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外人的阅读感想。
篇一:局外人读后感范文1000字 小说开头一句即是:“今天,妈妈死了。
”不知所措孩子一样的口气,大凡成人提到该类事,会尊称母亲,可是默而索却不是。
接着又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不经意间,暴露默而索的漫不经心和恍惚。
接下来,让人有点愤然,他从头到尾没有哭,还在母亲遗体前抽烟。
第二天,他就游玩的不亦乐乎,带女友回家过夜。
还帮一个名声狼藉的邻居惩罚他的情妇,因为“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
女友要和他结婚,他觉得“怎么样都行”,女友一定要他回答是否爱她,他竟然说“大概是不爱她”。
最后迷迷糊糊杀了人,对于法庭上的辩论也不关心,好像与他无关似的。
默而索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因为杀了人,不如说因为被指控“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
在临刑前夜,他拒绝神甫,却想起妈妈。
小说最后一句:“为了使我不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许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让读者不由震惊! 《局外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阿尔贝·加缪所写的小说,描述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安葬母亲之后,一直到因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而被判为死刑的那段日子。
小说语言冷静又干脆,稍嫌单调的叙述揭示了默而索复杂的内心世界。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那么不凡,使得中间的有点枯寂有点冷淡的述说,顿时变得意味深长,平淡中现出深刻。
作者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这种生存的荒诞感,人和社会的剥离的痛楚感,才使得小说有深沉的哲理。
事实,评论界把《局外人》标签为哲学小说。
但我以为默而索似“局外人”但非“局外人”,他时时刻刻参与到这个世界当中,他一心想按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
之所以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由于自己和母亲无话可说,而养老院里有很多老人作伴,他“明白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重新再来’的游戏”,他以为“母亲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了。
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
所以,对默而索而言,真实情感与外在的表现并无关系,他虽伤心,但母亲的死并不会让他流泪。
对于老板的摊派巴黎,他并没有雄心大志,他知道“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兴奋”。
女友的求婚,他以为“这无关紧要,假如她想,我们可以结婚”。
以上两点说明默而索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满足,他不是一个对生活贪婪的索取者。
出于对邻居的帮助,他写信帮邻居对付其情人,杀死阿拉伯人是由于他当时产生了幻觉,他看见“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冷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
在监狱里,他屡次拒尽接见神父,由于他不信上帝,是由于他“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上帝)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
到离死前,他“体验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往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加缪是这么说的:“这个世界是不合理的,这是人们可以明确说出的表述。
但是,荒诞是这一不合理性与人的心灵深处所呼唤的对理性的强烈要求的对立。
”听上去,他的这句解释特别的拗口和费解,其实,他理解的人生荒诞感,是人对世界的主观感受。
加缪认为,人在面对艰难而机械的现实生存的时候,每天都要按照一个节奏和生活模式来生存,必然要产生出这种荒诞感来:“我为什么要这么生活?我为什么不能以其它方式生活?可是,偏偏你就不能以其它方式生活,你还必须要以你现在的方式生活。
”于是,这就产生了荒诞感。
篇二:局外人读后感范文1000字 缓缓合上书本,不禁为默而索最后的呐喊感到震撼。
“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只有一种命运选择了我,而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却同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 孤独的默而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局外人》的开篇写道“今天,妈妈死了,或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如此荒诞的一句话,让我吃惊之余,不禁想问,主人公到底尽历了什么。
