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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印象水牛的眼睛读后感

时间:2014-07-23 10:27

谁能给我林清玄的《金色印象》,最好带一些对这篇文章的评价,越精彩越好

《金色印象》(一) 水牛的红眼睛 有一次,我和一位农人与他的水牛一起下田,我看见那头水牛的巨眼是红色的,像烧炙过的铜铃,我问起那位农人,他说:“所有耕田的水牛都是红眼的,因为它们被穿了鼻环。

” 据说很久以前,当水牛没有穿鼻环、没有下田的时候,它们的眼睛是黑白分明的,在耕田以后,它们没有流泪,却红了眼睛。

我想到,如果没有真正的自由,任何动物总是有感应的,水牛如此,你看过真正快乐的猪吗

乞丐的钵子 我把钱放在一个乞丐钵子里时,有个好心人走过来对我说:“台北百分之九十九的乞丐都是假的,你当心他们拿你的钱去花天酒地。

” 我说:“只要做了乞丐就没有假的,因为它的手要钱的时候,心情就是乞丐了。

心情是乞丐的人,即使他四肢完好,孔武有力,家财万贯,也仍然是个乞丐,更值得同情、值得施舍。

” 同样的,一个穷人只要有富有的心情,它就是一个富人了。

会说话的八哥 我路过一个小店,店主人对我说,他养的八哥会说五句话:“对不起”、“谢谢”、“你好吗

”、“早安”、“再见”。

他很为那只八哥不能说三个字以上的句子,甚至说更多的话而抱憾不已,说他见过更聪明的八哥。

我安慰他说:“会说这五句话的八哥已经很了不起了,许多很会说话的人,连这五句话都说不完全哩

” 比目鱼 在市场买了一条比目鱼,只有一半的肉,听说比目鱼是皇帝吃了一半丢在海里的,台湾话叫它“皇帝鱼”。

煎着比目鱼的时候,我突然为难起来,因为我请一位外国朋友吃饭,如果把无肉的一面朝上,他会以为我请他吃鱼骨头;如果把有肉的一面朝上,翻鱼身时,他会以为我是先吃了一半:如果我告诉他皇帝的故事,他是绝对不能相信的。

最后我把比目鱼留着自己吃,自己做剩下的半个皇帝,中国古人碰到不可理解的事,总是相信皇帝的,我想。

乡音 我经常去一家小咖啡馆听一位山地少女弹琴唱歌,她有着黑而亮的眼睛,棕色健康的皮肤,长发像披在山上的阳光。

我爱听她的歌,因为不论她唱什么,总有着浓浓的山地乡音,给人大地澎湃的感觉。

几年后,我很困难的在一家歌厅认出了他,她的皮肤白了,头发红了,身体丰满了,眼睛疲倦了,唱着几乎没有乡音的歌。

我是怎么认出她的呢

我不知道,可能是一种感觉吧

我知道的是,我再也不会去听她的歌了。

鸟的心情 即使这个世界有了飞机,我总是还羡慕着鸟。

尤其当我在烈日下赶路,一只鸟突然啾啾地飞过,一晃眼就到了我要去的山上。

那只鸟也许早上还在田野上觅食,午后,它已经飞过好几个市镇。

飞机比起鸟来是笨笨的,因为即使我有了飞机,也不能看到一片芦苇美丽就随兴飞入。

但这个世界上只要有鸟笼,有溜鸟的人,我就知道我并不真的想做一只鸟,只想有鸟的心情罢了。

大地之声 在松树下午睡,我被松后寺庙的钟声唤醒。

钟声过后,一切又沉寂了,我看到一轮金澄夕阳在远处沉落,然后我听到风的声音、树的声音、草的声音,还有小溪流过山涧的声音,甚至夕阳下山都好像一个优美的长音。

我坐起来,仿佛那些声音都是从我左手流进,右手流出,在体内川流不息,我觉得自己是大地的一部分,松树也是,连庙里的 集禅机和生命体悟为一体的《金色印象》。

尤其是《金色印象》一文,他将许多具有文化底蕴的事物收录于间,这里有一段:“我想,所有的果实都是美的,如果说果树是生命,果实就是树的心,随便怎么摆,都是美的,如果一个人有果实,也是一样的。

属牛的幸运色是什么

属牛的人:五行属土属牛的人幸运数字:1、4属牛的人不幸数字:5、6属牛的人幸运颜色:草绿色。

(五行属 土,对肖牛者来说,让运气上涨的颜色是 草绿色,其次是金色与白色。

)属牛的人不幸颜色:黄色、蓝色。

(这2个 五行所代表的黄、蓝色都最好少用。

)

