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死不渝》读后感.
[《至死不渝》读后感.]看完这个小说挺让人气愤的,觉得女主角石燕太下贱让人作恶,本来抱着希望拜读,觉得艾米的作品不错,被山楂树深深打动所以买了一本至死不渝,重温一下艾米的细腻文笔,体会她的心灵描写,《至死不渝》读后感.。
万万没想到这部作品女主角石燕——自命清高其实比谁都下贱
为她的无知(应该是白痴)感到无奈,任何事情都会给自己找理由即便是自己的最大错误也能找到合乎情理的理由让自己活在虚假自造的无知里,没主见不说还胡乱揣摩他人之后总能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脱俗,此人明显的性格有缺陷,高考的不得志给她很大的打击,性格缺陷有此一遭。
究其高考,完全赖她自己,不欲多言;究其感情,自作自受,必须批判几句。
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当她怀着卓越的孩子跑到火车站接回黄海,夜晚主动要求黄海与自己同房,挺着六月胎儿主动要求黄海做爱,请问这个女人还有羞耻心么
卓越有罪恶,也不至于这么回敬吧,这就是编者所谓的纯情么
那我真不该触碰此书了,应该看黄片了。
不看卓越看孩子,作为一个孕妇你也不能如此纯情啊
这事何等的清高脱俗让人大开眼界。
性格偏激、自满自大,性欲旺盛,爱面子的男主角卓越——究竟有多大的错误,为何作践自己
小说中关于卓越生活缺陷的高潮部分很让我疑惑,卓越究竟错在哪里。
老婆有孕在身,纯情的不能碰,于是乎保姆为他“服务”一下下,看是匪夷所思但是究竟有多大的罪恶在里面,使石燕无法释怀,让她从此有了非常强大的理由可以放荡可以更加纯情。
这件事是压死石燕的最后一棵稻草,还是成为了她今后感情放荡的救命草,我相信是后者更加贴切。
卓越如此作践自己值得么
书中的卓越外在条件难以挑剔,内在有缺陷,世上本来没有完美的人,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
但是卓越能下定改正错误的决心,忍受性的折磨,把自己放到地一下来祈求石燕的理解原谅,方式错了可是没得到石燕的正确纠正真是悲哀,外加姚小萍的烘托可怜的很
在石燕搬走到钢厂教书,卓越发现石黄偷情,能在门外偷偷流泪,悔恨自欺,带人拿着煤气罐来吃老婆做的饭,真是有种英雄末路的凄凉感,最后留下一句“女人误国”离去的一幕是何其悲凉啊,让人内心不由得隐隐作痛。
以及到美国后的石燕黄海的变态生活方式,给卓越致命一击啊。
虽说没过多描写卓越内心感受,可是傻子都能体会出来,那是什么滋味是人能忍受的么
人不是畜生啊,读后感《《至死不渝》读后感.》。
最难能可贵的是,卓越能说出虽然自己不行了可是有一双手能用自己的手为石燕服务让她快乐。
他对石燕的爱这么看来是至死不渝的
让人痛彻心扉。
感叹他的不值得,不对石燕至死不渝的话完全能够有另外一种活法。
市侩,拥有生活中智慧的姚小萍——是善是恶,是高尚还是庸俗,疑惑不解。
这个小说里个人感觉姚小萍这个角色刻画的相当成功,唯独不解的是姚小萍对石燕是真心友好还是出于利益之下的友情,有点不解。
有时觉得她很仗义,不过有的时候感觉就是把个人利益至上的人,不过谁不个人利益最大化呢
虽然对于石燕的感情生活常常爱搅混水,但是我相信姚小萍是好人,是真心对待石燕的,对于她的不幸婚姻能够理解,对于生活中的唯利是图也很赞同,毕竟人活一回不容易绝对不能亏了自己啊
她的生活智慧有点庸俗但也不无道理。
黄海,没有产夹毁容肯定不可能与石燕走到一起的,从高考的分道扬镳注定了世界相隔。
对于石燕的爱,没有相貌的影响肯定不会至死不渝。
从这一点看,不如卓越的爱纯真。
严谨,根本不够正义,对于卓越没有尽到哥们之情,发现朋友之妻如此放荡不堪,还不出于对卓越警告,挽救他们俩的婚姻,而是漠认黄石的荒唐,无耻之情。
真是被姚小萍迷惑的没有正义之分了。
最后我怎么都觉得石燕无耻,太纯情了。
小说尾声中关于美国生活描写真是荒唐之极,艾米其实最后应该描写他们去了别的星球,来一个大穿越能好一点,美国再开放也不能两个男人共同一个女人吧,而且仨人彼此貌似感情已经升华到一定境界,外加一个孩子晒幸福啊
所以我觉得美国的国度也不能完满烘托出他们的其乐融融,个人觉得别的星球别的太阳系合适。
如果世界真的再造出石燕这样的女人,我就会一心开个帽子厂,为世界所有男的生产绿帽子,就生产绿麦子
〔《至死不渝》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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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虽说已经不止一次对自己说要为自己读过的书写一篇读后感,但遗憾这一篇可能是离开初中之后所写的第一篇读后感,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在此之前说说买这本书的经历,其实早在未看过它封面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对这本书推荐的内容了。
