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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
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
《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
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
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
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
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
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
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
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
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
好看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
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
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
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
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
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
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
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
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
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
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
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
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
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
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
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另:百度文库还有几篇不错,可参考,内容较多就不粘上来了,LZ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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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一篇任何书的读后感高中水平的字数大约在900字
《红楼梦》是从我读初中就想读的一本名著,一直到现在,我才读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非常深的印象,我的一位朋友说,里面心计阴谟太多,故事里的社会太黑暗。
其实我觉得,《红楼梦》真实的写出了古代,以贾宝玉为主的,三大家族的发展史。
曹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是清朝乾隆年间人,他写了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中的前78回,虽然没有完整的,但在这些残缺的手抄本中仍是表达出了,他想表达的社会。
有人说曹雪芹他是借鉴了自己家族的兴亡和自己的遭遇才写出了这么具有代表性的小说。
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多次打击,曹頫被革职入狱,家产抄没,举家迁回北京,家道从此日渐衰微。
这一转折,使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更清醒地认识了封建社会制度的实质。
虽然他生活一贫如洗,但他却能诗会画,并擅长写作,他凭借他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小说《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终于写出了这部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巅峰的文学巨著。
使《红楼梦》以其丰富的内容,曲折的情节,深刻的思想认识,精湛的艺术手法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红楼梦》中,在开始几回中,有介绍到书中的主要的四个大家族的发展,分别用了四句诗“贾不假, 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东海缺少白玉床, 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丰年好大雪, 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在其后的几回中,也又有写道,此书中主人公的命运、结局,作者用了宝玉做梦到了仙处看到的来做出引用,说出了“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一四句写了宝钗,二三句写了黛玉)”;“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 哭向金陵事更哀(写了王熙凤,贾家败落,她凄惨的死去)”……很多地方都用委婉的诗句表达其寓意,让人感觉永远都猜不透、弄不清。
还有在第五回中,也有写道“[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 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 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写了宝玉与黛玉 宝钗三人爱情悲剧的感慨)”;“[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王熙凤,聪明反被聪明误)”。
世事难料,书中的人物的命运多变,让我感觉很难琢磨。
在书中,有四回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因为四大家族的关系密切,也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不得不乱判,那个和尚的话语是在不断提醒,四大家族的与众不同,是不是一般人能得罪的。
间接的表达了,有些是无奈的。
《红楼梦》中的一些人物描写,像宝钗,内火重,在他生病时,宝玉和黛玉去看他时,那一段介绍他吃的药的难配,是很难求得的,从中可以看出这些一般普通人家根本无法找到的药,显出了各个阶层的差别之大。
黛玉的多愁善感和有时候会为宝玉而有些闷闷不乐,黛玉也是从一开始被大家疼到因为他的个性而最终渐渐被冷落,有些很现实,即使是在富贵人家。
主人公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
构成他性格的主要特征是叛逆。
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
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
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
林黛玉,可由 “凄美”二字概括为其特点。
“凄”则主要表现在林黛玉的“身世凄凉、纤弱多病”,“美”则表现在“外在、内涵、艺术”这几个方面。
两者相加就构成了林黛玉“凄美”的悲剧形象。
林黛玉无论在外在还是内在,都显出了她的凄美。
王熙凤作为荣府“总管”,她弄权作势,两面三刀。
因为她生性尖酸刻薄,到最后却害了全家。
他深得老太太的喜欢,在家大小事都由他说了算,但是赵姨娘却说他是把一半家产搬到娘家去了,这才是他的目的。
宝钗表面上看似乎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但实际上她骨子里却颇有愤世嫉俗的性格因子和颇深的城府。
她恪守妇道,但也对当时的社会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
同时,贾宝玉的经历,正像霜花一样,荣华一时,转瞬即逝。
因此,曹雪芹用一幅对联概括了《红楼梦》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还有一句弦外之音:一切都像云(史湘云的谐音)一样被西风(王熙凤)吹去了。
也曾说过,《红楼梦》“不读过五遍的,没必要发表评论。
”其实使这样,虽然我只读了一遍,但是我已经从中了解到大概的故事,但是却不能完全了解,只是知道一些皮毛。
鲁迅先生也曾有过评价,“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
……”(《中国小说史略》)又从另一角度来评价他。
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有了曹雪芹所经历过的一切,才能写出亦真亦假的、吸引人的小说。
