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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读后感49字

时间:2015-04-29 11:06

《行政监察法》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有何要求

《作文:法制教育读后感》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krashen五个假说

(Krashen)五个假说。

一是习得-学习假说(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启示我们语言外语学习和母语习得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外语学习理论不能照搬母语习得理论。

二是自然顺序假说(Natural Order Hypothesis),启示我们教师要多提供给学生接触真实目的语材料的机会,如先听后说,先读后写。

第三是监察假说(Monitor Hypothesis ),他认为,学习只是对运用语言进行编辑或监察,使用者需要有充足的时间,掌握要用的规则,并专门注意到语法的正确性。

该假说给我的启示是课堂上提问学生要有一定的等待时间,据说有人作过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师在课堂上的实际等待时间都少于他对学生们所说的时间。

第四是输入假说(Input Hypothesis),启示教师要给学生输入并理解比当前语言稍多一点的语言材料,还有个公式:i+1。

这一点启示我教学中输入的信息要让学生可理解,主要面对中等生,不要讲过于难的东西。

并且所讲的东西要注意趣味性和关联性,同时又要有足够的输入量,但不要过多。

控制为学生原有知识基础上加一点点,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第五个是情感过滤假说(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他认为,情感因素起着对输入进行过滤的作用。

情感因素因人而异。

学习的情感因素会阻碍或加速语言的习得。

只有在最佳情感条件下,才会产生真正的习得。

最佳情感条件有三:学习者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学习者充满信心和学习者心情舒畅、没有什么过高或过低焦虑感。

关于廉政的读后感

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其所作所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一是在政治素质方面,要树立远大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在思想素质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工作价值观,以、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社区工作; 三是在工作作风方面要坚持深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认真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为民排忧解难。

同时,要养成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做好社区工作; 四是在业务素质方面,要刻苦学习的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和积累社区工作经验,具有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的思维能力; 五是在职业道德和方面,要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循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

只要把握住了这几点,也不会离题的,祝成功!

如何正确理解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一、对民法的一些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

任何部门法皆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之调整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

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

民法的性质。

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

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

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是民间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的法。

它保护的是私权。

因此我认为民法是民众之法,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植根于民众的社会生活,来源于民众的社会实践,与民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在诸法之中,与民众利益关系最紧密者,莫过于民法。

二、学习民法的心得。

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即使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即要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学民法,要多做练习,对实际上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这种途径去理解法条,也就是说在对法条有充足的理解基础上,再去记忆。

三、民法的展望展望民法有两个角度,一是从法本身来看法,二是从法外来看法。

进入21世纪的中国民法会怎样发展?能否如前面所讲,把市民社会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权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来,深入人心,这关系到中国法治化的整个进程,也关系到经济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从法本身的角度来展望中国民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成果,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以至伦理确实有巨大的贡献,而且更多的是开启了一种民智,提出了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即不要贫困落后的社会主义,要让人民过上富足的生活,过上自由的有尊严的生活。

虽然这种自由状态现在还受到许多约束,但与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极大的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从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们更多地是从大陆法,包括从欧洲、日本的民法典以及中华民国的民法中借鉴对我们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改革有益的东西,结合国情,形成如今中国民法的基本状况。

并有了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票据法等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05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当今中国的民法的立法体系不断的趋于健全。

但是可能我们中国还是需要一般民法典。

法典化对于民主国家有着积极的意义。

人治的基本原则是“临事制刑”,即事情出现了才制定法律。

而法治必须把规则预先公开。

规则一旦制定,就不光约束老百姓,同样也约束立法者和执法者,一个国家没有什么东西比“法”更大。

法典就有这样的功能:把所有的规则事先制定出来,公之于众,以此引导人们的行为,保护人们的权益。

法典的意义并不仅在于有文字规范,更重要的是要人们知道有什么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而它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成为一种文化,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由,即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民法典不是单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三十多年来法文化的结晶,需要充分的酝酿和准备。

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要对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审慎的态度,因为这毕竟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长一点的时间,中国也能搞出一部比较好的民法典。

急求《今日说法》观后感五篇 每篇100字左右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

仅举几例: 1.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

与真凶有何关系

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

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

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2.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

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

算官僚渎职

还是算荒唐可笑

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3.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

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

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4.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

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5.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

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

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

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

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伞”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

只有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我加入了百度知道.新手一个 谁帮我熟悉熟悉|

没有具体教程,只能自己测试。

先给个比较低的价格,一步一步测试排位到底在什么价位区间。

百度说明是按照综合排名。

也就是:排位=推广质量度*质量权重+关键词价格*价格权重所以,不同人做同一个关键词的同一排位,可能价格都不同,最多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区间。

没有教程,只能一点一点学着来。

刚开始的时候,价格低一些,然后看看排位和效果。

快消类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停止,商用品就上班时间放开。

具体还有具体分析。

你看完史记有何感想

史记故事读后感 指导老师:孟凤梧老师 班级:国二乙 座号:5号 姓名:吕维祥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由西汉司马迁所撰写.作者根据「左氏春秋」,「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做实地采访并收集资料而写成.史记共有一百三十篇故事,分本纪,年表,书,世家及列传五类.记事从中华民族始祖炎黄二帝开始到汉武帝末,共有三千年的历史. 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 在人物描写上,司马迁用简洁生动的语言,或赞美,或生气,或同情,不一而足,使东方朔,晏婴等历史人物个性分明,栩栩如生.而这也是史记的特色之一.此外,在史记的故事中,我发现君主常误信谗言杀害忠良.看来所谓的「忠言逆耳」对任何人都适用的.阅读史记除始我们了解朝代的兴替外,更可以让我们汲取教训,未来做人处事可千万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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