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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泪读后感600字

时间:2015-04-12 17:58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只写混血豺王,不写双面猎犬。

故事出自“沈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

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

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

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

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

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

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齐人有好猎者读后感500字

★齐人猎者齐人有好猎者,旷日①持久得兽,入对其家室,出对其知友。

其所以不得之故,乃狗劣也。

欲得良狗,人曰:君宜致力②于耕作。

猎者曰:何为?人不对。

猎者自思,得无欲吾致力于耕作有获而后市良犬乎?于是退而疾③耕。

疾耕则家富,家富则市得良犬,于是猎兽之获,常过人矣。

非独猎也,百事也尽然。

(选自《吕氏春秋》有改动)【注释】①旷日:荒废时日。

②致力:致:竭尽(精力)、集中(意志);集中力量从事(某项事业)。

③疾:急切从事。

【译文】齐国有个喜欢打猎的人,荒废了许多时日,可什么野兽也没猎到。

回到家里,就感到对不起妻子和孩子,走出家门,就感到对不起朋友乡邻。

他猎不到野兽的原因,是他的猎狗不好。

(他)想要买一只好狗,(可是家里又十分贫困,买不起。

)有个人对他说:你应该尽力耕田。

这个打猎的人说:为什么?那个人没有回答他。

他就自己想到,该不会是想要我努力耕田有了收获之后就可以买到好狗了吧?于是,他回家后就辛勤耕田。

辛勤耕田,家里就富裕起来。

家里富裕起来,就(有钱)买到了好狗,于是他每次打猎的收获,常常超过别人。

不仅仅是打猎,许多事情都是这样。

【阅读训练】1。

解释句中加点词语(1)入(2)家室(3)宜(4)疾耕2。

翻译(1)其所以不得之故,乃狗劣也。

(2)得无欲吾致力于耕作有获而后市良犬乎?3。

读了这则故事,你受到了什么启发?【参考答案】1。

(1)回家(2)妻子孩子(3)应该(4)努力耕田3。

人在遇到困难时,不可勉为其难,有时暂时后退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做任何事情不能一味蛮干,当失败时,应该注重考虑成功的策略。

)【你可能还想看的资料】齐人有好猎者的启示齐人有好猎者的寓意齐人有好猎者习题《齐人有好猎者》

好书伴我成长必读书目答案,全部要全,谢谢谢谢谢谢谢

快点30分钟时间

与动物相处的好处  动物的爱感天动地  你曾亲密接触过动物吗

你读过关于动物的文章吗

你对动物有深层认识吗

你知道动物与人类有哪些相似的东西吗?  我们人类爱自己的孩子,实际是与动物共同的一种本能。

熊猫妈妈、猴妈妈总是把孩子抱在怀里,那是怕孩子受到伤害。

母象与它的孩子总是形影不离,幼象喜欢打盹,为此,母象便不断地唤醒它;幼象学走路或与其它象嬉戏时,母象便会站在几步之外保护着它;如果看到幼象有危险,母象就会用鼻子把幼象卷起来。

鳄鱼看起来够残忍的吧,可它产蛋孵出小鳄鱼来,为了从偷食的蜥蜴口中抢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一趟又一趟快速地往返于沙滩和水中,用大嘴一次衔十多只小鳄鱼,放到自己的水中王国;在孩子们成长的日子里,它总让这些小东西时时趴在自己背上。

