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婚姻法》有感5000字
建议到我的空间去看下我对新婚姻法的读后感.可能对你会有所启发.
从婚姻家庭法的角度写一篇《雷雨》观后感
读了《雷雨》两遍后,可以得出一个“有关因果的推论”,即在周家的四个人物身上都不约而同地存在着一个共性的东西;也正是这个共性的东西,导致了他们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命运。
这个共性的东西就是——人性的错位。
对于人性而言,我觉得它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平衡的,人性杠杆的两边,是社会规范和人性本质。
人性本该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但由于社会规范的约束,从而趋于一致,趋于平衡。
然而,在一个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政治经济形态的更替,道德价值观的交锋,深深地冲击着这一时代中人们的灵魂。
曹禺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些非常态的人性特征,并对其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思考,然后将其附着在适当的人物身上,再以话剧的形式阐释这种思考,使人物形象散发出永恒的艺术感染力。
对于周朴园来说,人性的错位表现为人性向物欲(金钱)低下了高贵的头。
物欲使他偏离了正常的人性轨道,而滑向了“自私、虚伪、残酷、阴险”。
当年他为了“赶紧娶那位有钱门第的小姐”,逼着鲁侍萍抱着刚生下三天的儿子,冒着大雪离开周家。
三十年后,当他再次和侍萍邂逅时,本能地意识到这件事会影响到他的身份和地位,侍萍找他就是为了钱,于是严厉斥责:“你来干什么
”“谁指使你来的
”除此之外,当他得知领导工人罢工的鲁大海是他的亲骨肉时,便“冷笑”:“这么说,我自己的骨肉在矿上鼓动罢工,反对我
”于是,他解雇了鲁贵、鲁大海和四凤。
还有,他为了金钱故意让江堤出险,淹死了两千二百多人,然后从死人身上再扣钱。
在他身上,人性与金钱的较量,无疑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结果是人性最后惨败给金钱。
繁漪是周家的另一个复杂的人物。
她读过书,爱好诗文,所以也有着对美好感情的憧憬,对未来充满人性的渴望。
不幸的,她嫁错了给周朴园——一个无法与之谈论感情的人。
没有爱的家庭和周朴园的冷酷无情,彻底浇灭了她原有的一点天真的幻想,导致了她的人性随之出现了错位。
正因为如此,她所承受的人性砝码越重,内心遭受的压迫就越重,直到最终的崩溃。
接着,她爱上了周萍。
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偏离正常人性伦理的做法;然而,她却要藉以重拾内心中那份对美好感情的期盼。
毋庸讳言,这两株从封建土壤里生长出的畸形的小草迸出的爱情之花,是一束“恶之花”。
因此当周萍要从她身边离开时,她对爱情的幻想破灭了,疯狂地想抓住周萍,哪怕仅仅是一个影子。
这时候的繁漪,已彻底偏离了自己作为“母亲的”本真轨道,也偏离了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基本轨道,直到她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生悲剧结束。
周萍是周朴园和侍萍的儿子,又是爱上继母繁漪的一个复杂大家庭的继承人。
他和周朴园、繁漪一样,也有过人性的错位。
所不同的是,他的人性错位,最后回归正常,走向理智。
他和繁漪曾经有过爱情的涟漪,但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乱伦”行为虽然给了他一时的快乐,也给了他沉重的痛苦。
繁漪疯了一般地抓住他,尽管他们的交往是秘密的,但这种日子毕竟是不正常的,周萍也因此承受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在这种压力下,他也下意识地有了羞愧之心,说明他还没有彻底丧失理智,他还知道“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后来周萍努力修正自己人性方面的偏失,他“厌恶这种不自然的关系”,希望这次是他和繁漪“最末一次谈话”。
但这种偏失不是轻易就能够修好的,在摆脱繁漪的同时,他竟然又爱上了亲妹妹四凤。
尽管他奋力补救,可惜等待他的依然是更无法接受的苦果,依然被“血缘之网”困住,动弹不得。
周冲是一个充满理想的青年,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处在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重围之中。
当他鼓起勇气,要向父亲表明自己对四凤的想法时,目睹了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情景。
父亲的那种专横态度,那种封建家长的威严,使他把想说的话又缩了回去。
当父亲要解雇鲁大海时,他据理力争,却遭到父亲的怒喝。
他美丽而幼稚的理想一次次在封建家庭的重围中碰壁,最后为了那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而迈向了悲剧的深渊。
他的人性,可以说是周家中最合乎规范、最正常的,可是当人性和封建家庭的“规矩”发生冲突时,在自己的正常人性规范一步步被撕碎后,最终也走向了死亡。
《雷雨》博大精深,人物性格的复杂性,戏剧冲突的激烈性,都是我们要用心去长久体味的。
但我们要明白一条真理,那就是不能违背规律(比如合乎规范的人性)。
违背规律就意味着惩罚,周朴园违背了,繁漪违背了,周萍违背了……他们都因此受到了惩罚,而且这种惩罚是致命的。
曹禺在《雷雨·序》中也明确地提到有一个“太大、太复杂”的法则在控制着剧中人物的命运。
这个法则,我认为对周家人而言,就是人性的错位。
十五篇读后感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每次都让我身临其境,就这样样看着他遇险,在大浪中死里逃生,每一次他脱险,我都会为他长长的舒一口气,当我看到他发现了野人的脚印时,我的心都快到了嗓子眼了。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很平凡的家庭里,可他却有着不平凡的梦——就是航海历险。
当他流落到荒岛的时候,他做了一些自己平时根本做不到的事,完成了他从小的梦。
