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宠物也疯狂 400字读后感
初恋(中篇小说集):作者:(俄)。
类型:爱情\\\/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接下来继续是屠夫,屠夫有名的长篇我也看得差不多了,可是没有想到,看中篇也会哭哦(55)。
讲述的是一位奇特的少女,主人公与之相遇相恋,虽然最终没有在一起,但是仍然成为了最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我对这部小说没啥特别的感觉,主人公的初恋,尽管他自己是纯洁的,但是他的恋人却掺杂了太多的复杂。
最后的结尾和真的好像好像(一看就是一个人写的)。
那种感觉又来了。
主人公在五十二岁的时候,一天心中苦闷整理信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信物,就此回忆起了三十年前的往事……与美丽的少女邂逅,为了她挺身而出赢得芳心,又在订婚之后,为了一个根本不爱的女人放弃了她……三十年过去了,昔日的少女早已嫁作他妇,生活得很幸福,而他依旧孤身一人。
当年的故人大多已逝,惟有回忆独留心间。
又是一个版本的罗亭啊……555然后是一篇以人名命名的短篇,你知道他爱你,你也知道我爱你,我是我却不知道有人一直爱着我(好乱),人生在世或许真正苦楚的并非不能相守,而是默默的守望。
一个孤独的聋哑人,生活中唯一的慰藉就是一只小狗,可是养尊处优的女主人硬是逼迫他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宠物,有谁在乎这些可怜的农奴的喜怒哀乐呢。
风格上还是屠夫一惯的风格,散文诗的风格。
格列佛游记20篇读书笔记,一篇400字
一、《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阅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斯威夫特所写的《格列佛游记》,真是既幽默又具讽刺性呀
主人公格列佛是个外科医生,不过他酷爱航海,于是就发生了一系列的冒险。
格列佛曾先后到一个叫科立普特的小人国、一个叫布罗丁奈格的大人国、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慧驱等国家。
其中最令人爱不释手的便是小人国和大人国。
在小人国里格列费是个大巨人,帮助科立普特打仗,一个人可以敌对手几十条战船。
在大人国,被布罗丁奈格人当宠物。
简直太具想像力了。
说到想像力,我觉得我特别差劲,一写起需要附加想像力的作文,我就像狼吃刺猬——无从下口啊
要挤牙膏似的写一会,想一会儿。
此时此刻,我真佩服斯威夫特那天马行空的想像力。
我有时还会天真的怀疑外国人的大脑会不会更发达。
直到最后我才知道了,原来是我接触的东西太少了,大脑没得到开发。
《格列佛游记》以幽默搞笑的元素向我们批判了旧时欧州的黑暗,如果一生只能看三本书,那《格列佛游记》一定在其中。
二、《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一个名叫格列佛的外科医生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胭国的冒险故事。
我被大人国、小人国离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
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格列佛来说就像玩具一样。
而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他们弄死。
我不喜欢飞岛国中的人们,他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我觉得他们很多的做法都是很愚蠢的。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慧胭国的故事。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邪恶,我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象中的理想国度吧。
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胭国那样,只有真诚,没有虚伪,这也许只是个理想吧,但是,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真诚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格列佛游记》讲述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胭国等地的经历。
在小人国里,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长度的十二分之一。
人的身高只有6英寸。
格列佛在那犹如巨人,一顿要吃好几车食物。
但格列佛也对小人国心怀感激,帮助小人国取得战争胜利。
而在大人国,一切与小人国恰好相反,居民身高80多英尺,麦子也有40英尺高,格列佛变成一个小小的“宠物”,随时有被踩扁的可能。
但在这些国家里,官员们还为了自己的权位进行无聊的政治斗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慧姻国以后,更是一种荒唐景象。
飞岛上的统治者靠搜刮下方财物养活自己,若不服从,国王就把飞岛罩在他们头上,夺取阳光,甚至直接毁了下方。
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讽刺。
这一切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罪恶。
我想人万不可贪财,要心灵纯净,用自己的良心去做好每一件事。
才会赢来赞赏。
四、《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暑假里,我看起了妈妈给我买的《格列佛游记》,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聪明伶俐、个性鲜明的人物,跌宕起伏、有趣夸张的情节牢牢地吸引住了。
航海家格列佛是一名随船医生,他勇敢、聪明,会说十几个国家的语言,航海的经验也很足。
一次航海,他经过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发生了许多有趣又惊险的故事:他在大人国被一群巨大的老鼠抓走,但他临危不惧,拿出匕首,勇敢的和老鼠搏斗,最后竟然把老鼠全部杀死了。
我爱看这个故事,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特别了
