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浒传第六回的读书笔记
就是说最优秀的人有本事,有能耐,但是却很低调,没有脾气,不摆架子,最差劲的人,没有本事能耐还耍脾气摆架子
求读后感~~~~
7篇我都写了,希望能帮到你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
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
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
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
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
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
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
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
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
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
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
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
“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
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
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
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
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
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
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
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
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是其中的两位英雄人物——刘备和诸葛亮。
先说说刘备吧,他受将臣、百姓的爱戴。
刘备的能力总是体现在用人上,拜访水镜先生司马微,进而幸得忠实的徐庶,最后受此二人指点风雪之中三顾茅庐,成功请到天下奇才诸葛亮。
而后又收服数位博学多才的谋士助他抗东吴,战曹操。
他爱民如子,宁失性命也决不丢弃汉室百姓;爱将胜子,看着赵子龙大将抱着阿斗杀出曹军的重围,心疼得将亲生骨肉弃之于地。
一个做草鞋的能从一无所有到三分天下得其一,正是因为这些高尚而善良的品质赢得了百姓们的爱戴和将臣的忠心。
诸葛亮是一个死而后已的忠臣,他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星灯,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书中描绘的诸葛亮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大家一个很深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点评:文章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阐述了对两位英雄人物的敬仰之情,看得出确实是读有所感的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寓言是一个魔袋,虽然很小,却能拿出很多东西;寓言是一个魔豆,虽然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寓言是一个魔杖,虽然很短,却能变出很多宝物……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左右的小亚细亚。
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 《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
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
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
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
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
