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鲁迅《明天》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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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
明天,无论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
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像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
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
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
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
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
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
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
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
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
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
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
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
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
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
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
”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
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
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
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
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
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
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
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
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
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而单四嫂子便成了两者之间下坠成弓形的带水布条,待到水分被榨干之后,便会变得死直。
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
并非鲁迅认为这个社会人心惟危,而是这个社会确实人心惟危,只是人们觉察不到而已。
人们都在这惟危的气氛中混沌地接受了这个社会麻木的生态环境。
这正是作者要我们直面和愤击的所在。
记得采纳啊
鲁迅 明天 读后感500字
单四嫂子是一个寡妇。
寡妇,顾名思义,身单影只也。
故又以一单姓冠之,甚是妙也(虽然单在表姓氏时读音为shan)。
为什么要用单四嫂子,而不用其他的诸如单一、单二乃至单三嫂子呢
刚开始时我以为是四音同死,但若确究起来这点也是说不通的。
读者会问,单四嫂子为何同死联系在一起了
仅仅是因为她死了宝儿么
或由此推之她的心也死了;她的生活也死了么
我们不能没有根据地妄自推测,虽然作品留给我们的想像空间很大。
我以为,四音近“痴”,所以单四嫂子又音单痴嫂子,这样一来好像稍微说得通了。
鲁迅不是在作品中反复强调:“我早说过她是一人粗笨女人”么
如果单凭这一点还不能将她的性格拘囿于痴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她反反复复地像祥林嫂一样傻傻地认为她的宝儿会有一天复活呢
你要说她神经错乱么
这好像有点一棒子打得太狠了。
持此种说法的人,会认为她的纺纱养子,抱子求医是出于母性的本质使然。
这,也说点通。
但这毫无疑问对我们作品本身的研究无意义,倒有点钻牛角尖的嫌疑。
另外,单四嫂子的“单”又音近善良的“善”,说明她是一个善良但不失愚笨的女人。
我想到了一句话,麻木不仁,这是鲁迅作品中众多看客(《明天》中单四嫂子也是一个看客,对腐糜生活的一种无助的表态)性格中最集中的点。
麻木不体,具体到单四嫂子身上就是痴,死守妇道,迷信权威,反应迟缓,都表现了她的痴。
不是情痴而是对强大生活洪流无力抗挣的一种近乎绝望的姿态。
再看看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这两个在作品中占据一定份量的人物。
有印象的人一定记得在《药》中有一个红眼睛阿义。
我们农村讲人的嫉妒心理,就说到某某某红了眼睛,例如,一个女人对于另外一个抢走了她老公的比她飘亮的女人是狠到了骨子里,那背地里就有人说她“红了眼”。
阿义是一介监狱小卒,也那么放肆,不仅剥光了夏瑜的最后资产,还可能起了挖她的骨,扒她的皮子的毒妒心理。
鲁迅就是鲁迅,不仅文风特立独行,而且给作品中人物取绰号也别具一套。
红眼睛的人我见过,红鼻子的人当然就更多了。
大凡有红鼻子的人,都是长相粗陋、谈吐不端之人。
且那红鼻子奇丑极大。
我们要想:老拱为什么是红鼻子
鲁迅是当过医的,虽然在皮肤科上不曾涉及,但亦颇通。
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酒槽鼻。
酒槽鼻鼻尖硕大,毛孔粗放,脓胞丛生,和今天我们讲的粉刺有点相通,或胞疹。
这是由于作习不规律,又加以抽烟酗酒,放浪形骸所致。
所以当一个人挺着一个大红鼻子,满脸脓胞在你面前时,你有八成的把握推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另外,老拱,他的鼻子由于极端扭曲变形,色素渣滓沉淀于鼻尖,使得从某一侧面看,成了拱形,这是画家的任务。
更妙的是鲁迅,通过这些看客的外形丑进而鞭挞他们的内心丑。
有读者会问,在单四嫂子死了宝儿以后,他和蓝皮阿五还帮了她呢
其实这在本质上不能说是帮助,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具侠客形象的旧时充当者。
通过这种扭曲异化的怜悯达到使自己地位高尚起来的庸俗目的。
而何况他们两个单身汉还想揩单四嫂子的油水呢
谁会保证四五十多岁的封建社会中的单身汉子没有变态性心理呢
至于蓝皮阿五,为什么是蓝皮,我想也是作者有意而为之。
蓝皮的人我没有见过。
大概作者通过描摹这些外表奇形怪状的人物来影射那个畸形的社会罢。
我还想插一句的是,农村的小孩子都知道长者吓唬他们的手法,说鬼来了,要说“阿唔”来了,真的字我不会写,但读音是没得错的。
阿唔不是音同阿五么
说阿五是鬼,在宝儿看来,大概是能将他绑起来放进麻皮袋子里去的鬼吧;而单四嫂子方面,却是货真价实的色鬼。
最后,我听说被鬼打伤的人皮肤是蓝的,我祖太爷(算第几代
)就见过,那么,鬼的皮肤也就差不多是蓝的了。
蓝皮这皮肤标本可在作者另一部重著《中国不说史略》中得见。
再说这何不他与济世老店的伙计。
何小他大概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为他大概也救活了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的性命,别人认为他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才加上小他之名冠上的。
他本是姓何却可确定。
作者撰何小他有何寓意
小仙
小仙
有诘问讽刺之意。
留着长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处方的医生有几外医术高明的
更不必说医德了,于他们就不配。
作者大概是用笔指着这何医师的头向读者骂道:这算什么呀
还说是妙手回春。
什么鸟神仙
连半个狗屁都不抵。
济世老店不妨读作挤世老店;或者更甚者读为“欺世老店”也妙。
作者在散文《父亲的病》中早就对中医绝望了。
最后一个道士般的人物:王九妈。
单凭单四嫂子颤栗着像敬菩萨一样问她:你老见多识广,给看看孩子吧。
她那两声半屁响半敷衍的“唔”,就足以将她打成“忘救”派,那“唔”实在是连鸟语都不如,后来又不许阿五抬棺材,还掰着手指头计算收敛的程序,也是足以有理由将她定为道统的卫道士的。
至于后面她也给单四嫂子煮饭,那是小节,可略去不论。
《千万个明天》 读后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写读后感关键是一个感字。
先用三四句话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再结合实际谈自己的感想和体会。
可以夹叙夹议。
要注意写出真情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