《红楼梦》从头到尾都用到“他”来表述,又有着不同的感觉,并不是那么直白,又增添了几分趣味。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800字 高中作文
我已第阅读此书,这也是我欢的一本书之一。
又阅读,也颇有感慨,觉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
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
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
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
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
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
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
对于书的内容,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我觉得他似乎在与自传。
描写了19世纪的英国种种的人情世故。
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
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遇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
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此文来源于第1文秘网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恬静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此文来源于第1文秘网的朵拉。
可此文来源于第1文秘网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美好)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己的孩此文来源于第1文秘网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
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
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
心地永远是那么纯洁。
她并不是在人们面前做作的一类人,她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
于是我会联想到我们世上的某些人,虚伪的善良假惺惺。
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做的什么事,首先考虑到的是我的利益会被损害吗,或是什么自私的目的能达到、完成吗
他们的心灵应该被修正,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
他很狡诈,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很优秀的某些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
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目的、计划便开始了。
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己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
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
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
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
有时他竟然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
在亲人面前他们又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但孰不知他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性才换取得的。
在得到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
一般人我想是不会要这样的辉煌的。
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算得上是识事理的人(关于这点就不加说了)。
忧的是他们总是不努力工作,期待转机的出现。
即使在生活上贫如洗,并欠下一屁股债之后,仍旧不努力去工作,希望天上能掉下馅饼。
我们现在米考伯式的人不乏很多。
也包括学生,总认为学习无聊乏味,枯燥而且不认真学习,却渴望一个好成绩,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执迷不悟,他们的心灵侥幸占据了全部空间。
或某些下海经商的人,总把失败归咎于运气不佳,不遇上“转机”,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在的客观原因,不努力工作,完美主义幻想着,并由此松懈下来,使自己崩溃。
对自己并没有明确目标,或许确是有目标,但很简单:要遇到转机。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坚决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
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
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
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
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
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
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
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
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
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
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
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
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
我想,如果换做是我, 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
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
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
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
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
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
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
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
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
我领悟到了许多。
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在黑暗笼罩下的英国,宛如大雾笼罩的雾都:伦敦,但仍有许多人的心灵在迷雾中闪闪发光,照亮夜行的路,是光明和灿烂的,不被阴霾所污染,不因世俗的观念而改变,这是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人性在发散着伟大的光辉,迷雾渐渐散开…… 本来,大卫就是遗腹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没有爸爸,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摩德斯通娶了大卫的母亲,做了大卫的继父,但他异常暴虐,不仅监视着大卫和他母亲的一举一动,还在看不顺眼的时候鞭打他。
这不仅没有使他享受到父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反而更加痛苦
更可恶的是,他与学堂勾结,在大卫身上系上一块告示:“当心他,他咬人。
”这仅仅是因为大卫在不屈服他的殴打时做的唯一的自我反抗,咬住了堵住他的嘴的手,一种本能的行为,摩德斯通就用如此卑鄙的手段对付一个小孩,致使一个未成年人这么小就要承受心灵上的巨大痛苦,我为大卫悲痛,为他惋惜。
我愤怒了,也心碎了
在大卫当时的幼小眼光看来,最幸福的日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便是和母亲以及女佣辟果提一起相处的日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是那么闲暇,那么自由,没有恐惧,没有摩德斯通那阴险的、咄咄逼人的目光,他就心满意足了,但这小小的愿望每次却只能实现一会会儿
