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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读后感700

时间:2017-05-19 06:08

美丽中国记录片观后感600字

观《美丽中国》有感 又看了一遍《美丽中国》,再次感慨万千,不得不为摄影师的独特视角和中国博大的人文情怀所折服。

冰清玉洁的雪山,雄奇秀丽的山川,一望无际的草原,诗情画意的湖泊,波澜壮阔的大海,层次分明的梯田,一切都美得令人窒息。

机灵可爱的金丝猴,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威风凛凛的东北虎,亭亭玉立的丹顶鹤,珍贵稀有的扬子鳄,如此丰富的多样性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这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全面反映中国人文地理的极为罕见的优秀纪录片。

纪录片的内容涵盖整个中国的辽阔疆域:从北到南,从西到东,无一遗漏。

整部片子的背景音乐、画面、解说词配合得简直是令人无可挑剔。

尤其是里面的解说词,简直是令人拍案叫绝。

它时而俏皮,时而深沉,不经意间非常自然地引出一段哲理,启迪着我们的思想。

《美丽中国》实在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极为优秀的纪录片。

除此之外,更多的是被中国的魅力所吸引,还有为国家今后的发展的担忧,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中国文明史时间是最古老的,其人口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十三多亿的人口,五十六个名族,各型各色的传统生活方式。

虽然中国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环境保护问题,但还是有它最美的一面。

中国有世界上最高的山脉----海拔8844.43米的珠穆朗玛峰,中国有宽广的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仅次于撒哈拉沙漠,是世界第二大沙漠,其温差可以从灼热高温降到令人麻痹的寒冷,中国有云雾迷茫的丛林庇护者稀有动物,一望无际的旷野草原及丰饶的热带海洋。

而如今的中国面对的是怎么样的环境问题?令人瞩目的全世界三大酸雨区,其中之一就在中国的长江以南地区,而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资源的30%;土地沙漠化,世界上沙漠正已每年600万公顷的速度侵蚀土地,而中国每天都有500公顷的土地被沙漠吞食;森林面积减少,全世界每年有1200万公顷的森林消失,而中国年均消失天然林40万公顷,;水资源危机,作为世界21个贫水国之一的中国,全国600多座城市中,缺水的就有300多座;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万平方公里,每年至少有50亿吨沃土付之东流;与日俱增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已包围了我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大气污染已使中国600多座城市的大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1%。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更需要我们去精心呵护,有很多稀有物种已经永远的消失,我们就不能让现在还存在着的东西消失,所以我们要做好自己,让我们国家越来越美丽。

世界上著名的书籍有哪些

《鬼吹灯》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

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第一部第一卷《精绝古城》,当然精绝古城这本可以分为前后部分,前半部分截止到野人沟黑风口的地下军事要塞,前面这些主要是进行一个框架平台的搭建,并没有什么与主线关系明确的线索,这半部主要想写成民间传说,乡村野谈那种类型,所谓民间故事的类型,我个人感觉大概就是僵尸和黑驴蹄子那种深山老林里的传说;从考古队进入沙漠寻找精绝古城开始,涉及到了鲜明的地理元素,从最开始便希望与地元文化相结合,所以这些元素是我非常想要融合进来的,西域沙漠、孔雀河、双圣山、三十六国、楼兰女尸、敦煌壁画,提到这些元素,一股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所以在精绝古城这部分,我是将神秘感作为了故事核,到最后精绝女王也没露面,她算是神秘到底了,这一卷中涉及到了一些考古解迷之类的元素。

鬼吹灯第一部第二卷《龙岭迷窟》,实际上这卷故事,分为了三个部分,一是龙岭倒斗发现西周幽灵冢,二是摸金校尉黑水城寻宝,三是石碑店棺材铺献王痋术浮出水面,虽然一卷中有三个故事,但在本卷中,我主要想突出恐怖惊悚这一核心元素,也许有人说鬼吹灯是恐怖小说,其实我觉得完全不正确,整体上和恐怖小说关系不大,中国图书市场上似乎也从没出现过真正标榜恐怖招牌的小说,这是大环境和体制的限制,如果说到恐怖色彩,我想恐怖色彩只是本书诸多元素之一,并非主要元素,恐怖元素较多的只有龙岭迷窟这一卷,传统话本般令人窒息的扣子,这是耸人听闻的一卷。