每一个段落都会让我发笑,里面描写的人物怪模怪样,让我觉得滑稽极了,连爸爸妈妈这两位成年人都抢着看,这个故事真是太神奇了,我感觉这书有一股魔力,使我的眼睛无法离开书本,连吃饭都忘了。
我佩服格列佛,佩服他的勇敢,佩服他的机灵,特别是他那种遇到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要是我可以穿越时空,我会陪同格列佛一起上路,和他一起远航,一起冲破难关,一起打败怪物,一起获取知识,当永远的胜利者
要是我以后也当了一名航海家,我就可以游览各国的美丽景色,说不定还会发生像格列佛一样的奇遇……五、《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朋友,你爱书吗
其实,每一本有价值的书都是人一生中不可不读的经典呢
在我读过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格列佛游记》了。
游记中写了许多非常离奇而有意思的故事,像“小人国游记”、“大人国游记”等等。
我最喜欢的是“慧马国游记”。
在慧马国,马是有美德,有智慧的动物,人是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野胡”,“仁慈和友谊”是这个国家的两种美德。
游记中写道,格列佛巧访到慧马国,结识了善良的慧马,学习了它们的语言。
在它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等字眼儿,更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
在它们的国度里,没有打架和争吵,没有战争和硝烟,也没有好坏之分。
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美好而幸福的,真实而透明的。
看到这里,你难道不为现实世界的种种欺骗而感到悲哀吗
从书中,你就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你难道不会努力去把我们的世界变得像慧马国一样,每一天都会令人高兴而愉快吗
朋友,爱书吧
从书中,你就可以找到一个神奇的未知的世界
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当我第一次见到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格列佛游记》时,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历险小说,但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部分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
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看看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看看我们是否像作者描述的耶胡那样。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
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
杀人放火、贩毒走私、残暴疯狂。
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
现在的我们虽然不一定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
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扶老人过马路,在公共汽车上让座……这都是我们的举手之劳。
看完此书,我感慨颇深。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黑暗。
七、《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它对我带来的好处。
首先我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等等,这些知识又是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等等。
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可以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为自己铸造一条平平的道路。
看吧
一本知识读物给我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益处,在这个讲究科学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多学习一些有关科学的知识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择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
八、《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格列佛的人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惠马国等国度的离奇旅行和种种遭遇。
我还在这本书的前言上看到:这是一本集中反映了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各种矛盾,辛辣的讽刺、批判了英国的内政和外交政策。
看到这里我就想:这好像是一篇童话故事,怎么会是讽刺当时的英国呢
于是,我带着这些问题翻开了这本书本在里面找到了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蛛丝马迹:比如,在惠马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也不懂什么是“怀疑”。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再比如,在大人国里,当格列佛像大人国皇帝述及他的国家过去百年间的历史事件时,大人国皇帝认为这段历史只是一串阴谋、造反、谋杀、屠戮革命和流放等的丑事的堆砌,是贪婪、派性、伪善、背信、残暴、狂怒、疯癫、仇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所能产生的最坏的恶果。
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十分羡慕这些国家的人,十分单纯,善良。
我希望我们的世界能像这些国家一样,没有谎言,没有战争。
