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斑马找工作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曾经因为这句话而深深沉醉在书中,在书中我与龚自珍享受那落红不是无情物的境界;我与老舍一起感受草原的美丽;我与曹雪芹一起阅读繁华即逝的红楼梦……这次,我与黑猫几凡一起感受到了分享的快乐。
孟子曾经说过:“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意思是一个人开心,不如大家都开心。
将自己的快乐和大家分享,别人便能感染了你的喜悦;将自己心中的悲伤和大家分享,大家会为你分担悲伤。
在我看完了《织出一匹斑马》这本书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分享的快乐。
在《织出一匹斑马》里面,有一篇文章让我沉醉在阅读与分享的快乐中。
名叫《黑猫几凡的鱼果》。
在世界的一端,有一只黑猫,它叫几凡,它也像别的猫一样,喜欢吃鱼,它用鱼骨种了一棵树,结了一树的鱼。
它没有自己独吞,而是分给了许多流浪猫,而且教会了流浪猫们种鱼树的方法。
我想,促使它这么做的,一定是因为、它知道分享的快乐。
阳光把温暖分享给大家,它在天上慈祥的微笑;花朵把美丽供大家观赏,它在花丛里,露出最美的笑颜;灯光把光明分享给大家,它在光芒的一角笑靥如花……还记得居里夫人吗
那个拥有跨越百年美丽的女子。
她历经千辛万苦、狂风暴雨寻找、发现出镭,她明明可以申请专利,获得许多钱财与荣耀……可是她没有,她把自己用几十年青春的成果分享给了大家
她把自己的科研成果看作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她伟大,她无私,她快乐
从阅读中,从居里夫人身上,我懂了了许多。
我爱阅读,那是多么美妙。
那种境界,宛若仙境一般。
书引导我们生活在一个最美好的社会里,让我们置身于古往今来那些伟大的心灵之中,瞻仰他们的风采,亲沐他们的行谊,聆听他们的言论,坐育其间,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吸取他们的经验,不知不觉地把自己融进他们匠心独运的幽美意境之中,如沐春风,一生都受用不尽呢
耳朵逃跑了不要条纹的小斑马读后感
《《耳朵逃跑了》》读书随笔 =本文的主人公婷婷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的耳朵说了一夜的话,后逃跑了。
婷婷突然被惊醒了,她觉得耳朵凉凉的,一摸▬耳朵不见了.她哭了,叫爸爸妈妈,可是爸爸妈妈没有过来,她只好去找爸爸妈妈。
却发现爸爸妈妈的耳朵也不见了。
不仅仅是婷婷一家的耳朵失踪了,海拉市所有居民的耳朵都不见了。
耳朵们为什么逃跑了呢
城市太闹了,耳朵们才出逃了。
于是,人和耳朵之间进行了一场大战。
可是人们对自己的耳朵下不了手,耳朵们却也为自由抗争到底。
远方飘来悠扬的笛声,耳朵们在月光下飞翔,飞向城市。
因为悠美的旋律,耳朵们和它们的主人和好了。
城市里的噪音从此减少了。
通过这篇短文,我看见了我们的城市的污染也很严重,城市发展了,环境却污染了,它告诉我们要保护环境。
爱护环境。
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奥巴马的演讲:我们为什么要上学的观后感,800字
我们观看了奥巴马的开学演讲,这段视频虽然很短,但却令我受益匪浅
奥巴马的演讲跟其他人的不一样,他很真实,就像是一位父亲正在教育不想上学的孩子。
奥巴马告诉我们学习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他以自己为例子,叙述了他小时候,他妈每天早上为他补课的事。
奥巴马同样告诉了我们,学习得靠自己,因为就算你有了最敬业的老师,最优秀的学校和最尽力的家长,如果你自己不付出成功所必需的努力,这一切都会毫无意义。
他也告诉了我们学习的意义: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才能。
如果你不接受培训,你将不可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更不可能会对国家做出贡献
他告诉我们总会有一些因素扰乱你的学习,他也举了许多例子:可能在你们的生活中,没有成人能给出你们所需要的那些支持。
你们家庭中可能会有人失业,经济拮据。
可能你们生活在不够安全的邻里环境,或受到过行为不端朋友的影响。
但是这些都不是你逃避学习的借口。
你需要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可以很简单,但你一定要坚持。
奥巴马举了许多人的例子,例如:贾斯敏·佩雷兹、安多尼·舒尔兹、香特尔·史蒂夫、迈克尔乔丹。
成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没有关系,失败并不是意味着你不行,而是说明你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面对失败,你不应该放弃自己,而是应该从中吸取经验,从而在下一次做出改变。
奥巴马的这次开学演讲不仅坚定了我的决心,更是教会了我不少读书的方法和心得。
这使我想起了拿破仑曾说过的一句话:“我成功是因为我有决心,从不踌躇。
”
月亮的味道读后感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为“信仰”而奋斗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
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
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
对中国的态度如何
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
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
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
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
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
”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
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
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
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
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
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
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
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
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
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
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
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
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
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
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
”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
