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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读后感2000字

时间:2018-02-13 05:51

谈美 读后感1000字

我的纯属原创,这是我参加作文大赛的作品抄袭者死全家

畅谈《培根随笔》 ——读《培根随笔》有感大家都说《培根随笔》是日常生活的结晶,是堪称经典的大作。

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

我却跟他们完全不同,开始,我非常的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以贵族的身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一件事;总是以神的伟大、宗教的信仰及所谓的“真理”来起笔,总是讲一些神话,令人一头雾水……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

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

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

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

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著,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

语言简洁,内涵独特。

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

完全错了

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

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

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

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

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

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

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

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

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

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

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

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

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

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

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

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

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

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

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

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

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

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

“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

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

”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

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

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

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

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

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

没有。

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

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

”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

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

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 ,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读后感 2000字左右

橘子的自述又到了秋天,一个硕果累累的季节。

大家好,我是水果家族的一员。

尚未成熟时的我还穿着绿色的“裙子”,等到成熟了,你们看到的我就披上了一身橙色的“外衣”。

太阳照耀着我时,我就像一个金灿灿的小灯笼,人见人爱。

苏东坡有一首诗中这样写道:“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大家现在应该猜出我是谁了吧。

没错,我就是家喻户晓的水果-----橘子。

圆溜溜的我就想乒乓球一样大小。

我的脸很粗糙,摸起来坑坑洼洼,凹凸不平。

脸上有些看不起的麻点,既像针孔又像女孩脸上的雀斑。

你们可别看我长得不是很好看,我可是很有内在的哦。

首先,在熬粥时,放入几件我的“外衣”,可令粥吃起来芳香爽口,还能起到开胃的作用呢。

我的“外衣”也可以,润喉止咳,对人类有着巨大作用。

你说坐车怕晕车,不用怕,我还能防止晕车呢。

我的果肉甜而不腻,香甜可口。

只要把我的衣服拨开一看,我的果肉就像荷花一样绽放。

小朋友,你们知道吗

我回身上下可都是宝

我的果肉不光好吃,还含有许多维生素c和胡萝卜素呢。

对人可是有益处的哦。

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口水直流三千尺”了呀,我们橘子十分欢迎你来品尝一下哦。

国庆感想“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国旗是我们中华名族的骄傲,是我们中华名族的标志。

今年的十月一号,是祖国妈妈六十二岁的生日。

作为一名中国人,应该爱护国旗、尊重国旗。

然而,我们少先队员身上佩戴的就是五星红旗的一角------红领巾。

许多少先队员都存在着对红领巾不尊敬的现象,拿红领巾当做眼罩玩捉迷藏、用红领巾当彩带来追赶,这些都是对红领巾的不尊重,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红领巾既然是五星红旗的一角,那为什么要拿来破坏、用来侮辱呢

我们中国是一个十分团结的国家。

还记得吗,地震过后虽然很多人失去了亲人,但祖国给予了大量慰问与补贴,武警部队也全力挽救埋在废墟下的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我们的祖国也有许多人为汶川捐款、捐物。

以前外国人都说中国是“东亚病夫”但是,我们中国却用事实证明了我们不是“东亚病夫”。

中国古代也有许多有名的人,例如说:雍正、等等。

中国用速度、实力创作了震惊世界的奇迹,用勤劳和智慧,进行又一次更加辉煌的开拓

1949年,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时,全国都沸腾了,祖国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成功了

六十二年过去了,对于一个人,六十二年可以写一部长篇巨著了,但对于一个共和国来说,却是短暂的,想让祖国继续强大,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奋进、开拓”。

祖国妈妈,即将是您六十二华诞了,祝您繁荣富强、国泰民安

——读后感“助人为乐,发扬”。

这句话是我读过后最深的感受。

雷锋,那么熟悉的名字,那么熟悉的字眼。

雷锋,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人民,把自己的事业献给了人民,把自己的爱心献给了人民。

雷锋,一名当之无愧的好同志

雷锋未满7岁时,所有家人都去世了,这对雷锋来说无疑是一个很沉痛的打击。

在1949年8月,雷锋加入了,并在1950年上学了。

从1961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雷锋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多了。

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士兵,可是却也助人为乐,有集体观念,善良,正义,最后却在指挥战友倒车时牺牲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雷锋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雷锋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家都应该很熟悉:“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这种不怕苦,不怕累,为人民服务的热心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叔叔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是他这种积极向上的将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去。

