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僚制结构会对个体人格带来哪些影响
官僚组织的内容 后来人们对韦伯所的官僚组织有多种概括,但最的内容下几点: 1。
专业化分工。
分工原则本来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来的。
可以说,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大厦,基石就是劳动分工。
但是,韦伯则是从社会学意义上探讨分工问题,他把专业化和人类理性紧密联系起来。
从斯密到韦伯,分工的意义也从劳动效率发展到社会结构。
韦伯的官僚组织,强调组织中根据专业技术的分工和人类理性的关系。
分工的实际意义,不仅仅在于斯密强调的提高效率,而且在于消除等级社会的人身特权。
在韦伯的分工体系中,人的差别只有技术能力的差别,而不再是身份和社会差别。
所以,组织成员的选拔,必须采用考试方式。
专业能力替代了个人效忠,权力和责任属于职位而不属于个人,这些权力和责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在组织之中。
由此形成的组织,不仅可以通过分工方式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而且能够形成新的以理性为准则的组织关系,改变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
2。
等级制。
等级制自古就有,而韦伯的官僚组织等级制与众不同。
官僚组织中的职位,按权力大小和“命令-服从”关系,形成金字塔形的等级序列。
这种等级制同以往的社会分层有着实质上的区别。
以往的社会分层,如国王、贵族、自由民等等,是按人格身份形成的。
官僚组织中的等级制,则是按组织权力形成的。
这种权力摆脱了对人身的依附,其实质是专业技术和知识差异。
所以,这种等级制排除了古代和中世纪普遍存在的特权。
在中世纪,家道中衰而穷困潦倒的贵族大爷,可以在精神上傲视那些珠光宝气却俗不可耐的下层暴发户,在物质上享有平民无法企求的各种优待。
但在官僚组织中,这种依赖于社会等级形成的上下悬隔不复存在,是制度而不是身份赋予等级权力。
在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中,成员有职权的高低大小之分,但却没有身份地位高低贵贱的区别,正是官僚制打破了传统农业社会中森严的社会等级,为建立近代以来的人人平等的契约型社会创造了先决性的条件。
3。
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
在韦伯的理想状态中,官僚制组织的构建形成、部门分工、职位设置、成员选拔,一直到组织的运作,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是由法律制度(不光包括成文制度,也包括不成文制度)明确规定的。
这些法律规则由组织成员协商而达成,或者由组织上层提出,但其成员以理性思考权衡而接受。
因此,组织的一切规则都是理性的。
任何组织成员,都依据这种规则而行事,上至组织的最高领导,下到基层普通职员,无不例外。
他们服从的是共同认可的规则,而不是因人而异的举措,或者是个人的偏爱喜好。
就连非常具体的报酬问题,也应当以固定薪金制来体现规则的力量。
在这里,“人治”被彻底摒弃。
但是,由于官僚组织只体现工具理性而排除了价值理性,所以,官僚组织从本质上来说是行政的或执行的工具,而不是政治的或情感的载体,所以,技术官僚不是法规制度的最终渊源,它必须服从于民选的政治领袖或拥有所有权的更高主人(如股东)。
这种官僚组织,实际上必须建立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上。
4。
非人格化。
在韦伯眼里,官僚组织是规章的体制,而不是个人的体制。
所以,官僚制是排斥个人魅力的。
组织的运行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受个人的感情的支配。
理性化的另一种表述,就是非人格化。
官僚制改变了传统社会中的人身依附和个人忠诚,职业官僚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命令,是因为他们要服从法律和规则,而不是服从命令者本身的人格魅力感召,或者是服从附着在他身上的身份地位,更不是服从由传统习俗决定的社会等级。
尽管韦伯自己也不讳言,这种完全排除了情感的官僚组织,会使组织变成冷冰冰的机器,会产生人的异化。
但是,我们尚无法找到比它更好的组织模式。
韦伯也承认官僚组织的缺陷,他曾试图探讨以个人魅力来校正官僚组织的异化,但他未能完成相应的研究。
官僚制的优缺点是什么
后官僚制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它意味着在组织内部和组织周围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在组织内部,组织模型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
在组织外部,新技术时代—特别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正在日益改变和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
主要表现是:第一,组织变迁越来越表现出更加多样化与复杂化的特征,“善治”已经成为判断模型好坏的基本标准 詹·库伊曼(J.Kooiman)指出,因为政治系统具有动态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管理和治理本身也应该是动态的、复杂的和多变的。
〔7〕政府组织是实施管理与治理活动的主体,针对这种多样的、复杂的和动态的状态,仅以一种模型对应已经不可能。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实施管理与治理功能织更加多样化,公共部门的模型变迁并不完全依赖企业型政府范式,私营部门的情形变得更加不可琢磨,崛起的第三部门界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非政府与非营利的特点是人们不得不思考其究竟为什么而存在。
另一方面,在国家与家庭之间,公民社会(市民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出现,究竟是为了调整国家的矛盾还是解决家庭的问题都不甚清楚。
