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吐温的小说《百万英镑》全文
第一章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
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
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
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
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
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
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
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
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
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
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
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
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
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
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
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
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
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
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
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
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
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
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
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
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
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
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
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
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
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
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
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
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
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
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
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
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
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
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
好,这一顿猛吃呀
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
五百万美元
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
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
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
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
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
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
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
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
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
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
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
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
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
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
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我摁了门铃。
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
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
”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
去哪儿了
” “出远门了。
” “可——上哪儿啦
”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 “欧洲大陆
” “没错,先生。
”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 “我说不上,先生。
” “什么时候回来呢
”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 “一个月
唉,这可糟了
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
这事要紧着哪。
” 一实在办不到。
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
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
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
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
搞的什么鬼
我真是摸不着头脑。
“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
这是什么意思
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
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
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
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
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
期满时来此宅通报。
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
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
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
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
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
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
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
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
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
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
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
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
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
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
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
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
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
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
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
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
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
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
我能买得起吗
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
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
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
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
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
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
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
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
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 我等着。
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
我换上了这套衣服。
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
就帮了我的忙了。
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
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
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
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
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
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
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
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
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
有什么问题
想要点什么
”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
我正等着找钱哪。
”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
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第二章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
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
托德这个傻瓜
——生就的傻瓜。
老是这个样子。
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
啊,我找的就是这件。
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
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
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
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
再穿上外衣——上帝
看看,喏
绝了——真是绝了
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
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
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
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
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
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 “不定日子
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
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
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
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
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
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
稍等——我送送您,先生。
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
500字的读后感 要4篇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读«水浒传»有感 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
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
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
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
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
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
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
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
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
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
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
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
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
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
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
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
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
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
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
«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三国演义读后感》 奉先屡信谗言 吾当引以为戒《三国演义》的前十回,是故事的开张,乱世的始端。
