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如何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干部工作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干部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因此,笔者认为干部监督工作要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为契机,结合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突出以“四个转变”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突出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集体监督的转变 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
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被削弱了。
要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
一要完善决策机制。
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等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意识。
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具监督便利,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
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
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逐步建立与《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
二、突出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转变 工作时间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官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在“工作圈”的正常运用。
事实证明,在工作中管不住“小节”,必定要丧失政治上的“大节”。
因此,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工作能效,也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
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按正规程序实施的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更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以脱离和超越监督的范围和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
三、突出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
具体表现为:对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领域,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
这种事后监督,是典型的被动监督、消极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最终造成不良后果。
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
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相互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
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
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
四、突出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
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诫勉谈话、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
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网络和合力。
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解决干部监督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如何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
加强和实施党内监督是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
针对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党内监督的对策,健全完善党风监督制度和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使党内监督有规可循、有矩可蹈,铲除孵化绝对权力的土壤,是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的建设,防止权力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我管控能力,做到正确使用权力。
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督是提醒,监督是关爱,监督是挽救。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做好党内监督工作,必须加强以下六项措施。
加强在党内监督中的基础性教育。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教育是监督的基础。
针对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
一是坚持抓好三个结把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把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与正反典型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召力;把各种教育形式与教育载体结合起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亲和力。
二是抓好重点教育。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
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以及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教育基础。
一要完善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他律!相一致,硬约束!相配在监督中体现教育,在教育中加强监督,建立起预防腐二要完善纪检机关与其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制度建设;完善常规性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的制度建设,构建起大教育!的工作格局。
四是广泛开展活动和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倡廉、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权力观。
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管控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同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
尤其是在当前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时期,如果教育不及时、深入,不上形势的变化,就容易使意志不坚强的党员干部丧失应有的警惕,违纪违法以至坠入犯罪的深渊。
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教育经验和做法,运用到新时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去,在党内广泛开展抓监督的教育,不断深化人们对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的认识。
同时在教育的思想和对策上要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增强针对在方法上要有新突破,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有的放矢地确定不同的廉政教育内最大限度的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努力使教育入心入脑。
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常想人民的养育之常思党组织的培育之情,面对各种诱惑,要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切实增加党的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做到掌权为公,执政为民。
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己的成长有好处。
!一切权力的运作都需要监督,一切权力的运作都离不开监督,推动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应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2004不离谱,不出格。
党内监督是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克服监督中存在的上级监督晚、同级监督软、下级和群众监督远!问题。
完善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强化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意识,尤其要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意识,决好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环境问题,牢固树立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
要大力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从自己做起,率先垂范,带头廉洁勤政。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既要管住八小时以内,又要管好八小时以外。
各级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与律己的关系,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从严要求自己,正确把握自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要不断锻造提升高尚的品格,在权力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生活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不为权力所迷,不为名位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色情所诱,不为人情所扰,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处世,清清白白做官,认认真真干事,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官之德。
经受住各种考验,做党员干部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加强党委内部的监督。
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环节。
在监督对象上,重点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决克服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本位主义和组织上的山头主义,防止权力的腐化蜕变和滥用。
一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监督内容上,重点是加强检查各级党组织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严格监督。
做到在横向方面,班子内部之间的权力边界要明晰,要严格的界定,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并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
使任何方面单独用权都难以为在纵向方面,制定缜密的体制程序,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无法畅通无阻的滥用。
二是制定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法和处罚措施,规范主要负责人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三是上级党组织要坚持对所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和提醒制度,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制止的及时制止。
四是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责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督促各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解决一手硬,手软!的问题。
对因监督失控出现问题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准确到位,以增强上级直接领导的监督意识。
加强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不健全,党内监督就一定不够有力。
要发扬党内民主,一是要开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会前要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
