经济学家认为重要交易成本为零,产权不重要,这正好是南辕北辙。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上述科斯定理的反命题也是正确的呢:只要产权清晰,不论交易成本为何,帕累托最优总可以实现。

直觉告诉我们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清晰的产权如果面临巨大的交易成本,福利不一定能够最大化。

如果我们跟着去讨论权利和交易成本的关系问题,我认为这是误入泥潭,空泛的讨论无助于任何实际问题的解决。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交易成本从来都不可能为0,因为其他人和我们的认识建立在相同的可预期的基础之上从是不免费的,所以这一点根本无须讨论。

要讨论的,在我看来正是张五常认为的比成本更抽象的权利,但我认为,权利的结构的确定应该是社会成本问题的核心。

如果这一结构确定的话,交易的实现总是可能的,因为我们总可以通过交易确定彼此的权利边界。

在这里,我还是很赞同张五常的这句话:“科斯的工作促使我们拓展了制度分析的约束条件。

他的贡献并不在于什么定理,相反,他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一种新的角度,能在不同的视角下,透视各种经济现象。

那些认为科斯的论点是同义反复的人,必定是忘记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科学发现是从某些同义反复开始的。

一种逻辑必定只是一种定义,但它也只是从一种角度看问题的。

科斯所理解的世界总是现实的世界,而且直到他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才知道它是这样的有趣。

”我们来看这样一个实际的案例,也许它揭示给我们的信息远比那个所谓的定理跟多的多。

《青年时报》 2003年6月12号 星期四 民间调查版绍兴县马鞍镇湖安村桥下夫自然村,自从2000年12月以来村民就饱受湖山石料场的炮声之苦,许多村民的房子都因此出现了裂痕,有的时候石头被崩出来也让村民受尽了惊吓,甚至村民傅华婷的儿子要结婚,对方父母认为这样的环境无法让女儿居住而不让自己的女儿过门。

严重影响了该村村民的生活。

但湖山石料场的场长韩军也是颇感委屈,他有一堆各类证件,有合法的手续保证自己的权利是合法的,他对生产的安全也非常重视。

他本人也承认对村民造成了伤害,决定给自然村村民每人1000元的补偿,但只有8户人家收了钱,大家对价格可能不太满意。

这件事情向县镇有关机关反映过,石料场亦遵从了意见书,作出了很多牺牲,受到了不少损失。

但问题并为解决,该自然村24名妇女从5月29日起开始,在石料场门口拦车,他们意欲阻止石料场施工。

6月2日,双方发生了争执和打斗,各有受伤和损失。

尽管当地的多个石料场和老百姓有矛盾,但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因为马鞍镇地靠杭州湾,滨海工业区以及围海造田,都需要大量石料,所以双方矛盾虽多,但石料场的生意依然红火。

如何来分析这一案例

应该说,石料场的产权是界定清晰了的,镇政府和该石料场签订的五年合同,五年内石料场有权开采山石,那么,村民呢

村民也有享受安静的居家生活的权利,双方的权利界定的十分清楚。

如果按照庇古的分析,我们应该罚石料场,但这根本无济于事,首先政府也需要石料场的石料供给,村民的权利应该保护,但为了正常的生产和工程开发,石料场的权利也应该保护啊

所以,外部性的概念在这里就遇到了困境,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那么,按照科斯的方法又会如何呢

按道理,只要双方就价格达成一致是完全可以由牛和麦子的例子中得到相类似的结论的。

但是,我们要看到与村民就价格的订约成本实在很高,很可能高过石料场的底线,因为,谈判是要一家一家的进行的,很可能有的人对平静生活的要价很高才肯放弃,而所有的人又都会按这一高价成交,所以,交易成本可谓极高,因为预期要一致实在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使村民迁徙的成本也很高,石料场迁徙更不可能,他几乎得不到补偿,因为村民是不可能补偿给石料场的。

这也是个悖论。

这个案例是我们认识到,在产权的背后,在交易成本的背后,应该还隐藏着其他的因素,对权利的保障所受到的影响往往并非双方的,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原因。

四、企业契约安排讨论这个问题,可能会和第二部分有重合之处,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契约理论近几十年的飞速发展并非偶然,早我看来这一变化是权利的选择和治理问题逐步走到前台的结果。

科斯早在1937年的文章里就曾提到,他认为企业作为一个契约替代了市场上的一系列契约。

张五常根据计件契约(1983)的考察,认识到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并非完全可分,因此认为要素契约替代了产品契约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张五常的困境。

他主张认真研究可观察的契约和制度安排,并且说:“这就是什么是重要的;在我们的社会中,生产和交易活动通过契约组织起来,在没有考虑到契约安排的情况下,总的来说,这些活动在我们的分析中被忽视了。