自古乱世出英雄,这个时代的奇人异事也特别多,刘备、关羽、张飞、董卓、吕布、袁绍、孙坚等,要么是手握重兵割据一方的枭雄,要么是武艺超群技压群雄的虎将,为一个波澜迭起,纷争重重的时代奠定了基础。
前十回里最为世人所传诵的,莫出“三英战吕布“之右,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吕布的骁勇善战,而是吕布为美人名马,两弑其父。
第三回里,写吕布本是丁原的义子,却被李肃的一翻话,和黄金千两,赤兔一匹,说得其翻脸不认人,是夜就提刀入帐,杀了丁原,取其首级,投奔董卓,且拜其为父。
昨天的敌人,今天就变成了义父,翻脸的速度实在让人叹为观止,杀人不眨眼的利索更是与其人中之龙的外表格格不入,令人扼腕叹息。
其后第八、第九回,写了吕布本来与董卓相处还算融洽,后来被王允的美人计离间,为了得到貂蝉,也为了出一口怨气,竟再度手刃其父。
虽说董卓亦是祸国殃民的奸臣,但既与之有父子之名,奈何执戟时却无父子之想,又被别人的一翻言语,一条毒计,说得杀父投敌。
至此,吕布已给世人留下了不忠不孝不义的印象,可惜其空有一身武艺,却因轻信谗言,种下了使自己身败名裂的恶果。
其实个人认为吕布并不是秉性不忠不孝不义,只是缺乏主见,没有明志,导致误信谗言,自食其果,可算是《三国演义》里极富悲剧性的人物。
吕布虽然已经仙逝多年,但像他这样的到现在仍然大有其人。
君不见多少大学生认为专业不好无心向学,多少年轻人认为工作不称心频繁跳槽。
自怨自艾,怨天尤人,最后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其结果与吕布相差不远矣。
大凡成大事者,无不是幼年立志,坚定不移,几十年如一日奋斗,穷毕生之努力耕耘。
周恩来立志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李小龙立志为华人地位而自强,之后奋发上进,历经艰辛最终达成目标,名垂青史,受世人敬仰。
我们虽然不一定要流芳百世,但起码也要效仿前人,修身明志,不屈不挠,就算不能治国安邦,救灾济世,亦能事业有成,造福一方,此成道也。
一把辛酸泪 ——记三读《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对此我也不必用太多的语言来修饰。
去年暑假,在好友婷的引导下,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
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三次读《红楼梦》,此次我悟到了更多…. 小说以贾、史、薛、王四大家族为背景,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明显,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
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黛玉,她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她的才华。
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如那一池带着灵动而流过沁芳闸的活水,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扶柳洒泪,送一池飘絮。
或许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
可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
“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薛宝钗,这个二百年来饱受读者指责厌恶的任务,她又何尝从这段感情纠葛和婚姻中获得过快乐。
宝钗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可怜的她要为自己考虑更需要为整个家族着想。
宝钗聪明睿智,大方得体,但她却悲剧性的始终没有明白一场毫无爱情的婚姻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二读红楼梦是,我便读懂了,宝钗其实比宝玉、黛玉更为痛苦,因为他们毕竟真心相爱过,不管最忠实泪尽而逝还是出家逃避。
而宝钗却从未被人真心爱过,她只不过是一枚任被封建制度摆弄的妻子,一枚最后被用作打扫残局的棋子。
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基础上的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
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
这与那些才子佳人、海誓山盟、雁传锦书的故事相比,更加真实,更能直达读者心弦。
可这水一般通透的感情,在一点点被封建制度吞噬着,玷污着,侵蚀着,那梦一般光亮的美好,也随之成为封建观念的殉葬品。
小说如一只哀婉凄伤的交响曲,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剧构成一个个不同音色的音符,所有的音符贯穿了人生的各个层面,曲谱上下都弥漫着凄清幽怨的感伤情调。
而曲中的高潮部分,自然是那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从主子到奴仆,从宫廷到民间,从成人到少年,无不具有着一段哀伤的爱情。
或许正如小说第一回的绝句所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
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
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
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
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
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
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