这样,我们的世界将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九、《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格列佛游记》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它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书里主要介绍格列佛经历过许多国家,如: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等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
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
飞岛国是最奇特的。
飞岛国是一个会飞的小岛,里面的臣民也都很善良。
如果下面的城市有叛乱,他们就会让岛停留在那座城市上,剥夺那座城市的阳光和雨露,有时也会投下一些大石块,如果还是不行,就会让整座岛压上去。
最新奇的是飞岛国的设计家们的发明创造,比如无毛绵羊、语言组合机等,简直是无奇不有。
飞岛国的国王和大臣们常常会胡思乱想,非要仆人用拍子把他们拍醒……我喜欢《格列佛游记》,因为它像一位最好的老师,教我学会了怎样做人。
十、《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400字》《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代表作,是一部远远超出“儿童读物”范围的奇书。
分书由四卷组成,每一卷中,主人公梅尔·格列佛都要遇到难以想像的情况,这位英国外科医生出身,升任船长的冒险家分别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等游历,构成了《格列佛游记》的四个部分。
第一卷中,格列佛游历的是小人国,这里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
小人国的国王只因经他的臣民高出一个指甲,就自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统治者,而官员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以封官加爵。
格列佛在大人国看见的是贤明的君王和完备的法律制度,并借大人国国王之口,对英国的弊政予以指丽。
第三卷写的是格列佛以勒皮他游历为中心,兼及阿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格列佛游记》是一部融讽刺和冒险于一体的小说,在这些作者虚构的国度中,有着8世纪英国社会的浓重痕迹。
作者通过主人公途经不同国度的游历,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矛盾,并对英国的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
11.《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12.《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他是英国著名讽刺作家,其中《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以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构幻想的荒诞和离奇的情节,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格列佛在四个不同的国度所遇到的奇闻趣事。
小人国实际上是当时英国的缩影。
作者借小人国里的高跟党和低跟党之争来嘲笑英国两个不同政党间的论证;吃鸡蛋的大端派和小端派的争论是指英法之争;跳绳选官之事讽刺了政坛的腐败。
大人国的所见是阐述了作者的政治理想。
大人国的淳朴民风,和所石施行的政治体系。
飞岛国的科学家们,从事着脱离实际的科学研究。
他们不但脱离人民,而且还敌视人们,用残暴的手段对待人民。
这是作者对于英国的殖民统治的不满之情。
而慧骃国中 分为两种动物,一种是具有高度自律性,高尚节操的马和粗鄙丑陋的耶胡,这表达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的憎恶。
读了这一篇文章后。
我觉得即使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
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制止他人做破坏环境的事。
这都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我们应该像慧骃国的马一样拥有着高尚的情操。
13.当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
而当我翻书,看了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是一部充满童彩色彩的讽刺小说。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野胡。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
野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野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马国里与慧马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
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
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 快乐的地方。
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随处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马国那样的社会。
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14.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15.全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卷小人国游记主要讽刺对象是英国统治阶级的腐败政治和各个集团之间的矛盾利立浦特的宫廷也就是具体而微的英国宫廷。
小人过的统治阶级也和英国的统治阶级一样扩军备战,明争暗斗。
第二卷大人国游记中提出他的理想的开明君主。
布罗卜丁奈格国王博学多识,性情善良,他用理智和尝识,公理和仁慈来治理他的国家。
第三卷飞岛游记讽刺的范围更加广泛。
