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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文章读后感英文

时间:2020-05-11 08:25

智抓鬼粒子读后感

不知读后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文体,或者是中式文体。

小时候是寒暑假作业的必做科目,回想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这是挺能反映小孩子是否早熟的一个侧面,比如内容、文体、语言组织、书籍选择等等。

小学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印象中从未正儿巴紧的写过所谓“读后感”,随手拿纸划两个字,发发牢骚倒是常有的事。

虽然有时候自己的文字也能用金钱在衡量,但往往面对的时候,总是力不从心。

比较喜欢命题作文,而散漫的天性使然,所有的文字无体无味,组词不一定成句,成句也不一定有意,更谈不上文气。

喜欢毛姆是从电影开始的,毫不掩饰的说,这挺庸俗的,也很快餐,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种方式永远无法领悟到一个用文字工作的人的纯粹。

不错,影响有肢解的可能,有误读、有过度阐释、甚至不合理的篡改,但似乎影像总有种对于改变的敬畏。

一部好的改编的影像作品可能会被用于与其原作加以对比,有时是情节、有时是结构、有时是叙述方式,不过归根结底都是与气质相关的评价。

由于这种敬畏,许多影响作者会不自觉的向原作者的气质靠拢,力图去体现精华,不一定是全部,但一定有部分,要不恐会遭骂。

喜欢毛姆真的是从电影开始的,那部《面纱》。

看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感觉,不太适合细细的分辨,好像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爱情,但又不可忽略那极美的背景,只有这样冲突才显得必不可少。

最近抱了将近半个学期的《毛姆读书随笔》。

“读后感”给我们的童年实在是影响深远,以至于但到关于读书的笔记都有种对于寒暑假作业的诚惶诚恐,只不过“随笔”一直都是我深为喜欢的。

很多类似的文体,随笔也好,漫谈也好,尤其是最近的一些“文人”,写到最后终归是自我境界的释放,仿佛普度众生。

这样的“随笔”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细读起来是不够随的,有点强势而已。

毛姆的这些篇幅不长的随笔最优雅的地方在我看来是因为从头至尾都很八卦。

看标题,没什么吸引力,几乎千篇一律的格式,某某与某某文章,或者谈某某某,都是现代大文豪和众人熟知的代表作。

开篇之后便截然不同。

写到奥斯汀,他非常喜欢写她的幽默,这种幽默是如何与生俱来的,如何慢慢衍伸到她那些经典之中。

毛姆并不太喜欢用太过于逻辑的思考模式来证实这些如何,或者说他的这些如何并不是那些等待被证明观点,而是另一篇散文式的小说,有很多情节、有严谨的结构、有这样一个生动的人物,奥斯汀和她与生俱来的幽默,于是这样会让人爱不释手。

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另一篇是他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字。

爱情、性欲、赌博、自负而潦倒的一生,好像这样总结一个文豪有点干吧,但毛姆的确一直在这几个点上做文章,不过他从不总结,总是很八卦的讲一段又一段的人生、经历、经历又人生。

讲起来的时候他又隐藏了自己的角色,甚至生怕别人想起来似地,时不时会说类似于“以上我大致叙述了某某某一生中的重大事件,而且尽量不加评论”。

每每读到此,便会因为这种假正经的幽默而淡然一笑。

怎可能是不加评价的呢,尤其在八卦横飞的文章中。

即使是普通人,口口相传方圆百里,八卦都没完没了,何况是这些大名鼎鼎的文豪。

于是,毛姆的故事就讲得很假正经了。

这正如同一个观点纪录片的拍摄者,有些声称是虚伪的,但有些假正经就太可爱了。

不论读到哪里,都可以从那里继续,毛姆的随笔是随遇而安的,因为他有故事。

这也许正是一个戏剧家兼小说家固有的职业敏感吧,不过相比小说那个文体,的确少了很多类似于构思的东西。

一位长者在讲往事的时候,往往都是亦幻亦真的,毕竟我们没有经历过,或者说他也需要杜撰一些。

不过,值得相信的是,这只是与故事相关的手法,而没有真的那种杜撰。

于是看起来是有研究成分和价值的,因为这毕竟不是小说。

记得昨天上课的时候,H老师说《傲慢与偏见》的开头有句超级幽默的话,但用中文却实在不能领会。

其实从毛姆处习得,奥斯汀的幽默绝不是语言能够阻拦的,她给姐姐的信中,从来都有丰富的不加掩饰的又心地善良的捉弄,我仅仅是阅读了中文版,却也仿佛能体会到其中的一些心思。

当然这不是用来驳斥H老师的观点,毕竟面对大众上英语课的时候,多多少少是要站在英文一边的,要不就会有被当场“下课”的危险。

写在此,只是对奥斯汀的幽默加以崇拜,这点与H老师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只觉得这本随笔的中文版读起来真的也篇篇是美文。