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毕竟他在西天一路上披荆斩棘,当开路先锋,不辞辛苦污臭,所以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特别是他的很多小聪明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认为的呆子居然是这么一个“阴险”“狡诈”的家伙,可是在唐僧眼中,他还是一个老实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聪明不如猪八戒的地方。
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
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的。
他们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
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阅读理解
以下纯属个人理解,可以借鉴,请勿抄袭:1、读了短文,我明白了“座右铭”起源于宋朝时的吴介,短文从座右铭的传说、座右铭的意义两个方面介绍了关于“座右铭”的小知识。
1、简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第一个故事是说 屠格涅夫很欣赏一个初出茅庐的无名小辈写的名叫《童年》的小说。
屠格涅夫写信给列夫。
托尔斯泰的姑母,表示对列夫。
托尔斯泰的欣赏。
接到信后,列夫。
托尔斯泰一发不可收拾地写了下去。
最终成为艺术家与思想家。
而第二个故事告诉我欣赏是一种给予,一种馨香,一种沟通与理解,一种信赖与祝福。
我们应该学会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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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童话中各得其所主要内容是什么
30字
各得其所主要内容 这个小故事最初发表在1853年出版的《故事集》第二卷,是一起有关世态的速写。
真正“光荣”的是那些勤劳、朴质、善良的人们,他们的画像应该“悬在最光荣的位置上。
”那些装腔作势,高视阔步的大人物,实际上什么也不是,只不过“倒栽葱地飞进一个鸡屋里去了。
”这就是“各得其所”,其寓意还是很深的,它教会了我们应该怎样摆正心态,本本分分的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各得其所的故事 这是100多年以前的事情! 在树林后面的一个大湖旁边,有一座古老的邸宅。
它的周围有一道很深的壕沟;里面长着许多芦苇和草。
在通向入口的那座桥边,长着一棵古老的柳树;它的枝子垂向这些芦苇。
从空巷里传来一阵号角声和马蹄声;一个牧鹅姑娘趁着一群猎人没有奔驰过来以前,就赶快把她的一群鹅从桥边赶走。
猎人飞快地跑近来了。
她只好急忙爬到桥头的一块石头上,免得被他们踩倒。
她仍然是个孩子,身材很瘦削;但是她面上有一种和蔼的表情和一双明亮的眼睛。
那位老爷没有注意到这点。
当他飞驰过去的时候,他把鞭子掉过来,恶作剧地用鞭子的把手朝这女孩子的胸脯一推,弄得她仰着滚下去了。
“各得其所!”他大声说,“请你滚到泥巴里去吧!” 他哄笑起来。
因为他觉得这很好笑,所以和他一道的人也都笑起来。
全体人马都大肆叫嗥,连猎犬也咬起来。
这真是所谓: “富鸟飞来声音大!”(注:这是丹麦的一句古老的谚语,原文是:RigeEuglKommerSusenndel意译是:“富人出行,声势浩大!”) 只有上帝知道,他现在还是不是富有。
这个可怜的牧鹅女在落下去的时候,伸手乱抓,结果抓住了柳树的一根垂枝,这样她就悬在泥沼上面。
老爷和他的猎犬马上就走进大门不见了。
这时她就想法再爬上来,但是枝子忽然在顶上断了;要不是上面有一只强壮的手抓住了她,她就要落到芦苇里去了。
这人是一个流浪的小贩。
他从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这件事情,所以他现在就急忙赶过来帮助她。
“各得其所!”他模拟那位老爷的口吻开玩笑地说。
于是,他就把小姑娘拉到干地上来。
他倒很想把那根断了的枝子接上,但是“各得其所”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可以做得到的!因此他就把这枝子插到柔软的土里。
“假如你能够的话,生长吧,一直长到你可以成为那个公馆里的人们的一管笛子!” 他倒希望这位老爷和他的一家人挨一次痛打呢。
他走进这个公馆里去,但并不是走进客厅,因为他太微贱了!他走进仆人住的地方去。
他们翻了翻他的货品,争论了一番价钱。
但是从上房的酒席桌上,起来一阵喧噪和尖叫声——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唱歌;比这更好的东西他们就不会了。
笑声和犬吠声、大吃大喝声,混做一团。
普通酒和强烈的啤酒在酒罐和玻璃杯里冒着泡,狗子跟主人坐在一起吃喝。
有的狗子用耳朵把鼻子擦干净以后,还得到少爷们的亲吻。
他们请这小贩带着他的货品走上来,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开他的玩笑。
酒已经入了他们的肚肠,理智已经飞走了。
他们把啤酒倒进袜子里,请这小贩跟他们一起喝,但是必须喝得快!这办法既巧妙,而又能逗人发笑。
于是他们把牲口、农奴和农庄都拿出来作为赌注,有的赢,有的输了。
“各得其所!”小贩在走出了这个他所谓的“罪恶的渊薮”的时候说。
“我的处‘所’是宽广的大路,我在那家一点也不感到自在。
” 牧鹅的小姑娘从田野的篱笆那儿对他点头。
许多天过去了。
许多星期过去了。
小贩插在壕沟旁边的那根折断了的杨柳枝,显然还是新鲜和翠绿的;它甚至还冒出了嫩芽。
牧鹅的小姑娘知道这根枝子现在生了根,所以她感到非常愉快,因为她觉得这棵树是她的树。
这棵树在生长。
但是公馆里的一切,在喝酒和赌博中很快地就搞光了——因为这两件东西像轮子一样,任何人在上面是站不稳的。
六个年头还没有过完,老爷拿着袋子和手杖,作为一个穷人走出了这个公馆。
公馆被一个富有的小贩买去了。
他就是曾经在这儿被戏弄和讥笑过的那个人——那个得从袜子里喝啤酒的人。
但是诚实和勤俭带来兴盛;现在这个小贩成为了公馆的主人。
不过从这时起,打纸牌的这种赌博就不许在这儿再玩了。
“这是很坏的消遣,”他说,“当魔鬼第一次看到《圣经》的时候,他就想放一本坏书来抵消它,于是他就发明了纸牌戏!” 这位新主人娶了一个太太。
她不是别人,就是那个牧鹅的女郎。
她一直是很忠诚、虔敬和善良的。
她穿上新衣服非常漂亮,好像她天生就是一个贵妇人似的。
