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珍.的名著,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
书中拘谨的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
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
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
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
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的看法深信不疑。
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
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
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
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
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珍.的名著,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
书中拘谨的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
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
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
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
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的看法深信不疑。
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
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
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
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
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
美国小学生的读后感(八)
[美国小学生的读后感(八)]2009年11月10日亲爱的爱玛老师,“大象的孩子”叙述了为什么现在每只大象都有长鼻子,美国小学生的读后感(八)。
在“蛾和星星”里,小蛾因为想飞向星星,而不想往灯上飞,所以没有早死。
它的寓意是如果你怀有远大的目标,你的生活将更美好。
我已经把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读完了。
我刚读完《福尔摩斯历险记》。
在这本书里的所有故事里,我最喜欢“海军协定”这一篇,因为这一篇最神秘。
偷海军协定的小偷是我根本没想到的一个人,但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找到了小偷。
我也刚把杰夫-斯通写的《鹰》读完了。
这是“五个祖先”系列小说中的第五本。
“五个祖先”系列小说共有七本书:《虎》,《猴》,《蛇》,《鹤》,《鹰》,《鼠》,和《龙》。
这本书讲鹰的故事。
他是一个功夫战士,却想变成龙。
(在前一本书《鹤》里,鹰从监狱里逃了出来。
) 他有一张寻宝图,于是他和虎,马骝(猴),鹤,查尔斯(一个荷兰人)以及他们的间谍小鼠一起去找宝藏。
但当他们到目的地,却发现螳螂已经取得宝物了。
在鹤的影响下,鹰改变了很多。
他以前暴怒,自私,傲慢,到处恐吓别人。
现在他不大容易生气了,也没有那么骄傲自大。
我认为他,虎,猴和鹤变成了一个所向无敌的团队。
您的学生,冰***2009年11月17日亲爱的冰,我很高兴看到你能注意到书里人物性格的改变。
有些人物慢慢地在改变,有些在书的末尾改变。
书的结尾是怎样的
作者是怎样阐述他的主题的
《养女基里》的作者凯塞琳-帕特森出生在中国。
我想你可能对这点感兴趣。
她的父母曾是传教士。
你认为在书的前三分之一,基里喜欢任何人吗
真诚的,爱玛老师***注:《养女基里》是冰儿刚读完的另一本书,虽然他没有把这本书写进读后感里,但他的书单上列出了这本书。
老师看到了,就告诉他关于作者的背景资料。