如果再把“公共部门—第三部门—私营部门“和“国家—公民社会—家庭”两组概念对应起来分析,问题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
假设公共部门是代表国家的利益而存在,第三部门以公民社会的利益为重,那么,私营部门和家庭的关系是否更加密切?组织的多样性,组织利益的多元性,内部关系的错综复杂与不稳定的结构使得模型的选择不再是唯一的,这种情况下,实现善治就成为模型选择的唯一的标准。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8〕其有四个基本要素:(1)法治;(2)有效的行政管理;(3)实行职责和责任制;(4)政治透明性。
〔9〕人们往往以是否具有这四个基本要素为标准,就能够对组织模型进行必要的科学的选择。
第二,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出现,“开放性”成为组织的显著特征官僚制体制所治理的公民和官僚本身是反人本主义的,科学管理追求的效率能够服务于人本主义,也能够服务于其他价值。
公共管理时代是科学管理的时代,也是服务于人本主义的时代。
根据尼古拉斯·亨利的观点,对组织环境的感知、对人性的感知、对组织中操纵理念的感知和对组织在社会的角色和意义的感知是组织具有开放性的显著特征。
〔1〕[P.93-127.]曾经流传的人际关系学派、新组织发展学派、组织与环境互动学派都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但我个人认为公共管理时期组织开放性的意义更加深远:(1)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中公平、民主的意义大于效率的意义;(2)组织无等级与公共政策的平等性。
(3)公共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的发展与进步先于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工业化模式是先进政治模式的结晶。
(4)组织在纵向和横向方面都表现出网络的稳固性,信息传输渠道畅通,即政府组织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延伸与政府组织的横向展开、私营部门从大企业集团到家庭作坊式经营的纵向延伸与私营部门的横向展开、第三部门的不同类型分割等等,构成了整个社会完整的网络体系,便于各类信息的传输、共享。
第三、政治制度的规范与创新意识萌发,政府组织显示自己能力不再以是否对外国技术模仿、移植了多少为标准政府发展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形象建设,对法律、制度、道德的追求远远超过其他,而把技术的创新交给企业与研究机构来完成。
在整个“重塑政府”的运动中,政府依靠法律、制度、规范“掌舵”成为最重要的事情,“服务”也是政府从自身发展中切实感到应该做的事情。
许多国家并没有走相同的道路,制度创新更多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而定。
英国、新西兰所走的道路与芬兰、丹麦不同,“用更具体的概念来进行总结,可以说威斯敏斯特国家采用的是‘最小化模式’(minimization model)。
他们努力分解传统的公共服务机构,让国家提供最少的产品和服务,而最大限度地扩张私人领域的空间。
相反,北欧国家更多采用的是‘现代化模式’(modernization model),较少使用私有化方式。
”〔10〕认可和创造某一模式始终与某一种政治制度的规范、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模式的选择正是制度规范的选择。
第四, 人事管理从公务员制度时代走向人力资源管理时代就公共部门而言,“人”与“物”两者之间对“人”的研究始终是最重要方面,行政管理时期侧重人事制度的安排,即政治任命制度、公务员制度、集体谈判制度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制度,而公共管理时期重在研究人事管理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其中,寻求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方案成为人事管理的中心。
在经历了“经济人”、“社会人”的认识之后,学者们把人事管理的传统功能扩展,提出了人事管理的“PADS”四项新功能,即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获取、人力资源开发、纪律与惩戒等。
〔11〕公共管理中更愿意把人看作创造财富和价值的“资源人”。
[1]更愿意把人事问题看作一个动态的系统,发展的系统,一个与目标紧密相连的系统,从而使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的研究都得到重视。
第五,“虚拟政府”、“e政府”、“数字政府”作为同义词出现,代表着在传统公共部门之外出现了“影子公共部门”,并有能力分担和改善传统的政府职能互联网技术作为一个平台支撑着公共管理虚拟领域的存在,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或者第三部门,都可以借助这一平台扩展自己的服务功能。
网络的普及使得传统的政府职能可以延伸进家庭或者私人生活空间,传统公共组织的边界线、组织层级消失,有形组织向无形组织方向发展,直接的权力控制变成了间接的制度控制,权力权威变成了制度权威。
其中的好处体现在几个方面:(1)公共部门人力成本大幅度降低;(2)公共部门更加开放,回应性更好;(3)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利用率提高,信息的社会价值增高;(4)透明性好;(5)责任明确,公共责任全社会分担的趋势明显。
(6)催生数字城市、数字经济等一系列概念出现。
简述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基本特征
简述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基本特征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或官僚制)理论有着丰厚的思想内蕴,它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内容。