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是的,在我们这个忙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不过事情是如此,而且最重要的一部分还在后面。
住在这座古老的邸宅里是很幸福的。
母亲管家里的事,父亲管外面的事,幸福好像是从泉水里涌出来的。
凡是幸运的地方,就经常有幸运来临。
这座老房子被打扫和油漆得一新;壕沟也清除了,果木树也种起来了。
一切都显得温暖而愉快;地板擦得很亮,像一个棋盘。
在漫长的冬夜里,女主人同她的女佣人坐在堂屋里织羊毛或纺线。
礼拜天的晚上,司法官——那个小贩成了司法官,虽然他现在已经老了——就读一段《圣经》。
孩子们——因为他们生了孩子——都长大了,而且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虽然像在别的家庭里一样,他们的能力各有不同。
公馆门外的那根柳树枝。
已经长成为一棵美丽的树。
它自由自在地立在那儿,还没有被剪过枝。
“这是我们的家族树!”这对老夫妇说;这树应该得到光荣和尊敬——他们这样告诉他们的孩子,包括那些头脑不太聪明的孩子。
100年过去了。
这就是我们的时代。
湖已经变成了一块沼地。
那座老邸宅也不见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长方形的水潭,两边立着一些断垣残壁。
这就是那条壕沟的遗址。
这儿还立着一株壮丽的老垂柳。
它就是那株老家族树。
这似乎是说明,一棵树如果你不去管它,它会变得多么美丽。
当然,它的主干从根到顶都裂开了;风暴也把它打得略为弯了一点。
虽然如此,它仍然立得很坚定,而且在每一个裂口里——风和雨送了些泥土进去——还长出了草和花;尤其是在顶上大枝丫分杈的地方,许多覆盆子和繁缕形成一个悬空的花园。
这儿甚至还长出了几棵山梨树;它们苗条地立在这株老柳树的身上。
当风儿把青浮草吹到水潭的一个角落里去了的时候,老柳树的影子就在荫深的水上出现。
一条小径从这树的近旁一直伸到田野。
在树林附近的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山上,有一座新房子,既宽大,又华丽;窗玻璃是那么透明,人们可能以为它完全没有镶玻璃。
大门前面的宽大台阶很像玫瑰花和宽叶植物所形成的一个花亭。
草坪是那么碧绿,好像每一起叶子早晚都被冲洗过了一番似的。
厅堂里悬着华贵的绘画。
套着锦缎和天鹅绒的椅子和沙发,简直像自己能够走动似的。
此外还有光亮的大理石桌子,烫金的皮装的书籍。
是的,这儿住着的是富有的人;这儿住着的是贵族——男爵。
这儿一切东西都配得很调和。
这儿的格言是:“各得其所!”因此从前在那座老房子里光荣地、排场地挂着的一些绘画,现在统统都在通到仆人住处的走廊上挂着。
它们现在成了废物——特别是那两幅老画像:一幅是一位穿粉红上衣和戴着扑了粉的假发的绅士,另一幅是一位太太——她的向上梳的头发也扑了粉,她的手里拿着一朵红玫瑰花。
他们两人四周围着一圈柳树枝所编成的花环。
这两张画上布满了圆洞,因为小男爵们常常把这两位老人当做他们射箭的靶子。
这两位老人就是司法官和他的夫人——这个家族的始祖。
“但是他们并不真正属于这个家族!”一位小男爵说。
“他是一个小贩,而她是一个牧鹅的丫头。
他们一点也不像爸爸和妈妈。
” 这两张画成为没有价值的废物。
因此,正如人们所说的,它们“各得其所”!曾祖父和曾祖母就来到通向仆人宿舍的走廊里了。
牧师的儿子是这个公馆里的家庭教师。
有一天他和小男爵们以及他们受了坚信礼不久的姐姐到外面去散步。
他们在小径上向那棵老柳树后面走来;当他们正在走的时候,这位小姐就用田里的小花扎了一个花束。
“各得其所”,所以这些花儿也形成了一个美丽的整体。
在这同时,她倾听着大家的高谈阔论。
她喜欢听牧师的儿子谈起大自然的威力,谈起历史上伟大的男子和女人。
她有健康愉快的个性,高尚的思想和灵魂,还有一颗喜爱上帝所创造一切事物的心。
他们在老柳树旁边停下来。
最小的那位男爵很希望有一管笛子,因为他从前也有过一管用柳树枝雕的笛子。
牧师的儿子便折下一根枝子。
“啊,请不要这样做吧!”那位年轻的女男爵说。
然而这已经做了。
“这是我们的一棵有名的老树,我非常心疼它!他们在家里常常因此笑我,但是我不管!这棵树有一个来历!” 于是她就把她所知道的关于这树的事情全讲出来:关于那个老邸宅的事情,以及那个小贩和那个牧鹅姑娘怎样在这地方第一次遇见、后来他们又怎样成为这个有名的家族和这个女男爵的始祖的事情。
“这两个善良的老人,他们不愿意成为贵族!”她说,“他们遵守着‘各得其所’的格言;因此他们就觉得,假如他们用钱买来一个爵位,那就与他们的地位不相称了。
只有他们的儿子——我们的祖父——才正式成为一位男爵。
据说他是一位非常有学问的人,他常常跟王子和公主们来往,还常常参加他们的宴会。
家里所有的人都非常喜欢他。
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初的那对老人对我的心有某种吸引力。
那个老房子里的生活一定是这样地安静和庄严:主妇和女扑们一起坐着纺纱,老主人高声朗诵着《圣经》。
” “他们是一对可爱的通情理的人!”牧师的儿子说。
到这儿,他们的谈话就自然接触到贵族和市民了。
牧师的儿子几乎不太像市民阶层的人,因为当他谈起关于贵族的事情时,他是那么内行。
他说: “一个人作为一个有名望的家庭的一员是一桩幸运!同样,一个人血统里有一种鼓舞他向上的动力,也是一桩幸运。
一个人有一个族名作为走进上流社会的桥梁,是一桩美事。
贵族是高贵的意思。
它是一块金币,上面刻着它的价值。
我们这个时代的调子——许多诗人也自然随声附和——是:一切高贵的东西总是愚蠢和没有价值的;至于穷人,他们越不行,他们就越聪明。
不过这不是我的见解,因为我认为这种看法完全是错误的,虚伪的。
在上流阶级里面,人们可以发现许多美丽和感动人的特点。
我的母亲告诉过我一个例子,而且我还可以举出许多别的来。
她到城里去拜访一个贵族家庭。
我想,我的祖母曾经当过那家主妇的乳母。
我的母亲有一天跟那位高贵的老爷坐在一个房间里。
他看见一个老太婆拄着拐杖蹒跚地走进屋子里来。
她是每个礼拜天都来的,而且一来就带走几个银毫。
‘这是一个可怜的老太婆,’老爷说:‘她走路真不容易!’在我的母亲还没有懂得他的意思以前,他就走出了房门,跑下楼梯,亲自走到那个穷苦的老太婆身边去,免得她为了取几个银毫而要走艰难的路。
这不过是一件小小的事情;但是,像《圣经》上所写的寡妇的一文钱(注:即钱少而可贵的意思,原出《圣经·新约·马可福音》:“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
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
