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问奥维德变形记中密耳拉的故事在第几卷。
谢谢
很早以前存下来的 MHP2G武器名称来源考 1)バベル(babiru) 汉化版里叫巴比伦,我承认确实听起来像是巴比伦,但这个应该是误读。
实际上这把枪应该叫做巴别(babel),是混乱之意,辞源出于圣经中的通天塔,上帝由于担心语言统一的人们齐心协力建成此塔,于是搅乱了人们的语言,由于语言不通,这座塔最终未能建成,这座建了一半的塔就被叫做巴别塔,而不同种族之间的战争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2)ガンチャリオット 译名银色战车 其实真正的银色战车是它的前一个形态シルバールークsliver rook(中译城墙 rook指国际象棋里的车,就是样子是碉堡的那个子,我承认那个子确实长得比较像是炮楼,但它确实是车。
不过rook还有一个意思就是白喙乌鸦,也许这把铳叫银乌鸦也不错),而它本身则应该是gun chariot,也就是 铳 战车(chariot指古代作战的马车,也可以指庆祝胜利用的花车)。
3)シープソングスピア 译催眠枪,sheep song spear,意即绵羊歌之枪,1.2.3.4…………zzzZZZ。
这样译也算比较合适,只是体现不出原来的趣味就是了。
4)ヴァルキリーブレイド 中译瓦尔基里之刃Valkyriex blade 瓦尔基里,语出自北欧神话,主神奥丁(odin)的侍女,并不是指一个特定的人,而是指所有的女武神,一般来源是1.奥丁老头自己的女儿2.人间国王的女儿3.敬奉神的贞节少女。
她们的职责除了拿起武器作战,还包括侍奉英灵殿中的战魂,而且在人间挑选战魂准备迎接诸神之黄昏(Gotterdammerung)的使命也是由她们完成。
北欧的战士和维京的海盗们相信女武神们会在天空或者是站在桅杆上注视着他们,挑选勇士的灵魂化为战魂,同瓦尔基里们一同乘马升入英灵殿(Valhalla 瓦尔哈拉,见下述),所以做战勇敢,不畏死亡。
另外,瓦尔基里们有时也会到人间游玩,如果在她们戏水的时候把她们由天鹅毛制成的羽衣偷走,就可以强迫她们留在地上,娶之为妻也是可以的。
(我怎么觉得这段这么耳熟……) 5)斩老刀[スサノオ] 中译斩老刀[须左] 雷枪【タケミカヅチ】中译 雷枪【建御雷神】スサノオノミコト——素盏鸣尊、素鸣男尊或称 タケハヤスサノオオカミ——健速须佐之大神伊邪那岐命之子,伊邪那岐命左眼生天照大御神、右眼生月读命、鼻生须助之男命(顺便说一下,天照大神是女神,而月读是男的),后被放逐出高天原,在出云之国使用必杀八酒杯上演了八歧大蛇退治(用八坛美酒灌醉了大蛇)。
救出做为祭品的クシナダヒメノ——奇稻田姬与之成亲(话说素盏鸣这家伙就是以把奇稻田许配给他为条件才去干掉的大蛇,不地道啊),当时须左所用的剑长度为十个成年男子拳头般长故又称十拳剑或十握剑,砍断大蛇尾巴时发现不能砍入,于是割开蛇尾取得天丛云剑(アメノムラクモノツルギ,也就是草薙剣クサナギノツルギ,,说一下薙(ti去声),经常有人把那个万年留级生叫作草雉京)。
还有,这把刀是仿照大长老的斩龙刀缩小复制的,真正一刀秒掉老山的是那把,就不要扛着这东西去试图断老山龙的尾巴了。
6)ゴーレムブレイド 中译巨像 Golem blade(巨像之刃) ,Golem指犹太传说中法师(或者术士)使用黑魔法创造的人造无机生命体,一般的过程是先用泥土、钢铁等物铸造身体,再封入生物的灵魂(一般是人的),在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写上或者是刻上Aemeath(真理),这个时候巨像才可以活动,不过他们只能听懂人类的语言不会说话,而且行动迟缓。
由于这些家伙基本都是由很结实的材料制作而成,所以说很难被毁掉。
想要毁掉它们除了完全毁灭身体,只有一个办法:毁掉其身上所带的AE两个字母,那么剩下的字就变成了meath(死亡),而巨像也将毁灭。
7)トライデント 中译麻痹戟 实际是Trident(三叉戟)这支矛特指海王(是波塞冬Poseidon,不是会用大海啸的利维亚桑)所使用的可以任意控制水流的那把。
我想大家对于波塞冬,哈蒂斯(Hades),宙斯(Zeus)这三个老家伙的劣迹都比较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你说你只看过圣斗士星矢……那还是去找找原版的神话吧。
8)蛇枪【ナーガ】 中译蛇枪[那] 不知所云的名字,实际上ナーガ=Naga=纳加,出自佛教中头顶五蛇,下身为蛇身的蛇神。
长相与美杜沙(Medusa)类似但不是一种东西,看了他的眼睛也不会变石头。
其实玩过魔兽的都应该知道这个东西长什么样子。
9) 蛇枪【ヴリトラ】 中译蛇枪[乌陀拉] Vrtra(乌里特那)原意指掩盖,是古印度最早的神话吠陀(Veda)神话中所记载的恶龙,是灾难的神格化,因为它阻断河流,又妨碍降雨,因而惹怒了因陀罗(Indra,下面记述),于是因陀罗用金刚杵讨伐之,最后乌里特那战败,像大树一样倒在地上,天地因此震动。
由来大概是因为下雨时雷电交加震动天地所致。
10) 雷神剣インドラ 中译雷神剑[因陀罗](Indra) 因陀罗由雷霆神格化而来,是吠陀神界中最重要的神,为喜见城(Sudarsana)之主。
他全身都是茶褐色的,手中常拿著金刚杵(vajra)作为武器,驾著由两匹茶褐色的马牵引的马车。
风神马尔殊(Maruts)和伐尤(Vayu)都是他的随从。
其有名的事迹为降服恶龙乌里特那(Vrtra,见上面记载) 11)ヴァルハラ 中译瓦尔哈拉 Valhalla 就是上面提到的奥丁用来招待战魂们的英灵殿,有五百四十个大门,每个门宽可容八百位战士并排进出。
正门上方有一个野猪的头和一只鹰;这鹰的锐目能看见世界的各方。
宫殿的四壁是由擦得极亮的矛所排成,所以光明炫耀;宫的顶是金盾铺成。
宫内的座椅上皆覆以精美的铠甲,这是奥丁给他的客人的礼物。
在瓦尔哈拉宫中,勇士们每日在宫外的旷野上搏斗,直到傍晚再闻传饭的角声,这才携手回去,而这时在宫外死于搏斗的战魂也将会复生(奇怪的神话,本来就是死人,怎么再死一次
)。
这里有盛筵飨待那些被接引上天的战死者,美貌的瓦尔基莉们此时也穿着纯白的长衣,殷勤地为勇士们劝觞。
大杯盛美味的神羊乳,大盘盛野猪肉,请勇士们放量饮啖。
这野猪肉乃是神之野猪沙赫利姆尼尔(Sahrimnir,神猪,每日割完肉,次日就会长好,可怜的猪……)的肉,每天由神宫的厨子安德赫利姆尼尔(Andhrimnir)割下来在大锅里烧好,却从来没有不够的时候。
在那里,美丽的瓦尔基莉们又在侍侯,将大斗里的神羊乳倾在各个勇士的心爱的杯子里,这杯子是用他们仇敌的头盖骨做成。
奥丁本人也会在心情好,或者有他所欣赏的战魂来到是出现在殿上(平时的接待活动是由他的两个儿子做的),但是从来都是仅喝一点酒,不会吃肉,因为奥丁毕竟是神格,与不久前还是人类的战魂们不同,是不需要吃东西的。
12)オデッセイ 中译奥德赛 Odyssey 古希腊著名史诗,相传为盲诗人荷马(Homer, 800BC-600BC)所作,主要是连接伊利亚特的剧情,话说经过特洛伊战争之后,在希腊军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激怒了海王波塞冬而遇到海滩,全军覆灭。
但是经奥德修斯的机智和勇敢,终于逃过一劫。
可是因为波塞冬的愤怒未息,导致他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
而另一方面他的妻子不知奥德修斯的生死,面对着蛮横的求婚者就只有苦等着丈夫的回来。
到最后因为诸神的帮忙下,经过十年漂流生活的奥德修斯终于回到家里与他的妻子团聚,并杀死了求婚者。
(好无聊的故事) 13)ハイドラバイト 中译九头蛇之齿 英文原意:Hydra bite (海德拉撕咬) 海德拉(又称许德拉),古希腊神话里的九头蛇妖怪,性情凶恶残暴,经常肆意作孽,危害很大。
海德拉的生命力惊人,九个蛇头可以任意向任一方向攻击,若是有一个头被砍下来,又会立即从砍断处生出两个头来,几乎无人能制服它。