颜色混合

良好的配色例子 1.淡琥珀+暗紫 2.黄味的淡红+堇色 3.黄土+灰青 4.堇紫+紫苏色 5.暗橙色+暖蓝 6.灰黄+石板青 7.黄味的淡红+浓青 8.暗绿+栗色 9.中性灰+浓红 10.绿青+珊瑚色 11.黄绿+浓红 12. 橙黄琥珀色+紫 13.黄绿+浓青 14.琥珀色+堇色 15.暗黄绿+绀青 16.橄榄绿+褐 17.石板青+暗橙黄 18.铜色+黑 19.豆绿+咖啡色 20.灰黄绿+岱赭 21.堇色+熟皮灰 22.青味的绿+浓金色 23.淡橙色+淡绿色 24.淡橄榄绿+蓝 25.水牛色+红葡萄酒色 26.浓暗绿+灰黄电脑配色 利用计算机进行调色配方及其管理已成功地用于塑料配色调色。

电脑配色仪具有下列功能:(1)配色 根据要求建立常用颜(染)料数据库(制备基础色板并输入)。

然后在软件菜单下把来料色板输入电脑,在键盘中点出数个候选颜料,立刻计算出一系列配方,并分别按色差和价格排序列出,供配色选择;(2)配方修正 修正电脑列出配方、其他来源配方,色差不合格时利用显示器显示的不一致的反射曲线直接通过键盘增减颜料量,直至两条曲线基本重合,得出修正后配方;(3)颜色测量和色差控制 测量着色剂的着色强度、产品的白度、产品颜色牢度、颜色色差。

由于电脑能定量表述颜色的性能指标,有利于双方的信息沟通和传递;(4)颜色管理 日常工作中的色样、配方、工艺条件、生产日期和用户等信息均可存入计算机,便于检索、查找和作为修改时的参考,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且便于保密。

玉器骑牛童子有什么寓意?

骑牛童子为中国艺术的传统题材,不论是木雕,玉雕或是绘画,均为艺术家们喜爱的题材。

“骑牛童子”本身没有什么寓意,只是因为由此可联想到杜甫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诗句中的情景,而表达对美好恬静生活的向往和寄托。

看图写话 图上画了一个乌龟,长颈鹿和牛,一颗树

长颈鹿的身上有很多美丽的花纹,他的脖子很长很长,他在花园的小路上遇见了乌龟,乌龟贝壳上也长了许多美丽的花纹。

长颈鹿问乌龟:“你好,乌龟先生,请问你要去哪里呀

”乌龟说:“长颈鹿先生,我要去河塘看美丽的荷花。

”长颈鹿对乌龟说:“我也要去荷塘看荷花,我们一块儿走吧

”乌龟说:“好的。

牛是色盲吗?

粉色:红色 +白色pink:red +white 颜色配 (水以适宜为准,水多则浅,少则) 标准间二原色等量混合的结果,不等量混合则滋生出不同色相变化。

如: 红+黄=红橙(红多黄少,俗称桔红) 橙色(等量混合,俗称桔黄) 黄+蓝=黄绿(黄多蓝少)草绿 绿色(等量混合)中绿 蓝绿(蓝多黄少)深绿 蓝+红=红紫(红多蓝少) 紫色(等量混合) 蓝紫(蓝多红少) 原色适当相混: 二间色适当相混: 红灰色:红多,黄、蓝少 黄灰:橙加黄 黄灰色:黄多,红、蓝少 蓝灰:绿加紫 蓝灰色:蓝多,红、黄少 红灰:橙加紫 纯灰:黑加白 1、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红,就成为淡淡的粉色,鲜嫩而充满诱惑。

2、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黄,则成为一种乳黄色,给人一种香腻的印象。

3、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蓝,给人感觉清冷、洁净。

4、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橙,有一种干燥的气氛。

5、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绿,给人一种稚嫩、柔和的感觉。

6、 在白色中混入少量的紫,可诱导人联想到淡淡的芳香。

标准间色是二原色等量混合的结果,不等量混合则滋生出不同色相变化。

如:红+黄=红橙(红多黄少,俗称桔红)橙色(等量混合,俗称桔黄)黄+蓝=黄绿(黄多蓝少)草绿绿色(等量混合)中绿蓝绿(蓝多黄少)深绿蓝+红=红紫(红多蓝少)紫色(等量混合)蓝紫(蓝多红少) 原色适当相混: 二间色适当相混:红灰色:红多,黄、蓝少 黄灰:橙加黄黄灰色:黄多,红、蓝少 蓝灰:绿加紫蓝灰色:蓝多,红、黄少 红灰:橙加紫纯灰:黑加白色彩构成是一门科学性、逻辑性很强的学科,循序渐进,才能逐步深入步入色彩的殿堂。