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这就是一个大钱。
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最多。
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
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一样,它在人心的深处,在人类的天性中引起一个回音。
诗人就应该把这类事情指出来,歌颂它,特别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因为这会发生好的作用,会说服人心。
不过有的人,因为有高贵的血统,同时出身于望族,常常像阿拉伯的马一样,喜欢翘起前腿在大街上嘶鸣。
只要有一个普通人来过,他就在房间里说‘平民曾经到过此地!’这说明贵族在腐化,变成了一个贵族的假面具,一个德斯比斯(注:德斯比斯(Thespis)是纪元前六世纪的希腊一个戏剧家,悲剧的创始者。
)所创造的那种面具。
人们讥笑这种人,把他当成讽刺的对象。
” 这就是牧师的儿子的一番议论。
它的确未免太长了一点,但在这期间,那管笛子却雕成了。
公馆里有一大批客人。
他们都是从附近地区和京城里来的。
有些女士们穿得很入时,有的不入时。
大客厅里挤满了人。
附近地区的一些牧师都是恭而敬之挤在一个角落里——这使人觉得好像要举行一个葬礼似的。
但是这却是一个欢乐的场合,只不过欢乐还没有开始罢了。
这儿应该有一个盛大的音乐会才好。
因此一位少男爵就把他的柳树笛子取出来,不过他吹不出声音来,他的爸爸也吹不出,所以它成了一个废物。
这儿现在有了音乐,也有了歌唱,它们都使演唱者本人感到最愉快,当然这也不坏! “您也是一个音乐家吗?”一位漂亮绅士——他只不过是他父母的儿子——说。
“你吹奏这管笛子,而且你还亲手把它雕出来。
这简直是天才,而天才坐在光荣的席位上,统治着一切。
啊,天啦!我是在跟着时代走——每个人非这样不可。
啊,请你用这小小的乐起来迷住我们一下吧,好不好?” 于是他就把用水池旁的那株柳树枝雕成的笛子交给牧师的儿子。
他同时大声说,这位家庭教师将要用这乐器对大家作一个独奏。
现在他们要开他的玩笑,这是很清楚的了。
因此这位家庭教师就不吹了,虽然他可以吹得很好。
但是他们却坚持要他吹,弄得他最后只好拿起笛子,凑到嘴上。
这真是一管奇妙的笛子!它发出一个怪声音,比蒸汽机所发出的汽笛声还要粗。
它在院子上空,在花园和森林里盘旋,远远地飘到田野上去。
跟这音调同时,吹来了一阵呼啸的狂风,它呼啸着说:“各得其所!”于是爸爸就好像被风在吹动似地,飞出了大厅,落在牧人的房间里去了;而牧人也飞起来,但是却没有飞进那个大厅里去,因为他不能去——嗨,他却飞到仆人的宿舍里去,飞到那些穿着丝袜子、大摇大摆地走着路的、漂亮的侍从中间去。
这些骄傲的仆人们被弄得目瞪口呆,想道:这么一个下贱的人物居然敢跟他们一道坐上桌子。
但是在大厅里,年轻的女男爵飞到了桌子的首席上去。
她是有资格坐在这儿的。
牧师的儿子坐在她的旁边。
他们两人这样坐着,好像他们是一对新婚夫妇似的。
只有一位老伯爵——他属于这国家的一个最老的家族——仍然坐在他尊贵的位子上没有动;因为这管笛子是很公正的,人也应该是这样。
那位幽默的漂亮绅士——他只不过是他父亲的儿子——这次吹笛的煽动人,倒栽葱地飞进一个鸡屋里去了,但他并不是孤独地一个人在那儿。
在附近一带十多里地以内,大家都听到了笛声和这些奇怪的事情。
一个富有商人的全家,坐在一辆四骑马拉的车子里,被吹出了车厢,连在车后都找不到一块地方站着。
两个有钱的农夫,他们在我们这个时代长得比他们田里的麦子还高,却被吹到泥巴沟里去了。
这是一管危险的笛子!很幸运的是,它在发出第一个调子后就裂开了。
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它就又被放进衣袋里去了:“各得其所!” 随后的一天,谁也不提起这件事情,因此我们就有了“笛子入袋”这个成语。
每件东西都回到它原来的位子上。
只有那个小贩和牧鹅女的画像挂到大客厅里来了。
它们是被吹到那儿的墙上去的。
正如一位真正的鉴赏家说过的一样,它们是由一位名家画出来的;所以它们现在挂在它们应该挂的地方。
人们从前不知道它们有什么价值,而人们又怎么会知道呢?现在它们悬在光荣的位置上:“各得其所!”事情就是这样!永恒的真理是很长的——比这个故事要长得多。
探险的利与弊
从第一章到我所知道的给你说。
(纯手打)始祖巨人尤弥尔与大地的恶魔签署了契约,艾尔迪亚人古期面对世界各地的人(包括马莱帝国)拥有压倒性的力量,艾尔迪亚帝国诞生,直到艾尔迪亚第145王艾尔迪亚帝国被马莱后裔策划反间之计,9大巨人的力量分裂,145代艾尔迪亚王率领大部分人民进入艾尔迪亚岛建起三座巨大城墙与世隔绝享受最后黄昏的乐园,然后墙外却突然出现了无垢巨人。
接着故事的发展就是动漫的第一季,主角艾伦 三笠 阿尔敏故乡城墙被超大型巨人以及铠甲巨人攻破,艾伦老妈被巨人吃了,他们三人坐船逃跑到第二座城墙之内,期间艾伦被他父亲注射巨人针剂变成无垢巨人后吃掉了他父亲拥有了巨人之力,只不过艾伦完全失忆了。
后面的故事就是艾伦三人组进入了训练兵团,在后期再次遇到超大巨人破坏城墙,艾伦在被巨人吃掉后觉醒变身进击巨人,之后通过一番激战沟通之后艾伦变身巨人用巨石修复了罗塞之墙,随后被押往军事法庭被调查兵团所救加入调查兵团,后来109期训练班除了阿尼和马可(死于了罗塞之墙守护战)全部加入调查兵团,后来得知兵团内有间谍且可以化身为巨人后进行了有预谋的墙外调查,在一连串的计划后还是被女巨人逃脱了。
在阿尔敏的仔细分析下得知阿尼,莱纳,贝尔托特有可能是来自墙外的人形巨人后制定了隔离109界调查兵团以及在墙内捕抓女巨人的计划,后来阿尼(女巨人)因为不愿意进入地下通道与艾伦(巨人化)以及调查兵团大战后,因为艾伦的犹豫不决导致女巨人战败后硬质化被禁锢在地下最深处。
紧接着就是第二季出现了新的巨人(猿巨),拥有使用自身脊髓液去污染艾尔迪亚人血液后通过嚎叫让艾尔迪亚人变成无垢巨人的能力,使得被隔离的109界调查兵团在隔离点遭到无垢巨人的攻击,在调查兵团精英牺牲殆尽的情况下尤弥尔(不是始祖巨人)变身了颚之巨人的情况下才得以安全逃脱,之后调查兵团去到罗塞之墙集合,莱纳因为经历了众多事情后出现人格分裂向艾伦坦白了自己跟贝尔托特的真实身份后在城墙附近进行了巨人大战,后来因为艾伦掌握了阿尼传授的柔术后击败了铠甲巨人但是却被超大型巨人身体下坠的巨大冲击力击败,艾伦、尤弥尔(因为隔离点保卫战昏迷)被莱纳贝尔托特带走,调查兵团宣誓一定要救回艾伦,随后得知训练兵团是在莱纳 贝尔托特 阿尼有安排下让巨人吃掉的以及尤弥尔在无知觉霞吃掉马莱巨人战士的事情,在追击战中调查兵团死伤惨重(团长断臂,损失了大部分精锐后)在艾伦无意间遇到王族巨人(吃了艾伦母亲的巨人,艾伦父亲的第一人妻子),爆发了始祖巨人之力(始祖巨人之力是在动漫开始前艾伦父亲变身进击的巨人吃掉墙内王室始祖巨人继承的),间接知会了无垢巨人阻止了铠甲巨人的追击,调查兵团得以残阵而退,尤弥尔也因为想不让莱纳贝特托特回马莱受罚而资源做俘虏。