最后,是被海格里斯(Hercules又称赫拉克勒斯,宙斯的私生子,由于饮过天后赫拉Hrea的乳汁,故力大无穷)所消灭。
海格里斯想要升为神的十件工作中第二件工作就是杀死海德拉,他把海德拉用火箭(点燃的箭,不是rocket)逼出洞穴,用木棒每打掉一个头,他的侄子伊俄拉俄斯(Iolaos)就用点着的树枝灼烧伤口,使头长不出来,最后终于杀死了海德拉,并把自己的箭放在它有剧毒的血液中浸泡,从此中他箭的,没有药物可以医治。
14)イフリートマロウ 中译炎魔之髓 英文原文:Ifrit marrow (伊夫里特骨髓)火之圣兽。
阿拉伯神话里面的一种精灵(Jinn)也写作Efreet\\\/Ifreet\\\/Afrit,传说Jinn分五等,分别是Jinn,Jann,Ifrit,Maryut和Shaitan,伊夫里特在中间,三等。
在穆斯林看来,就像人是真主用泥土做成的一样,精灵是真主用无定形的火焰创造出来的自由意识体。
其实这家伙被广为人知应该是随着在FF系列中作为召唤兽登场,招牌技能地狱之炎,威力生猛。
不过在本作中,它无法升级为高等伊夫里特(ハイイフリート high ifrit),所以估计没几个人做它,而在前作中高等伊夫里特可是与黄金骨髓(ゴールドマロウ,gold marrow)并列的最好火片。
15)豪剣アグニ 中译豪剑吠陀 这个就差得比较离谱了,上文里我已经说过吠陀是古印度最早的神话 而アグニ= Agni=阿耆(qi 阳平)尼,阿耆尼仅仅是这部神话中的一个神而以,他是由火神格化而来,在吠陀中地位颇高,在地界之神格中居首位。
主要的能力在于破除黑暗。
他与因陀罗,苏摩(Soma 酒神)并为吠陀中的第一位神,其实在神话中最高等的神还有一个那就是阿修罗(Asura),因为是恶神,所以被排除在最高神格之外了………… 16)雷神宝剣キリン 中译雷神宝剑麒麟(话说这个要是译错了就没天理了),英文Kirin。
麒麟,是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复合构思所产生、创造的动物。
从其外部形状上看,麋身,牛尾,马蹄(史籍中有说为“狼蹄”),鱼鳞皮,一角,角端有肉,黄色,与我们在游戏里见到的形象差了很大,尤其是颜色。
传说中麒麟被赋予了十分优秀的品质,比如说性温善,不覆生虫,不折生草,头上有角,角上有肉,设武备而不用,因而被称为“仁兽”(要是游戏里也这么乖就好了)。
另外,麒麟其实是对于这种动物的统称,雄性为麒,雌性为麟(这种文字用法在汉语中非常常见,比如翡翠就是指生于玉中的两种石头,红色为翡,绿色为翠)。
在游戏里见到的麒麟其实应该是圣经以及阿拉伯,印度和北非的神话中独角兽(unicrn,形象为长了单角的白马,在欧洲以外的地区,也被称作karkadann)的形象,它的角底部雪白,中间乌黑,顶端鲜红,独角兽锐利的角有着奇异的魔力。
从角上挫下来的粉末可以解百毒,服下粉末即可抵御疾病、百毒不侵,更能够起死回生,独角兽自由地徜徉在山间野外,对人类十分友好,单纯的独角兽(单纯才有鬼,怪叔叔一个)往往被少女的迷人的体香所诱惑,并枕在少女膝上入睡(我也想…………)从而陷入可怕的圈套,“纯洁”的少女野蛮地斩下它那神奇的角,失却魔力的独角兽只能听由猎人无情的宰杀(好色的下场,纯属活该)。
中世纪欧陆不肖商人往往以其他兽角冒充独角兽角出售。
在阿拉伯,印度等地的传说中独角兽与温和的麒麟不同的是,它是一种人畜都惧怕的动物,独角兽是残忍的野兽,经常与大象争斗(这种性格倒是与游戏里的比较接近)。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中国还有一种独角兽的传说,不是Kirin也不是unicrn,而是叫做獬豸(xie zhi都为去声),传说中可辨曲直(再多说一点,曲直指的是过去断不了的案子会烧龟甲以卜之,纹理直者无罪,如今理直气壮就是这么来的),见人争斗,会用角顶有罪之人,这种传说中的动物就是如今法字的由来,繁体法字“灋”的右上,就是个豸。
17)竜骑枪ゲイボルグ 与 龙骑枪ゲイボルガ 中译龙骑枪盖伯尓革与龙骑枪盖伯喀 原文:Gáe Bolg。
凯尔特人(Celts,古代欧洲民族,后裔包括威尔士人和布列塔尼人)传说中二头大海兽 Coinchenn 与 Curruid (原谅我,实在没找到怎么翻译)互相争斗,Coinchenn不敌逃走, Curruid追过去把他杀死,然后Buan的儿子Bolg在海边捡到Coinchenn的骨头制成此物也就是Gáe Bolg,辗转流到影之国女战士Aoife手上,Aoife向当时英雄库.福林(Ch Chulainn)的师傅斯加阿萨(Scathach)挑战,库福林代师出战击败Aoife从而夺得此物(不但抢了人家的枪还睡了人家…………)。
传说此枪一旦被投掷出去会变成30只箭头,每只箭头又会放出30根利针,从而刺穿无数的敌人。
不过最终库福林死在自己的这把枪下。
另外还有一点,在日语里竜与龙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指双足两翼前足是翼爪的飞龙,比较接近野兽,智能低下,寿命也比较短(相对的英语称之为hryuu)。
后者指四足两翼的古代龙,寿命非常长,由于有着悠久的生命,也有着人类远远不及的智慧(英语中的dragon)。
可以注意下,火龙,电龙之类的用的就是竜,而老山、黑龙、炎王之类的就是龙。
不过我觉得老山、黑龙之类的比火龙弱智多了,难道是老糊涂了。
18)海王枪リヴァイアサン 中文翻译海王枪龙王リヴァイアサン=Leviathan(利维亚桑),玩过FF系列的应该差不多都知道。
Leviathan” 的字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
利维坦常与另一种怪物贝希摩斯(见Behemoth,大家可能对这个名字不熟,不过这就是同样在FF系列里作为召唤兽存在的巴哈姆特)联系在一起,关于利维亚桑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书中描述的利维坦实际上就是一条巨鳄,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
在基督教中利维坦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亚桑(并用盐水浸泡,放在海里)和贝希摩斯(这个是风干肉),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利维亚桑、贝希摩斯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著名的海王竟然只是条咸鱼,之前真是不知道)。
伊诺克的预言书上说:“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利维亚桑,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作为海洋之主;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作为陆地之主。
” 19)角枪ディアブロス 中译角枪角龙 实际上角龙的名字就是Diablo,这个大家肯定都很熟,“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另外英语中一个很不常用的词:diabolic(残忍,凶暴)也是出自于这个。
不过对于暗黑这个家伙,其实是一个基本属于暴雪半杜撰的角色,真正在神话中有所记载的是Baal(巴尔)他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
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恶之神墨特(Mot,估计应该是万年MF对象墨菲斯托Mephisto的原型,cngba的真炎轰龙改提出Mephisto的原型是歌德的《浮士德》里的魔鬼Mephisto或者Mephistopheles 梅菲斯特.在此感谢)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