此外,印象很深的还有毛姆画龙点睛的功夫,特别是结尾:有的是小说式的,比如写福楼拜的那篇,结尾的细节非常具有戏剧性,将福楼拜的死亡与她唯一深爱过的女人的再次出现打了一个时间差,而归结到了他们共同的好友之处,于是构建了一个天人之隔的遗憾:还有很多哲理式的思辨:比如在讲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结尾处,引申了一个关于原罪的问题,虽不是直接的观点表述,却能见得一种立场;还有比较常见的是以评论作为结尾,关于莫泊桑的那篇就很漂亮,或者说甚者有点点的小坏,让人哑然。

通常,大多数的我们所习得的写作教育中,“画龙点睛”是一个很高深的功夫,有必须滥用。

一篇作文,尤其是议论文,如果缺少这一招,那一定不是太好的,老师甚至说,把题目抄一篇,或者把开头再抄一篇,就形成了首尾呼应、画龙点睛的效果。

如照此,毛姆的结尾都应该变成《某某和某某作品》这样一句不伦不类的话。

一本书用这些不算高雅的文字寥寥数笔显然太过轻浮,况且,我通常不敢把自己有的东西称之为写作。

写作是一件太难的事,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和明确什么是写作。

毛姆大概在12岁就隐约知道了,16的时候已经有所志向;奥斯汀也是,莫泊桑也是,很多人都是。

但还有太多的人,18岁以前最头疼的就是写作。

大多数人写到18岁都并不能真正的区分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记叙文等等这些文体之间的规范和细微的差异,当然,大概还是能够说出来的。

也正由于此,考试会经常担心有没有写到点子上,有没有少了些什么,有没有可能得零分等等。

而这不应当算是写作,因为一片文章的分量只不过是一张卷子的组成部分,与内心的涌动没有太多关联。

到此,还是愿意以此来总结今天的读书和读过的字。

毛姆的《午餐》人物性格分析,急急急

The Luncheon”一文是英语著名小说家及戏剧家W. Somerset Maugham (威廉.萨特.毛姆)一部有名的短篇。

该文并被《大学英语》(修订本)选用作为大学英语教材, 但绝大多数学生除了在课堂上了解文中的字、词、句外,对小说的深意又有多少了解呢,本文试图对此经典文章做个比较全面的赏析及评论。

  毛姆可以说是英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他出生在巴黎,先后在坎特伯雷的国王学院与德国的海得堡大学受过教育。

他本来专攻医学却把大半生献给了文学。

他的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土》、《蛋糕与淡色啤酒》、《力锋》确立了他小说家的声誉,而他的剧本《圈子》更显他机智、讽刺时的文风,但他最成功之作却是短篇小说。

  在这篇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午餐》中,他充分展示了他那流畅精妙的文笔,他冷嘲热讽,却不露声色,无需更多笔墨,一个虚伪贪婪的中年女人,一个口笨脸嫩的青年作家,一个唯利是图的老练侍者三个市井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令人久久难忘。

  来看看小说的第一段,“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and in answer to her beckoning I went over during the interval and sat down beside her. It was long since I had last seen her, and if someone had not mentioned her name I hardly think I would have recognized her. She addressed me brightly: “We’re none of us getting any younger. Do you remember the first time I saw you? You asked me to luncheon.” Did I remember?  从此段描述中可以看到,“她”很高兴地与“我”打招呼,似乎他们之间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而“我”,对她这个人已经快要不认识了,只因为旁边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才勉强记起,但是对于那件事,“我”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

一句反问句,短短三个单词“Did I remember

”,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承上启下,引出对当年那件事的回忆,更重要的,这是一个修辞反问句,它不需要他人做出回答,在这里它强调,“我”无论如何都会记得这次远远超过了“我”——一个收入勉强能够糊口的穷作家的经济能力、花光了我一个月生活费、使我生活难以为继的奢侈“午餐”。

  当年“我”住在拉丁区一个俯视公墓的房间里(in the Latin Quarter overlooking a cemetery)可见当年作家经济窘迫(barely enough to keep body and soul together)。

可是这位素未谋面,只给我写过一封信,说她曾读过我写的一篇文章的女人,不久之后又给我来了一封信,说她要路过巴黎,问我能不能请她在Foyot’s小吃一顿(give her a little luncheon)。

要知道Foyot’s可是法国参议员进餐的地方,作为穷作家,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到那儿去。

可是作者接着开始运用他精妙的文笔,冷嘲热讽,达到很好的幽默效果,“But I was flattered, and I was too young to have learned to say no to a woman.(Few man , I may add, learn this until they are too old to make it of any consequence to a woman what they say.)”(但是有人拍我马屁,并且我还太年青了,还不知道如何拒绝女人的要求,另外,我要补充一点,很少有男人懂得如何拒绝女人,直到他们已经太老了,说什么对女人都已无足轻重了。

