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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日记读后感700字

时间:2020-01-16 14:44

男生贾里 女生贾梅 读后感 500字左右的

男生贾里·女生贾梅》读繁荣儿童文学是时代的呼唤是亿万儿童和家长的心声,更始党中央的殷望。

一本好书,一个时代的典型形象,往往能影响人的一生。

我们应该创造一些具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贴近当代少年儿童心灵,思想内容健康,知识趣味性强,具有艺术吸引力和感染力的精品力作。

最近,弄读了秦文君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及其姐妹篇《女生贾梅》,感慨很多。

这两部长篇小说之所以成功,主要有三点:一是鲜明的时代特点,二是鲜活的少年形象,三是浓郁的儿童特色。

秦文君从儿童的世界出发,以孩子观察生活的视角展示了今天少年儿童面临的十分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

今天城市中学生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主人公贾里,贾梅面前都出现了。

比如,怎样认“歌星”、“影星”,怎样看待金钱及“打工”,如何加强同父母的亲情及同学间的友情。

都市少年读者从中得到对时代生活的审美感悟,自然而然的领悟到应该向往什么。

作者构思巧妙,正文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既写出了充满个性的人物,又刻化了主角可爱的心灵;题下又以摘录日记的第一人称方式让读者对贾里.贾梅二兄妹的心理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新潮女孩”林晓梅,“硬派女生”杜小杜,“宪兵司令”邱士力,“小鬼”鲁智胜,非常幽默,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应着时代的呼唤,迎来儿童文学繁花似锦的春天

《女生贾梅》读后感这几天,我读了现代作家——秦文君的著作《女生贾梅》。

贾梅天真活泼,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

她身边的每一个故事都跟我们很贴近,让人感觉亲切。

文中的贾梅令人羡慕,她很幸福。

她有一个如“老古董”的爸爸,有一个疼爱自己和哥哥的妈妈,还有一个受人追捧的大英雄、爱自己、关心自己的哥哥,最后是一个重哥轻妹的吴家姆妈。

贾梅是个好孩子,她天真活泼,但决不多说废话惹人烦;她心地善良,但决不原谅坏人;她富有同情心,但决不是爱心泛滥。

贾梅对待任何人都有一颗真心。

例如:简亚平、班超等。

我们应该学习。

除了上述人物外,还有贾梅“死党”林晓梅,作文超短的王小明,酷爱算卦的胡彩蝶等,他们为人物添加了几分色彩。

同学们,读一读《女生贾梅》吧,体会成长历程时多么有滋有味

《女生贾梅》读后感书中的主人公叫贾梅,她很可爱,是个令人羡慕的女孩。

她天真活泼,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

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初中女生,却和她的伙伴们一起,演绎出一段丰富多彩又让人感慨万千的成长故事。

这当中,有校园生活的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这本书勾勒出一幅幅当代中学生五彩缤纷的生活画面,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书中有几个鲜明的人物,第一个自然是本书的主人公贾梅,一个全身都是优点、心地善良的女孩。

接下来是贾里,贾梅的哥哥,一个调皮、聪明,但内心同样也很善良的男孩。

还有林晓梅,贾梅最好的朋友,一个贾梅十分崇拜的女孩,因为她漂亮、新潮,还很有才。

胖胖的宇宙、见义勇为的班长邱士力、贾里的铁哥们儿——小鬼鲁智胜……还有张潇洒、张飞飞、王小明、肖茹、胡彩蝶、简亚平……书中的人物数也数不完,每个人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有个性,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贾梅的生活真是多姿多彩

先是给爸爸戒烟;又给同学打毛线手套;还在好朋友林晓梅的介绍下,到林晓梅表叔的餐馆里打工,用赚来的钱去买明星演唱会的门票;还和林晓梅到电影制片厂参加群众演员的挑选,最后还拍了戏,在一部电影里出演了一个农民,还加了四个特写……让我不由得纳闷:怎么所有有意思的事都让贾梅碰上了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个大概要数“闪电行动”了。