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
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
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顺便说一句,在部分神话中,Baal也是杀死大海兽的英雄,而这只海兽就是指利维亚桑。
但是在《圣经》里,犹太人为了突出唯一的神耶和华,巴尔被描写为“邪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督圣坛。
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熟悉圣经的人应该会知道在以色列背叛一章中,墨西的哥哥亚伦曾带领众人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作为新的崇拜偶像,相传这就是Baal的化身。
20)ペイルカイザー 中译苍胧之皇,Pale kaiser 苍白\\\/暗淡凯撒 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拉丁文:Gaius Julius Caesar)(前102年7月12日—前44年3月15日)或称恺撒大帝(要注意的是Kaiser实际上是Caesar的变体,奥匈帝国和德国的两位皇帝曾用此为名,而Kaiser单独使用的时候一般指德国的那位),罗马共和国末期杰出的军事统帅、**家。
恺撒出身贵族,历任财务官、祭司长、大法官、执政官、监察官、独裁官等职。
前60年与庞培、克拉苏秘密结成前三头同盟,随后出任高卢总督,花了八年时间征服了高卢全境(大约是现在的法国),还袭击了日耳曼和不列颠。
前49年,他率军占领罗马,打败庞培,集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
制定了《儒略历》。
前44年,恺撒遭以布鲁图所领导的元老院成员暗杀身亡。
恺撒身后,其甥孙及养子屋大维击败安东尼开创罗马帝国并成为第一位帝国皇帝。
21)ブラッシュデイム 中文翻译红艳女爵Blush Dame (blush一般指羞愧,脸红,不过樱火龙可没这么客气)。
这把大剑与上面的苍帝是对剑,性能方面差别也不大,但是Dame指的是女爵士或者贵妇人,在俚语中指的仅仅是女孩的意思,和Kaiser的气势差太多了。
22)撃竜枪【阿】 撃竜枪【吽】 中译撃龙枪【阿】撃龙枪【吽】,阿吽(hong 阴平,标准字库里没这个字…………)在日本一般指天下一切语言,阿是开口的第一个音;吽是闭口的最后一个音,也同时是表示宇宙始终的语言。
前者表示真实与求道之心,后者表示智慧与涅磐。
但是在真正的佛教中:大多是嗡阿吽三个字一起使用,有外内密三义。
在这三个层次上嗡代表身,阿代表语,吽代表意。
他们代表一切诸佛的身语意转化功能的加持。
外义而言,嗡净化一切身恶业(身有三恶:杀生、偷盗、邪淫),阿净化一切语恶业(语有四恶:妄语、恶口、绮语、两舌),吽净化一切意恶业(心有三恶:贪、瞋、痴。
)。
内义而言,嗡净化脉,阿净化气,吽净化明点。
秘义而言,嗡阿吽带来心性三个层面的证悟:嗡带来它源源不断的能量和慈悲的证悟,阿带来它光辉的自性证悟,吽带来它虚空般的明点的证悟。
(以上这些大家看着理解吧)下面三字分别为嗡阿吽 23)サイクロプスハンマー 中文翻译独眼巨人之锤 Cyclopes基克洛普斯在希腊罗马神话中,独眼巨人被称为基克洛普斯,意思是圆目。
据赫西奥德在《神谱》中所述,天神乌兰诺斯(Uranos)与地神盖娅(Gaea)结合,生基克洛普斯三兄弟:阿格斯(光亮)、布戎忒斯(雷霆)和斯忒罗佩斯(闪电)。
他们对宙斯忠心耿耿,成为火神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的工匠。
他们曾为宙斯制造过雷电,为海神波塞冬锻造过三叉戟,为冥王哈得斯制作过隐身帽。
后来,阿波罗(Apollon)因其子阿斯克勒庇奥斯被宙斯以雷电击毙而迁怒于为宙斯制造雷电的基克洛普斯三兄弟,将他们逐一击杀。
另外,在高达0080里面,独眼巨人小队是以此命名,X-man中也有这个角色。
24)アトラスハンマー 中文翻译阿特拉斯之锤 阿特拉斯(Altas)是希腊神话里的擎天神,是泰坦巨神的一族。
他被宙斯降罪来用双肩支撑苍天。
传说中,北非国王是阿特拉斯的后人。
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奉命前往圣园偷金苹果的时候,普罗米修斯(Prometeus,偷来火种带给人间的泰坦神,受处罚被锁链束缚于岩壁,鹰啄食其肝脏)建议他派阿特拉斯去完成这个任务,于是赫拉克勒斯答应在阿特拉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亲自负天,没想到阿特拉斯在摘得金苹果后不愿再从赫拉克勒斯的肩上把青天接过来,赫拉克勒斯假装同意,但是要求阿特拉斯在他去找一副垫肩时,也替他扛一会儿。
等阿特拉斯把青天刚举到自己的肩上,赫拉克勒斯捡起金苹果就跑了。
关于阿特拉斯神的最后,当他看见头上布满蛇的蛇妖美杜莎时,他就变成了一座石山。
在战神2中,普罗米修斯和阿特拉斯都有出场,有点精神分裂的小普和长了一张“土掉渣”脸的小阿,应该给玩家留下深刻印象…… 25)タイタンハンマー 中文翻译泰坦锤 Titan hammer,泰坦是希腊神话中传说曾统治世界的巨人族,这个家族是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盖娅的子女,他们试图统治天国,但被宙斯家族推翻并取代。
希腊神话中的十二位泰坦巨神(六男六女)分别是:俄刻阿洛斯 (Oceanus) 科俄斯 (Coeus) 克利俄斯 (Crius) 伊阿珀托斯(Iapetus) 福柏 (Phoebe) 忒提斯 (Thethys) 克洛诺斯 (Kronos) 瑞亚 (Rhea) 忒弥斯(Themis) 莫涅莫绪涅(Mnemosyne) 许珀里翁 (Hyperion) 忒伊亚 (Theia)。
其中克洛诺斯是宙斯的父亲,瑞亚是他的母亲。
雕像已经证明,泰坦顶个球,所以被推翻也是正常的。
不过话说回来,宙斯的爹妈都是泰坦族,怎么到了他就不算了
26)スパルタカスブレイド 中文翻译斯巴逹克剑 Spartacus blade 斯巴达克是巴尔干半岛东北部的色雷斯人。
罗马进兵北希腊时,斯巴达克被罗马人俘虏,被卖为角斗士奴隶,送到卡普亚城一所角斗士学校,公元前73年在斯巴达克的鼓动下,角斗士们冲出了牢笼(起义者200余人,最终突围78人)。
跑到几十里以外的维苏威火山上聚义。
斯巴达克率领起义者在这里安营扎寨,建立起一个巩固的阵地。
起义队伍很快发展为约1万人。
公元前72年初,斯巴达克军队增到6万人。
部队开向阿普利亚和路卡尼亚,在那里人数达到12万。
公元前72年年中元老院派遣以执政官楞图鲁斯和盖里乌斯为首的两支军队讨伐斯巴达克。
在齐扎尔平斯高卢省(北意大利)的摩提那会战中,斯巴达克的军队击溃了卡西乌斯总督的军队。
公元前72年秋,斯巴达克的军队在意大利布鲁提亚半岛(今卡拉布里亚)集结,大奴隶主克拉苏斯统率大军,镇压起义军,他们在起义军兵营后方构筑了一道工事,切断了起义军撤回意大利的后路。
在突击中,斯巴达克的军队损失了约三分之二。
不久,斯巴达克在军队很快得到补充后(达7万人),于公元前71年春试图以突袭的方式占领意大利南部的主要港口——布尔的西,乘船渡海驶向希腊,进而到色雷斯(今保加利亚、土耳其的欧洲部分)。
西班牙和色雷斯将庞培和路库鲁斯的部队被调来增援克拉苏斯。
在罗马军队的疯狂围攻下,6万名起义者战死,斯巴达克也壮烈牺牲。
约5000名斯巴达克起义军逃往北意大利,不幸在那里被庞培消灭;6000名俘虏被罗马人钉在从罗马城到加普亚一路的十字架上。
27)オベリオン 与 ティタルニア 中译仙王巨剑与仙后巨剑 Oberon(奥伯龙) Titania(泰坦尼娅)妖精中仙王与仙后,伊莉莎白时期的人们大都相信精灵的存在,乡间尤其流传精灵传说。
