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秋雨的来生我依旧等你主要表达了什么
求详细的解释
余秋雨先生的《来生我依旧等你》属于抒情散文作品。
散文一般分为叙事散文、抒情散文、写景散文、哲理散文。
散文是指以文字为创作、审美对象的文学艺术体裁,是文学中的一种体裁形式,它一般都短小优美,生动有趣,历史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是和诗歌、戏剧、小说并列的文学体裁,内容广阔,包括了政论、史论、传记、游记、书信、日记、奏疏、小品、表、序等各体论说、杂文, 是语言艺术文学体裁的典范,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它浇灌了各个时代的文学园地,也灌溉了历代文人,至今仍使人们受益,而且随着时间发展,散文的概念由广义向狭义转变,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
来生,我依旧等你我藏不住秘密,也藏不住忧伤,正如我藏不住爱你的喜悦,藏不住分离时的彷徨。
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我,我不会留你,我知道你有你的理由;如果有一天,你说还爱我,我会告诉你,其实我一直在等你;如果有一天,我们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视你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我曾经爱过。
或许人一生可以爱很多次,然而总有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想得最深切。
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
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
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
月儿弯了,我在十五等你。
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
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
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
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能厮守到老的,不只是爱情,还有责任和习惯。
永远也不要记恨一个男人,毕竟当初,他曾爱过你,疼过你,给过你幸福。
永远不要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好男人了,或许明天,你就会遇到爱你的那个男人,在你眼里,他再坏也是好。
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也闯不进去。
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
我把最殷红的鲜血涂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行眼泪,喝下的冰冷的水,酝酿成的热泪。
我把最心酸的委屈汇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你可以沉默不语,不管我的着急;你可以不回信息,不顾我的焦虑;你可以将我的关心,说成让你烦躁的原因;你可以把我的思念,丢在角落不屑一顾;你可以对着其他人微笑,你可以给别人拥抱,你可以对全世界好,却忘了我一直的伤心。
——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而那,却是唯一让我变得卑微的原因。
有些事,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明知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明知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暑假作文11篇,急需
有这样一个人 有这样一个人:她长得不高也不矮,不瘦也不胖,不美也不丑。
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只可惜上面架着一副眼镜;有一个挺挺的鼻子,只可惜鼻孔太大...... 她有一大串的外号,象什么樱桃、樱桃小丸子、黑炭、铁公鸡......她虽然外号多但却挺“仗义”有一次,她的一个好朋友被人欺负了,她立刻找那人算账去,结果那人被她连踢连打只好跪地求饶,怎么样,够仗义吧
这个丫头顶嘴也超-超-超-超级的厉害,有一次她的一个朋友受了冤枉,花盆明明不是她打碎的,可那个打碎花盆的人硬是说她打碎的,她斗嘴斗不过别人,只好劳驾这个丫头亲自出马,结果这个丫头才说了两三句就把那人制服了,厉害不
这个丫头还是个捣蛋鬼,每次学奥数的下课时间,她都用来捉弄人,比如说趁别人不注意是从后面抱起她,要么就故意在她的耳边大叫一声,让她吓得屁滚尿流,尖叫声响彻云霄......她的鬼把戏可多着呢
(总之是能让别人吓得屁滚尿流,尖叫声响彻云霄......) 虽说这丫头挺顽皮,但是她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能歌善舞,(唱歌跳舞都是一流棒)。
她像个假小子,不喜欢穿皮鞋,因为她觉得太早熟,男孩子会玩的自行车、滑板、溜冰、水上冲浪、溜溜球......她都会玩,厉害不
...... 想知道这个能歌善舞的假小子是谁吗
嘘
别出声哦
她就是——本小姐我
大傻逼,林樱子
第一次游泳 游泳既好玩,又能键身,所以我喜欢游泳。
小的时候,妈妈带我去游泳,我很大胆,到了水边,我一下子跳了下去,结果我被水给呛住了,正当我在水里扑腾的时候,妈妈给我扔了个游泳圈,我趴在游泳圈上快乐地玩着,但只要我去游泳,就离不开它,即使这样,我还是经常缠着妈妈带我去游泳。
那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游泳学习班,送我正式去游泳,一开始,教练教我们学憋气只见教练深吸一口气,然后潜入水中,教练他不吸气,只在那儿慢慢呼气,过了好一会儿才上来,我也学着教练做了一遍,我潜入水里,一不小心吸了一口气,我马上上到水面,呛嗓子,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使劲咳嗽,但我坚持,努力的学,没有半途而废。
一次又一次,我终于学会了,我潜入水里,只呼气,不吸气,不再呛嗓子。
然后,教练教我蛙泳,教练先教我脚怎么游,先一收,然后一蹬,再一合,接下来,我要学手了,先用手把水拔到腰部,然后双手合拢。
从胸部向前伸出。
反复做了几次,最后我将学过的方式运用到一起,反复地学了几遍,我终于学会了蛙泳。
…… 游泳真有意思,既学到游泳知识,又可以当做娱乐,还可以强身健体,你说这样不好吗
学会做饭啊
暑假过得可真快呀,一转眼间,六十天就过去了。
在这个暑假里,我不但学会了许许多多新的知识,还学会了一项本领――做饭。
我记得那是七月下旬的一天。
那天早上11点钟左右,我正在做作业,突然妈妈打电话说:“我今天单位上有事,要晚点儿回来,你先做作业,等我回来了再做饭给你吃。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想:妈妈每天上班都这么辛苦,下班了还要做饭,我不如借这次机会试试自己做饭的手艺如何。