) 于是“我”咬咬牙,决定砍掉接下来半个月喝咖啡的开支,请她在Foyot’s适度地、不太奢侈地吃一餐(a modest luncheon)。

  然而事与愿违,虽然这个女人满口谈的是艺术、文学与音乐,甚至多年以后我们再次相见也是在一个戏院里欣赏戏剧的时候(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但是在她热爱文学、艺术的恍子下却是贪婪虚伪的本性。

先来看看“我们”当年共进午餐时作者对她外表的第一印象。

“She is imposing rather than attractive. She is , in fact, a woman of forty (a charming age, but not one that excites a sudden and devastating passion at first sight), and she gave me the impression of having more teeth, white and large and even, than were necessary for any practical purpose, and she is talkative. (从外表来看,与其说她美丽动人,不如说她丰腴健硕。

事实上,她已经四十岁了,仍然是吸引人的年纪,但已经不是那种让人能一见钟情的岁数了,她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口里牙齿太多,又太大,很整齐的排列着,并且她很健谈。

) 这段描述一方面给人以幽默感,另一方面,她那又多又大又整齐的牙齿,为下面她利用她的厚言、能言狠宰我这个穷作家埋下了伏笔。

  侍者拿来了账单,开始点菜了,价钱之高超出了我的想象(the price were a great deal higher than I had anticipated),但是“她”的话让我宽了心,她说“I never eat anything for luncheon,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I think people eat far too much nowadays. A little fish, perhaps. I wonder if they have any salmon. (鲑鱼)” 鲑鱼刚刚上市,并且侍者说这是他们这家最高档的餐馆刚进的第一条鲑鱼,价钱不菲。

然而这女人接着又说: “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Unless you have a little caviare (鱼子酱)”。

有一个习语‘Caviare to the general’,意思相当于汉语的“曲高和寡”,可见它不是一般收入的人消费得起的。

此时“我”的心开始下沉了“My heart sank a little”,只给自己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羊肉块。

可这个女人却批评我吃这种东西太油腻了,于是她又给自己点了一份香槟:“I never drink anything for luncheon. Except white wine, these French white wines are so light. They’re wonderful for the digestion.”点香槟的同时“She gave me a bright and amicable flash of her white teeth,这里采用了移觉的修辞法,意思相当于“She gave me a friendly smile and showed her bright teeth.”,在作者看来她虚伪的笑容下白晃晃的牙齿简直是要把自己给“吃”掉。

囊中羞涩,我只能给自己点了白水一杯“Just water.”。

但是还没完,女人又发话了“I couldn’t possibly eat anything more unless they had some of those giant asparagus(莴苣).” 虽然我百分之百地希望侍者说:“不,还没上市。

” 但是,“A happy smile spread over his broad , priest-like face, and he assured that they had some so large, so splendid, so tender, that it was a marvel.”表面上看,这个侍者服务周到,笑容可掬,甚至笑得嘴角都扯到耳朵那去了,并且面容和蔼,长着一张牧师般和善的脸,事实上却是唯利是图,他一切的周到都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多点菜,越贵越好。

然而,此时,我已经感到惊恐(“Panic seized me.”),很可能我的钱已付不起这顿午餐了。

一会儿莴苣端上来了“They were enormous, juicy, and appetizing. ”真是诱人啊

可怜的作者,此时只吃了一点羊肉块,喝了一杯水

但是,女人又点了咖啡,这时,我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I was past caring now.”。

接着又是桃子:“They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 they had the tone of an Italian landscape.”(这些桃子红红的,就像天真的少女红红的脸蛋,色彩艳丽如同意大利风景画。

)女人继续着她的谈话,漫不经心的塞了一个桃子到嘴里。

可怜的穷作家在一旁只有流口水的份了。

  结账的时候到了,我掏出了所有的纸币和硬币,发现刚刚够付款,给侍者的小费就只有一点点了,女人心里又有想法了“Her eyes rested for an instant on the three francs I left for the waiter, and I knew that she thought she thought me mean(吝啬的).”临别的时候,她让我向她学习,多吃清淡的食物,接着跳上出租车,走了。

多年以后,再见的时候,虽然我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人,但是我发现,如今,她至少已体重294磅

  短篇小说可以说是浓缩的精华,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窘迫的青年作家受到一个所谓的忠实女读者的奉承,在她的要求下,不得不请她去福伊约餐馆用餐,这远远超过了他的经济承受能力。

吃饭时那位女士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说她从来只吃一道菜,却一边装作很随便的样子点了一道又道最昂贵最稀缺的菜。

可怜的青年作家从硬充好汉热情好客到惴惴不安以致最后对账单已漠不关心,一顿饭的工夫就深深领教了虚伪外表下的贪婪与狡诈。

方寸之间见世界,作者功底深厚,同时一些修辞手法的运用也功不可莫。

  说到这篇小说的写作风格,以下四点不得不提:  1.使用修辞反问句(rhetorical question)  “Did I remember?” 它的作用在上文已提到,在此不再赘述。