一个人到底坠入了怎样的深渊,才会对至亲的离世如此平静?生活无趣,被活着的压力所压迫的默而索因为经济的困境而将母亲送入了养老院,身边的一切像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一样寂寞的放映在枯燥的荧幕上。
与癞皮狗相依为命的萨拉玛诺,歌唱者去看电影的青年人,往复运动的电车,所谓的朋友,以及玛丽。
他们都与默而索没有关系,然而,他们却是他生活的全部。
整篇作品以时间为线索,可归纳如下:母亲之死—→被调任与女友求婚—→帮邻居对付其情人—→开枪杀人—→被判死刑。
整个过程似乎默而索都是一个“局外人”,他对这个世界似乎麻木了,对于一切东西,他都接受,唯独最后拒绝对上帝的忏悔。
但我认为默而索似“局外人”但非“局外人”,他时时刻刻参与到这个世界当中,他一心想按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
之所以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因为自己和母亲无话可说,而养老院里有许多老人作伴,他“明白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重新再来’的游戏”,他认为“母亲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了。
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
所以,对默而索而言,真实情感与外在的表现并无关系,他虽伤心,但母亲的死并不会让他流泪。
对于老板的摊派巴黎,他并没有雄心大志,他知道“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
女友的求婚,他认为“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
以上两点说明默而索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知足,他不是一个对生活贪婪的索取者。
出于对邻居的帮助,他写信帮邻居对付其情人,杀死阿拉伯人是因为他当时产生了幻觉,他看见“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
在监狱里,他屡次拒绝接见神父,因为他不信上帝,是因为他“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上帝)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
到离死前,他“体验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默而索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显然与整个社会要求它的成员信守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是互相排斥的,这个世界不断在排斥他,所以他成了这个世界的“局外人”,被处决时,他发出了最后的喊声:“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美,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看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看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啼声。
” “而我,我好像两手空空。
但我对我自己有把握。
”默而索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孤独自由,一切都是生命中的过客,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无为的接受,抗争。
一切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看似与这个世界融合得很好,可是不是暂时的喧嚣掩盖了真相?我不能做出回答。
我也只能猜测,我们是身在局内的局外人。
求《呐喊》和《彷徨》中各八篇读后感每篇500字
复制的也行……高分悬赏
鲁迅的小说集子有三本——《呐喊》、《彷徨》、《故事新编》。
《故事新编》我还没有仔细品读过,今天先来谈谈自己阅读《呐喊》和《彷徨》之后的一点感想。
从这两本集子的名字中就可以看出鲁迅思想的变化发展。
先说《呐喊》。
谁来“呐喊”
我。
为什么要“呐喊”
我们不妨看看鲁迅那个著名的“铁屋子”譬喻——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这个虽然悲观沉郁的描述却暗含了一个信息,也可以说是一种自信:我是清醒的个体,我是站在启蒙的立场上的,所以我要呐喊,即便声音微弱、个人前途暗淡也在所不惜。
以《阿Q正传》为例,这篇小说固然带着作者强烈的自省色彩,但毫无疑问的,作者的精神是高于阿Q的,是在无情自剖基础上的俯瞰。
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语境后面便包含着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这一自信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表现得很鲜明:“所以我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尽管经历了种种寂寞困苦,尽管有上述那段近乎绝望的“铁屋子”譬喻,内心深处的这一自信并没有改变。
但鲁迅的这一信念的扎根之处与普通作家是不一样的,正体现了他的丰厚与深刻。
鲁迅一直把自己定位成“中间物”,只是进化链中的一个过渡。
他“肩住黑暗的闸门”,放一点光明出去,自己则甘愿灭亡。
这一孤独者的本质,这一自我牺牲的精神力量,非但不会导致颓废消极,反而能激起一股悲壮的、自觉的赎罪感——替所有人去赎罪,而这一赎罪感蕴含着主体的自信与优越。
就拿《药》来说,通过解读我们发现,除了夏瑜,小说中的人物都具有“吃人者”和“被吃者”的双重身份,而革命者夏瑜则是单一身份——人血馒头——“被吃者”。