在这一篇章中,贾梅的隔壁班级出现了一个劣迹斑斑的学生,他偷东西、殴打,无恶不作,还加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他的名字叫斑马。

一天,贾梅在上学的路上被斑马踢过来的石子砸伤了腿,很气愤,于是同简亚平、胡彩蝶、吴莉美、王小明等七人组成了“白色闪电队”,狠狠地教训了斑马,使他不敢胡作非为。

后来斑马遭到黑帮威胁、正遭黑帮成员毒打时,“白色闪电队”再度出击,赶走了坏人,救出了斑马。

故事情节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严肃中却也透出了幽默,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女生贾梅》真的很好,它真实反映了初中学生的校园生活,希望今后能有更多这样反映校园题材的好书

男生贾里读后感这几天看了一本叫<男生贾里>这么一本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魅力,当代中学生的生活画面,情节引人,语言幽默,很容易把人带入书里面看了这本书, 发现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小男孩聪颖机智,热情侠义,总认为自己上世是一个伟人或大侠出身,他周围的同学,一个个也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令人刮目相看,跌破眼镜的事情,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奇特的的偶然性和无法言愉的必然性,我想,一本小说的产生大抵就是如此吧,看到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经历,联想到了90年代的我们的成长经历.90年代出身的我们,中学时代平平凡凡,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循规蹈矩.但又碍于家长的威严和管制,晚上下夜习.就到操场疯跑一圈,等到灯铃一响,灯一熄.一天的夜活动就开始了,跑到学校小卖部买来泡面,零食.在宿舍打着手电,泡面.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能听到悉悉喝汤的声音,吃完就开始组成小队,分成四五队沾在一起,讨论着在我们现在看似无聊,在那时做似有劲的事.有同学失恋的时候,会把那首<独角戏><灰色幸福>翻版拿出来唱,唱到情深意切的时候,总会用眼泪表达对于同伴的遭遇,自己显得多么难过与无助旧伤恢复的时候,就唱<开始懂了>弄着自己多博学一样,其实那门子懂了,柄性难移,死性难改,受了伤,还会往里面钻,开心的时候表现得很爱国,<国歌>也能唱得特起劲,反正只要不伤感的歌都唱,做错事就唱<我们都是好孩子>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那这歌就是那时候学会的,听听很有意思,蛮好听的,那时候相当单纯,没有触目的理念,令人回味.《男生贾里》读后感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读了老师推荐的《男生贾里》这本书受益非匪浅。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

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比如.抽烟,和父母的关系等等。

男生贾里这本书的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

总是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人.对与父母对双胞胎妹妹贾梅的宠爱非常不满。

总是想赢得父母的宠爱却常常适得其反。

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这是一本很逗的书.其中最逗的一章是:歌星效应。

讲的是贾里的双胞胎妹妹贾梅喜欢一个歌星.恰巧这个歌星要开演唱会。

贾梅为了得到买门票的钱又是去打工又是帮父亲抄稿子。

使得父亲终于亲自给贾梅买了一张门票.贾里非常希望父亲也送给自己一份礼物。

可是父亲却给了贾里一张钢笔字培训班的报名表。

对她说你明天开始要去练习钢笔字。

你难道希望自己写的字不如妹妹吗?贾里非常嫉妒.心想父母凭什么这么偏心。

就和自己的好朋友鲁志胜在演唱会哪天悄悄溜进剧场。

结果因为没有买票被人发现而被罚刷厕所。

而弄的得狼狈不堪。

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男生贾里》读后感你知道贾里吗

他不是“快男”选手,也不是“好男儿”,他是著名儿童作家——秦文君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中的主人公。

《男生贾里》,一听这个书名大家就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有可爱的马大哈——鲁智胜、有胆小的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