说干就干,我先淘米,淘好后就将米倒入电饭煲中,然后一小杯一小杯地往电饭煲中倒水,倒到二指头的深度就停了下来,然后把电饭煲接通电源,把跳闸按到煮饭上面,接着就只等饭熟了。
接下来就该炒菜了,我先打开冰箱看了看,在脑中列出了一道菜单:炒青菜、西红柿蛋汤……首先,我把小白菜的叶子一片一片地剥下来,泡在水里洗干净;然后把锅架在灶上,待锅烧热后,将油倒入锅中,再将小白菜倒入锅中,并用锅铲来回翻动,不一会儿小白菜就炒熟了,再倒一点儿味精和盐进去;最后把小白菜用盘子盛起来。
接着,我又做了西红柿蛋汤和辣椒炒肉。
妈妈回来后,看到那满桌香喷喷的饭菜高兴极了,还不停地夸我做得好,那顿饭我吃得十分高兴,因为这顿饭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果实换来的。
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还要多利用假期和双休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自己的假日过得更加愉快、有意义。
快乐的暑假放暑假了,我回到外婆家。
刚吃过午饭,新交的好朋友林丽和韩磊便来找我去捉泥鳅。
我和她俩一拍即合,一溜烟来到村边的一条小河沟。
沟里的水都被大人们放到田里去了,只剩下薄薄的一层浮在泥巴上。
韩磊说,泥鳅就躲在这些泥巴里。
我们把鞋脱了,裤腿往上一卷,袖子向上一捋,一下子就跳进稀泥巴里,伸出手摸来摸去。
不一会儿,林丽旗开得胜,她那粘满泥巴的手抓着一只一指长的小泥鳅向我们炫耀着。
我不服气地说:一只算什么,看我的。
说着,我弓下腰去四处探索。
哇
有鱼上钩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两手一使劲抓住一条,欣喜地喊着:哈哈
让我抓住了吧
正在我得意的时候,这家伙身子太滑,又让它给溜了。
过了一会儿,目标又出现了。
这次我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我双手一握,就把泥鳅紧紧攥在了手里。
我炫耀着冲她俩嚷:终于抓住了
这一举手可不得了,由于太用力,不仅我的脸上粘满了一颗颗美人痣,伙伴们也沾了我的光。
顿时,笑声回荡在田地间。
不知不觉,我们的小桶装满了,足够美餐一顿。
我们一手提着鞋,一手提着宝贝,踩着被太阳晒得热辣辣的小路,凯旋而归
融入大自然,你会发现暑假是很开心的
暑期的甜酸苦辣今年的暑假又到了,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那又将是一段漫长而乏味的假期。
但对于我来说,这假期中却充斥着甜酸苦辣。
酸,是我尝到的最令人害怕的味道。
暑假中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无事可做。
正准备出门的时候,突然被妈妈叫去买油。
没办法,母命难违嘛
在路上,我遇到了一位老奶奶。
她问我项泾怎么走,我因为难为情,一声不响地走开了。
在“逃跑”的途中,我不禁往回一看,那奶奶的眼中依旧流露着温和的目光。
我回过头,加快了脚步。
事后,我老觉得心里酸酸的,也许就是因为那目光吧。
甜,是我喜欢的味道。
暑假中的一天,姐姐来我家小住,我们一家都很欢迎。
特别是我,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姐姐的督促下多看会电视,还可以读到她推荐给我的新书,更可以在爸爸妈妈允许下理所当然地上网了
你说,这算不算是“一石三鸟”啊
苦,是我讨厌的味道。
那天,我在家悠闲地看着电视。
耳边传来妈妈命令般的话语“我要出去一趟,家里的地板就交给你了啊
”我可不想成为她眼中好吃懒做的儿子,于是,大声答道:“放心
”妈妈走后,我便学着她的样子将自己全副武装起来。
洗刷刷
喜刷刷
我唱着歌儿干着……半天过去了,自己的房间好不容易弄完,可我再也没有力气继续干下去了。
我不禁仰天长叹:“没有妈妈的日子,苦啊
”辣,是我向往的味道。
四五盘四川口味的菜尝过来,我“口吐火焰”,但依旧大呼过瘾。
妈妈的青椒肉丝、红椒烧鱼是绝对的拿手菜,它同样丰富了我的暑假生活。
留在记忆深处的一件事暑假,那次遭遇暴雨的事深深地留在了我记忆的深处。
那是连着几天酷热难熬的日子之后的傍晚,我和妈妈在玉渊潭散步。
走到租船码头那儿,天边开始响起了沉闷的雷声,渐渐密集起来,天也很快昏暗下来,一道闪电过后,哗哗啦啦地下起雨。
妈妈撑开平时放在包里的一把遮阳伞,护着我赶紧往前走,想找个地方躲雨。
还没走多远,我突然听到了一阵由远及近的像是许多黄豆翻倒在地的声音,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大雨已经噼噼啪啪地砸在了我们的伞上。
一瞬间,天地之间挂起了雨帘,地上溅起了白色的雨花,我们的伞太小了,抵挡不住这么大的雨,伞里也下起了小雨,风更是夹着雨打向我们。
我心里只有一个愿望:要是有个地方能躲雨该多好!这时,有个警察叔叔迎面走来说:“前面是我们的公园派出所,这附近没有别的建筑,快跟我走!“并将自己的雨伞替我遮挡风雨。
他领着我们走进派出所的小院,里面的警察叔叔热情地将我和妈妈让进屋,送我们的叔叔半边身子已经湿透了。
“再见,小朋友!“叔叔转身就走了。
后来,我知道这是刚下班的警察叔叔,还要赶回家呢。
“阿嚏!“妈妈打了个喷嚏,我也全身一激灵。
我和妈妈衣服穿得单薄加上雨水打湿了一些地方,被屋里空调的冷风一吹,竟然有点冷。
“把空调关上吧,“警察叔叔关切地说,起身要关空调。
“没关系,“妈妈制止说:“你们穿着正装呢。
“没事,你们要感冒了可不好,还有孩子呢!“叔叔关上空调,我不感到冷了。
看着外面下得越来越大的雨,我心里充满了感激:要不是警察叔叔,我们不知道回淋成怎样呢。
叔叔在帮助我们的时候,是那么平和,那么自然,像是他们日常工作中经历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脑子里闪现出这么一句话:“有困难,找民警。
“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是民警叔叔主动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过了很久,雨渐渐小了,我和妈妈同民警叔叔告别。
我看见每个警察叔叔的额头上都有细细的汗珠。
感谢您,尊敬的警察叔叔!冰冻西瓜汁暑假到了,炽热的夏日也到了。
太阳公公像喝了酒,脸蛋红彤彤的,发出刺眼的光芒。
花草树木都有气无力的低垂着头,小狗无精打采地吐着舌头。
知了还趴在树上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
这个鬼天气,热得我躺在床上动也不动。
“吃西瓜了!”爸爸高声喊道。
我挪了挪身子,下了床。
夏天吃西瓜就是不一样,那甜甜的感觉就是好。
再加上西瓜是放在冰箱里的,那凉丝丝,甜津津的味道让我回味无穷。
又凉又甜的西瓜好吃但不宜多吃。
瞧,小弟就多吃了“一点”,肚子便疼得他“哇哇”大叫。
看来我也是吃不下去的了。
仍了,怪可惜的。
不如把它榨成汁,在冻成冰,不就有解渴了吗
小弟也欢呼“姐,我肚子不疼了,我也帮你做西瓜汁。
”哎,这小鬼。
为了不把衣服搞脏,我给小弟围上一条围腰,又给自己找了一条围上。
开始做西瓜汁了,我把刚才剩下的几块西瓜切下鲜红的肉,再把它切成小块放在碗里。
小弟则从柜子里找出榨汁器,把它洗干净了。
我慢慢的将西瓜放了点进去。
轻轻一压,汁马上流了出来。
连续压榨了几下才把汁压完。
我把装西瓜的容器取出来,把汁已经压干的西瓜倒掉,又放入新鲜的西瓜,继续压榨。
过了一会儿,西瓜汁做好了,接下来就是冻西瓜汁了。
小弟把冰格拿了出来,我把西瓜汁小心翼翼地倒了进去,幸好没有没有洒。
我端着装满西瓜汁的冰格摇摇晃晃地来到冰箱前,放在了冷冻室。