鬼吹灯第一部第三卷《云南虫谷》,写这卷故事的时候正好是在看世界杯,印象尤其深刻,是对精力体力毅志品质的一次严峻考验,云南献王墓这一卷中以探险元素作为核心,因为我个人很喜欢看电影,曾经非常喜欢《深渊》和《异形》,所谓的探险,是探索+冒险,后来看到翻拍版金刚的预告片,有一段探险队利用转盘式冲锋枪,同山谷里蜈蚣恶战的桥段,喜欢这种场面,老式装备的探险队,皮划艇漂流,坠毁的空军飞机残骸,芝加哥打字机,在自然环境恶劣的丛林和化石洞穴中披荆斩棘,于是云南虫谷就启动了,完全藏宝图式的传统探险元素,里面加有一些伪非的灵异和科幻色彩,这是新旧冒险元素相互结合的一卷。

鬼吹灯第一部第四卷《昆仑神宫》,中国地大物博,不同的地域,孕育着不同的文化与传说,凡是中国神话必定离不开昆仑山,它是天地的脊骨,祖龙发源之地,西王母的神宫,北方妖魔的巢穴,昆仑离开了神话传说似乎就不能称之为昆仑了,加之最后的情节涉及到格萨尔王传说,制敌宝珠的英雄大王史诗,本身就是一篇神话色彩很强烈的说唱长诗,所以在昆仑山这一篇中,揉入了许多接近神话色彩的另类元素,风蚀湖的鱼王、无量业火、乃穷神冰、大黑天击雷山、水晶自在山、恶罗海城、灾难之门,显得这场冒险光怪陆离如同进入了幻界,昆仑神宫是如同在神界中冒险的一卷,虽然神话元素众多,但还是保持了一贯的原则,尽量向真实世界靠拢,当然不会有飞天入地,长生不死,神仙符咒那种真正的神话。

鬼吹灯第二部第一卷《黄皮子坟》是年代背景非常强烈的一卷,核心元素是关于黄鼠狼的种种诡异传说,和非人生物的墓穴和棺椁,以及东北地区特有的江湖体系,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元素。

但由于年代背景比较特殊,许多词语和内容难免要受限制,不同于思想活跃的八十年代,这一时期的主人公尚不成熟,但满腔的热情却是什么困难都挡不住的。

  我曾在海拉尔和大连,参观过日军侵华战争时期的遗址,包括焚尸炉、监狱、欧洲风格的医院和研究所等建筑,对其印象深刻,所以将故事的背景设置在其中。

在这一卷中,我觉得写得比较满意的,是对于黄皮子读心术和焚化间的描写,以及老羊皮死后被雷火击中的诡异事件,很有沉重感,单就实物来讲,觉得怪汤这一段很离奇又很真实。

鬼吹灯第二部第二卷《南海归墟》作为第一部故事的延续,在前边几卷中,对于摸金倒斗的描写,使我觉得中国传统行业中,有许多风险很大的职业,风险性最高的,当属在海中采珠的疍民。

南海采珠的疍民原型出自广西北海地区,秦汉时期就已有龙户和獭家赴水采珠屠蚌,但是似乎很少有人来写他们的故事。

  所以在这一卷中,海中采珠和这一行业的传说是重点元素。

有观点认为,灿烂辉煌一时的玛雅文化,是中国西周时期渡海的先民所建,因为两者相似之处极多,射日神话更是华夏文明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曾想把海底的神箭,描写成一种真正的巨型兵器,迷失在归墟这片混沌之海内的摸金校尉和蛋民们,最终开动了震惊百时的神箭,射破了头顶的大海,从而逃出生天,可后来写的时候,把这个构思给忘了,但借助过龙兵这一海上的真实奇观逃生,也是十分惊心动魄的冒险。

  关于用装填了石灰的西瓜杀死水中恶鱼,并依靠司天鱼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航行,这些事情并非是我虚构的。

以前在中国南方,确实存在着。

对于本卷中我比较满意的,是对海岛上的黑市描写,有一些关于海难的桥段也觉得不错,例如乾坤一跳等等;感到最不满意的是海柳底舱中海匪的尸体,这段粗糙了,应该有很大发挥的余地。