原色原色是指不能用其他色混合而成的颜色。

而原色则可以混合出许许多多其他的色彩。

在依顿色相环中红、黄、蓝为三原色,他把这三种原色的标准定为:红:不带蓝也不带黄味的红色。

黄:不带绿也不带红味的黄色。

蓝:不带绿也不带红味的蓝色。

间色由任意两个原色混合后的色被称为间色。

那么,三原色就可以调出三个间色来。

它们的配合如下:红+黄=橙黄+蓝=绿蓝+红=紫以上原色色像混合所得的橙、绿、紫既是我们所说的间色。

复色由一种间色和另一种原色混合而成的色,被称为复色。

复色的配合如下:黄+橙=黄橙红+橙=红橙红+紫=红紫蓝+紫=蓝紫蓝+绿=蓝绿黄+绿=黄绿所得得六种复色为:黄橙、红橙、红紫、蓝紫、蓝绿、黄绿。

白色越加色彩亮直至达到极限白色,黑色越加色彩越暗直至达到极限黑色。

这样由原色、间色、复色组成了一个有规律的12种色相的色相环,如同彩虹的接续,在这个色相环中,每一种色相都有它自己相应确定的位置。

二、颜料调色表 熟 褐 色 = 柠檬黄 + 纯黑色 + 玫瑰红 粉玫瑰红 = 纯白色 + 玫瑰红 朱 红 色 = 柠檬黄 + 玫瑰红 暗 红 色 = 玫瑰红 + 纯黑色 紫 红 色 = 纯紫色 + 玫瑰红 褚 石 红 = 玫瑰红 + 柠檬黄 + 纯黑色 粉 蓝 色 = 纯白色 + 天蓝色 蓝 绿 色 = 草绿色 + 天蓝色 灰 蓝 色 = 天蓝色 + 纯黑色 浅 灰 蓝 = 天蓝色 + 纯黑色 + 纯紫色 粉 绿 色 = 纯白色 + 草绿色 黄 绿 色 = 柠檬黄 + 草绿色 墨 绿 色 = 草绿色 + 纯黑色 粉 紫 色 = 纯白色 + 纯紫色 啡 色 = 玫瑰红 + 纯黑色 粉柠檬黄 = 柠檬黄 + 纯白色 藤 黄 色 = 柠檬黄 + 玫瑰红 桔 黄 色 = 柠檬黄 + 玫瑰红 土 黄 色 = 柠檬黄 + 纯黑色 + 玫瑰红 手绘装颜料调色表 玫红色 + 黄色 = 大红 ( 朱红、桔黄、藤黄 ) 朱红色 + 黑色少量 = 啡色 天蓝色 + 黄色 = 草绿、嫩绿 天蓝色 + 黑色 + 紫 = 浅蓝紫 草绿色 + 少量黑色 = 墨绿 天蓝色 + 黑色 = 浅灰蓝 天蓝色 + 草绿色 = 蓝绿 白色 + 红色 + 黑色少量 = 石红 天蓝色 + 黑色(少量) = 墨蓝 白色 + 黄色 + 黑色 = 熟褐 玫红色 + 黑色(少量) = 暗红 红色 + 黄 + 白 = 人物的皮肤颜色 玫红色 + 白色 = 粉玫红 蓝色 + 白色 = 粉蓝 黄色 + 白色 = 米黄 说明:颜料中任何一种颜色加入白色都会使之变为粉色变淡颜色。

颜料与颜料之间可以任意调配使用,若要稀释时只要加少许清水即可。

深红+白=粉红 朱红+白=橘红(这两个容易弄错的哦 要小心) 普蓝+白=天蓝(注意这个 普蓝颜色很深 千万不可以弄太多 相对的白就应该多点 ) 湖蓝+淡绿=青(赭石+普蓝=青) 普蓝+柠檬黄=绿 深红+紫罗兰+普蓝=赭石(煤黑+深红=赭石) 赭石+柠檬黄=土黄 煤黑+白=灰(朱红+湖蓝=灰) 红+蓝=紫 紫罗兰+白+深红=桃红 朱红+淡绿=棕色

符合这个题目要求的作文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提示写作重点论选择触摸都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各自境的特点,各活的特色,立足于自身所获得的“触摸感”和“感受”,倡导真心真情真感作文,要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争取小中见大立意。

