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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书记党校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7-02-20 02:23

个人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个人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篇一:员工个人培训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培训学习心得体会陈丽丽:转眼间培训班的课程已经接近结束,经过十一天的学习,我想我们每一位学员都有不同的但很大的收获。

对于我个人,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非常有必要,因为它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更让我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打动了内心。

无论是从党校到复旦,从听课到交谈,还是从所听到所闻,每时每刻、每一堂课,都让我有所感动和收获,许多不可言语表达的收获。

加之与:个人培训心得体会总结)者的身份认清问题的本质所在,也让我们看到章明的同时看看自己。

给别人找问题的时候比较容易,但给自己找问题的时候往往比较难,所以老师让我们通过查找别人问题的方式来提醒自己不要犯类似的错误。

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之一。

事例也告诉我们没有好的上下级关系、群众关系,最终会导致工作无法开展,所以我们要着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处理好各种关系,在阳光心态下工作。

四、前辈的座谈,找准了差距在诸城市的考察,让我学到了很多,无论是城市的变化、社区的建设还是两位乡镇党委书记的讲话,都让我受益匪浅。

在与两位乡镇党委书记的座谈过程中,我们学到了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领导干部如何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去,如何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如何处理工作中棘手的复杂的问题等等。

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比之下自己的不

县委党校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委党校关于开展调究工作的情况汇报州委党校调研组:根据党校调研提纲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我校组织教务科、科研信息科等科室进行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一、本地主体班教学开展情况(包括班次结构、人员结构、民族结构、党派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

近几年来,在省、州党校(行政学校)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使得主体班教学正常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在班次结构上,从2000年初开始,就相继开班主体班,特别是近三年来的主体班办得有声有色,深受学员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的欢迎与赞扬。

时间安排方面主要是长短期结合,最短的10天,中期15天,最长时间为30天的;办班形式上结合实际和省委党校、州委党校的要求进行办班;班次有后备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也有重要岗位干部培训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等培训班)。

近三年有乡科级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股级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优秀后备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妇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等等;教学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采取理论教学、现场案例教学、省内外出考察学习、学员微论坛,以及总结、座谈、交流、撰写考察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等。

二是人员结构上,有县直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办的优秀青年干部,有优秀后备干部,有少数民族干部,有优秀妇女干部

镇党委书记到省委党校学习后会升职吗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 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 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第十六条 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

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

第十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

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

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第二十三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

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

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

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

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党委书记2019年述职述廉报告

乡镇党委书记2019年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带领党政一班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发扬领头雁的作用,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团结带领党政一班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按序时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党委、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为全镇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

  现将自己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内在素质  学习能力是众多能力中最重要的能力。

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锻造作风、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作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基础动力。

一年来,本人坚持参加函授系统学、忙中挤闲自觉学、联系实际深入学,根据组织安排,至省委党校参训学习,平时忙中抽闲自觉学,联系实际深入学,认真学习理论和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新《党章》、xx关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同时,还根据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需要,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金融、财税、行政管理等知

参加党校培训后要成为正式党员需要哪些条件

经过什么程序

首先递交入党申请书 其次接受党校培训并结业 之后在至少一年的考察期中要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动态 组织考察后选取一部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组织进一步的考察和检验 表现好的在大约一年后经支部大会讨论后确定为,并采取公示制, 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最后合格后才能成为一名正式的党员 中间过程有点漫长和复杂,目的就是确保组织的战斗力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

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中(特别是和动乱)的表现。

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理论等文件。

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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