雌企鹅将蛋生在雄企鹅的脚背上后,雄企鹅立即放下肚皮将蛋严严实实包裹起来,从此64天不吃不喝直到孵化出小企鹅,体重减少40%还多。

为什么它不与雌企鹅轮流上岗下海去找点吃的呢

因为在南极零下三四十度的环境里,蛋一着地就会立即冻坏。

这是多么地爱子情深啊

  我们人类追求爱情,可是你知道吗

一部分动物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还是人所不及的。

丧偶的天鹅只会在爱侣的尸体旁悲啼而死,绝不另觅新欢,那情景即使铁石心肠也会怦然心动。

海鸥与爱侣也是生死相随。

据说,在一个四面环海的孤岛上,有一个考察队员,听说海鸥卵颜色多变十分好看,就攀到悬崖上想掏几只看看,无意间捉住了一只小海鸥。

谁知小海鸥的叫声惊动了其它的海鸥,海鸥便成群结队地赶来营救。

当时,那个考察队员刚刚落到地面,头顶上已聚集了成千上万只海鸥在飞旋、鸣叫、展开攻击。

以群居方式生活的海鸥,在遭到侵袭的时候,会团结一致共同对敌。

它们的攻击方式非常独特,轮流往那个队员的身上“噼里啪啦”的排屎,命中率几乎达到100%。

不大一会儿工夫,那个队员全身就被臭气熏天的海鸥屎涂成了白色,而且海鸥还在铺天盖地的从四面八方向他云集。

情急之中,那个队员向空中开了一枪。

枪声过后,只见一只海鸥在空中挣扎了几下落到了海里,当时还没有死,这时突然从海鸥群中飞出另一只海鸥,急速落在那只受伤的海鸥身旁,它紧紧挨着受伤的海鸥,并排漂浮在海面上,随波而去。

所有在场的人都被眼前的情形震惊了,谁也没想到海鸥对爱情竟会这样生死不渝,那个开枪的考察队员更是后悔莫及。

  我们人类中有忠臣、义士,动物中也不乏忠肝义胆者。

对主人耿耿忠心的义犬自不必说,其它所有动物几乎都懂得投桃报李,就连人类一贯鄙夷的狼也不例外,古今中外流传着许多狼报恩的故事便是明证。

  我们人类智慧非凡,动物也不愚蠢。

杂技团、动物乐园中许多演技非凡的“高手”,给观众带来了多少快乐

但人类偏偏对动物的聪明视而不见。

譬如,人类总认为猪是最愚蠢的,连骂人都有“蠢猪”一词,因此对猪没有一点怜悯之心。

年节婚丧,杀猪宰羊。

吃腻肥肉吃瘦肉,如今又时尚吃乳猪。

其实猪也是很聪明的,经过特殊训练,它能像警犬一样协助破案。

在危急时刻,它还懂得营救主人呢

  即使我们从动物身上看不到人类的本性,也能从人类身上找到一些动物的本性。

  动物已溶进华夏文化的血脉  动物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还溶进了华夏文化的血脉。

  在中国文化中,动物是有阶级成分的。

  龙和凤是动物界最高的统治阶级,几千年来一直出任中国皇室的形象大使。

中国的皇宫中几乎无一例外都要雕龙绘凤,以此广告天下:龙、凤为皇氏独家专有也

中国的皇帝要着龙袍,皇后要戴凤冠。

皇帝更是以龙自居,身体叫龙体、相貌叫龙颜、风度叫龙章、走路叫龙行虎步、未即位时叫龙潜、死了叫龙驭宾天,甚至连皇帝的宝座也叫龙椅。

如今哪一个广告明星能这般风光独占

  或许是符合肚里能撑船的要求吧,大象这个庞然大物,在中国文化中也是独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位置,这有中国象棋为证,黑子是“象”,红子是“相”,权力相等,级别一样,可见“象”便是“相”,是相国,是丞相。

  与大象的温和相比,兽中之王的老虎则是虎虎生威,所以中国人喜欢以“虎将”来称呼武功不凡的将领,甚至还要荫及其子孙,所谓“虎门无犬子”是也。

在中国的神话世界里,横行霸道的螃蟹也是当将军的,虾是当兵的,所谓“虾兵蟹将”是也。

  牛和马虽然都是劳工阶级,但马的运气似乎要好得多,个别骏马甚至被称为龙马,至于上了大师画页的八骏更是身价百万,成了大款们争相追逐的宝贝。

  猴子应该是不甘于现状的革命者。

它们常常揭竿竖旗,占山为王,甚至有自封“齐天大圣”者。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猴子的造反精神是革命者的楷模。