注意是命题作文,不再是话题作文,两选一,写作时可将都市或乡村作为主要角度,而将另一点作为对应或对比。

审题是零难度,考生得分的高下全在选材、组材和立意及语言等功夫上。

】 【名家示范1】 感受乡村 爷爷留下来的家谱厚厚地四大本,摆在桌子上有半尺厚,沉甸甸的。

拥挤不堪的家谱中,代表我的那三个字所占的地方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

但这就足够了,对一个人来说,一辈子走到最后,所能撑起天地也不过如此。

多年后的某天,如果后辈中的某人有幸目及这三个字,他们也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就像我看到家谱中的诸位先人一样,没有具体形象,没有音容笑貌,只有在我身体中流动着的一脉相承的血液。

我不敢妄想后辈们对我知道许多,一个过往的人相对于一个后来者来说,就像是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即使毕其一生来琢磨也只能晓得皮毛。

但我知道,在我生存过的这个土地上,一定有些什么会记得我,就像小鸟记着自己当年风雨之夜曾栖息过的一棵树,蜜蜂曾记得自己初次酿出来的一点蜂蜜一样。

有什么能记住我这个曾在这块土地上走过活过的人呢

同辈的人都已和我一样消逝于无形,后辈们在他们的时代急不可耐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

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平凡的如田野中的土块一样的人。

村口的那棵大椿树也许还会记得一些我的童年。

对于当时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漫长得就像失眠的夜晚躺在床上等待天亮。

而现在当我回首童年时,却短暂的如同一天。

童年的一年和成年后的一年如此不同,以致我常困惑于时间的公平和可靠性。

大椿树从我生命初始前的漫长岁月一直站到我无法预知的未来,从我生命的此岸看着我到达彼岸,它一定会在某一刻忽然想起,在一个迟来的夏天的午后,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蝉声中怯怯地从坐在树阴下打盹的老人们中间穿过,他双手紧紧地拉住自己的裤子,小心翼翼,神情惶惑。

这群把生活的担子交给了后辈的老人再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期盼,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在大椿树的树阴下,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厌其烦地翻动自己的记忆,把远或近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唠叨。

他们的另一个兴趣就是对路过他们身边的每一个男性后辈进行嘲弄和戏谑。

他们不止一次地在这棵树下捉弄这个孩子。

有时趁他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把他的裤子扯落,而后哄堂大笑地看他慌乱不堪地一边往上提裤子一边落荒而逃。

有时他们以一个游戏的方式来引起他的好奇。

“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把嘴张开吗

” 当孩子在被捏住的鼻子的当儿仰起脸张开嘴时,老人掌心里握着的东西也会掉进他的嘴里,是一块风干了的鸡屎。

一次,这个孩子端了满满一碗酱油从街头的供销社里出来,走的缓慢而谨慎。

当他们远远地看到他专注认真的样子时,都大笑起来。

孩子丝毫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平稳地一步步朝前走。

忽然,他们中的一个高喊:“碗下面有个洞,正在漏呢

”孩子不假思索地把碗翻转过来看了一眼。

当孩子哭丧着脸拎着碗走向他爷爷奶奶居住的院子时,他们看着他渐渐走远的稚嫩的背影和懊恼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

我六岁那一年就是这样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中分辨什么是善意和恶意的玩笑,这项早熟的本领得益于这群坐在大椿树下无所事事的老人。

村外牲畜棚角落里那窝蚂蚁应该记得我,少年的我就是在抓小虫喂它们时,那匹调皮的小骡驹也来旁边探头张望,我挥手驱赶它,它却调转身用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的额头狠狠地来了一蹶子。

它那一蹄子给我的人生历史留下了初次的刻骨疼痛,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当我捂着鲜血直流的额头像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一样跑回院子时,不知道它是否会后悔自己那一蹄子的重量。

我真该感谢这次教训的恰到好处,如果再往下一点,我也许会成为一个海盗王似的独眼,从此的世界在我的脑海中一定是另外一番模样。

尽管我对独眼所看到的世界同样感到好奇,但如果让我用终生的时间来体验它,我觉得还是有点单调。

我的青少年给了校园,菁菁校园中铃声是时间之王,它左右着上课和下课,睡觉和起床。

校园如果留意过一个在宿舍、食堂和图书馆频繁作三点一线运动的人的话,我应该留给它深刻的印象。

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一个初恋的开始和终结,也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