这一身份本身就带有一种强烈的殉道意味,精神境界和直面人生的勇气远远高于其他人。
或者还可以这样说,像狂人那样,夏瑜以前也是“吃人者”。
如果说狂人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后,终于“痊愈”,自省的道路走了一半,那么后面的一半就由夏瑜用他的鲜血来完成了。
然而到了《彷徨》那里,这种自信忽然遭受了强烈质疑。
谁在彷徨
我。
作者逐渐进入到对主体内在的烛照和自省,于是主体的立场发生了松动;启蒙者已不能确定麻木的群众究竟有没有可能被唤醒,甚至开始怀疑其实启蒙对象不是不能清醒,而是他们不愿意清醒,管自生活赚钱麻木,倒是启蒙者多事,妄想改变些什么。
我觉得到《彷徨》这里,鲁迅的思想经历了一次转变。
这个转变是深刻而持久的,绝非如教科书上说的是偶尔的精神苦闷。
《祝福》中“我”面对祥林嫂询问地狱有无表现地手足无措,这令人看到了鲁迅逝世前不久所作的《我要骗人》的某种源头。
在那篇文章里鲁迅写道:“倘使我那八十岁的老母亲,问我天国是否真有,我大约是会毫不踌躇,答道真有的罢。
”这中间的痛苦、矛盾,我想局外人是很难真切体会的。
从《呐喊》到《彷徨》的变化当然不是一蹴而就、忽然发生断裂的。
《一件小事》曾被王朔嘲笑为只有小学生的水平,这不过证明了他的无知而已。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篇小说当然没有特别之处,其中的高大的背影的确也被小学生用滥了。
但是,在那个时代写出这一作品是不容易的。
胡适、沈尹默、舍我乃至后来的郁达夫都写过人力车夫,但是他们的角度都是同情怜惜,也就是说高于人力车夫。
唯独鲁迅,是用一颗真心,真诚体会出了自身的渺小。
这一知识分子的自省,是难能可贵的。
再拿《药》来说,小说结局让两位母亲相遇。
两位母亲都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她们的相遇突出了双重悲剧。
夏瑜为了千千万万的华小栓而死,华小栓的母亲却希冀用他的血来换回儿子的生命。
夏瑜的母亲则念念不忘儿子是被“冤枉的”,可见在她的意识中革命者的确是该杀的,但瑜儿并非革命者。
母爱在这里体现的不是终极的关怀与壮美,而是深深地、寒彻骨髓的悲哀——连母亲都无法理解革命者,这是多么深广的哀痛啊
革命者又是多么的孤独啊
革命者的孤独走到后来,就逐渐演变成《孤独者》中的冷峻与绝望。
主人公简直就是鲁迅的自况,而小说中不断出现的“我”,仿佛时时要阻碍着主人公,则可以理解为鲁迅对自己的矛盾心态。
小说以葬礼始、又以葬礼终是大有深意的。
旧时代的帷幕落下了,旧时代的阴影却依旧笼罩,新时代的帷幕便在这笼罩中一道殉了葬。
王晖说过,鲁迅的小说在深刻地批判了国民性的同时,“又把否定的锋芒指向知识者自身。
”我想,这便是鲁迅令人魂牵梦萦的地方吧
急求《海底两万里》 《名人传》读后感 要与其他文章不一样 最好相差很多 要第一无二的
对于《照耀中国》是久名,但又一直没有机会看为一名传播学子,,它无疑看的一本书。
在谈我的读后感受之前。
我认为有必要对这本书极其作者进行简单的介绍。
埃德加〃斯诺在一九〇五年出生于美国坎萨斯城的一个贫苦家庭。
他年轻时,当过农民、铁路工人和印刷学徒。
大学毕业以后,他开始毕业所从事的新闻工作。
一九二八年,在中国大革命陷入低潮的时候,他到了上海,担任《密勒氏评论报》的助理编辑。
一九三〇年以后,他为采集新闻,遍访中国主要城市和东三省、内蒙古、台湾以及日本、朝鲜、荷属东印度。
他在中国西南各省作长时间的旅行,徒步经过云南省西部,到达缅甸和印度,访问了甘地和其他印度革命领袖。
在这以后,他在北平燕京大学担任新闻系教授两年,同时学习了中国语文。
在这一时期,他认识了美国著名的进步新闻记者史沫特莱,还和鲁迅、宋庆龄以及一些中国地下党员有所接触。
一九三六年是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性的一年。
斯诺带了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与战争的无数问题,六月间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了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边区。
他是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第一个西方新闻记者。
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和周恩来是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
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作者于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完成了《西行漫记》的写作.斯诺作为一个西方新闻记者,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作了客观评价,并向全世界作了公正报道.全书共12篇,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红军长征的介绍;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主要领导人的采访;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政策,红军的军事策略;作者的整个采访经历和感受等.由于斯诺在西北红色区域的冒险中引起的激情和对中国人民的热爱,他用了后半生的几乎全部精力,对中国问题作继续的探索和报道.《西行漫记》先后被译为二十多种文字,几乎传遍了全世界.该书不断地再版和重印,教育了千百万读者和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使它成为享有盛誉,家喻户晓的文学作品. 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来讨论我对这本书的感想 《红星照耀中国》不仅在政治意义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报告文学创作的艺术手法上也成为同类作品的典范,人物刻画、环境描写以及叙事的角度几近出神入化的程度。