孙大圣一根金箍棒打遍海陆空,甚至从中国一路打到西天佛国,所向披靡。

  蚂蚁当然是草根阶级,在动物界的地位之低下无以复加。

所以老百姓被称为“蚁民”,被权势者踩在脚下是理所当然的。

  蜜蜂的情况较为复杂,阶级分化严重,大多数工蜂,终日辛劳,采花酿蜜,极少数雌蜂蜕化变质,当女皇,搞独裁。

另有部分雌蜂,因受一些蝴蝶腐朽生活诱惑,也追求刺激,贪图享乐,一并成了狂蜂浪蝶,为国人所不齿。

  中国的狗是地地道道的“狗东西”,它们专干坏事,或狗尾续貂,或狗仗人势,或昏犬吠日,甚至挂羊头卖狗肉,形象极为不佳。

中国人对狗的评价甚低,诸如,狗眼看人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几乎无一是处。

还有部分狗或因丧家,或因落水而沦为走狗、狗腿子。

虽然也有时来运转,成了狗头军师或幕僚,甚至成了官吏的(如下级官吏在上级官僚面前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但总得看主人眼色行事,仅供驱谴而已。

  在中国文化中,某些动物已成了社会和个人某种状态的镜子。

龙和虎是朝气与活力的象征,逢年过节书写并张贴对联是中国文化的一道独特景观,而歌赞盛世又非龙腾虎跃莫属也;在中国民间,几乎所有的人都被赋予一种动物形象:虎背熊腰者,獐头鼠目者,轻舒猿臂者,扭捏蛇腰者,豹眼圆睁者,莺声婉转者,鹰鼻鹞眼奸诈者,狼心狗肺反叛者,龙韬虎略成大事者,狼子野心图谋不轨者……穷形尽相。

就连历史伟人也常被人以动物比之,秦始皇声音喑哑低沉,人喻之为豺;汉高祖两手过膝,史书称之为猿;孙仲谋双眼发黄,身材伟岸,人们赞他鹞眼虎身。

到了现代,动物名称甚至简化为了对人的评价,胆怯谓之熊,气壮谓之牛,愚蠢谓之猪,小气谓之狗(苟),歹毒谓毒蛇,游猎男人谓之鸡,喜夜生活谓之猫,组织偷渡者谓蛇头……纷纷扰扰一幅动物人像图。

  在中国历法中,每个人都是有动物属性的。

十二生肖,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你必属其中之一,概莫能外。

这表明了我们的祖先对人与动物关系的一种深刻认识。

  在中国武术和各种功法中,许多动作都是摹仿动物的举止而创造的。

猴拳、蛇拳、螳螂拳、鹰爪功、蛤蟆功、鹤翔庄气功……等直接以动物之名冠之。

是动物的引领才精华了国人搏击的诀窍,使中国武功名扬全球;是动物的灵性给了国人深刻启示,才使华夏养生之术奥妙无穷。

  总之,动物已成为了华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动物引领人类科学向前发展  动物世界是奇妙无比的,有无穷无尽的奥妙可以让我们人类去探索,去学习,从而促进人类科学的发展。

  动物的视觉可以说是“气象万千”。

不同的动物具有不同构造的双眼,其视觉功能也各不相同。

青蛙的双眼对一切静止的事物可以视而不见,但能够敏捷地发现运动着的目标,并能迅速判断目标的位置、运动方向和速度,并且立即选择最好的攻击姿势和攻击时间;鸟类的眼睛不仅可以超远距离观察微小物体,而且总是突出环境中的重要部分;蜜蜂的眼睛不仅能够看到完整的光谱,甚至还能看到人类双眼看不见的紫外线,因此在蜜蜂的眼中,风中摇曳的花朵不仅有漂亮鲜艳的色彩,还笼罩在一片紫色的光环之中,那是比人类眼中更为绚丽多姿的美妙景象;蝴蝶、蜻蜓等昆虫的眼睛是由成千上万的小眼组织构成的复眼,通过复眼看世界,看到的是成千上万的同样的画面。