这些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贾里。

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

但也很调皮,他经常和他的伙伴们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

闲着没事时,他就给同学起外号,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

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

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

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

你看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

一次在公园里春游,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

快停下……喂,快抓住他

”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

虽然贾里有许多小毛病,但他仍是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人。

他就像我的同学,让我感到可亲、可爱、可信,读着这本书就感到写的就是自己的学校生活,有时读完后真搞不清楚,哪些书书上的事,哪些是我自己经历过的事,在这我要真诚地向作者说声:“谢谢

谢谢她这么关心孩子;谢谢她为我们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

”这些给你参考,最好不要抄。

虽然老师不会看太仔细,但是你领悟意思自己写八

男生贾里,女生贾梅读后感2000字

《男生贾里》读后感 里面有很多的人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读了老师推荐的《男生贾里》这本书受益非匪浅。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

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比如.抽烟,和父母的关系等等。

男生贾里这本书的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

总是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人.对与父母对双胞胎妹妹贾梅的宠爱非常不满。

总是想赢得父母的宠爱却常常适得其反。

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这是一本很逗的书.其中最逗的一章是:歌星效应。

讲的是贾里的双胞胎妹妹贾梅喜欢一个歌星.恰巧这个歌星要开演唱会。

贾梅为了得到买门票的钱又是去打工又是帮父亲抄稿子。

使得父亲终于亲自给贾梅买了一张门票.贾里非常希望父亲也送给自己一份礼物。

可是父亲却给了贾里一张钢笔字培训班的报名表。

对她说你明天开始要去练习钢笔字。

你难道希望自己写的字不如妹妹吗?贾里非常嫉妒.心想父母凭什么这么偏心。

就和自己的好朋友鲁志胜在演唱会哪天悄悄溜进剧场。

结果因为没有买票被人发现而被罚刷厕所。

而弄的得狼狈不堪。

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男生贾里》读后感 你知道贾里吗

他不是“快男”选手,也不是“好男儿”,他是著名儿童作家——秦文君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中的主人公。

《男生贾里》,一听这个书名大家就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有可爱的马大哈——鲁智胜、有胆小的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

这些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贾里。

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

但也很调皮,他经常和他的伙伴们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

闲着没事时,他就给同学起外号,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

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

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

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

你看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

一次在公园里春游,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

快停下……喂,快抓住他

”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

虽然贾里有许多小毛病,但他仍是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人。

他就像我的同学,让我感到可亲、可爱、可信,读着这本书就感到写的就是自己的学校生活,有时读完后真搞不清楚,哪些书书上的事,哪些是我自己经历过的事,在这我要真诚地向作者说声:“谢谢

谢谢她这么关心孩子;谢谢她为我们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

” 《女生贾梅》我也记不清翻阅了《女生贾梅》几次了,总是百看不厌。

我每一次阅读,总能体会出更多不同的感受,思想得到更深的感悟。

令我过目难忘的是第三章和第七章。

第三章写得是贾梅为了去看左戈拉的个人演唱会,寒假去林晓梅的表叔的餐馆打工挣演唱会门票的钱。

期间,贾梅工作地兢兢业业,到最后,原本老板答应兑现的50元只给了2元

从餐馆打工可以看到社会上某些黑心人的阴险狡诈,居然欺骗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女,使我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难以立足在这个五花八门的社会。

贾梅又去爸爸那里“打工”——为爸爸抄写五万字的稿子,虽然后来贾梅没完成任务,爸爸还是送了她一张左戈拉个人演唱会的门票。

我看见了人间存在着血浓于水的亲情,父母与儿女之间即使没有更多的语言交流,却是心连心的。

第七章是写贾梅和林晓梅被一位姓胡的女导演招去当演员,没想胡导演是让她俩演有四个特写镜头的村姑。

高傲的林晓梅认为演村姑埋没了她的才华,就甩手不干了,而贾梅却留下来演了村姑,演得很棒

贾梅所在的学校都组织同学去看了那部电影。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生存下来,受到大家的青睐,不光要有真材实学,还不可以心急浮躁,要一步一步从零开始,因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我最信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秦文君阿姨。