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
”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
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第一名,有时又只能考六、七十分。
过去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明白了那是骄傲自满的缘故。
每当考了第一名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的第一名也是稳拿,可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理想。
书中每个简短的故事背后,又有哪个没有深刻的含义呢
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两只青蛙》;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乌龟和老鹰》;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驮盐的驴》等。
面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它可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
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读这本书使我获得深刻的人生智慧,使我受益匪浅。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
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
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
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
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
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
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
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
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三国演义15回合的读后感
读三国演义15回有感 当刘备说出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句话,我很震撼,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直以为,刘备是仁德君子,以天下苍生福祉为己任。
但是这一句女人如衣服,让人寒心。
只觉得这句话充分暴露了刘备的虚伪还收买人心的功夫,不动声色间让张飞这个直汉子再次感动的血脉喷张,誓死效忠。
不过话说回来那个时代女人的地位确实不怎么高,以我们现代人的标准来衡量一位 古代的枭雄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怀着些许的腻歪,些许的释怀,些许的失望,我继续往下看 一直到那位耀眼的甚至有些刺目的江东小霸王登场,我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孙坚是在自己最具雄鹰姿态的时候,骤然殒落的,年仅三十七岁。
虽然手下兵士众多,但孙坚体内无疑充盈着一股独行侠的血液,相信生命来自神授(孙坚的出身,也曾被人附会出一段山海经来),所以他竟然匹马孤剑地追杀强敌,终于在一个无名山脚,寂寂惨死,谁知霹雳火,落地竟无声。
孙策死时不仅更年轻,才二十六岁,死前的姿态也许比阿父还要矫健壮美。
曹操对他的称呼是狮儿,对他的评价是难与争锋。
生活中的孙策除了可能比父亲更具幽默感外(陈寿说他好笑语),在孤胆英雄气上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他太年轻了,如此妙龄而竟能取得如此惊人的战绩,谁都不敢展望他的未来。
所以,天命适时地显示出其揉乖违、和谐于一身的结果出来:孙策只能和他父亲一样,接受横死疆场的恶运。
两人既然都是那么无敌天下,无人能正面相抗,所以死在远远射来的暗箭之下,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国中名将无数,气质万千,却偏偏叫两个很有意思的大将相遇了:还让他们在一个小土坡上美美地斗了一场。
于是打者尽兴,“看官”更是过瘾。
-----没错,我说的就是孙策和太史慈。
《三国演义》中关于这一段的原文是这样: 却说孙策看了半晌,方始回马。
正行过岭,只听得岭上叫:“孙策休走
”策回头视之,见两匹马飞下岭来,策将十三骑一齐摆开,横枪立马于岭下待之。
太史慈高叫曰:“哪个是孙策
”策曰:“你是何人
