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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建心得体会

时间:2019-07-24 18:12

结合当前开展拆除违建,谈谈如何推进法治建设

一、指导思想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富美五夫、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目的,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调查核实零死角、依法惩治零遗漏、“两违”现象零增长。

把抓好“两违”整治作为抓产业环境、抓发展空间、抓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两违”综合治理,拆出环境、拆出空间、拆出公正、拆出美丽、拆出政府公信力。

二、任务目标专项行动范围涵盖全镇城乡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

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山边、路边、水边)“三节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有步骤、定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

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镇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三、工作安排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等方式开展,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同步推进。

(1)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我镇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两违”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要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村LED,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专项治理的舆论氛围,让群众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2)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镇党委、政府作为本辖区内“两违”整治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逐片、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并归集分类、建立“一违一档”台帐,形成“两违”清单,调查摸底不全面、不彻底、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挂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3)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我镇要立即启动违建拆除工作,分批列出“六先拆”对象并在社会上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示范带动,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

在重点突破基础上,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问题。

同时要建立完善落实拆违的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首查责任制度和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四、工作措施(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我镇成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听取阶段性“两违”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两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夫镇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依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方案。

要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配强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在分类清楚后,以各法定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牵头实施,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要组建强有力的队伍,专门从事“两违”整治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一支“两违”整治队伍。

(2)突出重点,分类治理。

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严格按照省、市提出的“四重点、六先拆”要求,镇规划区内和高速公路、道路两侧、主要河道“两违”的整治,集中力量拆除一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党员干部违建、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在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具体要做到“四个坚决、四个绝不允许”:就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专项整治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涉及到哪些,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思想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特别是对组织和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以及“两违”背后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办、严惩不怠,绝不允许内外勾结、以权谋私。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两违”拆除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能部门都要无条件地通力协作,其中:对临时搭盖、主体未完成一层等其它拆除难度不大的,由分管土地、城建领导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实施拆除;对主体己完成一层、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等拆除难度较大的,由挂钩点村主要领导牵头,镇“两违”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配合镇干部实施拆除:对拆除难度特别大的,由县“两违”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组织联合拆除。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出现“两违”的,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配合属地镇做好工作,抓好落实。

在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中,镇派出所要研究制定依法处置紧急事件的预案,组建一支“两违”整治安全保障队伍,依法依规化解矛盾,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镇土地资源所、村建站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3)加强宣传,注重引导。

要认真部署“两违”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镇政府要开通“两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

定期公布拆除情况,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两违”可耻、违法必究、公平公正的正确导向,促进全镇“两违”治理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4)依法依规,堵疏结合。

“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诸多法律、政策问题,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城乡建设、公路、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

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要以村镇规划为指导,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改进个人建房审批,规范个人建房政策,满足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

要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实行违法建筑“零补偿”规定,令违法抢建无利可图。

有违法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抵押等手续;对利用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公安、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部门不得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供水、供电、通信等公用企业单位不得违法向其提供相关服务;将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平台,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降低信用等级,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金融服务限制等措施。

要进一步探索多种方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严格城镇规划控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完善机制,源头防范。

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依托国土所、村建站和镇村(居)干部,尤其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并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加强对辖区内“两违”的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

国土、规划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

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两违”治理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诚布公地接受举报和建议,为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为创造平台和渠道,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违建的定义

诫勉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 (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谈话。

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违建拆除方案

违建拆除是下面带来的关于违建拆除方案的范文内容大家参考。

沙县南阳乡违建拆除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违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及省、市违建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乡违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改善我乡人居环境,确保完成20XX年拆违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违建综合治理漳州现场会精神,一鼓作气、持续推进,以“杜绝新违建、拆除旧违建、创建无违建”为工作目标,更加突出控违拆违的系统性、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构建常态长效,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年拆除各类违法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二、工作重点坚持“违必拆、六重点、六先拆”的工作原则,下列六项工作为20XX年拆违工作的重点: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

要进一步落实村的控违责任,强化动态管理监控,对发现的新生违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坚决予以拆除,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不敢违建”、“违建必拆”的良好氛围。

严重侵占耕地违建的整治。

全秀开展清除“违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并将违建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到20XX年底,全乡严重侵占耕地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朝阳区哪个部门主管治理开墙打洞。

违建

朝阳区城市综治办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果有违建房应该怎么治理

物业有权制止,同时可通报行政部门

如何管控新增违建

好用采纳哦,如下文  “智慧城管”网格监管  目前,建立多级联动、多部门参与的网格化体系,是我省各地防止违建回潮的主要办法。

  但据记者调查,不少基层工作人员认为,“人海战术”、“不留死角”的方式确实管用,弊端在于牵涉的人力、精力太大,“都是乡镇、村居的干部在巡查,但他们的日常工作千头万绪,有时疏漏难免。