《红星照耀中国》中译本出版后,在中国产生巨大的反响,成千上万个中国青年因为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纷纷走上革命道路。
文章几乎都用的是白描和叙事的手法,作者最大程度做到客观公正的报道。
他写得那样仿佛几十年前那块还是土地的影像,那一代革命人的形象都浮现在眼前。
它记叙的是真实的事情,一位美国的记者第一次进入被层层封锁的红军苏区,以一个记者客观的视角来描叙他接触的人与物。
书中讲述的事像小说,可是它是真实的,我似乎能够想象出、周恩来、朱德以及的情景,它们是那么亲切而又新鲜,有血有肉,我在想十部革命宣传电影都比不上一本《红星照耀中国》。
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从一个局外人的视角来了解那个时代,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那个激情昂扬的时代。
从第三者的视角来观察当时的时局,会受到最少的倾向性干扰,最大程斯诺希望“作一番公平的、客观的无党派之见的报告”,但是蓬勃发展的红区和狂飙突进的中国革命震撼了斯诺。
但一篇新闻报道,新闻著作完全客观是不可能的。
其实,在战争年代很多是没有谁是谁非的,也不可能用道德制高点来要求战争中的人们。
革命战争就得有牺牲,只是这牺牲是否有足够的价值。
这本书中所描绘的那个红色的中国,跟教科书中也有很多出入,更真实。
教科书只是如何说中国共产党的好,让人看看了不觉有一种不真实感,太过片面化,主观化。
教科书中的共产党的历史是一段美化了的历史。
然而当时的人们对共产党,对红军,对根据地的疑惑比我们现在还多得多。
书中描述的当时社会上国际上对中国共产党了解之少也是我之前不能想象的。
我想,那时的中国共产党其神秘程度诀不比今天本·拉登的恐怖组织低。
而人们往往会对不清楚的事或人妖魔化,了解得越少,各种谣言四处散播。
到底红色中国的真正面目是什么在这样的宣传和反宣传中,要想了解真相的冷静的观察家就得不到可信的证据。
关心东方政治及其瞬息万变的历史的人,都有这样一些感到兴趣而未获解答的问题。
斯诺他本人也是带着诸多疑惑踏上这段旅程的。
在第一篇中单单斯诺列出的额疑问就有几千字之多。
中国共产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政党
其纲领是什么
共产党人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吃什么,穿什么
他们的领导人是谁
到底是怎样的人
抑或他们传说中的领导人是怎样的人
或者象南京官方宣布的那样,真的已经死了吗
······· 历经坎坷终于到达了当时苏区,亲眼看到了这块红色的土地。
他用着朴实的语言描绘叙述他所看到听到的人和事。
例如对与周恩来初次见面的描写: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清瘦的青年军官,他长着一 色大胡子他走上前来,用温文尔雅的口气向我打招呼:“哈喽,你想找什么人吗
”他是用英语讲的。
简洁的文字,生动的细节,形象化的描述,神形毕现地再现了斯诺与周恩来的初次见面这种叙述特点产生地艺术魅力就在于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未经利用、不为人知的材料,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人物与事件。
这种叙述在书中随处可见。
在他的笔下,一些在当时人们认为不甚了解的一群人,甚至认是传说的一群人,在他的笔下,显得那么真实,那么立体。
想必许多人在读了这本书以后会喜欢上这些人,这块土地,以及他们的热情······ 书中对的描写最为详尽,文中写到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也是一个很 讲究外在的一个人。
他甚至当着斯诺,当着林彪接下裤子抓虱子让人实在为他不拘小节的程度感到惊叹。
尤其让我感到很幽默的是的回忆他童年与私塾老师,与他父亲斗争的那一段。
“我的抗议行动的效果,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这次‘罢课’胜利了” “我家分成两‘党’。
一党是我父亲,是执政党。
反对党由我、母亲、弟弟组成,有时连雇工也包括在内。
可是在反对党的‘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着意见分歧。
我母亲主张间接打击的政策。
凡是明显的感情流露或者公开反抗执政党的企图,她都批评,说这不是中国人的做法。
”回想起来,我认为我父亲的严厉态度到头来是自招失败。
我学会了恨他,我们对他建立了真正的统一战线。
” ······ 用这种革命语言来叙述小时侯的斗争史,以大写小。
明明是很正常的家庭纠纷,却用这样的语言叙述出来。
我不知道当时就这样说的还是后来翻译者附会上去的。
但这种语言风格让人看了忍俊不禁。
但幽默归幽默,但从中就可以看出小时侯就有一种叛逆心理,懂得通过斗争和反抗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小看大,从中就可看出其成长为一位革命者的潜质。
其实不只,文中提到的叙述到的中共领导的儿时回忆,都可以看出他们的叛逆和革命精神。
贺龙,朱德,徐海东······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有必要提一下。
就是斯诺走的那天,大家都来送行 我最后一次走过保安的大街,越是走近城门,越是感到恋恋不舍。
人们从办公室伸出脑袋来向我道别。
我的扑克俱乐部成员全体出动来送行,有些“小鬼”陪我走到保安城墙根。
我停下来给老徐和老谢拍照,他们象小学生那样互相搭着肩膀。
只有没有出现,他仍在睡觉。
——别了,红色中国 在这些虽然平淡的叙述描写中,却可以看出他们的可爱。
也看出斯诺对这块土地的不舍以及他不自觉萌发出的深深的感情。
“从一个西方人的角度去审视一段历史其实觉得那还是一个蛮有激情的时代,人们都在为理想而生存”。