珠母海里的事情也应该展开来写,但每卷书的篇幅和字数也是一个很难克服的限制,情节和内容既不能多,也不能少,在没有整体大纲的情况下,很难控制,业余和专业的水平可能就在于此了。

鬼吹灯第二部第三卷《怒晴湘西》因为关于现代题材的限制越来越多,所以决定把前传倒回民国时期,放开手脚狠狠开挖。

  以前我曾图着顺口,随意编了发丘摸金、搬山、卸岭这三大体系,随着故事情节的不断展开,就逐渐勾勒出了这些行业的来历、掌故、传说、手法,因为以前几本都以望风水盗墓为主,导致许多人,甚至连跟风写所谓盗墓小说的人,都只知道看风水找龙脉,却不知民间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盗墓方式。

  所以在这一卷中,把望字诀以外的盗墓手段作为核心。

我觉得民国传说式的故事,一要有说书的语感、二是要有侠盗般的人物,再加上各种黑话切口,充满了历史民间故事的色彩,才会有趣。

以前写黑水城一段,是试探性的,没敢往大处写,但有了以前的经验,写起来自然驾轻就熟,其中编了一套全新的概念性暗语,也就是山经,包括常胜山和月亮门等体系,完全是虚构的。

  再说一下地理背景,湘西的故事被写入文学作品中的,可以说是多如牛毛,但巫蛊、赶尸、落洞一类的事情,听得多了,就不会再有新意,我个人也很不喜欢,所以在《怒晴湘西》中,写了瓶山的各种传说,争取与那些老掉牙的故事区别开来。

  并且在这一卷里,出现了一些全新的器械,例如蜈蚣挂山梯和穿山穴陵甲;再比如,陈瞎子使用的听风听雷之术,还有以敏锐的嗅觉闻土辨藏,都是民间流传的盗墓手段,可以算是戏我自己发明的几大盗墓体系,进行了很好的总结,这是最满意的地方。

另外个人感觉写得比较好的两个桥段,一是群鸡大战古墓蜈蚣,另一处是之前卸岭群盗误入水银发动的机关城。

鬼吹灯第二部第四卷《巫峡棺山》  作为全书的最后一卷,《巫峡棺山》这一卷的任务比较重,在计划中作为全书主线的四枚铜符,象征着通过不同形式存在于天地间的四种生命状态,想每部引出一符,但那样一来,就需要至少五册,只好简化了一些情节。

  另外也打算在这一卷中,把《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成为残书的真实原因,以及摸金符上代主人的故事做出交代。

《鬼吹灯》全书起于《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卷,最后也将终于《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当年被毁的往事,除了地仙村探险的内容,最后一卷中还包括了这些情节。

  除此之外,还在本卷中说明了,为什么只剩下三枚古符,以及发丘印在明代被毁的历史,故事的地点发生在长江三峡附近,地理背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棺材山,情节发展上的转折很大。

  长江三峡长七百余里,两岸连着无数山阙,层峦叠嶂,这里自古就是神秘的巴蜀文化与巫楚文化交汇的区域,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数不胜数,其中多少有一些上古历史的投影;兵书宝剑、千年栈道、峭壁悬棺……给后世留下了无数想象空间。

  本卷中我最满意的地方有三处,一是金丝雨燕搭建的无影仙桥;二是观山神笔,画地为门;三是乌羊王古墓鬼音指迷。

另外,关于黑猪开河的传说,以及棺山盗骨图的来历,算是灵机一动的神来之笔。

在虚构的故事情节中,融入许多大家都知道的传说,比如天河鹊桥相会、神笔马良,还有古画《群贼盗墓图》,这些或真或假的传说,都在《巫峡棺山》中以全新的角度进行了解构。

在最后的六章里,我主要想阐述一下《鬼吹灯》全书的理念,“鬼帽子”这三章,是说不能迷信风水,“天人一体”的概念是在心而不在地;最后“物极必反”的三章,则是说明摸金校尉保身求生之道。

  最后再说一下我的作品《鬼吹灯》两部八册,始自《精绝古城》,终于《巫峡棺山》,按我的想法还可以再写八本,但是,新的计划已经酝酿成熟,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所以已经没有再往下写《鬼吹灯》的计划了,这部书到此为止。

