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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论的读后感

时间:2019-02-17 23:34

求一篇《道德与法治》栏目观后感 200字就行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没能真正理解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和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

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急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论法的精神》读后感(读书笔记),要原创

谢谢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

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

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

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

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

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

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

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

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

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

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

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

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

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

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

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

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

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

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

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

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

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

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

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

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

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制衡,有时也容易导致效力低下。

事实上,在实践中美国也难以彻底贯彻三权分立原则。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是有很大差别的。

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盲目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不仅误读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也将会极大的危害了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任何的改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共和国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

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应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

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这些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佩服的,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羡慕我们的。

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小心谨慎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

同志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种体制符合中国实际,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佛教禅师认为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参禅有所感悟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至参禅彻悟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就是参禅的最高境界。

要真正读懂孟德斯鸠大师的《论法的精神》这部经典之作,还是需要多多学习专业知识才能真正有所感悟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假的一天,我在家里读了一篇故事《品格的力量》,读了这篇故事,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分。

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父亲决定卖掉自己的美国收音机,而这收音机总是常常出问题,不免要修,所以父亲要把他卖了。

在路上,他一再嘱咐女儿要和服务员说是被修过的,不然买主是要受到伤害的。

父亲跟服务员说了又说,十分对不起人的恐惧在他脸上浮现。

因为他知道,不诚实是极为可怕的。

结果,收音机只卖了6元钱,这就是诚实的代价。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诚实,要做到诚实守信。

就像我以前,撒一个谎,说我没有拿完成的钱买玩具,妈妈就相信了我,而我的内心却深感愧疚。

这件事就在我的脑海久久没有忘怀。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个合格的诚实小公民吧

  品格周刊读后感之二品格教育读后感1.大家好,我给你们讲一讲《品格教育故事书》吧,这本书有一百七十一页,都是讲的小动物、小朋友或小动物和小朋友之间发生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很精彩,给你们讲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姐姐得了优秀奖章》,这个故事讲的大概意思是姐姐得了优秀奖章,弟弟有点嫉妒,就把姐姐支到奶奶家去了,还说奶奶生病了。

爸爸妈妈回来了,弟弟拿着姐姐的优秀奖章说;“我得了优秀奖章,给我买新衣服。

”爸爸又问:“那姐姐呢?”弟弟回答:“姐姐被老师批评了,不敢回家,跑到奶奶家了。

”第二天,弟弟有了新衣服,姐姐也回来了,爸爸生气的对姐姐说;“你被老师批评了,还跑到奶奶家,你看弟弟都有优秀奖章了。

”姐姐说;“,,他得了优秀奖章?我还没说他呢,怎么说起我了,他说奶奶生病了,让我去给奶奶送药箱,大老远跑了一趟,奶奶好好的。

”爸爸把弟弟叫过来,弟弟才低下头慢慢吞吞的把真-相说出来。

我觉得弟弟是个鬼点子多端,不诚实的小孩,从这个故事里让我知道小孩子从小不能撒谎,要诚实,撒谎的小孩虽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也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只有诚实,不撒谎才能让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永远保持,才能在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说到读书真的是心中有愧,专研的方向是德育原理,可是一年以来我没有认真读过几本有关德育的书。

回想起来只是粗略的浏览了《当代西方道德教育理论》。

这学期上导师的课,他嘱咐我一定要看他的《品格教育论》。

怀着愧对于自己读研的心情我昨天一下子看完了三章,总体有三点感想。

一、家庭对儿童品格教育的重要性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任老师,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个举动、每个眼神、甚至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都会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

”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文化背景、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品格的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儿童的社会起步于家庭,家庭是儿童的第一场所。

家庭的结构、氛围、家长的素质、道德水准、言行举止都决定着儿童今后生活中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有数据显示,儿童通常与父母进行有意义的交谈时间为33.4小时\\\/年,用于观看电视的时间却在1500小时\\\/年。

可见儿童与家长交流的时间极其少。

美国佩恩基金会已有研究表明媒体影响儿童的道德标准。

儿童的模仿能力很强,电视里播放的一些暴-力、不良行为很容易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