“怀念过去,了解历史。
看看老一辈们是怎么解放中国的” “可谓中国人必读的红色经典。
让我们得以深入了解当时炮火直抵眼睫星火可以燎原的中国,得以了解我们那些最可敬最可爱的时代先驱们,以及那被这鲜红的赤子之心打动的外国良心
此书是珍藏本,建议每个家庭都私藏一本:让红色精神,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确实,中国共产党的出现给当时的中国带来了新气象。
难道中国真的只适合一党专政吗
” “这本书很好,读起来不像政治类书籍枯燥,语言很口语,在平淡的叙述中让人重温那个年代,同时从平淡的故事和作者经历中明白中国革命能胜利的道理,值得一读” 过去的历史还是有必要了解的。
过去的共产党人的生活是很艰苦
唐朝历史500字读后感5篇
读《唐朝那些事儿》有感(623字)明朝是个好朝代,并不代表其他的不是。
自《明朝那些事儿》出版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热捧,写的就是好看
当然了,我也很喜欢。
告诉你们,我就是个历史迷,爱看任何历史读物。
这不,最近一段时间,我又去新华书店掘了一本书,“冬雪心境”写的,不错,就叫《唐朝那些事儿》。
此书分两卷,第一卷“大唐开国卷”,第二卷“太宗当政卷”。
俺买了第二卷。
太宗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唐太宗——李世民。
此人风气名誉不大好,这皇位竟然是杀亲逼父得来的,无毒不丈夫
让俺好纠结。
不过这皇帝挺英明果断的
这本书中,看李世民的治国之道:北征突厥、进兵西域、贞观盛世、天可汗威名远播……但是,那终其一生不能摆脱的玄武门阴影,最后导致李世民的覆灭。
所以说,皇位不能抢啊
年轻时的李世民那个猛,可是中年、老年,他一日不如一日,迅速衰老。
当他驾崩之日,李治登皇之时,谁最高兴
长孙无忌。
他是皇帝的亲舅舅,现在又可以威风一时了。
大唐,能否就此延续下去呢
自己去寻找答案吧
我不得不提书中的几件事:一、天可汗威名远播。
啥呢
就是说李世民封上天可汗时,一些西域国家开始巴结唐朝,而李世民却明智地运用这一次机会杀死了仇敌。
二、玄奘西行求法。
玄奘就是唐僧,他真正西行没有孙猴子、猪八戒等人保护,二是凭着毅力走完的。
他伟大,他平凡,他一生都效力于佛教。
这本书写得虽不及《明朝那些事儿》,但是依然很棒
一切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
唐朝,多么繁荣昌盛
努力吧
李治去繁衍你的后代吧
真是精彩的历史
同学们去看看啊
唐朝那些事儿读后感二:《唐朝那些事儿》读后感(676字)读历史,是一件有趣的事儿。
《唐朝那些事儿》讲述了李渊的起兵到李世民去世的唐朝兴衰史。
李渊的贤明、李世民的英勇让我记忆犹新。
他们的成功,也引起我的深思。
李世民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个神话。
他总能立于不败之地,不论何时都能化险为夷。
这似乎不是单方面的因素,是人性的必然。
他是一个无畏的将领。
在追击宋金刚的部队时,他的军队疲劳至极,属下的不满、劝解丝毫动摇不了他的决心。
“在前进的道路上,也许会有挫折,也许会有失落,但我坚信,最后的胜利一定会属于我们
”读到这段独白,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也许他们的军队不是真的无懈可击,而是因为信念在支撑着他们
精神上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无论身处何方,只要心中有信念,便会无坚不摧
他也几度命悬一线。
围攻洛阳时,他差点被杀死,还好他的部下尉迟恭把敌人杀退,他才生还。
尉迟恭在关键时刻表现出的忠勇,让李世民刮目相看,也被后人所称赞。
可以想到,假如李世民在尉迟恭前来投奔时杀死了他,那么现在他自己也早已成了刀下亡魂。
个人的能力与才干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朋友危机时的相救。
在危难中的一只援手,会改变人的命运;在无助时的一次帮助,无法用金钱衡量;在失落时的一句安慰,能让心灵愉悦……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好好对待,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需要别人帮一把
这本书给我的启迪还有很多:勇往直前并不是一味地前进,适当的弯曲会使自己生存得更好。
常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提醒自己:自私会使人众叛亲离。
…………历史本身很精彩,现在发生的,曾经发生过,并终将继续下去。
我们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观其兴亡,分析他们的成败,也用他们来警示自己。
唐朝那些事儿读后感三:读《唐朝那些事儿》有感(1090字)晋阳起兵、东征西讨,马踏江淮两岸,李唐王朝打遍天下无敌手。
国泰民安、四方臣服,唐朝的辉煌空前绝后。
那么唐帝国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唐帝国为什么会如此辉煌呢
唐帝国又有怎样的悲哀呢
唐帝国的伟大之处又在哪里
让我们细细品味那一段尘封的历史,一起感悟唐朝的伟大和沧桑
从公元618年大唐开国到公元907年节度使朱温废除了大唐最后一位皇帝,唐朝共历经了290个春秋。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国运亨通、万国来朝。
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巅峰。
和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帝国的开头一样,唐朝的建立与统一天下并不容易。
在隋末众多割据力量中为什么李唐能够打败各路劲敌并创造了空前的辉煌,成为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的千古绝唱呢
