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学鉴赏和读后感有没有区别
是有区别的。
文学鉴赏是读者阅读文学作品时的一种审美认识活动,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获得对文学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和体验,引起思想感情上的强烈反应,得到审美的享受,从而领会文学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内容,这就是在进行文学作品鉴赏。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
(希望对你有帮助,O(∩_∩)O~)
跪求一篇法律读物的读后感,有要求的哦,高分
《法律的概念》读后感消防0701 刘嘉雯就个人而言,《法律的概念》有精读的必要性,,原因大致如下:研习法理学绕不过的几本经典书,赫然就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分析论证对于我们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在日渐显现。
无论是语义正式,还是逻辑论证,都有纯化某些粗糙的理论的作用,此其二也;除了以上客观因素,个人口味的转换也驱使着我把目光从当初《为权利而斗争》投向了一些理性冷静而不乏睿智的文学。
读一本学术的书籍的过程期间最考验人的就是兴趣的不间断。
硬头皮往下看固然可行,但是痛苦和郁闷也随之呈几何级数增长。
我没那份定力沿着这个过程看完这本重要的书,而且我认为重要的书也不能这样对待。
于是,我开始尝试用一种调动起兴趣的方式阅读,这种方式不光要求“知其然”,更要求“知其所以然”。
“知其然”既了解哈特的基本观点是比较枯燥的。
这意味着文本中筛选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筛选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套用前人的总结,从而丧失了自己阅读的独立性,结论会流于肤浅片面。
“之其所以然”所针对的是:为什么此人会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提出这样的观点,甚或完成这样一本书
在这种过程中,我不必把注意力仅放在《法律的概念》这个文本上,因为这本书能给的信息知识部分的,它的背景无疑更为广阔,这种广阔就意味着某种对未知信息的探求或者思考,这种以好奇为原动力的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兴趣油然而生。
不可避免的,有人还会追问“知其所以然”的意义何在。
这里必然世纪对待文本的态度问题。
文本提供的是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是知识,我认为这是一种绝对的看法,文本至少提供的信息,知识这个词语高寒的肯定的价值判断吗
不然,离开了历史的解读,所谓的“知识”也许仅仅是被肢解、拼凑的信息。
拿《法律的概念》来说,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本书谈的是:哈特在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基础上提出的“规则说”,即国内法律是由第一性规则和第二行规则的结合构成的一个规范“进化论式”的感觉;哈特的观点比奥斯丁要完善。
这种解读文本的方式是静态受动的。
在肯定时间精力有限的前提下,这种方式有其合理性。
但是如果是对自身而言甚至是对研究一门学科而言具有重要价值的文本,这种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在这种方式里,文本的信息被我们提取,形成了某种认识。
提取过程无形中赋予了认识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似乎在开辟远离生活实践的自身的历史和世界”,当我们以后在就该认识进行讨论时,“往往不是从这些生活现实中具体的历史事件入手,而是直接从抽象的一般理论入手,不是使理论回到现实,而是在远离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离开了文本自身的创作历史环境,以及作者感受,我们得到的是僵化的信息,而给完整的知识,即使能倒背如流,也是流于全面的肤浅。
文本并不是物化的文字纸张,而是思想传递的载体,思想虽然具有超越时代的一面,但是同样也无法摆脱时代、国家的烙印。
注重逻辑和体系的分析法学论著里一般存在一个中心意象,或以此延伸出众多观点最终形成体系,或虽不是核心观点却始终贯穿文本。
《法律的概念》中,哈特想告诉我们服从的重要性。
福利国家的英国正在进入新的上升期。
哈特的理论无形中反映了繁荣的社会面貌:“在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中,人们几乎可以嗅到战后英国乡村的风味。
板球,家球,顺从……这是一个基本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的反映,在那里,阶级冲突已经被制度化为政党政治和贸易协会活动的合法,受规则约束的斗争,在那里,正在出现的福利国家给所有的人提供养老金,教育和医疗保障;这个国家对其制度的价值和官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期待:完全就业,其体育运动队都能不断成功。
主要的社会问题似乎是要确定每个事物的确切功能,分析各特殊部分在社会整体中适合于哪个位置,好像在一个庞大的进步机器中一样。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中性的语义分析行文方式,没有掩盖他内心某种法制国理想的流露。
的确哈特的文章较少谈及战争,混乱,文章中出现的都是描述性词汇掩盖之下的和平主义服从意象。
但“社会学家们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如此顺从
为什么他们都似乎遵守规则
”但哈特看起来没什么烦恼:他只是简单的架设了遵守规则的行为是当然的。
或者,也许更公正地讲,他设定社会化惯例是成功的。
这样我们就又体会到奥斯汀与哈特的区别,前者总是把法律之后的强制性一面显露给读者,最终赋予法律存在的正当性;后者跳过这个步骤,并当然的认为那是由内在观点可以解释的义务观点,服从是毋庸证明的。
如果从强调服从的角度之后,哈特比奥斯汀走的更远;当一个人认为某物是当然之时,意味着他已经深深具有了某种信念,同时也相信这个“当然”会被别人所理解。
哈特的法制国理想就在这样不经意间表呈在我们面前,那里既不是法律形式主义的“概念天国”,也不是现实主义法学的“噩梦”。