雷锋叔叔是勤俭节约的好榜样,袜子衣服穿了又穿,烂了也是补补就算了,从来不敢浪费一分钱。

雷锋从来都是做好事不留名,默默的为社会奉献着一切。

雷锋也十分团结友爱,为了给同班战友补裤子,半宿都没睡。

雷锋虽然去世了,但是他的精神是永存的

求一篇2000字的《谈美》读后感。

要加入一些自己的内容在里面,全部照抄不行的,望各位相助啊

多谢啦

今天,我刚在网上看了一本这样的书,名字叫《美的历程》。

书的题目就让人很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是什么,很吸引人。

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 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的想象画像,它们展示的不正是可以使你直接感触到的这个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么

时代精神的火花在这里凝冻、积淀下来,传留和感染着人们的思想、情感、观念、意绪,经常使人一唱三叹,流连不已。

我们在这里所要匆匆迈步走过的,便是这样一个美的历程。

那么,从哪里起头呢?得从遥远得记不清岁月的时代开始书的一开头就用:美是关乎心灵的事情,不可复制,几近于偶尔雪上留痕,一线佛里梵音。

所以记录美的历程,实在是吃力不讨好,承载它的除了美自身,更在于后来者审视的心灵敏锐度。

这样一段话为开头,同时也让我看到美的心灵是会怎样面对生活。

前不久,我通读了李泽厚先生的著作《美的历程》。

美学和哲学是我今年颇感兴趣的两门学科,虽然这与我的专业学科没有太大的必然联系,但它们却深深吸引着我。

《美的历程》全书共分十章,每一章评述一个重要时期的艺术风神或某一艺术门类的发展。

它并不是一部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史著作,重点不在于具体艺术作品的细部赏析,而是以人类学本体论的美学观把审美、艺术与整个历史进程有机地联系起来,点面结合,揭示出各种社会因素对于审美和艺术的作用和影响,对中国古典文艺的发展作出了概括的分析与说明。

于是,相应的体现在石窟艺术上,如割肉喂鸽、舍身饲虎等悲惨的佛经故事成为壁画的主要题材,这无疑是悲惨现实的艺术写照;另外石窟佛身雕塑的造型特征却是宁静、高超、飘逸的,正是这与人世间的强烈反差,使得人们把绝望中的希望、美好的理想都寄托在它身上。

此时的北魏雕塑,形成了中国雕塑艺术的理想美的高峰。

初始,卢照邻骆宾王使诗歌由宫廷走向生活,刘希夷张若虚又使之变而为青春少年的清新歌唱;王勃等初唐四杰继而把《春江花月夜》式的少年空灵的感伤,化而为壮志满怀求建功立业的具体歌唱;终于,陈子昂喊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盛唐之音自此而始。

此后,边塞诗、田园诗各擅胜场,前者豪迈勇敢,一往无前,后者优美宁静,明朗健康。

而李白,更以其狂放恣肆的气魄,天纵神授的奇才,奏出了盛唐艺术的最强音。

惟其有盛唐,才能有唐诗,有李白。

它们的出现离不开人的觉醒这个主题,是这个“人的主题”的具体审美表现。

这是真实、平凡而不可企及的美。

看来是如此客观地描绘自然,却只有通过高度自觉的人的主观品格才可能达到。

我沉思良久,感慨万千:创造美是需要真情实感的参与的。

这样的创造就如同我们写文章,最感人的文章不是运用了多少华丽的辞藻,讲述了多少真理名言,而是这些话是否发自作者的内心。

一篇平淡朴实的文章,只要字字句句发自肺腑,自然就有可读性。

至于后世的狞厉作品之所以缺乏美感,据我分析,是因为青铜时期所有人都非常信奉巫师的话——包括国王和巫师自己,所以他们所创造的饕餮,饱含创作者的思想情感;而后期那些造型,制作者里许多人也许本身就是无神论者,或怀疑论者,他们的作品即使非常夸张、恐惧,也缺少了因真情而带来的美。

因此,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都能成为美。

恰好相反,后世那些张牙舞爪的各类人、神造型或动物形象,尽管如何夸耀威吓恐惧,却依然只显其空虚可笑而已。

它们没有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类早期的童年气质。

时代发展了,技术提高了,制作精致了,但从美学的角度看,战国的青铜反不能成为青铜艺术的代表。

稚拙的饕餮更俱美学价值。

这种情景绝非偶然,它同样出现在汉代的陶塑、陶俑等艺术上。

本书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其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先秦理性精神的“儒道互补”、明清时期小说、戏曲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变迁等重要观念。

求一篇2000字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

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

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

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

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

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

————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

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

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

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

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

快乐吗

当然不是。

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

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

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

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

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

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

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

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

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飞越仇恨的天空——《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

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

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

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

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

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

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

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

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

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

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

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

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

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

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

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

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

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

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

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

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

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

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

”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

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

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

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一、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二、 希望在人间——《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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