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
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徽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Expo 2010),是第41届世界博览会。
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中国上海市举行。
此次世博会也是由中国举办的首届世界博览会。
上海世博会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Better City, Better Life)为主题,总投资达450亿人民币,创造了世界博览会史上最大规模记录。
展会名称: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 举办地点: 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会期: 2010.5.1—10.31,共184天 吉祥物: 海宝 展会类别: 综合类 参展方数量: 240个国家地区组织 投资成本: 约450亿人民币 会场面积: 5.28平方公里 参观人数: 预计7000万人次 形象大使: 成龙、郎朗、姚明
哪些产品不允许做广告
《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有规定: 334.广告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35.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哪些情形
答: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36.“顶级”、“极品”、“第一品牌”能否用作广告语
答:《广告法》第七条第2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不能作为广告用语。
337.在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于“迷信”内容
答:在我国,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但应当在一定的场合和范围内进行。
“观世音菩萨”是佛教专有的形象,具有特定的宗教意义,其用于商业广告活动,超出了正常宗教活动的范畴,并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属于《广告法》第七条第2款第六项禁止的广告行为。
338.为什么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
答: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机关和人员,其名义和形象代表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地位和身份特殊,用于广告,不仅不严肃,也有损于国家机关形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涵极为广泛,有普通工作人员,有处、司局、部级之分,党和国家领导人亦含在其中。
另外,广告法中所指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各级党委所设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协、检察院和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禁止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包括直接引用,也包括间接引用。
如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视察检查企业,出席企业庆典活动,接见职工时的讲话、照片,为企业及产品题词,评价及使用产品的照片等;也包括在展览会、交易会、订货会等商业性活动或者其他销售活动有关的场所设置、散发、播发含有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印刷品或者音像制品等商业性广告。
339.为什么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答:广告作为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手段,必须公正、客观。
不允许通过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借以抬高自己。
因此,也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容易产生误导的绝对化语言。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任何企业产品的好坏,都要通过市场来检验、评价。
所谓国家级产品一般是指由国家部委批准生产的产品,这不仅不能代表其产品质量达到何种程度(如国家级新药、国家级新产品),而且此类比较含混的词句,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达到国家的标准,影响其作出正确的选择决策。
因此,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词句。
任何产品优劣都是相对的、比较而言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语言,违背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上起到了抬高自己、贬低其他竞争对手的作用,不利于公平竞争。
346.哪些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349.如何认定虚假广告
答:虚假广告一般应从两个方面认定: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真实。
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欺诈宣传,或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364.化妆品广告中禁止出现哪些内容
答:化妆品广告中禁止出现以下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四)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六)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368.食品广告内容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食品广告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技”、“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二)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或使用哺乳妇妇女和婴儿的形象;(四)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
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五)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六)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七)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八)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九)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营养成分。
374.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哪些情形
答:烟草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吸烟形象;(二)未成年人形象;(三)鼓励、怂恿吸烟的;(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375.烟草经营者能否利用音像制品发布烟草广告
为什么
答:不能利用音像制品发布烟草广告。
因为卡拉OK带、VCD光盘和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播放场所,主要是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家庭等。
利用上述媒体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发布烟草广告,属于《广告法》第十八条第2款禁止的范围。
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家庭等虽不是《广告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场所,但与青少年关系密切。
如播放含有烟草广告内容的上述音像制品,对青少年影响极大,与《广告法》中有关烟草广告法律条款的立法宗旨相悖。
根据《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于利用卡拉OK带、VCD光盘和录像带等音像制品发布烟草广告,应予禁止。
380.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哪些内容
答: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以下内容:(一)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二)贬低他人的;(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四)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五)利用患者名义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六)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七)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八)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九)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383.哪些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广告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广告:(一)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或同级医药行政监督管理部分)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二)未经生产者所在国(地区)政府批准进入市场的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三)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医疗器械;(四)扩大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五)治疗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