而真正驱使我花原价买下它主要是那天突然的心血来潮所致-那天正好是初中的同学聚会,本来只以为只是简单的在某地坐下来汇报一下近况谁知到后来演进到了\\\\饭后运动\\\\……好吧,就在这里我和其他人产生了一点分歧,过程有点复杂,结果就是道别了他们然后和某人去了Pizza hut。
而这本书,就是在\\\\安安静静地坐在某地喝着咖啡用来打发时间顺便充实一下\\\\的设想下到书店买的,期间当我见到联合书店楼上竟然有露天coffee shop时曾有无数想打电话叫已经在某地等我的人转移阵地的冲动,不过,还是等下次吧。
因为原本对旅游并没有太大的憧憬,所以当时也只是草草的翻了十几页,待到真正将它看下来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连同后记才三百多页的书记录了作者石田七年来周游世界的历程。
是七年来,用自行车周游世界的过程。
在开头几节的时候,我还在暗自嘲笑为了梦想辞掉工作的石田在阿拉斯加被\\\\勒索\\\\时落荒而逃的窘样,到了后来,慢慢的透过他的视线看到了一路的风光,从育空河到蒂卡尔神殿,从北美一直到中东,看尽了尘世的冷暖,也历遍了各种别离,读后感《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
到了最后,在石田重踏国土时却发现到达了终点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洒脱,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的离别与重逢,又有多少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面了,最后终不过一句\\\\我还活着\\\\,是疲惫的心已经无法再一次感慨,还是那些东西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概括呢
其实在这一段漫长的旅途中,我感触最多的不是那个\\\\世界第一\\\\的景色,也不是秘鲁那次的惊险,而是石田旅途中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次泪涌眼眶的告别,然后在另一片土地上重逢,再后来再次分开。
这次的旅程,是孤独的,同样也不是孤独的,这样想来,似乎和我们人生有点相似呢。
石田七年的旅程,我用两个小时便感受了一次。
到了书的结尾,我想,如果我是石田,那么我大概不到一年便要逃回来了吧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大概,是与第一个同伴告别那时吧,我是最讨厌离别的。
也许每个人的梦想并不相似,在文章的结尾,我对题目保留一点想法,这个\\\\不去\\\\的后面是不是漏了点什么呢
那它的后面本身应该跟的又是什么呢
其实在前言的时候,石田已经说清楚了吧--为了什么要环游世界。
是为了梦想啊。
所以,完整的题目,应该是《不去实现梦想,会死
》吧。
一直流连于城市庸碌的人群中,我们早已丧失了那时对梦想的执着,但如果生活没有了梦想,仅仅是按照\\\\日常\\\\的规则度过的话,那又谈何人生呢
就像艰险的旅途,实现梦想有时候会遇到很多障碍,严重一点,真的可能会死。
但或许真的像俳句所言: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只要是为了梦想而行,那么即使前路如何险阻,也有足够的动力走下去吧。
不去,真的会死
拾肆.写于2012年1月17日 〔不去,真的会死! ——读《不去会死》有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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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每一回的读后感 只要20个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在火车上的这几天,没有干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把《血色浪漫》看了一下,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的触动其实很大的,我想了很多事情。