可怜的大卫
直至后来,摩德斯通把他的母亲折磨死了,大卫成孤儿了,也失学了,但也没能唤起摩德斯通精神的良知。
但他在辟果提一家人中重新感到了温暖与幸福的滋味,他们家人的心灵是纯洁和热情的,不含任何杂质的。
十岁时,他被摩德斯通强迫到一家公司干活,有幸结识了米考伯先生。
他热情、真诚,追求自由,被贫困包围却始终充满乐观主义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大卫则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支持米考伯一家走过一段艰苦的岁月,他怀着一颗忠实的心给了米考伯许多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彼此感谢。
多么善良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
他不屈服摩德斯通给他安排的工作,想到了他唯一的亲人:贝西姨婆,于是便逃走了。
那是一个心地善良,充满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且拥有正义感与同情心的伟大女性,她无条件地收留了大卫,并且让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她造就了一个善良的大卫。
他也遇到了和蔼的威克菲尔先生,他允许大卫留宿在他家,享受与自己女儿艾妮斯同样舒适的条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虽然米考伯先生非常贫困,但他有着一颗善良而公正的心。
在后来看到威克菲尔先生的助手尤利亚在他病重的时候抓住他的弱点,加以利用,以牢牢地控制了威克菲尔先生,他毅然站出来,揭露尤利亚的卑鄙罪行,使他入狱,使威克菲尔先生摆脱了重荷,从而渐渐走向健康。
文中所展现的人们的善良与真诚打动了我,他们虽然都不富裕,但在正义面前敢于站出维护,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度量着一切。
彼此之间没有勾心斗角,只是平静地生活着,追求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大卫与艾妮斯的结合使他们都更加幸福,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语言,在困难中互相支持,同时坚强地面对,体现了崇高的思想与精神。
米考伯先生虽然贫穷,但他不丧失意志,始终乐观面对;而尤利亚他是得到了好处,但他丧失了人性,人们只能为他可悲,他最后的下场是他咎由自取的
文中闪现的光辉已像一颗颗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种在我的心田,在以后的成长路上,它将生根、发芽,并茁壮地成长着……。
希望对你有帮助
王开岭《精神明亮的人》里面文章的读后感 各个文章的,不是整套书的 大约800字左右就ok
你看过日出吗
随手翻杂志的时候,发现了一篇文章,名叫《精神明亮的人》,我从未听到过这样的词汇,精神明亮
还是形容人的
好奇心吸引我继续往下读了下去。
文章以福楼拜给女友的信开头,他告诉他的女友他每天在乡下干的事情,其中有一句是“按时看日出”。
这令作者很疑惑,一位世界文豪,每天想着日出,把它当作一门必修课来对待,为什么
而这,也像一盆水一样泼醒了作者,开始发表他的感悟。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
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招示这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 读完全文,给我一种极大的震撼,原来日出,它并不仅仅是太阳升起,预示新的一天开始。
它还是艺术,是大自然最优质的杰作。
迎接太阳,当它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刻,当第一束光线照耀在你身上的时刻,当你感到那热量变成能量渐渐充满你全身,让你感到膨胀的时刻,那不仅是一种景色,还是一种精神体验,心灵洗礼。
可是,我们是否真正的这样,迎接过那次震撼呢
多少次,我们不是在被窝里蒙头大睡。
当迷迷糊糊地醒来时,那已不是新的了的光线,照在我们身上,我们还觉得,我们什么都没有失去。
而城市,又给我们创造了多少机会呢
夜晚的灯红酒绿,黑夜根本算不上黑夜,那黎明又谈何而来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遮挡住了我们的视线,灰蒙蒙的尘埃,遮挡着阳光,就算入射进来,那温暖的、震撼的、清新的、愉悦的体验,你又能感觉到多少呢
所以,当你有机会来到郊外,看一次真正的日出时,一定要全身心地融入进那大自然的创造的美丽画卷中,感受它带给你的最激昂的时刻。
借着它看清我们前方的梦想、欢乐和道路……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一般水准……别太深奥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
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
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
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
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我不想详细的叙述小说的内容,实际上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路遥显然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
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都栩栩如生的人物我随口都能数出好多。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显然,我无法做小说评论,这当然是因为水平的原因。
但是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实际上笔者本人也不曾有过真正的了解和认知。
如果要有这种水平的想法恐怕必须经历过农村生活。
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这就是《徐三关卖血记》。
这些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流汗一点也没影响我的心情,相反我觉得这是一种很肆意的享受,随着汗水从毛孔里流出来,全身的每个毛孔都无比通透,它洗净了肮脏的空气钻进毛孔的污尘,也让我觉得心情更加放松,不喜欢有空调的环境,冷空气总让我有负罪的感觉,总觉得屋里是凉快了,但也因此让那些没有空调的人家要忍受更高的温度。
身边又有了书,我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无忧无虑的年代,妈妈在给我们做饭。
我抱着一本书死啃,等着香喷喷的辣椒炒肉上桌,吃完饭的午后,我又可以在大人们沉沉的午睡时,伴着声声的知了声和大街上三三两两徜徉的人们再度进入我某个没到结局的故事中。
只是现在妈妈不在我身边,我此刻唯一觉得遗憾的事儿。
我完全沉浸在《平凡的世界》里,这部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巨著曾经让多少人热泪盈眶,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谁没有在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是八零后的一代,在读高二时第一接触到这本书就被里面的故事吸引。
事隔八年,我再次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感动。
特别是当我有了一些生活的经历之后,我的感动比八年以前来得更加真实。
也因此更加相信《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用生命写出来的巨著。
也更能理解父母曾经年轻和年少的年代。
活着从来就不容易,选择任何一种活法也会有他的艰难:带着理想主义的孙少平,和现实主义的孙少安兄弟俩,以及他们身边所有的人都在生活的重压下顽强的坚持。
孙少安,一个聪明过人,每每考试得第一的男孩13岁开始放弃了读书生涯,到家务农并从此担负一家人的生计;文革的时候因为多为本队的人多谋了一点自留地而被无情的批斗;到了改革开放后自己好不容易经营起来一个砖厂,可是他的精神支柱和生命的源泉——他爱和爱他的妻子却得了肺癌。
而他的弟弟孙少平,这个因为接触过大千世界而内心向往高尚生活的年轻人,命运却一次又一次的和他开玩笑,他本来在农村中学教书,教了两年后失去了这份体面的工作;后进城务工,每天繁重的工作中他唯有与书作伴,幸运的是,他被省长的女儿,大方漂亮的田晓霞爱着,并且爱的深沉而执著,这对于孙少平来说,是何等的幸运啊。
可是,就在他们爱到深处的时候田晓霞因一次采访被洪水夺去了生命;孙少安的生命顿时失去了光彩。
每翻一页,我都期待他们有个美好的结局,但是这两个想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的青年被生活的种种不幸左右打击,到书的结尾还是面对重重困难。
但是,最珍贵的是:他们到最后也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啊,这才是真正的,平凡的世界,无论是在农村,在城市,在过去,在现在,在将来。
这也许是《平凡的世界》带给我的启示:只要活着,就一定要有希望
除了有希望,还要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希望,就算是坎坷,也不言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