这一理论的许多概念、范畴和分析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来源之一。
本文试图对这一理论作一讨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
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
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
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
他认为,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
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
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
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或者说,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
为什么封建官僚制在中国古代起超稳定作用
1形成阶段秦汉是官僚政治制度全面展开的时期,这一时期官僚政治的各个要素都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
秦帝国的建立是专制官僚政治最终形成的标志。
秦始皇在掌握了统一国家的最高权力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君主专制制度神圣化、绝对化。
定名号、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等都是具体的表现。
到了汉代,官僚机构大体沿袭秦制,不过更加充实,并有新的体制上的变化。
汉从初期的崇“黄老之学”到后来武帝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不说是专制官僚政治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
2发展阶段东汉至魏晋,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新阶段。
豪强大族利用由经济实力而形成的文化优势,利用官僚政治发展的不完备、不成熟,利用官僚政治制度中的某些环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内迁,入主中原,民族融合,战争频繁;南方政权更迭频繁,门阀势力当道。
这个时期中央集权是衰落的,但是在衰落之中却酝酿着进一步的集权。
这种集权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者阶层,总是要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官;皇帝总是要和当时最有势力、最有影响的贵族集团或豪强大族联姻,以加强皇权和他们的联系。
3成熟阶段隋唐及宋元时期是官僚制度的成熟及强化时期。
在隋唐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是中央决策、立法群体的扩大化和制度化。
皇帝虽然是决策和行政的最高负责人,但其决策都是建立在集体讨论、决议的基础之上的。
变化之二是在行政权力扩大的同时,国家对行政的监察也逐步加强。
变化之三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唐宋虽然属于过渡,但为后代官僚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规划了基本的构架和运行模式。
而其核心内容则为政府机构按职能分工而不断加以调整,这种不断地调整成为唐宋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例如唐朝时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此时的“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科举制度还深刻改变了古代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结构。
科举制度确立后,知识阶层作为统治者的成员之一,丧失了自主权,更丧失了与专制君主平等对话的资格。
就以中国历史上的君臣关系变化为例,宋代以前,三公坐而论道,大臣在皇帝面前可以坐着议政;到了宋代,三公群卿只能在皇帝面前站着议政;明清时期,大臣不但不许坐着,站着也不行,只得跪着奏事。
这样,从中央集权到君主集权,封建官僚政治日益成熟。
宋朝官僚政治制度从体制上看,最重要的变革是军政和行政的分离,财政使司的设立以及宰相被定位为行政首脑,而包括枢密使、副使在内的宰执则构成中央决策群体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综观中国古代历史长河,封建官僚制度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与变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古代官僚制政治体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及强盛时期,它都发挥了应有的功能。
对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都曾起过巨大的作用,主要起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发展,其消极作用也越来越大,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是中国长期滞留于封建社会的政治原因。
同时,由于官僚政治具有明显的特权性和严密的等级性,造成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现象,多次导致爆发农民战争。
再者,长期实行官僚制度,“官本位”意识使一些人产生了权力的异位,正是在这种落后的封建意识支配下,一些人为谋官、保官、升官,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甚至不顾人格,丧尽廉耻。