第一是良好的国策。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什么资源最珍贵,人才最珍贵
在安史之乱之前,唐朝的皇帝大都知人善用、虚心纳谏,可谓不拘一格降人才。
在唐朝贞观初年,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向两位名臣:魏征和封德彝征询治国的方针。
封德彝的回答是“治乱世,用重典”,而魏征的回答则是“以仁德治国”。
唐太宗不愧是一代明君,他非常富有谋略和远见,最终他采取了魏征提出的治国方针。
这不仅稳固了国家政权,还对之后唐朝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可以说“以仁德治国“的国策是大唐繁荣的一块重要的基石。
那为什么唐太宗会采用魏征的政策呢
老百姓经历了隋末的动荡和战乱,生活已经非常艰苦,大多数人之所以犯罪都是为生活所迫,这时如果不宽以待人,非要强加严刑峻法的话只会让百姓与朝廷结下仇怨,到最后很可能会激起民愤,逼着百姓造反,对双方来说都是两败俱伤,有百害而无一利。
治乱世,用重典是不得民心的,这样做可能只会使得乱世更乱。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
而如果以仁德治国就能使双方都好过,并使统治者受到民众的爱戴。
毕竟自古以来仁术才是最终级的王霸之术。
这验证了一句话:给别人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
第二是皇帝良好的性格和个人素质与优越的大唐精神。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乃至整个世界历史都充分的应证了这句话。
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皇帝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性格。
以下仅是个人观点。
秦朝的两位皇帝都十分严苛、残暴,秦始皇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
汉朝的皇帝大多仁弱。
宋朝的皇帝大多老成、迂腐。
明朝的皇帝大多坚韧而偏激。
而清朝皇帝则是开明而又闭塞。
相比之下,唐朝皇帝的性格可能是最好的。
他既不残暴又不仁弱,既坚韧又不固执,既不迂腐又不没有原则,开明、豁达、包容,既富有冒险精神,不畏艰险又做事勤恳,脚踏实地。
这也是大唐精神优越的地方。
时过境迁,人们依然可以从一座座断壁残垣、一本本古典诗词中体会和感悟唐朝的沧桑和伟大。
大唐盛世时魏征直谏太宗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历史不说话,她的沉默正是她的价值。
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中兴的规则,使国家与民族以后的历史朝良性发展,避免使之步入危亡的境地,而纳入自我的掌握之中。
大唐的开元盛世离不开对大隋炀帝的借鉴与批判的深入。
历史的重演的特性似乎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持久地困扰并困惑着后来人。
无数的史书历数当朝或前朝得失,一为记载一个国度的发生史,第二恐怕就是要为后来的执政者和人民留存一个参照的完整线索。
有时历史正当被人所淡忘,聪明而执着的人跳出来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的确横向比照中外历史以及对当国的纵线考察,发现历史居然有惊人的相似
朝花夕拾读后感之《狗 猫 鼠》主要内容至少300字
原文: 从去年起,仿得有人说我是仇。
那根据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
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
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
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
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
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
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
”它问。
“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
”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
”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
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
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
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
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
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
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
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
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
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
专图简易,何用礼为
……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
