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心得:正确把握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
工作心得:正确把握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干部“乱作为”现象得到很大遏制。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不敢为”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的新形势下,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从严执纪和容错纠错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课题。
一、坚持从严执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全面从严执纪。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这是我们党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只有真正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使党的建设回归常态。
要坚持把从严执纪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什么阶段,执纪从严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通过从严执纪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净化纯洁党的队伍,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需要从严执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全面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但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时有发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有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等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
当前容错纠错机制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容错纠错机制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完成初步调查报告;认定要实行“一票否决”,对有问题的事项要再次核查,要搭好台子、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建好线上、线下的沟通渠道,积极推动参与者发现问题、提供策略、督促工作、监督成效“容错纠错机制”意为在一定范围内,是能够通过文字。
建立和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容错纠错机制”意为在一定范围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改革攻坚和事业创新发展达到新高度,更好、更优质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一是严格程序,要经得起考验。
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要谋定而后动,从申请、核实、认定、公示和报备等流程要严格细化,经得起人事组织和社会群众考验和推敲。
符合申请的事项要具体不能空泛,是能够通过文字、影像、录音等材料和相关数据支撑的;核实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多部门通力合作,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完成初步调查报告;认定要实行“一票否决”,对有问题的事项要再次核查,存在一项问题便不能通过;公示是动员社会、群众、部门对公示信息积极监督、反映情况;报备是对最终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相关申请资料、调查报告、公示信息等装档成册,便于后期监督管理。
二是公开信息,要及时全面、有据可依。
在网络信息化时代,“容错纠错机制”申报人相关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和数据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以及对公信力的评价。
只有在第一时间用事实说话,拿数据和材料证明,公示可查可推的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支持“容错纠错机制”相关工作的开展,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长盛不衰。
三是多方监督,要搭好台子、建好渠道。
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都需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人事单位和人民群众等多方积极参与,一定要搭好多方参与的网络平台,建好线上、线下的沟通渠道,积极推动参与者发现问题、提供策略、督促工作、监督成效,让“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消除改革创新者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改革创新鼓劲加油。
如何让容错纠错机制在乡镇得到落实
首先要了解干部的性格其次集中群体制定规则最后在实践中完善规则
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宽容”的环境、创新的沃土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精
请问:容错能力是什么
和纠错能力一样吗
简单地说,容错就是当由于种种原因在系统中出现了数据、文件损坏或丢失时,系统能够自动将这些损坏或丢失的文件和数据恢复到发生事故以前的状态,使系统能够连续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
如何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其实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在经济新常态下,不少地方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只能一步步摸索着前行,这个过程中不可能不出错,如果不宽容失败,一些人就可能会畏首畏尾,到头来会影响发展。
现实中,抱着多干多错想法的领导干部确实存在,彻底破解这一现状,除了加大监督和惩处的力度外,也需要有宽容的态度,让干部敢想敢做。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了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环境。
不过,这一机制重在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而并非是什么错都能容。
如果是为了当地的发展,为了百姓利益,在尝试和探索中,出现了失误和差错,这样的错误可以理解。
如果是为了图虚名,牟私利,出了问题后还拿容错纠错机制来开脱,那就是对容错纠错机制的曲解和误读。
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要切实显现,必须厘清犯错和违法违纪的关系,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因此,容错纠错机制在建立过程中,什么错能够容、具体怎么纠、错误怎么甄别,也应及时明确。
如何落实容错纠错办法,调动机关党员
科学界定,厘清“错”与“纪”、“纠”与“容”。
1.以“三个区分开来”将特定条件下的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区分开来, 即鼓励干部敢于作为,又不纵容干部破纪破法, 坚持原则、精准研判,明确“纪”与“错”,“纠”与“容”的界限。
2.明确容错实施主体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适用范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要求容错免责认定按申请、核实、认定、暂缓、反馈、报备6步程序严格进行。
3.纪委按照事后容错和事中纠错、事前防错一体推进的原则,一方面,对于符合容错情形的大胆地容、尽快地容,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中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不影响干部提拔使用和年度考核结果,保护和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另一方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