  2.对照法的使用(contrast)  如文中描写女客人大啖美食,高谈阔论,男主人满腹苦水的一段“She ate the caviare and she ate the salmon. She talked gaily of art and literature and music. But I wondered how much the bill would come to.”  3.使用排比句(parallelism)  文中排比句很多,主要用来描写这个女人的大吃大喝,贪得无厌,还有对那些美食的描述也用了排比句。

如:___…she ate the caviare and she ate the salmon. ___…she talked gaily of art and literature and music. ___…he assured that they had some so large, so splendid, so tender, that it was a marvel. ___…they were enormous, juicy, and appetizing.  4.运用含蓄陈述(understatement)  含蓄陈述是一种讽刺或幽默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有意把一件事说得没有事实上那么严重的一种修辞法。

如小说开头那个女人向我打招呼说“We’re none of us getting any younger.”其实是说我们都已不年青了,但西方人忌讳old(老),就用“not any younger”作委婉陈述。

再如女客人一再说“I never eat anything for luncheon”;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I never mind caviare”; “I never drink anything for luncheon except white wine”…都是用否定句式含蓄陈述的手法烘托这个贪婪的女人假意推辞实则狮子大开口的可笑嘴脸。

  另外小说中还运用了personification(拟人)(如: The peaches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hyperbole(夸张)(如: she gave me the impression of having more teeth, white and large and even, than were necessary for any practical purpose.)等多种写作风格与手法,加上文中简单生动的对话,(如:___Are you still hungry?” I asked faintly. ___ “Oh, no, I’m not hungry;… ___Oh, I see

)从作家怯生生的问“你还饿吗

”到一句加了感叹号的“Oh, I see

”(噢, 我明白了!)生动表达出了作家生怕女客人再提出过分要求的心情,及得知她总算没再继续下去时作家的如释重负。

  所有这一切综合起来使这篇文章成为短篇小说里的名篇。

既幽默又含蓄,既具讽刺意味又在让读者在开心一笑的同时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的虚伪贪婪,侍者的唯利是图,“我”的囊中羞涩却又抹不开面子,对三个人物的刻画真可谓入木三分。

急求关于毛姆的英文生平简介和他的作品赏析,一定要英文的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was born in the British Embassy in Paris on 25th January, 1874. William's father, Robert Ormond Maugham, a wealthy solicitor, worked for the Embassy in France. By the time he was ten, both William's parents were dead and he was sent to live with his uncle, the Rev. Henry Maugham, in Whitstable, Kent. After an education at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and Heildelberg University in Germany, Maugham became a medical student at St. Thomas Hospital, London. While training to be a doctor Maugham worked as an obstetric clerk in the slums of Lambeth. He used these experiences to help him write his first novel, Liza of Lambeth (1897). The book sold well and he decided to abandon medicine and become a full-time writer. Maugham achieved fame with his play Lady Frederick (1907), a comedy about money and marriage. By 1908 Maugham had four plays running simultaneously in London. On the outbreak of the First World War, Maugham, now aged forty, joined a Red Cross ambulance unit in France. While serving on the Western Front he met the 22 year old American, Gerald Haxton. The two men became lovers and lived together for the next thirty years. During the war Maugham was invited by Sir John Wallinger, head of Britain's Military Intelligence (MI6) in France, to act as a secret service agent. Maugham agreed and over the next few years acted as a link between MI6 in London and its agents working in Europe. Maugham had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both men and women and in 1915, Syrie Wellcome, the daughter of Dr. Thomas Barnardo, gave birth to his child. Her husband, Henry Wellcome, cited Maugham as co-respondent in divorce proceedings. After the divorce in 1916, Maugham married Syrie but continued to live with Gerald Haxton.During the war, Maugham's best-known novel, Of Human Bondage (1915) was published. This was followed by another successful book, The Moon and Sixpence (1919). Maugham also developed a reputation as a fine short-story writer, one story, Rain, which appeared in The Trembling of a Leaf (1921), was also turned into a successful feature film. Popular plays written by Maugham include The Circle (1921), East of Suez (1922), The Constant Wife (1926) and the anti-war play, For Services Rendered (1932). In his later years Maugham wrote his autobiography, Summing Up (1938) and works of fiction such as The Razor's Edge (1945), Catalina (1948) and Quartet (1949).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died in 1965.

世界上著名的书籍有哪些

十段经文片段 1、朱自清《荷塘月色》片段 只我一个人,手踱着。

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像超出了平常旳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

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旳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

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

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旳是田田的叶子。

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旳舞女旳裙。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niǎo,nuó)地开着旳,有羞涩地打着朵儿旳;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

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

叶子底下是脉脉(mò)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

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

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ē)玲(英语violin小提琴的译音)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

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

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

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

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

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2、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片段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

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

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3、陈从周《说园》片段 园有静观、动观之分,这一点我们在造园之先,首要考虑。