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冰冻西瓜汁了,我和小弟高兴得又蹦又跳。
生炉火有一天,妈妈让弟弟教我生炉子,一开始,我不太同意,可想到以后可以帮奶奶、爷爷生炉子,便爽快地答应了。
弟弟先教了我一遍,我没听懂,又让他讲了一遍,我又复述了一遍。
我先把炉子提下去,用火钳把炉子里的灰掏空,再把坏了的死炭夹出来,把炉子提到车库里,然后把木花、烟囱、打火机、火钳、大木柴、车胎皮、小木柴、木片准备好。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我登场了。
我用打火机点着车胎皮,轻轻地扔向炉子,放一把木花到炉子里,再放木片,顿时,烟雾迷雾,迫使我把炉子。
提出去了。
啊
不好,我提出来早了点,火灭了。
“哈……”弟弟哈哈大 ,我对他怒吼道:“你第一次生炉子还不如我呢,笑什么
”他听了我的话,低下了头,一声不吭了。
我便再重新生了一遍炉子,在车库里等了一会儿,可那烟呛得我不得不出来,一会儿再进去提炉子。
放上小木柴,注意:竖着放,再放上烟囱,没烟后,再放大木柴和烟囱,没烟后加炭。
正当我辛辛苦苦生好炉子,准备上去喝口茶再下来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炉子里炭的眼儿被堵塞了,炉子再次灭亡。
现在我已经是皮惫不堪了,身上的衣服湿透了,脸颊上的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直往下落。
我只好硬着头皮再一次生了炉子,并把它提上楼,回家拿水壶放水,提上去,放在炉子上了,便立即倒在床上。
生炉子真难啊
我体会到了爷爷、奶奶的辛苦,我生一次炉子就这么累,何况奶奶又要生炉子,又要做饭,跟奶奶相比,我只不过花了握拳头的力气。
所以我宣布:以后的炉子都由我来生。
让奶奶多休息、享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
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明白了:毅力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也是成功之本。
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
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本文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一生的命运非常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己活下去呢
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
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毅力,它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面对。
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会发觉,我们也是有毅力的。
人的一生很精彩,有着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伤心,不然,怎么会有重逢时的喜悦呢
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
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使自己成为千古佳话。
为什么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呢
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
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
〈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骆驼祥子》读后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如今社会属于前者。
而老舍笔中的《骆驼祥子》更加证实了后者的存在。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
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
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
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
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对于祥子,深感无奈与遗憾。
我佩服他的奋发向上,坚毅勇敢。
然而最终他未能战胜自我,抵制诱惑,被打败了。
也许是个人原因,又或许是社会环境的毒害。
清晰的打造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信服力。
在这过程中,我们人很容易迷失自己的方向,放弃自己的目标,从而走向黑暗。
毕竟坚韧不拔,有坚强意志的人不多。
作品本生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
”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
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
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
”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
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
”他是个经不起生活考验的人。
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道路
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
而成为了生活中的垃圾。
我想他或许是害怕了,受不了生活的打击,而造成了主人公走下坡的原因。
社会日新月异,明天会怎么样
我不得而知,但现在我们唯一能做好的,就是把握好明天。
我坚信:“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你呢
求优美悲伤唯美的古风句子和词
寒武纪 郭敬明 上课没多久我就发现生物老师真是个人才,他花了三分钟的时间就从草履虫的细胞膜讲到了寒武纪时期地球上的三叶虫是如何的嚣张。
我想他上上辈子一定是个周游列国的大说客,而这辈子做这个小小城市里小小中学的小小生物老师真是被埋没了。
不过他好像是很满足的样子。
自从我生物考了个很辉煌的成绩之后他对我莫名微笑的次数日渐增多,当然这并没有使我产生什么特别的认识,除了知道他有一口整齐的白牙齿。
其次那次生物考试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掺和了进来,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最终确定了我的辉煌。
回想起来,生物考试的小小辉煌其实是在我前面五科全部考砸之后破釜沉舟的背水一战,所谓的哀兵必胜所谓的豁出去了。
但这一切生物老师是不知道的。