***11\\\/10\\\/2009Dear Ms. Emma,“The Elephant’s Child” describes why every elephant nowadays allhave long noses.In “The Moth and The Star”, the child moth wants to fly to thestar, instead of flying to the lamp. Therefore he didn’t die young. Themoral of it is that if you have a large goal in life, you will livebetter and longer.I’ve read all the stories now.I just finished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mes. In all thestories in the book, I think The Naval Treaty was the best.I like it because it is the most mysterious one. The thief who stole The Naval Treatywas a man who I didn’t even suspect, but Sherlock Holmes was cleverenough to discover him.I also just finished Eagle, by Jeff Stone. It is the 5th book in “TheFive Ancestors” series. There are seven books in this series:Tiger, Monkey, Snake, Crane,Eagle, Mouse, and Dragon.This book is about Ying, an eagle kung fu warrior who wants to be adragon. (He escaped fromthe prison in the previous book, Crane. ) He has a treasure map, and together heand Fu, Malao, Hok, Charles (from Holland), and Shaosha, their spy, go in searchof the treasure. But whenthey there, they find Tonglong already with thetreasure.Ying changed a lot while in the influence of Hok. He used to always be angry, selfish,arrogant, and spewing threats all over the place. Now he doesn’t get angry that oftenanymore, and less arrogant.I think he and Fu, Maolao, and Hok are an unbeatableteam.Your student,Ben***11\\\/17\\\/2009Dear Ben,I like how you notice that characters change in books. Some characters change throughout thebook and others change by the end.What was the resolution to yourbook? How does the authorshare his message or theme?Katherine Paterson, the author of The Great Gilly Hopkins, was bornin China. I thought youwould find that interesting. Her parents were Christianmissionaries.Do you think there is anyone Gilly likesin the first third of the book?Sincerely,Ms. Emma 〔美国小学生的读后感(八)〕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寻找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了。
《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
[《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题外话:1,早读完了书园买的《美国史》,想真正写点感受,由于信息量太大,很乱没啥头绪,现在能静下来点,慢慢找些支撑点写点东西,主要为了搞严重缺乏的刀币,我不是专业的啥啥,所以想啥写啥,放在水区,说错了乱说了大家莫见怪2,我这人粗而且容易激动,所以肯定会有一些不好的文字和思想,希望版主们不要扣我刀刀,就算没功劳当苦劳)看完《美国史》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黑人声音对美国的影响,做个依据历史顺序的感想梳理,《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
1,应该是福音的复兴,早期南方黑奴自建教堂的灵歌决定性的促进了这场福音运动。