他们认为精灵和祖先凯尔特人(Celtic,见前面记述,ゲイボルガ的传说源于他们的传说)同源,会骑马打猎、跳舞欢宴,也能够变身或是飞天隐形。
精灵既对凡人慷慨赠与,也会惩戒凡人。
他们处罚人类的方式常常是捏拧一把,或是用丑小孩来和人类的小孩调包。
这些精灵一般都称为帕克(puck,意指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妖精)或者小妖魔(hobgoblin),他们多半喜欢在夜晚作怪,有些邪恶意味,有些大人会拿这些小妖怪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
此外,神话传说中的仙王一般就叫做奥伯龙(Oberon),仙后则称为黛安娜(Diana)、辛西亚(Cynthia)、妃比(Phoebe)或黑克悌(Hecate)等,而仙王的地位通常略逊于仙后(恩,雄火的血比较少)。
但是,仙后被称作泰坦尼娅仅仅出现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这个名字取自欧维德的《变形记》。
另外,天王星的卫星:天卫四(Oberon)与天卫三(Titania)也是以此命名的。
如果你足够坚强,你就是史无前例的。
求柯南道尔的成功之路
本世纪初的一天夜晚,十几个客人周末在苏格兰打猎后,围着餐桌坐下,讨论一些未破获的著名罪案。
其中一位客人约瑟·贝尔医生畅谈他的演绎侦探术,语惊四座。
这位著名外科医生的神奇推论,影响了作家柯南·道尔,罗勃·路易·斯蒂文生,与戏剧家詹姆斯·巴里。
“一般人都会看,却不会观察,”他说“其实只要一瞥,就可以从一个人的脸上看出他的国藉,从手上看出他的行业;其余一切,也可以从他的步伐、举止、表链装饰物、以及粘在衣服上的线头看出来。
一位病人走进屋里来,我正在那里教几个医科学生。
诸位,我说:“这位先生在苏格兰高地部队当过兵,大概是一个军乐队队员。
”我指出他走路大摇大摆的样子,象是苏格兰高地部队的风笛手;他身材矮小,如果当过兵,大概是做军乐队员。
可是他坚持说自己是鞋匠,从未入伍。
“我请他脱下衬衫,看到他皮肤上烙有一个蓝色的小小的‘D’字。
在克里米亚战争时,逃兵照例都烙上这个标记。
他终于承认在高地部队当过乐队队员。
简单得很。
” 有一个人听了说:“贝尔医生几乎可以做福尔摩斯。
”贝尔医生立即叫道:“亲爱的先生,我就是福尔摩斯。
” 柯南·道尔在自传里承认,的确是从贝尔医生那里得到灵感,写出小说中那位不朽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的演绎与分析法则都是贝尔医生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讲起的。
“我一向教学生注意观人于微的重要性,琐碎事物里所含的意义无穷,”贝尔医生有一次对一位新闻记者说,“无论做那一种手工艺,几乎都会在手上留下记号。
矿工手上的疤痕和石匠的不同。
木匠手上的胼胝和泥水匠的又不一样。
军人的走路姿态和水手有分别。
特别是妇女,善于观察的医生往往可以准确地猜出她身体哪一部分有病。
”贝尔医生相信医生和侦探都必须培养观察力,又说任何人发展了这种能力都可以使生活丰富有趣。
他去世后,他的妹妹斯提士德夫人回忆说:“一家人坐火车出去旅行,他便会告诉我们车上的其他乘客从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以及他们的职业和习惯。
他不必跟他们谈话,就什么都知道。
后来他证实果然观察无误,我们都认为他是个魔术师。
” 一天下午,贝尔医生在皇家医院里办公,忽然有人敲门。
“进来,”他说,一个人进来了。
贝尔医生瞪着眼睛看他。
“你为什么烦恼
” “你怎么知道我烦恼
” “敲门时连敲四下。
普通人敲两下就够了,顶多三下。
” 那个人确有烦恼。
道尔有一次对访问他的人说:“贝尔医生坐在他的会客室里,喜欢在病人开口之前先作一番诊断。
说出他们的病症,甚至道出他们过去生活中的琐节。
几乎百不失一。
” 贝尔医生每天对学生作事实证明,观察力不是魔术,是科学。
在皇家医院里,有一个人走进来,他一看就说:“是个鞋匠。
”后来他对学生解释说:“他的裤子膝部内侧磨损,是鞋匠独有的特征。
那是他们放鞋砧的地方。
” 道尔年轻时,是贝尔医生的学生助教。
一次,有个病人进来了。
贝尔医生问道:“你今天从南城来,穿过高尔夫球场,一路散步,很快活吧
”病人说:“咦,你看见我了吗
”贝尔医生并未看见他,但是解释说:“今天下了一场暴雨,所以高尔夫球场的红泥粘在靴子上了。
别处是没有这种泥土的。
” 道尔曾在自传里提到过贝尔医生观察入微的一个例子。
这位医生默默地对一位门诊病人看了一会,说道:“你从前在陆军服役,隶属苏格兰高地部队,不久前才退役。
” “是的。
” “是士官阶级,驻扎在巴贝多斯
” “是的。
” 贝尔医生转过面来对他的学生说:“你们看出了吧,他是位有礼貌的人,但并不脱帽。
陆军是不脱帽的,如果退役已久,应该已经学会了平民的习惯。
他气概威严,又显然是苏格兰人。
至于巴贝多斯,他患的是象皮病,这就证明他驻在西印度群岛。
”若干年后,道尔对这件事印象犹新,曾在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希腊通译》里做详尽的复述。
道尔一八八一年毕业于爱丁堡大学。
挂起眼科医生招牌。
转眼六年,仍然门可罗雀。
因急于增加收入,改行写作。
开始不甚得法,后来受了法国小说家加波儒与爱伦坡的影响,决心试写侦探小说。
他要写出个不落前人窠臼的侦探。
“我想起了我的老师贝尔,”道尔在自传里回忆说,“如果他做侦探,一定会把这有趣味而没有组织的行当改造成近于严密科学的事业。
我越想越发生兴趣。
我该给这个人物取个什么名字呢
” 他想到英国板球家和另一位著名美国作家,都叫福尔摩斯,便替他的侦探取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八七年第一部福尔摩斯小说《壁顿的圣诞年鉴》出版,并未立即轰动。
但却引起了一位美国编辑的注意,于两年后向他定购更多的福尔摩斯小说,从此这位侦探就成了文学上不朽的人物。
道尔文笔生动,每一部福尔摩斯小说都引起欧美无数热心读者的讨论。
在《诺乌建筑师传奇》里,一个近似疯狂的年轻人闯进了福尔摩斯贝克街的寓所,声称他名叫约翰·马克法兰,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回答说:“你这样宣布姓名,好象我应该久仰大名似的,其实我对你所知有限,只知道你还没有结婚,是位律师,也是互助会的会员,有哮喘病。
” 贝尔医生并不是永远没错的。
但他有幽默感。
每逢访客请他讲述他的演绎奇谈,他最喜欢说他诊视一位卧床病人的故事。
“你不是一个军乐队队员吗
”贝尔医生俯身对病人发问。
“是的,”病人说。
贝尔医生很神气地转身对学生说:“诸位,你们看出来了吧,非常简单。
他脸上筋肉瘫痪,是吹奏乐器过度所致。
只要问他一声即可证实。
你奏弄什么乐器
” 病人用肘撑起身体说:“医生,我打大鼓
” 阿瑟?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英国的“侦探小说之父”。
他1859年5月22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排行第三,上有两位姐姐。
自幼即喜爱文学,14岁时已能阅读英、法文学作品,诗歌创作上表现杰出,中学时主编校刊。
1882年(23岁)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开始行医;1885年取得同校医学博士学位。
柯南˙道尔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