”答曰:“我便是车莱太史慈也,特来捉孙策
”策笑曰:“只我便是。
你两个一齐来并我一个,我不惧你
我若怕你,非孙伯符也
” 不知道孙郎第一眼看见太史慈是什么感觉,我想大约是诧异之余,还微微有一点觉得有趣:不知道眼前这个初出茅庐,又基本上单枪匹马的小子究竟有什么本事敢夸口要捉自己。
这一“笑”充满了戏谑的味道。
此时的他,大概是没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随行的十三骑大约也是好笑好奇多过紧张担心。
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自觉被忽视的太史慈一声怒喝: “你便众人都来,我亦不怕
”纵马横枪,直取孙策。
策挺枪来迎。
《三国》中极有意思的一仗就这么开始了。
谁料两人竟然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原地战了五十回合,太史慈诈走一段路程两人又战了五十回合,竟仍然是不分胜负: “第一枪搠去,慈闪过,挟住枪;慈也一枪搠去,策亦闪过,挟住枪。
两个用力只一拖,都滚下马来。
马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两个弃了枪,揪住撕打,战炮批得粉碎。
策手快,掣了太史慈背上得短 ,慈亦掣了头上的兜 。
策把戟来刺慈,慈把兜摭遮架。
” 看到这里,恐怕是人人不禁莞尔,这哪是割据江东的霸主,勇冠三军的名将,分明是两个稚气未脱的大男孩
在《三国志》和《资治通鉴》中,都有关于这场战斗的介绍,虽然只寥寥数字,不过大约说了它的真实性。
这一仗,大约发生在孙策初辞袁术之后不久,公元197年左右,这一年孙策和太史慈都只刚过二十。
史书中对孙策性格的描述不多,只说他“好笑语,性阔达听受”,意思说白了就是比较随便,喜欢开玩笑。
想象中的他该是淳如玉的,有好勇斗狠的一面,亦有纯真温善的一面;有时候又有些任性,痴气呆气,像个孩子。
无论他杀人也好,饮宴也好,平静也好,愤怒也好,那双眼,始终是清亮的纯黑色,喜就是喜,恶就是恶,没有尔虞我诈的害人文章,万事最好是简简单单地等他率性而为。
他定是不喜欢整日在朝臣中间调解纷争、机谋巧算努力始他们各尽其用;他该更希望“决胜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这样的男子是属于战场的,像一只如风的箭――永远永远前进下去,直到落于尘埃。
至于太史慈的性格,史书上的记录更是寥寥。
但仍给我们勾勒出了一位满身英气、没有丝毫伪态的丈夫形象: 策即得缚,捉其手曰:“宁识神亭时邪
若卿尔时得我,云何
”慈曰:“未可量也。
”策大笑曰:“今日之事,当于卿共之。
” 如此坦然,如此洒脱,这样的太史子义定是投极了小霸王的脾气。
此时孙策的“大笑”该饱含了得一知己英雄相惜的无限喜悦吧。
他放太史慈回去收拾兵马,余人皆道必不回矣,只孙策有绝对的信心。
如果说这一情节表现的是“用人不疑”,不如说是刻画孙郎对太史慈的了解,或者说对自己的了解,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类。
无怪乎他会充满自信地道:“子义舍我,当复与谁
” 这样地孙郎,不用说是充满了人格魅力的。
也许,东吴的中坚力量,就是被这种魅力所吸引而渐渐聚集到这个年只二十岁的年轻人身边。
这是一种平民化的感染力,表现在孙家父子三代身上,成为他们割据江南,定建霸业的重要武器。
苍天,在孙策完成了占据江东的任务后招回了他,也许是一种仁慈。
“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他自己也明白这点,我不愿意更不忍想象在权利纷争、勾心斗角的旋涡中英武不凡的“小霸王”会被折磨成什么样子。
杀人者恒杀之。
我想苍天也不希望看见他失败,或者看着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最后杀死自己。
至于太史慈,他是倒在战友的环绕之中,倒在心爱的江东的最辉煌的年代。
我不愿为他流泪,只是在生命黯淡颓然的时候会想起他临终的豪言壮语:“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功业未遂,奈何死乎
”然后伸出拇指,叫一声“好
”心中便会豪气弥生。
水浒传大闹野猪林,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100字
读《风雪山神庙后感林冲的命就是苦是的命是苦儿,但他的品格却令我佩服。
林冲虽然气貌不洋,可是他的品质却如此纯洁,从发配到沧州,到去看管草料场,吃苦吃的太多了,可林冲还是忍着,记得发配沧州的一天晚上,两个差役烧了滚烫的热水给林冲泡脚,烫的林冲满脚都是泡,可两个差役竟然还大骂林冲,这两个差役和高太尉都是小肚鸡肠的人,都是小人。
每当读到林冲被人欺辱的时候,我真想对林冲说:“林冲,快把他们杀死,你不能被他们欺负。
”尽管林冲忍着痛、伤,可他却没有害人的想法,回头一想高太尉,整天就是想着怎么害死林冲。
虽然表面读起来“林冲看管草料场”觉得林冲这只是担任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可是如果仔细一想,高太尉那种只是单单让林冲去看管草料场吗
不是的,他肯定还要这么林冲,说不定林冲连饭都吃不上。