”更何况,超面积违建、屋顶违建等较为隐蔽的违建行为,并非巡查人员单靠肉眼就能辨别,这种情况该如何掌控

  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对新增违建进行取证,是各地正在尝试的技术手段。

但不管是“无人机”还是卫星遥感,一来能否不留死角尚是未知数,二来拍摄下的画面需要比对,多久监控一次

由谁来比对

要不要实地核实

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有没有办法,可以在不增加人员、不给基层加压的前提下,进行常态化管控

目前看来,借用智慧城管系统,发挥已有的网格化体系作用,对新增违建进行实时管控,是较为可行的方式。

  义乌将全市划分成1084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长、网格员,每个网格长随身携带移动终端,巡查发现问题后,必须第一时间用文字、照片形式,通过系统上报街道网格办或职能部门。

  在全市的网格化管理系统(类似于数字化城管系统)里,已有大量历史数据,包括已普查的违章点数据、历史规划红线数据。

“这种模式,将违建的管控,和原有的基层治理体系相结合,并不新增人员,效果却很好。

”当地干部称,管控新增违建,只是网格工作的其中一项内容,并不会给基层增加太大压力。

  但是,数字城管实现全覆盖,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并在前期投入巨大人力进行数据搜集。

目前省内仅有温州洞头、宁波海曙等个别县市尝试这一做法。

  破题2  发挥能动性,  打破临时机构尴尬  为打赢“三改一拆”这场硬仗,我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建设、国土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经信委、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17个部(委、办、局)。

全省各地也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全省上下都做到了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政策给政策。

”省“三改一拆”办负责人说。

  但据记者了解,在全省各地,“三改一拆”办几乎都是以临时机构的身份存在,临时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

一般来说,临时机构不定级别、不设编制,其组成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工作任务完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这种现状,事实上对“三改一拆”工作的长效推进产生不小影响。

  温州某县“三改一拆”办共有25人,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都是乡镇或部门借调、挂职,期限一般是1年;其余21名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住建局借调,剩下的从乡镇借调。

  “从住建局等部门借调的人,不是原单位的骨干力量,工作热情不高。

积极肯干的骨干力量,基本来自乡镇。

虽然工作出色,但他们身处临时机构,很难就地提拔,而且长时间脱离原单位,担心前途受影响,也无心恋战。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基层“三改一拆”办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人员状态只是一个方面。

作为临时机构,“三改一拆”办本身并不具备执法权,开展工作都需要协调乡镇、部门。

“出现不少推诿、扯皮的事。

”上述负责人坦言并建议,如果暂时无法解决临时机构性质问题,为提振士气,提高人员战斗力,“应从各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明确轮岗性质,回原单位后,推荐为中层干部人选。

”  破题3  明确执法权,  查得到更要拆得倒  相对于临时机构性质带来的困扰,“查得到,却拆不倒”背后的机制性矛盾,是另一个大难题。

这也是新增违建容易“卷土重来”的原因之一。

  建德市某乡镇“三改一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乡镇干部在巡查时发现违建,因为乡镇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情况通知国土部门(若违法建筑在规划区以内的建设用地上,则通知住建部门处理);国土部门现场查看属实后,可以认定其为违法行为,下达处罚通知书,但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拆除违建的执行权;强制拆除的执行权在法院,但事实上法院又没有执行能力,只能通过裁决形式委托乡镇执行。

  “这是个‘死循环’,也是基层大量违建出现的重要体制原因之一。

”上述工作人员说。

  体制层面外,操作层面同样存在阻碍:国土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后,会发一份停止违建的通知书;如果违建方收到通知书后,仍不停止违建行为,国土部门会再发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限一般为10天;若违建方仍不执行,国土部门只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住建部门可以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如违建影响消防等)。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违建方若有异议,根据最新的《行政诉讼法》,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若6个月后违建方仍然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内容,国土部门会再下发一份催告书,期限为10天。

若这些程序走完,违建还是没拆,国土部门就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还要受理、调查、裁决。

整个过程走下来,耗时非常漫长,而违法建筑少则数天多则几个月就能建好。

  上述工作人员说:“拆违的成本比违建的成本要高得多。

即便做通思想工作,对方同意拆除,政府还要花大量的人力、财力拆除违建。

相对而言,违建成本太低。

”  “巡查责任与执法权限不配套,是最棘手的问题。

”乡镇干部建议,既然把巡查责任交给乡镇,就要配套相应的执行权,只有这样,违法建筑才能第一时间查到,第一时间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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