我一直这么想,基督教的核心应该是福音,这才是耶稣使徒们作为一群末日论者真正带来的东西,他们传达给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绝望的罗马人好消息:不要绝望,只要相信耶稣就有希望,学会爱自己和别人,所以从本质上说,基督带来的是一种快乐欣慰,只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才能体味的绝望中的乐观主义。
但后来基督教变味了,奥古斯丁给基督教注入原罪观念,他彻底改变了基督教的性质,转基督教为悲观主义,这是一种恐吓,而后来基督教会成功的利用了这种带有恐吓性质的悲观主义论调来达到其社会和政治目的,进一步引入了所谓天堂和地狱的异教观念,并发明了炼狱这个新观念,来控制信徒。
所以这时的基督教与其说是一种精神信仰,不如说是一种控制系统。
听听天主教堂弥撒仪式中的唱诗声音就明白了:干净、组织严密、机械,似乎空灵实则空洞。
历史似乎很讽刺,没人想到却是连圣经都不会读的南方黑奴恢复了使徒时代早期基督徒的本真信仰,我觉得这是因为这些黑奴恰到好处的得到了与早期基督徒惊人相似的生存处境:一样的绝望、一样的被封闭在一个隔离的小圈子中而不得不相互依靠(美国史中对黑人大家族化的生存方式的描述可以证明)、一样的非文明化因而能够被最简单的东西打动并在这种理解力中把最简单的东西当做最真实的,他们不会产生出怀疑思辨这样的所谓文明人的高级思维,我告诉你,只要信耶稣,你就能得救,对黑人和早期基督徒而言,这个好消息就能成为信仰的充分理由,无须过多文明化的论证(这也是我理解的传销能够横行中国的原因,传销也是一种类似早期基督教的宗教,而中国有这种形式的宗教存在的社会现实土壤)。
所以白人们惊奇的听到了那些简陋的教堂里那些绝望得黑奴们单纯原始和兴奋的blues,他们难以理解这种在他们看来如此之绝望的处境中竟然有如此之真心的快乐声音,而这是他们所极力找寻的最初快乐--他们和他们的清教徒先辈离开欧洲来到新大陆就是想寻找一块自由的空间重建在欧洲已经不可能获得的人和上帝之间交融的纯粹欣喜。
我想白人们意识到了这种黑人灵歌的力量,blues也成为了美国性格的一部分,今天福音教派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基督教派别也就顺理成章了。
Blues重铸了美国声音。
2,Blues继续发展就是爵士乐,爵士乐是一种繁荣时代的blues,一战后的美国建列了1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爵士乐成为了这个黄金时代的象征,爵士乐是一种节奏感很强烈的伴舞音乐,舞厅成为了这个繁荣时代年轻人社交的一部分,正如他们的父辈们把酒吧作为他们的社交生活一样。
这里我不得不承认黑人的这种节奏感天赋,没办法,别的种族就做不来。
别的也不说了,黑人那种天生的非洲节奏是爵士的灵魂,白人继续学吧,虽然那些乡巴佬白人不敢承认这点,拼命指责这种爵士暧昧的堕落。
3,40年代,是摇摆舞和摇摆音乐的时代,这是一个乐队大堂演奏的时代。
这我想大家熟悉,很多电影有,这算是爵士的一种革新吧,值得注意的是黑人的大屁股对这种音乐的推动,读后感《《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
4,50年代属于摇滚,虽然猫王是这个时代的代表,但作为白人的猫王唱的仍旧是黑人的音乐,之所以是白人唱,因为隔离的社会现实让白人在自尊心的驱使下搞了这个掩耳盗铃的伎俩。
我不喜欢听他的歌。
摇滚说白了就是节奏+blues,这种音乐形式的革新个人觉得离不开50年代的环境:在50年代,美国社会价值观经历了一个深刻的变化,自此富裕成为了美国社会除了自由之外另一个美国精神。
二战让美国彻底走出了萧条,二战对美国最大的贡献,在于其大规模的国家投资改变美国社会的经济观念,从此政府已更积极的手段进入了经济生活,这是以前历届美国联邦政府所尽量避免的,包括在这个方面走得最远的罗斯福都把财政平衡看的非常重,其国家振兴计划也是小心翼翼,不敢深入市场--这不是政府的领地。
二战改变了这一点,出于对日作战的需要,整个西部海岸在短短6年成长为可以与东部抗衡的美国新的经济引擎,而几年前西部海岸还是美国最落后的地区之一,300多亿的有史以来最大投资打造了遍及全国的告诉公路网,自此一种以汽车为核心的以郊区白人中产价值观为主导的自信富足乐观的美国观出现在美国,但与此同时还有另一个美国,一个由黑人、西裔、墨西哥裔、职业女性组成的3000万美国人,这5分之一美国人被50年代美国边缘化了,他们没能享受到50年代的富足,他们游荡在空洞化的城市中,闻着繁荣的50年代的味道,如早期沿着密西西比河河北上的黑人一样,这些美国人也闻到了blues的味道,一种绝望。
但与早期blues不同,这是城市化的blues,早期blues是一种农业时代的绝望--空旷、简单、平静而安于天命的诉说,而工业时代的blues则更多的在绝望中有了愤怒,他们不再安静,而是寻找一种破坏性的平静--即通过更有力量和破坏性的声音来压过城市生活各种带着诱惑的声音,以更有力量的吼叫来压过其他声音从而使自己安静,所以节奏---强烈的节奏感破坏性的带进blues,于是有了摇滚,50年代的声音。
5,60年代,属于甲壳虫的摇滚,黑人音乐也跟着美国大兵影响到了欧洲。
由于甲壳虫在我心中有着特殊分量,所以我也不说了,我怕我的无知亵渎了他们。
如果大家感兴趣,注意这时欧洲的战后重建史,没有这个重建的历程,不可能有英式摇滚,请大家不要把英式摇滚理解理解为美式摇滚的欧洲版。
6,70年代属于金属摇滚,美国白人黑鬼忙著一边吸毒一边搞民权,出了很多狗屎和噪音,但得到黑人奇迹的还是英国。