不过以林冲的武功,是绝对可以把高太尉杀死的,可是林冲不跟这种小人计较。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可是,我读完林冲的故事,仔细思考一下,林冲就是个十全十美的人。
《三国演义》中最精彩的十个情节(并分析)
一、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分析:一共八个字却称赞了两件事物,足可见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
而且朗朗上口,妇孺皆宜。
后来关羽虽然也得到了赤兔,但也没听别人这么说过,估计作者肯定是吕温侯的FANS ,否则也不会这么肉麻。
二、马氏五常,白眉最良分析:老马家五个儿子,为大家熟知的只有马良,马谡哥俩。
马良的确才华出众,为刘备坐稳西川出了不少力,可惜死得较早。
马谡虽说智商较高,也一度取得诸葛亮的赏识,只可惜后来一步棋走错,丢了街亭。
因此当人读起这一句话时,一则叹马良死得过早,二则叹马谡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分析:有人说《后出师表》不是诸葛亮写的,先不论是谁写的,这里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是诸葛亮真实的写照,也是最能表现诸葛亮后期六出祁山无力回天时的心情,也成为现代人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
四、既生瑜,何生亮分析:在《演义》里,周瑜是心胸狭窄,永不服输的代名词,也只有当他病入膏肓,不久于人世时,才会由口及心地发出这样的感慨。
只不过这句话过于自卑,长了诸葛志气,灭了自己威风。
使得二人的形象在人们主中格式化了。
五、子龙一身都是胆也
分析:这是赵云迷们最津津乐道的评语,原因是在《演义》里赵云并不是作者重点描写的对象,但由于他每回出场都是英姿飒爽,攻无不克,能得到主子这么一句肯定,当然是高兴得找不到北了。
不过也可以看出刘备没有知人之能:赵云跟了自己这么多年,到这时才知道他的胆识,平时只给他一些压粮运草,打扫战场,保护家属的杂活,真是埋没英雄。
六、伏龙、凤雏二人得一,可安天下分析:司马徽一向看好诸葛亮和庞统,曾经把诸葛亮比成姜尚,张良,所以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一点也不奇怪。
二人倒也有些经天纬地的本事,因此这么说也不过份。
奇怪的是刘备二人皆得,反倒不能安天下了,不能不引人思考。
七、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周瑜分析:孙策当政时常常霸气有余而策略不足,想不到他倒还有些识人之能,前者信任太史慈回城招降众人,临死时还给孙权留下了这样的忠告,深刻看出了两人的处事风格。
事实也验证了他的准确性,张昭主外事时主张投降曹操;周瑜主内事时把孙权的妹子糊里糊涂地嫁给了刘备。
而二人各行其事时却做得近乎完美。
八、生子当如孙仲谋分析:曹操的主要意思是夸孙权能守住父兄基业,跟袁绍和刘表的那几个败家子不同。
怪不得辛弃疾很是欣赏孙权,并在自己的词里引用了这句话。
九、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
分析:个人认为,在曹操说过的所有的话里面,这句话是最精辟的。
难怪刘备会吓掉勺子,连苍天也打了个冷战,以为泄露了天机。
其实曹操也就是这么一说,试探一下而已,后来又被刘备一糊弄,否定了自己有生以来说过的最正确的一句话。
十、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分析:这一句话,不仅给曹操的一生定了性,也道出了曹操的能力,在治世是治国安邦之臣,在乱世则是独霸一方的军事首领。
而曹操听到这话面露喜色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没有说他能成为皇帝,而他也不愿登基称帝,在史书上成为王莽、董卓一类的人
典韦是怎么死的
典韦死于胡车儿。
《演义》记载,曹操偷了张绣的邹氏,惹怒了张绣,张绣用诩的计策,先让人将典韦灌醉,再命偏将胡车儿偷了典韦的短戟,然后一拥而上杀死了典韦,曹操则乘乱逃走。
实际的情况和《三国演义》的记载有所不同。
其实,那天胡车儿得到的命令是要杀死典韦,因为典韦已经喝醉了,如果真的像《三国演义》中记载的那样,张绣命令胡车儿去偷短戟,就不符合逻辑了。
能够摸到营帐里偷戟,还不如直接顺手杀人。
《三国演义》只是小说,不可能完全记载历史的真相。
尽信书不如无书,所以,胡车儿去偷袭典韦时,一定是发生了其他的事。
众所周知,胡车儿的体重外形甚至灵活程度都和典韦相近,现在世界上我们能够想得起来的人大概只有NBA里的奥尼尔和他们能够相比。
所以当胡车儿悄悄走进典韦的营帐看到典韦时,不禁吃了一惊,他似乎像是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
难道真的要杀死这样一个人吗
胡车儿问自己,他犹豫了,他陷入到一种两难境地,一、杀死典韦。
他实在不忍心,很少有人愿意动手杀死一个和自己长得如同双胞胎兄弟的人;二、放过典韦。
这不可能,放过典韦等于同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张绣军令如山,从来不宽恕完不成命令的人。