所以他才会对我充满信心而且异常快乐。
无知者不仅无畏而且无忧。
无知多好。
生物老师对我说:你是适合学生物的。
这句话在我听来就像是在说“你是超人”一样。
这样的话谁信
反正我不信。
我对穿着白大褂拿着试管看着显微镜的生活历来就是敬而远之。
与其研究什么高分子什么DNA我不如去做法医,可以在死人身上左拉一道口子右刺几个洞,最后让坏人得到惩罚环好人一个清白,但无辜的是死者。
法医的工作有点像“鞭尸”。
我这样告诉小A。
小A听后马上从我旁边跳开,在离我两米的地方上下打量我,最后一字一顿地说:你、不、正、常
我说这么久你才发现你的反应够迟钝的。
但面对生物老师的热情我多少得有些回应。
于是我在生物晚自习上捧得足够砸死人的参考书跑上讲台,然后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充满求知的渴望。
既让老师开心又减轻我的负罪感,这种事情我做。
老师讲到寒武纪的时候我莫名兴奋,我想我是爱上这三个字了。
但我少得可怜的地理知识仅仅让我知道这是几亿年前古生代的第一个纪。
但我高一的时候地理知识是相当好的,我不要太好哦
毕业会考的时候我地理拿了A,并且让身边的几个对我而言是陌生人的学生也拿了A。
我觉得我挺大方的。
而我现在只知道在寒武纪之前或者之后有个大冰期,地球将变成个美丽的冰晶球,到处是大块大块的冰,到处是嗖嗖地刺骨的风。
所有的生物全部死亡或蛰伏。
就像现在的高二(三)班。
期中考试班上的同学全面败北,失败的史无前例。
我们班是全校惟一的一个市先进班集体,但这次的成绩让所有的老师不仅大跌眼镜而且跌碎眼镜。
从我在年级狂跌三十名但在班上还算“下降幅度中等者”上就可以看出其惨烈程度非同一般。
班主任说我们失败是因我们骄傲。
正是老师说是我们不够重视。
英语老师说因为我们死板不会变通。
数学老师说我们浮躁。
物理老师说我们粗心。
等等等等。
八科老师走马灯一样转过之后我们发现自己如此地千疮百孔,于是夹起尾巴做人。
夹起尾巴做人。
我第N遍告诉自己。
但不知道是我没有尾巴或者我的尾巴太长了,总之夹起尾巴做人对我来说起困难程度相当于一道五星级的物理题。
所以我冒着晚自习迟到的危险出校去买王菲的新专辑。
买回来之后我发现第一首歌就叫《寒武纪》,于是我大叹值得值得死都值得。
专辑里对寒武纪的解释颇有点搞笑:寒武纪,宇宙洪荒古生代,天地初开第一纪,那时候恐龙还没来得及与三叶虫相遇畅游,海藻跟大地纠缠了八千万年,天荒地老,由寒武纪开始。
尽管整张专辑都是由林夕作词,但我依然有点不相信上面一段话出自林夕之手。
林夕的词要么迷幻要么凄美要么无聊(多数情况下是前两种,所以林夕是我很喜欢的词人),但决不会搞笑。
要林夕搞笑就像是要周星驰去演《活着》一样------不过他多半会演成《死了》,笑死的。
不过现在班上很少有人笑了,因为要夹起尾巴做人。
班主任以教室为圆心作全方位侦查,每个窗户下都闪烁过老师敏锐而极具洞察力的目光,不过我们的尾巴夹得很紧,所以老师的目光一天比一天明亮。
甚至在被理科生认为是用来补充睡眠的政治课上也有理科尖子动用他们无坚不摧的理性思维去和老师争辩一些关于马克思的问题。
小A说这是理科班的奇迹。
我们说其实班主任具有007所需要的全部条件。
所有的一切排成排,高考排在第一个,友情爱情七情八情统统排在后面。
老师说这天经地义,父母说这理所当然,我们说那好吧好吧。
其实人是很容易妥协的,有时甚至不用压力。
时光如洪水猛兽一样席卷一切,手中留下的是一些看似实在其实犹如空气一样抓也抓不住的东西,比如硫酸比如二次函数比如质量守恒。
至于指缝中溜走的是什么没人去想也没人敢想。
心里悬的慌。
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美好年代过去了,我们都是走钢索的人。
试卷好像一夜之间变多了,如雪花一样一片一片在教室里飞舞。
开始还有人问哪儿来那么多试卷啊,后来也没人问了,习惯性地抓过来就做。
老师曾经说过:到了高三如果你一见到试卷就拿过来做的话那说明你进入状态了。
现在想想我们是提前进入状态了。
渐渐地人也变得有些麻木,只记得有天化学老师说拿出我们这个星期发的第二十四张卷子。
听了让人想自杀。
时间依旧流转街市依旧太平。
但平静的表象催生底层的暗涌,沉默的中心孕育惊世的爆发。
爆发的中心是大黄和财神。
听人说他们“在班主任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更适合读文科而决定转班”。
谁都知道这是班主任优化班级结构的第一步。
大黄和财神决定转班的那天我和他们一起吃饭。
吃完饭我们三个人倒在床上看窗外的天幕一秒暗过一秒。
大黄说初中毕业的时候老师每天都对我说你要加油争取考个好的学校,结果我他妈的真的就考进来了,但现在除了班主任之外没有老师知道我的名字。
财神说初中毕业我考体育特招生的时候老师早上五点就起床陪我练习,那叫温暖,但现在我和老师擦肩而过他们都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学生。
大黄说要是有来生我一定从高一就死命地学。
财神说要是有来生我从初中就死命地学,他妈的不就是把自己弄得只会做题弄得傻掉吗,谁不会啊。
我说如果来生还要这么学的话那我就不要来生了。
说完之后我们三个就傻掉了,没人说话。
后来财神对我说:小子你以后想我了就呼我,他妈的就是我在火车上我也跳下来找你。
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专等你上了火车之后呼你。
说完之后我觉得鼻子酸酸的。
大黄说走吧去上最后一节晚自习。
出寝室的时候才六点四十,可是天已经彻彻底底地黑了。
路灯微弱的光芒死命地撑开一团光明,可是也被粘稠的黑夜渐渐侵蚀。
我猛然想起这已经是冬天了。
于是我叫他们先走我有点事。
他俩一走远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我咬咬牙骂道:他妈的这叫什么事儿
然后我擦干眼泪匆匆地赶去晚自习。
后来他俩真的转到文科去了。
而我留在理科班垂死坚持。
学会忍耐学会麻木学会磨掉棱角内敛光芒。
学着十八岁成人仪式前所要学会的一切东西。
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 / 我们才学会孤寂 / 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 / 寻觅 / 最后每个人都有的结局。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像罗布泊的流沙,无数的旋涡拉扯着我向下沉。
尽管我知道下一秒钟我就可能被淹没,但我无动于衷,任流沙一点一点地淹没我的脚、膝、胸、颈直至没顶。
我想冰期到了我蛰伏一下也好,我的电池快用完了我要节约能量。
我只要等到大地复苏时醒来,那时候一定春暖花开阳光明媚,青蛙复生美人鱼歌唱,那时候我就又可以和他们一起在晚上熄灯后挤在同一张床上听磁带,可以张开翅膀自由滑翔。
可是,可是。
可是昨天生物老师满脸微笑地告诉我大冰期是出现在寒武纪之后的。
于是我悲哀地发现真正的冰期原来仍在不远处等我,就像一颗温柔的地雷等待我去引爆。
而现在——这个寒武纪一样的高二只是冰期前的小小寒潮。
于是我开始思考冰期降临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人仰马翻天崩地裂,我还可不可以坚持到冰雪消融的一天。
没人知道。
而我现在只希望冰期永远都不要降临,如果一定要在这个期待上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全文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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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子血by周梦 《妃子血》原名《罂粟花开》,被称为“2010年最毒最美最绝的情爱传奇”。