爱丁堡大学医院里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鼓励学生像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中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断。
柯南道尔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
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
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翁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出现。
就这样,《血字的研究》便以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为今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伏笔。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逐渐地,歇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宫秘史》、《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
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
第二批也是6篇,连同第一批,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
与此同时,《海滨杂志》也向柯南?道尔邀稿,1892年以《银色马》为首的12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汇集成《回忆录》出版。
这时,柯南?道尔决心停止写作这类故事,因此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身亡。
此举使读者大哗,有超过两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岸边杂志》(TheStrandMagazine),连他母亲也提出抗议。
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追逐的神奇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第三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作品成功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2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
《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
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 1900年,柯南?道尔以军医身份到南非参与布尔战争(TheBoreWar)。
因在野战医院表现出色,获封爵士。
1930年7月7日过世,享年71岁。
南方网讯 当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的第18页才道出福尔摩斯是如何第一眼就看出华生医生到过阿富汗时,我的好奇心已经像华生一样,被撩拨得心痒难捺了。
但老实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答案很有些不满意,他是这样说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学工作者的风度,却是一副军人气概……”尽管他后面用了诸如皮肤的颜色等等非常“实在”的观察,但“风度”、“气概”这样的词汇实在太虚了,让人多少觉得这是作者无能为力之下的故弄玄虚。
我的这种想法在参加工作几年后受到了挑战。
比如说我是个理工科大学毕业的学生,却进入了新闻界,而我的大学同学则大部分都从事着和专业有关的研究、技术或商业的工作。
三年后我们再聚时,我发现了彼此因为“职业”而产生的“不同特征”。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因此我不会穿写字楼里白领们的那种职业装,但也不会太马虎。
我穿的是带点休闲特色却并不太随便的衣着,而我的皮鞋跟的高度决不会超过三厘米。
我的在学校里继续读研究生的同学则穿得很模糊。
比如一件墨绿色的棉袄和一件紫红色的羊毛衫,下面是早已过时且因为穿得太久而有些变了形的条绒裤。
我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同学虽然不会在同学聚会上也西装笔挺,他可能取下领带或者穿一件不需要领带的休闲西装,也可能是一件质地好的羊毛衫加一件风衣,但既不会很古怪也不会很模糊,而皮鞋,则永远是干净而光亮的。
当然更多的差异表现在我们关心的话题、对待同一事物的角度和看法、说话时的语言习惯和语气上。
以上种种综合起来,就成了“气质”、“风度”这样的“模糊词汇”。
我们不能说作为“大学同学”,我们原本的气质风度就是相同或类似的,但毫无疑问,进入工作阶段后人们在这方面的变化,则更多地跟职业有关。
而当你在一职业领域深入之后,这样的塑造不仅仅是形貌上的变化,更多地则体现在你对事物的看法和针对同一件事情的角度和做法。
崔健在《自由风格》对话中举例《保镖》,他说那个保镖最后用身体挡住了子弹,他会说:“这是我的职业,我应该比你先死。
”而同样的事,在别人看来,则可能说是因为爱情或者“你是伟大的音乐家”。
这其实意味着,在相同的情况里,如果你不是保镖,你不去挡那颗子弹是顺理成章的;如果你是保镖而不去挡那颗子弹,你至少不是一个最好的保镖。
这是职业操守。
我的一个朋友,她的老公是新华社的摄影记者,被派驻香港已经两年半,再有半年就可以回家与妻子和刚刚两岁的可爱的儿子相聚。
但“9·11事件”之后,美国向阿富汗发起攻击时,他被亚太分社直接调到阿富汗。
对他来说,是否希望或愿意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战地记者并不重要,真正决定其使命的是,他是一个记者,需要服从职业的安排。
这种职业特征对人们的左右并不像法律那样严格,却是判定你是否合格或者优秀的职业标准。
比如说美国轰炸南联盟时,所的记者都奉命撤离,只有CNN的记者自愿留在轰炸区——没有人责难那些撤离的记者不应该或者不对,但几乎所有人都敬佩CNN记者的职业操守,那就是视新闻为第一生命。
同样的道理,人们尊敬在“9·11事件”中那些冲入火场的消防队员,是因为在那一刻,他们遵从了自己的职业操守。
人们可能尊敬他们,但对于他们来说,只是遵从了自己的职业操守。
就这么简单。
人们越来越多地用“职业操守”来衡量一个人或一件事,而在不同职业中,因为强调“职业操守”而塑造的不同人的不同个性,甚至有的时候,它塑造了你的思维方式。
我的一个台湾朋友,大学学的是计算机,确切地说是资讯管理———帮助公司设计管理软件,比如说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什么的。
她说学到后来,她发现这已经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你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方式的问题,和世界观、方法论有关。
比如说当她帮助一个公司设计一资讯管理软件时,她首先需要了解该公司的管理模式,然后用一种方法去分析,从而建立适合该种管理方式的软件模型。