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是一个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胡车儿举起了刀……简明历史传记典韦,陈留己吾人。
三国时曹魏猛将。
擅使大双戟,为人壮猛任侠,曾为乡人刘氏报雠,杀人出市,人莫敢近。
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的奇力为异。
初属张邈,后属夏侯敦。
曹操讨吕布于濮阳时,典韦奋力勇战,为曹操所异,又因其人忠诚谨重,自此引典韦为近侍,迁为都尉,置之于左右。
后曹操于宛城时,张绣先降而复反,急迫曹操本营;典韦守着大门,殊死恶斗,杀敌甚众,最终因敌人太多而战死。
历史评价◆军中为之语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典韦传》)◆陈寿评曰:「许褚、典韦折冲左右,抑亦汉之樊哙也。
」(《三国志魏书十八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典韦-历史年表典韦,陈留己吾人。
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
其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雠敌,典韦便为刘氏报怨。
李永曾任富春长,家中备卫甚为严谨。
典韦驾车,载着鸡酒,伪装正在等候别人的闲人;当李永府前开门,李永亲自出府时,典韦便怀匕首向前截杀李永,并杀李永妻,再慢慢走出来,取出车上刀戟,步行离去。
由于李永的居所邻近巿集,此事发生后全巿尽惊。
从后而追者虽有数百,但却无人敢近。
典韦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众,双方转战不久,典韦脱身而去,自此为豪杰之士所赏识。
子:典满拜为司马,后曹丕即位拜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公元190~193年】东汉献帝初平年间张邈举义兵时,征典韦为士,隶属于司马赵宠。
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为奇异,十分宠慕其才能巨力。
后来典韦转属夏侯敦,数次斩首有功,拜为司马。
【公元194年】东汉献帝兴平元年其时曹操讨吕布于濮阳。
吕布别置军屯于濮阳西四五十里,曹操前往夜袭其屯,翌日清晨破之。
曹军尚未及时回还,而吕布救兵已至,双方三面会战。
当时吕布亲身搏战,自早上至日落双方鏖战数十合,互持甚急。
曹操临时招募破陷敌阵的人选,典韦先占应募,另外带领其余应募者约数十人,尽皆重装两件盔铠,不执盾牌,一律只持长矛撩戟。
同时西面战情告急,典韦突进挡敌,贼军弓弩乱发,矢箭如雨,典韦尽然无视,向随从说:「贼军来到十步之内,便告诉我。
」不久随从说:「十步了。
」典韦又说:「五步之内再告诉我。
」随从畏惧,立即便说「贼军来到了
」典韦手持十余支小戟,大呼而起,以戟掷敌,所投者无不应手而倒。
战了多时,吕布军众撤退。
此时刚好是日暮之时,曹操才得以引军而去。
曹操拜典韦为都尉,引置于左右,让他带领亲兵数百人,常在军中大帐巡绕。
典韦人既壮武,其所带领的亲兵都是严格挑选的战卒,每次战斗,典韦部队都常先登陷阵。
典韦后来又迁为校尉。
他的性格忠诚谨重,常于早上侍立终日,夜晚便宿于帐左右,甚少归府私寝。
其人甚好酒食,饮食份量兼人,每有赐食于前,便大饮长喝,左右相属之人,都为典韦供给自己的酒食,曹操大壮其为人。
典韦又喜欢携着大双戟与长刀等,军中有谚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公元197年】东汉献帝建安二年后来曹操征荆州,来到宛城,张绣迎降。
曹操甚为欢悦,便邀请张绣及其将帅,一同置酒高会。
曹操行酒时,典韦持大斧立于其后,斧刃径有尺余,曹操所至之人前,典韦都举斧迫视。
酒宴至终,张绣及其将帅均不敢仰视。
十余日后,张绣造反,竟袭曹操之营,曹操出战不利,轻骑遁去。
典韦在门前奋战,贼军不能得入。
贼兵于是分散从其它门进营。
其时典韦部下兵校尚有十余人,皆殊死恶战,无不以一当十。
但贼军前后兼至益多,典韦以长戟左右击之,一戟击去,便将贼兵十余支矛摧断。
后典韦左右死伤者略尽,典韦本身亦被数十创,双方短兵接战,贼兵往前搏斗。
典韦便徒手挟着两人击杀之,其余贼众不敢近前。
典韦复前冲突贼众,又杀数人,然而伤创重发,典韦就此怒目大骂而死。
贼军方才敢于向前,取典韦之头,互传而观,覆军就看视其躯骸。
曹操退住舞阴,闻典韦已死,为之痛哭,招募闲人为其举丧,亲自临哭,遣其归葬襄邑,拜其子典满为郎中。
车驾每次经过,常祠以中牢。
曹操追思典韦,拜典满为司马,引为近侍。
曹丕即王位后,以典满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赵云,当阳救主,砍倒大旗两面,夺溯三条,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正史有记载,不过没这么夸张,参看三国志*赵云传),后期赵云拒汉水寡胜众救黄忠,刘备谓之:“子龙一身是胆也”有诗云:“昔日战长坂,威风犹未减。
突阵显英雄,被围施勇敢。
鬼哭与神号,天惊并地惨。
常山赵子龙,一身都是胆
”再后来年近7旬还力斩韩德一家五将,可谓老当益壮,不比黄忠差。