树林里的孩子读后感

我只找到一个森林里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你这本书,读后感如下:许久不曾提笔,写作的感觉早已生疏。

每天都接收各种信息,但转眼又抛诸脑后。

生活在现代社会,接触大量的电子文本,但我最喜欢的但是阅读纸书。

或许这是一种传统的延续,或许这是我固执的坚守。

念书的时候,每次语文考试最头疼的就是诗歌鉴赏,那是我最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想象力有多么匮乏的时候。

如果说上学的时候是日复一日的繁重学业限制了我的想象,那么现在限制我的想象的是什么呢

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吗

是转瞬即逝的光阴吗

又或许这些都是借口。

后来我想,兴趣是可以培养的,那么想象力也是可以培养的。

我们已经长大成人,或多或少,这个社会所谓的规则早已经将我们潜移默化了。

我们的思维很多都已经形成定势,我们因循守旧而不自知。

而这些都是限制我们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枷锁。

但是,孩子们不一样。

他们是天真烂漫的,他们的想法是天马行空的,他们的想象力是无穷的。

《森林的孩子》的封面、色彩、装帧就给人以美的享受。

这本诗集虽说是陪孩子读诗,但是我们也是可读的。

今日正好读到“年”:沉默的年,催动硕大轮盘,靠近每个生命,轮盘亮起数字——你看不见他。

忧伤的年,手指划过轮盘,数字瞬间跳动,一道纹路刻下——你感受到痛。

这说的不就是光阴的流逝吗

每天我们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但是在过年的时候,在新年的时候,我们却清晰地感到又过了一年,又长了一岁,时间的年轮又转了一圈。