人类摹仿动物的这些奇妙眼睛,制造出了各种奇妙的“电子眼”或摄像镜,才让我们有机会领略这世界的奇妙之处。

  擅长追踪狩猎的动物,它们的嗅觉非常发达。

实验证明,德国狼狗的侦察气味能力高出人类100万倍。

所以在警察的破案侦察工作中,有些案件往往需要警犬做助手。

老鼠身材小巧,可以深入十分狭小的地方,所以经过特殊训练的警鼠具有得天独厚的现场侦察优势,在侦破贩毒分子利用满载货物的船舱底部藏匿毒品的案件中屡立奇功。

  部分动物的听觉系统奇妙到了极点。

譬如蝙蝠的回声定位系统简直出神入化,它们在漆黑的夜幕中,凭着自己尖叫声的回音避开障碍,捕捉食物,而且不受自己以外所有其它声音的干扰。

人类摹仿蝙蝠的回声定位系统原理制造出了雷达。

蝙蝠捕食这样本领高强,但有一种小小的夜蛾却能从它嘴边逃之夭夭。

这种夜蛾身上长有一种巧妙的“耳朵”,在30米外就可察知蝙蝠的声音,使它能够有充裕的时间来逃逸。

人们摹仿夜蛾的这种“耳朵”便制造出了反雷达装置。

  乌贼有“水中火箭”之称。

它的运动器官是腹部下面的一个漏斗状管子。

游泳的时候,它尾部向前,头和触手紧贴成一条长带,肌肉一收缩,就把进入漏斗的水猛地喷将出去,由此产生一股极大的反作用力,使自身像“火箭”那样快速前进。

喷气式飞机、火箭等都是应用这种反作用原理设计制造的。

乌贼体内长着一种乌贼骨,又叫“海瓢蛸”,起着支撑身体的作用。

乌贼骨的腹面松软多孔,孔内藏着水和空气。

当水多气少时,乌贼的密度增加了,便往下沉;反过来,气多水少时,乌贼的密度就减少了,便向上游。

乌贼利用自由调节体内水气的比例来上下灵活自如地升降。

人类从乌贼身上得到启发,便制造出了潜水艇。

  许多动物预测地震的能力是人类远远不及的。

譬如老鼠,它们往往提前几天便能准确地“判断”出将要发生的地震,于是收拾行装,倾巢出动逃离地震灾区。

螳螂在地震前4小时依靠尾须上的微型“感震器”能感知将要发生地震,于是纷纷向地面或室外逃窜。

如果人类具有这种能力,该可以挽救多少震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啊

  仿生学的发展日新月异。

人们模拟水母的感觉器研制了风暴预测器;模拟猫头鹰的眼睛研制出了红外线摄像仪;模拟鸽眼研制出了专门检测药盒的电子鸽眼;模拟蜻蜓翅膀改进飞机机翼……都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总之,仿生学已成为科学领域蓬勃发展的一种学问,动物是人类当之无愧的老师。

  虐杀动物破坏大自然平衡  动物是神奇的,动物对人类也是友好的,只要你不侵入它的领地,威胁它的生存,就连狮虎豹狼都决不会对人有危险的举动。

海豚和许多种鲸更是以助人为乐,是动物中的“活雷锋”,正是有了它们的热情帮助和挺身而出,才有海中遇难人的生还。

警犬在敌人偷袭时飞身而出,把死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主人。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人类中当然也不乏对动物有爱心的人,但许多人表达爱心的方式却是违反动物常情的。