诗阅:“忆昔常山赵子龙,年登七十建奇功。
独诛四将来冲阵,犹似当阳救主雄。
”熟悉赵云的人应该知道赵子龙排第二是绝无争议的。
废话不多说,进入正题,至于典韦,可谓三国之真悍将,出场时既逐虎过涧,80斤双戟不比青龙刀轻几斤,而况双手各持40斤所耗之力比双手共持82斤大的多了。
众军士夹持不定的大旗,典韦一手执定旗杆,立于风中,巍然不动。
曹操谓之:“此古之恶来也
”夏侯敦荐典韦给曹操时说:“…………手杀数十人,逃窜山中…………”所谓“手杀”,古时指赤手空拳,既典韦赤手空拳杀死数十人。
空手打死数十人的概念比手持武器要强悍的多了
典韦更会飞戟杀人,战吕布时,保护曹操,取短戟十只在手,敌离身只有五步时,转身飞戟杀之,一戟一人坠马,并无虚发,后挺一双大铁戟冲杀进去,郝,曹,侯,宋四将不能抵挡,各自逃去。
(参看三国演义第十一回吕温侯濮阳破曹操)典韦之勇记载不多,但寥寥几语既将一个悍将给表现出来了。
称之为悍将,因为我感觉典韦实在虎将猛将之上。
典韦的死是三国里其他武将所表现不了的,其死的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曹操中张绣假降之计,导致典韦战死,色字头上一把刀啊,曹操就是犯此大忌,导致三国第一悍将客死他乡。
曹操在与刍(好象字错了,记不得了)氏相会之时,胡车儿(我实看他不爽,每次玩游戏我都必斩他,决不给投降的机会,恨他害死典韦。
呵呵)献计于张绣:“灌醉典韦,偷其双戟,后杀之。
”武器乃武将之第二生命也,双戟被偷,实大损典韦之实力。
(不信你让关羽拿把普通的短刀试试……)。
何况典韦在应战时是方醉卧,即喝醉了刚睡下。
三国演义第十六回是如此叙述典韦之死的:操始着忙,急唤典韦。
韦方醉卧,睡梦中闻得金鼓喊杀之声,便跳起身来,却寻不见双戟(已被那该死的胡车儿偷了去)。
时敌兵已到辕门,韦急持步卒腰刀(普通短刀)在手,只见门首无数军马,各挺长枪,抢入寨来。
韦奋力向前,砍死二十余人。
马军方退(注意,这时典韦是步行的,杀的二十余人全是马军
用一把腰刀步行杀二十余马军
什么概念,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了。
),步兵又到,两边抢如苇列。
韦身无片甲(注意,身上没铠甲的
),上下被刺数十抢,尤自死战。
刀砍缺不堪用,韦即弃刀,双手提着两个军人迎敌。
(什么概念,就是一手提着一个人做武器……)击死者八九人。
群贼不敢近,只远远以箭射之,箭如骤雨。
韦犹死拒寨门,争奈寨后贼军已入,韦背上又中一枪,乃大叫数身,血流满地而死。
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
三国之中有谁死的能比典韦
吕布无义之人,该死;赵云无疾而终,善果;关羽刚愎自用,迟早要死;张飞残暴成性,死得不冤;马超病死,可惜;诸葛亮鞠躬尽瘁,也只有诸葛亮的死能更典韦比比了。
评典韦的死,只有2个字“悲壮”。
赵云当阳无损,因为曹操下令不准放箭。
典韦可以说是死在箭下。
特别是最后一句“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死了都没敌军敢从他拒守的前门进去的,这比死诸葛吓死活司马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如果当时给典韦双戟和马的话,情况就大不同了。
当阳糜夫人谓赵云:“不可,战将岂可无马
……”连一介女流都知道马的重要性,各位看官就应该都明白了。
我三国里深爱典韦,虽然其IQ有点……。
但其不愧为三国第一悍将,真男人。
三国看了数十遍,只深叹典韦。
犹如曹操祭典韦时说:“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
”(虽然后人评价曹操乃做样子给将领们看,以次笼络人心。
但是我觉得大部分还是真心的)在此写一首诗以祭奠典韦将军:人称温侯战三英,虚晃一枪终弃战。
世谓子龙救小主,步行怎把幼君扶。
拼将一死存奸雄,勇绝还赞古恶来。
双旗镇刀客一刀仙不回头会死吗
会死,因为不是级别的,从电影出来的是一刀仙就是杀人而用刀,孩同他不是想杀人的,而不想杀人却能轻松的杀人,说明这个刀法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杀人,用最快捷的方式杀死对方,这已经是这个刀法中的神经反应了,下意识的就会杀了对方。
一刀仙的转身,是他故意的,首先他不把这个孩子放在眼里,而孩哥也不清楚自己的地位,所以才会怕,在杀了一刀仙之后估计他以后不会再怕任何人了,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本事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
一刀仙首先就是自负,其实就算让孩哥一招的意思,但是孩哥并没有先发制人,而是压了一刀,反让了一刀仙,就像楼上说的,他们俩谁都不欠谁,既然互不相欠,一刀仙死了,明显说明一刀仙技不如人。
然而重点是,孩哥的实战并不多,仅仅靠刀法就能取胜,如果在加上实战经验,一刀仙可以说连让孩哥受伤的能耐都没有,所以最后才问他跟谁学的刀法,因为这个刀法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刀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