何谓静观,就是园中予游者多驻足的观赏点;动观就是要有较长的游览线。

二者说来,小园应以静观为主,动观为辅,庭院专主静观。

大园则以动观为主,静观为辅。

前者如苏州网师园,后者则苏州拙政园差可似之。

人们进入网师园宜坐宜留之建筑多,绕池一周,有槛前细数游鱼,有亭中待月迎风,而轩外花影移墙,峰峦当窗,宛然如画,静中生趣。

至于拙政园径缘池转,廊引人随,与“日午画船桥下过,衣香人影太匆匆”的瘦西湖相仿佛,妙在移步换影,这是动观。

立意在先,文循意出。

动静之分,有关园林性质与园林面积大小。

象上海正在建造的盆景园,则宜以静观为主,即为一例。

中国园林是由建筑、山水、花木等组合而成的一个综合艺术品,富有诗情画意。

叠山理水要造成“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境界。

山与水的关系究竟如何呢

简言之,模山范水,用局部之景而非缩小(网师园水池仿虎丘白莲池,极妙),处理原则悉符画本。

山贵有脉,水贵有源,脉源贯通,全园生动。

我曾经用“水随山转,山因水活”与“溪水因山成曲折,山蹊随地作低平”来说明山水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从真山真水中所得到的启示。

明末清初叠山家张南垣主张用平冈小陂、陵阜陂阪,也就是要使园林山水接近自然。

如果我们能初步理解这个道理,就不至于离自然太远,多少能呈现水石交融的美妙境界。

4、梁实秋《雅舍》片段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

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

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下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

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

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

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

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浓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

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

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

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

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

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傍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

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

“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惧不从俗。

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

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5、冰心《图画》 信步走下山门去,何曾想寻幽访胜

转过山坳来,一片青草地,参天的树影无际。

树后弯弯的石桥,桥后两个俯蹲在残照里的狮子。

回过头来,只一道的断瓦颓垣,剥落的红门,却深深掩闭。

原来是故家陵阙

何用来感慨兴亡,且印下一幅图画。

半山里,凭高下视,千百的燕子,绕着殿儿飞。

城垛般的围墙,白石的甬道,黄绿琉璃瓦的门楼,玲珑剔透。

楼前是山上的晚霞鲜红,楼后是天边的平原村树,深蓝浓紫。

暮霭里,融合在一起。

难道是玉宇琼楼

难道是瑶宫贝阙

何用来搜索诗肠,且印下一幅图画。

低头走着,—首诗的断句,忽然浮上脑海来。

“四月江南无矮树,人家都在绿阴中。

”何用苦忆是谁的著作,何用苦忆这诗的全文。

只此已描画尽了山下的人家

6、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片段 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

河的名字是葛兰大(Granta),也有叫康河(Kiver Cam)的,许有上下流的区别,我不甚清楚。

河身多的是曲折,上游是有名的拜伦潭——“Byron’s Pool”——当年拜伦常在那里玩的;有一个老村子叫格兰骞斯德,有一个果子园,你可以躺在累累的桃李树荫下吃茶,花果会掉入你的茶杯,小雀子会到你桌上来啄食,那真是别有一番天地。

这是上游;下游是从骞斯德顿下去,河面展开,那是春夏间竞舟的场所。

上下河分界处有一个坝筑,水流急得很,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

7、周作人《乌篷船》片段 倘若出城,走三四十里路(我们那里的里程是很短,一里才及英里三分之一),来回总要预备一天。

你坐在船上,应该是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物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柏,河边的红寥和白殇,渔舍,各式各样的桥,困倦的时候睡在舱中拿出随笔来看,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

偏门外的鉴湖一带,贺家池,壶筋左近,我都是喜欢的,或者往娄公埠骑驴去游兰亭(但我劝你还是步行,骑驴或者于你不很相宜),到得暮色苍然的时候进城上都挂着薛荔的东门来,倒是颇有趣味的事。

倘若路上不平静,你往杭州去时可于下午开船,黄昏时候的景色正最好看,只可惜这一带地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

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

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

只可惜讲维新以来这些演剧与迎会都已禁止,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戏场来,请大家买票看上海的猫儿戏。

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

--你到我那故乡,恐怕没有一个人认得,我又因为在教书不能陪你去玩,坐夜船,谈闲天,实在抱歉而且惆怅。

川岛君夫妇现在偁山下,本来可以给你绍介,但是你到那里的时候他们恐怕已经离开故乡了。

初寒,善自珍重, 不尽。

8、张恨水《读书百宜录》片段 秋窗日午,小院无人,抱膝独坐,聊嫌枯寂,宜读庄子秋水篇。

菊花满前,案有旨酒,开怀爽饮,了无尘念,宜读陶渊明诗。

黄昏日落,负手庭除。

得此余暇,绮怀万动,宜读花间诸集。

大雪漫天,炉灯小坐,人缩如猬,豪气欲销,宜读水浒传林冲走雪一篇。

偶然失意,颇感懊恼,徘徊斗室,若有所悟,即宜拂几焚香,静坐稍息徐读楞严经。

银灯灿烂,画阁春温,细君含睇,穿针夜话,宜高声朗诵,为伊读西厢记。

月明如画,清霜行天,秋夜迢迢,良多客感,宜读盛唐诸子一唱三吹之诗。

蔷薇架下,蜂蝶乱飞,正在青春,谁能不醉,宜细读红楼梦。

冗于琐务,数日不暇,摆脱归来,俗尘满襟,宜读史纪项羽本纪及游侠列传。

9、张爱玲《更衣记》片段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大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榴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栅栅,百稻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据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10、余光中《听听那冷雨》片段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