这本诗集不仅可以“读”,还可以“听”。

扫描页面的二维码,我们就可以听到诗歌了。

老生,一个70年代的人,尚且能够不断耕耘,编织他的诗性,我们又何尝不行呢

也许读读他的诗,我们也会诗兴大发呢

奇幻森林电影观后感一百字英语作文

道教的斋醮仪式很多,主要的日常宗教活动是早晚功课经。

凡是道教徒每天都要上殿唪诵,所以又叫日诵功课。

日诵功课是从金代王重阳祖师创立全真道以后,建立丛林制度才有的。

凡出家住观的道士一定要早晚两次上殿诵经,所以也叫 “玄门功课”。

功课经序中云:功课者,课功也。

课自己之功者,修自身之道也。

早晚上殿的时间,四季气候改变,除天干中戊日不诵经以外,每天早晚各有一小时左右的时间上殿诵经。

早坛功课是在早饭以前也就是天刚白亮的时候;晚坛功课在晚饭以后,天刚有一点黑的时候。

每当这时都要上殿焚香点烛、诵经礼诰。

如遇初一、十五或祖师圣诞加 “午课”,或者有庆祝道场,有的老修行早上加诵。

上殿时要求斋沐盥漱,严整衣冠、至心诚意,绝意忘情,到殿不许闲谈戏笑,十分严肃。

首先是烧香供水,礼拜祖师,然后分别早晚,各诵经一坛。

道教诵经,早期是直诵,没有音韵和法器。

到寇谦之、陆修静之后,才吸取了祭神的音乐,成为乐诵。

平时在早晚功课用的法器主要有鱼、鼓、磬、铃、铛、钗、引磬、提钟等。

功课经韵全国大约有五种,有东北韵,崂山韵、北京韵、子孙韵,最通行的是十方韵。

比较大的丛林宫观一般都是诵十方韵,因此十方韵也算在全国各宫观比较流行些。

如各地道友遇到一起,诵十方韵基本上可以配合。

当然由于各地方言不同等原因、十方韵在各地也有一些小的差别、这里就不多讲了。

道教早晚诵经主要有四个目的,一、经是修持之径路、入道之门墙;二、是住丛林之规范、绝断尘缘;三、是宏杨阐教、消灾解厄;四、是祈求国泰民安,普度幽魂。

首先,中云: “金书玉笈、为入道之门墙,讽经诵咒,乃修仙之径路也”。

中云:“讽经礼忏诚心演教,讽太上之玄科,称天尊之宝号,志心恳祷于圣前,虔诚斋戒于庙中,是中乘修道之妙法”。

这就是道教徒的追求目的,所以每天要诵经,并背熟经文,然后才能觉悟经中的意义。

云:诵持万遍,妙理自明。

其次,早晚上殿诵经是全真道丛林的主要制度部分,凡住宫观的道士必须早晚两次上殿诵经。

昼夜忘疲、直候三千功满,八百行圆,方是出家之上事,丈夫之道德也。

道教早晚功课的时间安排是早上一般四点左右起床,因为早上的阳气上升,会思尘缘,所以就在这时候起床。

有的提前些起床静坐,修炼精气神;有的炼动功,锻炼身体。

然后上殿诵经,绝意忘情,诚心定气,六欲不生、一尘不染,排除外界事物的影响,以达到 “不动心”的境界。

这也是修道之士的主要功夫。

功课经云:“人心皆散乱,一念便纯真,欲求无上道,大众念天尊”。

晚课在晚上六点半左右开始上殿诵经,因为晚上阴气下降,也会思念欲界,所以安排在这时候唪经念诰,排除一切杂念。

云:“履长生之道路,脱苦海之迷津”。

早晚上殿时间是随四季气候改变。

再者,中云: “诵上圣之金书玉诰,明自己之本性真心。

非科教,不能弘扬大道,非课诵无以保养元和”。

早晚上殿诵经,举行宗教活动,能吸收群众的信仰,才能弘扬阐教。

也为自己求忏赦罪,禳灾解厄,祈福而福至、无求而不应,有感以皆通。

求赦过去贪嗔嫉妒、恶口妄言,杀盗邪淫,不敬天地神祗,呵风骂雨,不信罪福因果,逆辱父母,悖负君师,一切恶业悉皆消灭。

最后,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皇王万寿,国土清平,十方善信,福寿多增。

下祈亿劫宗亲,历代师资父母,六道四生,一切幽魂,闻经听法,离苦登真。

济度长夜之魂,利益众生之苫。

早生仙界,同登极乐。

早坛功课程序是先起澄清韵、吊挂、提纲、中启请等韵。

后接念有净心、净口、净身、安土、安天地和祝香等神咒。

然后诵、、和及三清、四御、南极、北、南五祖和七真、雷祖等宝诰。

拜诰是遇到那一位祖师或真人圣诞,就礼拜他的宝诰。

平时主要是拜礼玉帝和雷祖两个宝诰。

“转天尊”,念“雷声普化天尊”,“转天尊”的排列次序是按打法器来排前后:第一位是铃,后跟重鼓、鱼、引磬、铛、钗,跪经的道众随后跟着,顺旋三还九转后各跪原处。

如遇初一,十五日加祝圣文,然后接念忏悔文和回向,三皈依;皈依道当愿众生,常侍天尊永脱轮回;皈依经当愿众生,生生世世得闻正法;皈依师当愿众生,学最上乘不落邪见。

早坛经到此就算结束。

晚课首起步虚韵、吊挂、提纲和中启请等韵。

接念、,《解冤拔罪经》及斗姥、三官、玄天、吕祖、邱祖、萨祖,灵官和救苦等真诰。

平时也是拜两个诰、即斗姥和救苦宝诰。

“转天尊”念“太乙救苦天尊”也是旋三还九转,但是转天尊早坛是顺旋,晚坛倒转,旋法有差别。

然后回向和三皈依;皈依道、超脱一切住最上乘;皈依经,深明经藏神通莫测;皈依师、太上授首成大仙道。

晚坛也就结束了。

早坛经是延生保安,以《清静经》为主。

《清静经》也是修道主要经典。

经文中说: “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吾不知其名,强名曰道”。

这是袭得老子“道”的学说。

接着谈到“心”谈到“静”谈到“观”,心、静、观这是发挥了老庄修养法“清静无为”的本旨。

最后说到“真寂”和“真静”这就是所谓的“常清静了”也是修养法的最上乘。

《玉皇心印妙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恍恍惚惚、杳杳冥冥,存无守有、顷刻而成,回风混合、百日功灵”。