这些消极影响至今还在我们的社会当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
官僚制的形式主义非人格化与中国当代主流文化的冲撞是什么
冲突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官僚制的非人格化与当代中国主流文化 官僚制的非人格化。
上下级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基于法律制度和职务本身的组织结构规定;下级官员不是盲目服从上级官员个人的好恶需求,而是服从他拥有的特定职务上的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目标。
对官员的评价主要是技术上的, 依据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和他的资历、工作经验、责任心及敬业精神等,完全摆脱上司个人好恶情感的纠葛。
官僚制的技术化和非人格化适应了社会技术流行的现实。
用技术官员处理专门的行政事务相对于对于不懂技术的门外汉来说更有效率且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而非人格化的行事方式不仅保证了职能的合理履行,而且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所谓主流文化,就是一种表达社会主体意愿 ,即国家的意志、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文化 ,是一个时代、社会或地域顺应历史的发展和符合客观规律及社会心理而产生的精神文化主流 ,是促进人与社会积极健康向上发展的精神动力。
主流文化是在文化竞争中形成的 ,具有高度的整合力,强大的推动力 ,深远的传导力和广泛的认同性的文化形式。
在我国,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主流意识形态 ,因此,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 ,以思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体现中华民族精神 ,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此作了明确的界定: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化 ,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培育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 ,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
二、正确处理非人格化与当代中国主流文化的关系 1、非人格化和主流文化之理性 由于传统的封建官僚制具有人身依附性、过分随意性等人格化的弊端,韦伯对理性官僚制的理论设计,十分注重非人格化的理念。
首先是规章制度的非人格化。
在理性官僚制中, 官员的工作和利益不是由他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化和客观化的行动; 每一个官员就是一种完全没有感情、 没有欲望的机器的一个零件,只能在形式化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运作。
其次是对所服务的群体--民众的非人格化。
当有的人希望有个人方面的、 人格化的考虑时,却受到正规的、非人格化的官僚组织结构的压力。
从这方面而言,官僚制的非人格化适应了当代中国主流文化的理性,更利于自律性,科学性。
2、非人格化和主流文化之创造性与自由 韦伯理论中的官僚制作为法理型统治的代表形式,不但要求个人服从其规定,更要求个人将其规定的内容接受为合理的。
当个人无法接受规范的合理性或者规范的目的的时候,服从的要求便侵犯了个人的自由。
韦伯认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被官僚制制度化, 到那时,便没有个人自由存在的空间。
因此,学术界批判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的统治形式就是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的统治,没有憎恨和激情,因此也没有爱和狂热;处于一般的义务概念的压力下, 不因人而异 ,形式上对人人都一样。
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设计, 使官僚制组织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体系,把人淹没在冷冰冰的技术主义之中了。
著名的行政学家张康之在其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一书中深刻地揭示了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内在矛盾, 认为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合理性、合法性支柱,在实践中否定了人性、 人的价值、个性和主体精神,它的所谓科学化、客观化、形式化所构成的工具理性与西方文化的人文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因而,从这一角度,非人格化与自由似乎互相矛盾,抑制了人的创造性。
实际上,官僚主义与官僚制二者之间是有显著区别的: 官僚制是一种政府组织原则和管理形式, 是一种遵循法律和客观原则进行管理的工具, 它本身无所谓好坏,但存在是否与环境相适合的问题; 官僚主义是指一种高高在上,脱离实际, 脱离民众的、 重形式和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
至于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的种种墨守成规、缺乏创新精神和主动性的按章办事等形式主义的官僚主义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理性官僚制的某些原则的贯彻存在不协调状况与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本身不是一回事。