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指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指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可能有点长,你选用吧 再给你五段不太“名”的作家,你可能不太知道,但对于我已经很熟了。

1、董桥《字缘》片段 台静农的字是台静农,高雅周到,放浪而不失分寸,许多地方回执得可爱,却永远去不掉那几分寂寞的神态。

这样的人和字,确是很深情的,不随随便便出去开书展是对的。

他的字里有太多的心事,把心事满满挂在展览厅里毕竟有点唐突。

台先生一定会说:似可不必。

沈尹默的字有亭台楼阁的气息;鲁迅的字完全适合摊在文人纪念馆里;郭沫若的字是宫廷长廊上南书房行走的得意步伐。

而台先生的字则只能跟有缘的人对坐窗前谈心。

我天天夜半回来,走进书斋,总看到他独自兀坐,像有话说,又不想说。

台先生一直在那里。

2、陈国华《初冬月》片段 感谢生活感谢大自然的赐予,我的生命之舟放逐了喧嚣、污染和拥挤,泊进了这一汪月色,际遇了这处明丽如梦的风景。

陶醉在月华天籁中,我甚至忘记了我是什么时候是怎样进入这月色的,也没有想到要走出这月色,走出这个恬静和悦的梦境。

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仅有属于自己的那一缕月光,稍不珍惜,就会去日苦多,万事成蹉跎。

君不见,此月方从远古来,历沧桑,经兴衰,送千古风流,看花开花落……大王月,霜晨月,关山月,红缕月,俱往矣

山河沉寂无言,酣然入梦;人不惜月月自明,吾辈该如何把握这一缕月光

初冬月高悬不语,娟然如洗。

3、苏雪林《青春》片段 不阴不晴的天气,乍寒乍暖的时令,一会儿是袭袭和风,一会儿是镑镑细雨,春是时哭时笑的,春是善于撒娇的。

树枝间新透出叶芽,稀疏琐碎地点缀着,地上黄一块,黑一块,又浅浅的绿一块,看去很不顺眼,但几天后,便成了一片蓊然的绿云,一条缀满星星野花的绣毡了。

压在你眉梢上的那厚厚的灰黯色的云,自然不免教你气闷,可是他转瞬间会化为如纱的轻烟,如酥的小雨。

新婚紫燕,屡次双双来拜访我的矮椽,软语呢喃,商量不定,我知道他们准是看中了我的屋梁,果然数日后,便衔泥运草开始筑巢了。

远处,不知是画眉,还是百灵,或是黄莺,在试着新吭呢。

强涩地,不自然地,一声一声变换着,像苦吟诗人在推敲他的诗句似的。

绿叶丛中紫罗兰的嗫嚅,芳草里铃兰的耳语,流泉边迎春花的低笑,你听不见么

我是听得很清楚的。

她们打扮整齐了,只等春之女神揭起绣幕,便要一个一个出场演奏。

现在它们有点浮动,有点不耐烦。

春是准备的。

春是等待的。

几天没有出门,偶然涉足郊野,眼前竟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

到处怒绽着红紫,到处隐现着虹光,到处悠扬着悦耳的鸟声,到处飘荡着迷人的香气,蔚蓝天上,桃色的云,徐徐伸着懒腰,似乎春眠未足,还带着惺忪的睡态。

流水却瞧不过这小姐腔,它泛着潋滟的霓彩,唱着响亮的新歌,头也不回地奔赴巨川,奔赴大海……春是烂漫的,春是永远的向着充实和完成的路上走的。

春光如海,古人的比喻多妙,多恰当。

只有海,才可以形容出春的饱和,春的浩瀚,春的磅礴洋溢,春的澎湃如潮的活力与生意。

春在工作,忙碌地工作,它要预备夏的壮盛,秋的丰饶,冬的休息,不工作又怎么办

但春一面在工作,一面也在游戏,春是快乐的。

春不像夏的沉郁,秋的肃穆,冬的死寂,它是一味活泼,一味热狂,一味生长与发展,春是年青的。

4、胡兰成《陌上桑》片段 及蚕上簇,城里人就来胡村开秤收茧,行家水客即借住在村人家里。

他们戴的金戒指,用的香皂与雪白的洗脸毛巾,许多外洋码头来的新鲜物事儿,妇女们见了都有好意。

而且也有是从城里来的少年郎,不免要调笑溪边洗衣洗菜的妇女,但她们对于外客皆有敬重,一敬重就主客的心思都静了,有调笑的话亦只像溪水的阳光浅浪,用不着羞旁人。

茧客年年来,我小时却不听见说有过罗曼史。

这时家家开簇拆茧,皎洁如雪色,都是妇女与小孩拆了,由男人挑到茧行去卖,茧行在各乡及三界镇上都有开着,路上都是挑茧的人,互相问答,评较各家的价钱,卖茧得来的是新铸的银元,照得人眼里心里明明亮。