她刻画出了一个E时代少女——贾梅。

秦文君阿姨笔下的贾梅,漂亮、新潮、充满活力、单纯、善良。

《女生贾梅》曲折的故事情节让人回味无穷。

它更贴近了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少女,表达我们内心世界的独白,让我们的灵魂震颤,真无愧为儿童文学的优秀之作

《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后感

有两篇,你参考参考吧

~  1《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是《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一本——题目叫《幸福的鸭子》。

  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一只叫“麻花儿”的鸭子。

这是一只幸福的鸭子,它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它的丰富的内心世界。

它也许并不算漂亮,但它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因此它因为可爱而美丽;它的嗓子也并不好,却天生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喜欢也敢于歌唱,它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所以它的歌声富有感染力;它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个人……  看了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麻花儿”的故事里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

我们对生活的态度也应该象“麻花儿”一样,要热爱生活、珍惜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东西,真诚待人。

遇到挫折或不顺心时,不要只会怨天尤人,怪社会对自己不公,而应多想想我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为社会做些什么,要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以前我总在想“幸福”到底是什么,是丰厚的物质条件、优越的生活

还是取决于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以及对生活的正确态度

从“麻花儿”的故事里我真正懂得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对于幸福固然有有基本的要求,但后者却更为重要。

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更取决于我们的内心。

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就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

  2女鸭子麻花,腊肠狗拖拖,笑猫,陶器的马小跳,河马张达,贪吃的唐飞,废话不断的毛超,善解人意的杜真子,乌龟,巨人阿空等都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故事书《幸福的鸭子》中的主角。

下面我就和大伙讲讲我读这本书的感受。

  故事发生在一个暑假里。

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张达乡下外婆家,那里满是美丽的桃林。

在那里遇见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女鸭子麻花。

这是一只幸福的鸭子,它并不漂亮但它心地善良。

麻花每天都不怕累的陪张达外公玩套花环的游戏,让外公开心。

它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

不管心中有多么的不开心,它总会面带笑容,心里有什么困难事,总是会想办法解决,也鼓舞别人勇敢去做每一件事。

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幸福。

当别人快乐的时候,它会觉得很幸福。

  还有从马小跳他们合作摘桃子这件事,让我明白:做事情要有团队精神。

只要大家齐心合力,就一定能把事情做的又快又好。

  另外,从笑猫学会跳荷叶,麻花背拖拖游水成功,让我懂得:只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当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所以,我今后要向麻花一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灰心,要勇敢的面对,做一个充满幸福的人。

最好的知己 读后感 700字 快快快啊

成长之路,并不平坦——读《最好的知己》有感南知圆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刚拿起这本外观清新的书,一行字便马上映入了眼帘。

我屏住了呼吸,生怕它被我激动的气息给吹散,多美的文字啊

主人公是两个互为知己的女生,她们拥有着近似的名字:小卿和小同。

她们之间无话不谈,一起逛街,一起分享同一个冰激凌,一起上厕所,一起穿同样的衣服,老师说她们是双胞胎,同学们说她们是连体婴儿……连体婴儿,这个词唤醒了我小学时期的懵懂的记忆:那时候,我与几个死党经常热衷于勾肩搭背地在校园里“游行”着,故意走同样的步伐,故意做同样的动作,故意把同学投来的诧异眼神当成无与伦比的成就,还一改淑女形象,逮住一个人就自豪地说:“嘿,我们是连体婴儿