当契约或制度安排改变以后,生产和交易活动也要变化。

因此,如果制度或契约安排被忽略,经济分析的预测力就会下降。

”但他同时又说:“然而,契约或制度安排,是经济行为的一部分。

它们自己也需要说明。

”“对制度研究兴趣的迅速增长,是最受欢迎的。

然而,就我的观点来看,许多著作许诺的多,履行的少,所采用的某些方法并没有什么成效,这令人失望的主要原因肯定有赖于付出巨大努力去探索制度安排的具体形式。

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释它。

对于制度安排或契约安排的观察并不像数据那样简单,世界太复杂了。

”(张五常,1991)这一声叹息并不能抹去问题的依然存在。

如果我们仅只看到一堆堆的契约的存在,我们很可能会完全看不到企业到底在哪儿,在张五常的《经济解释·卷三》中张五常坚持企业并不确实存在的观点,而科斯乃至阿尔钦都不同意他的这个判断。

我们还记得他1983年文章的结尾所写的他在香港擦皮鞋的故事,的确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企业的影子,只看到两个小孩之间的契约。

微微观的分析方法在这里成了这样的一幅图景,一个试图描绘蓝鲸的整体特征的科学家骑在蓝鲸的背上拿一个放大镜来观察蓝鲸。

这样的预测我们同样无法相信。

企业的契约理论发展十分迅速,这实在不是这篇简短而宽泛的文章所能介绍的。

最值得注意的也许还是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但这同样不能轻松的写明白,只好暂时打住。

总之,我认为研究微观层次上的企业,我们的尺度应该拿捏准确,统计也许总不真实,但有助于我们获取整体的印象,增强理论的预测力,而如果总是解释特定的契约形成,我实在不能清楚的确信它的预测能力。

是啊,世界太复杂了,因为你总是从沙粒看起的。

结束语在这篇文字中我信马由缰的谈了关于租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以及企业契约的研究视角问题,新制度经济学领域宽广,关于国家的理论和产权理论本文并没有涉及。

我大致的印象是,NIE是一盆浑水,我们每个人都竭力去看清全貌,结果发现看出的都是自己眼前丁点大的一片地方。

我们都试图理解和解释这个世界,然而这个世界如此复杂,我们个人的经验无论如何也难以完全概括出整个世界的面貌。

经验主义的方法论在这里的处境是尴尬的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5000字左右

保险心的体现、是责任、务、是生活的必需品;是雨是灭火器、是备用胎的小孩一定会得天花吗

不一定

你一定会得肝病吗

不一定

但对于这些,为什么还要打预防针呢

大楼一定会着火吗

不一定

为什么每栋大楼都需要安装防火系统

泰坦尼克居然会沉没,世贸大楼居然也会倒掉

朋友,你的肩膀真的可以永远依靠吗

你真的知道风险和明天哪个先到吗

保险是面包、是牛奶,是晚年的尊严,是你家庭幸福的保障。

不是我要销售保险,是你需要保险。

保险可以保证在不幸、意外发生时,你的家庭生活不受太大的影响,保险可以帮助你减轻医疗费用的压力、增加养老生活的储备、准备子女教育的费用、免除灾难发生的忧虑,虽然保险不能帮助你避免灾难的发生,但是她可以帮助你和家人获得经济上的保障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说:“人寿保险是唯一的经济工具,能够保证在未来不可知的日子,有一笔可知的金钱。

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险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员的手册上。

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一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除遭受永劫不复的代价”。

李嘉诚说:“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

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

”美国前总统杜鲁门说:“我一直是人寿保险的信仰都,......即使一个人再穷也可以用寿险来建立一份资产,当他有了这份资产,他才感到真正的满足,因为,他知道假如有任何事发生,他的家庭仍可受到保障。

”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说:“我国人民对这个国家现在及前途充满信心的最佳证据是上千万的人民都拥有人寿保险。

”著名旅美华人作家于梨华说:“保险在美国,是人民生活中的一环,像饮食、居住一样,是生存中必要的一部分。

生命、医疗、旅行、房屋、汽车、游艇、家具等都保了险,它们像一条条木栅,连成一环,环在你的四周,给你一个安全感......”我经常看到一些人拿着无知当个性,顽固地拒绝保险,使我想起耶稣在传教时的艰辛。

耶稣基督说:“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是错的。

”虽然我的事业同样充满艰辛,但为了更多家庭的幸福,我必须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以前我认为太阳下最伟大的工作是教师、医生,但当我了解了人寿保险的意义和功用后,我为我从事保险工作而自豪

为能给千家万户送保障而自豪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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