有价钱不合,亦不等钱用的,则自己缫丝再拿到城里去卖,但各家妇女亦多少都要留下一些茧,缫丝收藏着,为应急或私房积蓄,总总是人世之事。

5、周泽雄《读与写的变迁》片段 古人写得慢,读得也慢;今人写得快,读得也快。

我知道有些行业,是需要培养速读技巧的,美国大律师李·贝利的名著《舌战手册》中,就有专章讨论速读技巧。

举个世俗的例子,如果阁下花了钱去按摩房,你肯定不愿意对方用过于麻利的手法,三下五除二地把你打发。

既然你是在享受生活,不管世道如何推崇速度,你都不想减少享受的时间。

再以围棋为例,那些每手棋能够用半小时而不是一分钟来思考的人,棋力总是更高一些。

马克思每年都会读一遍《荷马史诗》,毛姆也会定期阅读莎士比亚,难道我们可以嘲笑他们的阅读效率低下

正是这种享受日光浴似的阅读,恰到好处地成全了他们的优秀。

面对美妙的文学作品,读得快不是本事,读得慢才是能耐。

这是一个资讯时代,信息强权派生出一种风卷残云的阅读倾向,结果,越来越多的读者,竟至越来越习以为常地用对待信息的态度面对文学。

这种态度的表象之一,就是一种“关键词”狂潮。

我说的不是学术论文中的关键词——虽然我对这类通常抹在文首的“关键词”从无好感——而是比喻性地暗指一种寻觅文本关键词的阅读倾向,类似律师从卷宗中找到核心内容。

再来几段古文,你也没说不要古文 1、王勃《滕王阁序》片段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

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

俨骖騑于上路,访风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天(仙)人之旧馆。

层台(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翔(流)丹,下临无地。

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即冈峦之体势。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盱)其骇瞩。

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轴(舳)。

云销雨霁,彩彻区明。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遥襟俯畅,逸兴遄飞。

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

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

四美具,二难并;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

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

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

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

2、苏轼《前赤壁赋》片段 客亦知夫水与月乎

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而又何羡乎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3、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

群季俊秀,皆为惠连;吾人咏歌,独惭康乐。

幽赏未已,高谈转清。

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

不有佳作,何伸雅怀

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我想问英国毛姆的《蚂蚁与蚱蜢》的寓意是什么

患难之交S.三十年来,我一直研究我的人类同胞,但至今了解不多。

每当有人跟我说他对一个人的第一次印象向来不错的时候,我就耸耸肩。

我想这种人不是无知,就是自大。

拿我自己来说,我发现,认识一个人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困惑。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在今天早上的报纸上看到爱德华··伯顿在神户去世的消息。

他是个商人,在日本经商多年。

我跟他并不熟,但是对他挺有兴趣,因为有一次他让我大吃一惊。

要不是听他亲口讲述这个故事,我根本不会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来。

这件事之所以特别令人惊讶,是因为无论是外表还是风度,他都让人想到一种非常明确的类型。

要说真有表里如一的人的话,那就是此公了。

他个子很小,身高不过54英寸,身材纤细,白头发、蓝眼睛,红红的脸上布满皱纹。

我估计自己认识他时,他大约有60岁光景。

他向来衣着整洁素雅,合乎他的年龄和身份。

伯顿的办事处设在神户,但他常常到横滨宋。

有一次,我正好因为等船,要在那里呆几天,在英国俱乐部经人介绍与他相识。

我们在一起玩桥牌。

他打得不错,牌风也好。

无论在玩牌的时候,还是在后来一起喝酒的时候,他的话都不多,但说的话却都合情合理。

他挺幽默,但并不咋呼。

他在俱乐部里似乎人缘不错,后来,在他走了以后,人家都说他是个顶呱呱的人。

事有凑巧,我们俩都住在。

第二天他请我吃饭。

我见到了他的太太——一位胖胖、满面笑容的半老妇人——和他的两个女儿。

这显然是和睦恩爱的一家人。

我想,伯顿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主要还是他这个人和善。

他那双温和的蓝眼睛有种令人愉快的神情。

他说话的声音轻柔;你无法想象他会提高嗓门大发雷霆;他的笑容和蔼可亲。

这个人吸引你,是因为你从他身上感到他对别人的真正的爱。

同时他也喜欢玩牌,喝鸡尾酒,他能绘声绘色地讲个来劲儿的段子什么的,他年轻时多少还是个运动员呢。

他是个阔佬,但他的每一个便士都是自己挣来的。

我想,人们喜欢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非常瘦小、脆弱,容易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