”不是友情高涨达到了沸腾的境界,还能有什么解释呢

书里,升初中时,小卿和小同面临艰难选择,是各自分道扬镳去适合自己的中学,还是舍弃一切去和一生中最无法替换的知己上一所普通中学。

知己毕竟是知己,当然无法忍受分别的痛苦,她们顺水推舟选择了后者。

升初中,天哪

这本书难道就是为我量身而制的吗

不然为什么每一个字都能牵动我的心情,引我想起那段懵懵懂懂、余味无穷的友谊。

记得几个月前的我们,也正是为选择什么初中而踌躇不定的小学生。

我们畅想着上初中后的打算,怎么说服父母考同样的中学。

我们天真约定,犹如一张分量不轻的纸,能随风而起,也能随风而落,回到原地。

可如今,却东奔西走…… 而小卿和小同同样好景不长,直至一位瓷娃娃一般的转学女生出现在她们的人生中——袁圆,正好坐在小卿的身后,不知什么原因,小卿“背叛”了小同(在小同看来),渐渐与袁圆走近了,小同变成了形单影只的女孩,没有了朋友的小同日渐消沉,孤独这片乌云罩在她的头顶,迟迟不散。

我想起我刚刚升学后,原来那几个好朋友也渐渐远离了我,结交了新朋友,我也措手不及迎来了孤单。

每天看着初中校园里几对要好的身影从我面前走过,我苦涩地、热切地想找一个能陪我说话的伴。

我还曾想当一个男生,因为男生就像一根根直立的木头,可以独木成林,而女生就不同了,她们是斜立的木头,需要互相支撑住才不会倒。

比起男生,女生更需要朋友。

我是这么想的,小同也是这么想的。

好景不长,“坏景”也不长,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小同发现了小卿离开她的原因。

原来这一切的一切,终究是个误会,两人尽释前嫌。

原来袁圆有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比起小同那开明的爸妈,更需要小卿的帮助,而小同不明就里,因此不肯接纳袁圆成为“三人行”。

我特别喜欢书里最后那一句意犹未尽的话:“至今我(小同)都觉得那天傍晚的夕阳特别美丽,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在路上放声高唱。

如果可以,我甚至想来个腾空翻……” 这是一本友情的日记本,这是青春时期跌跌拌拌的旋律,这是多少泪水、欢笑的结晶。

这本书的作者庞婕蕾姐姐,她像福尔摩斯,把我们的快乐悲伤侦查得如此细致;她是谱写我们青春乐章的音乐家,将我们波涛起伏的心情描绘得淋漓尽致

所谓知己、死党,还不都是好朋友的代称,好朋友就是成长的象征。

所谓最好的知己,就代表着美好的成长历程 成长这条路并不平坦,但我们仍要把它走得令人窒息般的完美…….

致麦收读后感

当风吹动麦田的时候,我看到了洪苗率性的微笑,她的微笑看似洒脱自由,其实不乏牵挂。

我对“红灯区”一直持有好奇的态度,可能是想窥探另一种生活,可能是想了解男生的心境。

毕竟周围有太多的人对我说过“男人都好色”、“不要相信爱情”这样将概率扩大化的定论。

我想探索这个定论是否科学,首先就要去了解“怎么色”。

《存在与荒谬》一书用科学严谨的语句讲述了从古至今的“娼妓文化”,数字背后是几个时代道德的沉沦。

似乎现在有不少人鄙视“道德”这个词,觉得太过主观化、太愤青,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也是,那么用“爱情的信仰者”这个视角去批判“娼妓文化”可能会比较合适。

我是爱情的信仰者,眼里揉不得沙子,不容任何背叛,嫖娼者可以即刻说再见的那种。

2018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观后感600字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800字一】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 在近日的“中国古诗词大会”上,16岁高颜值少女武亦姝凭借出色的古诗词底蕴和 “飞花令”表现走红,答题时娴熟优雅的她,被网友们感叹“满足了自己对古代才女的所 有想象。

”  “中国人的诗心一直在,但需要被激活。

”诚如《中国诗词大会》嘉宾、中央民族大学副 教授蒙曼所说,诗词之所以美,在于它承载着作者的人生阅历。

因此读诗不仅仅是读诗, 更是读人,是读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日前正式公布,这也是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在答记者问时,发言人表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 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生活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诗意也是。