从乡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芳草萋萋的故乡到漠野千里的戈壁。

一个人到底要体验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

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把爱情献给爱人,把孝心献给父母一样无怨无悔。

它可能会把我珍藏,也可能会弃之如敝履般抛入时间的角落。

但如同一棵树种选择了土壤,一条鱼儿选择了河流,我既然选择了人生,就得生根发芽,就得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汲取自信,就得做更多能留下证明我此生的印记,以待我此身化作尘土之时,还能在飘浮的空气中顺着这些印记看一眼我无奈别离的故土和家园,看一眼我的亲人们在辛勤劳作后留下的痕迹和标志。

【名家示范2】 今生今世的证据 ◎ 刘亮程 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

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

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

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

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 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

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

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

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

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

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

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

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

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

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

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

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

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

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

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

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

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名家示范3】 城市与乡村 时光流转得真快,转眼春天来了,虽然北方的三月依然是枯树轻摇,冷风拂面,但湖面的冰已全部化开,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应该是在五月,生活在城市里,不似生活在乡村,能看到早春的薄雾,山间的野花或是春播的繁忙景象,而让我们感受春天的也许就是巷陌街头的几棵垂柳,或是小区一角的几株桃花,但就是这样,也足已让我们欣喜一阵子。

有一位英国诗人曾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

是啊,在城市里,我们永远在忙碌,忙着工作,忙着挣钱,忙着应酬,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住我们温柔的心。

不知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原始的纯朴,山野乡村的生活仿佛让人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

而我也喜欢城市,尽管都市的生活,有着它的缺撼,却也有它独特的魅力。

只要我们做个生活的有心人,怀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会发现其多彩的美。

城市,是美的。

这里虽没有金灿灿的庄稼,茅屋竹篱,青翠安静的青纱帐,但这里有舒缓的池塘,映日的荷叶,还有流光溢彩的霓彩。

不同的季节,同样带给我们别样的美丽,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

城市,是美的,它楼宇高耸,车水马龙,繁华的都市,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能感受到前进中历史的滚滚车轮,这里有展示我们人生的舞台,这里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

清晨,不妨到公园里走走,会带给你另一种美丽。

晨练的人真多啊

你看那些老人的健美操跳得多精神,还有练太功剑的人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飒爽英姿。

还有的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个弹跳,把毽子舞得风生水起,更有趣的是大家围在一起踢,你来我往,配合默契,乐在其中。

那边树林幽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画速描,若隐若现的小桥,波光粼粼的水面,引得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

在这里锻炼的有各种各样的人,两鬓斑白的老人、活泼的孩子或是健朗的年青人,这里不分职位高低,不管谁更富有,共同拥有的就是快乐。

夜晚,暮色笼罩,城市里亮起万家灯火,与满天星斗相辉映,那一间亮灯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境。

【名家示范4】 感受乡村 偶尔,与一颗劳顿的心,循着一片枯黄的落叶,走近乡村,投影于一条尚未锄芟的田埂上,逸兴悠然而沉默,遥望远处苍郁的青山与天空洗过雨水的云朵,凝神谛听山野的润湿与幽静。

时而,响睛的天空有鹰迹翔过,恰和此时的心情,一样恬淡而素洁。

静静地远望。

一头水牛迈来,一抹清香扑来,一声鸟鸣啼过,让人试着怀想最初和最后的情感,走向曾经的童年。

其实,整日匆忙的我们确实有必要时常回来,小隐于安谧的乡村,忘却远方城市的喧嚣与诱或,让欲望和浮躁栉风沐雨。

而后,跳过一群人,去接纳另一种生活。

夕阳如橘,炊烟如一条回乡的路,时常隐约在我回望故土的瞬间。

远离了炊烟,漂泊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了依托,如风中一片坠落的叶了。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

而如今,城市却远离了乡村,让人失去童年的记忆,枯涸了生存源泉的澄澈。

夕阳中的炊烟,总是让人忆起年迈的双亲伫立村口,一双望穿暮霭氤氲的眼眸,痴痴地守候着儿女们匆匆的归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亲近炊烟,生命才会被阳光恩泽。

炊烟让人纯粹、羞涩,让人变得如早春枯枝上的第一片新叶一样鲜嫩。

感受乡村 ■李昕欣 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

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

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

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

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

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

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

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

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

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

如此切近。

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

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

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

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

我想到了帕斯卡尔。

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

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

”我是极赞同的。

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

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

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

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

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

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

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

触摸是物质上的。

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

但那城是死的。

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

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

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

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

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

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

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

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

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

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

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

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

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

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

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

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

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

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 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

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

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

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

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

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

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

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

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

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

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

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

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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