她可以选择运用“结构”(STRUCTURE)法,也可以选择“物件”(OBJECT)法。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而这两种方法,实际上在改变或者说塑造了你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这是职业教给你的。
无独有偶,我的另一个学表演的朋友,后来完全转行做起了导演和制作人,一做就是十年。
他的体会是:我原本是一个感性化的。
虽然表演也有理论,但更多的时候,做表演的人依据的不是什么理论,而是感觉,甚至就是对人物直觉的理解。
而有的时候,当你刻意地去分析一个人物时,你会发现原本表演的激情已经没有了,表演得反而不如不分析的好。
当然这不是完全绝对的,“但对于一个好演员来说,保持并随时调动起表演的激情是绝对必要的。
”他说。
但是当他把方向转向制片工作时,他发现以往那种绝对成分的感性化在一点点被扭转为理性———这扭转既是职业选择上的自觉,也是在职业特性方面给他的训练。
“这个变化是苦难的,却是非常有益的。
我想今天我回头去做一个演员,我会比以往做得更好———更好地调节感性和理性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利用和发挥它们的长处。
如果我一直在做演员且满足于仅仅做一个演员,我可能无法像现在这样受到训练。
而事实上,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优秀的演员,往往是那些能够保持表演的激情,而同时又能够像导演那样思考问题的原因。
” 一个人的改变,一种人格特性的塑造,不可能完全来自于职业,可能用“生活”这样一个词汇更精准些。
但毫无疑问,人们通常是以职业来定位社会角色,而不是套用空泛了的生活。
在一个正在进入职业化的社会里,职业比生活具有更具体也更准确的代表性。
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当一个人选定自己职业时,他就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选择了自己要做一个怎样的人。
(编辑:dickie)
求龙马资料
姓名:越前龙马(Ryoma Echizen) 身高:151cm 血型:O 生日:12月24日 身份:青春学园中等部1年2组 惯用手腕:左手 击球方式:全能应变型 得意技:强烈旋转球、小碎步、二刀流、截击球、抽击球A、B 喜欢的牌子:FILA 帽子:FILA 上衣:FILA 鞋子:FILA(Marks Philippoussis Mid) 球拍:BRIDGESTONE(DYNABEAM GRANDEA) 喜欢的食物:烧鱼、蒸水蛋、虾烧饼(梅、泡菜味) 喜欢的颜色:银色 兴趣:在加进了全国著名入浴剂的浴缸里洗澡 口头禅:まだまだだね
(还未够水准呢
) mada mada dane 得意科目:科学 家庭成员:父、母、表姐菜菜子、加鲁比(猫) 父亲的职业:寺院的住持(代理) 人物介绍: 取得美国少年网球大赛4年冠的,被誉为天才少年的越前龙马,跟家人回国后,加入以网球闻名的青春学园国中部。
龙马加入不久后便顺利成为青春学园 的首位1年级正选球员,与前辈们一起参加地区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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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新学期开始,青春学院实力强劲的网球部的来了一个初一新生——越前龙马。
虽然帮助网球部其他新生出头不被高年级欺负,不过他的态度真是拽的可以,于是很快就和前辈用比赛决胜负。
出人意料的是他的实力也确实高的惊人,引起了网球部指导和社长手冢的注意,并破例将他选入正式队员队伍,开始了通往全国大赛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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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龙马的父亲越前南次朗也曾是在世界网坛昙花一现的职网球员,在美国赢得过冠军,却因不明原因退出网坛,归隐在日本一家寺院。
龙马从小在父亲近乎捉弄的态度下学习网球,对他来说网球并不是爱好,而是打败父亲的目标,因此在他心中有一个难以超越的背影。
在和队友、对手的比赛交流中,龙马渐渐看清了一个更有意义的目标——全国大赛,摆脱要超越父亲的压力,在追求梦想的冠军的过程中展开属于自己的网球生涯。
根据许斐刚原作人气漫画的制作的这部动画,画面精良,人设也相当可爱和有个性。
情节方面也一向都是体育类的专长,既有扣人心弦的比赛,也有青春校园式的搞笑。
虽然免不了体育类夸张的成分和一些谬误,但作为一般人看看的片子还是有点普及网球知识、增加兴趣的好处的。
详见
越前是什么意思?
是个动漫人物的名字啊....越前リョーマ( Echizen Ryoma)是日本里面的主角,被称为天才网球选手。
继承“天衣无缝”血统的日本网坛风云儿。
他的双瞳将捕捉全世界,降临在日本的网球天才。
拥有出类拔萃的网球球感和超强球技的网球天才少年。
喜怒不形于色,经常表现出看似‘臭屁’的态度,但是拽得非常可爱。
基本属于“如果我是第二拽,第一拽已下棺材”的类型。
心中却隐藏着炽热的斗志和上进心。
虽然自知有着奇迹般才能,却又不会满足于现状,不断地往前迈进,这就是。
他将这样的精神展现在比赛中,那正是男性迈向难以言喻之孤高领域的自我表现。
【一 基本资料】日文:越前リョーマ英文:Echizen Ryoma特征:经常戴着白色Cap帽、黑色短裤、浅蓝色护腕、平常穿着正式的网球服性格:态度嚣张、好胜、对自己的球技充满信心、经常认为自己不会输、除非被人挑战,本身是不会主动出风头的人(不过偶尔也会主动去挑衅对手)、有些散漫、不听别人说话、对女孩子兴趣不大、记不得不相关的人。
年龄:12岁身高:151cm体重:50千克血型:o型出生日:12月24日星座:摩羯座身份:中等部1年2组 网球部正选球员击球方式:全能应变型得意技:TWIST SERVE(外旋发球)、基本碎步、二刀流、脚边截击、 DRIVE A(A字抽球) DREVE B(B字抽球)、旋风扣杀、、DRIVE C(C字抽球)、DEIVE D(D字抽球)、(手冢领域,大爆炸,海贼的角笛等等)、千锤百炼领悟之极限、才气横溢之极限(是和幸村打的时候出现的).天衣无缝之极限惯用手:左手(通常用右手,认真时才用左手)喜欢的牌子:帽子 FILA上衣 FILA鞋子 FILA(Marks Philippoussis Mid)球拍 BRIDGESTONE(DYNABEAM GRANDEA)喜欢的食物:烤鱼、茶碗蒸、葡萄味芬达(panta) 、虾味鲜虾条(梅子 泡菜口味)喜欢的颜色:银色趣味:在加进了全国著名入浴剂的浴缸里洗澡龙马专用洗澡精:虾美洗浴济(内涵卡鲁鲁斯泉水盐)口头禅:(日文)まだまだだね!(还差得远呢!)或(还未够水准呢!)(罗马发音)mada mada dane!(英文)You still have lots more to work on! \\\/Nobody beats me in tennis!得意科目:化学、英语头痛科目:国语喜欢的类型:适合绑马尾的女生■青学网球社社员眼中的FROM:越前拥有统领青学未来的素质。
但愿他日后能更加精益求精。
FROM:他的球技让我尝到前所未有的刺激感。
希望哪天能跟他认真地一较高下。
FROM桃城武:那家伙已经是张青学杰出的王牌了哟。
我也不能再慢慢混啦,不能再慢慢混。
【二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原名竹内伦子)、大学生表姐菜菜子、本人、加鲁比 、哥哥越前龙雅(父亲的养子)父亲的职业(家业):(以前)世界网球选手 (现在)寺院的代理住持【三 性格】性格独特的人,有时会被认为是怪胎。