388.哪些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答: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二)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用药、防疫制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劣药;(四)戒毒药品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药品;(五)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和试生产的药品;(六)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七)除中药饮片外,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药品。
394.哪些兽药不得发布广告
答:下列兽药不得发布广告:(一)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兽医医疗单位配制的兽药制剂;(二)所含成分的种类、含量、名称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不符的兽药;(三)临床应用发现超出规定毒副作用的兽药;(四)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取得《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兽药。
399.农药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二)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三)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四)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五)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六)农药广告中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七)农药广告中不得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八)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九)农药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
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十)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404.酒类广告中不得出现哪些内容
答:酒类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一)鼓动、倡导、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饮酒的动作;(三)未成年人的形象;(四)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五)诸如可以“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不科学的明示或者暗示;(六)把个人、商业、社会、体育、性生活或者其他方而的成功归因于饮酒的明示或者暗示;(七)关于酒类商品的各种评优、评奖、评名牌、推荐等评比结果;(八)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科学、不真实的其他内容。
广告有哪些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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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和“VI”分别是什么意思,它们有什么区别
CICI理论自诞生至今,已个世纪个学科的专家学者对其有着的理解以及的侧重点不同,因而对CI的定义域解释不尽相同。
我们从CI的英文译意、定义的比较作一初步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更深一层次地理解CI的本意。
CI(司肖)的最初概念叫作“企业识别”,是英文Corporate Identity 的缩写。
由企业识别的战略思想指导而规划出整套识别系统,也就叫作“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简称CIS”,所以,CI是CIS的简称,翻译成中文即司肖,粗略解释为公司、企业的肖像、生肖。
Corporate,是指一个单位、一个团体、一个企业。
Identity在汉语中很难找到对应可译的词,但究其含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辨别、辩认。
在英汉词典中,作动词,可解释为:a.等同,视为同一;b.辩认、鉴定,验明。
作名词的基本含义:a.同一、一致;b.本体、本性、身份。
在英文中,Identity有许多意义,而最与我们目前的课题相接近的则有:身份、标识等,从其使用情况看,这个词有如下两层含义:其一是指主体的识别性,主体有区别于其他同类的个性化特征;其二是指主体的个性化特征要有完备的统一性,共同表达主体的识别性。
可见,其基本意义是识别。
因此,在大多数场合CI被译为“企业识别”。
鉴于企业识别一词的多义性,一句简短的语言难于概括其丰富的含义,我们将这些含义综合起来作一较全面诠释。
第一、辩认,认识意义上的企业识别,表明企业自身的身份与性质。
例如:当我们看到“红塔山”、“健力宝”两个标志时,我们很快会想到前者是香烟,后者是饮料。
第二、传播意义上的企业识别,对内表明一个组织内部的某种同一性;对外表示本组织的个性存在以及区别于他的差异性。
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服务体系,不论乘客是哪个国家和民族的,其享受的服务都是相同的。
第三、社会意义上的企业识别,表明个体意识到自己归属于某一种群体,思想意识,行为等都要服从制度,从而使这一群体中的个体互相沟通和认同,相互协作与支持。
例如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60年代中期,对于这种崭新的战略在名称上、概念上都还没有形成共识,有的把它称为产业规划(Industrial Desin),有的把它叫作企业设计(Corporate Desin),或者把它叫做企业形貌(Corporate Look),特殊规划(Specific Desin),设计政策(Desin Policy)等。
到后来才有了统一的名称:Corporate Identity,即CI。
VI为企业CIS中的一部分,企业CI包含三个方面。
分别为BI、MI、VI,三方面为企业理念识别,行为识别和视觉识别。
VI全称Visual Identity,即企业VI视觉设计,是企业VI形象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工业化、自动化的发展,加速了优化组合的进程,其规模不断扩大,组织机构日趋繁杂,产品快速更新,市场竞争也变的更加激烈。
另外,各种媒体的急速膨胀,传播途径不一而丛,受众面对大量繁杂的信息,变的无所适从。
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统一的、集中的VI设计传播,个性和身份的识别因此显得由为重要。
VI:视觉识别 VI:以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的、系统的视觉表达体系。
将上述的企业理念、企业文化、服务内容、企业规范等抽象概念转换为具体符号,塑造出独特的企业形象。
在CI设计中,视觉识别设计最具传播力和感染力,最容易被公众接受,具有重要意义。
VI系统:A.基本要素系统:如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造型、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号等。
B.应用系统:产品造型、办公用品、企业环境、交通工具、服装服饰、广告媒体、招牌、包装系统、 公务礼品、陈列展示以及印刷出版物等。
一套VI设计的主要内容:I.基本要素系统A.标志B.标准字C.标准色D.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II.应用系统A.办公用品:信封、信纸、便笺、名片、徽章、工作证、请柬、文件夹、介绍信、帐票、备忘录、资料袋、公文表格等。
B.企业外部建筑环境:建筑造型、公司旗帜、企业门面、企业招牌、公共标识牌、路标指示牌、广告塔、霓虹灯广告、庭院美化等。
C.企业内部建筑环境:企业内部各部门标识牌、常用标识牌、楼层标识牌、企业形象牌、旗帜、广告牌、POP广告、货架标牌等。
D.交通工具:轿车、面包车、大巴士、货车、工具车、油罐车、轮船、飞机等。
E.服装服饰:经理制服、管理人员制服、员工制服、礼仪制服、文化衫、领带、工作帽、纽扣、肩章、胸卡等。
F.广告媒体:电视广告、杂志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路牌广告、招贴广告等。
G.产品包装:纸盒包装、纸袋包装、木箱包装、玻璃容器包装、塑料袋包装、金属包装、陶瓷包装、包装纸。
H.公务礼品:T恤衫、领带、领带夹、打火机、钥匙牌、雨伞、纪念章、礼品袋等。
I.陈列展示:橱窗展示、展览展示、货架商品展示、陈列商品展示等。
J.印刷品:企业简介、商品说明书、产品简介、年历等。
一句话概括就是:VI为企业CIS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