我想提提我喜欢的英国最伟大的专辑,这个乐队组成如下:john,贝司手,人很内向无趣,但他的bass line稳定了这支乐队整体感和节奏;roger,一个金发娃娃脸,作为鼓手,他敲出了音乐史上最有力最伟大的节奏:咚-咚-锵,咚-咚-锵。
;brian,吉他手,他的那把自制黑红吉他奏出的solo,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头克伦威尔式的蘑菇云,我的挚爱;灵魂是freddie,我说不清楚他:70年代他是一个妖艳的波斯妖姬,80年代他像个墨西哥毒贩,虽然嗓音没了,但他的西班牙斗牛士班傲慢的站姿、像英国国王权杖班的带棍麦克风,那件黄色的外套,那嘴龅牙。
我想大家知道我说谁了,喜欢摇滚的请一定要听这张1975年出版的有史以来最外大的专辑queen的《night at the opera》,千万不要到百度那个狗屎那儿下载啊,一定要去音乐商店买,不要像骑着摩托车放音乐的家伙那样糟蹋了音乐,尤其是queen。
7,有点累了,不想说了,80年代后的大家都知道。
一句话,美国黑人的历史也就是美国音乐的历史,也是现代音乐的历史,其他都是陪衬。
顺便乱搞下,现代中国没有音乐,全是狗屎,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没有生活,没有真实的生活,中国人是听着戈培尔式的声音长大的,我们也说着戈培尔式的声音,中国特色的谎言王国已经到了谎言的最高境界:谎言不再是对真实的掩盖,连谎言本身都是虚幻的,无力的,他没有意思,只是一种格式习惯,这只是声音,永远不是也不会成为音乐,我们已经彻底远离了诗经的声音,当代中国有两种伪音乐形式:第一是官妓的叫床,整天辣妹子辣,辣,辣。
,我当它是深喉邀宠来着,还跑到西班牙去丢人,老外可理解不了这种中国特色,他们只会哦、哦、耶;第二是返祖兽啼,前者如果是主动呻吟,这算是自残叫春,曾哥叫得最像,这算高级的,没品的先拍艳照再无辜真情的哭诉般吟唱,比日本还会达到自虐高潮,佩服。
港台那边我不乱说,免得破坏了一国两制国体,但某些人少些拾人残羹冷炙来大陆假正经,也不看看大陆也开放搞活天天翻墙啊,还以为我们蹲在湖南山沟看湖南卫视了?中国就是这个样子,西式的文雅我们就学了个皮毛 〔《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1881年,詹天佑从美国留学回来。
归途中,他满怀希望,预备为祖国效劳。
在轮船的甲板上,他提着一只小
那—天下午,我认认真真的把《詹天佑》这篇文章读完。
这篇文章讲了詹天佑爷爷主持的京张铁路是怎样修筑的,说明了詹天佑是个杰出才干的爱国工程师。
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是多深刻啊
读完《詹天佑》我感觉到:“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条铁路,—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嘲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去信心。
”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赞叹,多爱国的詹天佑爷爷啊
他那强烈的爱国心是无法用文字完全表达出来的。
在有困难时,他居然还想着国家,想着要为祖国争光。
他对工作及其负责,要不,他怎么会提早两年京张铁路就全线竣工呢
詹天佑不但有对工作—丝不苟的态度,而且还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的创新精神来源于实践、勤奋。
是啊,我们不正正需要这种精神吗
在课文中,我最喜欢的词语是:“不怕困难、不怕嘲笑”这些,虽然才几个字,可是里面蕴含着什么,你可能不知道
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要以詹天佑为榜样
例如: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很了不起,整天顾着玩,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或工作上。
那些勤奋的人即使没有聪明的人那样聪明,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不断地努力,—定会赶上聪明的人。
不是有—句话是“聪明在于勤奋”吗
我们还要多实践,多留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做生活的有心人,到时候,我们就会像詹天佑—样,有创新的精神
詹天佑,我要以你为榜样。
我要像你—样爱国,为祖国做出贡献,要有勇于实践,创新的精神,做事要—丝不苟。
我为中国有詹天佑这样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海底两万里之飞走的暗礁》读后感(50字左右)
史蒂芬尼.梅尔(Stephenie Meyer),之前没有写过小说,在写小说之前,她的职业是一名家庭主妇。
每个女人都有关于爱的梦想和憧憬,虽然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得到自己梦想的爱情。