通过对新教徒和现代人,对待合理性规范的态度的大量对比,不难发现韦伯所谓自由观的核心:人如果从自己所持守的最高价值出发, 接受能够实现这种价值的合理性规范, 他便是自由的。
韦伯把个人对规范背后的价值的接受作为自由的前提。
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正是在官僚制的时代,政治自由、 信仰自由等等现在看来不可让度的自由才为人所知。
褫夺了自由的不是官僚制, 而是其所存在的时代丧失了对自由的信仰。
因此,非人格化与自由并非相悖,只要正确理解并处理好二者关系,定能在自由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创造性。
3、非人格化和主流文化之民族性 “完善的科层制,从某种特殊的意义上讲,也置于无憎无爱的原则上。
它越丧失人性,他那受资本主义欢迎的特殊品格就发展的越完备。
这就是说,它具备了被作为道德称誉的特殊性质:从业务处理中排除爱憎以及一切个人因素,总而言之一切缺乏深思熟虑的非理性的感情因素。
现代文化——所要求的,不是由旧制度的那种为个人的同情、恩惠、感激所左右的领袖,而是“专家”,文化越复杂,越专门,专家就越要麻木不仁,因而也就越客观。
”由此我认为,非人格化与具备民族性的主流文化是相悖的。
主流文化所要求的爱国主义及其民族性在无憎无爱、完全理性的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
综上所述,理性官僚制的形式主义非人格化与当代中国主流文化之间既有相符合之处,也有背道而驰的地方。
对此,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取官僚制的理性精神,同时避免陷入僵化的泥潭,才能更好地发展当代中国主流文化。
韦伯的科层制和官僚制是同一个概念吗
是一回事韦伯的科层制(又称官僚制)是建立在马克斯·韦伯的组织社会学的基础上的,它体现了德国式的社会科学与美国式的工业主义的结合。
按照通行的解释,官僚制指的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它既是一种组织结构,又是一种管理方式。
\ 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官僚制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马克斯·韦伯在对西方文明和东方文明进行广泛的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任何有组织的团体,唯其实行强制性的协调方能成为一个整体。
基于此,他将官僚集权的行政组织体系看成是最为理想的组织形态,并预言人类在以后的发展中将普遍采用这种组织结构。
韦伯设计的这种理性科层制组织具有以下的五大基本特征:\ 1. 专门化。
在科层制组织中,作业是根据工作类型和目的进行划分的,具有很清楚的职责范围,它科学地划分每一工作单元和强调删除那些无用的重复工作,以及考虑到职\ 能交叉的必要。
各个成员将接受组织分配的活动任务,并按分工原则专精于自己岗位职责的工作。
\ 2. 等级制。
在科层制组织中,拥有一大批官员,其中每个人的权威与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官员的职位按等级制的原则依次排列。
部属必须接受主管的命令与监督,上\ 下级之间的职权关系严格按等级划定。
\ 3.规则化。
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
也就是说,每位成员都了解自己所必须履行的岗位职责及组织运作的规范。
所以说,科层制组织所采取的手段能最有效地实既定的目标,领导人一时产生的错误想法或已经不再适用的程序,都不大可能危害组织的发展。
\ 4.非人格化。
在科层制组织中,官员不得滥用其职权,个人的情绪不得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和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
\ 5.技术化。
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工作机会,享受工资报酬。
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其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从而促进个人为工作尽心尽职,保证组织效率的提高。
\ 韦伯认为,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能为组织带来高效率。
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实行强制性官僚制是最合理的已知手段。
它在严密性、合理性、稳定性和适用性等方面都优于其他任何形式。
\ 1.严密性。
权力的层级结构制度可以确保决策制度的可靠性。
位于层级结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明确职权限制,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发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把问题转交给哪个部门、哪个职位;如果需要做出某项决定,那么决定应由谁来做出。
这种严格按等级、法规运作权力的结果,可避免组织之间、个人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 2.合理性。
科层制组织按照层级节制的原则,保证对组织成员的控制,使组织活动具有非人格化的特征。
组织内部存在大批专家,他们拥有专门知识,再充分利用档案,这样,组织就有可能通过精确的计算对未来的事件进行可靠预测,从而使组织的行为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
\ 3.稳定性。
在科层制组织中,专业技术知识的运用是它的一个主要优势。
任何行政法令、决定、条例都有书面形式的规定和记录,详细而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了组织行为的稳定性。
\ 4.普遍性。
在韦伯创立科层制理论以来的半个世纪中,科层制组织的崛起已被证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工业组织、政府机构、工会、宗教机构等一切大型的组织都经历了官僚制化的历程。