小说介绍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背负着灭门的仇恨,走上了复仇的道路,途中遇到大杲王爷,二人由相互利用,慢慢的变成亲密的爱人,正当女主角完全接受并爱上这个已夺得王位的一代君王的时候,惊天的秘密被她慢慢揭开,原来设计陷害她一氏家族的人就是西日昌,她爱上并怀上他孩子的男人。
小说行文流畅,结构严谨,不仅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布局也十分的巧妙。
从中不仅可以看到温婉的词曲,还有不同的审美观点。
作者说:《妃子血》的主旨之一牵涉许多人性的负面情愫。
目前出现的几个人物中,我估计诸位可能比较欣赏西日昌。
我一直认为真正有野心的男人,要够狠够坏够强势,柔情只是假面,骨子里只流野兽的鲜血。
西日昌对他的女人正是如此,要就是要,值得就不择手段,不值就弃若敝履。
在某些大男子的世界里,本能第一。
本能包括许多方面,最明显的就是权势欲和肉欲。
女主的负面不用多说,一言蔽之,好强。
刚则易折,仇恨的负面只是表象。
总体而言,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她这型的。
她的话题太多,不一一分析了,都分析完了,书没人瞅了。
某贴吧的网友读后感:时隔一年,再读妃子血还是很喜欢。
只要喜欢一个人,就喜欢这个人的一举一动。
一本书能让人百看不厌,不是它的故事情节有多么曲折,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你喜欢书里的人物。
我喜欢这个女主,超喜欢。
论文笔,妃子血作者的文字功底不可谓不深厚,尤其是在古代小说里,本文已然在文字上胜了一筹,句子充满古韵,且不显丝毫造作。
作者不单是讲述怎样怎样的情节,而是通过情节讲述她的思想,还描述了自己独到的思想感悟,引人深思。
细腻的人物刻画,纠结的情节起伏,深入的情感纠葛,赋予故事筋肉和骨血,令人物的情感更生动真实。
片段:(因为急,随便拿上来贴在这里的)日昌并不相信命运,更不相信君王就是天命之子,但他却明了,要成功的俘获人心,就要令人相信这是命。
是命让人如此这般,也是命叫人去生往死。
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归咎总总,命运真是个好到不能再好的词,软弱者视之为神谕,强者才能凌驾其上,娴熟操控。
不仅操控,西日昌还制造了很多人的命运。
至于影响和改变,那是必然的。
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的想法在西日昌看来是幼稚的。
存着这个想法,本身已被宿命影响。
命运是需要积累和塑造的,没有人天生鸿运齐天,没有人轻易获得成就,与其想着自己有没有那个命,还不如先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获取实力。
这就是命,由人生的每一个脚印,每一段旅程串连,基于因果更取决于人本身。
过去了很多年,虽然西日昌一直在运用着,但他早就忘了这个词,直到有一日,他与他亲手制造的命运相遇。
那个少女的一生因他而改变。
这是他制造的无数命运里头最为特殊的存在,因为改变她命运的是他最初用于一统天下的利器,引发武林各界争斗得你死我活的无上武学秘籍,天一诀。
说来可笑,好东西人人都抢,却错失了自己本所拥有的。
武学是什么
武学的本意仅仅是强身健体让人可以过的更好活得更久。
但因为天一诀的缘故,多少人早夭了
西日昌并不觉得自己残酷,人要战胜自己的命运,就该有被命运毁灭的觉悟。
若说无辜及牵累,那就是他人的命了。
人命如草菅,生生死死循环不绝。
总有死的才有生的。
姝黎是头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让西日昌切实感到他所制造的命运,也影响了他自己。
他要把这个命运引向何方,他要将这个命运弥补还是破碎
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想的只是完成这个命运应负的他所给予的使命。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命运早就打入了他的烙印,无论他如何选择,她同时也成为了他命运的一部分。
她拥有美貌,对异性吸引力极强。
她具备才华,能从顺序错乱的天一诀里练就音武。
她异常坚忍,从来没有倒于挫败。
这难道不正是他自己的长处吗
西日昌不喜欢被这样的因素影响,他一度从她的身体上寻找打破烙印的方式,可他找到的却是另一种重叠。
他们是何其相似,不轻易打开心防,不愿意让人看到最真实的自己。
世间之事往往如此,越想简单化越背道而驰。
仅仅是简单的情欲关系,却逐渐走向了调教走向了吸引,走到了非卿不可无人替代的地步。
她确实美也真实的让西日昌感到了身心愉悦,所以他以他的方式缓慢的打动她熏染她。
如果她也是他命运的一部分,那么他希望二者同拍,他想要回收这部分命运,将她融入。
无数个夜晚,当他拥有着她的时候,他能感到血肉相连,融为一体的那种热乎乎被称为温暖的感觉。
当他亲吻着她的时候,总能品味到丝丝的幽香,仿佛暌违多年的单纯喜爱。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紧紧抱着她,她纤细的腰身盈盈一握如同那把细水,漂亮且十足力量感,而这时候她若抬眼,刹时剑芒璀璨。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曾叫他那样满足过,这才叫西日昌觉得自己残酷。
残忍的人,首先对自己残忍。
无论选择多少次,他都不会后悔以天一诀引发西秦惨案,祸殃黎族,导致姝黎一生的沉重,他更不会亲口告诉姝黎有关这所有一切,哪怕失去她。
西日昌考虑过,将姝黎亲手扼杀在自己怀里,这样他就能永远不失去她。
可那样做的话,他剩下的命运就是残缺的,而他的身体直接拒绝了这个想法。
一想到她,他的身体就有热流涌动。
因此,西日昌很清醒的知晓,身为男人的他这一生已经找到最喜爱的女人。
缘惜 红衣如火,红衣如血,红衣而今已黯淡,但红衣依旧是红衣,层层叠叠片片寸寸紧贴于皮肤,勾勒出人的形态。
千里西疆苍翠故乡,能死于斯不啻于落叶归根。
侯熙元以剑支撑,血水顺着他的虎口流下剑身,没入泥土。
这是西秦的西疆呐,他出生之地。
这是西疆的泥土呐,他自出生就离开的泥土。
没有一日穿过彝族的衣裳,没有一日说过彝族的俚语,见不到自己的族人,更不知晓那定下的婚约。
某些语录: 1、语言大多时候是无力的,除了夸大和欺骗,一点作用都没有,我比你更不信世人嘴里的言语。
骗的最高境界就是把自己也骗了进去,连自己也信以为真。
美色我喜,殊色我爱。
2、这世上最厉害的不是武力,而是阴谋。
3、 一个强人,加一词,一个很强的奸人。
4、延我于瑶琼,加我妃子名。
殊类非所安,虽贵非所荣。
5、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衫薄,日暮倚修竹。
6、美好有时更甚毒药,太美所以容易迷失,到最后,往往混淆最初追求美的心愿还是追求本身的欲念。
7、雅到极致才落俗套,标榜梅菊的真能脱了泥味吗
不过摘花插枝自诩袜白如雪,笑酸我牙。
8、音境之大未必是磅礴,音境之高并非在重山。
9、这个世上没有谁比谁高贵,也没有谁比谁高尚,只要一比,便落了下层。
真正的高贵和德品是从来不比的。
10、人死留名,虎死留皮,而谎言也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经久不衰,基于的就是力量够不够强大,手段够不够巧妙。
11、人都是自私的,如何对自己好就如何过活,好人 善人 圣人都是一样,他们觉得做个好人不错 就做个好人,善人很好就从了善了,圣人一样如是。