就像我当时看《大宅门》、《走西口》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所以今天上课我一直憋着,憋的心里特别难受,我必须写一下,要不我准会被憋死的。
刚开始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血色浪漫》在一场血雨腥风的战争中,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浪漫。
我一直在想如果只写文化大革命那些事情恐怕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
那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每个人都在经历着我们现在看来不可理解的事情。
在那个一片红色的年代里,只有那几个人将生活玩得很转。
我是个俗人,没有办法。
我就是因为这几个人鲜明的个性喜欢上了这个小说。
先说钟跃民,这个人真是太混蛋了。
他打群架、拨份子、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着了魔一样。
他总是有这样的本事,往往把求别人的事转换成别人求他的。
出门忘记带什么都不会忘记带菜刀。
整个就是一个学流氓未遂的二流子。
就连离开周晓白都是那么理直气壮,害怕一个女生耽误了他。
有时候我真想打嘴巴抽死丫的。
真是混蛋到家了。
眼珠子一转坏点子就跟着往外冒,简直是坏的流油。
可是这个人我就是恨不起他来。
我觉得他很可爱。
想来想去,终于知道原来我是羡慕他。
他总是那样把生活当成是一场游戏。
不论自己的角色是什么一定要玩的精彩。
我真的太羡慕他了。
他在陕北的时候,带着村里的人去要饭都能要得那么理直气壮、精彩纷呈,最后要放要到商贩揭瓦,把人家的一个酒楼顶都给掀了。
这是我见过最牛的一群叫花子,读后感《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他总是报持着一种在路上的感觉,就是面对任何事情过程总是最重要的,人总是要在任何时候都知道享受生活给的任何东西,找到当下的乐趣,并全心投入的去玩,在北京他是一个成功的玩主,那时候的人们总是闲得发闷,他们就有自己的玩法。
知青下乡,条件在艰苦,没吃的他还在玩。
我估计钟跃民应该是水瓶座的。
总是那么有创新精神,又总是那么拿捏、玩转生活。
感情上周晓白的确不适合他。
他学要的是那种就算今天他想去要饭,那个人也会兴高采烈的在后面给他敲饭盆;明天他想去当野人,那个人也会高兴的跟着他,在太阳下相互捉虱子。
总的来说那个人一定要比他会玩,比他更能找到生活的乐趣。
我喜欢这样的人,总是这么无拘无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可以偷鸡、可以用仅有的裤子换一条狗杀着吃。
可以有很多小毛病,但是大节不会改变。
讲义气、重情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仗义疏财。
说出了一些话以后,现在不是太憋得慌了。
但是感觉还是没有表达我想说的意思。
我很欣赏这样的人,这种人你就算把他扔到两级地带,他也会在冰面上建造起城堡来;扔到沙漠,说不定他会用沙刺叶腌渍出咸菜来。
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能过享受人生,在短暂的生活中,不抱怨,充满希望的迎接每一天的到来。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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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小学的插班生的读后感怎么写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狐狸小学的插班生》如果你们看过的话是不是觉得很精彩呀。
这篇书讲叙的是花陌陌和风阡阡是好朋友,花陌陌还邀请风阡阡到狐狸小学插班三月,况且在狐界是三百年才有一次名额,风阡阡对家人说:“她要去学校住宿,更令人惊讶的是,回到人界是都过了三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他们都要上初中了,风阡阡上初中时,做题目不仅一字不错,还一字不漏。
就连高中的题目对她来讲也是小菜一碟,不算什么。
家人为了孩子回家,就大摆宴席可热闹了!过了一段时间,风阡阡变得平常了,也越来越神通广大了。
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快乐。
回不去的一切——《半生缘》读后感