全真道教中认为它是稀有的道教内修经典。

《道德经》云:“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杳兮冥兮、其中有精。

”晚坛经主要是超阴度亡,《太上洞玄灵宝救苦妙经》云: “救拔诸众生,得离于迷途。

众生不知觉、如盲见日月。

我本太无中,拔离无边际。

庆云开生门、祥烟塞死户。

”《元始天尊说升天得道真经》云:“十恶之业,百八十烦恼之业,众苦罪源,悉皆除荡,即引太和,真炁注润身田。

”《太上道君说解冤拔罪妙经》云:“使宿世冤仇,乘福超度,幽魂苦爽,各获超升。

”以上经文所述都是超度孤魂,四生六道,一切等众,闻经听法,早得超升。

五苦作成常明之境,九幽十狱化为不夜之天。

孤魂在九泉之下, 同登极乐之天。

道教逢 “戊”不焚香诵经,不鸣钟鼓,不申表文,不可作吉祥事,名曰“鬼哭日”。

按道藏经云:在汉武帝元封七年七月既望,西王母降于帝廷。

帝问曰,人间上虫蝗水旱之灾。

王母曰:皆是世人愚昧不知禁忌,每于四时之内逢戊六日黍锄田地,惊动土神,冒犯五阴五阳。

《抱朴子》云:六戊者,是戊子、戊戌、戊午、戊申、戊寅、戊辰是也。

此六日乃天地造化之期,独儒家之忌辰。

天地逢戊则迁、出军逢戊则伤、蛇逢戊不进,燕逢戊不衔泥。

《女青律》云:若法官道土焚香诵经,不禁六戊,钟鼓齐鸣,进表上章关奏、天曹者罪加一倍,禁戊不犯者功德无量。

阿甘正传观后感300字,只要三百字

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古力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

”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

”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

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

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

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

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

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

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

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

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

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

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

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

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生命是一片飞羽 ——《阿甘正传》观后感 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生命就是一盒朱古力糖,结局往往出人意料”。

这句话似乎也暗示了生命的结局的无常性。

但影片的主题要表达似乎不是这样屈服于无常的生命。

而是不管命运如何安排你,都要不停地抗争,去追求。

它用了一个大智若愚,敢作敢为,一反传统的阿甘的“跑”来彰现这个主题。

阿甘挣脱原先套在腿上的铁枷后,一旦受到攻击时跑得像风一样的快,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跟命运赛跑。

这时影片里出现了几个旁观者。

那些木然的旁观者似乎无关紧要,但却都是阿甘和命运赛跑的见证人。

这里似乎要通过跑来证明。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就是丹中尉坐在桅杆下面大喊,那种痛快淋漓的喊正如高尔基《海燕》里所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充满一种豪迈和冲击力。

他们无所畏惧,所以存留了下来。

所以在捕鱼时收获颇丰。

看到这里同时让我想到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个老人,他在捕到大鱼后,以他的体力和那小船是无法和大海相抗衡的,但他不停地抗争,最终到岸上时那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虽然他和阿甘的方式不同,但表现了同一个主题:要敢同无常的命运抗争,平静地面对生命中每一场风暴,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死也是生命的一个部分。

阿甘在那个站台上讲述着自己不同寻常的故事,但许多人把他当成了白痴,也就是这样一个白痴一样的阿甘在战场上以及生活中用他的善良和诚实影响着周围的人,让他们走向乐观,丹中尉的自暴自弃、堕落因阿甘而改变,珍妮吸毒甚至不可救药,也被阿甘感染了,即使死也是那么凄美。

他发财了不忘朋友和公益事业,他说蠢人做蠢事,其实这些蠢吗

答案不言自明,我们需要这样的“蠢人”他的儿子的确聪明,那么他能继承父亲的优点吗

这似乎也是影片留给我们去思索的。

影片快结束时,珍妮说:“我病了”,在她去世后,阿甘平静地说“她去了”,虽然平静,但他最后在珍妮墓前痛彻肝肠的独白,却是出人意料的,谁也不愿看到这个结局,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好人没有好结果,都无可避免的升入了天堂。

于是命运无常这个主题最终得以完整的表现。

那片飞羽从书中飘落了,命运这个主题以飞羽的形式再次进入我们的视野,阿甘对儿子说:“我爱你

”小福利也说:“我也爱你,爸爸。

”命运尽管无常,但有爱就足够了

影片把命运无常的悲剧式结尾抹上了亮色  一片灰白的羽毛,从遥远而未知的天际飘来,在城市上空悠悠地飘荡,它飘过屋顶,越过树梢,穿过 街道,缓缓地滑过汽车表面,最终轻轻落在正坐在巴士停靠站候车椅上的男人弗勒斯•甘的脚边。