家长是儿童重要的道德教育者,家长应该多陪陪孩子,与学校、与社会联合起来共同培养孩子的品格。

二、品格教育要防微杜渐、预防为主20世纪80年代,美国是发现了诸多道德沦丧行为之后,才引起了他们的重视,才引发了“新品格教育运动”。

正如导师所言:“教总比不教好。

”所以说品格教育可以引导人们向善,使整个社会群体健康有序的发展。

我们不说它可以绝对防止道德沦丧行为,但至少它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至少可以引导人们不偏离正确的道德轨道,引导人们辨别什么是善,什么是伪。

三、人性是需教、可教的美国品格教育运动是把人性设定在需要、可教的立常我支持这一观点。

儿童是一颗小树苗,他需要园丁的呵护、栽培、施肥、浇水、杀虫才能不断健康茁壮成长。

康德说过:“人有靠教育才能成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德国教育家斯普朗格说:“教育的核心是人格的唤醒。

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

”因此人性可教、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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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读后感800字

让我来告诉你:《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

本课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有助中职学生健康成长   一、中职学生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必要性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生产、管理、建设和服务社会第一线--的德艺双馨的技能型人才的任务,实质就是就业教育。

近几年,随着中职扩招,中职学生的数量持续增长,生源有了一定的规模。

我们在校的中职学生大多能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精神世界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部分职业素质不容乐观。

  我曾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本校学生中进行调查,有关调查数据显示:(1)没有明确目标。

在回答,“为什么来职校”时,绝大多数学生的回答是:没地方去”或者是,“家长让我来的”和“看见别的同学来我就来”,(2)没有职业概念。

一半的学生在回答“来职校后干什么”时,回答的是“不知道”,“混呗”。

不知道职业概念及要为自己的将来职业做准备。

(3)缺乏自信,自暴自弃,行为无度。

表现在部分同学不求上进、成绩差、迷茫、上课睡觉、攀比打扮、吸烟。

(4)无视纪律,为所欲为。

有的学生乱交朋友,忙于早恋,沉湎于网吧;以大欺小、勒索钱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据资料调查,就极端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而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非常严重。

有的地方恶性案件越来越多,手段极其残忍。

一些年轻的罪犯,有的就是在校中职学生。

学生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控制,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不外乎道德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

这从反面说明,必须加强中职生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核心目标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中职德育课程的核心目标。

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三、如何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   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要积极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大纲》,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鲜活的社会生活为源,坚持习之以知、动之以情、树之以信、练之以意、导之以行的教育教学观。

针对礼仪、道德、法律三块内容,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师生合作,共同打造了生机勃勃的实效德育课堂,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

  1、学做合一,培养学生按礼仪办事的行为习惯。

礼仪是道德的外化,道德可以通过具体的礼仪行为表现出来的,其核心是尊重他人,完善自己,其特点是易理解掌握,难养成行为习惯。

职校生教学需采用学中做、做中学的学习方式。

因此,在教学中,我采取了课前预习、课中进行知识建构、礼仪实训、课后学以致用的学做合一教学模式。

  如第一课中“让别人悦纳我们”的教学:我把全班分成实力相当的六个小组,在课前下发任务清单:三个小组分别运用交谈礼仪、电话礼仪、做客待客礼仪来诊断特定情境下当事人行为的正误,另三个小组对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以上三种礼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做统计分析。

  在课堂教学环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展示本组课前预习的成果,教师澄清学生理解的误区,帮助学生建构知识,教师示范讲解正确礼仪,学生进行训练,设置实训任务,按礼仪要求进行角色扮演,演练去同学家过生日的系列情节。

最后师生共同进行总结评价后,下发作业,要求学生主动与师长按礼仪要求进行交谈。

   2、创设情境,引导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践行。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德育如果回避现实生活中道德选择的多样性与德育规范统一性之间的矛盾,就会导致学生对德育课的信任危机。

所以,我们始终坚持将现实生活中人们多层次的道德现象作为问题情境,尤其是将学生困惑的以及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到的道德两难问题导入到课堂中,在激发学生道德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研讨,以此让学生明事理,辨是非,学会正确选择,勇敢地践行,成为一名有道德的人。

  3、以案学法,筑起合格公民的行为底线。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外在强制的道德。

在法律模块的教学中,我们强调学生公民的身份,紧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典型事件为案例情境,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以案激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以例说法,让学生按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来学法、知法;以法护行,让学生进行迁移性学习,运用法律理性维权。