[回不去的一切——《半生缘》读后感]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要用多少次回眸,才换来半生的缘分
而他们——曼桢和世钧却因为小小的误会,等待了半生,错过了一生的缘分,怎能不叫人扼腕叹息
看完原著,就像余秋雨在面对敦煌的文物被王道士贱卖时发出的悲愤“我好恨”那样,我也好恨
我恨曼璐愚蠢自私残忍的行为,回不去的一切——《半生缘》读后感。
怎么会有这样的姐姐,为了留住花心的丈夫,不惜以妹妹为代价,与豺狼般的丈夫串通,让丈夫强奸自己的妹妹,借妹妹的肚子为自己的不育生孩子,以达到满足丈夫套住丈夫的目的
曼璐真的愚蠢至极
更可怕的是,为了逼曼桢给自己生孩子,她竟然囚禁自己的妹妹达一年之久
在这一年里对妹妹不闻不问,任她在那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房间里呼天抢地,如此冷酷无情的姐姐竟然还要打好如意算盘让妹妹就范,与自己的丈夫结为合法夫妻,“委屈”自己当姨太太。
自作聪明的她还想方设法让母亲及弟弟们瞬间人间蒸发以躲开曼桢的男友——世钧的追踪。
多精密的生子计划
多邪恶的心肠
毕竟是当舞女的,世态炎凉早已看穿,尚且可以为了一己之私牺牲自己的亲人,还有什么不能做
其实,她要的不过是丈夫的关怀,可是她至死都得不到,这也算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吧
我恨她毁了曼桢的一生,更恨她的愚蠢
我恨世钧的懦弱,多疑和心胸狭窄。
如果他的心胸宽广一些,就不会总怀疑曼桢会移情豫瑾,更不会荒唐地把曼桢的突然人间蒸发假想为与豫瑾结婚。
虽然豫瑾曾向曼桢求过婚,但是曼桢也曾明确地表示自己今生今世只爱世钧一个。
那句深情款款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就是曼桢的心迹,可是这种坚定不移的爱在世钧的不信任面前显得那么地苍白,那么地无力,以致于在曼璐含糊其词,笑而不答的谎言里不攻自破,读后感《回不去的一切——《半生缘》读后感》。
如果他对曼桢的爱能够再坚定一点,如果他在面对曼璐的回答再多一些疑问,如果他想方设发找到曼桢与其当面对质,又何须委屈自己去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回家,而与深爱的人错过一生的缘分呢
两个相爱的人不能相厮相守已是一种遗憾,最令人遗憾的是因为一个小误会劳燕分飞。
爱需要宽容,需要理解,更需要信任。
没有信任的爱情就像空中楼阁,无论外表如何华美,总有倒的一天。
我也恨曼桢的自暴自弃,她有逃出姐姐魔爪的勇气,却没有重新开始的勇气。
明明对世钧日夜思念,却任由思念泛滥得痛彻心扉,也不去找世钧一诉衷肠。
或许以免得打扰他人的幸福为由是个善解人意的借口,但是,她却没有从思念中走出来,这种大度,不见得是伟大。
她完全可以忘掉自己的过去,勇敢地追求个人的幸福,可是,被囚禁的一年不仅让她失去了所有的光彩,还让她变得自卑自闭,那种不洁之感如影随形,不愿与世界交往。
更让人可悲的是,明明对自己的孽种恨之入骨,可是一时的母性却使她完全屈服,不可思议地下嫁姐姐的丈夫
悲剧啊
在这一场悲剧里曼桢完全放弃自己,破罐子破摔。
如果那次吵架没有发生,他们应该是令人称赞的一对;假如叔惠放下迂腐的门户之见,勇敢地追求翠芝,他们也是令人欣羡的一对。
只是世间没有那么多如果,错过了就是永远地错过了。
他们不过是在对的时间里都不约而同地做了错的选择,再次相见,大家都过了而立之年,青春不再,情怀不再,当年死去活来的爱情,现在在他们看来,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罢了。
付出半生幸福的代价去等待一次相逢,可是,重逢了又怎样
如曼桢所说:“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的岂止是时间
还有那份刻骨铭心的爱。
〔回不去的一切——《半生缘》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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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读后感
有趣的童年 ——读后感 .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先生的《朝花夕拾·从到》,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中的那条赤练蛇.在,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