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重要问题,有关领导成员必须在会上作出说明和答复。
民主生活会情况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对民主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有问题不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自查自纠一经查实,必须从重处理。
二是公开评议干部。
党员领导干部应向群众认真述职,把廉洁自律作为年终向组织和群众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述职述廉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评议;对群众评议不过关的干部,要坚决撤换。
三是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
严格党内民主监督,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措施。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的把自己摆在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发挥党委会、常委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
要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从议事决策程序上强化党委成员相互监督的作用。
完善监督制度,注意领导层内部的民主约束,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
明确界定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权限,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他们的权力范围作出明确、严格的界定。
如对重大权力的决策、运用、监督进行分解,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变个人行使权力为集体行使权力,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机制,解决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问题。
防止搞一言堂,确保权力的正确运用。
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项规定。
四是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规范党员的民主监督责任。
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证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对党员的监督责任,在有关党内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
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着眼于制度创新,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廉政立法步伐,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要始终把领导权力作为监督重点,着力在领导权力实施过程中实施监督。
制定权力运行程序法#,明确规定运作权力的程序、方法和界限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铲除孵化绝对权力的土壤,确保领导干部依法用权。
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实践告诉我们,保证干部清正廉洁,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权力的行使过程受到严格的制约,这是权力制约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要通过削减权力、分解权力、制衡权力、公开权力等一系列制度,对掌权者行使权力的过程进行制约;二要对权力运行后果环节进行制约。
对在权力运行中所产生的违法违纪等严重后果进行制约。
规范从政行为,推动权力运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创新。
遵循权力制约规则,把运用权力的各个环节置于制约之中,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这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措施。
让品行不端者无法拥有权力,让有权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
针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腐化堕落案件时有发生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围绕着强化制约权力腐败这个重点,研究出一套较完整的治腐保廉新法、新对策。
建立起一套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机制;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出发,不断改进反腐倡廉的方式、方法,创造性地提出发展思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前瞻性;订监督的法。
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在严格执行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规定、制度的同时,着重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防范权力滥用。
一是在选拔领导干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纪委意见。
纪委要对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保证选准人,防止践踏民意、滥用职权,抑制在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二是抓好对重要权力岗位干部的监督。
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并通过强化分工进行制约。
对重要岗位实行回避原籍制度,避免形成实行以责制权,制约权力腐败。
并要注意加大对领导层外部监督的力度。
三是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对被提拔任用者发生严重腐败行为的,不但追究其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人失察的责任。
四是建立弹劾制度。
群众如发现自己选出的领导干部不称职,廉洁或有较大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罢免。
五是监督关口前移、善抓苗头,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善抓苗头,防微杜渐,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实施监督,可以降低反腐倡廉成本。
对人、财、物管理权要依靠制度实施制衡。
当前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是当务之急。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也要重视虽未构成犯罪,但已构成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是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等方面解决、消除孳生腐败的土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能用市场机制替代的,用市场机制运作。
七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形建筑市做好会计委派;落实好收受礼品登记、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同时,并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达到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监督,防范权力的滥用。
八是加快制定党内监督条例#。
明确党内监督的依据、对象、职责、权限、方式和程度,使党内监督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九是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力。
从体制上建立党和人民之间更加密切的联系渠道,在权力操作上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认真落实群众保证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公开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参与权、对干部的选择权和监督权。
使权力的运作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
让领导干部感到自己的官帽!不仅掌握在上级手中,更掌握在人民群众手里。
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也要提出制约要求,使党内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党内监督的实际作用。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监督。
要实现真正的监督应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要真正建立起既能相互协调又能相互监督的权力关系和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根据十六大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精神,尽快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和机制,强化职能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解决领导体制存在的问题。
二要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权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加大其执纪和监督的权力。
在机构管理的隶属上,应考虑纪委由直属同级党委领导改为隶属上级党委领导,以保证纪委有效地开展监督。
三要在干部的使用配备上,纪委主要领导应由上级纪委选派,实行上级纪委与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应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与同级党委没有隶属关系。
四要构筑监督的整体合力。
可通过党内法规,授权纪委对同级各监督部门、反腐败职能部门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法律监督,组成有机整体,成监督合力。
建立监督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监督主体的工作联系,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
五要解决好反腐败工作机制的问题,建立能够把防范、制约、监督、惩处有效结合的机制。
切实加强纪委的职能监督作用。
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抓好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行情况的检查落实。
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行动上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增强党员拒腐防变能力,更好的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党内监督,遏制权力腐败,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创党内监督的新局面。
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作用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体现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体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既有开展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
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
中央委员会成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以及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在主动开展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上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二是坚持党委(党组)全面监督。
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党委(党组)要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并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
三是坚持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
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并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四是坚持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
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门都承担着相应的党内监督职责。
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五是坚持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六是坚持党员民主监督。
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还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