”答曰:“出于信仰。
”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
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
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
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
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
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
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
”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
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
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
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
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
对中国的态度如何
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
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该国第三大民族卢奥族。
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一位名叫雪莉·安·邓汉姆的女子结合,后来就有了奥巴马。
事实上,奥巴马的血统和当今美国社会一样多元化。
研究者发现,奥巴马竟和三位美国总统有血缘关系:他的外祖父母的祖上来自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与前总统杜鲁门家族的祖先是亲戚;奥巴马家族和布什家族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此外,他和副总统切尼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上的是比较好的学校,其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
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
为了给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
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
同学们并未因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
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解除奥巴马对自己肤色的自卑。
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令人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
正如当年马丁·路德·金以一句“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掀起了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暴那样,肤色自卑也导致奥巴马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并促使他从博士、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最终以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
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
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
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
”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
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
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
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
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
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
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
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
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
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
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
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
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
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
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
”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
”答曰:“出于信仰。
”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
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
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
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
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
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
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
”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
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
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
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
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
对中国的态度如何
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
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
五篇论文读后感--郑淑敏
读后感1:今天,我读了《黄继光》这篇英雄故事,内心非常激动。
夜已深了,可我还未入睡。
黄继光那舍身堵枪口的光辉形象老是出现在我眼前。
黄继光1930年生,1952年逝世,牺牲时年仅22岁,是四川中江人,在1951年时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2年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在1952年10月19日上甘岭战役中,敌人占领的597.9高地密集的火力网打得六连战士抬不起头来。
前去爆破的三个小组都牺牲了。
眼看着天亮前攻不下阵地了,黄继光带领两个战士再次前去爆破。
一个战士中弹牺牲了,另一个战士也负伤了,接近敌人火力点的黄继光已身负重伤,身边没有一样武器。
危急时刻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正喷着火舌的枪眼。
敌人、战士们惊呆了时,我也惊呆了,谁又见过这等可歌可泣的事迹呢
都说人的死有两种:要么重于泰山,要么轻于鸿毛。
黄继光叔叔为人类的正义事业而死,他死得有意义,死得伟大
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是啊,除了黄继光以外,还有无数革命先烈为了祖国的神圣领土不被侵犯,为了人民不受欺辱,为了我们生活得更幸福,用满腔热血谱写了一曲曲英雄的赞歌。
是他们用忍饥挨饿换取了我们今天丰盛的饭菜;是他们用站岗放哨换取了我们今天树荫下的嬉戏;是他们用流血牺牲使我们在和平的环境里学习和生活。
英雄们,我们将以你们为榜样,勤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告慰你们的灵魂,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读后感2:含着脉脉深情,我读完了《黄继光》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
我闭上眼睛,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黄继光那光辉的形象怎么也挥散不去。
忆往昔峥嵘岁月,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半个世纪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岁月,耳边又回响起嘹亮、威武、雄壮的红色摇滚--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
为了保卫祖国 ,为了保卫家乡,打败美帝保卫和平,我们的先辈去朝鲜打仗,英勇战斗是民族的脊梁,鸭绿江水在静静地流淌,嘹亮地军歌在耳边回荡。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黄继光就是无数雄纠纠 、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中国好儿女中的一员。
为了在黎明前攻下597.9高地,身中数弹的他像暴风雨中的巨人一样顽强地站起来,冲了上去,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 ,“豪气贯日月,英风动大地”。
英勇的志愿军战士趁势攻克了敌人的阵地,夺取了胜利。
这真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多么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啊
当我读到“他转过身来坚定地对指导员说:“指导员,请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
”这句话时,我浑身发热,黄继光是多么主动呀。
可是我连妈妈交给的的任务都不做,比如说妈妈常常对我说,长大了,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了,就拿扫地来说吧,一天,妈妈叫我扫地,我随便扫了一下,很不干净,妈妈见了,批评我说:“戴健,你连这点家务都做不好,还能干什么
”妈妈就要我重新扫地,我找了一个借口,跟妈妈顶嘴。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这一切,我多么不对呀。
当我读到“他张开双臂,向喷射着火舌的火力点猛扑上去,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敌人的枪口。
”这句时,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泪水无声地滑落下来。
黄继光,这个伟大的战士,面临着生命的危险,忍着伤痛,像巨人一样冒着暴风雨一样的子弹中站起来。
黄继光,一个普通志愿军战士,却有一种不怕牺牲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力量鼓舞着他呢
哦,是最光荣的爱国主义和国 际主义精神,促使他将生死置之度外。
而我呢,却连一点小小的磨难都经受不起。
遇到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就大呼小叫,那一次,我在改正考试发下来的试卷,这是一份提高卷,我做错了好几题,马马虎虎地应付修改,然后拿给爸爸看,爸爸耐心地讲解,我听得不耐烦,生气地说:“你没完没了,真烦。
”爸爸严厉批评我,说:“遇到难题就绕道走,你这是逃避困难。
和革命先烈相比,你还差得远呢
”是啊,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虽然谈不上战争时代浴血奋战,但连起码的学习困难都不敢去战胜,我是多么渺小啊
同学们
当你读了这篇文章,你不感到黄继光是我们最可爱的人吗
黄继光不正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
”黄继光、邱少云、毛岸英等无数志愿军烈士永远长眠于朝鲜半岛的三千里江山,多少手足 、忠魂埋骨它乡,这正是英雄“山草离离兮掩我骨,沧海荡荡兮浸我尸”的豪迈绝唱
“斩尽妖魔平天下,山河日月重安排。
”正是这支由无数个黄继光组成的、高举旗帜的人民子弟兵,他们铁血军魂所铸就的钢铁长城,忠勇耿耿,精忠报国,纵横无敌,谁与争锋,打败了号称世界第一的美帝野心狼,保卫了新中国摇篮,保卫了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奠定了新的世界政治格局。
“自古英雄出炼狱,拓马长枪定乾坤
”我们的幸福今天,正是英雄们在昨天以生命热血创造的明天,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今天的一切。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我们青年一代何惜百死报家国,要为祖国、家乡的富强崛起而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
青春儒钢的我 ,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读后感3:今天我读了《黄继光》这篇课文。
令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文中主要讲的是黄继光为了祖国的利益,人们的未来,用自己的生命为盾牌,挡住了敌人那狂风暴雨的子弹。
让占有们取得了胜利,但他却永远地埋在了地下。
战后,战友们丝毫没有半点微笑,满脸的泪水,因为这次的胜利是由黄继光年轻的生命换来的。
是他用自己的身躯做为交换而得来的。
读后我百思不得其解,黄继光的未来是灿烂的,是充满希望的,为什么他反而愿意以身躯为盾牌来挡住敌人的子弹呢
后来我明白了,人,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民族,为了祖国。
面对死亡,他视而不见,面对战友,他奋不顾身。
自古以来谁无死,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黄继光他死得其所死得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