当我们笼养动物的时候,可否知道我们的行为剥夺了动物的天伦之乐

当我们在动物园中随意给动物投掷食物的时候,可否知道我们的行为有可能致使动物撑死

  人类的成长史几乎就是一部屠杀动物的历史。

人类自从制造出刀枪之后,似乎便忘记了自身的“出处”和动物对人类的好处。

吃动物的肉,寝动物的皮,甚至仅仅为了用动物的牙齿或角作装饰,也要对动物大开杀戒。

西班牙斗牛是人类虐待动物的极致表现。

尽情地挑逗,尽情地玩弄,尽情地杀戮,而且还开通全球电视现场直播,用以满足全人类残酷的心理需求。

  人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研制出各种专门屠杀动物的工具,诸如鸟枪、雕弓、羊刀……从帝王到平民,都以大肆屠杀动物为荣。

视动物的生命如草芥,对动物的屠杀便愈演愈烈,直接导致了数千种动物的灭绝。

据央视《人与自然》介绍:1781年,渡渡鸟灭绝,原生活于印度洋;1799年,蓝马羚灭绝,原生活于南非;1844年,大海雀灭绝,原生活于大西洋北部岛屿;1876年,欧洲野马灭绝,原生活于欧洲;1883年,斑驴灭绝,野生灭绝在1860 年,原生活于南非;1893年,白臀叶猴在中国境内灭绝,原生活于亚洲;1914年,旅鸽灭绝,野外灭绝在1900年,原生活于北美;1917年,佛罗里达狼灭绝,原生活于北美;1925年,高加索野牛灭绝,原生活于欧洲……麋鹿本是中国特有的而且为皇家专有的动物,由于皇帝喜好围猎,大肆捕杀,致使在中国境内灭绝后,反过来又从英国引进。

  大自然的报复是无情的  到了现在,一部分人仍不悔改,不仅嗜好穿戴动物皮毛制作的衣裤鞋帽,而且还嗜好吃野生动物的肉。

一些“先富起来”的大款们,尤其是一些大权在握的公款消费者,竞赛似的以吃珍稀动物来显示自己的级别和能耐。

据调查,仅我国东部的几个经济发达省,近几年每年吃掉的野生动物便有数千万之巨,而且其中许多种类都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这是人类自己提出的口号,可是人类却先背叛了朋友,使一些动物遭受灭顶之灾,从这个世界消失,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另一些动物朋友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它们不愿消失,因为它们也热爱这个世界,更热爱自己的生命。

也许正是这个缘由,大自然开始了无情的报复。

非洲黑猩猩在惨遭人类杀害食用的同时,将艾滋病毒传染给了人类,并迅速向全世界扩散开来。

目前,全球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已达数千万,每年因此而死亡的人数达到三百多万,而且这两个数字正呈几何数率递增

中国人好吃果子狸,果子狸于是将非典病毒传染给中国人。

2003年春天的一场“非典”之灾,向我们敲响的警钟,难道还不能使我们警醒吗

  天道酬善,物极必反。

人们啊,我们并不是虎豹豺狼的后裔,为什么要如此凶残地虐杀动物

我们的心并不是花岗石筑造,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谐相处

猎犬之魂读后感400字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条狗和一条豺生了一只豺狗,名叫白眉儿,后来那条狗因为意外而死了,于是那豺便把白眉儿带回了埃蒂斯红豺群,可不幸的是没过多久那豺也因出血过多而死了,那可怜的白眉儿从此开始了苦难的生活,它到两岁时已经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大了,因为豺王害怕将来王位不保,所以找了一个借口把它赶出了埃蒂斯红豺群,正因这样,他投奔了人类先开始主人让它去偷鸡,后来因事情败露,主人便想把白眉儿卖了,可却阴差阳错的被村长买了去,于是它开始了辉煌的猎狗生涯,村长带它出去打猎,都是例不虚发,百发百中。