在问答网站知乎上,一位网友关于“为什么要让孩子从小读诗歌”的问题下,得票数最高的答案是这样说的: 你是愿意孩子从小读“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这样流转缠绵的诗句,还 是让他跟着广场舞一起唱“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你是希望他的童年记忆是“芳草鲜 美,落英缤纷”,还是“叫姐姐一声美女,姐姐就给你糖吃啊”? 生活在当下的我们,为什么要读诗?当你处于相似的情景下,忽然想起一句早已烂 熟于心的诗,触发了共情的钮,才能懂得诗词之美。

而这一切的基础是,至少你“读过”。

  当看到春天芳草初生,才会明白什么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夏日湖边纳 凉,看风乍起,才会感慨“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毕竟如歌中所唱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虽然我们的生活日渐浮躁喧嚣,好在,诗还活着。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800字二】  它唤起了高中毕业之后的观众对诗词之美的欣赏。

高二分科以后,我母校的早读课是每周三天英语两天语文,20分钟的早读课当然会有人急急忙忙赶作业。

当年我还是语文课代表,至今还记得,只要在讲台上带读《春江花月夜》,背到“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附近的时候,基本上所有人都会停笔,或者笔还没停下,声音已经加入进来。

我们班当年男生虽然不多,声音却都很好听,刚好能压住妹子们柔婉的声音,诵读声就特别动人。

我还记得某一天第一节是数学课,我们数学老师人称范公子,在教室门口面带微笑地等我们背完“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把三角板往讲台上一放,说“哎呀谢老师教的班就是不一样,背得多好听啊。

”  看《诗词大会》的时候,我遇到稍有印象但想不起来出处或者上下句的诗词就会查一下,看到全诗心下会恍然大悟地“哦~”一声,然后脑子里就过电影般地浮现出上课时老师们描绘的意象。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就算是被楼上一些答主吐槽的太祖诗词出现频率过多,有些词写得也是真好。

  全场齐诵“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时候,还是挺燃的嘛。

  四位点评嘉宾也都是很好的语文老师,直抒胸臆做科普,有感而发不矫情。

尤其康震老师,真的称得上一句“出口成章”。

  再则,这个节目老少咸宜,选手的个性都很鲜明,场上互动也尽力营造了一种围炉而话的亲切氛围。

我特别喜欢选手自我介绍开场时的那句定场诗,真的能看出每个人的个性。

比如争议很大的张淼淼,我也觉得小姑娘情绪太外露了一点,但她每次上场,虽然穿着精致的汉服,妆发搭配得也很温柔,定场诗可是“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啊。

情绪管理注意一点,其实也是一个挺吸粉的反差萌人设。

武亦姝的自我介绍“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就显得很洒脱,妹子也给人一种不太在乎比赛结果,享受过程以文会友的感觉。

  舞台特效虽然拖沓了一点,整个节目的舞美和配乐还是赏心悦目的,我春节这几天在宿舍,经常把b站上的合集外放当背景音乐。

  最后夸奖一下董卿姐姐的主持功力。

我前两天还在跟基友吐槽董卿的古典文学功底不低,不仅所有题干念得抑扬顿挫,流畅自然,而且点评嘉宾抛出的梗也能接上,偶尔还能来两句应景的诗词配合采访。

对比一下之前在知乎上看到,某当红小花旦当年演红楼梦的重要女配,之后上节目强调受训多时,结果连判词也读不来(摊手)。

感觉国内知名女主持除了董卿,其他人来主持这个节目都会有点违和。

而且董卿的妆发真是一期比一期好看啊QAQ  有时间再来补充,期待第三季能够完善赛制,减少运气分~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800字三】  第二季《中国诗词大会》于春节期间开播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节目中多位具有深厚古诗词素养的年轻学生更是实力“圈粉”,被网友称赞“腹有诗书气自华”。