”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
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
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
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Allan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
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
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
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
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
猫是老虎的先生。
”她说。
“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
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
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
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
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
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
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
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
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
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
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
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
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
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
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
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
春后,你听到它“咋
咋咋咋咋
”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
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
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
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
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
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
这使我非常惊喜了。
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
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
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
“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
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
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
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
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
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
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
“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
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
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
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
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
滚
”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
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缘缘堂读后感
丰子恺先生是我国著名的作家和漫画家,我最近读了他写的《缘缘堂随笔》,缘缘堂是作者在石门湾的家,后来日军侵略石门湾时被炸毁。
书中讲了作者对童年、亲人和家乡的回忆与思念。
其中我最喜欢的有《我的母亲》和关于缘缘堂的几篇文章,先来说《我的母亲》。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了自己对母亲的回忆。
他的母亲总是坐在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
当她探问作者学业时,她严肃;当她欢迎作者归家时,她慈祥;当告诫作者时,她严肃;当关照作者时,她慈祥……作者的母亲在他三十三岁时就逝世了,可作者对她的记忆还那么深,在这段回忆中,有快乐还有忏悔。
作者因为接受了母亲的表扬,可没全接受母亲的批评。
正如文中所说的:“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他为此感到有点忏悔。
他在文章中还表现出了他对母亲深厚的感情与犹新的记忆。
写缘缘堂的几篇文章令我记忆更深。
他先介绍了缘缘堂是他亲手设计的,并且在屋里的陈设上一直坚持他的风格,别人给他一个黑人木雕,他不要。
因为他认为缘缘堂的性格是和平幸福的,这种“残忍而非人道”的东西不适合它。
从有“缘缘堂”这个名字开始,作者已经把这房子当作一个有生命,有个性的人来看待了。
而这种“简单朴素”、“和平幸福”的生活正是作者所向往的。
“你是我的安息之所,你是我的归宿之处。
”从这里我读出了作者与五岁多的缘缘堂结下的深厚的感情。
在这个朴素的院落中,有春天的和平幸福、夏天的欢喜畅快、秋天的安闲舒适、冬天的温暖安逸,还有书香阵阵、欢声笑语……这都是让作者不断回想的记忆。
可是当日军侵略,攻破杭州与上海,作者在这些文章中多次写到石门湾也被攻破。
他和家人当时为了保命,被迫离开缘缘堂,逃到别的地方去了。
但是他对缘缘堂是那么的依依不舍,“与其死在野外,不如与你(指缘缘堂)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大家站着不动,幸而炸弹没有光降到你身上”。
他是那样的爱缘缘堂,可是他没想到,这匆忙的一别,竟是他与缘缘堂的永绝。
他相信,缘缘堂被炸毁后,在天上是有它的灵的。
让我更难忘的是他还认为,缘缘堂若是被敌军的飞机炸毁的,它一定很不甘心,可它若是被我军的大炮焚毁的话,它一定很心甘情愿,而且,作者也愿拿缘缘堂换来我军的胜利。
作者的敢于失舍、忠于国家深深地打动了我。
读完《缘缘堂随笔》,作者娓娓道来的一个一个故事像缓缓的泉水一样深入心田,像清香的茶水一样沁人心脾,像和风细雨一样温润人心。
我领悟了母爱的伟大,我崇敬作者的爱国,我欣赏作者朴素、和平的内心。
我也希望能有一个像缘缘堂这样属于自己的精神花园。
我是初中时渐渐喜欢上文学的,引导我走上散文、随笔创作道路的启蒙老师,影响我的文风最大的就是那本《缘缘堂随笔》。
说起初读《缘缘堂随笔》还真有点缘哩。
一天,语文老师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老师的办公桌玻璃台板上放着一本《缘缘堂随笔》。
那时人小,觉得这本书好怪,取了这样一个叫人看不懂的书名。
语文老师见我对《缘缘堂随笔》有兴趣,就说:“你拿去看看,看完后再来说说体会和收获。
”我是读了《缘缘堂随笔》才开始认识丰子恺先生的,觉得他的文笔写的虽然是身边小事,自然朴实,但小中见大,寓意深刻,篇篇文章是那样隽美、耐读。
特别是那些漫画插图信手拈来,尽管寥寥数笔,但生动无比,给人以充分想象。
后来看了丰先生的许多其它作品和不少漫画,才认识到丰先生的多才博学,一生涉及美术、文学、音乐、书法、翻译等各个领域,并以自己卓越的艺术修养和艺术作品影响了中国的几代人。
丰先生的作品体现了“曲高和众,雅俗共赏”,常常是“小中能见大,弦外有余音”,被誉为“现代中国最像艺术家的艺术家”。
只是可惜,余生也晚,无福得睹丰先生的潇洒神韵。
一晃多年,在文革期间,我在南京东路外滩墙上,看到一张美术界造反派批斗上海美协主席、上海中国画院院长丰子恺的海报。
匆匆赶到画院批判会场,寻找着我梦里也想见到的丰子恺。
有人悄悄告诉我,那个穿着深色服装,瘦瘦的留着长须的就是。
我远远望去丰先生的精神显得很疲倦,也很憔悴,然而炯炯有神的目光依旧和我在照片上看到的一样,瘦小的身躯挺得笔直,依旧一身正气。
我心里默默在对先生说,丰先生你要挺得住,黑云过后就是蓝天。
可惜先生终于没有等到蓝天到来,在1975年9月15日,与世长逝了。
人生是有缘的,有了缘即使不相识也总会相知。
1988年我在书店买到了由丰先生的幼女丰一吟先生新编的《缘缘堂随笔》,又在报纸、杂志上见到一吟先生发表有关研究丰子恺的文章。
前不久由漫画家戴逸如引见,我拜访了丰一吟先生。
真是有缘,一吟先生和我一见如故。
她笑着说:“喜爱丰子恺作品的人,都是好人。
”一吟先生知道我很想去桐乡石门看看丰子恺先生的故居缘缘堂,了却敬慕丰子恺先生的一件心愿。
她十分盛情,邀请我去石门一次。
于是我们相约星期六,一吟先生专程陪我和夫人到了石门缘缘堂。
缘缘堂是丰子恺先生亲自设计建造的轩敞明亮的黑瓦粉墙中国式的民居。
在1933年建成入住,丰子恺先生曾在缘缘堂度过了5年安闲的创作黄金时期,缘缘堂后毁于抗日战争侵华日军的炮火之下,为之,丰子恺先生大声疾呼“还我缘缘堂”。
1985年得新加坡广洽法师资助,由桐乡市人民政府在旧址按原貌重建。
在缘缘堂小庭院我看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在堂前,看到燕子呢喃。
在二楼的老式写字桌前,我仿佛见到丰子恺先生在画“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
在“丰子恺书画精品陈列室”里,见到珍藏着丰先生的大量著作、手稿和遗物,件件展物无不蕴含着主人的品德风范和艺术情趣。
其中一张条幅上有一个明显的破洞,便问一吟先生。
她笑眯眯告诉我:“这幅是我临摹父亲的,有人以为是丰子恺的原作,在偷窃时不小心弄破了,真迹锁在库房里。
”一吟先生的漫画可以和丰子恺先生的画以假乱真,可见她的绘画技巧和功力了。
离开缘缘堂,走在石门桥上。
我心想,丰子恺先生的艺术生命一定会像流经其故乡的石门湾运河水一样,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流淌在中华大地上。
看着身边的一吟先生,虽年已古稀,然耳聪目明、反应敏锐、思路清晰、步履结实。
我真诚希望她在继续她父亲事业的道路上永远年轻。
有两篇,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