态度嚣张、好胜、拽的可以,对自己的球技充满信心、经常认为自己不会输;除非被人挑战,本身是不会主动出风头的人;积极向上,活动能力强,但容易在关键时刻操之过急;有些散漫 ;不听别人说话;异性方面,不太注重外表,对女孩子兴趣不大;比起住家型的女性,更加适合个性鲜明,狂热投入工作\\\/学业的异性。
o型血摩羯座的龙马,体力,精神力强,是凡事坚持到成功为止的类型。
但往往因为过于强烈的执著心而导致在成功前绕了远路的现象。
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是过于冷漠,社交能力稍显不足。
和A型金牛座的女性最为速配。
(可以引导出龙马温柔体贴的一面)。
越前龙马很强,在网球上。
自尊心强,从来不甘心认输,即使对方的实力胜过自己,也仍然要战胜对方,不管对方会用什么样的招式。
越前龙马很弱,在感情上。
很明显的是个网球强人情感弱智,女孩子给他吃亲手做的盒饭问他好不好吃,结果他看这网球场说了句“还差得远呢”,是评价网球场里的人,结果把女孩子气走了。
但对于青学的队友们,越前貌似无动于衷,实际上是十分在意的。
甚至可以说,越前龙马以青学为荣。
比如获得地区预选优胜后,老头子笑话他包扎眼伤的纱布上写的字迹(如果是平时越前早就冒十字路口了)但此时他只是淡淡解释那是为了纪念青学夺冠,嘴角甚至是带着若有若无的弧度;又比如当MOMO失去正选资格后没来上课,面对其他人的询问他闭着眼丢下口头禅走人,但在天台上睡午觉时看到MOMO打完水漂大笑着离开,他又不禁莞尔,似乎是终于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再比如关东大赛第三单打时,乾为了救球摔坏了眼睛,当他重新戴上备用镜时看见青学全体对他微笑着竖起大拇指——如果你够细致的话会发现:眼神无奈的越前的“V”手势是被菊丸弄出来的,但另一只手上竖起的大拇指绝对没有受到他人的牵制,换言之,那是越前自愿的、真心的加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但同样,越前龙马也很寂寞。
亚久津输给越前后执意离开山吹,太一哭着请求他留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不知道是不是那天夕阳太旖旎,亚久津告诉太一他的目标应该是越前,那一刻忽然觉得他很温柔;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不知道是不是那天夕阳太旖旎,顺着亚久津手指的方向,越前在暮色中走来,那一刻忽然觉得他很寂寞。
越前有只猫叫卡鲁宾,越前很喜欢它。
有一次猫儿调皮失踪,急得越前到处找,不想上课,也不想打网球。
很难想象如果失去这只猫越前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有这么一句话:喜欢狗的是忠诚的人。
而喜欢猫的,是寂寞的人。
强大不能成为寂寞的理由,但是强大的人总是寂寞的。
越前够强了,就因为强,而背负了许多的误解。
亚久津面对他总是输,他让迹部女王剃了光头,不管怎么样的比赛就算是替补也一定让他上场。
当无数人为炮灰扼腕叹息鸣不平,无数人叫嚣着“为什么总是让他赢,明明×××比他厉害”,无数人叫嚣着“151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时候,又有谁能够理解一个拽小孩的孤单
【四 球技方方面面】打球类型:全方位型。
勇于挑战一切的精神天下无敌,行动总是令旁观者备受冲击。
驱动较小的身躯,对‘便抢’永不满足的渴望,化不可能为可能。
蕴藏体内的挑战心支持他向前迈进。
大胆行径源自高超技术与不畏风险的挑战心相辅相成。
从他狂妄嚣张的语气中隐藏着对实现野心的强烈意志。
亦可窥见他乐于挑战逆境的精神。
利用手腕:左手(通常用右手,认真时才用左手)擅长:外旋式发球、B字抽球、模仿技能(例如海堂的蝮蛇、菊丸的跳舞式网球等)绝招:单脚小碎步、外旋发球、抽击球A、B、C、旋风扣杀、外旋扣杀, COOL截击(其中,COOL截击是抽击球C的升级版,这两招都是越前到美国打公开赛时领悟的,在全国大赛中才出现。
)身体能力:左右侧跳(次)7120M渐速来回跑(次)119背肌力(KG)102握力(KG)左:42.3俯卧弓身(CM)59.5坐姿体前弯(CM)3950米跑(秒)6.10立定跳远(CM)237垒球(M)28耐力跑(1500米)4分46秒短跑,耐力跑等运动能力系的项目成绩可谓全国顶尖。
他之所以能够比他人更加快捷的左右移动,全因他惊人的左右侧跳能力。
但无可奈何的,力道系微弱,乃因他较小的身材。
【五 着装配具】特徽:经常戴著白色cap帽 黑色短裤;平常穿著正式的网球服鞋子:FILA(MARK PHILIPPOUSSIS MID)着地时弹性极佳的球鞋造就了‘基本碎步’。
同时增强威力。
球拍:BRIDGESTONE(DYNABEAM GRANDEA)此球拍不但轻盈,弹性也极佳,可以造就出强力的击球,得以补充力道不足。
携带物品网球双打入门书:和MOMO参加双打时买的,至今仍放在书包内。
笔记本:上课时使用的笔记本,经常因为忘记放好而带在身边。
卡鲁比的照片:爱猫的照片,声称不是自己放的,但还是从不离身。
记事本:因为经常迟到,总是随身带着写有紧急联络的电话号码的本子。
铅笔盒:上课时所使用的,一直到放在包包内。
GAME BOY ADVANCE:多余时间用的携带式游戏机,据说是庆祝升学的礼物。
散装煎饼:社团活动结束后。
一边喝芬达一边吃煎饼是他的幸福时间。
【六 喜爱的食物】喜爱的食物:因受到流着‘武士’血统父亲的影响,龙马曾经住过美国却钟爱日本传统料理,兴趣也满是和风的味道。
喜爱的食物:烤鱼,茶碗蒸,葡萄味ponta(其实就是fanta:芬达,不过动画里不能对任何牌子做广告,所以就把牌子的名字改了一下,漫画里的显示是fanta,而TV里的显示是ponta)【七 擅长的科目】化学英语。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龙马,擅长英语自不必说。
关于化学,化学是以109种化学元素为基础,探讨化合,分解等化学变化的学问,是物质转化性质不同之物是否合乎逻辑的印证;对于追求,吸收并转化成自我的东西且加以改进的龙马,化学无疑是最适合的科目。
【八 其他兴趣爱好】最近热衷的事情 : 在加进了全国著名入浴剂的浴缸里洗澡 ;龙马专用洗澡精:虾美洗浴济(内涵卡鲁鲁斯泉水盐)喜欢的颜色:银色【九 语录】龙马「出位」语录:「有空的话...我可以教你打网球啊 !」(卷一)「没真材实料却爱自作聪明的人原来多的是呢。
」(卷一)「可以加入青春学园真是太好了...因为有很多不同的网球手等著我去打倒呢...」(卷二)「这种步法还是初学会...我本来想保留它...留待全国大赛时才用 !!」(卷二)「我右手力量比较弱...但我还是想用这球打下你的眼镜 !!」(卷二)「记住把这个也加进资料卌内啊 !」(卷二)「青春学园是第一种子,就算迟一小时也没有问题...」(卷三)「我们要在敌方的地头打残对手,因为这样才够痛快 !」(卷三)「你别想能够在这边取得 1 分 !」(卷三)「双打 ? 我已受够了 !」(卷三)「喂...裁判...你可以报分了吗 ?」(卷五)「我们都试探过对方虚实了,可以一起使出真功夫了吗 ?」(卷五)「因为你是用右手,要强烈旋转球打中你的面,我便非用右手发球不可。
」(卷五)「对不起,进军全国前我是不会输的。
在全国大赛也不会输。
」(卷五)「喂...不需为这种小事那么慌张吧。
」(卷五)「我要变得更强...变得更强...更强 !!」(卷五)「你不会逃避了...那蔬菜汁好像很美味啊,菊丸前辈。
」(卷六)「前辈们都很讨厌啊。
」(卷六)「在面对这些强敌之前...一定要先将眼前敌人逐个打败。
」(卷六)「真可惜呢,桃前辈...是我大显身手才对啊。
」(卷六)「哼...说起来,他俩(指海堂和桃)都是我的...手下败...(已被胜郎盖着嘴)」(卷七)【十 别人对龙马的评语】龙崎老师 :「果然胆色过人 !」(卷一)不二周助 :「嗯...这就是所谓的 是善书者不择笔吧」(卷一)海堂 (心想) :「他是个绝不寻常的 1 年生 !!」(卷二)胜郎、胜良:「越前果然是网球天才 !!」(卷二)手冢 :「越前不但开始习惯比赛...而且他是拥有相当实力的对手...」(卷二)「专业网球月刊」编辑芝砂织 :「...很嚣张啊 ! 但他也蛮可爱呢...」(卷二)阿乾 :「越前龙马...他很强,绝不能掉以轻心。