作者在写这一卷是参加了爱尔兰人民独立自由的斗争,因此揭露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也更为尖锐。
第四卷慧骃国游记记述了格列佛在智马国的经历。
这个国家统治者是有理性的,公正而诚实的马。
作者通过耶胡和慧骃的对比来批判英国的统治集团的罪恶和社会恶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爱憎分明的的杰出讽刺作品,他不但帮助我们认识18世纪初英国统治阶级的残酷和无耻,而且帮助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方面,从而使我们更加憎恨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
16.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游记》读后感400字。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一个名叫格列佛的外科医生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胭国的冒险故事。
我被大人国、小人国离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
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格列佛来说就像玩具一样。
而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他们弄死。
我不喜欢飞岛国中的人们,他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我觉得他们很多的做法都是很愚蠢的,读后感《《格列佛游记》读后感400字》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慧胭国的故事。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邪恶,我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象中的理想国度吧,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胭国那样,只有真诚,没有虚伪,这也许只是个理想吧,但是,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真诚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17.《格列佛游记》讲述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yin国等地的经历 。
在小人国里,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长度的十二分之一。
人的身高只有6英寸。
格列佛在那犹如巨人,一顿要吃好几车食物。
但格列佛也对小人国心怀感激,帮助小人国取得战争胜利。
而在大人国,一切与小人国恰好相反,居民身高80多英尺,麦子也有40英尺高,格列佛变成一个小小的“宠物”,随时有被踩扁的可能。
但在这些国家里,官员们还为了自己的权位进行无聊的政治斗争 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慧姻国以后,更是一种荒唐景象。
飞岛上的统治者靠搜刮下方财物养活自己,若不服从,国王就把飞岛罩在他们头上,夺取阳光,甚至直接毁了下方。
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讽刺。
这一切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罪恶。
以上看来,童话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用童话 我想人万不可贪财,要心灵纯净,用自己的良心去做好每一件事。
才会赢来赞赏。
18.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19.读《格列佛游记》的时候,我时常情不自禁地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而拍案叫绝,每每读到精彩之处,我或是鼓掌、或是大笑、或是突然站起……妈妈见了,还以为我中毒了。
我确实中毒了,我是一口气读完《格列佛游记》的,读完后还爱不释手地翻看着封面和里面的插图。
书中的精彩故事还不断在我脑子里若隐若现。
这本书讲的完全是一个虚拟的童话世界,但是这个童话世界却不那么纯洁和高尚,里面有很多坏人。
其中的两部分最吸引我,那是小人国游记和大人国游记。
本书的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是何等的威风,他就是那里的巨人,他在那里无敌与天下。
他在那里惩恶扬善,帮助小人国打败了敌人,他成为了小人国的英雄。
但是,在大人国,他又是那么的渺小,和那里的巨人相比,他就是一只蝼蚁。
苍蝇都可以欺负他,他历尽艰险,才逃离大人国。
在小人国和大人过,格列佛完全经历着相反的事情,这个太有趣了。
20.格列佛这3格字,一看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当我看完这本《格列佛游记》时,我再也不觉得这个人没 什么了。
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
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
大致说 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
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 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
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 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 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
工人 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 柱顶端的滑轮上。
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 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