于是,生活里我们学会屈服于现实,而在小说中,我们要满足一下自己。
梅尔只是将这样的愿望正确表达了出来,可以想见,这本书的畅销,是必然的。
这是一个关于狼爱上羊的故事。
男主人公爱德华是另类的,他是一个吸血鬼,帅气而有魅力,他称呼人类为“low life crea***e”,他是强大的,可以飞跃,速移,可以一只手拦住一辆急速行驶的车;他的瞳孔是其他人所没有的金色,勾魂摄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捕猎者,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最完美的猎物。
贝拉是柔弱而美丽的,她神秘的体香是爱德华的致命诱惑,也同样让她成为其他吸血鬼梦寐以求的食物。
可是如果不是爱德华,贝拉可能已经死过好几次了。
爱德华说: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
多么致命的一句话。
更致命的是,他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义无反顾,死而后已。
女人因此而迷恋上被爱、被保护的感觉,贝拉于是无可救药的依恋上爱德华,对她来说,能和爱德华永远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事。
只有女人才能写出来这样的小说,因为只有女人才知道女人需要的爱是怎样的,所以也只有女人才会热衷于去读,去满足自己对爱的幻想。
当你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天堂;当你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地狱。
梅尔很平实的写出了贝拉和爱德华的感情,没有堆砌太多华丽的辞藻,只是淡淡的描写天气,描写心情,描写环境。
勾勒出整部小说的朴实风格,就像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而这朴实之中又总藏着那些不平凡的现实当中没有的东西,比如吸血鬼,比如速度,比如欲生欲死的爱。
我们就像贝拉一样,感受着爱的发生,爱的迫切,爱的渴望,爱的欲罢不能,一步一步沦陷在爱德华的柔情里面。
女人爱的男人是怎样的
就像爱德华那样,无所不能,但只爱你一人。
问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人吗
答:没有。
所以读这样一本爱情小说,就像在吸海洛因,明知道它只能给你幻想,但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停下来。
爱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曾经有专家说,童话是不适宜读的,因为它会让孩子们相信世界就是善良和美好,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可是当孩子们长大发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的时候,心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不能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而无法生存。
这本《暮色》,似乎也应该归为此类,它容易让女人产生爱的梦想,而梦想的定义,就是只在梦中和幻想里面才会有的。
生活,是另一个样子。
求一篇《书虫》的读后感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
《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
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
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
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
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
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
“书脏,手也就脏。
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
”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
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
……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
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
”他这是在干什么啊
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
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