他的服从意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具有某些特征,同时也加入了他对乐观一面的放大:一个规则统治的世界,不再需要硬加入主权者,也不用强调强制力在现代社会的威慑作用
请大家帮我想一想,有关法律的读后感的题目
《法律的道德性》读后感,诸如此类的,您看了哪本书,然后写某某书读后感,这个是比较简单的,而且常用的。
还可以是 法律与文学 法律与人性 法律与人权 等等
求文学名著(规定篇目)读后感1篇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我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要是自尊和环境需要我这样做的话。
我无需出卖灵魂以换取幸福。
我生来就有一种内在的宝藏, 哪怕一切外在的欢乐我都得不到, 或者只能用我出不起的代价才能得到。
随手翻开《简爱》看到这样一段充满坚毅和刚强的文字,萌发我无限的好奇:简爱,到底是怎么样的女子呢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
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
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
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
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
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
。
。
。
然而,却没有绝望,没有自我摧毁,没有在侮辱中沉沦。
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须靠自己。
终于被带离了盖茨黑德,简爱来到了罗沃德学校,没有了亲人的侮辱,却受尽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屈辱:“我是从她的恩人,一位廉诚慈善的太太那儿知道的。
她成了孤儿的时候,是这位太太收养了她,把她作为亲生女儿来养育。
这位不幸的姑娘竟以忘恩负义来报答她的善良和慷慨。
这种行为那么恶劣,那么可怕,那位出色的恩主终于不得不把她同自己幼小的孩子们分开,生怕她的坏样子会沾污他们的纯洁。
她被送到这里来治疗,就像古时的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毕士大搅动着的池水中一样。
教师们,校长们,我请求你们不要让她周围成为一潭死水。
”就这样,简爱被置于台上示众。
此时,一位姑娘走上前来,从我她身边经过。
那个人就是海伦彭斯,她在走过简爱的身边时抬起了眼睛。
那双眼睛闪着奇怪的光芒
仿佛一位殉道者、一个英雄走过一个奴隶或者是牺牲者的身边,刹那之间把力量传给了简爱,让她突然控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歇斯底里,抬起头来,坚定地站在凳子上。
当海伦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时,对简微微一笑。
这充满睿智和真正的勇气的微笑,它像天使脸上的反光一样,照亮了简的心灵,带给了简力量,使她重新振奋起来,在学习上奋发努力,成绩突飞猛进,在班里名列前茅。
再次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和理解。
瘟疫过后,海伦离开了我,学校也得到了新生,简在它的围墙之内生活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教师,在双重身份上成了它价值和重要性的见证人。
可是,随着坦普尔小姐的离开,她开始明白几年来,她的世界就在罗沃德,她的经历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变满着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
所以她毅然决然地在报纸上刊登求职广告,获得了去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的机会。
在桑菲尔德,简爱经历了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受尽贵妇绅士的嘲笑鄙视;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后,简告诉自己“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所以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再三拒绝圣。
约翰的求婚,最后,当她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
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
简。
爱再次回到他身边,告诉他,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留给了她五千英镑,现在自己是完全独立的人了,并决定嫁给他,伴他一生……可是罗切斯特却迟疑了,认为简这样的行为为自己牺牲太多。
“牺牲
我牺牲了什么啦
牺牲饥饿而得到食品,牺牲期待而得到满足。
享受特权搂抱我珍重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寄希望于我信赖的人。
那能叫牺牲吗
如果说这是牺牲,那当然乐于作出牺牲了。
”我想正因为简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对爱情的专一,使得罗切斯特对她肃然起敬,深深地爱着她。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常,无金钱,无地位,但却有不平凡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世界。
她始终在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
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定一个信念:要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
这样的自尊和爱就是人的价值所在。
然而,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当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时,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并非简单的爱情,而是一种化繁为简,一种返朴归真,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