你觉得他甚至连只蚂蚁都不忍伤害。

一天下午,我正坐在的大堂里,伯顿走了进来,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喝一点,怎么样?”他拍了拍手招呼侍者过来,要了两杯杜松子汽酒。

侍者端来酒的时候上走过,见到我招了下手。

“你认识特纳吗?”在我点头致意的时候,伯顿问道。

“我是在俱乐部里认识他的。

听说他是个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人。

”“是呀,我想是的。

在这儿这种人可不少。

”“他桥牌打得不错。

”“这种人一般玩得都不错。

去年这里有一个人,凑巧还和我同姓,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桥牌打得那么好的高手。

我想你在伦敦没有碰见过他。

他说他叫伦尼·伯顿。

我相信,他加入过一些相当高级的俱乐部呢。

”“嗯,我实在不记得这个名字。

”“他称得上是桥牌高手。

奸像对牌有有一种本能似的,简直神了。

我那会儿常和他一起玩牌。

他在神户住了一段时间。

”伯顿抿了一口杜松子汽酒。

“说来也是件有趣的事,”他说。

“他人不坏。

我挺喜欢他。

他总是衣冠楚楚,样子挺帅。

长得也算英俊,蜷曲的头发,两颊白里透红。

女人都对他着迷。

你知道,他没有什么害人之处,就是野了点。

自然,他酒喝得太凶了。

这种人总是这样。

他每个季度收到一小笔钱,靠打牌再赚一点。

他赢了我不少钱,这我可知道。

”伯顿和善地咯咯一笑。

我的处世经验告诉我,他打桥牌输起钱来时一定是大大方方的。

他用瘦小的手摸了摸剃得光光的下巴;手上青筋鼓起,手白得几乎透明。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当他落得一文不名的时候,就来找我了,再说他和我同姓。

有一天,他到我办事处来见我,要我给他个差使。

当时我颇为惊讶。

他告诉我说家里不再给他寄钱了,他要干活儿了。

我问他多大年纪。

“‘35,’他说。

“‘你一直都干什么来着?’我问道。

“‘嗯,没怎么干过事。

’他说。

“我禁不住笑了。

“‘眼下恐怕不能帮你忙了,’我说。

‘你再过35年来找我,到时候我再看看能帮些什么忙。

’“他没有动弹,脸色变得相当苍白。

他犹豫了一会/L,然后对我说,这一阵子他牌运一直不好。

原来他不甘心老打桥牌,便赌起扑克来,结果输了个精光。

他一个子/L也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拿去当了。

他连酒店的帐都付不出,人家也不肯再赊账给他。

他已经山穷水尽。

要是找不到点事干,他只好自杀了。

“我瞧了他一会儿。

我能看出他已经完全垮了。

这一阵子他酒喝得比以前更凶,看上去足有50岁。

姑娘们当时要是瞧见他,准不会对他那么着迷了。

“‘嗯,你除了打牌以外,难道什么也不会干吗?’我问他。

“‘我会游泳,’他说。

“‘游泳!’“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呢;这种回答听起来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

“‘我读大学时曾经代表学校参加游泳比赛。

’.“我听出了一点他话里的意思。

上大学时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才不吃这套呢。

“‘本人年轻时也是个游泳好手,’我说。

“突然,我有了个想法。

”伯顿停了下来,看着我。

“你对神户熟悉吗?”他问。

“不熟悉,”我说,“从前有一次路过那里,只呆了一个晚上。

”“那么,你不会知道盐谷俱乐部吧。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出发,游过灯塔直到垂水小溪上岸。

一共3英里多路,灯塔一带有激流,游起来挺费劲。

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那位与我同姓的年轻人,并对他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给他一个差使。

“我看得出,他吓了一跳。

“‘你不是说你是游泳好手吗?’我说。

“‘我现在身体状况不太好,’他回答说。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耸了耸肩。

他望了我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好吧,’他说了,‘你要我什么时候游呢?’。

“我看了看表。

刚过十点。

“‘你游这段距离大概要花一个钟头零一刻多一些。

我到12点半开车到小溪那里去接你,带你到俱乐部换衣服,然后一起吃午饭。

’“‘就这样吧,’他说。

“我们握了握手。

我祝他好运,他就走了。

那天上午我有好些事要办,到12点半总算勉强赶到了垂水小溪。

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么赶,他压根儿就没露面。

”“他临阵脱逃了?”我问。

“没有,他没有临阵脱逃。

他确实出发了。

当然喽,他喝酒作乐早把身体搞垮了。

灯塔周围的激流他对付不了。

大约有三天,我们都没找到尸体。

”我好一会儿什么话也没说。

我感到有些震惊。

然后我问了伯顿一个问题。

“你提出给他差使的时候,是不是知道他准会淹死?”他轻轻地咯咯一笑,用那双和善又坦率的蓝眼睛望着我。

他用手摩挲着下巴。

“哦,那时我的办事处可没有空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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