什么叫聚精会神
什么叫任劳任怨
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
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
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
关于骄傲的事例
短的:楚霸王相以为贵族出身,英雄盖世,力拔山河,拥有雄兵百万,不把亭长出身的放在眼内。
但善用、、萧何等人,由弱转强。
刘、项相争,结果是惨败,自刎乌江。
因骄傲而兵败 庞涓因骄傲而被孙膑军队乱箭射死 领袖闯王考自成,率领大军攻陷北京,建立大顺王朝。
但考自成及其手下大将骄傲自满,腐化堕落,争取夺利,很快就被打败。
的率兵百万,南下攻关,听了庞统的话,建成连环船,自以为得计,站在船上对酒当歌,踌躇满志,以为必胜无题。
结果,连中计谋,被蜀吴联军打败。
关羽镇守荆州,而他在大兵出征之时,掉以轻心,失掉荆州,结果被吴军所抓,兵败麦城,惨遭杀身之祸。
长的:兔子长了四条腿,一蹦一跳,跑得可快啦。
乌龟也长了四条腿,爬呀,爬呀,爬得真慢。
有一天,兔子碰见乌龟,笑眯眯地说:“乌龟,乌龟,咱们来赛跑,好吗
”乌龟知道兔子在开他玩笑,瞪着一双小眼睛,不理也不踩。
兔子知道乌龟不敢跟他赛跑,乐得摆着耳朵直蹦跳,还编了一支山歌笑话他: 乌龟,乌龟,爬爬, 一早出们采花; 乌龟,乌龟,走走, 傍晚还在们口。
乌龟生气了,说:“兔子,兔子,你别神气活现的,咱们就来赛跑。
” “什么,什么
乌龟,你说什么
” “咱们这就来赛跑。
” 兔子一听,差点笑破了肚子:“乌龟,你真敢跟我赛跑
那好,咱们从这儿跑起,看谁先跑到那边山脚下的一棵大树。
预备
一,二,三,---” 兔子撒开腿就跑,跑得真快,一会儿就跑得很远了。
他回头一看,乌龟才爬了一小段路呢,心想:乌龟敢跟兔子赛跑,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呀,在这儿睡上一大觉,让他爬到这儿,不,让他爬到前面去吧,我三蹦二跳的就追上他了。
“啦啦啦,啦啦啦,胜利准是我的嘛
”兔子把身子往地上一歪,合上眼皮,真的睡着了。
再说乌龟,爬得也真慢,可是他一个劲儿地爬,爬呀,爬呀,爬,等他爬到兔子身边,已经累坏了。
兔子还再睡觉,乌龟也想休息一会儿,可他知道兔子跑得比他快,只有坚持爬下去才有可能赢。
于是,他不停地往前爬、爬、爬。
离大树越来越近了,只差几十步了,十几步了,几步了………终于到了。
兔子呢
他还在睡觉呢
兔子醒来后往后一看,唉,乌龟怎么不见了
再往前一看,哎呀,不得了了
乌龟已经爬到大树底下了。
兔子一看可急了,急忙赶上去可已经晚了,乌龟已经赢了。
乌龟胜利了。
兔子跑得快,乌龟跑得慢,为什么这次比赛乌龟反而赢了呢
谦虚 当阿道夫•贝耶尔10岁生日那一天。
他原以为爸爸妈妈会像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那样,为他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
可是这一天:母亲一大早就把他领到外婆家里,在那里消磨了一整天,根本没有提做生日的事。
贝耶尔很不高兴,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嘟着嘴不说话,母亲见了,语重心长地说:“我生你的时候你爸爸41岁,还是个大老粗。
现在他51岁了,可还跟你一样,正在努力读书,明天还要参加考试。
我不愿意因为你的生日而耽误他的学习,时间对他来说实在太宝贵了,你现在还小,也要学会珍惜时间。
” 母亲的话语,如雨露一般,点点滴滴滋润着贝耶尔幼小的心田。
后来他回忆道:“这是母亲送给我10岁生日的最丰厚的礼品。
” 贝耶尔在大学读书时,有机化学家贾拉古教授的名字传遍了德国。
不过,那时这位教授还很年轻。
一些科学界耆宿总是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挑剔他。
有一天,贝耶尔和父亲在一起闲谈,提起了贾拉古教授。
贝耶尔说:“贾拉古只比我大6岁……”言外之意是这个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父亲听了很不满意,他对贝耶尔说:“大六岁怎么样,难道就不值得你学习吗
我读地质学时,老师的年龄比我小30岁的都有,我一样恭恭敬敬地称他们为老师,认认真真地听他们讲课。
你要记住,年龄和学问不一定成正比。
不管是谁,只要有知识,就应该虚心向他学习。
” 孔子在祭祀鲁桓公的祖庙里看到一种器物,他问守庙人:“这是何物 ” 守庙人答道:“此乃欹(qī)器,是人们置于座侧,用于警戒自己言行的。
”孔子说:“我早有耳闻,它虚则倾,中则正,满则覆。
”随后,孔子让弟子往欹器中注水。
当水注入一半时,欹器是端正的;当水注满了之后,欹器竟突然翻倒。
孔子颇有感触地叹了一口气说:“物满则覆。
为人处世也是如此,要谦虚,不可自满。
” 在《三国演义》里,刘备就是一个谦虚的人。
他为了恢复汉室,竟三顾诸葛亮的茅庐。
他不因诸葛亮位卑而居傲,而是降低自己的身份,一次又一次地去拜访。
诸葛亮终感其诚,答应为他了。
刘备的虚心换来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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