在当代工业社会,科层制组织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名词解释 官僚制
官僚制(bureaucracy) 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 )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
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
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
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
他认为,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
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
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
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或者说,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
在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之下,任何来自权威的命令都会得到个人的遵从,而不论这些命令是否来自统治者个人,或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
在这五种正当性信念的统领、号召或驱使之下,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1)情感类型行动(情感的正当性);(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包括价值合理性和宗教合理性正当性);(3)传统类型行动(习惯的正当性);(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法律的正当性)。
对行动者行动类型的分析,成为韦伯社会秩序的基础,他对社会体系的看法,包括对科层制的理解,大抵由此生发开来。
通过下文的分析我们将可以看到,韦伯根据不同的行动类型,把科层制作了进一步的甄别,他尽管常常在对政治问题的评价中表现出实证主义的倾向,但还是对不同的科层制作了价值判断,似乎这是有违他价值中立的分析态度的初衷的。
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或许仅仅是指现代社会的科层制,对于其它社会而言,典型的科层制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是残缺不全的。
二、以命令—服从类型作为科层论的解析机理在韦伯那里,命令—服从类型往往意味着就是统治类型,它又是与行动类型紧紧相扣的。
他认为,不同的行动类型构成了不同统治类型的基础,并发展出三种相互独立的统治形式,它们是基于传统背景之上的合法化统治、依靠个人魅力而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和借助法律的正当性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它们分别被韦伯概括为传统型统治、“卡里斯马”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这三种统治形式又可被指称为三种命令—服从类型。
在第一种命令—服从类型中,个人出于由来已久的忠诚而服从一个领袖。
人们认为领袖拥有权力,是因为领袖本人及其祖辈从来就处于统治者的地位,统治者因据有传统所承认的统治地位而具有他人服从的权威。
在这一类型中,家长制和世袭制是其突出的代表。
依靠超凡魅力的命令—服从类型是三种形式中最不稳定和最易发生变化的。
它的服从者对统治者怀有敬畏和完全忠诚的情感,相信领袖具有超凡的禀性、非常的气质或者是魔幻般的才能,认为他因为拥有启迪和喻示的天赋而能够给服从者指明行动的方向,甚至能够创造奇迹。
在法理型命令—服从类型中,由成文法律规定了统治者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对统治者的服从不是基于血统论、世袭制或情感依恋,而是根据人们所认可的法律对现实等级制表示承认。
服从不是对个人的个性化服从,而是主要体现于对由法律规定的某个职位的服从。
从而,在此处命令—服从类型业已被物化,在所有的政治关系中,拒绝传统抑或“祛除巫魅”成为既定的社会法则,政治结构体系已被完全地非人格化了。
韦伯显然比较倾心于后一种命令—服从类型。
他认为,在三种不同类型的命令—服从类型中可能都曾产生过行政生活中的官僚主义化或者说是科层化的行为,在传统型和个人魅力型这些前现代的统治形式中,科层化曾经在一些个案中明显地表现出来。
例如,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当然是有着结构应力的考虑的(它需要成立科层化的机构具体处理这些问题);古代地中海和近东地区以及中国和印度的簿记的合理化形式也是类似的事实。
即使从国家政治看,许多前现代的社会形态已经通过发达而庞大的官僚主义机构组织自身,如新帝国时期的埃及、秦代以来的中国等等。
但是,所有前现代的官僚主义都可以看成是非理性的统治形式,因而它们不是真正程序化的典型的科层制行政管理。
比如古代的中国,通过科举取士的办法实现了知识分子向官僚体制的流动,官员升降擢免也反映出官僚体制的内部流动,然而对官员的评价却主要基于伦理相对主义的标准,以及对皇帝的忠诚程度。
在这里,谙熟儒家典籍并具有人文教养是最为重要的,官员几乎完全避免了对自身职位与职权的技术化与科学支持,并极端缺乏行政管理专业知识。
由于用伦理主义的相对标准衡量官员的行为,依据一般是模糊的,官员在体制中的地位取决于上司个人的态度,从而大大发展了人身依附关系。
“这是中国这种行政机构特有的反官僚制和倾向世袭制的原因,反之又说明了这一行政机构的粗泛和技术上的落后。
” 〔1〕 比较而言,韦伯赞赏的是各种现代官僚主义制度,这种官僚主义制度由于其明确的技术化、理性化和非人格化而表现出它的合理性。
所以,他认为,现代官僚主义体制是当代世界的特征。
他还进一步分析了现代科层制度所共有的而且是相互关联的几个要素。
第一,现代科层制表现为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
