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申诉案件的流程
您看一下《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九条 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您将申诉材料交到检察院民行科,他们也口头答复了要抗诉,说明您的申诉符合受理和立案条件,按照规定他们应当在您提交材料后一个月内作出立案决定,并发送立案通知书,通知您已经立案。
检察院在立案后就要去法院调阅卷,调或借到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抗或抗诉或中止审查或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等)。
按照规定,检察院至少有四个月的办案时间。
如果立案后拖延不去调阅卷,时间就托得更久了。
您要等不急就去检察院问清楚,什么时候借到案卷的,什么时候开始立案审查的,现在审查结束没有。
你也可以同时到终审法院的上级院去申诉。
浅谈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部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涉及信访、举报、刑事复查、刑事赔偿等方面,业务范围广,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重,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大。
就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 一、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树立为民亲民理念\ 爱岗、敬业,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前提。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既是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打交道最直接的场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
它每天面对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举报或上访的人,有正常上访的,也有无理取闹的,还有经常缠访的等等。
因此,作为一名控申干警一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始终做到心中有百姓,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上访者的诉求要耐心倾听,即便是无理取闹,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要树立为民、亲民的信访工作理念。
来检察机关上访的群众,绝大多数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是弱势群体,他们因为走投无路才来上访的。
每次上访都要在经济上、时间上、精力上投入很低多。
他们的上访,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对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渴盼。
因此,我们要树立民生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站在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控申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责任意识。
把公正执法作为控申检察工作崇高的职业使命和价值追求,把为民、亲民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注真情抓首访。
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重视群众利益诉求,理性分析群众诉求,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的工作,尽力尽量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真正做好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 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面对不同的来信来访群众,要用不同的接待方法和技巧,妥善地处理来信来访的人民群众,积极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
\ 一是推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大力推进首问、首办责任制,对首办责任制进一步进行了细化。
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首办责任制与建章立制、首问责任制、催办督办制、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制相结合,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将一步增加控申检察干警的接待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了首办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减少了人民群众重复来信和上访及越级上访的发生。
二是妥善处理好集体上访案件。
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都要热情接待,在耐心做好疏导,稳定情绪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特别是对集体上访的人民群众,接访干警要格外小心,十分重视,一点都不能马虎大意。
因为集体上访人员多,要是出现一点差错,以致堵政府,堵交通要道,所以,要随时启用《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制度》值班检察长要亲临现场指挥,亲自过问,协调处理,切实做好集体访工作。
要让群众选派代表与接访干警谈话,对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纳,能当面答复的可直接答,疑难复杂的问题,接访干警和主管检察长要及时与检察长沟通研究后,给予答复,要留下群众代表联系电话,以便有事及时联系。
对不属于我们检察机关管辖的最好,不要一推了之,要为其指明救济渠道,并联系有权机关办理,有效化解来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误解,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体会到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清廉、高效的良好检风。
三是要强化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控申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为主要依据,对照高检院的新标准、新程序、新要求,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窗口建设,致力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力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化运行。
院党每每年将此项活动纳入院中心工作之中,形成检察长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机制。
几年来,我院控申科全体干警对来访\ 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样坚,即:四个一样生人和熟人一个样。
干部和群众一个样,本地人和外地人一个样,首访和重访一个样。
\ 2009年被黄冈市院授予市级文明接待室,干警瞿晓敏先后被省院授予优秀接待员和县委授予十佳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在接待进程中,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来访热心,听取反映耐心,审阅材料细心,处理问题诚心,帮助群众真心、\ 三、健全规范规章制度\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活力,使基层控申检察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 一是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更好地推动工作上台阶。
\ 2012年,我院出台了《黄梅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意见》、《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错案追究制》、《办案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使控申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遵,有条不紊,权责明晰,优质高效。
\ 二是要加强工作机制创新。
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不在于它存不存在社会矛盾,也不在于它的社会矛盾已经根除,而在于这些矛盾能否得到合理的调和、有效的化解。
从长效上讲,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要靠体制、机制来加以实现。
因此,控申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
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方面,既要立足解决具体个案,还要加强理性思考,特别要从长效机制上多做思考并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使处理涉检上访问题更有效。
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和方法上,要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关系。
一方面,不管是老机制、老办法,只要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有效果,就要坚持使用和完善。
如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信访部门接访制度,预约接访制度,来访人点名接访制度,开通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检务公开宣传、法律服务、法制讲座进社区、进农村、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原办案人负责办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等等。
另一方面,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中,还要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维稳工作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内设的一个综合性的业务部门,担负着重要的执法职责,控申办案工作既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发挥其职能作用的主要渠道。
在控申工作中,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为民办事转作风,以办案促执法,以执法促公正。
\ 一是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逐件认真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复查,使应当进入复查程序的刑事申诉案件全部立案复查;对于不符合立案复查标准的,也及时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做到刑事申诉案件随来随办。
在办案中既坚持依法办案,有错必纠,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坚持人性化办案,坚持五个到位:提高思想认识,感情到位;对有法律问题的,纠错到位;对有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情绪不顺的,疏导调解到位;对缠诉闹诉的,终结到位。
\ 二是注重办案质量,做好息诉工作。
\ 由于申诉案件的特殊性,复查难度大,法律、政策性强,善后工作落实不到位,很容易形成再申诉案件。
几年来,我院要求控申干警做善后息诉工作时,既要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又要做好申诉人家属及周围人员的息诉工作。
要坚持换位思考,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捕捉每个申诉人的心理需求,有针对地对其要求解决的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式方案,有的放矢地进行答复,扎扎实实地给予解决,妥善息诉。
必要时可以借助当地党委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力量,加大息诉工作力度。
对于经复查后申诉无理,经做工作后仍不息诉,并长期借申诉之名,行无理取闹之实的人员,要进行训诫。
对有单位的人员,可以采取向单位通报情况,借单位的力量使其息诉罢访。
对无单位的人员,可以借助乡、村或社区的力量以及通过其亲友等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息诉罢访,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五、坚持素质兴检方针\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控申检察工作的日益繁重,责任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控申检察队伍。
\ 一是加强学习。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衡量工作的标杆、破解难题的利器、谋划工作的指南。
认真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认真学习检察业务知识,熟悉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特别是国家的信访工作政策,不断提高以党的政策指导控申检察工作的水平,切实适应新形势下控申检察工作的需要。
\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
要转变培训观念,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更加注重业务能力培训。
改进培训方式,把老师讲授、理论研讨、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和实地考察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研究政策、交流经验结合起来。
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检察官培训学院为主体,包括各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各级党校等在内的人才培训网络。
\ 三是提高创新能力。
检察院各个部门的职能如何分配
向检察院申诉的流程是如何的
申诉人可以监督检察院的工作吗
一、检察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1诉检察部门、举报中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9、纪检监察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申诉须知 (一)受理申诉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及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申诉人可以监督检察院的工作,检察机关的工作是靠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监督的。
最好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
《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