他小心翼翼 地捡起那片羽毛,端详了一会,打开手边的箱子,拿出一个本子,将羽毛夹在里面。

  送儿子上了校 车之后,阿甘坐在一截低矮的树桩上,面色凝重,仿佛陷入沉思。

镜头缓缓下移,定格在他脚边的那片羽毛。

这时,一阵风将羽毛吹起,羽毛徐徐上升,越飞越高,越飘越远,它舞蹈般地飘荡在丛林上空,然后飘向遥远 而未知的天际。

  这是由罗伯特•泽米基斯导演的《阿甘正传》开始和结尾的两个镜头。

在所有电影 中,这两个镜头都可堪称经典。

飘飞的羽毛,在影片中不仅仅是作为道具而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隐喻,贯穿了 全剧。

罗伯特•泽米基斯在《阿甘正传》中,以幽默的格调和夸张的手法,和观众讨论着一个严肃而巨大的话 题——命运。

罗伯特以其独特并且极富诗意的艺术表现手法,将命运这一沉重的命题隐喻于一片羽毛,在缓缓 飘来的羽毛中,开始命运这一主题;在渐飘渐远的羽毛中,暂时结束话题,并且让人在影片结束后继续回味与 思索。

只有高超的导演才能创造如此高超的艺术。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 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

  在巴士候车站的长椅上,阿甘开始讲述他的富有传奇色彩 的经历。

命运渺茫而未知,就像飘无定向的羽毛,谁曾料想,一个智商只有七十五的弱智残疾人,一个曾今不 为正常学校所接纳的人,会成为一个大学生,成为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明星,国会勋章获得者,甚至 成为亿万富翁。

  是不是命运之神特别眷顾这个有些愚笨的甘

如果我们仔细地思考,会发现事实并 非如此。

阿甘虽然不够聪明,但他却按照妈妈说的,笨,是因为有笨的作为,但自己绝不能认为自己笨 。

他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然而成功却在他的毫无功利意识的努力中悄然 而至。

阿甘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之外,和他与生俱来的一些品质也有极大关系。

正如他的诚实赢得了丹中尉 的友谊,他的守信和执着成就了他的捕虾事业和爱情。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发现珍妮已经离去, 他开始了一次历时3年2个月14天16小时的跑步。

我决定小跑一下,于是跑到路底,到底之时,我以为到 达镇底了。

我到了那里时,我以为横越了绿弓郡,我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就干脆跑步穿过阿拉巴马,没特别的 原因,我一直往前跑。

我跑到了大海洋,到了那里我想既然跑到这里,索性再回头往下跑。

我到了另一个海洋 ,心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干脆回头继续地跑。

也许这句话能很好地解释幸运之神会眷顾阿甘的原因。

对 于阿甘而言,人生就像是一次没有特别原因的跑步,没有既定的终点,只是不停地往前跑。

正如阿甘在影片中 所言,要往前走就要忘记过去,我想这就是跑步的用意。

  与阿甘不同,珍妮和巴布都 有既定的人生目标,有刻意的追求。

所不同的是,一个出于成名的欲望,一个出于热爱。

他们的遭遇,我想, 也许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命运呈现形式。

  你知道吗

我要出名。

做像琼贝丝那样出名的歌手, 我要在空荡的舞台上,只有我的吉他和声音,只有我独唱。

在一个雨夜,珍妮对甘这样说。

珍妮一心想 成为民谣歌手,并且为此不懈追求,然而理想最终还是破灭,沦落为一个餐馆服务员。

在曼菲斯城一个戏院的 舞台上,她独自一个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唱着《答案在风中飞》,台下挤满观众。

然而,他们都只是为 了观看她的肉体的。

她对生活一度感到迷惘,有一个镜头我印象很深:夜晚的天台上,珍妮站在天台边沿的栏 杆上,张开双臂,试图以一次坠落告别虚无与绝望。

风无情地吹动她的长发和略显衰老的脸,她回头望了望, 顿了一会,最终还是爬下栏杆,无力地落在椅子上,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