后来第三集分了两条线,第一条是调查兵团回到艾尔迪亚后遇到了中央宪兵的追杀(兵长的舅舅战斗力报表的出现了),这条线也介绍了艾尔迪亚底层的黑暗生活,兵长的身世以及伪王族的残暴统治,在一番你死我活的厮杀后,中央宪兵团(兵长舅舅)被王族利用巨人针剂变成极大巨人的气浪灼伤而死,调查兵团在城墙上解决了极大巨人,让赫里斯塔继承了王位(墙内真正的统治者),在墙内一切平静后以及艾伦训练出来的巨人硬质化开始斩杀无垢巨人以及制定收复玛利亚之墙的计划。
在收复城墙计划中,在阿尔敏的智慧下得知莱纳藏在城墙之中,兵长差点斩杀还没巨人化的莱纳,猿巨人通过自身能力让众多奇行种包围城墙让调查兵团无路可退,团长方面决定牺牲大多数调查兵团去吸引猿巨注意让兵长去斩杀猿巨,但是在兵长制服猿巨后因为犹豫使用巨人针剂(兵长舅舅给的)导致猿巨真身被车力巨人(马莱战士之一)所救,艾伦这边在阿尔敏牺牲自己的情况下艾伦捕获超大型巨人,三笠分队通过雷枪捕获铠甲巨人,但是又在犹豫下铠甲巨人被车巨救走,超大型巨人的继承在艾伦兵长干架情况下,兵长觉得注射巨人针剂给阿尔敏继承超大型巨人而放弃调查兵团团长,调查兵团开始研究艾伦父亲的日记得知墙外的真相,之后调查兵团杀完了岛内有威胁的无垢巨人后前往马莱对身处马莱的艾尔迪亚行刑之墙(墙内吃人的无垢巨人就是从马莱的艾尔迪亚注射巨人针剂而来的,大部分都是艾尔迪亚复权派)以及到达海边,调查兵团决定前往马莱了解这个世界。
动漫目前到这里结束。
调查兵团开始马莱帝国的调查,(这里讲述的是本人所知目前漫画最后面发生的事情)调查兵团进入马莱帝国了解马莱的历史以及资料,得知马莱是一个崇尚战争的国家,许多难民因为战争流离失所,调查兵团和艾伦也通过了两次马莱宣战派支持消灭帕拉迪亚岛而绝望(艾伦苦笑,抱有的一丝希望全部消失),之后艾伦离开调查兵团独自行动,中途联系到了哥哥吉克(猿巨)制定了消灭艾尔迪亚人生育能力并且消灭马莱高层的计划,在战锤巨人演讲要消灭帕拉迪亚岛时巨人化(此时艾伦已经非常的强大),杀了大部分马莱军官高层和许多平民以及吞噬了战锤巨人后,被赶来袭击的调查兵团所救,吉克也被兵长俘虏,主要配角之一的萨莎因为马来篇的小战士在飞船上开枪而丢了性命,所有人都对艾伦的做法非常不解(他们看到的是艾伦杀害平民以及一系列操作导致萨莎死亡),随后艾伦被监禁了起来。
后来回到了帕拉迪亚岛,艾伦和吉克暗中策划了一个耶格尔派,目的是掌控帕拉迪拉岛的势力,在耶格派的努力下(杀了大总统,控制了调查兵团),让大部分帕拉迪亚岛高层喝下带有吉克脊髓液的红酒无力反抗。
兵长在俘虏吉克片段也因为大意(雷管插在吉克的肚子中),吉克是决定赌一把引爆雷管导致兵长重伤,吉克在巨人之力下身体恢复。
艾伦在城墙内被耶格尔派救出遭遇了马莱联合军队的袭击(因为艾伦在马莱的屠杀导致世界各国一直对帕拉迪亚岛宣战),艾伦瞬间面对铠甲,巨颚,车力三大巨人以及军队的袭击,因为艾伦实力的强大以一人之力把铠甲 巨颚巨人击溃,但是在车力巨人背上的反巨人大炮吃了大亏。
随后赶到的吉克大叫让喝了红酒的艾尔迪亚人都变成了无垢巨人,颚之巨人因为受伤太重暂时无法巨人化被马莱的艾尔迪亚人吃了,随后艾伦真身在即将与吉克(这人有王族血统)接触从而触发始祖巨人之力时被爆头,但是最后还是接触到了。
接触到之后触发一系列的剧情,首先是吉克而是背叛父母的记忆,因为艾伦和吉克的父亲耶格尔对于吉克的无父爱,导致吉克通风报信以及耶格尔在登陆岛内的一切作为(结婚生子生下艾伦,吃掉始祖巨人)。
紧接着艾伦和吉克进入了路(真正的尤弥尔始祖巨人建造的空间),才得知始祖巨人尤弥尔只是一个在地主丢失了一头猪而被人性的残酷指认的可怜虫以及地主的奴隶,在被挖出双眼以及被当成猎物进行猎杀误打误撞获得了巨人之力后,因为奴性的问题就算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忍让甘愿做一个奴隶,为奴隶主修建道路房屋征服马莱(艾尔迪亚帝国初代王就是一个残暴的奴隶主而已),之后在一次马莱的暗杀中尤弥尔因为奴性帮初代王挡了一枪,因为内心的不甘心,不甘愿作为奴隶宁愿一死导致尤弥尔驾崩,她的儿女(被奴隶主强迫生下的孩子)生吃了尤弥尔的削血肉,巨人之力得以传承下去分成了9大巨人以及众多尤弥尔子民,巨人能重造身体以及千万巨人就是尤弥尔在路里面无怨无悔的创造的。
回忆过后艾伦吉克反目成仇,艾伦想着发动地鸣灭会岛外一切,吉克想着终结尤弥尔子民的生育能力让恶魔的后裔消失,最后艾伦读懂了尤弥尔的内心想法而吉克只是一味利用王者的权利指挥尤弥尔,尤弥尔选择了艾伦。
地鸣发动,三座城墙全部化作60米的无垢(因为艾伦已经获得了始祖巨人之力,所有巨人已经受艾伦指挥)超大型巨人,艾伦回忆起以前马莱帝国决定要消灭帕拉迪亚岛的,随后利用始祖巨人之力跟所有艾尔迪亚人说:我想保护生我养我的帕拉迪亚岛,但是这是世界大部分人都不希望艾尔迪亚人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也不想因为杀了岛外一部分人导致外人对帕拉迪亚岛的更加憎恨,所以我决定利用地鸣消灭岛外所有生命”。
艾尔迪亚帝国高层死伤殆尽(大部分人都喝了吉克脊髓液的红酒伊莲娜),艾伦发动始祖巨人之力解除所有硬质化之后,铠之巨人铠甲秒被解除被巨石砸伤昏迷,科尔法吞噬了颚之巨人之后昏迷被调查兵团俘虏,柯尼为了救母亲把独自科尔法带走(柯尼母亲因为吉克在第二季变成了无垢巨人),贾碧(杀了夏莎)恳求调查兵团组织柯尼让他母亲吃了科尔法,阿尔敏带着贾碧去到柯尼故乡阻止了柯尼的计划,柯尼也明白了不能牺牲其他无辜的人去满足自己的私欲的想法,后来109兵团在返回途中吃惊的遇到了阿尼(阿尔敏之前预测到的,因为硬质化都解除了,阿尼也出来了),大家也为了阻止艾伦毁灭世界达成共识。
兵长方面在韩吉的救助下也活了下来,可是也是重伤断了两根手指无法战斗,韩吉决定与马莱司令以及车力巨人合作阻止艾伦毁灭世界的行为,随后主角配角相遇在一起达成共识,不过也因为相互之间有着极大矛盾的关系吵了起来(这里看的大快人心),让怼了一把马莱司令所谓的岛上的恶魔的言论,随后在伊莲娜(耶格尔派的主要领导人)的回忆下,让大家回想起了马莱是如何攻破城墙的、艾伦这么极端是因为母亲被吃、阿尼如何杀害调查兵团、莱纳如何杀害马可、夏莎是因为什么而死的,导致让暴揍了莱纳一顿,因为阿尼提起了如何阻止阿伦的灭世计划是否应该杀了艾伦,三笠差点与阿尼兵刃相见(三笠抽出了武器,阿尼准备割破手指),但是在阿尼理智的情况下认为如今应该团结起来阻止艾伦,能言语劝说艾伦放弃计划就相安无事,如果不行的话只能打起来了。
随后大家前往港口打算乘坐飞艇寻找艾伦,可是港口已经被耶格尔派控制了。
(日漫的节奏很慢,到高潮部分很多的回忆以及拖沓,某些不重要的就不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