那样生活他们喜欢他们就过了,其实同自私的人有何两样
他们对别人好无非决定那样很舒坦,从赐予别人的恩惠或警醒中感受自己好的不得了。
虚怀若谷真虚怀若谷,这词就流传不下来了。
12、有时候,跪下比站着更加尊贵,流泪比强忍更需要勇气。
13、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会习惯,一旦习惯,就会沦陷。
14、收容对立的善恶,舒缓失调的绝对,好的坏的,更多是不好不坏的,又好又坏的。
15、前欢算无己,奈何如今愁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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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正如愉快的事很容易被人遗忘,而悲伤、怨恨总难以释怀。
17、我们都在等。
温柔是一把掩盖着残忍的乐器,往往在人最不经心的时候,刺破心房,这也是我从西日昌身上学到的。
18、古来君王都多情,古来君王亦无情。
明君重情更重江山,单恋一枝花的只有二种男人,一是只有一枝花可折,二是真正的情种。
19、我们错身,却是一个也没有错情。
我只有些许遗憾,已经吃不下了,为何不罢手
已经骗到如斯地步,为何不骗到底
这样悬着,这样放不下又拿不起,何苦来着…… 20、 我只觉得我空空荡荡,漂浮于乌黑的夜空。
前后都是无边无际的黑夜,周遭点缀着稀疏散淡的灰点。
我漂身于夜,无风相送,渐渐才发现,漂浮的并非我,而是夜。
我始终在原地。
夜轻柔的带我入梦。
21、有一个很坏很奸极有手腕的男人,曾经伤害我羞辱我,又宠溺我怜爱我。
有一样我以为差不多是我的东西,现在是别人的了。
拥有时觉着是枷锁是桎梏,负累重重,失去时一身轻松,却生感慨。
22、旖旎水色旁,他掩笑展袖,向我伸出一手。
宽松的白衣,有力的手腕,指尖向我。
顺着他的手往前看,身若瑶树临风媚,神似山峰捧日高,此刻静姿凝眉比适才逼人的气势更强三分。
君临天下,又天下风流惟此君。
23、一吻悠长,酒入心扉,不醉亦晕。
他离了我的唇,按倒我的身,我睁开眸,只见自薄如线的唇中吐出艳红色舌尖,滑溜溜湿漉漉点在我眼睫,而后顺着面颊一路亲吻下去。
所过之处,火烧火燎,燎原之火。
一分柔情二分挣扎三分迷失四分痛苦,不愿爱人的我,以为被遗弃的我,沉沦于如火如荼的热吻。
痛苦的是无法把握自己,挣扎的是理智的防线,迷失的是欲望的沦陷,柔情的却是今夜他为我而来。
以上只是我从一些贴吧上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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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通篇小说都是经典。
作者的文风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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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儿七七 他是大淳王朝的相国,却权倾天下连皇帝都畏惧十分,绝美倾城,草菅人命。
而她不过是路边乞丐,若不是他几鞭子抽得她血肉模糊,不会错进相府,受到更折磨的对待。
贱奴七七,注定在遇见他时这一生坎坷波折…… 七七对夏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扇子上: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片段1: 第4章:去不了江南了 江南的花最香,江南的水最甜,江南的人最温柔…… 七七,你一定要来江南,我等你。
江南的柳絮飘起来最好看了,像雪一样漫天飞舞…… 半昏半醒间,七七又听到了那温柔似水的嗓音在她耳边低喃,蛊惑着她去江南。
身体的痛觉刺激着她慢慢醒过来,低头看去,身上的血在慢慢凝固,草丛里尽是血迹,原来自己被丢到了荒郊野外。
好疼阿……痛得都感觉不到饿了,手指也动弹不了。
她去不了江南了。
片段二: “我走了。
”夏候聆的吻缓缓游到她的颈边,“我这一生从未对人有过愧疚,七七,你是第一个。
若有来生,但愿你不会再遇见我。
” 七七、七七……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七七身子轻微颤着,不懂是因为他的爱抚还是因为他的话,夏候聆放开他大步朝外走去,七七终于哭了出来,强抑着嗓音的哽咽,一字一字响在漆黑的夜里,“爷,若有来生,我一定不会再爱慕于您。
” 她第一次敞开自己的心扉说话,第一次承认她对他的妄想,也是最后一次了…… 如果可以,她会为自己好好活一次,回到最初那个只想着江南的乞儿。
夏候聆顿住,猛地将左手边桌上的茶具通通往地上扫去,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留下门口一地零碎月光。
江南的花最香,江南的水最甜,江南的人最温柔…… 七七,你一定要来江南,我等你。
江南的柳絮飘起来最好看了,像雪一样漫天飞舞…… 安意如的作品文采都很好。
但不能说小说。
《要定你,言承旭》 《看张·爱玲画语》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的美丽与哀愁》故事上溯汉高祖与戚夫人,下至清代才子纳兰性德与沈宛,唐玄宗、陆游、温庭筠,王昭君、杨玉环、李清照、鱼玄机、于诗词变幻中讲述了古代英雄美人、才子才女的不为人知的爱情侧面。
你既可以像玩味诗词一样去品读它,更可以像猎奇爱情小说一样去挖掘它。
《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的美丽与哀愁》每段爱情都有一个人性的情景回放,读者像看电影一样,在作者营造的文字王国里体验古人的爱情冒险。
《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的美丽与哀愁》是一部不甘于淹没在浩瀚书海中的作品。
她似在谈诗词,又似在谈风月。
她不拘泥于对古典诗词字面的理解,也非传统意义上的简单赏析,而是一种风格独特、感情丰富的散文随笔。
她用清丽、感性的笔调,配以优雅、飘逸的插图,描绘出一幕幕古典诗词背后唯美、动人的历史爱情画卷,引领读者倾听一段段经典、震撼的浪漫往事。
诗人,词人,凸现其旷世奇才与至真性情。
才子,佳人,似笑非笑的嫣然,执迷不悔的凛然,心照不宣的释然,让我们在悲喜交加中恍然……他们愤世嫉俗的不羁性情,她们旖旎独特的古典韵致,共同演绎出流传千古的浪漫往事,为我们留下太多可歌可泣、可感可叹的爱情回忆。
邂逅一首好词,如同在春之暮野。
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他仍是他的旷世君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侵。
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是安意如的一本古典诗词鉴赏集。
它所收入鉴赏的诗词作品同是一位作者,来自同一部词集,也就是纳兰容若的《饮水词》。
安意如提取了《饮水词》中的精华部分,全身心地投入作品,融入鉴赏对象,力图追求鉴赏过程中主客为一的理想状态。
她不单为今天的读者解读了清代一位著名词人的华章,同时多方面地阐释了那个时代的背景、风情以及人物的心态。
她不做学究式的考据,而是联系当下实际,联系如今男女的爱恨情仇,以今注古,发掘今古相同的凄艳情感。
如此,她的鉴赏美文受到了很大一批读者的喜爱,人们从她的作品中读到了欲说还休的话,找到了感同身受的情。