天空中,月亮被乌云遮去。

  在影片中,巴布是个有趣的人物。

他的理想就是做捕虾船的船长。

有关虾子的事情,他无所不知。

他成天 挂在嘴上也总是虾子。

第一次见到阿甘,他就和他谈论起虾子。

他说,他打算退伍之后做虾子生意。

巴布想做 捕虾船的船长,然而,他却死在了越战战场上。

也许,这就是命运,谁也无法预知。

  影片中,罗伯 斯试图通过丹中尉这个角色,传达另一种关于命运的观点.丹认为,人的命运早已注定,没有一件是巧合 ,都有安排。

人们不应该试图去改变而且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丹出身军人世家,祖上几代都为美利坚 牺牲在战场上。

他认为自己应该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军人的荣誉,能从战场上回来-----而且是在失去双腿后- -----完全就是自己的耻辱。

由于这种观点的支配,回到美国后,丹靠喝国家的奶度生,生活混乱不 堪。

后来,在阿甘的影响下,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并在管理企业方面展现了他的天赋。

  在影片 临近结束时,像观众一样,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 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对 于命运这一命题,谁又能给出一成不变的答案呢

——《阿甘正传》观后感 当雪花与樱花相遇时,冷酷与温暖开始了较量。

雪花想要冻僵樱花,但雪花最终融化于樱花的怀抱,因为“爱”的温度足以融化任何一颗冰冷的心。

在《阿甘正传》这部令人发笑令人忧的影片中,充满了爱的交响。

一个智商只有75的少年,不能自由的走行走,在大街上受尽嘲笑。

这时,那位仿佛玛利亚的母亲说:“你与别人没有任何不同

“她为福利斯争取上学的机会,给他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我命中注定要做你的母亲,我就要尽力做好

”她做到了,她的爱是阿甘心中的第一缕阳光。

母亲的爱拨开的一片乌云,而校车上大家的排挤再次封锁阳光。

这时,天使出现了——一位没有幸福家庭生活的瘦小的女孩儿让出了座位,给阿甘封闭的心灵让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珍妮的到来为阿甘的生活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与珍妮的一次次交谈与嬉戏都是阿甘以后生活的基础。

在珍妮的鼓励下,他跑出了性命,跑出了荣誉,跑出了人格与尊严。

在军营之中,布巴成了第二个接纳他的人。

他们之间的友情鼓励着对方。

那个执着的捕虾者用言行让阿甘懂得了承诺与梦想。

在枪林弹雨之中阿甘不顾危险,为了救布巴受了伤,硬是将纵队的人员救了出来。

这就是友情的力量,是坚冰被爱融化的见证。

救出队友,是阿甘第一次爱的付出。

无数条爱的溪流汇集成的海洋终于开始向其它的冰封之河注入暖流。

丹上校失去了双腿,终日与酒精为伴,他的凄惨与嫉妒着实令人厌恶。

但在阿甘的启迪下,他走向大海,走出了心灵的阴影,最终有了自己完美的生活。

是阿甘的爱成就了他的人生。

面对堕落的珍妮,纯洁而又朴实的阿甘抛却了一次次不辞而别的气愤,带着身染重病的她与小福利斯回到庄园,使珍妮能够快乐幸福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正因为他对珍妮有着深深的爱,才有了片尾的恸哭,才有了那感动世人且充满哲理的话语。

他的爱,让珍妮获得了幸福。

作为一个智商只有75分的人,阿甘用行动告诉我们——上帝从不关心你是谁,他绝不会吝啬地对待有缺陷的人。

同样,天使也不需要拥有过人的智力,朴实而简单、赤诚而善良的心就是爱的源泉。

阿甘就像那片洁白无暇的羽毛,从不询问自己的方向,但他所到之处必定会留下爱的光辉。

因为他曾被给予爱,他懂得付出爱,在他的帮助下,一面用爱的溪流织成的网一点点展开。

于是,爱在人间流淌,幸福在人间释放。

我不禁要问:这一切,怎能不感谢阿甘呢

电影又为何不能复制到生活中来

生活中的阿甘难道不应是每一位公民吗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

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

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

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

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

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

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

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

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

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

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

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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