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变身的版画读后感
一棵开花的树——席慕容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写作背景)当时席慕蓉在台湾新竹师范学院教书。
5月份有一次坐火车经过苗栗的山间,火车不断从山洞间进出。
当火车从一个很长的山洞出来以后,她无意间回头朝山洞后面的山地上张望,看到高高的山坡上有一棵油桐开满了白色的花。
“那时候我差点叫起来,我想怎么有这样一棵树,这么慎重地把自己全部开满了花,看不到绿色的叶子,像华盖一样地站在山坡上。
可是,我刚要仔细看的时候,火车一转弯,树就看不见了。
” 就是这棵真实地存在于席慕蓉生命现场里的油桐,让她念念不忘。
她心想,正如海是蓝给自己看一样,花当然也是慎重地开给它自己的,但是,如果没有自己那一回头的机缘,树上的花儿是不是就会纷纷凋零
这促使她写下了《一棵开花的树》。
(读后感)<一棵开花的树>读後感 我遇见席慕蓉这首一棵开花的树,在国中的课堂中。
周遭同学朗朗的读诗声、窗外唧唧的蝉鸣,揉进午後慵懒的空气。
而如今我重读这首诗,陷入了这首诗的漩涡之中。
那跪在佛前求了五百年的,是我,也是慕蓉笔下的痴情女子。
恳切而真实的渴望,佛听见了。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我站在那树下,暗恋的心是枝上点点小花,低喃著渴盼见你一面的心情。
想著你不知何时会经过,心里既焦急又雀跃。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终於,你颀长身影出现在街道那一头,我害羞而靦腆地笑了,笑得比午後的阳光更和煦灿烂。
震动的手机铃声将我拉回现实,我不再做白日梦,将方才遗落诗中的心捡拾回来收妥,仿如黛玉捡拾花瓣埋葬一般,期末考在即的我应无暇顾及儿女私情。
但心底有块地方,被认同这首诗的情感撩动了。
方觉得席慕蓉是以自己为题而开心,却又因诗中际遇而惆怅。
那种被心上人忽视,自天堂落回人间的失落感,在我灵魂深处,共鸣著。
那种诗意,我懂。
没有这番爱恋心境的人,岂能与此诗共鸣
我忖度著。
思绪又悠然地飘向远方,那令我魂牵梦萦的人所在之处。
梦境,又悄声拉开布幕。
女孩的心上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飘落的花瓣随风飞舞著,我让一片轻临在手心,为她哀悼。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而是我凋零的心。
」我将头轻倚在树上,愀然说道:「总有一日,欣赏你的人会停驻的。
」是告诉她,也是告诉自己。
席慕蓉这首一棵开花的树,写进千万个抱持憧憬的心,也写进我的灵魂深处。
她的诗意在我心底,如烟缭绕,如雾氤氲。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招贴广告和平面广告有什么区别
平面广告就其形言只是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广告主与受众间的媒介,其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商业目的或政治目的。
招贴广告:以招贴形式张贴的户外广告、招贴广告具有悠久的历史,并随着印刷技术的进步,日趋完美。
有些城市设有固定的如贴栏,专供张贴招贴广告,而大部份招贴则张贴在商店的橱窗外面。
招贴广告是平面广告的一种表现形式。
也就是说招贴是平面广告,平面广告不一定是指招贴广告。
砂女的作品读后感
别心、活灵活现龙点睛、栩栩如惟妙惟肖。
一、别具匠心白话释义有与众不同的巧妙的构思。
常指文学艺术方面创造性的构思。
匠心:巧妙的心思。
朝代:唐作者:王士源出处:·《孟浩然集序》:“文不按古;匠心独妙。
”翻译:文章不按古;匠心独妙二、活灵活现白话释义:也说活龙活现。
形容描绘生动,神情逼真,使人有亲眼所见的感觉。
朝代:明作者:冯梦龙出处:·《警世通言》卷五:“再说王氏闻丈夫凶信,初时也疑惑。
被吕宝说得活龙活现,也信了。
”翻译:再说王氏听说丈夫死了的消息,开始时的怀疑。
被吕宝说得活龙活现,的信了三、画龙点睛白话释义:比喻作文或说话或绘画时在关键地方加上精辟的语句,使内容更加生动传神。
朝代:清作者:文康出处:·《儿女英雄传》第三十回:“他就这等山珍海味的小题大作起来;还可以说画龙点睛。
”翻译:他就这样山珍稀海味的小题目大作起来;还可以说服画龙点睛四、栩栩如生白话释义:形容艺术形象非常生动逼真,像活的一样。
朝代:春秋作者:庄子出处:《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
不知周也。
俄然觉,则茫茫然周也。
”翻译:过去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向栩栩但是蝴蝶的,比喻自己惬意与
不知道周了。
突然间觉得,那茫茫然周了五、惟妙惟肖白话释义:形容描写或模仿得非常好,非常逼真:这幅画把儿童活泼有趣的神态画得~。
朝代:宋·作者:岳珂出处:《英光堂帖赞》:“永之法;妍以婉;(米)芾之体;峭以健。
马牛其风;神合志通;彼妍我峭;惟妙惟肖。
”翻译:永远的方法;美以婉转;(米)芾的身体;陡峭以健康。
马牛的风;神合志通;那些美丽我陡峭;惟妙惟像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猫 狗 鼠》的原文及赏析,谢谢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约翰列侬为什么会被人暗杀
= =是一个变态歌迷 叫什么马克查普曼,当时媒些负面新闻说是是个大骗子,虚伪的人。
一边歌颂爱与和平,一边又过着百万富翁的奢华生活,把这个歌迷激怒了,这歌迷也心里有些变态扭曲,他就不停的调查有关列侬的负面消息。
这变态歌迷有过精神病史,反正就是抑郁症什么的,崇拜BEATL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