尽管他的词作数量不多,因他的身份经历所限,眼界也不算开阔,但这并不妨碍纳兰词独具真情锐感,直指本心。
其中尤以爱情(悼亡)词最哀感顽艳,引人共鸣。
感性解读纳兰情史。
作为一代风流才子,纳兰的爱情生活被后人津津乐道,也有捕风捉影的各种流言。
在短短三十一年的生命历程中,纳兰性德有着显赫高贵的家世,惊人眼目的才气,刻骨铭心的初恋情人,美貌聪颖的红颜知己,深爱着的大家闺秀的妻子,婉转温存的妾室。
此外,还有一群相待极厚的知心朋友。
纳兰多情而不滥情,伤情而不绝情,爱情因而成为他诗词创作的一大源泉。
纳兰感性浪漫而又深情凄美的文字,表达出太多现代人深藏心底的一份对生命本身的热情渴望,对至情至爱的至死不渝情结。
纳兰词精华中的精华。
纳兰词现存348首,内容涉及爱情友谊、边塞江南、咏物咏史及杂感等方面。
本书精心挑选出《饮水词》中的80多篇必读词作,以其广博绝妙的才思、优雅清丽的笔调进行感性的点评,使读者不必去刻板地通篇阅读纳兰的所有词作,就能窥见纳兰词的灵动可爱之处和纳兰性德的人生经历及丰富的内心情感。
《思无邪》 诗经一共有305篇,80后作者安意如在《思无邪》中选择了40余篇进行解读,以“国风”为主,纵横深入地还原了诗经本来的面目。
诗经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
其实它只是民歌,没有想象中那么疏远不可亲近。
只是,在渡河的时候,被我们无声的遗落在另一个时代,当你返身去找时,它已经没入河流之中。
所以你渐渐习惯唱道:“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而不是“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用诗的清雅去寻找,用经的深邃去看待,它也许是前世的前世,我们心底曾经响过的声音。
我们在一起曾经唱过的歌谣。
诗三百,不过是前生无邪的记忆。
《陌上花开缓缓归》( 再版后书名改为《陌上花开》) 本书在追寻古典诗词的浪漫足迹,沉醉唯美爱情的旷世韵味。
在历史中游历,有如行走在蔷薇园。
你可看到那些华美的诗句,一如正放的花般鲜艳,一如明日的花般凋零,或喜或悲,又要分辨那蔷薇下的刺,不被历史的沧桑人世的坎坷所刺伤刺痛。
《惜春纪》 《观音》 《美人何处》 《世有桃花》 《日月》 满意请采纳。
以过好当下为话题的素材
歌德是根据自己初恋的经历写下这本书的,这本书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歌德就此一举成名,我相信这本书受欢迎是因为他真的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在这本书出版以前,自杀从来就被人们看做是一种令人发指的无耻行为,为什么维特的自杀却能引起那么多青年读者的辩护和同情呢
原因在于歌德敏锐地抓住了当时年轻人所特有的多愁善感和悲观厌世的心理,并将这两种心理凝聚在小说的主人公维特的身上,使他成为一个时代青年的典型形象。
书这所以对我影响这么大第一是因为作者所描述的维特的心理几乎句句都是我的所感所想,第二是因为作者在其中融入的很多的感情,心理描写极其生动逼真。
这本书分上下两部。
前部写维特少年时在村庄里自由幸福的生活,和他与夏绿蒂相遇、相识、相知、相处的过程,以及他对夏绿蒂深深的暗恋。
后来由于夏绿蒂已经与别人订婚,维特不想打搅他们的生活忍痛离开了故乡。
从此开始了下部。
在下部中,写了维特当公使时的生活,和他回乡后与夏绿蒂的接触,以及他因为对夏绿蒂的爱太深反而得不到她陷入无法自拔的悲痛最终自杀的故事。
情节其实很简单,但小说震撼人心的地方在于他而描写,情节是以维特写给他的好友威廉的信的形式展现出来的,所以维特对于自己的立场和自己的心理描述的是非常详细准确。
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自己就是维特的倾诉对象——威廉。
但同时因为自己的心理与维特的心里是那么地相似,又觉得自己就是维特。
逐渐觉得自己是在跟自己说话,自己是在不断发掘、探索自己的心理,这也正是这本小说的魅力之一。
我在读这本小说时画住很多有感触的句子。
现在选一些列出来表达我的感受。
“那些稍有地位的人,以为和普通百姓接触会玷污了自己高贵的品质,因此对老百姓非常冷淡;而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在有地位的人面前摆出一副谄媚的丑态,更使得老百姓不喜欢那些高高在上的人。
”“我认为一个人倘若需要用疏远”贱民“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地位是高贵的,那他就和因为害怕失败而临阵逃脱的懦夫一样可耻。
”这几句话表现出维特对于人与人之间等级差别制度的鄙夷,体现了他对于人人平等的追求。
“我尽情地享受着活泼的生命力,并小心地隐藏住体内的那些颓废腐朽的因子”可见他是个很积极向上很热爱生活的青年。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日月星辰依旧可以循着它们亘古不变的形成升起又落下而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白天和黑夜之分,周围的整个世界在我心中消失了踪影。
”这是维特在舞会上第一次见到夏绿蒂并对她一见钟情之后写下的话。
维特在第一眼见到夏绿蒂就被她独特的气质所迷住,后来舞会上维特与夏绿蒂对于华尔兹的共同热爱,以及夏绿蒂和大家做游戏时表现出来的活泼的灵气,是维特产生了从未有过的爱慕之情,陷入了深深的爱河。
“有种人利用自己对另一颗心的控制力,去破坏别人内心里由衷产生的单纯的快乐,这种任何行为真是可恨
”这是维特与夏绿蒂交谈时对“嫉妒”这种行为的评价,表现了他为人的正直和开放。
“当你那年轻的爱人患上了可怕的绝症时,只见她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眼睛绝望地望着天花板。
这时,你却只能像个无助的罪人,万分沮丧地站在她的床前,无能为力。
你内心里有深深的恐惧,你甚至恨不得倾尽自己的一切,只要能给爱人带去一点点求生的意念,或者一丝丝的力量,可是,这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的。
”这是很真实的感受,每当看到我的爱人因难过而表情极其严肃时,我是多么想看到她的微笑,我想尽一切办法,只想换取她嘴角微微上扬,可当我发现我所做的一切根本不起作用时,我是多么地难过,多么地无奈,此时在她的面前我还不如空气。
“我觉得我真像是个孩子,尤其是万分渴望心仪的人能回首瞥一眼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孩子”这种情况在我身上是发生了那么多次,这种渴望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熟悉自然,有时望着恋人的身影渐渐离去,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幼稚。
“当我们在一起时,她会把小手轻放在我的手背上;谈的越开心,越来越有兴致的时候,她更是会把身体靠近我,使我能够感受到她身体上散发的方向味道。
每当这个时侯我便是像被电击了一般,浑身变得晕眩,身体在往下沉,脚下轻飘飘的......”这种感觉很真切,当我第一次坐在喜欢的人旁边时,我尽量控制着我的呼吸,身体也是以一种不舒服的姿势摆着,但也不好意思活动一下,她的鞋偶然间与我的相碰一下都会引起我极大的兴奋。
“世人都是大傻子,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是极其无聊的,可是他们仍旧愿意去追逐那些虚无的东西。