初中文学常识人教版
追寻精神的复活 ——读《复活》有感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
又却读懂了什么。
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
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
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
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
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
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
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
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
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
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
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
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
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
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
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
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在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
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复活》读后感 近几天,我得到一本书——《复活》。
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
他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
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马斯洛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
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
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
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
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
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
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
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
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
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
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
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
伟大的真实
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
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
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
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
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
此书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
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
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
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
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
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
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
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
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
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
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
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
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
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未分类 读后感 读书
[读书]连续追看了数日港剧,白天上班空闲时偷偷看,晚上回家顾不上和老公说话趴在电脑前痴痴的看,读书。
今天中午又看完一部,本计划趁所有领导都外出的机会再看几集的,但是突然感觉内心一阵空虚无聊,再也看不下去了。
曾经也是自诩为从小爱读书的文艺青年,读书、音乐、品茶一度是自己试图追求的境界,现在却不是沉迷于肥皂剧,就是痴心于娱乐八卦,多久多久没看过书了呢,甚至连一篇完整的新闻报道都没有耐心看完。
曾经我是个多爱读书的孩子啊。
上小学的时候便喜欢翻看出家里所有能读的读物,姐姐的小人书,《少年文艺》,报纸,哪怕字还认不全,哪怕随便被撕只剩下一片的报纸,我也会把上面文字一个不落的看完。
一次过生日,已经挣钱的大姐特地在新华书店为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我如获臻宝,顾不上邻居小朋友的召唤,每天窝在家里认真的读,沉醉在梦幻的童话故事里。
那是我第一次拥有一本只属于我自己的,全新的书。
初中后,已经上大学的二姐每次放假回来都会背回来一摞古今中外的名著,可能是怕我这个调皮捣蛋又马大哈的妹妹弄坏了她的藏书,她总是把书很仔细的放在一个箱子里然后塞进床底下。
但是我对读书的渴望已经比小学时更甚。
于是二姐假期结束返回大学后我便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偷偷翻出她的书如饥似渴的阅读。
那种不能光明正大读书的感觉既紧张又刺激,紧张的是怕家里人回来看我不务正业,刺激的是那种偷着读书的感觉满足了我汲取课外养分的渴望。
就这样,偷偷摸摸的,初中三年读完了四大名著,读了《简爱》、《飘》等等。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潜移默化中为我写作文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使得我在写作文时不仅有想法,时不时信手拈来的诗词歌赋、名言警句为我的作文增色不少。
那时我最喜欢上的就是作文课,老师布置的每一篇作文我都在其他同学愁眉苦脸、叫苦不迭中认真的完成,每次作文课都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因为我的作文总是被当作范文被我最尊敬的语文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
上高中后更加没有读课外书的时间,每天复习功课复习的天昏地暗、疲惫不堪。
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舒舒服服睡一个懒觉,痛痛快快读一本书。
但偏偏是在这非常的三年,是我阅读量最大的三年。
读的书不限种类,只要是书,什么都看,古典诗词、中外名著、散文随笔、传记纪实、现代长篇,当然也看言情、武侠。
网罗一切获取书籍的来源:学校图书馆、同学家里、姐姐拿回来的书。
从书山题海中挤出一切可能的时间来阅读。
常常是关在房间里把课外书压在一堆摊开的习题下面,眼睛一目十行的扫着书,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听到家人走近的脚步立刻拉过习题册在草稿纸上奋笔涂画做埋头苦学状,读后感《读书》。
不是不热爱学习,是真的喜欢读书。
几乎读遍了课本上提到的文学大家的所有著作:《双城记》、《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红与黑》、《牛虻》、《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还有梁羽生、古龙、金庸,还有现代作家的书:路遥、王蒙、丁凝、张抗抗、池莉........看到 数理化中哪怕一个公式都头痛的我读起大部头的书来却是不知疲惫。
高中时班里成绩好的同学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在上自习的时候去自习室学习。
自习室里有很多书,原则上是不允许随便看的,只允许写读后感和摘抄好句时可以看。
虽然我对数理化一点不感兴趣,但不服输的我硬着头皮学在班里学习成绩仍然名列前茅,当然特别突出的语文、英语成绩帮了很大的忙,使我得以光明正大的在自习室阅读课外书,即使老师看见了也不会对成绩好的学生予以制止。
上大学期间我终于可以放心安心的扩充阅读量了。
可以悠闲的坐在洒满阳光的阅览室里读,可以舒服的躺在宿舍的床上读,可以惬意的倚在校园桃花林的长凳上读。
我最最喜欢的还是一个人骑车子到植物园,坐在人工湖岸边的石头上,在一片垂柳中沉醉在书中的世界里。
我喜欢边读边摘录书中或具有警示意味、或唯美、或精彩的句子,几年下来,抄录了几大本。
可惜都在一次假期图书馆占座中遗失,心痛了好久。
大学时期读的最多的是反贪、侦破、律政、公安之类题材的书。
因此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持起法律这把正义的利剑荡涤世间的罪恶和不平。
大三时立志考上法律研究生,将来从事法律这一神圣的职业,为弱势群体、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伸张正义,后来事实证明,这个想法多么天真幼稚。
阅读的好习惯从考上研究生那天起悄悄渐退了。
曾经没有时间读书时偏要拼命挤出时间读书,现在有了时间却没有继续保持下去。
或许是第一次离开家人独自来到这个千年古都,对这个城市的好奇战胜了对书的热衷。
而且爱情的降临使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整日因爱或喜或悲、时恼时乐、一有时间便踏上火车奔到千里之外的恋人身边。
再加上准备司法考试是三年研究生期间的第一要务,另外,对未来的迷茫使得内心浮躁不已,很难静下心来去翻阅大部头的书。
但也是偶尔读一些的,那时的畅销书比如《狼图腾》、《小王子》、《谁动了我的奶酪》,毕淑敏、张爱玲、三毛等人的书不时翻翻,还有军旅作家刘猛的每一部书如《冰是睡着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等全都读遍,读的热血沸腾。
直到走上工作岗位后,越来愈多的时间放在了网络上,闲暇的时间不是淘宝、就是淘宝、还是淘宝,要么就是浏览花边新闻,正经新闻却很少去看。
书柜里的书正剩下装饰的功能。
经常也会感觉空虚,感觉大脑已经干涸、枯瘪,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才情,没有了书卷气。
但是浮躁的心很难静下来去读书,拿起书来看着看着就会胡思乱想,生活的琐碎占据了大脑大部分存储空间。
一会想前途、一会忧事业、一会计算家里的开支,一会想着晚饭吃什么,甚至为还未曾被列入计划的孩子想名字。
虽然我从不认为看偶像、肥皂剧,看娱乐八卦就是肤浅的表现,生活的餐桌上需要主菜也需要配菜。
但那些只能作为调剂不可以占据生活的大部。
作为女人,作为一个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还是应该保持阅读的好习惯,从书中汲取智慧的源泉,使自己具有知性的气质。
从明天开始,恢复读书的习惯,让自己充实起来,丰富起来,读完一部书的感觉与看完一部电视剧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 〔读书〕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