白眉儿从小就饱受欺侮,可它没有放弃,经过次次磨难,他终于成为了一条好猎狗,我们应该学习它顽强不屈,坚持到底的精神

------------------狗和豺

豺和狗

你们相信它们会结婚吗

没错,在《双面猎犬》这本书中,母豺达维娅和公狗洛戛就结婚了,还生下了一只能力非凡的混血狗,它经历了很多冒险。

当达维娅生它时,因为它比一般的豺大,所以失血过多死了。

这只小豺就是本书的主角白眉儿。

豺王六岁才学会的扑咬绝招--腾空扑咬,它一岁半就会了。

因为豺王的嫉妒,再加上它的体型比一般豺大很多,毛的颜色也不一样,所以被豺们赶出了豺群。

冬天,在无奈的情况下,它投奔了人类,做了一条猎犬。

猎犬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它遇到了很多困难。

但是,无论是被人冤枉成偷鸡贼,还是遇到凶猛的大猞猁,它都想办法去解决。

最后,终于继承了它父亲,成了一只优秀的猎犬。

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可我却不这样认为,一个人做过坏事,只要想改就一定能改。

动物也是一样,就像白眉儿,豺也能变成猎犬,所以,只要有想改变的心愿再加上一份努力就一定能改变。

沈石溪 丛林之子读后感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1  这天,我正在家中又翻看起令我爱不释手的《艰难的归程》,出去买书的妈妈忽然兴冲冲地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本绿色封面的书,上面画着一只狗。

我一看,眼前一亮,这不是《艰难的归程》中的阿蓬吗

我接过书一看,呀

是《丛林守护神》——《艰难的归程》终结篇

我连忙翻开书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牧工老金退休后,阿蓬对他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只得特许它跟着“退休”。

后来在城市里经历了一场风波之后,老金毅然携狗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也成了一只英勇的护林犬。

在这里,它认识了一条黑色母狗——黑皮,也找到了许多新的快乐,并且组成了自己的家庭。

在一场与疯豺的惨烈斗争后,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

围绕是否收容红豺义子,阿蓬夫妇几近反目。

后来经过主人的调解,善良的阿蓬终于尽释前嫌,充当起了五只红豺的义父与教练。

可是当幼豺们回归山林的那个夜晚,竟然野性大发,恩将仇报地咬伤了义母,阿蓬又接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最终,阿蓬还是以山一样博大的胸怀,原谅了红豺义子……  在书中,作者多次写到“偷猎者”这个词,也多次写到阿蓬与偷猎者的搏斗。

对呀,人类现在还是在用各种手段捕杀数量稀少的野生动物。

其实人类和动物们应该和谐共处,应该要互相帮助,互不侵犯,正如书中作者写到,“那边是人类的世界,这边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  另外,城市也从来不是动物们的归宿,只有在属于它们自己的森林、草原和青翠的原野上,它们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就像作者在书的结尾写到,“它们穿越荧光闪烁的雪野,欢快地奔向天地交辉的远方……”。

  让我们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动物吧,让他们能在自己的天堂中自由、快乐地生存下去吧

甩不掉的猎犬读后感怎么写

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络夏的猎狗在怒江边上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

正值洪汛期间,它们俩被迫跳上了珍珠栗树,因为狗和豺的水性的很一般,所以它们都不敢渡回岸边,为了活命,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倚靠在一起。

为了生存,它们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就在达维娅快要临产时,洛 夏的主人来到了野猴岭。

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立刻抛妻弃子,达维亚恼羞成怒将洛 夏撞下了怒江,洛夏 死了。

不久,迎来了一个小生命---名叫白眉儿。

达维娅在产后不久就死了,白眉儿也成了孤儿,豺王夏索尔百般刁难他,但是它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技艺,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

但他最终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

后来,它因为吃了人的食物,成为了猎户寨的猎狗。

在这本书里,我非常佩服白眉儿,因为它机智、勇敢,独当一面,我就是要学习它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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