而我们庞大的、具有五千 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如果我们也能让全国人民的雄心衔接在一起的话,我想这会儿,我们国家已经是 世界上的强国了。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 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 苦。
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
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
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 “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 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
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 力量伤害。
如此,对社会现状的批评便进而转化为对普遍人性的怀疑。
关于“钱”的一段深入肯綮的评论就实例证。
在第4卷,格列佛来到没有金钱、没有军队警察的马国,为了让他的慧驷马主明白人何以会义无返顾地去欺 骗抢劫、杀人放火等。
这是这本书的关键。
总之,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就是对一个国家的这种点评和讽刺,而让我喜欢。
楼主满意的话可否适当加分,希望对你有帮助,这是我各处收集而来的。
我有一只霸王龙6读后感150字
内容简介 · · · · · ·11岁的小女孩关关想要有一个特别的宠物,她选中了霸王龙这个最厉害的家伙。
于是关关去宠物店买了一颗霸王龙的蛋,亲手将它孵化出来,从此关关与霸王龙就成了最亲密的伙伴,她既是霸王龙的朋友,又是它最亲近的家人,要照顾它所有的饮食起居,在与霸王龙的相处中,她逐渐了解了它所有的习性,以及学会了与它相处的方法……“在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感觉到孤独、彷徨,甚至恐惧。
但是,我不会让你这样无助的,因为这个样子的你会让我心疼和不安。
于是,我和我的好朋友,著名的科学艺术家赵闯先生决定创造一只霸王龙先给你。
我希望这只可爱的霸王龙能够成为你真正地朋友,让它陪你一起度过偷偷失眠的夜晚吧,我希望你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有这只可爱的霸王龙陪你一起面对。
我想告诉你最重要的一句话是’只要你相信爱、正义和努力,霸王龙就会永远在你的心理,永不离开,我希望无论世事如何变换,你的一生都应该像童话一般美好。
’”——杨杨。
作者简介 · · · · · ·文字:杨 杨,童话作家,啄木鸟科学艺术小组创始人之一。
2010 年,杨杨和科学艺术家赵闯共同发起的“重述地球”科学艺术研究与创作项目,计划以20 年的时间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目前,该项目中以杨杨担任主创的文字作品已经结集完成数十部图书,其中超过35 种作品荣获了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获得了“国家动漫精品工程”、“三个一百原创图书”、“面向青少年推荐的一百种优秀图书”等荣誉,也取得了“国家出版基金”等政策支持。
2015 年,杨杨和科学艺术家赵闯以“重述地球”项目作品为核心内容,创办青少年科学艺术期刊《PNSO 恐龙大王》和《我有一只霸王龙》。
绘画:赵 闯,科学艺术家,啄木鸟科学艺术小组创始人之一。
2010 年,赵闯和童话作家杨杨共同发起“重述地球”科学艺术研究与创作项目,计划以20 年的时间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目前,该项目中以赵闯担任主创的视觉作品多次发表在《自然》《科学》《细胞》等全球顶尖科学期刊上,并且与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芝加哥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数十位科学家长期合作,为他们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提供科学艺术支持。
2015 年,赵闯与童话作家杨杨以“重述地球”项目作品为核心内容,创办青少年科学艺术期刊《PNSO 恐龙大王》和《我有一只霸王龙》。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求骆驼祥子摘抄,要一个段落吧
300-400字左右吧
求求你们了
不要给我弄个读后感出来。
谢谢各位了。
我是一个超喜欢动漫的人,也可以叫做动漫宅。
我喜欢动漫,因为在动漫的世界里,我可以感受每个人物的不同喜怒哀乐,我可以倾听他们的心声,我可以为他们难过、开心、痛苦以及感动;在动漫的世界里,不会有太多的勾心斗角,不会有太多明争暗斗,有的只是可爱天真的女孩、有勇有谋男孩以及刻画鲜明的其他形象,而这些形象,与许多人心中的很相符。
动漫,会让我痴狂,会让我兴奋。
每一部动漫都有它自己的内涵,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
他们是每一位动漫作家用心创造出来好看的不得了的作品。
他们在创作这些作品的时候倾注了自己太多的时间与经历,使得创作的动漫得到广大动漫爱好者的称赞。
我们不得不去感谢这些动漫作家,因为有他们,我们才可以去欣赏动漫作品。
之所以说自己是动漫宅,是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形容我的了。
爱动漫到了疯狂的地步,它不像电视剧时间那么长,不像电影的剧情那么浓缩,它恰到好处的将一个个形象很好的去刻画,让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动漫宅,宅动漫,无法说出自己到底有多么喜爱它,无法去表达我的心情,因为它就是好看,就是能让我着迷,就是另我心动不已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喜欢别的,只喜欢动漫,我说我就喜欢;有人说我喜欢看动漫太幼稚,我一笑而过。
无所谓别人的看法与想法,无所谓别人的态度与眼色,我的爱好,我自己说了算
我无法表述心里那种喜欢动漫的感情,我只是沉浸在那众多的动漫当中,去领悟每一部动漫所发生的故事;去懂得主人公那种浩然正气;去体会那种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奋斗的每一个角色。
也许你会说我简直疯了,那就随你说去吧,我就是疯了,疯狂的爱上了动漫,疯狂的追求我所看好的每一个动漫
你了解动漫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