学者表示,兼具典雅韵律与人文精神的古诗词在现代社会仍能引发情感共鸣,要加强古诗词的审美教育,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年轻人中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不靠颜值靠才情 年轻学子频获赞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念出《诗经·七月》中这句名句的,不是学者教授,而是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的16岁高一女生武亦姝。

她在2月1日《中国诗词大会》节目中战胜北京大学博士生陈更,成为新擂主。

诗词量2000首,答题时气定神闲,还有高颜值,有网友感叹武亦姝“满足了自己对古代才女的所有想象。

”  这位把陆游、苏轼、李白封为自己“三大偶像”的“00后”说:“喜欢诗词是一件很单纯的事,古典诗词中蕴含的美感和情意,在现代语言中很难找到。

”  而在《中国诗词大会》上,像武亦姝这样的高手还有很多——  13岁的初一学生叶飞,擅长用文言文写作,小小年纪就有不俗的诗词积累;  上海文来中学学生侯尤雯,2岁开始读诗,曾获上海市中学生古诗文阅读大赛一等奖,为本届诗词大会从百人团刷入挑战赛的最小年龄选手;  北大博士生陈更,工科出身,却满腹文才,是连续多场的擂主……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康震、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蒙曼等学者,也因为在节目中对古诗词引经据典、信手拈来的精彩点评,受到网友热捧。

网民“月亮abby”说:“看了节目,体会到诗词的意境美,和诗人的胸怀,原来中国古诗文这么有趣。

”  除了擂台上那些“行走的诗词库”,节目中的“百人团”也值得尊敬。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诗词大会》学术总负责人李定广说,“百人团”选手绝大部分是年轻学生和各行业的普通人,年龄上以“90后”“00后”为主,有些是父母比赛子女看,有些是子女比赛父母看。

“古诗词在家庭教育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

”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800字四】  我热爱诗歌,特别喜爱唐诗宋词。

每逢空闲之时,我都会躲在自己的书房中高声吟诵,体会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思乡之情,品味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的亡国之恨,领悟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放情感。

在我看来,唐诗就像巍峨挺拔的泰山,而宋词就像玲珑如玉的桂林山水。

  这个寒假,中央电视台举办了“中国诗词大会”。

这个节目主要以打擂台的形式为主,节目组从各地选出了热爱古诗词的达人共一百个,包括外国学子,古稀老人,他们组成百人团,挑战选手和百人团同时听题答题,最后以击败百人团的人数为选手分数,从而选出擂主。

  这个节目中真是藏龙卧虎啊!百人团中高手如云,而挑战者更是功底扎实。

在第一期的节目中,第一位选手就是一个小女孩,叫李尚荣。

她在前面的九题中连连告捷,击败了许多百人团的大人选手,而在最后一题中,因为不理解“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句诗句中“商女”意思而失误,不过也成功赢得了一百二十四分的好成绩。

后面的选手更是越来越厉害,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残疾人彭超成为擂主。

  在比赛中,评委老师的点评画龙点睛,文采飞扬,让我受益匪浅。

我努力与台上的选手同步答题,只能偶尔答对几题,这让自诩为“经典专家“的我汗颜。

我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如诗词功底还不够扎实,有很多诗词不能很好地理解,有的诗词我还没有背诵过等等,在他们面前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学生”。

  所以,我一定要多背古诗,多积累,就像台上的一位大姐姐说:“喝水虽能解渴,但是喝茶更能品出它那独特的幽香,用诗歌来熏陶生活,生活会更充满诗意。

”说的多好啊!  “黄河走东溟,白日落西海,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

”就让我们以诗歌为生活的指航灯,让它点亮我们的人生之路吧!加油!

读西游记有感500字谢谢了

当我翻开《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三上目在称王。

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

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

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八十天环游世界读后感

1)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4) 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

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

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

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

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

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

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

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

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

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

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

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

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

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

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

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

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

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

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

”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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