  4、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德育来自于生活,也应该回归生活

谁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后感,300字,我把所有的富值都给了呀!!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龙城飞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读了几遍,与霍布斯的《论公民》相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得逻辑性更强,观点更鲜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一阵后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

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

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

为了读懂卢梭,我还读过李平沤写的《主权在民Vs“朕即国家”——李平沤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以及相关的一些参考书。

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

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

而李平沤的书更是集其精华,真正介绍卢梭内容的文字更是少了一半,非常适合时间较少又想了解卢梭的人士阅读。

卢梭是十分伟大的,他集社会契约思想的精华而为《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借鉴的。

卢梭的许多观点或者其主要观点我是同意的,现在凭记忆记录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主要观点: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对此,我的理解是,若将“契约”一词改为“合作”,可能更符合社会现实。

因为人们一般对契约的理解多着重于商业的契约,并且是价值相等的交换性的契约为主。

用合作则可以避开一定要等价的思维框架。

此外,也可以用来回击一些人对社会契约论的攻击,他们声称,并没有看到谁来签订契约,社会契约何来之有

2.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

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

我个人认为,若不提出这样的观点,而是明确提出政府是公民的代理机构,国王或总统是公民的代理人的观点可能更容易解释他的逻辑。

在政府是公民代理人这理观点之下,国王或总统的权力必然必须得到人民或公民的认可。

当然,他们失职也应当受到人民的弹劾。

3. 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这符合古代到现代人们关于民主统治的观点,亦我是所赞成的。

事实上,在当代民主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许多公共事务都是由人民或公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美国,管理港口有港口管理委员会,美国9.11被炸毁的摩天大楼就是属于纽约港务局的财产,而该局亦是由一个委员会进行管理。

管理贸易有贸易委员会等。

管理某个地方路政可以有路政管理委员会,等等。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

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主权者,也就是国家。

主权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5.政府的行政官员是主权者授权的。

他们做事必然符合公意,也就是全体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6.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7. 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8.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在这里,卢梭的逻辑思路有一些混乱,他把由全体人民组成主权者,混同为国王之君主权力,即由主权者赋予其权力的政府的行政机构。

但总的含义是清楚的,即,若代表人民利益的君主,或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执行管理功能的总统,其所作所为脱离了人民,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起来反抗,更换这些代理人。

他在这里包含了两种含义。

其一是以和平的方式,即定期选举的方式更换自己的统治者,实为代理人。

其二是当代理人实际上变人民的统治者,人民就有权力起来反抗,直接更换这些僭权者。

9. 人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

即使他自己,也无权出卖自己的自由而为他人的奴隶。

当然,这里所说是指人身的自由,政治上决定自由,财产则是有转让的自由。

10.人生来是平等的,没有人有权奴役别人,也没有人有义务受别人的奴役。

11. 与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转让一样,主权是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12.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

主权者根据公意制订法律,交由政府代表主权者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

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

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

他们从主权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

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14. 民主制不适合人类。

卢梭认为,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

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

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于人类的。

”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政府形式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所有制,即国家的权力属于谁。

贵族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属于贵族。

国君制,国家权力属于国王,即中国自秦始皇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结构。

民主制,则是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

卢梭认为民主不适合人类,是与他的人生而平等,生而具有一份平等的权利,政府和国王仅是人民的代表人的观点相左的。

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

有时,他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

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

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

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

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

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

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

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正如一个股份公司中的总经理。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我们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所希冀的,所追求的。

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人自由,人人平等。

若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存在着阶级,就是假民主,或者只是部分人之间的民主,比如过去所讲之贵族的民主或现在的所谓“精英”的民主,对广大人民群众仍是专制与压迫。

待续2010-9-25声明:1. 本人以网名“龙城飞将”发表的文章均为本人原创。

本人对文章的观点负责。

2. 欢迎转载,研究与批评,但务需注明作者的网名和博客地址。

3.对本人的批评可以留言到本人在雅典学园()和新浪的博客(),也欢迎对本人的批评文章发表后发邮件通知我(longchengfj@163.com)4. 我的博文是快速写作,我使用“五笔+拼音”,有时难免因击错键或五笔重码而有错别字,在此,一是道歉,二是请读者原谅。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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