各级官员由于受到非政治化的管理(对他们最主要的肯定评价是技术性要求),下级必须依靠其上级的首创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科层体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的。
第二,上述从属关系一般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先在地安排的。
在这里,权力矩阵并不反映在权力的个性特点方面,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
在科层体制内部,每一个个体单元被分割成各自独立的部分,并且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
对权力义务体系的规定细致而明晰,使得每个个人都能够照章办事而不致越出权力义务体系范围。
在此种情况下,不允许科层个人随意扩大其行动的阈值并表现出所谓的“能动性”。
这就是说,个人在科层体制中已经被物化与原子化了,官僚制度就象一部运转良好的行政机器,它要求其成员只是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即使在一些情况下过分的程序化可能导致效率的低下也在所不惜。
第三,现代科层的非人格倾向。
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论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科层运作的主要指标是可操作性与效率,实证主义有时甚至是功利主义就大大占了上风,个人的性格和意志在这里难以有所作为,人身依附关系因为科层内部流动的物化标准与程序化而弱化乃至消失了。
个人和国家财产的实际分离以及个人权力资源与管理手段的分离导致个性化权威的虚化。
所有这些都表明,现代官僚制比之前现代官僚制度要有效得多,并且不那么容易遭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冲击。
官员的体制内流动,现在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他的年资、工作经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等等更加可以在形式上加以量化。
用纯粹理性主义的观点看,个人的服从对象不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个人拥有的特定职务,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第四,现代科层的技术化倾向。
现代科层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优越于前现代科层体制的突出优势。
在技术化取向的支配下,现代科层不仅愈益倚重各类专家,而且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上也越来越科学化、合理化,组织行为的科学化业已成为各类科层的共识。
这是因为,非此不足以回应现代社会的无论是来自程序或是系统外部的种种挑战。
于是,个人的或者说是“卡里斯马”式的行动效应在此无能为力,现在受到专家指导的科层的行动方式更加一丝不苟,科层的日常工作大部分与信息、各种知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多个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提出以及对这些方案的进一步的彻底的论证等等相关。
不仅组织行为技术化了,而且组织目标及这些目标的确立过程也技术化合理化了。
三、以工具—目的论作为科层论的实证指归为了进一步深入论述官僚主义体制的合理性,同时又注意避免对不同合理性的价值判断,韦伯试图从事物因果关系上判明合理性的类别,从而表明他完全是在实证主义的层面上贯彻他对体现不同合理性的科层体制的个人倾向。
据此,他在逻辑上划分出两种合理性,即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
所谓形式合理性,是指在统治关系中,行动方式倾向于在其手段和程序等方面尽可能地被加以量化,从而使得行动本身以及对行动结束后目的实现程序的预测成为可以被计算的任务。
这是一种纯粹客观的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则完全基于价值判断的基础,它对行动的目的和后果作出价值评价,这些评价如是否合乎宗教信仰或宗教教义,是否符合习惯,是否表现出某种社会美德或善行等。
实质合理性只是关乎伦理主义或道德理想的一种合理性,它仅仅对行动实现价值判断,极力强调行动的社会关注,忽视行动效率,这是一种主观合理性。
而形式合理性则与之相反,它不仅把行动过程看成是可计算的,而且把目的本身也看成是可计算的。
韦伯认为,目的其实就是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理性化,或者说就是使它表现出最大程序的可计算性。
因此,形式合理性可以表述为工具—目的主义,实质合理性则体现出伦理道德理想主义。
韦伯指出,实质合理性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这种合理性已经基本失去了它存在的社会氛围。
现代社会日趋繁复的生产与生活,必然要求把行动的效率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社会管理必然愈益科层化。
在经济生活中,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则的支配,公司不得不连续地、精确地并尽可能以更大的成本效益和更快的速度处理它的业务;在现代民族国家问题上,现代国家统治越来越依靠科层化的管理方式,使它的军事、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员日益脱离行政管理组织的物质手段,领取工资和薪金的国家行政人员彻底摆脱了过去曾经被先赋的任职条件,他们已经被广泛地普遍地雇员化了;在公共生活领域中,报刊等社会舆论不仅在内部形成了分工明确运作有序的机制,而且在外部也愈加和科层化的国家相互信赖,并受着受过专业训练的各类活动家或党派官员的指导,同时,社会公共空间也日益官僚主义化;在政党政治中,科层化的政党想方设法从技术上强化其操纵人民大众的漠不关心和“同意”能力,并精细地事先计算自己行动的过程与所能达到的结果。