他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荒岛落难者,变成了这个原本被他称作绝望岛的“主人”。
在岛上28年2个月零九天的历险生活。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释义的读后感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一、对民法的一些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
任何部门法皆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之调整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
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
民法的性质。
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
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
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是民间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的法。
它保护的是私权。
因此我认为民法是民众之法,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植根于民众的社会生活,来源于民众的社会实践,与民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在诸法之中,与民众利益关系最紧密者,莫过于民法。
二、学习民法的心得。
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即使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即要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学民法,要多做练习,对实际上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这种途径去理解法条,也就是说在对法条有充足的理解基础上,再去记忆。
三、民法的展望展望民法有两个角度,一是从法本身来看法,二是从法外来看法。
进入21世纪的中国民法会怎样发展?能否如前面所讲,把市民社会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权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来,深入人心,这关系到中国法治化的整个进程,也关系到经济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从法本身的角度来展望中国民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成果,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以至伦理确实有巨大的贡献,而且更多的是开启了一种民智,提出了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即不要贫困落后的社会主义,要让人民过上富足的生活,过上自由的有尊严的生活。
虽然这种自由状态现在还受到许多约束,但与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极大的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从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们更多地是从大陆法,包括从欧洲、日本的民法典以及中华民国的民法中借鉴对我们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改革有益的东西,结合国情,形成如今中国民法的基本状况。
并有了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票据法等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05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当今中国的民法的立法体系不断的趋于健全。
但是可能我们中国还是需要一般民法典。
法典化对于民主国家有着积极的意义。
人治的基本原则是“临事制刑”,即事情出现了才制定法律。
而法治必须把规则预先公开。
规则一旦制定,就不光约束老百姓,同样也约束立法者和执法者,一个国家没有什么东西比“法”更大。
法典就有这样的功能:把所有的规则事先制定出来,公之于众,以此引导人们的行为,保护人们的权益。
法典的意义并不仅在于有文字规范,更重要的是要人们知道有什么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而它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成为一种文化,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由,即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民法典不是单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三十多年来法文化的结晶,需要充分的酝酿和准备。
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要对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审慎的态度,因为这毕竟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长一点的时间,中国也能搞出一部比较好的民法典。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 多少都可以,是五年一班的发个姓名或号数
你的号小心被封了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