」(分组赛前) (卷二)阿乾 :「你这个嚣张的新生。
」「好一个令人期待的 1 年生 !!」「大言不惭...」(心想) :「...他真是个...嚣张得很的新生...」(分组赛途中) (卷二)阿桃 :「...你这个家伙好胜得要命...」(卷三)菊丸 :「那小鬼好不简单呢。
刚才的突击全场瞩目 ! 每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了 !」(卷五)不动峰中学的伊武 (心想) :「...很强的 1 年生...」「像你那样骄傲的人,不惨败一次也不会学乖...你也太过嚣张了。
」(卷五)大石 :「他比校内选拔赛时强了很多。
」(卷五)阿桃 :「那家伙...又怎会轻易认输。
」(卷五)不动峰中学的神尾 :「到了这时候还想用激将法...他和深司一样。
」(卷五)不动峰中学的橘 (心想) :「...反射神经强得惊人 !」(心想) :「...负了伤也这么厉害,他真是不简单 !! 青春学园的...越前龙马 !!」(卷五)龙崎老师 :「那小鬼真不简单。
」(卷五)龙马的父亲越前南次郎 :「现在的龙马不过是...在模仿我的网球罢了。
」(卷五)龙马的父亲越前南次郎 :「...这家伙...脱胎换骨了。
」(卷六)手冢 :「打得很好,越前。
」(卷六)圣鲁多鲁夫学院的观月 :「...小看他的话,一定会吃亏。
」(心想) :「很嚣张的小子...」(卷六)其他评价:手冢国光:Echizen拥有统领青学未来的素质,但愿他日后能更加精益求精。
不二周助:他的球技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感,希望哪天可以和他认真的一较高下。
桃城武:那家伙已经是青学的一张王牌了,我也不能继续混下去了啊~越前南次郎:那小子的‘臭屁’从婴儿期就开始了,他还嚣张到在我把他高高举起时,在我头上撒了泡尿呢~【十一 房间】过去参赛的所赢得的奖杯和奖牌被漠不关心的放置在柜储物柜上面,东倒西歪。
像其他学生一样放置了闹钟在床头,但很遗憾,效用并不大~(笑)制服和平常的衣物都放在门口的衣柜里,龙马脱了就随便乱丢,妈妈会帮忙收拾进去。
早上出门总是匆匆出门上学,睡衣也脱了就胡乱丢置在床上。
极其柔软,蓬松的逗猫棒是卡鲁比得最爱,通常会在龙马房间的地下发现,拥有数种不同的游戏机,总会将使用机率最高的连接着电视。
分析:从杂乱的房间可以看出他一旦集中注意力,就会埋头苦干而忽视四周围的情况。
从奖杯和逗猫棒可以看出他对重视事物的坚持,和非重视事物的漠视。
从以上可看出,龙马个性纯朴,很容易热衷于一项技艺而有所专精。
非常适合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业,如飞行员,太空人等。
【十二 越前龙马FANS问答】Q1,龙马sama曾经呆过美国,那么英文成绩是否很好
A1,不知道,升国中后还没考过正式的考试,这种事情我怎么会知道。
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老师上课问答,我写了一黑板的英文.Q2,菊丸前辈一直叫你‘小不点’,你不会讨厌吗
A2,不会……打网球又不是靠身材,但是被菊丸前辈敲头的时候我就满不爽的。
Q3,龙马sama经常喝芬达,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口味
A3,并没有,没有特别在意什么口味,都按照当时的心情选择口味。
不过经常喝葡萄口味的。
Q4,认为樱乃她怎样呢
A4,运动白痴,打球的时候,屁股太翘,膝盖伸的太直,头发太长……不过,可以看出来点努力。
Q5,上学的时候除了网球包之外什么都没带,难道教科书和其他用具的放在学校了吗
A5,教科书,文具,便当盒和其他学校用品我都放在网球包里。
Q6,龙马sama有没有按照乾学长的吩咐每日喝下两瓶牛奶
A6,我比较不喜欢西式的东西,况且又不是喝牛奶就会立刻长高……Q7,FANS们分成支持龙樱和不支持龙樱的了,请问龙马-SAMA对此如何看待呢?A7,随他们的便好了,我没有什么看法。
许斐老师对于越前龙马的问答Q1,龙马为何去了美国
A1,故事设计的是因为母亲工作的关系。
Q2,龙马的妈妈是外国人吗
A2,这个嘛~金发(
),喜欢西餐,像外国人的地方很多……也会经常说‘YES’呢~(啊~在卖关子呢~)Q3,为什么龙马的名字是唯一一个用片假名写的
A3,或许……和龙马妈××国际有关吧~(笑)Q4,龙马为何在打球时带着帽子
A4,可能这样子比较帅……最初是想他具有让‘龙马=FILA的帽子’这个特征~(笑)Q5,菜菜子为何会寄宿在龙马家
平凡人家应该不会将女儿寄养在有色老头的家吧
A5,因为老家离大学太远了,所以上学的时候就寄宿在龙马家。
(南次郎:喂~说我是色老头,这也太过分了吧
)Q6,最后会不会把樱乃和龙马画在一起呢?A6,(心里想:这个问题好啊~一招问到死穴……)不会(笑)这是一个写网球的戏,至于最后怎么样呢,那就希望大家继续支持《网球王子》就可以看到了嘛,我也很期待大家给我意见,呵呵……(心里:打好招牌最重要)【十三 越前龙马小八卦(官方)】之一:他那超强的自信和有话直说的个性是在美国养成的
极易给人‘臭屁’的印象,是因为他曾经住过会明确表达自我意见的美国的关系。
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坦然向对方说出真心话或许正是龙马善解人意的表现
之二:和龙马坦诚相见的对象
竟然是……老是可以目睹龙马毫无防备的身影,可以和龙马一同进入浴室,感情好的令人嫉妒
令众人羡慕不已的家伙的就是它……卡鲁比
展现在它面前的那副天真无邪的表情才是龙马的真正本性
之三:龙马对于龙崎樱乃的感觉,难以想象啊……动画中对龙樱“处处留情”,现在结局还一个谜。
之四:龙马对于青学网球社社员的感觉,很复杂……众所周知,POT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偏偏XF又是玩暧昧的高手,在这个同人女当道的时代,就衍生出了许多CP,例如当下最红的冢不二……而和越前最先擦出暧昧火花的应该是手冢部长,然后是上下学堪称“形影不离”的MOMO,漫画中越前VS切原膝盖受伤之后关东赛上不二暴走……
求一款单机游戏名
Talismania 黄金传说1.0 希腊神话里某倒霉国王拥有了一双黄金手,结果把自己女儿变成了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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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古老的故事对吧
那就没必要说了,总之国王踏上了寻找众神之路,一路上利用他的黄金手行善积德积攒RP(四处造房子),最后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游戏要求将两个动物头像连在一起,连接的地方就会变成钱币,富有挑战性的是钱币有三种,金银铜,虽说不影响过关,但很影响你造出的房子的美观程度,而且还有各种怪物前来捣乱,还可以获得各种道具的辅助,以及积攒星星才能用的点石成金大法,还有非常有趣味性的造神像小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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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剧情老套了点,但是
游戏绝对一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