在韦伯看来,现代生活的彻底科层化意味着工具—目的论已完全控制了一般社会心理。
资本主义合理化过程在消灭和取代其他形式生活的同时,本身也倾向于变成一种目的。
这种工具—目的论与现代社会的效率相呼应,它或许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压倒性的世界潮流。
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倾向于变得取决于纪律严明的等级制度、合理的专业化、个人本身及其活动的条理化工具化。
科层主义的统治是当今世界的共同命运,这一过程基本上是不可逆转的。
四、以人文回护作为科层论的社会关怀尽管官僚主义在现代社会是不可避免的,但在韦伯看来,现代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着指向人类本身的许多限制。
他指出,现代社会包括现代科层制度是新教改革运动的结果。
从16世纪开始,新教就用其自身的纪律逐渐切入信徒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
在这里,为世俗生产和生活而辛苦劳作不是为了世俗的享受,或是刻意追求某种行动的条理化,而是教徒们普遍感到自己有义务履行为了上帝的荣誉而尽的责任。
这种天职驱使他们深深投入日常生活,个人必须通过那些平常的有时近乎琐细的行动方能检验自身,并获取自我救赎。
新教运动通过求助于作为一种得到认可的天职的劳动来具体验证这些天职的内容。
按照新教徒的理解,“无休止的、不间断的和有组织的劳动本身变成了世俗生活的首要目的、来世得到超度的禁欲主义手段、复活和虔信最可靠的标志。
”〔2〕这种以伦理和宗教信仰为世俗生活的精神取向的合理化运动,无疑体现了一种实质合理性。
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教通过成功宣扬这些主张,对现代官僚主义的出现作出了意义深远的贡献。
新教运动对当代社会的影响恰恰在这一运动的实质合理性消解之后才表现出它的实证价值。
在现代社会,通过禁欲寻找天国的强烈愿望逐渐迷失了,代之以反映了形式合理性的功利主义、技术主义和实证主义。
对于伦理价值的热情,让位于缺乏人性的冷冰冰的整理、归纳、演绎、推理、计算和论证之中。
为了追求效率,人们日益把价值、信仰、理想弃之不顾,而几乎在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都努力用被认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的机制——现代科层制组织起来。
也就是说,全部现代生活被官僚制化了。
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出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并且前者仍在不断蚕食着实质合理性的地盘。
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在庞大而且全能的科层机器面前完全无能为力,他们已被彻底地物化了。
韦伯认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历史的和现实的悖论,反映了官僚主义化过程中的不平衡既是现代文明的独特成就的主要根源,又是现代文明的局限性的主要根源。
如何才能走出现代文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二律背反的峡口
韦伯大抵希望通过对科层主义的人文回护摆脱这一社会困境。
在他看来,科层制的发展路向无疑是应该向其中加入社会关注的因素,经过民族国家和有作为的政治与社会活动家等现实因子打通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关隘。
他既不想否定现代官僚制的成就,也企望能够克服其业已被当代社会人们所普遍意识到的积弊。
第一,由于官僚主义是最难破坏的社会结构之一,同时由于作为一种技术主义的必要性,对官僚主义决不能采取决裂的态度。
试图用扩大公共领域的办法解决现代科层制,表面上似乎在倡导一种民族要求,但其结果必定是大大降低效率、法律秩序和物质发展水平这些现代文明成果。
鉴于科层统治“铁的必要性”,韦伯建议通过发展民族国家的权力来克服现代科层制度中存在的非理性。
既然科层制的主要弊端恰恰在于它的形式合理性与非人性,从而提高民族国家的权力可以强化社会对作为人格化政治表征的民族国家的心理体认。
对技术主义挑战的回应首先是提高国家在世界上的实力地位,通过经济发展、军事强化、政治建设等等历史的和现实的人类化的活动抒发人们深层意识和感情上的共同体情结。
经过国家政治领导人用行政手段塑造共同体新的话语体系、风俗习惯以及政治记忆,借助于民族荣誉以恢复已经失落的价值合理性传统,或许可以重新建立对伦理相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的信心,用国家价值目标整合社会公众。
在国际关系上,民族国家的固化必然带来政治共同体的独立性和个性化。
第二,走出现代科层制困境的第二个出口是铸造政治与社会领导人的独立的政治人格。
韦伯认为,官僚主义使得几乎每一个行政领袖都淹没在技术绝对主义的情景之中,这种工具主义的正当性甚至已经成为集体无意识而得到人们的遵崇,它是一种社会不自觉的潜在魔力。
在当代,培育具有个性的、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对自身行动充满信心并且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领导人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
这样的领导人将是打破普遍主义的重要因素。
这种领导人至少应具备下述条件:1.他必须对从事的事业保持充沛的热情,因为只有热情才是坚定信仰的主要心理前提。
唯有如此,信仰及由信仰感召的行动才可获取它执着的始终如一的力量源泉。
2.他还应该对从事的事业怀有持续的信仰。
没有信仰的热情自然是十分浅薄的、缺乏独创性的。
在信仰的召唤下,他的行动必然目标明确、意志坚决和负有深重的责任感及献身精神。
3.他的行动必须体现出在信仰与客观现实之间的某种均衡感。
他不会因为现实限制而修正信仰,也不会由于信仰而无视现实;他不是鄙薄客观的超人,也不是随波逐流的庸人。
当然,在个人意图的实现历程中,信仰应该始终处于统领与涵带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