倘若一个人没有自己的渴望、没有热情,仅仅是为他人而活,为获取财富、名声或其他物质的东西而奔走,那么和个人就是个十足的大傻瓜”可见维特是个重视精神塑造,很注重感情的人,他追求高尚,有理想有热情“我已经下了几次决心不去频繁地看她。
可是,谁能做得到呢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又找出一条要去见见她的理由,并且说服我自己,我就不由自主地朝她家走去了。
到她身边去。
”有人说爱情是一瓶诱人的有毒香水,人们尽管知道它有毒,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去选择享受它。
它又像是吸毒,能使人深深上瘾无法自拔。
就像张信哲唱的“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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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无法抗拒、不由自主的力量。
“她沉醉了,醉在她的美梦中,她感觉自己仿佛变得轻了,飘在高高的柔美的云朵里”这是维特在分析一个少女热恋时的心理;“璀璨光明的世界在她眼前消失了,没有人能平复她心中的伤痛;她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孤单,无所依靠,孤寂,恐慌,痛苦等情绪一涌而上。
”这是维特在分析这个少女被男子抛弃后的心理。
由他的分析可知,维特十分善于体会他人的心情,很有智慧,情感很丰富。
“朋友啊,人毕竟只是人,也会有非常脆弱的时候,当热情不断膨胀,最后超出他们所能负荷的限度,他所拥有的理智在此时是很难起作用或者根本无法阻止自己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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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与阿尔勃特谈话时为自杀者辩护,充满了愤慨的情感,可见他很能替他人着想,有血有肉有感情。
“昨晚我做了一个既幸福又甜美的梦,我梦见自己和她肩并肩地坐在草地上,我们先是手拉着手,接着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我们无比柔情地相拥着,那又长而缠绵的热吻啊,真叫人沉醉,一次又一次地将她的气息,她的味道含在口中,贪婪地吮吸,然后将自己沉溺在这美妙的吻里。
”这大概是所有热恋中或是暗恋中男子都梦到过的场景吧,我对于它,已梦过无数次了。
“维特,从昨晚到今天早上,她不停地训斥我,斥责我不该和你做朋友,而且说了一大堆污蔑你的话,可我却不能为你辩白什么,我什么也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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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B小姐对维特说的话,B小姐是贵族血统,而维特是个不知名的公使,但两人志趣相投成了好朋友,由于人们等级思想严重导致而这样的结果,是件很悲哀的事。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某些事情,情况很类似,我就不多说了。
“知识是可以求得的,而心却是与生俱来、唯我独有的。
”可见他是个很有自我的人。
“我不可能请求上帝,让夏绿蒂远离我的生命,因为我常常觉得,她理所应当就是我的;但我又不能请求上帝,把她赐给我,因为她已经是别人的了。
”“哦,命运呀,人类呀
”维特辞职回乡后,又开始与夏绿蒂交往,阿尔勃特觉察出了维特与夏绿蒂之间的暧昧的关系开始渐渐疏远维特,维特对夏绿蒂的爱更是日益加深,对于夏绿蒂不属于自己的事实更是陷入了极度的烦恼与悲痛之中,夏绿蒂觉察出了维特的忧愁,她渐渐发现自己也爱上了维特。
事情越来越纠结。
有份和抑郁渐渐深入到维特的心灵。
他的精神也日渐崩溃,他的身形也日渐枯萎,内心在一次又一次挣扎中也变得越来越混乱,最后心力憔悴。
内心的挣扎是他消耗了巨大的精力,因此他不再是个朝气蓬勃思维敏捷,聪明机智的人,而是变得焦躁易怒。
他的惆怅,他的迷乱,他的厌世使他产生了求死的念头。
也许只有这样选择才能让他自己找到人生的另一种出口方式。
他一在对自己说:“这绝对不是一种鲁莽偏激的行为,我要怀着美好的憧憬、怀着宁静的心情,用最坚毅的态度来完成它。
”在维特准备自杀,生命最后的那段日子,他给夏绿蒂写了很多信。
“在晴朗的夏日午后,当你站在山头眺望远方优美的景致时,请想念我啊,因为那里是我最喜欢徜徉的地方;在夕阳余晖之时,在轻风吹拂小草的地方,请寻觅我的墓石呵,看看我坟墓上的野草是如何在夕阳余晖下瑟缩、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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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绿蒂逐渐发现自己如此挚爱着他。
在两人最后的一次见面中,维特失去了控制力,而夏绿蒂也陷入了深情之中,“两人紧紧相拥在了一起,万分感伤地流下了眼泪。
”“两人的脸越来越近,世界在他们的眼前消失了,一阵拥抱之后,维特将她搂在怀里,并且在他颤抖,微微呢喃的唇上洒下无数的狂吻。
”维特的梦终于成真了但一生只有这一次,维特求死的决心已定,他不愿破坏夏绿蒂和阿尔勃特的家庭。
维特在最后的一个晚上,给夏绿蒂写了最后一封信,“子弹已上膛......时钟正巧了十二下,一切就这样吧......夏绿蒂
祝你幸福
别了
永别了
我们来生再相见了
”有位邻居看到火花闪了一下,紧接着便听到一声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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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死时穿着自己最爱的装束:长筒皮靴、蓝色的燕尾服和黄色的背心。
当夏绿蒂听到这一噩耗时,昏倒过去,在维特出殡那天,夏绿蒂已是生命垂危了。
没有任何牧师为维特送葬,也没有人跟着灵柩诵经。
这样,故事就完了。
真的很悲痛。
维特的处境和心理我们从作者的描写中可以真切地体会到。
我相信读完之后,人们只有同情,没有人会表示鄙夷与不屑。
歌德在作品中全力投入了他对人类感情和心灵本性的真切关怀,认为人活在世上,就应该向维特那样敢爱敢恨;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所爱而活着,他还要向浮士德那样,为追求自己灵魂的完整而活着。
维特有智慧,有理想,有情感,有激情,有正义感,有反叛精神,有超然的生活态度,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
我崇拜维特,我可以理解维特,虽然我始终相信自杀不是唯一的办法,但我还是要以维特为榜样,做像他那样一个有智慧,有理想,有情感,有激情,有正义感,有反叛精神,有超然的生活态度,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青少年。
“爱情的珍贵性,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 ——维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